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实施宪法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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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和贯彻实施宪法依法治国的有关

宪法和贯彻实施宪法依法治国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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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要讲的是宪法和贯彻实施宪法,依法治国的有关问题。

大家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宪法的贯彻实施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础,是一切立法的依据。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最根本的就是要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

在介绍宪法之前,我想先介绍一下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立法实践。

大家知道在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党就十分重视制订宪法的工作,1931年11月,第一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在瑞金召开,在这次大会上,制订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这个宪法大纲规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国体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实行的是单一制和共和制。

宪法大纲还规定政权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及一切劳苦大众。

大纲规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政体是工农兵代表大会,还规定了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其中规定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中央人民委员会是中央一级的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地方包括省、县、区、乡是执行委员会。

宪法大纲还规定代表实行选举,乡实行直选,区、县、省执行间接选举。

宪法大纲还规定,在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同时,实行一型合一的原则,可以看出我们党在瑞金所制订的宪法大纲已经具备了我们现在所实行的宪法的基本原则。

1946年的4月,陕甘宁边区第三届参议会第一次大会制订了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这是我们党所领导的制订的第二部宪法性文件。

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确定建立人民代表会议,协商、指导、聘请、选举等多种形式产生代表。

这是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党所制订的两个宪法性文件。

新中国成立以后,1949年的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它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在这次会议上,制订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这个共同纲领在新中国建立初期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

1954年9月,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这次会议制订了我们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以后1975年的1月,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制订了第二部宪法,1978年的3月,召开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制订了我国的第三部宪法,1982年12月召开了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制订了我们国家的第四部宪法,也就是现行宪法。

论宪法的贯彻实施

论宪法的贯彻实施

论宪法的贯彻实施内容摘要:坚持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切实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本文主要从形成崇尚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完善保障宪法实施的科学机制、坚持依宪治国的基本方略三个方面阐述了如何贯彻实施宪法。

关键词:宪法宪法监督违宪审查依宪治国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一起确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这是我们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取得的新认识。

而宪法作为人类政治文明的产物,是治国安帮的根本性纲领,因此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执政兴国本领,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一、形成崇尚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首要的问题就是要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宪法的地位,形成崇尚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为贯彻实施宪法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一)深刻认识宪法的“母法”地位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总章程,是根本法,凌驾于任何其他法律之上,处于“母法”的地位。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制度和最基本的国策。

如国家的性质、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国家的基本任务、国家的结构形式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根本问题。

这些规定不仅反映着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方向,而且从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根本原则上规范着整个国家的活动,因而与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通常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而且只涉及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某些方面或某一方面相比,宪法具有国家总章程的意义。

第二,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

所谓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具有的约束力和强制力。

国家的任何法律都应具有法律效力,但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宪法的法律效力高于一般法律,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法律地位。

我国现行宪法在序言中明确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浏阳二中林继红浏阳田家炳实验中学王意成浏阳市教研室黄佑生【时政热点背景】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这是我党第一次明确地对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出规定,并将它与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一起,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三大基本目标。

2004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修宪增加了“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这是“政治文明”首次被载入宪。

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

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根本途径。

”2005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指出:“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可见,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将它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和民族政策,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要改革和完善党的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

【与教材结合点分析】㈠政治学科⒈与经济常识的结合⑴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

在市场经济中,健全的法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依据和准则。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使每个经济活动的参与者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既保证自己的经济活动符合法律规范,又能够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⑵市场调节有其自身的弱点和缺陷,需要国家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

法律手段是我国宏观调控的重要方式。

国家建立和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可以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宪法班会的总结1000字

宪法班会的总结1000字

宪法班会的总结1000字(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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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民主党派政党意识发展多党合作制度

增强民主党派政党意识发展多党合作制度

压威一、政党意识的核心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

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

政治文明内容极其丰富,包括政治主体、政治关系、政治意识、政治行为、政治制度等各个层面,其中,政治制度文明在政治文明中具有核心地位。

由于当代民主政治,都是政党政治,即执政党与其他政党、政治团体相互关系的政党制度,因而,政党制度成为政治制度中最重要的方面。

我国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这一政党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点。

它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或两党制,也有别于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一党制,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

这一基本政治制度是在长期革命与建设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历史选择的结果,极具生命力。

当前是多党合作事业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

回顾历史,我国多党合作政治制度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确实来之不易。

改革开放以来,参政党吸纳了一批年富力强、素质高、思想活跃、参与感强的新成员,参政党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参政议政的舞台日益广阔,现在是多党合作事业的黄金时代,是各民主党派体现自己作用的最好时期,只有增强政党意识,遵循“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原增强民主党派政党意识发展多党合作制度则,才能使党派作用充分发挥。

如果参政党的各级组织和成员普遍缺乏政党意识,参政党也就不成其为党.多党合作的基础也就不复存在。

多党合作是以民主党派的存在和发展为前提的,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水平影响和决定着多党合作的水平。

进入新的世纪,多党合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新的战略机遇期给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提出许多新的课题,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显得IEI趋重要而迫切,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成为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的重要基础。

它直接关系到民主党派在我国政党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

直接关系到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进程和成效。

作为参政党的民主党派要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要提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水平,就必须加强党派建设.坚定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信念,增强党派意识,全面提高自身素质,把努力建设高素质参政党作为首要任务来抓。

学习宪法心得体会400字(6篇)

学习宪法心得体会400字(6篇)

学习宪法心得体会400字(6篇)学习宪法心得体会400字篇1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不仅是一句响亮的政治口号,而且是跨越宪法学、政治学与社会学的极富哲理的命题,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宪法是规范、限制国家权力,保护、保障人民权利的法律。

宪法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划分、国家权力的运作与公民权利的保障。

所谓宪法精神,指的是人民权利高于国家权力,国家权力从属于人民权利,即人民主权。

正是基于对宪法的理解,伟大导师列宁曾一阵见血地指出,宪法是“一张写满人民权利的纸”。

我国宪法是社会主义的新型宪法,是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

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代表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因此,人民主权同样是我国宪法的精神。

我国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江平先生曾极为精辟地指出,所有的公法都写着两个字,那就是“限权”;所有的私法都写着两个字,那就是“维权”,所有的社会法都写着两个字,那就是“扶弱”。

因此,“限权”、“维权”、“扶弱”应是我国宪法精神的具体体现。

新世纪新时期,要弘扬宪法精神,就要依照《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尊重和保障公民的人权;就要依照《宪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利;就要依照《宪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使公民的人身、人格尊严和住宅不受非法侵犯;就要依照《宪法》第四十一条,保护公民的监督权;就要依照《宪法》第十三条,保护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就要依照《宪法》第三章第一节和第五节,真正落实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作为国家和地方权力机关的地位;就要依照《宪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三十三条,使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真正对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负责;就要依照《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一条,使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真正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认真贯彻实施宪法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一)

认真贯彻实施宪法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一)

认真贯彻实施宪法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一)强化宪法观念,维护宪法权威,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法律保障。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对于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行宪法公布实施以来,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都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进一步加强宪法实施工作。

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一起确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这是我们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取得的新认识,也是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新要求。

强化宪法观念,维护宪法权威,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法律保障。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作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都有法律,但没有宪法。

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无产阶级取得国家政权以后,也制定宪法,那是更高类型的宪法。

资产阶级最早的宪法产生于英国,但英国宪法是不成文宪法。

世界上最早的成文宪法是1787年制定的美国宪法。

1791年,法国制定了欧洲大陆的第一部宪法。

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是1918年的苏俄宪法。

在我国历史上,1908年晚清政府为了挽救自己的统治,曾公布过《钦定宪法大纲》。

辛亥革命以后,孙中山领导制定了既有进步性、又有局限性的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临时约法》。

后来北洋军阀以及蒋介石制定的宪法,都是为了愚弄人民而制定的。

新中国成立以后,广大人民终于有了自己的宪法。

作为一个国家的总章程、根本法,宪法既具有一切法律的共同特点,又具有与其他法律不同的特征。

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制度和最基本的国策,如国家的性质、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国家的根本任务、国家的结构形式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

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

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宪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二是任何执法和司法行为最终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三是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都必须以宪法为最高行为准则,不得凌驾于宪法之上。

学习宪法心得500字左右

学习宪法心得500字左右

学习宪法心得500字左右学习宪法心得500字左右(优秀6篇)学习宪法心得500字左右要怎么写,才更标准规范?根据多年的文秘写作经验,参考优秀的学习宪法心得500字左右样本能让你事半功倍,下面分享,供你选择借鉴。

学习宪法心得500字左右篇1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科学内涵,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应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在统一战线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重要意义,坚持党关于爱国统一战线的各项方针政策,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党和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保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的科学内涵,在加快经济发展和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进程中,依照法律规定,切实保护全体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正确处理私有财产保护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关系。

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科学内涵,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不断推动我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

我们要把学习新宪法同实践群众路线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结合起来,同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结合起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发展。

充分认识了宪法的重要地位。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国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法律保障。

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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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实施宪法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现行宪法颁布20周年纪念日。

纪念宪法的颁布实施,是为了更好地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往开来,与时俱进,进一步加强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把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将政治文明与小康社会内在统一起来,并进一步明确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关系,这是对小康社会内涵的丰富和完善,是对我国政治建设理论的创新。

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只有得到宪法的确认,才能由制度变为现实。

我国现行宪法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

正是因为我们有了一部良好的宪法,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才在20年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一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

改革了选举制度,把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范围由乡镇扩大到县一级,实行差额选举。

扩大了各级人大的职权,在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人大的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职能不断加强。

人大工作基本走上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二是人民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出来。

三是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标志着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达到了一个新的里程碑。

四是民主政治建设提升到了新的境界,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起来,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起来,强调“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五是基层民主建设有了很大进展。

进一步完善了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制度。

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内容的“四项民主”正在有序推进。

六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快。

人大依法选举任命干部和党管干部的原则得到了较好的结合,对干部人事的民主监督程序更加完善。

七是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正在进行改革和完善。

加强了党的执政规律的研究,通过转变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

这些成绩的取得,都是党领导人民制定了一部好的宪法,又带领人民自觉地遵守宪法的结果。

当然,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在学习宪法、宣传宪法、贯彻宪法中,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在保障宪法的贯彻实施上,还需要我们在以下几方面付出更大的努力。

一、以宪法为最高权威,树立宪法至上的观念有国家就有治理国家的政权机关。

国家政权机关是依据个人意志治理国家,还是依据国家的根本大法来治理国家,这是区别一个国家是不是实行宪政的重要标志。

在宪政国家里,一部宪法,就是一部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宪法在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它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巩固国家政权、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利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保证。

宪法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任何其他法律、国家机关和个人的行为都必须符合宪法,不管是政府还是公民,都必须服从宪法,遵从宪法,受宪法的约束,维护宪法的最高权威,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

只有确保宪法的最高权威,才能有效地保护人的权利、人的自由和人的尊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才能有效地限制专制的产生和腐败的滋长,促进社会的良性发展;才能建立和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当秩序,使公民的财产权利得到保障,使公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得以不断提高。

在不尊重宪法权威的社会里,即使有宪法,也不可能确立真正的宪政。

树立宪法至上的观念,要逐步实现几个转变:一是克服权大于法的倾向,由人治向法治转变;二是管理社会由以行政手段为主向以法律手段为主转变;三是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由不懂法、不会用法向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转变。

二、以宪法为保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给我们最为深刻的启示之一,就是把问题放到时代环境中去考察。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我们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

”这“两个转变”是我们党区别于过去的根本特点。

根据这个特点,我们党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仅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的重要纲领,而且也是我们在新的时代环境下做好一切工作的指南。

我国八二宪法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面改革开放的条件下制定的,后来又经过1988年、1993年、1999年三次修改,可以说,这是一部代表了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代表了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了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宪法,充分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

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中,要把保障宪法的实施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以宪法保障“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实践中得到贯彻落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宪法的贯彻实施。

第一,要从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出发,充分发挥宪法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宪法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经济基础起着积极的反作用。

我国宪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我国的经济制度,以及对经济制度的保护和促进措施。

围绕国家的根本任务,对发展生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宪法做出了各方面的规定。

这些规定,都体现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只有认真贯彻实施宪法的这些规定,才能从根本上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第二,要从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出发,充分发挥宪法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促进作用。

能不能反映先进文化的发展趋势,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这是一个国家、政党生命力之所在。

宪法从我国国情和世界发展趋势出发,对发展我国的科技、文化、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卫生等文化事业进行了规定,对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规定,特别是对事关政治文明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也做出了重要规定。

宪法的这些规定,是我们从事文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方向。

在建设先进文化的实践中,要特别注意按照宪法规定和党的十六大精神,通过宪法来巩固国家权力、规范权力运行、促进政治体制改革,逐步实现政治民主化、公开化、法治化、科学化、清廉化,在建设政治文明上做出努力。

第三,要从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出发,充分发挥宪法对人民的权利和利益的保障作用。

列宁说:“什么是宪法?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我国宪法是基于“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的人民主权思想制定的,它所规定的国家政权的阶级本质、经济基础、组织形式、结构形式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从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方面,对人民的权利和利益做了保障性规定。

认真贯彻实施这些宪法规定,就能在实践中体现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思想。

三、以宪法为准则,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世界上,宪法不是从来就有的;以宪法规定为基础建立的政治制度的宪政也不是从来就有的。

宪法和宪政都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我国的宪政运动始于清末,虽然产生过各种各样的宪法,但并没有实行真正的宪政。

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才制定了人民的宪法,才产生了真正的宪政。

在我国的宪政体制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宪政的核心。

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宪政体制的重要内容。

当前,在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以宪法为准则,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第一,要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途径,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国家稳定的重要作用。

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制度,它包含了国家性质和政权组织形式两方面的内容。

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使广大人民群众成了国家主人,这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前提。

但是,只有国体上的民主是不够的,还必须把它变成活生生的现实,使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去行使当家作主、管理国家的权力。

建国以来的大量事实告诉我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国家和人民的命运是息息相关的。

什么时候重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社会主义民主就比较充分,决策就比较正确,国家的政治生活就比较稳定,因而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就比较顺利。

反之,什么时候轻视甚至忽视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社会主义民主就会受到损害,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就会出现混乱,人民就会陷入痛苦和灾难。

我们讲,社会主义民主要法律化、制度化,这个法律化、制度化的重要体现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第二,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职权,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人大工作要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上做出努力,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作为自己的根本任务,通过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经济建设服务。

要加强立法工作,做到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紧密配合,用法律引导、推进和保障改革顺利进行。

要进一步加强人大监督工作。

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要严格依法办事,既不能失职,也不能越权。

第三,要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使之成为真正有权威的国家权力机关。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保证立法和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

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结构。

”这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要认真重视人大工作,不能把人大和人大常委会看成是安排照顾性的荣誉机构,注意解决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年龄偏大、机构不健全、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

要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积极建立健全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增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议政功能。

要本着精简、统一、高效、廉洁的原则,对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和工作程序加以规范,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第四,要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从根本上保证国家权力机关发挥作用。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我们党是执政党。

党的执政地位是通过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来实现的。

如果放弃了这种领导,就谈不上执政地位。

各级政权机关,包括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都必须接受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当然,党同政权机关的性质不同,职能不同,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也不同,它不能代替人大行使国家权力。

要正确处理党组织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党组织要尊重和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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