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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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关于登记测绘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

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关于登记测绘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

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关于登记测绘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0.03.03•【字号】兰房中字[2010]10号•【施行日期】2010.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关于登记测绘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兰房中字[2010]10号)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房屋登记测绘工作,统一测绘工作操作口径,规范登记测绘行为,经中心研究,制定了《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测绘工作有关规定》,现印发各部门,请相关部门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二O一O年三月三日关于登记测绘工作的有关规定一、建立电子楼盘表1、电子楼盘表定向电子楼盘表是利用立面透视原理,固定各基本单元的空间位置及相互关系。

立面透视必有视野方向,建立电子楼盘表的视野方向的一般规则如下:(1)条形住宅楼。

以面对首层单元入口视野方向建立。

(2)非条形住宅楼(楼房外框不在同一直线上,如“品”字或“工”字型)或条型住宅楼单元入口不在同一方向的,以面对单元数较多或中间部位为视野方向。

其他不同方向的单元入口按相邻关系旋转成与主方向单元入口一致的方向。

单元、室号俱实注记。

(3)“回”字型住宅楼(如点式楼,1个单元)以面对首层入口视野方向建立。

按相邻房屋的顺序展开建立。

(4)非成套住宅。

非成套住宅包括内部房屋分布不规整的多层房屋,简易住宅楼、平房住宅。

按非住宅建立电子楼盘表。

以首层入口视野方向建立电子楼盘表。

(5)多功能楼中有住宅的。

住宅部份按上述规则建立,非住宅部分随同住宅部位建立。

(6)非住宅楼。

一般按北方向展开建立,也可按具体楼型建立,俱实标示北方向。

(7)多塔楼。

按上述(1)-(3)的规则,确定同一视野方向,各塔楼按一定顺序相连展开建立。

2、单元、室号的确认及房屋编码如该幢房屋大多数已发证(查清册),单元、室号的排列规整且具有唯一性,可延用。

如需调整,一律按照单元、室号从左向右的顺序排列。

不动产登记综合业务工作流程

不动产登记综合业务工作流程

不动产登记综合业务工作流程不动产登记综合业务工作流程试行的第一步是预检。

在交易登记大厅入口附近设置预检台,也称总咨询台。

预检台配备人员和业务申请表及样表,以及联办业务告知单。

预检人员需要询问申请人需办理的业务类别,检查申请材料的格式和数量是否满足要求,并指导申请人填写相应申请表。

满足要求的申请人可以获得办件号码,不满足要求的需要补充相应材料。

第二步是综合窗口预收件或登记窗口受理。

涉及登记与交易税收联办的申请由综合窗口进行预收件,仅涉及登记的申请则由登记窗口进行登记受理。

综合窗口预收件需要登记人员负责询问申请人需申请的事项,并清点、收取申请材料。

现场支持的税务人员则需要协助登记人员即时对收取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及时提出补正意见。

属于可当场办税的申请,综合窗口预收件后,税收件袋即时转税务部门,并通知申请人当场缴税;不属于可当场办税的申请,则由税务人员定期签收、领取。

交易件袋按要求转房屋状况查询人员,做好签收。

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我们将启用申请资料扫描和推送功能。

综合窗口将收到一份申请资料,并将其扫描并推送到交易税务登记审核部门。

同时,已提取的相关字段信息也将一并推送。

纸质资料将由登记部门统一存档。

为了保证工作的顺畅,各区应根据业务量配置专人进行扫描工作,并在接收到申请资料后立即进行扫描,以便信息及时推送。

在房屋状况查询审核方面,我们目前要求查询人员在领取件袋后,及时将房屋状况查询结果录入系统。

对于当日上午(或下午)收取的件袋,录入时间应在当日上午12点(或下午下班前)之前,以便系统能够定时进行核心比对。

对于每日12点前录入的件袋,我们要求在下午下班前完成审核并出具结果。

对于下班前录入的件袋,我们要求在次日12点之前完成审核并出具结果。

如果查询结果有异议,我们要力争在收件之时起的23小时内处理完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分别反馈给登记和税务审核部门。

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我们将启用房屋状况查询结果线上反馈功能。

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指南

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指南

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指南合同目录第一章:前言1.1 编制目的1.2 适用范围1.3 指南的法律效力第二章:办事指南概述2.1 办事指南定义2.2 办事指南的作用2.3 办事指南的获取方式第三章:办事流程3.1 申请材料准备3.2 办事流程图3.3 办事步骤详细说明第四章:申请材料要求4.1 材料清单4.2 材料格式要求4.3 材料提交方式第五章:办理时限与费用5.1 办理时限说明5.2 费用标准5.3 费用支付方式第六章:在线办事服务6.1 在线服务平台介绍6.2 在线办事流程6.3 在线办事注意事项第七章:现场办事服务7.1 办事地点与时间7.2 现场办事流程7.3 现场办事须知第八章:咨询与投诉8.1 咨询服务方式8.2 投诉处理流程8.3 反馈机制第九章:常见问题解答9.1 常见问题分类9.2 问题解答列表9.3 补充说明第十章:附录10.1 相关法律法规10.2 表格下载10.3 联系方式第十一章:声明与承诺11.1 用户声明11.2 用户承诺11.3 法律责任签字栏用户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______ 日期:______签订地点: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第一章:前言1.1 编制目的本指南旨在为用户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流程的详细指导,确保用户能够高效、便捷地完成相关事项。

1.2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需要办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业务的所有用户。

1.3 指南的法律效力本指南作为办事参考,不具有法律强制力,具体办事要求以官方公告和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章:办事指南概述2.1 办事指南定义办事指南是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项业务办理流程、要求等信息的系统性说明。

2.2 办事指南的作用办事指南用于指导用户了解和掌握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2.3 办事指南的获取方式用户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获取本指南。

第三章:办事流程3.1 申请材料准备用户需根据办事项目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

房产交易大厅工作制度

房产交易大厅工作制度

房产交易大厅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产交易大厅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理房产交易相关业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房产交易大厅(以下简称大厅)是指专门设立用于办理房产交易、登记、备案等业务的场所。

大厅的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

第三条大厅的工作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特殊情况需调整的,应提前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大厅应设置必要的服务设施,为办事群众提供便利条件。

二、业务办理第五条大厅办理的业务包括:房产交易登记、备案、抵押登记、产权证办理、信息查询等。

第六条群众办理房产交易业务,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大厅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

第七条大厅应设立窗口,明确各窗口的业务范围和职责。

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认真履行职责。

第八条大厅应建立健全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三、服务规范第九条大厅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做到廉洁奉公、文明服务。

第十条工作人员应着装整洁,佩戴工作证件,热情接待办事群众。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应使用文明用语,耐心解答群众疑问,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二条大厅应设立等候区,合理配置等候设施,确保群众等候时的舒适度。

第十三条大厅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及时采取措施,保障群众利益。

四、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大厅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五条大厅应设置监控设备,对大厅内的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第十六条大厅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

五、环境卫生第十七条大厅应保持环境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清扫,确保卫生条件达到规定标准。

第十八条大厅应设置垃圾分类设施,引导群众正确投放垃圾。

第十九条大厅应加强绿化管理,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

六、其他规定第二十条大厅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兰州房产网签解锁手续

兰州房产网签解锁手续

网签限购解锁须知2018-04-09 来源:点击:11842一、购房人本人应持下列资料申请限购解锁(一)未婚∙ 1.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兰州市房屋登记电子信息查询证明》(原件1份,当日有效)∙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二)已婚∙ 1.购房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2.购房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兰州市房屋登记电子信息查询证明》(原件1份,当日有效)∙ 3.购房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 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三)丧偶、离异∙ 1.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2.购房人及其未成年子女的《兰州市房屋登记电子信息查询证明》(原件1份,当日有效)∙ 3.购房人及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 4.丧偶证明;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四)驻兰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 1.购房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2.购房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兰州市房屋登记电子信息查询证明》(原件1份,当日有效)∙ 3.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 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军官证和军人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1份)∙ 6.部队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购房人姓名、身份证号、军官证号、单位驻地、婚姻状况和家庭成员信息)(原件1份)二、解锁要求1.上述申请资料中的《兰州市房屋登记电子信息查询证明》,购房人凭身份证原件在房产大厦七楼办事大厅自助查询机自行打印,未办理身份证的未成年子女可持户口本到房产大厦八楼档案馆8006室申请人工查询);2.按规定已向省、市社保、地税部门缴纳养老金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购房人,可在开发企业、中介公司、交易大厅网签端口系统在线申请限购解锁。

省社保核查系统已实现实时核查,市社保、地税核查系统自提交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后符合限购条件的即可办理网签。

兰州房管局购房合同查询

兰州房管局购房合同查询

在兰州,购房合同查询是购房者了解自身权益和房屋交易情况的重要途径。

为了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兰州房管局提供了一系列查询服务。

以下是关于兰州房管局购房合同查询的相关信息。

一、查询渠道1. 线下查询(1)购房者可前往兰州房管局现场查询。

在查询时,需携带以下材料:①购房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有关单位出具的购房证明。

(2)如需查询贷款情况,还需携带以下材料:①购房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份;②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复印件3份,夫妻双方姓名所在页复印件3份,非本地户口的提供户籍证明原件;③结婚证复印件3份;④有关单位出具的购房证明;⑤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出具的有效收入证明;⑥借款人及配偶私章。

2. 线上查询(1)登录兰州房管局官方网站,进入“网上办事大厅”模块,选择“商品房查询”功能。

(2)在查询界面,输入合同备案登记号、买受人证件号码等信息,即可查询购房合同详情。

二、查询内容1. 合同备案信息:包括合同备案号、合同签订日期、房屋坐落、面积、总价等。

2. 交易信息:包括交易双方信息、交易价格、付款方式等。

3. 贷款信息:如需查询贷款情况,可查看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等。

4. 产权信息: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权人、房屋性质等。

三、注意事项1. 购房者在查询过程中,如发现合同信息有误,应及时与开发商或房管局联系,要求更正。

2. 查询结果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3. 如需打印查询结果,请携带身份证原件至房管局打印。

总之,兰州房管局购房合同查询为购房者提供了便捷的服务,有助于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应充分利用这一服务,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兰州市人民政府令[2010]第7号——兰州市房屋登记办法

兰州市人民政府令[2010]第7号——兰州市房屋登记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23•【字号】兰州市人民政府令[2010]第7号•【施行日期】2011.02.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令[2010]第7号《兰州市房屋登记办法》已经市政府2010年11月23日第1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兰州市房屋登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村镇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第三条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以下简称“房产”)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登记工作。

市房产部门所属的房屋登记机构具体负责办理城关、西固、七里河、安宁和红古区的房屋登记工作。

永登、榆中、皋兰县房产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房屋登记工作。

第四条市房产部门应当建立本市行政区域内统一的房屋登记簿。

房屋登记簿是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是房屋登记机构记载房屋基本状况、权利状况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登记事项的特定簿册,由房屋登记机构管理。

第五条房屋登记信息应当标准统一、数据准确完整、统计及时,实现全市房屋登记簿信息共享和异地查询。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统一建立的兰州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上办理业务。

第六条房屋登记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从事房屋登记审核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登记上岗证书,持证上岗。

第七条房屋登记机构可以从房屋登记费中提取10℅的赔偿资金,专户储存,用于房屋登记错误损害赔偿。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八条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申请;(二)受理;(三)审核;(四)记载于登记簿;(五)发放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办理房屋交易步骤

办理房屋交易步骤房屋交易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行为,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步骤和程序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以下是办理房屋交易的详细步骤:1.收集信息:作为房屋买卖的买方,首先需要了解房屋市场的情况,包括房价、房屋类型、位置等。

可以通过房地产网站、经纪人、报纸等多种途径收集相关信息。

2.制定预算:根据自身经济情况以及房屋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个合理的购房预算。

预算应该包括房屋价格、购房税费、贷款利率等各项费用之和。

4.定义购房计划:在找到合适的房屋后,根据房屋的价值和自身经济情况,制定购房计划。

计划包括了解贷款额度,做好贷款申请的准备工作等。

5.程序评估房产:购房者应该聘请专业的房产评估师对现在要购买的房屋进行评估。

评估报告是购房者了解房屋实际价值的重要依据。

6.签订购销合同:购房者与卖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购销合同。

合同应当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的具体情况以及买卖价格等重要条款。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该注意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没有任何漏洞。

7.缴纳定金:根据购销合同规定,购房者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定金,作为购房意向的证明。

定金金额一般是房屋总价的一部分。

8.办理房屋贷款:如果购房者需要贷款购房,那么在签订购销合同之后,需要尽快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银行会根据购房者的信用情况和还款能力来评估是否批准贷款。

9.进行房屋评估:银行通常会要求购房者对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房屋的实际价值和抵押贷款额度。

购房者需要支付评估费用。

10.办理房屋过户:房屋过户是指将房屋的产权从卖方的名下转移到买方的名下。

购房者需要向当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过户手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支付过户费用。

11.缴纳税费:购房者需要在房屋过户后向当地税务部门缴纳相关的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等。

12.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如果购房者需要贷款购房,那么在过户手续完成后,需要向银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贷款放款手续。

13.完成交易:当所有的手续和费用办理完毕,并且银行放款成功后,购房者可以领取房屋的产权证书,正式成为房屋的合法所有人。

二手房交易流程及操作步骤

二手房交易流程及操作步骤一、准备阶段1.收集信息:了解市场行情和目标房屋的基本信息,包括房屋的户型、面积、位置、朝向、装修状况等。

2.确定预算: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和购房需求,确定可以接受的房屋价格范围。

3.贷款申请:如果需要贷款购房,可以提前向银行进行贷款申请,了解自己的贷款额度和条件。

二、判断与筛选阶段1.实地考察:到目标房屋所在地实地考察,观察周边环境、交通便利程度、配套设施等,对比该房屋价格与周边房屋价格的合理性。

2.查档调查:通过房产中介或个人途径,查档调查房屋的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房屋所有权相关文件,确保房屋的产权清晰,并了解该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

三、合同签订阶段2.签订买卖合同:由双方律师或房产中介起草、审查买卖合同,包括房屋信息、价格、付款方式、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缴纳定金:买方在签订合同时支付一定金额的定金,作为购房意向的认真度和对卖方的履约帮助。

4.签订过户协议: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可以补充签订过户协议,明确过户时间、过户费用等具体细节。

四、完税过户阶段1.缴纳契税:买方和卖方都需要在签订合同后按照房屋价格的一定比例缴纳契税,一般由买方承担。

2.缴纳个人所得税:卖方根据房屋的差价和持有时间需要在过户前缴纳个人所得税。

4.登记过户:在房屋过户手续完成后,房屋登记部门会发放新的房产证或进行相关房产信息的变更,确保买方的房屋权益得到正式认证和保障。

五、交付与迁入阶段1.迁入准备:买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安排装修、购置家具等准备迁入新房。

2.交房验收:买方在迁入前进行房屋的交房验收,查看房屋的装修质量、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情况等,确保房屋符合预期。

3.缴纳物业费等费用:买方需要按照小区要求缴纳物业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

2024年二手房交易过户流程及资料准备指南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二手房交易过户流程及资料准备指南本合同目录一览1.1 二手房交易过户流程概述1.2 二手房交易过户流程详细步骤1.2.1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1.2.2 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备案1.2.3 办理房屋转移登记1.2.4 缴纳税费1.2.5 办理房屋过户手续1.2.6 领取新不动产权证书1.3 二手房交易过户资料准备1.3.1 房屋买卖合同及备案证明1.3.2 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1.3.3 身份证件及户口本1.3.4 婚姻状况证明1.3.5 购房首付款证明及贷款相关材料1.3.6 房屋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1.3.7 房屋继承或赠与证明1.3.8 其他可能需要的资料2.1 二手房交易过户时间及费用2.2 二手房交易过户中可能产生的费用2.2.1 契税2.2.2 个人所得税2.2.3 土地增值税2.2.4 房屋交易手续费2.2.5 律师费2.2.6 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3.1 二手房交易过户风险提示3.2 防范措施及解决方案3.2.1 房屋产权纠纷3.2.2 房屋质量问题3.2.3 交易双方信用风险3.2.4 政策及法规变化风险3.2.5 其他可能的风险及解决方案4.1 二手房交易过户注意事项4.2 交易过程中的沟通与协作4.3 交易过程中的时间安排与进度控制4.4 交易完成后的后续事项处理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二手房交易过户流程概述1.1 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后,应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1.2 买卖双方应当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5日内,将合同文本提交至房地产登记机构进行备案。

1.3 备案完成后,买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项,卖方应当协助买方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1.4 房屋转移登记完成后,买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给卖方房款。

第二条二手房交易过户流程详细步骤2.1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2.1.1 买卖双方应当协商确定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包括房屋基本信息、交易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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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办事指南一、办理事项(一)房屋权属登记;(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三)房地产中介服务资质证;(四)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二、办理政策、要件、程序、收费及服务时限(一)房屋权属登记1、初始登记(1)需提交的证件①《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拨地文、图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范围图或转让合同;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③标准定位图(红线图);④房屋竣工验收资料;⑤建设单位法人资格证明:行政、事业单位提交经过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单位提交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个人提交身份证;⑥拆除直管公房的需提交市房地局接管归还公房产权的文件;⑦属于法院判、裁、调解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⑧属于在建工程产权认定的,还需提交:a.建设工程开(施)工许可证;b.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c.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办理程序①现场测绘调查;②受理登记;③审查;④审批;⑤收费发证。

(3)收费项目及标准①登记费:住宅每套80元,非住宅550元/件;②测绘费:住宅1.00元/平方米、非住宅1.40元/平方米、综合楼1.90元/平方米;③印花税:5元/证;④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所有权证》时,免收工本费,核发一本以上时每增加一本收工本费10元。

(4)办理时限自正式受理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情形,由登记部门向当事人出具暂缓登记或不予登记通知书。

属于暂缓登记的,顺延办理时限。

(5)具体办理窗口兰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政务大厅2—9号窗口咨询电话:46070292、转移登记(1)需提交的证件①转让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或法人资格证明(行政、事业单位组织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房屋所有权证》;③房地产买卖契约或房地产赠与公证书;④1993年1月30日以前划拨土地上自建房向社会公开出售的,须提交拨地文图及修建许可证。

1993年1月30日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自建房向社会公开出售的需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⑤其他证明材料:a.全民性质的房产转让时需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出售房产的证明;b.集体性质的房产转让时,需提交职代会同意出售房产的决议;c.股份制企业房产出售时,需提交董事会决议。

(2)办理程序①现场测绘调查(已作过面积界定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2002年1月1日后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的成套存量住房上市转让的不进行现场调查);②受理登记;③审查;④审批;⑤收费发证。

(3)收费项目及标准①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收,由受让人缴纳。

其中1999年8月1日以后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的,契税减半征收;②登记费:住宅每套80元,非住宅550元/件,由受让人缴纳;③手续费:住宅每平方米6元,非住宅每平方米10元,双方各缴二分之一;④土地收益金:根据不同地段、不同用途按5—15元/m2计收,由卖方或受赠人缴纳;⑤印花税:5元/证,由受让人缴纳;⑥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所有权证》时,免收工本费,核发一本以上时每增加一本收工本费10元,由受让人缴纳;⑦测绘费:住宅1.00元/平方米、非住宅1.40元/平方米、综合楼1.90元/平方米,由受让人缴纳;⑧书据印花税:成交价的0.05%,双方各缴一次;⑨其中已购公有住房、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转让,除征收以上①②③⑤⑥⑦⑧项税费外,还应缴纳土地出让金:成交价的1.5%,由受让方缴纳。

⑩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按规定标准缴纳。

第一次投放市场的商品房买卖过户登记发证(1)需提交的证件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②购房人的身份证或法人资格证明(行政、事业单位组织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商品房买卖合同;④付款发票;⑤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开发公司一次性提供)。

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2)办理程序①现场测绘调查;②受理登记;③审查;④审批;⑤收费发证。

(3)收费项目及标准①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收,由购房人缴纳。

其中1999年8月1日后,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的契税减半征收;②登记费:住宅每套80元,非住宅550元/件,由购房人缴纳;③买卖手续费:住宅每平方米3元,非住宅每平方米8元,由卖方缴纳;④印花税:5元/证,由购房人缴纳;⑤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所有权证》时,免收工本费,核发一本以上时每增加一本收工本费10元,由购房人缴纳;⑥测绘费:住宅1.00元/平方米、非住宅1.40元/平方米、综合楼1.90元/平方米,由购房人缴纳。

房改售房产权登记(1)需提交的证件①房改售房单位的《房屋所有权证》;②省或市房改办批准房改售房文件;③省或市房改办出具的产权比例界定书;④房改售房花名册(省或市房改办签章);⑤房改售房合同;⑥付款发票;⑦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⑧市财政局出具的契税减免审批表(此文件也可在领证时提交)。

(2)办理程序①现场测绘调查;②受理登记;③审查;④审批;⑤收费发证。

(3)收费项目及标准①登记费:40元/套,由购房人缴纳;②印花税:5元/证,由购房人缴纳;③测绘费:1.00元/㎡,由购房人缴纳。

新建经济适用住房买卖过户登记发证(1)需提交的证件①售房单位法人资格证明;②拨地文、图;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④标准定位图(红线图);⑤建设工程开工(施工)许可证;⑥经济适用住房立项计划;⑦省、市房改办批准售房文件及委托建设文件;⑧经济适用住房面积界定文件;⑨房屋竣工验收资料;⑩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⑾付款发票;⑿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花名册(省或市房改办签章);⒀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

(2)办理程序①现场测绘调查;②受理登记;③审查;④审批;⑤收费发证。

(3)收费项目及标准①契税:按成交价的1.5%计收,由购房人缴纳;②手续费:1.5元/㎡,由售房单位缴纳;③登记费:80元/套,由购房人缴纳;④印花税:5元/证,由购房人缴纳;⑤测绘费:1.00/㎡,由购房人缴纳。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发证的办理时限、受理部门(1)办理时限自正式受理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房改售房、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登记500户以内在正式受理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500— 1000户在正式受理登记之日起25个工作日完成;1000户以上在正式受理登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情形,由登记部门向当事人出具暂缓登记或不予登记通知书。

属于暂缓登记的,顺延办理时限。

(2)具体办理窗口兰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政务大厅2—9号窗口咨询电话:46070293、变更登记(1)需提交的证件①原《房屋所有权证》;②属于新增房屋的需提交初始登记所需证件;③属于更名的需提交名称变更证明材料(自然人提交派出所证明、企业提交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法人名称变更核准文件、行政事业单位提交人事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名称变更的文件);④法人资格证明。

(2)办理程序①现场测绘调查;②受理登记;③审查;④审批;⑤收费发证。

(3)收费项目及标准①登记费:住宅每套80元,非住宅550元/件;②测绘费:住宅1.00元/平方米、非住宅1.40元/平方米、综合楼1.90元/平方米(产权人名称变化、街道门牌号变化的变更登记不收测绘费);③印花税:5元/证;④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所有权证》时,免收工本费,核发一本以上时每增加一本收工本费10元。

(4)办理时限自正式受理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情形,由登记部门向当事人出具暂缓登记或不予登记通知书。

属于暂缓登记的,顺延办理时限。

(5)具体办理窗口兰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政务大厅2—9号窗口咨询电话:46070294、他项权利登记(1)需提交的证件①抵押当事人身份证或法人资格证明(行政、事业单位组织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抵押登记申请书;③抵押合同(一式叁份);④借款合同;⑤抵押房地产的权属证明:a.现房抵押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b.在建工程抵押需提交《在建工程产权认定书》;c.按揭抵押需提交全套商品房购销合同、首付款凭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⑥其他证明材料:a.全民性质的房产抵押需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证明;b.集体产抵押需提交职代会同意抵押的证明;c.股份制房产抵押需提交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d.共有房产抵押需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⑦担保承诺书(抵押人和借款人不属同一人时提交)。

(2)办理程序①现场调查;②正式受理;③审查;④审批;⑤收费发证。

(3)收费项目及标准①登记费:住宅每套80元,非住宅550元/件,由抵押权人缴纳;②权证印花税:5元/证,由抵押权人缴纳;③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他项权证》时,免收工本费,核发一本以上时每增加一本收工本费10元,由抵押权人缴纳。

(4)办理时限自正式受理登记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

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情形,由登记部门向当事人出具暂缓登记或不予登记通知书。

属于暂缓登记的,顺延办理时限。

(5)具体办理窗口兰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政务大厅2—9号窗口咨询电话:46070295、注销登记(1)需提交的证件①原《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②法院判决(裁定)书;③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④银行还款证明;⑤他项权注销申请。

(2)办理程序①验件;②受理登记;③审查、审批;④注销;⑤公告(登记机关认为必要时)。

(3)办理时限自正式受理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情形,由登记部门向当事人出具暂缓登记或不予登记通知书。

属于暂缓登记的,顺延办理时限。

(4)具体办理窗口兰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政务大厅2—9号窗口咨询电话:46070296、遗失登记(1)需提交的证件①属于失窃已由公安机关立案的,提交派出所的证明。

属于产权人遗失的,由产权人出具承诺所遗失房屋所有权证证载房屋未发生交易、抵押、被查封的具结保证书;②声明原《房屋所有权证》遗失作废的报纸;③个人身份证或行政、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④遗失补证申请。

(2)办理程序①现场调查;②受理登记;③审查;④审批;⑤收费发证。

(3)收费项目及标准①登记费:住宅每套80元,非住宅550元/件;②印花税:5元/证;③工本费:10元/证。

(4)办理时限自正式受理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情形,由登记部门向当事人出具暂缓登记或不予登记通知书。

属于暂缓登记的,顺延办理时限。

(5)具体办理窗口兰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政务大厅2—9号窗口咨询电话:4607029(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需提交的证件①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②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范围图(复印件);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红线图和工程建设项目开工(施工)许可证(复印件);④商品房建设计划批复(复印件);⑤工程施工合同、委托质检合同(复印件);⑥工程投资达到总投资25%以上的证明材料;⑦分层平面图;⑧物业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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