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_绿色建筑评价标准_GB_T50378_2014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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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修编情况介绍-曾捷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修编情况介绍-曾捷
对与用水人数无关的用水,如绿化灌溉、地面冲洗、水景补 水等,则根据实际水表计量情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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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评价总分值为7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 分并累计: 1 选用密闭性能好的阀门、设备,使用耐腐蚀、耐久性能好的管材、 管件,得1分; 2 室外埋地管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得1分; 3 设计阶段根据水平衡测试的要求安装分级计量水表;运行阶段提供 用水量计量情况和管网漏损检测、整改的报告,得5分。
条文适用: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 条文解释:沿用自原标准一般项第4.3.8、5.3.8条。 当90%以上的绿化面积采用了高效节水灌溉方式或节水控制措施时, 方可判定采用节水灌溉系统; 当50%以上的绿化面积采用了无需永久灌溉植物,且其余部分绿化采 用了节水灌溉方式时,可判定第2款达标。 当选用无需永久灌溉植物时,设计文件中应提供植物配置表,并说明 是否属无需永久灌溉植物,申报方应提供当地植物名录,说明所选植 物的耐旱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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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建筑平均日用水量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中的节水用水定额的要求,评价总分值为10分,达到节水用水 定额的上限值的要求,得4分;达到上限值与下限值的平均值要求,得 7分;达到下限值的要求,得10分。
条文适用: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运行评价,设计阶段不参评。
条文适用: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 不设置空调设备或系统的项目直接获得满分。 设计评价时,仅评价第1、3款。
条文解释: 采用无蒸发耗水量的冷却技术的项目直接获得满分。 包括采用分体空 调、风冷式冷水机组、风冷式多联机、地源热泵、干式运行的闭式冷 却塔等。 条文中“冷却塔的蒸发耗水量”指排出冷凝热所需的理论蒸发耗水量, 可由冷却塔年冷凝排热量与水的汽化热计算得到。实际补水量大于蒸 发耗水量的部分,主要由冷却塔飘水、排污和溢水等因素造成,蒸发 耗水量所占的比例越高,不必要的耗水量越低,系统也就越节水。

2014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雨水控制利用评价指标介绍

2014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雨水控制利用评价指标介绍

2014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雨水控制利用评价指标介绍杜晓亮曾捷李建琳吕石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设计院,北京100013)0前言绿色建筑关注水环境改善与水资源利用,雨水控制利用也因此在绿色建筑中得到更多更深层次的关注.即将实施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以下简称“新标准”)基于低影响开发的理念,在“节地与室外环境”、“节水与水资源利用”两个章节对雨水控制利用提出了系统性的评价指标以及相应的技术措施,评价指标的设置更加科学合理,有助于更好地实现绿色建筑在雨水控制利用方面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1低影响开发与绿色建筑低影响开发(Low ImpactDevelopment,LID)是20世纪90年代末发展起来的暴雨管理和面源污染处理技术,旨在通过分散、小规模的源头控制机制和设计技术来达到对暴雨所产生的径流和污染的控制,使开发地区尽量接近于开发前的自然水文循环状态,其关键在于原位收集、自然净化、就近利用或回补地下水。

从其技术理念和宗旨可以看出,低影响开发注重雨水管理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经过多年的实践运用,该方法在美国、西欧等地得到广泛运用,并有众多代表性案例.绿色建筑的理念之一是要求最大限度地实现节水、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其中就包含了雨水控制利用的要求,与低影响开发理念所追求的目标相一致。

因此将低影响开发的理念融入绿色建筑的雨水控制利用,将有助于解决目前我们所面临的水环境及水资源难题.2低影响开发原则下的雨水控制利用措施与传统的雨水控制利用措施相比,低影响开发推崇的措施更注重因地制宜,追求实现接近于自然状况下的水文循环、低耗能且生态化.我们将此类措施称为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它是由诸如林荫街道、湿地、公园、林地、自然植被区等开放空间和自然区域组成的相互联系的网络,此类设施有: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屋顶绿化、植被浅沟、雨水截流设施、渗透设施、雨水塘、雨水湿地、景观水体、多功能调蓄设施等。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378-2014核心提示:1 总则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推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民用建筑的评价。

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1 总则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推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民用建筑的评价。

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及文化等特点,对建筑全寿命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

绿色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绿色建筑 green building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热岛强度 heat island intensity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温的差别,用二者代表性测点气温的差值表示,是城市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场地内累计一年得到控制的雨水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

可再生能源 renewable energy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的统称。

再生水 reclaimed water污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水质标准、满足一定使用要求的非饮用水。

非传统水源 nontraditional water source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

可再利用材料 reusable material不改变物质形态可直接再利用的,或经过组合、修复后可直接再利用的回收材料。

可再循环材料 recyclable material通过改变物质形态可实现循环利用的回收材料。

2014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说明

2014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说明

绿色建筑标准汇总及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变化说明2006年,国家编制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今年国家编制了要求更严、内容更广泛”的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本文简要介绍了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特点,并对已颁布的国家、行业或协会标准进行了汇总。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比2006年的版本“要求更严、内容更广泛”。

该标准在修订过程中,总结了近年来我国绿色建筑评价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开展了多项专题研究和试评,借鉴了有关国外先进标准经验,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意见。

修订后的标准评价对象范围得到扩展,评价阶段更加明确,评价方法更加科学合理,评价指标体系更加完善,整体具有创新性。

在过去,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有六大指标。

每个指标下,满足一定的项数即可被评为一星级、二星级或三星级绿色建筑。

不过,在上述标准的试运行中,发现不少问题。

而新的标准里则是采用打分的方式,总分达到45-50分是一星级,60分是二星级,80分是三星级。

评审专家认为重要的就打8分、10分,有的虽然需要,但做起来容易,也不需要多少钱,就4分。

这样一来,不少过去被评为一星级的项目现在可能评不上,二星级可能降为一星级,三星级则降为二星级或者一星级。

2013年初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发改委和住建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到2015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的目标。

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实施顺应了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需要,对促进我国绿色建筑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将发挥重要作用。

新该标准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新标准主要体现以下特点:1.将标准适用范围由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扩展至各类民用建筑。

2.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

3.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在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行管理六类指标的基础上,增加“施工管理”类评价指标。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修编情况介绍-曾捷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修编情况介绍-曾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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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建筑平均日用水量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中的节水用水定额的要求,评价总分值为10分,达到节水用水 定额的上限值的要求,得4分;达到上限值与下限值的平均值要求,得 7分;达到下限值的要求,得10分。
条文适用: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运行评价,设计阶段不参评。
《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5501-2010、 《坐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5502-2010, 《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8377-2012、 《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8378-2012、
《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8379-2012
运行评价查阅相关竣工图纸、设计说明、产品说明书、产品节水性能 检测报告,并现场核查。
6.2.7绿化灌溉采用节水灌溉方式,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 采用节水灌溉系统,得7分;在此基础上设置土壤湿度感应器、雨天关 闭装置等节水控制措施,再得3分。 2 种植无需永久灌溉植物,得10分。
条文适用: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 条文解释:沿用自原标准一般项第4.3.8、5.3.8条。 当90%以上的绿化面积采用了高效节水灌溉方式或节水控制措施时, 方可判定采用节水灌溉系统; 当50%以上的绿化面积采用了无需永久灌溉植物,且其余部分绿化采 用了节水灌溉方式时,可判定第2款达标。 当选用无需永久灌溉植物时,设计文件中应提供植物配置表,并说明 是否属无需永久灌溉植物,申报方应提供当地植物名录,说明所选植 物的耐旱性能。
设计 评价 运行 评价
居住建筑 公共建筑 居住建筑 公共建筑
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40分 按总得分50分、60分、80划定一、二、三星级

深圳市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深圳市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深圳市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2017 深圳前言为贯彻落实《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3号),规范深圳市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自查与审查工作,提高我市绿色建筑设计质量和技术水平,受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委托,由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与深圳国研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在原《深圳市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试行)》(2015版)基础上进行修订。

本审查要点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和吸收了国内绿色建筑审查的成果和经验,结合我市绿色建筑工作的现状和特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编制了本审查要点。

本审查要点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 4.审查材料;5.审查要点;附录。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的要求,修订了评价对象、评价建筑类别界定的原则、评价等级的划分以及审查材料和审查要点的内容。

2.修订了绿色建筑设计专篇说明、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报告、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的内容。

本审查要点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管理,由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负责具体条文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地址:深圳市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509;邮政编码:518031;电子邮箱:cjzxgreen@),以便今后修订和完善。

编制单位: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深圳国研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编制人员:唐振忠、李泽武、王蕾、庞观艺、张成绪、许媛媛、陈辉虎、周晓璐、黄旭阳、魏泽科、方聪、刘培、李鑫、袁玉华、许鹏远、杨武、张进、邓萝瑰、张沙沙、吴英诺主要审查人员:刘建平、朱宝峰、邢凤春、田智华、鲁艺、凌智敏1 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5)4 审查材料 (9)4.1 基本要求 (9)4.2 施工图设计要求 (10)4.3 绿色建筑设计专篇要求 (12)4.4 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自评估报告要求 (13)4.5 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报告要求 (14)5 审查要点 (15)5.1 规划(建筑)专业 (15)5.2 建筑专业 (26)5.3 结构专业 (44)5.4暖通空调专业 (50)5.5 给排水专业 (68)5.6 电气专业 (83)5.7 景观专业 (90)附录 (95)附录A 标准条文按专业划分索引表 (95)附录B 标准条文按顺序划分索引表 (100)附录C 设计阶段不参评条文 (106)附录D 审查流程 (107)附录E 参考标准及政策文件名录 (108)1.0.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国办发〔2013〕1号)的总体要求,为贯彻执行《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3号),推进深圳市绿色建筑的发展,规范和统一深圳市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自查与审查,制定本审查要点。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1 总则1.0.1 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推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民用建筑的评价。

1.0.3 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及文化等特点,对建筑全寿命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

1.0.4 绿色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绿色建筑green building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2.0.2 热岛强度heat island intensity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温的差别,用二者代表性测点气温的差值表示,是城市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

2.0.3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场地内累计一年得到控制的雨水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

2.0.4 可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的统称。

2.0.5 再生水reclaimed water污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水质标准、满足一定使用要求的非饮用水。

2.0.6 非传统水源nontraditional water source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

2.0.7 可再利用材料reusable material不改变物质形态可直接再利用的,或经过组合、修复后可直接再利用的回收材料。

2.0.8 可再循环材料recyclable material通过改变物质形态可实现循环利用的回收材料。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自正式发布也有些时日了。

随着绿色建筑咨询师和绿色建筑设计师的逐步研究探索,以及一些实际项目落地应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瑕疵和不足,亟待后续《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细则》完善、补充和解说,从而为后期顺畅实施与推广绿色建筑评价咨询提供便利条件。

笔者在此稍微做了一些归纳,希望能对大家提供一点帮助。

混合功能类建筑整体评价问题3.2.9条“对于多功能的综合性单体建筑”,应按本标准全部评价条文逐条对适用的区域进行评价,确定各评价条文的得分。

3.2.9条文说明中阐述“所评价建筑如同时具有居住和公共功能,则需按这两种功能分别评价后再取平均值,标准后文中不再一一说明”。

需要强调的是3.2.9条是针对多功能综合性单体建筑,并非适用区域内包含多功能分散性混合功能建筑群。

比如,小区内包含了居住、商业、幼儿园等混合功能类型分散性建筑群。

值得一说的是,这类混合功能类型建筑应该采用各单体逐项评分,整体等级原则是就低不就高。

其实混合功能类型建筑申报原则和方法早在2012年住建部就有了详细的文件说明,《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和备案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2]47号中规定:“混合功能类型(即在同一建筑中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使用功能,如商用和居住等)的建筑应作为一个整体申报,不同功能区分别评价,整栋建筑星级评定就低不就高。

”因此,建议《绿色建筑评价细则》能够澄清混合功能类型建筑群采用的评价原则,想必很多绿色建筑咨询师和绿色建筑设计师也十分迫切地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确切答案。

整体指标问题人均居住用地指标4.2.1条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对于居住建筑根据其人均居住用地指标需满足4.2.1-1的规则评分。

①复合功能类型建筑复合功能类型建筑包括综合性单体建筑和多功能类型建筑。

这两类复合功能建筑在评价人均用地指标时,由于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采用了相同开发地块,在计算人均用地指标时自然而然会产生一些疑问:疑问1:复合功能类型公共建筑常用人数是否需要增加到人均用地指标计算?从理论和心理接受程度来说,因为同一地块开发产生的人员影响,公共建筑是应该计算在内的。

2014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说明

绿色建筑标准汇总及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变化说明2006 年,国家编制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今年国家编制了要求更严、内容更广泛”的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本文简要介绍了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特点,并对已颁布的国家、行业或协会标准进行了汇总。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比2006 年的版本“要求更严、内容更广泛”。

该标准在修订过程中,总结了近年来我国绿色建筑评价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开展了多项专题研究和试评,借鉴了有关国外先进标准经验,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意见。

修订后的标准评价对象范围得到扩展,评价阶段更加明确,评价方法更加科学合理,评价指标体系更加完善,整体具有创新性。

在过去,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有六大指标。

每个指标下,满足一定的项数即可被评为一星级、二星级或三星级绿色建筑。

不过,在上述标准的试运行中,发现不少问题。

而新的标准里则是采用打分的方式,总分达到45-50分是一星级,60分是二星级,80分是三星级。

评审专家认为重要的就打8分、1 0分,有的虽然需要,但做起来容易,也不需要多少钱,就4 分。

这样一来,不少过去被评为一星级的项目现在可能评不上,二星级可能降为一星级,三星级则降为二星级或者一星级。

2013 年初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发改委和住建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 0亿平方米,到2015年末,20% 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的目标。

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实施顺应了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需要,对促进我国绿色建筑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将发挥重要作用。

新该标准从2015年1 月1 日开始实施。

新标准主要体现以下特点:1. 将标准适用范围由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扩展至各类民用建筑。

2. 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

3. 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在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行管理六类指标的基础上,增加“施工管理”类评价指标。

2014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说明

绿色建筑标准汇总及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变化说明2006年,国家编制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今年国家编制了要求更严、内容更广泛”的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本文简要介绍了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特点,并对已颁布的国家、行业或协会标准进行了汇总。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比2006年的版本“要求更严、内容更广泛”。

该标准在修订过程中,总结了近年来我国绿色建筑评价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开展了多项专题研究和试评,借鉴了有关国外先进标准经验,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意见。

修订后的标准评价对象范围得到扩展,评价阶段更加明确,评价方法更加科学合理,评价指标体系更加完善,整体具有创新性。

在过去,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有六大指标。

每个指标下,满足一定的项数即可被评为一星级、二星级或三星级绿色建筑。

不过,在上述标准的试运行中,发现不少问题。

而新的标准里则是采用打分的方式,总分达到45-50分是一星级,60分是二星级,80分是三星级。

评审专家认为重要的就打8分、10分,有的虽然需要,但做起来容易,也不需要多少钱,就4分。

这样一来,不少过去被评为一星级的项目现在可能评不上,二星级可能降为一星级,三星级则降为二星级或者一星级。

2013年初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发改委和住建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到2015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的目标。

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实施顺应了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需要,对促进我国绿色建筑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将发挥重要作用。

新该标准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新标准主要体现以下特点:1.将标准适用范围由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扩展至各类民用建筑。

2.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

3.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在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行管理六类指标的基础上,增加“施工管理”类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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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篇
阶段评价的可行性,以及对于我国推广绿色建筑的积极作用。因 此,《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在评价阶段上也作 了划分,便于更好地与相关管理文件配合使用。
具体方法上,根据此前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有66.3%的反 馈意见同意将“施工管理”、“运营管理”两章的内容仅在运行 阶段评价。基于此,《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将 设计评价内容定为“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 质量”5章,运行评价则在此基础上增加“施工管理”、“运营管 理”2章。
具体指标(评价条文)方面,根据前期各方面的调研成果,以 及征求意见和项目试评两方面工作所反馈的情况,以标准修订前后 达到各评价等级的难易程度略有提高和尽量使各星级绿色建筑标识 项目数量呈金字塔形分布为出发点,通过补充细化、删减简化、修 改内容或指标值、新增、取消、拆分、合并、调整章节位置或指标 属性等方式进一步完善了评价指标体系(汇总于表1)。
审查会后,修订组逐条研究确定了对于标准审查专家提出意 见的处理,并结合随后开展的第二轮项目试评工作中反映出来的 问题,最终确定了标准报批稿,于2013年7月上报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此后,历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环境与节能标准化技术 委员会、标准定额研究所、标准定额司的审查和完善,于2014年 4日15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
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燕 程志军 叶凌
摘要
本文介绍了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的修订工作,重点介绍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378-2014的主要技术内容,适用建筑类型、评价阶段划分、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定级方法、加分项评价、
表2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评分算例(公共建筑运行评价)
评价指标类别
理论 满分
实际 满分
实际 得分
得分率
分项 权重
计算值
总得分
节地与室外环境
100 90 90 100% 13% 13
节能与能源利用
100 100 100 100% 23% 23
试评工作成果,不仅帮助修订组合理确定了各星级绿色建筑 得分要求和各类评价指标权重,还发现了评价技术条文在适用范 围(包括建筑类型、评价阶段等)、具体评价方法、技术要求难 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增强标准的可操作性和适用性,及技术 指标的科学合理性和因地/用制宜性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图1 记录了修订工作中的几个重要时间点。
1、适用建筑类型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的适用范围,由原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中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 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进一步扩展至民用建筑 各主要类型。其确定依据是:
(1)由近些年的绿色建筑评价工作实践来看,绿色建筑的 内涵和外延不断丰富,各行业、各类别建筑践行绿色理念的需求 不断提出。截至2012年底,742个绿色建筑标识项目中已有医疗 卫生类5项、会议展览类9项、学校教育类12项,但具体评价中 却反映出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对于这些类 型的建筑考虑得不够。(2)近些年先后立项了《绿色办公建筑 评价标准》GB/T50908-2013、《绿色商店建筑评价标准》(已 报批)、《绿色饭店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标 准》、《绿色博览建筑评价标准》等针对特定建筑类型的绿色建 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对包括上 述建筑类型在内的各类民用建筑予以统筹考虑,必将有助于各国 家标准之间的协调,形成一个统一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3)项 目试评工作也纳入了4个医疗卫生类、5个会议展览类、7个学校 教育类以及航站楼、物流中心等建筑,初步验证了《绿色建筑评 价标准》GB/T50378-2014对此的适用性。
4、评价定级方法 根据对于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的修订
意见和建议,修订组在第一次工作会议上就确定了采用量化评价
手段。经反复研究和讨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的评价方法定为逐条评分后分别计算各类指标得分和加分 项附加得分、然后对各类指标得分加权求和并累加上附加得分计 算出总得分。等级划分则采用“三重控制”的方式:首先仍与原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一致,保持一定数量的 控制项,作为绿色建筑的基本要求;其次每类指标设固定的最低 得分要求;最后再依据总得分来具体分级。
在前期调研工作的基础上,标准修订组于2011年9月召开了 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标志着标准修订工作正式启动。会议形成 了修订工作大纲、修订工作规则等文件,确定了标准修订的技术 原则。会后,修订组以全体会议、专题小组会等多种形式,进一 步落实了标准框架结构和技术原则,对标准条文进行了初步编写 和修改(包括适用范围、评价方式等),形成了标准修订初稿。
严格地讲,上述“各类指标得分”和“总得分”实际上都是 “得分率”。因为建筑的情况多样,各类指标下的评价条文不可 能适用于所有的建筑,对某一栋具体的被评建筑,总有一些评价 条文不能参评。因此,用“得分率”来衡量建筑实际达到的绿色 程度更加合理。但是在习惯上,“按分定级”更容易被理解和接 受,《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在“基本规定”章 中规定了一种折算的方法,避免了在字面上出现“得分率”。表2 给出了一个分值计算示例。
3、项目试评 在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标准修订组委托中国建筑科学
研究院上海分院、建筑设计院、深圳分院、天津分院、上海市建 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 司、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7家单位依据标准征求意见稿 开展了对60个绿色建筑项目(后经增补达75个)的试评工作。在 标准完成审查后,又委托上述单位依据送审稿修改稿开展了第二 轮50个项目的试评工作。在标准报批稿定稿时,还以此前试评的 部分项目对稿件进行了复核检验。
议在北京召开。会后几个月修订组形成了标准修订初稿,于 2012年5月召开了修订稿征求意见会,会后修订组对初稿进 行了修改,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并于2012年9月起公开 征求意见。根据意见反馈,修订组又对征求意见稿作了进一 步修改,形成了标准送审稿。2013年3月住建部建筑环境与节 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召开标准审查会,会后修订组又根 据审查专家的意见最终确定了标准报批稿,于2013年7月上报 住建部。此后,经过住建部标准定额所和标准定额司的审查 和完善,于2014年4月15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检 总局联合发布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3782014),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多功能综合建筑评价、评价条文分值、各等级分数要求等重点技术内容,及其确定依据。
关键词
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修订
一、修订立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4日15日发布第408号公告,批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78-2014, 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同时废止)。《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是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 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7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 科学研究院和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 单位在原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基础 上进行修订完成的。
2、评价阶段划分 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要求评价应在建
筑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但在随后发布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 施细则(试行修订)》(建科综[2008]61号)中,已明确将绿色 建筑评价标识分为“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规划设计或施工 阶段,有效期2年)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已竣工并投入使 用,有效期3年)。而且,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证明了这种分
3、评价指标体系 指标大类方面,在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
2006中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6大类指标的基 础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增加了“施工管 理”,更好地实现对建筑全生命期的覆盖。
根据专家意见,修订组对标准稿件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标准 征求意见稿,并于2012年9月起公开征求意见。截至当年10月31 日,共收到意见反馈181份,相关意见建议共计1600多条。在标 准征求意见同期,还启动了征求意见稿的项目试评工作(后文详 述)。根据征求意见和试评两方面工作成果以及所反映问题,修 订组对标准征求意见稿作了进一步修改,形成了标准送审稿。
2013年3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环境与节能标准化技术委 员会组织召开了标准审查会。标准修订过程中完成的大量工作, 得到了标准审查委员会专家的一致认可,标准审查委员会认为: 标准修订组在编制工作中充分进行了调研,总结了近年来我国绿 色建筑评价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借鉴了有关国外先进标准, 开展了多项专题研究和试评,广泛地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对 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保证了标准编制质量。
标准篇
新版国标《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明年1月1日起实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4月15日发布公告,批准新 版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378-2014) 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 T50378-2006同时废止。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自2006年首次发布实施以来, 有效指导了我国绿色建筑实践工作。但随着绿色建筑各项工 作的逐步推进,绿色建筑的内涵和外延不断丰富,各行业、 各类别建筑践行绿色理念的需求不断提出,该标准已不能完 全适应现阶段绿色建筑实践及评价工作的需要。对此,住建 部决定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和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 有关单位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行修编。2011年9月28 日,国标《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修订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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