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绩效考核办法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绩效考核办法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绩效考核办法一、考核目的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辅导员考核指标体系,逐步实现辅导员考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和透明化,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对辅导员履职情况的鉴定、激励和导向作用,全面提升辅导员综合素质和工作效果,不断完善辅导员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思想水平高、专业素质硬、综合素质全面、工作态度积极和个人作风优良、年龄结构合理、稳定的辅导员队伍。
二、考核对象全体专职辅导员三、考核原则(一)德才兼备的原则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注重辅导员的思想品质、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以及业务水平、组织领导能力和实践工作经验。
(二)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评内容、程序、方法等客观、公平、公正的进行考核,并将结果向全体考评主体和考评对象进行公开,保障考评对象的知情权。
(三)全面的原则辅导员考核工作包括辅导员工作的各个方面,以全面的视角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考评,全面反映辅导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绩,注重工作绩效,并激励辅导员不断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
四、考核主体学生事务部、学生管理办公室、系部相互配合进行考核。
五、考核方法辅导员考核采用定量(勤、绩)和定性(德、能)相结合的方法,从量和质两方面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考核,并细化各考核指标,确保考核的科学性、严谨性和规范性。
六、考核标准辅导员考核分为五个等级:优秀、良好、中等、合格和不合格。
其中,优秀占辅导员总人数的10%、良好占20%、中等占40%、合格和不合格共占30%。
七、考核程序辅导员考评工作在学生事务部和学生管理办公室领导下,采取打分制,辅导员要按规定及时上交个人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应材料,总结报告和材料作为考评的参考依据。
八、考核内容辅导员月考核总分为A,A=A1(30%)+A2(50%)+A3(20%),期末考核总分为B=A1(30%)+A2(40%)+A3(20%)+A4(10%)。
其中,A1为辅导员完成工作数据评分;A2为系部评分;A3为学生事务部评分;A4为学生评分。
职业技术学院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年终奖金分配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年度绩效考核办法(修订稿)( 院发〔2016〕16 号 2016年11月修订)为进一步做好学院年度考核和绩效奖励工作,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绩效,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人社发【2011】125号)、《关于*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发【2011】8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1.学院通过年度绩效考核实施目标管理,保证学院整体目标的实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院品牌。
2.学院通过年度绩效考核,理顺学院各单位间的关系,提高管理效能,保障学院目标的顺利实现。
3.学院通过年度绩效考核帮助每位教职工提高工作绩效与工作胜任力,建立适应学院发展战略的人才队伍。
4.学院通过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促进管理者与教职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形成开放、积极参与、主动沟通的校园文化,促进学院、职工共成长,增强学院的凝聚力。
二、考核原则客观公正、注重实绩。
考核指标注重与学院目标的对接,加大服务对象、主管领导的考核权限,以定量指标为主,通过定性与定量的评估,对单位和个人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考核。
系统设计、分类实施。
根据不同单位类型和人员类别,分别制定考核体系。
教辅和职能单位的考核以完成党政工作要点、任务的情况,以及教学单位的评价情况作为考核依据;教学单位的考核以完成具体目标任务作为考核依据。
教职工的考核由各单位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
结果导向、奖优促劣。
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对考核优秀进行奖励。
坚持问题导向,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和个人,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促进其成长发展。
三、考核内容1、院属单位根据院属各单位工作职责、工作性质、年度目标等不同要求,重点考核单位年度工作绩效。
其中教学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包括教学工作、科技工作、师资工作、学团工作、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工作、党建与安全稳定工作等六方面内容,详见《教学单位年度绩效考核项目指标表》(附件1)。
xx职业技术学院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办法

XX职业技术学院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为了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目标责任制管理,不断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调动干部和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学院各项工作高效运行,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和组织(一)考核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全面考查、注重实绩的原则.(二)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院长任第一副组长,院级副职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
(三)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岗责办。
(四)部门考核分两组进行,教学部门考核组由院领导、机关职能部门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对教学部门进行全面考核;非教学部门考核组由院领导、系部党政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对非教学部门进行全面考核。
二、考核对象和类别考核对象为院所属部门。
根据工作性质不同,分为教学部门和非教学部门两大类,分别采用不同的考核指标体系,实行分类考核.(一)教学部门类:信息工程系、经贸系、艺术系、机电工程系、土木系、基础部、中专中技部。
(二)非教学部门类: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评建办)、督导室、总务处(基建办)、后勤公司、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团委、职研所、成教院、实训中心、保卫处、图书馆、信息中心。
三、考核内容和办法考核采取日常专项检查和学期综合检查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部门自评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群众评议和领导评价相结合.教学部门的考核指标见附表一《XX职业技术学院教学部门综合考核指标表》,其中自评、组织考核和领导评价三者所占权重分别为10%、70%和20%.非教学部门的考核指标见附表二《XX职业技术学院非教学部门综合考核指标表》,其中自评、群众评议、组织考核和领导评价四者所占权重分别为10%、10%、60%和20%。
具体办法如下:(一)自评。
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考核计分表的内容,写出自评报告。
各部门自评报告要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发往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供领导及评委审阅.(二)自评报告的支撑材料须经相关部门审核,审核结果应书面告知被审核部门,有争议的可在接到书面审核结果一周内申请复议。
XX职业技术学院绩效考核办法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绩效考查方法(征采建议稿)为健全完美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运转体制,充足调换广大教员工的工作踊跃性,提升工作效率,增强内部活力,依据上司对于推动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联合学院实质,拟订绩效考查方法。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于学院中心工作为主线,以教育教课工作为要点,坚持按劳分派、效益优先,平常查核与集中查核相联合,成立职能部门主抓,部门自我管理,院部、处室分类交错查核的绩效查核体制,促使学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查核部门分类(一)院部(二)处室三、查核内容(一)院部查核内容包含教课管理工作、学生管理工作和精神文明、党建、行政管理等工作。
1、教课管理工作:包含惯例教课、实践教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研与督导、其余方面管理等工作。
2、学生管理工作:包含学生管理、共青团工作、安全与稳固、学生就业等工作。
3、精神文明、党建、行政管理等工作:包含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党建、管理水平、计划生育、党风勤政建设、工作创新状况等工作。
(二)处室查核内容包含业务质量和精神文明、党建、行政管理等工作。
1、业务质量:包含工作态度、服务意识、执行岗位职责状况等工作。
2、精神文明、党建、行政管理等工作:包含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党建、管理水平、计划生育、党风勤政建设、工作创新状况等工作。
四、考查方法(一)查核分数构成院部、处室查核总分值100 分,此中依据附表《绩效查核标准》查核的分数占70%;中层干部评论占15%;学院领导评论占15%。
(二)查核方式1、平常查核与集中查核相联合。
2、院部、处室分类交错查核相联合。
3、每学期末集中查核赋分汇总(暑、寒假前一个周内达成)。
(三)分类查核1、院部查核①《绩效查核标准》查核内容中的教课管理工作占50 分,学生管理工作占30 分,精神文明、党建、行政管理等工作占20 分;分别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宣传统战部、组织人事处、学院办公室、总务处、纪委等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分别拟订有关查核细则。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强化教职工队伍建设,优化完善考评机制,切实发挥激励导向作用,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学院教育教学一体化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院办学水平,保障学院十三五规划顺利实现,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6】195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我省义务教育学院绩效工资实施中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云绩办[2009]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232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玉溪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玉政办发[2011]6号)、《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溪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玉溪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玉人社发【2016】123号)及《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部署要求,按照明责、放权、增效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目标考核为手段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激发工作团队的主体意识和教学系的办学活力,充分调动职能部门和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社会服务能力、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
二、基本原则1、统筹兼顾、促进协调发展的原则。
2、绩效优先、侧重教学科研的原则。
3、定岗定责、注重岗位管理的原则。
4、团队管理、加强团队建设的原则。
5、目标考核、强化督查考评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我院编制范围内受聘的正式教职工。
四、绩效工资的来源及构成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按上级部门规范后确定的比例执行。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示范校建设项目绩效考核办法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示范校建设项目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学院《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科学评价示范校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与工作绩效,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强化激励引导和监控保障机制,确保示范校建设任务的如期高质量完成,根据学院《示范校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学院有关文件规定,制订学院《建设项目绩效考核办法》(以下简称《绩效考核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核办法》将《建设方案》各项指标量化为考核点,并赋予一定的分值,对各项目建设过程及完成结果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并以此为依据对各项目组及责任人实施绩效考核。
第三条绩效考核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奖惩并举”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机构第四条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绩效考核由示范校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领导,由示范校项目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示范办)和示范校建设督查办公室(以下简称督查办)具体实施,并根据考核情况,向领导小组提出绩效奖励与处罚依据。
第五条项目组分别成立内部考核小组,负责本项目组的绩效考核,并接受示范办和督查办的指导与检查。
由各项目所在部门负责人牵头组织相关人员组成本项目的考核小组,负责本项目的内部考核工作。
每个项目设立一名内部考核信息员,负责与示范办联络。
第六条为了保证考核结果的科学、真实和有效,项目建设负责人及所在部门领导应加强对项目建设工作的日常考核的监督与检查,定期向示范办和督查办汇报项目建设考核情况,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示范办和督查办要加强对工作组建设情况考核的监督和检查,杜绝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在案,作为进行年终考核的基本依据,充分发挥考核对项目建设工作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七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1.建设项目进展状况,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进度、任务书推进与落实、克服重点与难点工作等情况。
2.项目完成情况及效益,根据项目建设任务书预期目标和验收要点,检查项目建设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及项目取得效益情况。
高职学院教师绩效考核办法

高职学院教师绩效考核办法一、教师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根据教师的岗位职责,绩效考核的内容可分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德”具体体现为素质指标、“能”具体体现为能力指标,“勤”具体体现为态度指标,“绩”具体体现为业绩指标。
结合高职学院教师的特点,确定关键绩效考评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1:教师绩效指标一览表级二级指标频指指标考核□标考核主体性质率标BA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思想素学上级、同好,公道正派,原则性定性质期事、下级强素质满足岗位业务要求,讲职业素学上级、同指职业道德,分析表达能定性质期事、下级标力强廉洁自秉公守法,严于律己,学上级、同定性律法律意识强期事、下级统筹规划、合理有序,组织协学上级、同控制、沟通、协作、协定性调期事、下级调能力强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学习创学上级、同能习能力强,敢于突破,定性新期事、下级力创新能力强指掌握本专业学科理论标业务技学上级、同知识,具备娴熟教学技定性能期事、下级能。
教师基语言表达能力强,熟练学上级、同定性本技能计算机辅助教学。
期事、下级事业心责任心强,忠于进取敬学上级、同职守,有强烈的进取精定性业期事、下级神执行力贯彻、落实工作快捷有学上级、同定性态度效,执行力度好期事、下级度为学生、家长、社会提指服务意学上级、同供服务,做到热情、细定性标识期事、下级心、耐心、周到将自己融入整个团体,团队意学上级、同最大程度的发挥自己定性识期事、下级的作用。
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学工学其他(讲座)等达到一定量教务科作量期定数量。
教学质定性、学学生评价80分教务科量定量期学生工班主任工作、管理兼学定性学生科作职、教书育人期学年专著、论文、科研项目、业科研工第课题等综合科研分达定量教务科绩作二到各类职务标准指学标期获奖与教学奖、、指导学生奖学专利(成项、学科建设奖、科研定量院办期果)奖、创新项目等。
学年招生工吾期值班、宣传、学生第定性招生办作推荐、考试信息等一学期二、绩效考评指标权重的确定为了体现各个绩效指标在绩效指标体系中的重要程度,须确定各指标的权重。
职业技术学院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年终奖金分配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年终奖金分配办法)一、概述为了激励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全面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规范年度绩效考核和年终奖金分配。
二、考核标准1. 全员考核全员考核是对全校教职工的评价,通过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环节,筛选出优秀教职工。
初评:由各部门初评出优秀教职工。
复评:由校内综合考核组进行复评,综合考虑全年工作业绩和学生评教结果。
终评:由校领导组成终评小组,最终确定优秀教职工名单。
2. 岗位考核岗位考核是针对具体岗位的考核,主要考核岗位工作目标达成情况、工作效率和工作态度。
3. 个人考核个人考核是针对个人的考核,主要考核个人教学质量、科研成果、社会服务和专业能力提升情况。
三、奖金分配1. 奖励对象对年度绩效考核评为A级和B级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2. 奖金额度固定奖励金额为绩效奖励基数的3%。
绩效奖励基数根据单位总预算的1%确定。
3. 绩效奖项绩效奖项设置如下:•教学优秀奖:对在教学中表现优秀的教职工进行奖励。
•科研成果奖:对在科研领域中取得重要成果的教职工进行奖励。
•教学科研创新奖:对在教学和科研中具有创新性的教职工进行奖励。
•工作质量奖:对工作质量突出的教职工进行奖励。
•工作创新奖:对在工作中具有创新性的教职工进行奖励。
4. 奖金颁发奖金颁发分两次进行,每年6月和12月各一次,具体发放日期由学院财务部门确定。
四、职业技术学院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年终奖金分配办法)的出台,将强化教职工的内部激励机制,提高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院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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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绩效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健全完善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内部活力,按照上级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绩效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于学院中心工作为主线,以教育教学工作为重点,坚持按劳分配、效益优先,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建立职能部门主抓,部门自我管理,院部、处室分类交叉考核的绩效考核机制,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考核部门分类
(一)院部
(二)处室
三、考核内容
(一)院部
考核内容包括教学管理工作、学生管理工作和精神文明、党建、行政管理等工作。
1、教学管理工作:包括常规教学、实践教学、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研与督导、其他方面管理等工作。
2、学生管理工作:包括学生管理、共青团工作、安全与稳定、学生就业等工作。
3、精神文明、党建、行政管理等工作:包括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党建、管理水平、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创新情况等工作。
(二)处室
考核内容包括业务质量和精神文明、党建、行政管理等工作。
1、业务质量:包括工作态度、服务意识、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等工作。
2、精神文明、党建、行政管理等工作:包括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党建、管理水平、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创新情况等工作。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分数构成
院部、处室考核总分值100分,其中按照附表《绩效考核标准》考核的分数占70%;中层干部评议占15%;学院领导评议占15%。
(二)考核方式
1、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
2、院部、处室分类交叉考核相结合。
3、每学期末集中考核赋分汇总(暑、寒假前一个周内完成)。
(三)分类考核
1、院部考核
①《绩效考核标准》考核内容中的教学管理工作占50分,学生管理工作占30分,精神文明、党建、行政管理等工作占20分;分别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宣传统战部、组织人事处、学院办公室、总务处、纪委等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制定相关考核细则。
②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绩效考核标准》的相应栏目,分别对院部考核赋分。
③处室中层干部、学院领导分别给院部评议。
2、处室考核
①《绩效考核标准》考核内容中的业务质量占60分,精神文明、党建、行政管理等工作占40分;其中“精神文明、党建、行政管理等工作”分别由学院纪委、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总务处等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制定相关考核细则。
②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绩效考核标准》的相应栏目,分别对处室考核赋分。
③各院部、处室按照《绩效考核标准》中“工作态度”、“服务意识”栏目的要求对处室量化赋分。
④中层干部、学院领导分别给处室评议。
(五)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2、每学期分别汇总各院部、处室半年来的绩效考核情况。
3、院部、处室考核成绩前两名的定为优秀部门,80分以上的为合格,70分-79分为基本合格,69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4、部门有渎职、不作为行为、重大责任事故、损失以及给学院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定为不合格。
部门人员受到党纪、政纪、法纪处理的,取消参评优秀资格,情节严重的,部门定为不合格。
五、奖金发放办法
(一)绩效考核奖金构成
1、学校拨付给二级学院的奖金,根据二级学院的教师数、学生数及考核系数情况决定。
其中教师数所占比例为教师平均发放基数的90%,学生数所占比例为10%。
院部绩效奖金额=(教师数所占奖金数额+学生数所占奖金数额)*考核系数
2、学校拨付给各处室的绩效考核奖金为二级学院教师平均发放基数的90%。
处室绩效奖金额=二级学院教师平均发放基数*90%*处室人员数*考核系数
(二)考核系数
1、考核优秀的,系数为1.1,合格1.0,基本合格0.9。
2、不合格的无绩效考核奖金。
(三)各院部、处室根据各自实际制定相应量化细则,并根据个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实行二次发放。
量化结果须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发放明细按时报送考核办公室,严禁平均发放。
(四)本办法适应范围是学院各院部、处室;师生服务中心不参加绩效考核。
(五)二次发放中要严格考勤纪律和工作纪律。
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绩效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人员,所在部门可直接将其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六)由单位派出参加非学历培训的,视为在岗;时间一个月以上的,按所在部门的一线教师的平均基数发放考核奖金。
不属于单位派出,个人参加培训进修的,超过一个月的,不参加绩效考核。
(七)新参加工作人员及新调入人员,按实际来校时间考核计发。
六、其他
1、副科及以上干部的绩效考核办法另行规定。
2、基础部绩效奖金构成为其他二级学院的平均数;《绩效考核标准》考核内容中的教学管理工作占80分,精神文明、党建、行政管理等工作占20分。
3、处室上课人员原则上每周4个课时,最多不超过6个,超过6个的,按6个课时算。
每个课时费按院部一线教师月平均基数的1%计算。
4、对中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的考核参照基础部。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对院部的考核由教务处牵头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和院部参加。
对处室的考核由学院办公室牵头负责,所有院部、处室参加。
考核结果汇总由考核办公室负责。
考核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
附: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院部绩效考核标准
三、处室绩效考核标准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200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