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考试考务细则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细则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细则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现将《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细则(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教育厅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主题词:印发高中学业考试工作细则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11月30日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下称“学业水平考试”)是在教育部指导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教育考试。
为健全我省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制度,保障学业水平考试的正常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川教〔〕230号)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业水平考试的基本原则是科学、公平、安全、规范。
第三条学业水平考试的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标准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
第四条全省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省教育厅成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具体组织考试、评卷等工作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县(市、区)及学校在学业水平考试中的职责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本细则适用于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考科目,考查科目由各市(州)根据本细则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报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备案(以下简称“省学考办”))。
第二章考试报名第五条报名(一)报名资格:凡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都具有报名资格。
(二)报名办法:凡需参加我省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在就读学校登记,并由学校统一到县(市、区)、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报名手续。
在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借读的我省户籍学生,在学籍注册学校登记;在我省借读的外省籍学生,在借读学校登记;在省内学校借读的我省户籍学生,在借读学校登记。
(三)报名时间: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在每次学业水平考试规定的各科目考试日期30天之前完成报名手续。
高中超实用考务操作细则

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质量检测监考考务细则一、时间:1.考试科目、时间:见监考表2.考前会时间:上下午开考前20分钟。
3.考场布置时间:提前30分钟二、信号三、考场布置1.45人场,888777排列。
2.实验室会后级部落实桌凳。
注意事项:1.桌洞朝前,前后左右距离最大化,学生由里向外“S”排列。
2.各班彻底清理考场卫生,讲台、窗台墙壁、黑板、桌洞、地面、书橱净。
3.教室内不存放学生书籍簿本。
4.考场布置及时、规范、整洁,不在地板上推拉桌凳。
5.考场标志张贴在考场外侧墙上,高度以门上从上到下第二块玻璃为准。
6.教室内多余课桌放走廊上,前门口放两张课桌。
7.考试结束后,桌椅板凳搬回教室,并关锁好门窗。
四、监考1.甲、乙监考员领取试题直入考场。
2.考场达到“六净”,考场内没有学生的书籍簿本,接通手机屏蔽仪。
3.按信号启封、分发答题卡、草稿纸、试题。
4.开考前5分钟,乙监考员在黑板上书写考试科目、时间、卷一、卷二、答题纸张数页数、监考员姓名等信息。
乙监考员检查学生填涂信息是否正确。
5.甲监考员在前,乙监考员在后,面向学生监考。
6.开考30分钟后,统计空考学生信息。
甲监考员在将缺考学生的姓名、考号填写在答题纸密封线内的规定位置,并在得分栏“总分”栏中写上“缺考”字样。
五、收卷验卷1.收卷:将实考学生和缺考学生的答题纸、答题卡按顺序收齐,然后按考号顺序号从小到大排列。
带回手机屏蔽仪,放回原处。
2.清点无误后,按答题纸封面封面给定的装订孔用针线装订,并用“答题纸封面密封签”进行密封,要严格杜绝倒装、混装现象。
3.除尾考场外,每场考试的答题纸、答题卡数必须为30份(含缺考),第一个学生的考号后四位数应为30的倍数加1。
4.考场号为奇数的装订两本。
5.验卷:自己初验→验卷员检查无误→装订→再验→贴密封签,不露考生信息。
6.试卷上不填写座号,不在答题纸封面上作任何标记。
六、监考纪律1.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学生作弊。
学校考务管理制度高中

学校考务管理制度高中学校考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考务管理,确保考试的安全、公平、公正,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考务管理制度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学校内所有考试及考查活动。
第三条学校考务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严格、高效的原则,充分尊重学生的人权。
第四条学校考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监督和评估学校的考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考务管理委员会成员由校长担任主任,教务处、保卫处、学生处、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等组成。
第二章考务管理流程第六条学校每学期开展一次期中考试和一次期末考试,每学年组织一次高考模拟考试。
第七条学校考务管理委员会应在每学期开始前制定考试时间表,并提前通知全体师生。
第八条在考前一周,学校应召开考务管理工作会议,对考试流程、考务人员的职责进行说明和布置。
第九条学校应配备专职考务管理人员,负责考试筹备、试题密封、监考安排等工作。
第十条在考试前一天,学校考务管理委员会应组织考前督导,对考场环境进行检查,并配备应急措施。
第十一条考试结束后,学校考务管理委员会应及时对考试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认真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章执勤人员的职责第十二条考务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公正、严谨、规范。
第十三条考务管理人员应熟悉本校考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考务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考务管理人员对考试场地、试卷密封和保管、考试过程及考生违纪等情况要进行认真掌握和监督。
第十五条考务管理人员负责考试场地的布置,保证考场的舒适、安静、整洁。
第十六条考务管理人员应按照考试要求确保试卷的完整、密封,避免考试作弊行为的发生。
第十七条考务管理人员应认真保密试卷,确认试题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考试纪律第十八条考生应遵守考场纪律,准时入场,按照座位顺序就座。
第十九条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入场,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以及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第二十条考生离场时,应主动交卷,不得携带试卷、答题卡等考试材料外出。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细则【模板】

XX自治区2017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细则XX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二〇一七年五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报名时间、对象与方法 (2)第三章考点设置与考场编排 (6)第四章订卷、数据统计上报及打印考务材料 (8)第五章人员选聘与培训 (10)第六章考前工作布置 (11)第七章试卷领取、运输及保管 (12)第八章考试组织与实施 (17)第九章整理、清点及上送试卷、答题卡 (18)第十章评卷 (18)第十一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管理 (18)第十二章附则 (19)附件1 考试岗位职责 (20)附件2 考试规则及说明 (29)附件3 考试考务用表 (72)附件4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94)XX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是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检查、评价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的一种手段,也是考核普通高中学生文化课学习是否达到合格标准的水平考试。
第二条学业水平考试在自治区教育厅领导下,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
具体负责全区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制卷、评卷、成绩管理、等级转换、考籍管理、成绩统计分析等工作。
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所属县(区、市)学业水平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学生考籍档案,处理考籍变更。
各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报名和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三条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等十个科目,考试的内容在各学科《考试大纲与说明》中做出具体规定。
第四条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目前均采用书面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钟,其他科目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试卷分为试题卷和答题卡两部分。
各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
第五条学业水平考试本着修完一科考一科的原则,学生在获得某学科所有必修学分后,才能参加该学科学业水平考试。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06.12•【字号】琼教考〔2023〕34号•【施行日期】2023.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省考试局、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厅直属中学: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是我省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实施的一项国家教育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合格考)是学考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健全合格考考务管理工作制度,保障合格考正常实施,确保合格考质量和信度,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的意见》(教基〔2016〕7号)及《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对原有的《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进行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教育厅2023年6月12日附件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考点设置第三章考场设置第四章考试工作人员第五章试卷的印制、运送与保管第六章考试实施第七章考试信息管理第八章评卷第九章报告成绩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合格考)考务管理工作,健全我省合格考考务管理工作制度,规范考试管理,保障合格考正常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的意见》《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合格考的报名对象。
普通高中在校生均应参加合格性考试,其中参加统一高考的考生,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可以用高考成绩作为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认定的依据。
普通高中学考试试考务研究细则

普通高中考试考务细则一、考试实施(一)考试时间考试考务应本着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科学规范的原则,做到全省统一要求,统一步调,令行禁止。
本次考试科目及时间见下表:(二)机构设置及职责1.组织机构设主考、副主考及考务、监控、保密、信号、宣传、监察、安全保卫、后勤、医疗等人员或机构。
2.人员配备(1)主考1人,副主考3-5人,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或考点所在学校负责人担任,由考区主任聘任。
(2)监考员每考场2人,要尽量男女搭配。
(3)每4个考场配备1名流动监考员或备用监考员,要尽量男女搭配。
(4)试卷验收员若干,可由考务人员兼任。
(5)保密员2人以上,信号员(司铃员)2人。
(6)系统管理员1人以上,电子监考员2人以上。
(7)考试工作人员若干,其中包括安全保卫、卫生防疫、后勤保障人员等,数量须满足工作需要。
(8)监考、试卷验收、保密、系统管理等人员须符合选聘及任职条件。
二、考场设置(一)考场应宽敞明亮,安静通风,桌椅整齐,室内使用面积一般不少于50平方米,空间高度不低于3米、40W日光灯不少于6只。
(二)应配备以下用具:1.计时钟表1只;2.考试用课桌椅30套,适合成人使用;3.监考工作用桌椅1套;4.座号标签30张(尾考场除外)。
内容及样式如下图示:5.考场标签1张,内容及样式如下图示:6.监考工作用品1套,包括草稿纸(8开白纸)、中性签字笔、削好的2B 铅笔、白色粉笔、小刀、浆糊、橡皮和装订工具等。
7.用于放置非考试物品的桌子1张。
(三)考场布置1.每个考场考生数最多为30人,要单人、单桌,考生之间距离80厘米以上。
考试用桌要整齐排列,有条件的考场,与墙壁(不含前部墙壁)之间的距离保持50厘米以上。
监控镜头要调校到正对考生脸部,考桌桌口要尽量反向朝前摆放,考桌排列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之一:例一 例二门门2.座号标签按座号的顺序贴在桌面的左上角,靠墙的须贴在靠近走道一侧的桌面上角。
3.地面、桌斗、墙壁保持整洁,无其它可能影响考试的物品及文字材料。
中高考考务管理规定

中高考考务管理规定一、考务管理规定的背景介绍中高考是我国教育体系中最重要的考试之一,具有决定学生升学和分流的重要意义。
为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落实教育改革政策,教育部门制定了考务管理规定,对考试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详细规定和约束。
二、考务管理规定的制定目的考务管理规定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提高考试的质量和效果。
中高考电子化作弊可能性的增加,考务管理规定也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和要求。
三、考务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1. 考试通知:考生将提前收到考试通知书,通知书上会注明考试科目、考试地点、考试时间等重要信息,考生需仔细阅读并按时参加考试。
2. 考场规则:考生进入考场前需被检查身体,个人携带物品需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3. 考试纪律:考试期间,考生需维护考场的安静和秩序,不能作弊、交头接耳或干扰他人,违反规定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4. 试卷管理:试卷需由专人保管,印刷和分发过程需保持严密,试卷确保密封和完整性,避免泄题和外泄。
四、考务管理规定对考试公平公正的重要意义考务管理规定的执行对于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至关重要。
规定针对考试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从考试通知到试卷管理,每一项规定都有助于提高考试的公正性,确保所有考生的权益得到平等的保障。
五、考务管理规定对考试质量的提升考务管理规定的实施可以提高考试的质量和效果。
通过规定考试的时间、地点、考试纪律等方面的要求,可以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使考生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水平,提高考试的质量和准确性。
六、考务管理规定在防范电子作弊方面的作用随着科技的发展,考试作弊的形式也不断升级。
考务管理规定针对电子作弊的可能性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和要求,如检查考生携带物品、禁止使用通讯工具等,有效地防止了电子作弊的发生。
七、考务管理规定在减轻考生压力方面的作用考试对于每个考生来说都是一次重要的挑战,考生们面临着严峻的竞争和压力。
考务管理规定的制定可以让考生知道考试过程中的规定和要求,减轻他们的心理压力,使他们能更加专注地备考和应对考试。
高中考务管理制度

高中考务管理制度一、考试安排1. 考试时间:高中考试一般在每学期末进行,具体时间由学校管理部门根据学校教学安排和上级教育部门规定确定。
考试时间一般不少于两个小时,根据考试科目的性质和内容可能会有所调整。
2. 考试科目:高中考试的科目包括主课程和选修课程,主课程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等。
选修课程根据学生的个人兴趣和学业特长确定。
3. 考试地点:高中考试一般在学校内进行,具体考试地点由学校管理部门根据班级人数和课程安排确定。
考试期间需要保证考场的安静和整洁,确保学生可以安心应考。
4. 考试方式:高中考试一般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考试科目的性质和要求确定。
考试时学生需准备好考试用具,按时到达考场,听从监考老师的指导,如有问题及时向监考老师请教。
5. 特殊考试安排:对于有特殊情况的学生,如残疾学生、病假学生等,学校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特殊考试安排,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完成考试。
二、监督管理1. 监考老师:高中考试期间,学校会组织监考老师对考试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进行。
监考老师需认真履行职责,对考生的考试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2. 考场监控:为了杜绝作弊行为,学校会在考试期间对考场进行监控,确保考试的安全和秩序。
监控设备可以记录下考试过程中的一切行为,对于违规行为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
3. 作弊行为:高中考试过程中,作弊行为是严格禁止的。
如果发现有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监考老师会及时制止并对作弊考生进行处理,包括取消考试成绩、处罚学生等。
4. 行为规范:高中考试期间,考生需保持文明礼貌,不得在考场内交谈、传纸条、抄袭等,违反规定的考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考生应遵守考试公约,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三、保密措施1. 考试内容保密:在高中考试之前,学校要对考试内容进行严格保密,防止泄露导致考试不公平。
只有在考试开始前才能向考生公布考试内容,确保考试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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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考试考务细则一、考试实施〔一〕考试时间考试考务应本着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科学标准的原则,做到全省统一要求,统一步调,令行禁止。
〔二〕机构设置及职责1.组织机构设主考、副主考及考务、监控、保密、信号、宣传、监察、安全保卫、后勤、医疗等人员或机构。
2.人员配备〔1〕主考1人,副主考3-5人,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或考点所在学校负责人担任,由考区主任聘任。
〔2〕监考员每考场2人,要尽量男女搭配。
〔3〕每4个考场配备1名流动监考员或备用监考员,要尽量男女搭配。
〔4〕试卷验收员假设干,可由考务人员兼任。
〔5〕保密员2人以上,信号员〔司铃员〕2人。
〔6〕系统管理员1人以上,电子监考员2人以上。
〔7〕考试工作人员假设干,其中包括安全保卫、卫生防疫、后勤保障人员等,数量须满足工作需要。
〔8〕监考、试卷验收、保密、系统管理等人员须符合选聘及任职条件。
二、考场设置〔一〕考场应宽敞明亮,安静通风,桌椅整齐,室内使用面积一般不少于50平方米,空间高度不低于3米、40W日光灯不少于6只。
〔二〕应配备以下用具:1.计时钟表1只;2.考试用课桌椅30套,适合成人使用;3.监考工作用桌椅1套;4.座号标签30张〔尾考场除外〕。
内容及样式如以下图示:5.考场标签1张,内容及样式如以下图示:6.监考工作用品1套,包括草稿纸〔8开白纸〕、中性签字笔、削好的2B 铅笔、白色粉笔、小刀、浆糊、橡皮和装订工具等。
7.用于放置非考试物品的桌子1张。
〔三〕考场布置1.每个考场考生数最多为30人,要单人、单桌,考生之间距离80厘米以上。
考试用桌要整齐排列,有条件的考场,与墙壁〔不含前部墙壁〕之间的距离保持50厘米以上。
监控镜头要调校到正对考生脸部,考桌桌口要尽量反向朝前摆放,考桌排列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之一:例一 例二门门2.座号标签按座号的顺序贴在桌面的左上角,靠墙的须贴在靠近走道一侧的桌面上角。
3.地面、桌斗、墙壁保持整洁,无其它可能影响考试的物品及文字材料。
4.考场前门外左侧〔或上方〕适当位置张贴“考场标志”。
5.摆放监考人职工作用桌,设置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6.考场前部墙壁上方悬挂计时钟表,尺寸适中。
三、工作人员选聘与培训1.考区要配备与所承担的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和兼职考试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由派出单位负责人推荐,由考区主任聘任。
选聘工作人员既要考虑思想作风和业务素质,又要考虑整体年龄结构、身体状况及男女比例;既要考虑人员相对稳定,又要注意吸收新生力量。
工作人员要认真填写《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夏季〕工作人员登记表》。
2.工作人员上岗前,要接受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3.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内容为高考相关业务和职业道德。
包括政策规定、保密工作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入刑内容、高考工作程序、反高科技作弊方法及相关设备的使用、应急预案的实施等。
4.工作人员要实行回避制度。
如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当年高考,专职人员在规定保密期内应防止接触试题答案、评分参考等涉密材料,兼职人员则不得受聘参加与考试相关的工作。
5.监考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1〕熟悉监考业务,具有组织和管理考场的能力, 能按规定妥善处理各类偶发事件。
〔2〕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履行职责。
公平、公正对待考生。
敢于抵抗一切不正之风。
〔3〕严格监考、热情服务,做到语言标准、行为标准、程序标准。
四、考试实施〔一〕考前准备1.考区要召开主考、副主考会议,在思想发动的基础上,明确职责、任务。
考点要认真培训监考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监考员要熟悉考点环境、考场位置、考生情况、工作程序及方法。
2.对听力设备、电子监控设备进行检查、调试和试播、试用。
3.对铃声信号系统进行检查、调试。
确保考场钟表正常计时〔注意是否需要更换电池〕,并统一调校至北京时间。
4.考点要提前1天按规定布置妥当,并允许考生熟悉本人所在考场位置。
是否允许考生进入考场内部,由各市自行确定,如允许进入,考生必须要由监考员陪伴,结束后必须彻底清理考场。
5.备齐监考工作用品。
〔二〕监考员分工和任务监考员分为甲〔一般由外县或外校监考员担任〕和乙。
两监考员要分工明确,既要各负其责,又要配合协作。
1.监考员甲的任务〔1〕守护、启封、核对、清点、分发试卷和答题卡,指导考生填涂答题卡。
〔2〕对于不能通过铃声信号系统发布相关指令的考点,用普通话宣读考试指令〔指令A-指令F〕。
〔3〕逐个检查考生答题卡正反面、考生号、座号是否漏填、漏涂或错填、错涂;试卷上填写的、考生号、座号是否正确;组织考生在答题卡第一页“按手印处”按右手食指手印。
〔4〕掌握考试时间,包括每当播放考试指令时,注意观察本考场时钟指示是否准确。
〔5〕考试结束,经考点考务办公室检查后,将试题、答题卡、草稿纸按规定装订密封并交主考验收。
〔6〕考试过程中,对考生进行“五核对”〔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考场考生信息表及座号标签〕。
外语考试时,应在听力考试结束后进行。
〔7〕监考员乙回收试卷及答题卡时,负责维持考场秩序。
〔8〕用白色粉笔依规板书相关文字。
2.监考员乙的任务〔1〕考生进场前,检查、清理考场;考试结束后,清查考场,关窗锁门。
〔2〕考生进场时,逐个“四核对”〔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照片、考场考生信息表照片〕。
考生坐定后,逐个“五核对”。
〔3〕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逐个进行检测,操作考点规定使用的其它反高科技作弊设备。
〔4〕分发草稿纸及考试用品。
按规定在答题卡上粘贴条形码。
〔5〕在缺考考生答题卡上填写、考生号、座号及填涂缺考标记,并在栏空白处书写“缺考”标记〔不要覆盖缺考标记〕;在缺考考生试卷上填写、考生号及座号。
在空考答题卡的栏空白处书写“空考”标记。
填写答题卡袋封面的有关内容。
〔6〕将提前离场考生的试卷、答题卡、草稿纸检查无误后,反扣在桌面上。
〔7〕考试结束后逐个验收,做到“三收”,即一收答题卡,二收试卷,三收草稿纸。
〔8〕复查答题卡袋封面记录的内容。
3.监考员甲、乙的共同任务〔1〕考试前签领、核对试题、答题卡和条形码。
〔2〕维护考场秩序。
监考员甲在前台监视,监考员乙在后面监视。
监考期间,甲、乙监考员至少有1人站立监考。
〔3〕考试结束后,离开考场前,对答题卡、试卷按座号顺序再次排序检查,并在《考场违规行为记录表》、答题卡袋封面监考员签名处签名。
〔4〕关窗锁门后,携带试卷、答题卡、草稿纸送交考点考务办公室。
〔5〕发现有违纪舞弊行为,应立即予以制止并提出警告。
〔三〕考试实施程序、指令及信号1.考试实施程序〔1〕按照规定时间,监考员甲、乙佩戴证件到考点考务办公室报到,接受主考指示,签领试题、答题卡、条形码、草稿纸和考试用品等。
认真核对试题袋、答题卡袋标明科目是否与本场考试科目相同,检查试题袋、答题卡袋是否有破损,条形码标示考场号是否与所监考场号相符。
〔2〕考前45分钟,监考员甲、乙共同携带试题、答题卡、条形码、草稿纸和考试用品等沿专用通道进入考场。
监考员甲在讲台前守护试题及答题卡。
监考员乙检查清理考场,分发草稿纸及有关考试用品,做好组织考生入场的准备工作。
〔3〕考前35分钟进场铃响,考生开始入场。
监考员甲负责看管试题及答题卡,并板书本场考试科目及考试开始、结束时间。
监考员乙在考场门口内视频监控下〔考场另一门关闭〕逐个进行“四核对”,同时实施金属探测,并将考生携带的非考试物品截放在考场前部〔或门口〕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考生入场坐定后,广播〔或宣读〕“指令A”,监考员乙持考场考生信息表逐个进行“五核对”。
〔4〕考前15分钟,广播指挥启封答题卡,接着广播“指令B”。
监考员甲当众验封,开启答题卡袋,核对答题卡份数。
无误后,监考员乙按座号顺序依次将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应在开考前完成。
部分考试科目每套有两张答题卡,对此可一次粘贴条形码完毕,一并发放给考生;也可首先粘贴第一张答题卡,完成后发放给考生,然后再粘贴第二张答题卡,完成后再次发放给考生,如果采用该方法,粘贴第二张答题卡条形码要尽量在开考前完成。
外语科目考前15分钟,迟到考生停止入场。
〔5〕考前10分钟,广播指挥启封试题。
监考员甲当众验封,开启试题袋,核准试题与本场考试科目是否相符,核对试题份数。
监考员甲板书试题卷Ⅰ、卷Ⅱ的页数,共有××个大题。
文〔理〕综合考试时加写“卷Ⅱ第××题至第××题为选做题”。
〔6〕考前5分钟,广播指挥分发试题。
监考员甲分发试题。
试题分发完毕后,广播〔或宣读〕“指令C”。
监考员甲逐个检查考生在试卷和答题卡上所填写的、考生号、座号是否正确,并组织考生在答题卡第一页“按手印处”按右手食指手印。
〔7〕开考铃响,广播〔或宣读〕“指令D”,考试开始。
〔8〕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监考员甲再次进行“五核对”,完毕后,回前台监视。
监考员乙在缺考考生试卷、答题卡上填写缺考考生、考生号和座号,填涂缺考标记,并在栏空白处加盖“缺考”印章。
在尾考场空考答题卡的栏空白处加盖“空考”印章。
监考员乙填写答题卡袋封面内容,并与监考员甲一同签字。
〔9〕考试结束前30分钟,经监考员允许,考生可离开考场。
监考员甲在前台监视,监考员乙对提前离场考生的试卷、答题卡、草稿纸进行检查,无误后反扣在桌面上。
〔10〕考试结束前15分钟,广播〔或宣读〕“指令E”,提醒考生掌握时间。
监考员乙逐个检查考生是否将答案涂写在了答题卡上,选做题题号填涂是否正确。
〔11〕考试结束铃响,广播〔或宣读〕“指令F”,考试结束。
监考员甲维持考场秩序,监考员乙逐个验收,要做到“三收”。
验收完毕并清点无误后,考生退场。
之后,监考员按座号顺序将答题卡、试卷分别排放并复核。
同时复查《考场违规行为记录表》和《偶发事件记录表》记录内容并签名。
答题卡要先装入塑料袋中〔不装订〕,然后和《考场违规行为记录表》一并放入答题卡袋中。
作废答题卡、空考答题卡整理后单独交考点考务办公室。
试卷、草稿纸按座号排好装入试题袋内。
清理考场,关窗锁门。
甲、乙监考员共同携带答题卡、试题等沿专用通道到考点考务办公室交验。
〔12〕考试过程中,监考员应充分利用《考场考生信息表》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对,防止冒名顶替。
相关人员可根据考点具体要求进入考场实施防反高科技手段作弊的检测工作。
2.考试过程中特殊情况处理〔1〕条形码损坏。
条形码粘贴过程中损坏无法继续使用,应保持答题卡条形码粘贴区域空白,在仔细核对考生填写的考生号、等信息准确无误后,在答题卡袋封面备注栏中注明“××考生号条形码损坏”。
〔2〕缺考。
开考15分钟后,监考员乙在缺考答题卡上填涂缺考标志,并填写缺考考生、考生号和座号,在栏空白处书写“缺考”标志。
任何考生不得自行随意填涂缺考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