GBT50378-2019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2页word
2019《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共23页word资料

1 总则1.0.1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推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绿色民用建筑的评价。
1.0.3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及文化等特点,对建筑全寿命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
1.0.4绿色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绿色建筑 green building 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2.0.2热岛强度 heat island intensity 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温的差别,用二者代表性测点气温的差值表示,是城市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
2.0.3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场地内累计一年得到控制的雨水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
2.0.4可再生能源 renewable energy 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的统称。
2.0.5再生水 reclaimed water 污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水质标准、满足一定使用要求的非饮用水。
2.0.6非传统水源 nontraditional water source 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
2.0.7可再利用材料 reusable material 不改变物质形态可直接再利用的,或经过组合、修复后可直接再利用的回收材料。
2.0.8可再循环材料 recyclable material 通过改变物质形态可实现循环利用的回收材料。
节地与室外环境w1 节能与能源利用w2节水与水资源利用w3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w4室内环境质量w5施工管理w6运营管理w7设计评价居住建筑0.21 0.24 0.20 0.17 0.18 ————公共建筑0.16 0.28 0.18 0.19 0.19 ————运行评价居住建筑0.17 0.19 0.16 0.14 0.14 0.10 0.10 公共0.13 0.23 0.14 0.15 0.15 0.10 0.103 基本规定3.1 一般规定3.1.1绿色建筑的评价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评价对象。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2019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2019近年来,“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一个热门话题,全球各国正在寻求更好的发展方案。
建筑业是一个重要的行业,但也同样面临着气候变化等全球环境问题的挑战。
在全球范围内,越来越多的国家考虑推出绿色建筑行动计划,以应对当今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
为了实施这些行动计划,各国开发了不同的建筑评价标准来测量建筑的绿色性能。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2019》是一项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策划实施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用于衡量、评价建筑及其配套系统的绿色性能。
该标准的基本原则是:建筑应根据多种绿色要求、特点及地方文化特性,综合考虑利用自然资源,提高能源、水、生态等方面的性能,减少建筑综合碳排放,建立持续性建筑发展模式。
针对建筑的绿色性能考量,《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2019》将其分为五大部分:节能、能源、水资源利用、环境及其他建筑要求。
针对这五大部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2019》建立了三个维度:认可绿色建筑认证、绿色建筑设计及技术应用、绿色建筑新技术应用。
针对认可绿色建筑认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2019》以国家认可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标准为依据,从用地、利用场所、空间布局、建筑外观、建筑节能、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垃圾排放、环境保护及其他建筑配套要求等多个方面,对被认可的绿色建筑进行考评,以评估建筑的绿色性能。
关于绿色建筑设计及技术应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2019》提出了建筑外观和内部设施、建筑节能、水资源利用、垃圾排放、环境保护以及其他建筑配套要求等绿色建筑设计技术要求,并有针对性地确定了每一项技术应用的评价指标,以指导各个领域的工程实施。
最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2019》提出了“应用新技术”,要求高新技术在建筑节能、水资源利用、垃圾排放、环境保护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以改善建筑的绿色性能。
总之,《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2019》是一个综合性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它结合了多种因素,从建筑及其配套内外部进行全面考察,提供了一套完善的评价机制,以帮助各国对绿色建筑进行评估,从而实现真正的可持续性发展。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 【健康舒适章节】学习笔记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健康舒适作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278-2019五大章节之一,”健康舒适” 通过”室内空气品质、水质、声环境与光环境、室内热湿环境”四个方面,对人体健康及舒适程度进行衡量,旨在创建一个健康宜居的室内环境,增进建筑使用者对于绿色建筑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其中”水质”部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设计院副院长/教授级高工曾捷院长讲解,其余部分由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林波荣教授讲解。
本章节共包含20条条款,其中控制项9条,评分项11条,评分项总分值100分,所有条文均适用预评价阶段和评价阶段。
新增条文6款;其余条文均从2014版沿用、发展而来。
“水质”部分共包含4条条文,其中控制项1条,评分项3条,均为新增条文。
5.1.3(控制项)给水排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并制定相应消毒计划、永久性标识等措施。
该条文对水质、储水设施、水封装置、设置标识等方面进行了最基本的控制。
5.2.3(评分项)水质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要求了直饮水、集中生活热水系统供水、游泳池循环水处理系统、采暖空调循环水系统等的水质,还要求景观水体的水源不得来自市政自来水和地下井水,可采用中水、雨水等非传统水源或地表水。
5.2.4(评分项)生活饮用水水池、水箱等储水设施满足卫生要求。
考虑到目前各类民用建筑主要采用的生活饮用水供水方式为二次供水,储水设施是建筑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水质安全保障的关键环节。
要求建筑二次供水设施的卫求和水质检测方法满足现行标准相关规定;使用满足相关要求的成品水箱,避免现场加工过程中的污染问题。
采用储水设施分格、检查口(人孔)加锁、溢流管及通气管口防止生物进入等措施,避免储水变质。
5.2.5(评分项)所有给水排水管道、设备、设施设置明确、清晰的永久性标识。
现代化的建筑给水排水管线繁多,如果没有清晰的标识,难免在施工或日常维护、维修时发生误接的情况,造成误饮误用,给用户带来健康隐患。
GBT 50378-2019《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部分技术实施策略探讨

New Green Building Evaluation ⑯建新标GB/T50378—2019《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部分技术 实施策略探讨Technologies Implementation Strategy under GB/T 50378—2019<Green Building Evaluation Standard>余远贵(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广西南宁530005)摘要:为更好地实施GB/T50378—2019《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部分条文的具体评价方式及实施策略进行了探讨分析。
基于绿色建筑评价 对象、建筑构件隔声性能、地下空间自然采光、健身场地和空间的设置、人均住宅用地指标、空调系统、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等方面内容,提出相应的建议。
以期为绿色建筑设计和评价提供参考和指导。
关键词: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技术策略;标准评价体系;建筑设计中图分类号:TU20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3815 (2020) 05-017-03为进一步适应新时代绿色建筑实践及评价工作的需要,根据绿色建筑评价在十余年应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及下一 步发展要求,2018年,住建部组织有关单位对2014版的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行了再次修编。
目前GB/ T50378—2019《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已经正式发布,并于2019年8月1日起实施。
但是,通过项目的实际运用,发 现部分技术措施的具体评价方式和实施策略存在一定的不全 面性。
基于GB/T50378—2019评价体系,对部分条文的评 价方式进行梳理和分析。
依据多年的绿色建筑设计及咨询工 作经验,对条文的具体评价方式及实施策略进行探讨,以期 为绿色建筑设计和评价提供参考或指导。
1评价对象的规定GB/T50378—2019第3.1.1条规定“绿色建筑评价应 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评价对象”,条文说明中阐述“建筑 群是指位置毗邻、功能相同、杈属相同、技术体系相同(相 近)的两个及以上单体建筑组成的群体”。
GBT50378-2019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技术细则word精品文档7页

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前言为了更好地实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引导绿色建筑健康发展,受建设部科技司委托,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和依柯尔绿色建筑研究中心组织编写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以下简称《技术细则》)。
编写《技术细则》的目的是,为绿色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提供更加规范的具体指导,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提供更加明确的技术原则,为绿色建筑创新奖的评审提供更加详细的评判依据,从三个层面推进绿色建筑理论和实践的探索与创新。
《技术细则》的编写比较系统地总结了国内绿色建筑的实践,特别是自2019年3月“首届国际智能与绿色建筑技术研讨会”以来的实践,还借鉴了美国、日本、英国、德国等国家发展绿色建筑的成功经验。
其内容既有符合中国国情的一面,也有与国际绿色建筑发展趋势相适应的一面,具有比较强的适应性的同时又有比较好的先进性。
这是《技术细则》的特点。
参加《技术细则》编写的人员,有的参加过《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编写,有的参加过绿色建筑建设活动,有的参加过系统的研究工作。
这样一个既有理论又有实践的专家学者群体,是编写《技术细则》十分宝贵的前提条件。
随着绿色建筑实践活动的拓展,这个群体正在发展,正在壮大,正是中国绿色建筑的基石。
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依柯尔绿色建筑研究中心二OO七年六月1 总则1.1 基本规定1.1.1为科学引导和规范管理绿色建筑评价、评奖与标识工作提供更明确的技术依据,更好地实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 50378-2019(以下简称《标准》),制定本细则。
1.1.2 本细则依照《标准》的内容和要求编制,适用于指导绿色建筑的评价标识、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的评审和指导绿色建筑的规划设计、建造及运行管理。
1.1.3按照控制项、一般项和优选项的评价内容判定得分情况和达标情况。
根据达标情况评定星级,进行绿色建筑评价;根据得分情况,区分同一星级绿色建筑的相对水平,用于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和工程项目评审。
绿色建筑评价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

绿色建筑评价得分表w康舒适8.2.2地下空间平均采光系数不小于0.5%的面积与地下室首层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得3分;38.2.3室内主要功能空间至少60%面积比例区域的采光照度值不低于采光要求的小时数平均不少于4h/d,得3分。
38.3主要功能房间有眩光控制措施。
3 9具有良好的室内热湿环境。
89.1采用自然通风或复合通风的建筑,建筑主要功能房间室内热环境参数在适应性热舒适区域的时间比例,达到30%,得2分;每再增加10%,再得1分,最高得8分。
89.2采用人工冷热源的建筑,主要功能房间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室内热湿环境评价标准》GB/T50785规定的室内人工冷热源热湿环境整体评价Ⅱ级的面积比例,达到60%,得5分;每再增加10%,再得1分,最高得8分。
810优化建筑空间和平面布局,改善自然通风效果。
810.1住宅建筑:通风开口面积与房间地板面积的比例在夏热冬暖地区达到12%,在夏热冬冷地区达到8%,在其他地区达到5%,得5分;每再增加2%,再得1分,最高得8810.2公共建筑:过渡季典型工况下主要功能房间平均自然通风换气次数不小于2次/h的面积比例达到70%,得5分;每再增加10%,再得1分,最高得8分。
811设置可调节遮阳设施,改善室内热舒适,评价总分值为9分,根据可调节遮阳设施的面积占外窗透明部分的比例按下表的规则评分。
91建筑、室外场地、公共绿地、城市道路相互之间应设置连贯的无障碍步行系统。
2场地人行出入口500m内应设有公共交通站点或配备联系公共交通站点的专用接驳车。
3停车场应具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具备充电设施的安装条件,并应合理设置电动汽车和无障碍汽车停车位。
4自行车停车场所应位置合理、方便出入。
5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应具有自动监控管理功能。
6建筑应设置信息网络系统。
1场地与公共交通站点联系便捷,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81.1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或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800m,得2分;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300m,或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得4分;41.2场地出入口步行距离800m范围内设有不少于2条线路的公共交通站点,得4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 【生活便利章节】学习笔记

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生活便利章节学习笔记2019年6月27日,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以下简称“标准”)全国宣贯会第一场北京站已经在万众期待中开始啦,PKPM作为会议的支持单位,以及标准配套的软件工具研发单位,也在会议现场认真学习并与专家交流。
此次小编带来了标准中关于“生活便利”章节的相关内容分享,请大家拿起笔开始记重点啦!“生活便利”章节标准中的“生活便利”章节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促进处鹿勤副处长、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绿色建筑发展处宋凌处长共同进行条文解读。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中的“生活便利”章节条文共19条,其中控制项6条,评分项13条;新增条文5条,占比26.3%,其余条文在2014标准中第4章(节地与室外环境)、第5章(节能与能源利用)、第6章(节水与水资源利用)、第8章(室内环境质量)、第10章(运营管理)相应条文的基础上发展而来,总分值100分。
“生活便利”章节从出行与无障碍、服务设施、智慧运行、物业管理(预评价阶段不得分)四方面进行了要求,会议上鹿勤副处长针对前两个内容进行讲解,重点部分介绍如下:(摘自《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宣贯培训》生活便利章节讲义-鹿勤)6.1.1(控制项)--连贯的无障碍步行系统:原得分项变控制项,本条主要要求在满足《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基本要求上,在室外场地设计中对场地无障碍路线系统进行合理规划,场地内各主要游憩场所、建筑出入口、服务设施及城市道路之间要形成连贯的无障碍步行路线。
6.1.2(控制项)--绿色出行:原得分项变控制项,本条主要从交通体系规划及居住区规划两方面综合考虑,强调以人步行到达公共(轨道)交通站点不超过500m,即步行时间不超过10min,另外针对无法提供公共交通服务的项目,应配备专用接驳车联系公共交通站点,并制定专用接驳车服务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示;6.1.3(控制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及停车位、无障碍汽车停车位:新增条文,主要是要求在项目停车场设计阶段,对电动汽车停车及充电进行考虑深化,电动汽车停车位数量至少应达到当地相关规定要求;(摘自《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宣贯培训》生活便利章节讲义-鹿勤)6.2.1(评分项)--场地与公共交通站点联系便捷:《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中强制要求了公交、轨道交通站点的服务半径(500m和800m),新国标中将居住区扩大到整个民用建筑,作为得分点;6.2.4(评分项)--开敞空间步行可达:新增条文,强化绿地服务群众日常活动的功能,使市民在居家和工作附近能够见到绿地、亲近绿地;主要要求在项目设计时对场地出入口、周边公共设施布局/规划、步行路线进行综合考虑,使人们从场地出入口到达城市公园绿地、居住区公园和广场的步行距离不大于300m,到达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不大于500m。
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第五节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的实践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建筑师具有绿色设计理念,并采取相应的设计方法,还需要管理层、业主都具有较强的意识。
这种多层次合作关系的介入,需要在整个过程中确立明确的评价及认证系统,以定量的方式检测建筑设计生态目标达到的效果,用一定的指标来衡量其所达到的预期环境性能实现的程度。
评价系统不仅指导检验绿色建筑实践,同时也为建筑市场提供制约和规范,引导建筑向节能、环保、健康、舒适、讲求效益的轨道发展。
我国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建立可以追溯到我国第一部《绿色建筑技术导则》(建科[2005]199号文),作为国家纲领性、技术性文件,对绿色建筑进行了诠释,包括节地、节能、节水、节材、保护环境的内涵,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框架提供了依据。
之后,我国以“四节一环保”为核心与框架,编制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GB/T50378-2006,2019年进行修订,形成新版《绿色建筑设计标准》GB/T50378-2019,也是我们国家目前通用的绿色建筑综合评价标准。
在此之前,我国在绿色建筑评价方面,也有相应的成果,如2001年开发的《中国生态住宅技术评估手册》、2004年为奥运开发的《绿色奥运建筑评估体系》,2005年为世博会开发的《上海世博会绿色建筑标准》等。
此外,针对不同类型建筑我国也有一系列标准。
针对不同地域,许多省市也纷纷出台了相应的地方标准。
总之,我国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构建与完善主要包括3个方面:一是针对不同建筑类型的评价标准;二是针对建筑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评价的相关规范;三是基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统一的评价框架下,各地推出的适合当地的绿色建筑标准。
绿色建筑的“绿色化”具有很强的相对性和不确定性,因此对绿色建筑进行效果评价即可定量的检验“绿色化”目标达到的效果,用量化指标来衡量其所达到的预期环境性能实现程度。
1.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下面简单介绍我国于2019年8月1日起实施的GB/T5037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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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标准EvaIuation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标函E2005]63号(关于请组织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编制工作的函)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本标准是为贯彻落实完善资源节约标准的要求,总结近年来我国绿色建筑方面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制定的第一部多目标、多层次的绿色建筑综合评价标准。
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地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专题论证,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并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住宅建筑、公共建筑。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国家给水排水工程技术中心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城市建设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有为韩继红曾捷杨建荣方天培汪维王静霞秦佑国毛志兵马眷荣陈立叶青徐文龙林海燕郎四维程志军安宇张蓓红范宏武王玮华林波荣赵平于震平郭兴芳涂英时刘景立目次1总则 (1)2术语 (2)3基本规定 (3)3.1基本要求 (3)3.2评价与等级划分 (3)4住宅建筑 (5)4.1节地与室外环境 (5)4.2节能与能源利用 (6)4.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7)4.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8)4.5室内环境质量 (9)4.6运营管理 (11)5公共建筑 (12)5.1节地与室外环境 (12)5.2节能与能源利用 (13)5.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14)5.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15)5.5室内环境质量 (16)5.6运营管理 (17)1总则1.0.1为贯彻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国家技术经济政策,推进可持续发展,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用于评价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
1.0.3评价绿色建筑时,应统筹考虑建筑全寿命周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满足建筑功能之间的辩证关系。
1.0.4评价绿色建筑时,应依据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资源、自然环境、经济、文化等特点进行评价。
1.0.5绿色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标准,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2术语2.0.1绿色建筑green building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2.0.2热岛强度heat island index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象测点温度的差值,为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
2.0.3可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从自然界获取的、可以再生的非化石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
2.0.4非传统水源nontraditional water source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
2.0.5可再利用材料reusable material在不改变所回收物质形态的前提下进行材料的直接再利用,或经过再组合、再修复后再利用的材料。
2.0.6可再循环材料recyclable material对无法进行再利用的材料通过改变物质形态,生成另一种材料,实现多次循环利用的材料。
3基本规定3.1基本要求3.1.1绿色建筑的评价以建筑群或建筑单体为对象。
评价单栋建筑时,凡涉及室外环境的指标,以该栋建筑所处环境的评价结果为准。
3.1.2对新建、扩建与改建的住宅建筑或公共建筑的评价,应在其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
3.1.3申请评价方应进行建筑全寿命周期技术和经济分析,合理确定建筑规模,选用适当的建筑技术、设备和材料,并提交相应分析报告。
3.1.4申请评价方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对规划、设计与施工阶段进行过程控制,并提交相关文档。
3.2评价与等级划分3.2.1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六类指标组成。
每类指标包括控制项、一般项与优选项。
3.2.2绿色建筑应满足本标准第4章住宅建筑或第5章公共建筑中所有控制项的要求,并按满足一般项数和优选项数的程度,划分为三个等级,等级划分按表3.2.2-1、表3.2.2-2确定。
表3.2.2-1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要求(住宅建筑)等级一般项数(共40项)优选项数(共9项)节地与室外环境(共8项)节能与能源利用(共6项)节水与水资源利用(共6项)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共7项)室内环境质量(共6项)运营管理(共7项)★423324-★★5344353★★★6455465表3.2.2-2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要求(公共建筑)等级一般项数(共43项)优选项数(共14项)节地与室节能与能节水与水节材与材室内环运营外环境(共6项)源利用(共10项)资源利用(共6项)料资源利用(共8项)境质量(共6项)管理(共7项)★343534★★4646456★★★58575610当本标准中某条文不适应建筑所在地区、气候与建筑类型等条件时,该条文可不参与评价,参评的总项数相应减少,等级划分时对项数的要求可按原比例调整确定。
3.2.3本标准中定性条款的评价结论为通过或不通过;对有多项要求的条款,各项要求均满足时方能评为通过。
4住宅建筑4.1节地与室外环境控制项4.1.1场地建设不破坏当地文物、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和其他保护区。
4.1.2建筑场地选址无洪涝灾害、泥石流及含氡土壤的威胁。
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电磁辐射危害和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
4.1.3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低层不高于43 m2、多层不高于28 m2、中高层不高于24 m2、高层不高于15 m2。
4.1.4住区建筑布局保证室内外的日照环境、采光和通风的要求,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中有关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
4.1.5种植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选用少维护、耐候性强、病虫害少、对人体无害的植物。
4.1.6住区的绿地率不低于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lm2。
4.1.7住区内部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4.1.8施工过程中制定并实施保护环境的具体措施,控制由于施工引起的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噪声影响、水污染、光污染以及对场地周边区域的影响。
一般项4.1.9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按规划配建,合理采用综合建筑并与周边地区共享。
4.1.10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旧建筑。
4.1.11住区环境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的规定。
4.1.12住区室外日平均热岛强度不高于1.5℃。
4.1.13住区风环境有利于冬季室外行走舒适及过渡季、夏季的自然通风。
4.1.14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和植物自然分布特点,栽植多种类型植物,乔、灌、革结合构成多层次的植物群落,每100 m2绿地上不少于3株乔木。
4.1.15选址和住区出入口的设置方便居民充分利用公共交通网络。
住区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
4.1.16住区非机动车道路、地面停车场和其他硬质铺地采用透水地面,并利用园林绿化提供遮阳。
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不小于优选项4.1.17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4.1.18合理选用废弃场地进行建设。
对已被污染的废弃地,进行处理并达到有关标准。
4.2节能与能源利用控制项4.2.1住宅建筑热工设计和暖通空调设计符合国家批准或备案的居住建筑节能标准的规定。
4.2.2当采用集中空调系统时,所选用的冷水机组或单元式空调机组的性能系数、能效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中的有关规定值。
4.2.3采用集中采暖或集中空调系统的住宅,设置室温调节和热量计量设施。
一般项4.2.4利用场地自然条件,合理设计建筑体形、朝向、楼距和窗墙面积比,使住宅获得良好的日照、通风和采光,并根据需要设遮阳设施。
4.2.5选用效率高的用能设备和系统。
集中采暖系统热水循环水泵的耗电输热比,集中空调系统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和冷热水输送能效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
4.2.6当采用集中空调系统时,所选用的冷水机组或单元式空调机组的性能系数、能效比比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中的有关规定值高一个等级。
4.2.7公共场所和部位的照明采用高效光源、高效灯具和低损耗镇流器等附件,并采取其他节能控制措施,在有自然采光的区域设定时或光电控制。
4.2.8采用集中采暖或集中空调系统的住宅,设置能量回收系统(装置)。
4.2.9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5%.优选项4.2.10采暖或空调能耗不高于国家批准或备案的建筑节能标准规定值的80%。
4.2.11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10%。
4.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控制项4.3.1在方案、规划阶段制定水系统规划方案,统筹、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
4.3.2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
4.3.3采用节水设备,节水率不低于8%。
4.3.4景观用水不采用市政供水和自备地下水井供水。
4.3.5使用非传统水源时,采取用水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对人体健康与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一般项4.3.6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途径,降低地表径流,采用多种渗透措施增加雨水渗透量。
4.3.7绿化用水、洗车用水等非饮用水采用再生水、雨水等非传统水源。
4.3.8绿化灌溉采用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
4.3.9非饮用水采用再生水时,优先利用附近集中再生水厂的再生水;附近没有集中再生水厂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选择其他再生水水源和处理技术。
4.3.10降雨量大的缺水地区,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确定雨水集畜及利用方案。
4.3.11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10%。
优选项4.3.12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30%。
4.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控制项4.4.1建筑材料中有害物质含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8580~GB 18588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的要求。
4.4.2建筑造型要素简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
一般项4.4.3施工现场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70%以上。
4.4.4现浇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