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管理办法规定样本
工程分包审查管理规定范文

工程分包审查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为加强工程分包审查管理,规范分包合同管理流程,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审查范围工程分包审查管理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分包合同。
三、审查程序1. 分包申请:施工单位在开展分包工作前,应向项目负责人提交分包申请,并提供分包单位资质文件。
2. 初审:项目负责人对分包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确认分包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 核准:项目负责人根据初审结果,决定是否核准分包申请,并签署分包合同。
4. 监督检查:项目负责人组织专业人员对分包工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按照分包合同执行。
5. 竣工验收:分包工程完成后,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并与分包单位共同完成验收报告。
四、审查要求1. 资质要求: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包括工程承包资质、施工人员资质等。
2. 技术要求: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关工程施工技术和经验,并能独立完成分包工程。
3. 资金要求:分包单位应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能按时保证分包工程的进展和付款。
4. 设备要求:分包单位应具备必要的施工设备和机械设备,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和维护。
5. 安全要求:分包单位应遵守相关安全生产法规,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施工安全。
五、责任与处罚1. 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分包合同,并承担相关质量和安全责任。
2. 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分包工程,并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3. 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把关分包申请和分包合同的审批,做好分包工程的监督和验收工作。
4. 处罚措施:对违反分包合同的单位,可采取停工、罚款等处罚措施,并记录相关信用信息。
六、附则本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工程分包合同。
如有需要修改,应经相关部门批准。
以上是工程分包审查管理规定的范文,旨在规范工程分包合同管理流程,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
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工程分包现场管理制度

工程分包现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分包现场管理,规范施工行为,保障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实施的所有工程分包项目,分包单位与本公司共同遵守。
第三条工程分包项目的承包双方应当依法签订施工合同,并对实施方案进行认真审核和严格管理,确保各项规定按照合同要求执行。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分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履行职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公司设立专门的工程分包管理组织机构,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负责人应当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能够独立承担工程分包管理工作。
第六条工程分包管理组织机构应当根据工程情况、施工形式等具体情况,明确职责、权限和责任,保证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有效管理。
第三章分包管理第七条工程分包管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确保合同内容的严格执行。
第八条工程分包管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程分包施工方案,明确工程量、质量、安全等各项要求。
第九条工程分包管理应当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资质管理第十条工程分包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技术能力,保证施工工序按照规定完成。
第十一条工程分包单位应当配备专业化的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关的技术水平和素质。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工程分包管理中应当注重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工程分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工程分包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主体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问题。
第六章质量管理第十五条工程分包单位应当根据合同要求,制定详细的质量管理方案,明确工程质量检查的程序和标准。
第十六条工程分包单位应当加强质量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工程分包队管理制度

工程分包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分包队管理,提高分包队施工效率,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树立分包队管理的良好形象,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具备分包资质的公司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需按照公司的施工计划和要求开展施工作业,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由公司制定,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第二章组建和管理第六条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分包队参与施工。
第七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必须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证明和技术资质,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第八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需提供相关的人员名单、证照等资料,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第九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需设立专门的施工管理人员,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需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确定专门的安全负责人,负责安全防护和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需定期组织施工现场的检查和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二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需与公司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协调,及时汇报施工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施工管理第十三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需按照施工图纸和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第十四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需合理安排施工人员和设备,保证施工工期和质量。
第十五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材料采购和施工进度计划,确保施工进展顺利。
第十六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需配备专业的施工技术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七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需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八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需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安全,不得随意乱堆放材料和设备。
第十九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需定期进行施工质量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二十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需接受公司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反馈施工情况。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模版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模版一、引言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顺利进行,并确保质量和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
二、分包单位的选择与合作1. 分包单位的选择总包单位应根据项目需要,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丰富经验的分包单位进行合作。
分包单位应具备合法资质和相应的人员、设备和技术条件。
2. 分包合同的签订总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签订明确的分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期、质量要求、支付条件等。
三、分包单位的管理1. 人员管理分包单位应合理安排和管理施工人员,确保他们具备相关资质,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总包单位有权要求分包单位提供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等。
2. 设备管理分包单位应保证设备的完好性和使用性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总包单位有权要求分包单位提供设备的检修记录和保养证明。
3. 原材料与材料管理分包单位应选择符合规范要求的原材料和材料,并按照工程需求定期进行质量检测。
总包单位有权要求分包单位提供原材料和材料的采购记录和质量检测报告。
四、施工过程管理1. 进度管理总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协调一致,共同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并定期进行进度跟踪和评估。
分包单位应按照计划实施施工工序,如遇延期或改动,应及时与总包单位沟通并取得书面确认。
2. 质量管理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共同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标准。
分包单位应严格按照工程质量控制要求操作,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或报告给总包单位。
3. 安全管理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共同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分包单位应制定安全管理计划,并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总包单位有权要求分包单位提供安全管理计划和教育培训的记录。
五、合同执行与结算1. 合同执行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并相互配合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
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通过书面协商达成一致。
工程分包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分包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1. 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分包过程中的各项活动,确保分包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高效性。
2. 所有参与工程项目分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执行。
二、分包资格与选择1. 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且在法律和行政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分包活动。
2. 选择分包单位时,应综合考虑其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历史业绩和信誉等因素。
3. 分包单位的选定应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避免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
三、合同管理1. 分包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安全生产要求、工期限制、支付条款等。
2. 分包合同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3. 分包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任何变更或调整都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四、质量管理1. 分包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执行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 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于重大质量问题,总包单位有权要求分包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赔偿。
五、安全生产1. 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 分包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发生安全事故时,分包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总包单位报告。
六、进度管理1. 分包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报总包单位备案。
2. 分包单位应按照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3.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进度计划,应及时与总包单位沟通,并取得同意。
七、结算与支付1. 分包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提出结算申请。
2. 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的结算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结算数据的准确性。
3. 分包单位在收到合法的结算款项后,应及时支付给下属工人和材料供应商。
施工现场分包单位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1087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示范文本)编制: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施工现场分包单位管理制度正式样本施工现场分包单位管理制度正式样本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建筑施工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省、市、自治区等地方性法律、法规要求,对进入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施工分包单位在进场作业人员资格审查、安全施工、文明作业等方面做出以下管理规定:一、相关主要管理规定1. 施工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将进入施工现场分包作业人员清单上报所属参建项目部,人员清单主要包含内容为:①进场人员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一张;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③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一份;④外来务工人员暂住证明一份;⑤保险缴纳明细一份。
施工分包单位提供的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清单必须有“分包单位负责人本人签字”,项目部根据分包单位提供的清单进行抽查。
2. 无论分包作业人员为长期作业,还是短期作业,分包单位必须为其所属分包员工办理工伤、医疗保险,凡未办理工伤、医疗保险人员,一律不准进入现场施工作业,对藏匿不报、冒名顶替等虚报行为,公司一但查出,严肃处理、绝不留情,对分包单位瞒报、假报造成最终施工作业人员发生安全事故,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概不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
建筑工程施工分包样本规范分包工程责任与质量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分包样本规范分包工程责任与质量要求一、引言建筑工程施工分包是指主承包商将工程的一部分工作委托给其他的分包商进行施工的一种合作方式。
为确保分包工程的质量和责任,制定本规范,明确分包工程的管理和要求。
二、分包工程责任1. 分包商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承担相应的工程责任。
2. 分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施工计划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按时交付,并负责相关的质量问题。
3. 分包商应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确保施工进度与质量的落实。
4. 主承包商与分包商应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机制,及时解决工程问题和纠纷。
三、分包工程质量要求1. 分包工程应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2. 分包工程应具备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技术交底,分包商应熟悉并执行。
3. 分包工程的材料采购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严格把关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4. 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保持施工场地的整洁,严禁乱堆乱放,确保工作环境安全。
四、分包工程验收和责任追究1. 分包工程完成后,主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并对分包工程做出评价。
2. 如分包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未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主承包商有权追究分包商的责任,并要求整改。
3. 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主承包商,共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质量。
4. 分包商应充分了解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五、结论本规范对建筑工程施工分包的责任和质量要求进行规范和约束,旨在提高分包工程的质量和管理水平。
同时,主承包商和分包商应共同努力,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分包工程的质量和责任是保障整个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主承包商和分包商都应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并共同履行责任,推动建筑工程的发展。
(完)。
工程分包的管理制度

工程分包的管理制度一、总则1.1 本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工程分包管理行为,依法合规开展分包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工程进度和效益,维护分包商和承包商的合法权益,提高工程管理效率和质量。
1.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采取分包方式进行施工的项目。
相关各方应遵守本管理制度规定,加强分包工程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质量、进度和效益。
二、管理范围2.1 工程分包管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分包标的确定、分包商资质审核、分包合同签订、分包计划制定、分包进度监督、分包质量检查、分包安全管理、分包费用结算等方面。
2.2 分包工程管理应与总包工程管理相结合,形成整体协调有序的工程管理体系。
三、工程分包管理流程3.1 分包标的确定:总包商应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需要分包的工程内容及范围,编制分包标的清单。
3.2 分包商资质审核:总包商应对潜在的分包商进行资质审核,选择符合要求的分包商进行合作。
3.3 分包合同签订:总包商与选定的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约定工程范围、工程价款、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等各项内容。
3.4 分包计划制定:总包商应与分包商共同制定分包工程施工计划,明确工程分包的要求和时间节点。
3.5 分包进度监督:总包商应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行严格监督,确保按照计划进行施工。
3.6 分包质量检查:总包商应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达到项目要求的质量标准。
3.7 分包安全管理:总包商应对分包工程的施工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3.8 分包费用结算:总包商应与分包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费用结算,确保分包工程款项按时支付。
四、责任分工4.1 总包商有权对分包商进行资质审核,选择合格的分包商进行合作。
4.2 总包商有责任与分包商共同制定分包工程施工计划,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4.3 分包商承担分包工程的施工责任,应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4.4 总包商对分包工程进行质量和安全检查,对分包商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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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管理办法规定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公司工程分包行为,全面加强工程分包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进度、环境和施工安全,维护企业经济利益。
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我公司进行在建工程的分包和劳务用工等有关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工程分包的分类:(一)工程项目切块分包:是指由我公司履约的在建工程中,我公司将工程承包合同中部分工程项目切分出来,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完成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任务,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
(二)工程项目工序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专业技术和专业施工优势,或作为我公司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施工能力的补充,我公司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中的部分工序的施工任务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完成,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和工序间的衔接。
(三)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的劳务优势,我公司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施工中某些劳务作业任务(含机械、辅材)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组织劳务进行现场施工组织及作业,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劳务用工,是指我公司各施工单位直接招用社会劳动者参加工程施工,进行劳务作业或从事管理、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履约项目的工程分包,不论公司对履约项目的管理模式,均必须由代表工程公司履约的工程部统一管理。
第六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合法。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劳务用工应当符合《劳动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守约。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
合同规定不允许分包的项目,不得分包;合同规定须经监理单位事先审查及与业主协商并取得同意才能分包的项目,在取得同意前不得分包。
对工程分包的工期和进度要求、技术和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工程承包合同相应的要求和标准。
第八条工程分包的行为应当严格接受公司的经营调控。
工程分包应在充分利用公司内资源、有利于工程实施和提高公司综合效益的前提下,有控制地进行。
对此,公司实行工程分包许可与否的立项审批和工程分包统计报告制度。
第九条工程分包必须通过市场竞争方式,公开、公平和公正地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合格分包商中择优选定分包商。
对此,公司实行分包商资质评审和选定分包商的审批制度。
第十条工程分包必须订立有效的规范的书面形式的工程分包合同。
对此,工程公司实行工程分包合同评审、批准和备案制度。
第十一条工程分包前,要将整个项目的工程分包策划预案,报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工程分包。
工程分包策划预案需说明本合同拟分包的项目,是切块分包还是工序、劳务分包,分包的工作量、分包的实施时间,是采取邀请招标方式还是议标方式确定分包商。
第十二条必须对工程分包的工程质量、进度、施工安全、施工环境进行严格的控制。
对此在公司和分包商均应严格履行工程分包合同的基础上,公司应对分包商的工程施工实行监督式、介入式和指导式的管理,不得“以包代管”。
第十三条公司各级领导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分包的岗位规范和个人行为准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得在工程分包活动中搞暗箱操作和人情分包,不得为亲属在本单位工程分包活动中提供便利条件。
第二章工程分包的审批第十四条一、工程分包的常规审查和批准权限每一项工程分包合同总金额无论大小均经工程部审查通过后,交公司总经办批准。
二、分包队伍的资质审批公司必须对拟参与投标的分包商进行资格预审,资质合格后方可参加投标。
对拟定的分包商,公司对其资质实施监督审核,批准后发包方方可与其进行合同谈判。
审核、批准的权限同合同审批。
三、拟定分包队伍的确定和合同审批(一)、拟定分包队伍的确定在确定中标单位后,合同签订之前应将选定的分包队伍的情况说明上报工程公司,由公司总经办批准后,尚可签订分包合同。
(二)、合同审批由公司工程部对有关专业条款进行审核把关,重点检查合同价格和计量控制及相关边界条件条款。
检查工程量清单中的分包单价是否合理,计量方式是否严谨。
合同草案由公司总经办批准后,方可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
如对分包价格等核心内容存有争议,由总经办向公司董事长专题汇报,最后由公司董事长终审。
四、议标的审批拟采取议标方式确定分包商的,按以下程序办理:1、议标分包项目及拟邀请议标分包商(三家及以上)的确认、申报、审批。
2、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议标工作,议标过程总经办派员全程参与。
3、其它分包审批,如拟定分包商资质、拟定分包商的确定、分包合同审批程序同样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4、凡是议标方式确定分包商的,分包合同均需要报公司总经办审核批准。
第十五条工程分包常规审批事项有:(一)工程分包立项(许可与否);(二)确定分包商;(三)签订工程分包合同。
第十六条工程分包特别事项的审批。
超出本规定限制的特别事项应进行特别审批。
特别事项主要(但不限于此)有:(一)分包单价超出公司分包指导价10%的;(二)工程分包合同价格与工程承包合同价格相比,难以不倒挂的;(三)分包合同签订后由于种种原因,分包方难以履约,需调整分包价格的,更换分包队伍的;(四)工程施工确实急需先引入分包商,而后补签工程分包合同的;(五)确实需要给予分包商以工程预付款的。
(六)受条件和市场情况所限,难以采用市场竞争方式选择分包商而又需进行工程分包的。
凡因市场原因而享受一定照顾的竞标商,可比照本规定在竞标后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但须按以下程序处理:1、在培育市场过程中,有合作协议的分包商,其协议经管总经办确认后由公司董事长批准按协议原则执行;2、有标前合作意向的分包商,由工程部写出书面情况,征得总经办领导同意,并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按公司内管理程序执行;3、项目施工过程中若有需要照顾的竞标商,应由实施单位提出申请,经公司同意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不允许工程部为规避上报审批,采取以大化小或以长化短的做法,支解本应一次分包的项目为几次分包。
第十八条不允许工程部对单价承包的工程分包采取估小工程量并减少合同总金额的做法,以达到规避上报审批的目的。
当实际发生的工程分包结算金额累计超过合同总金额及以上时,该项工程分包重新上报审批,并说明超合同总金额的理由。
第十九条就各事项的审批,发包方应分别填写工程分包立项申请表或工程分包特别事项审批表、议标申请表,选定分包商审批表及分包商资质审查记录表,工程分包合同审批表及合同草案等,并附必要的文件资料。
上述表格附后。
第三章工程分包的评标及其组织工作职责第二十条工程分包评标权限规定。
(一)工程项目由公司统一组织评标,工程部推荐预中标候选单位,由公司按评标推荐的排序与预中标候选单位洽谈并签订分包合同,若确定的分包商不是按排序顺序中标,应书面说明选用其为中标单位的理由,上报公司总经办,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
工程公司统一组织评标的进度应满足发包单位的时间要求。
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须有书面评审报告。
报告除应有竞标的基本情况外,应有以下明确结论:a、分包方的资信、施工能力和技术力量能否满足工程承包合同有关工程分包部分的质量、安全、技术和进度要求。
b、经评审的各分包商的价格比较以及与工程承包合同相应价格的比较;c、经评审的分包商排序;d、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审报告应有参加的评审人员签字确认。
第二十一条对工程部的要求及职责规定(一)发包方负责分析工程情况,确定分包事项、预计分包金额。
(二)负责招标过程(不含资审最终确定、评标)的一切组织工作。
(三)选派不超过评委总数三分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评标专家进入评标小组。
(四)从评标报告推荐的前三名名单中按排序进行合同预谈判,择优选定一分包商。
(五)按审批程序及权限,最终确定分包商并组织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
第二十二条评标小组的产生及责任、评标工作方式(一)评标小组由3-5名单数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其中总经办、技术质量部、工程部各派人参加,并由按总经办要求通知到位;(二)评标小组组长由总经办指定人员担任,组织评委按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规定程序、进行独立评标和无记名打分;(三)在接到分包商提供的投标资料五日内应结束评标工作。
(四)评标委写出评标报告,推荐前三名中标侯选人或确定中标单位。
第二十三条其它规定及特别事项凡属公司管项目部,不论其管理模式如何,分包工作及对外均在项目部层面并以项目部名义进行,对分包合同的签定仍属项目内负有经济责任的有关单位。
第四章选择分包商第二十四条通过工程分包立项审查并获得批准的工程分包,其选择分包商的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确定选择方式;(二)发布工程分包信息;(三)选择参加竟标的合格分包商;(四)承包方投标或竞标;(五)评审小组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者;(六)评标委定标;(七)正式确定中标者的审批。
第二十五条选择分包商的市场竞争方式主要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招标和协商议标等。
上述方式中,原则上应采用前两种招标方式。
对工程项目工序或劳务分包、工程项目切块分包,可选用询价招标和协商议标方式,选择几个合格分包商,从中择优选定分包商。
第二十六条参加竟标的分包商,必须具备承担工程分包任务的能力、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和信誉良好(称为合格分包商)。
为此,必须对有意参加竟标的分包商进行资质预审查。
只有获得合格分包商资格的,方可参加竞标。
证明分包商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证明文件应按国家法规和工程所在地政府规章的规定执行。
现行规定必须具备以下证明文件:(一)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有效的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委托授权书;(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四)有效合格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分包商具备承担工程分包任务的能力和信誉良好,除上述证明文件外,必须了解其业绩情况。
必要时,应要求参加竟标的分包商提供以下资料:(一)分包商企业简介,财务、设备及人力资源情况;(二)近三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及主要业绩;(三)质量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情况。
对分包商进行资质审查,必须按本细则与贯标要求作好资质审查记录。
第二十七条公司已建立分包商资源库,由公司总经办主管。
应首先在公司分包商资源库中选择参加竟标的合格分包商。
公司工程部每一年对分包商使用情况向公司总经办作出书面报告以便规范管理。
建立分包商“黑名单”审批制度,对在公司所辖项目有不良记录的分包商(指法人授权委托人),按公司相关程序审批,列入分包商资源库中的“黑名单”,三年之内不得进入我公司的分包市场。
第五章工程分包合同的签订第二十八条工程分包必须签订合同。
未签订合同的,除通过特别审批可适当延后补签外,都必须先签好合同,才允许签约分包商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程分包任务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