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支付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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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01)专用合同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01)专用合同条款

合同编号:XX-2020-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01)专用合同条款Special 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model t ext) (gf-2020-020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01)专用合同条款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 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

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

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9永久占地包括:。

1.1.3.10临时占地包括:。

1.3 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建设工程合同的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的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的通用条款以下是为您起草的一份建设工程合同的通用条款:1. 合同主体1.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1.2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2. 合同标的2.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2.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2.3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2.4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2.5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 权利义务3.1 甲方权利义务3.11 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水电等基础条件。

3.12 按时支付工程款项。

3.13 有权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2 乙方权利义务3.21 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工程施工。

3.22 遵守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23 及时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展情况,提交相关工程资料。

4. 工程期限4.1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4.2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4.3 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天5. 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5.1 工程价款总额: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5.2 支付方式:5.21 合同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的______%作为预付款。

5.22 工程进度达到_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的______%。

5.2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的______%。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9-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9-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以下简称《施工合同》)。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施工合同》的组成《施工合同》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施工合同》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7篇

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7篇

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7篇篇1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装饰等。

具体详见附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合同工期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天。

三、合同价格与支付1. 合同总价: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该合同价格包括完成本工程的所有费用,除非另有约定。

2. 支付方式:甲方按工程进度支付乙方工程款,具体支付节点及比例为____%(以甲方实际支付凭证为准)。

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审计,确定最终结算价。

四、工程质量标准与保修1.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规定的验收标准。

2. 保修责任:承包方承诺对完成的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期限为______年。

保修期间如出现质量问题,承包方负责免费维修。

五、甲方责任与权利1.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资源,并承担相关费用。

2. 甲方负责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确保施工现场的秩序。

3.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4.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乙方责任与权利1. 乙方负责按照施工图纸和工期要求完成施工任务。

2. 乙方应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3. 乙方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_1999_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_1999_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_1999_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甲方:(建设单位名称)乙方:(施工单位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一、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及负责人、施工单位及负责人、工程价款、支付方式、工程质量标准、施工期限、保证金等条款1.工程名称:(填写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填写工程地点)3.建设单位及负责人:(填写建设单位及负责人的名称、职务、地址、、传真等联系方式)4.施工单位及负责人:(填写施工单位及负责人的名称、职务、地址、、传真等联系方式)5.工程价款:(填写工程价款,应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费用)6.支付方式:(填写工程价款支付方式)7.工程质量标准:(填写工程质量标准)8.施工期限:(填写施工期限)9.保证金:(填写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二、工程设计、招标、施工、监理等事项的处理办法及责任1.工程设计:(填写工程设计的具体事项)2.招标:(填写招标的具体事项)3.施工:(填写施工的具体事项)4.监理:(填写监理的具体事项)5.工程变更:(填写工程变更的具体事项)6.责任:(填写各方的责任分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三、质量保证、验收、保修、支付、索赔和违约处理等事项1.质量保证:(填写质量保证的具体事项)2.验收:(填写验收的具体事项)3.保修:(填写保修的具体事项)4.支付:(填写工程款支付的相关事宜)5.索赔:(填写索赔的相关事宜)6.违约处理:(填写违约处理的相关事宜)四、附件清单1.合同附件一:(填写合同附件的名称及内容)2.合同附件二:(填写合同附件的名称及内容)……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合同法……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可能遇到的困难:(填写可能遇到的困难)2.解决办法:(填写解决办法)甲方单位及负责人签章:年月日乙方单位及负责人签章:年月日注: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实施后具有法律效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二)一、合同的签订和履行1. 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内容进行充分的协商和讨论,并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署合同。

2.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自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3. 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合同约定以书面形式为变更的前提。

二、工程范围和质量要求1. 工程范围: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法规,确定工程所需的项目及其范围。

2. 工程质量要求:根据规范和技术标准,确定工程质量的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的选用、工艺流程和施工方法。

3. 施工方应当按照工程范围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并负责工程质量的合格性。

三、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1. 合同价款:合同价款应当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并包括工程造价、税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2. 支付方式:支付方式应当根据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的里程碑节点进行支付,双方可协商约定预付款、进度款和尾款的具体支付比例和时间。

3. 如因工程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价款的增加或减少,双方应当重新协商确定合同价款。

四、工期和工期保证1. 工期: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确定工程的施工期限。

2. 工期保证:施工方应当按照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并保证工程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

3. 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双方应当重新协商确定工期,并按照协商确定的工期进行施工。

五、保险责任和保险费用1. 保险责任:合同生效后,施工方应当按照相关法规和合同约定购买施工期间的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2. 保险费用:保险费用由施工方承担,合同约定以实际支出为依据进行支付。

六、违约责任1. 如果一方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对方有权要求其履行,并要求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2. 如一方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双方应重新协商解决方式。

七、解决争议1. 双方当事人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附件:合同附件一至附件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明确约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五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证照。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六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规定。

(一)合同当事人名称、住所、联系方式;(二)建设工程名称、地点、规模、投资额;(三)施工范围、施工内容、施工期限;(四)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要求;(五)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六)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图纸;(七)材料、设备供应方式、质量标准;(八)工程变更、合同解除、违约责任;(九)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十)其他约定事项。

第八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应当对合同内容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合同。

第九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十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按照施工许可证的要求进行施工。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应当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应当依法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施工合同不许调价

施工合同不许调价

施工合同不许调价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建筑工程项目的数量和规模不断增大,施工合同成为了工程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施工合同中,价款条款是双方关注的焦点之一。

在实践中,有时会出现合同签订后,由于各种原因,承包方要求调整合同价款的情况。

然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施工合同一旦签订,一般不允许随意调价。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施工合同不许调价的原因和依据,并探讨在实际工程实践中如何遵守这一规定。

一、施工合同不许调价的法律依据1. 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价款或者报酬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这意味着在合同签订时,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合同价款,如果价款不明确,可以协商补充。

如果协商不成,就要按照合同其他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

此外,《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比例应当根据违约程度和损失大小确定。

”如果承包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施工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

2. 建筑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27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签订建筑施工合同。

建筑施工合同应当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工程质量、工程期限、工程价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这意味着施工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工程价款,并且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

3. 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6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当事人对计价标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工艺要求以及正常的市场价格结算工程价款。

”这一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在施工合同中,双方应当明确约定计价标准,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就要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工艺要求以及正常的市场价格来结算工程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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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支付相关条款【摘要】本文分析了施工合同中关于经济的条款,并提出了在签订合同时应该注意的事项。

【关键词】合同价;工期;经济签证;索赔
建设部推行(gf-1999-0201)施工合同文本(下称合同)已多年,在众多发包人和承包人看来,签订施工合同是非常轻松的事情,只需按照逐条填写即可。

事实上,这种做法并不恰当,特别是针对价款支付条款,双方更应明确约定。

因为此文本合同在很多问题上还过于原则,甚至缺失,极可能让合同双方中的一方处于不利位置,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

笔者根据目前大部分合同出现的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

承包范围。

目前,施工合同价款基本上都是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固定总价合同价格是建立在合同承包范围固定基础上的,若承包范围变更则引发合同价款结算争议。

在合同签订前,承包人依据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价款,上述三个文件共同确定了合同承包范围。

现实中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符;二是招标用图纸内容不详细,造成工程量清单不准,或者是图纸内部分内容发包人另行发包,不属于本次招标内容;三是清单漏项。

上述问题引起的后果是工程承包范围的不确定性。

因为承包人只有完成承包范围内工作才可以获得全部合同价款,所以当发包人认为某项工作属于承包范围内的,而承包人不能直接依合同中承包范围条款作为抗辩理由,间接用招标文件、图纸、
工程量清单等文件相互认证,举证工作量大且不一定能得到法院采信。

笔者认为,合同双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填写为:“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土建、安装工程,详细内容见本合同附件《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其目的是把承包范围锁定,与中标价格相一致,即承包合同价格限制在图纸所含工程内容范围内,不能任意扩大。

绝对不能填写如“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等含糊不清的概念,给后期结算留下隐患。

合同工期。

目前,大多数合同的开竣工日期都是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填写,不能真正反映工程的实际开竣工日期。

如果工程施工中因工期变化而导致工期和费用索赔时,将因为对开竣工日期的理解不同而产生纠纷。

笔者认为承发包双方在签订协议书第三条时可采取两种形式填写:1.开工日期(暂定):20**年**月**日,以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开工通知书中通知的日期为准;竣工日期(暂定):20**年**月**日,在开工日期变更基础上相应顺延。

2. 如果协议书第三条按文本规定的格式填写,那么须在专用条款第1
3.1条具体约定:协议书第三条约定的开工时间是正常状态下工程实施行为,存在通用条款第13.1条情形时,以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开工通知书中通知的日期为准。

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确认开工时间与之一致。

同时提醒承包人,如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开工前合同义务,施工条件不具备,应当及时办理顺延开工签证手续,否则,发包人可能向承包人提出工期延误索赔。

这样,双方对开竣工日期约定就很明确,避免后期结算时因开竣工日
期理解不同而产生纠纷。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承发包双方在约定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时应参照合同通用条款第2条规定,同时应注意: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的解释顺序。

合同通用条款第2条列明了9项文件后,注明“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但对其解释顺序并没有明确,因此合同承发包双方应当在专属条款中给予明确。

因其形成时间在后,更能反映双方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建议将其放在上述列明文件的首位。

另一个冲突表现在分包协议中的条款与工程主合同(协议)有一些规定上的不同,如果在分包协议中注明“优先性条款”,则该条款将高于与之矛盾的主合同条款优先适用。

合同价款。

目前施工合同以固定总价合同为主,双方应在专用条款内把风险范围约定清楚,哪些不包括在风险范围内,例如建筑规模的扩大、结构种类的变化、主要材料价格超过约定价格的一定幅度等因素,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对于约定之外的风险费用,则需要约定工程造价调整的计价方式。

但是,从现阶段的施工合同来看,对风险范围和计价方式都没有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清。

由于当前建筑市场属于买方市场,发包方不愿意承担任何风险,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一切风险推给承包人。

笔者从当前的实际执行情况来看,其实这种做法的后果是一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风险超过承包人的承受范围,在工程结算时就会产生纠纷,
造成结算迟迟不能定案,也不能及时形成固定资产。

拖到最后还是发包人妥协,损失比预期的更大,得不偿失。

笔者认为,其实双方在专用条款中将风险范围划分清楚,明确各自所承担的风险。

这样,在工程实施过称中,双方会尽量预防和控制自己所承担的风险,使之造成的损失为零或很小,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同时也使费用降到最低。

工程变更和经济签证。

因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实施过程时间长,不确定因素多,每个工程在实施都会发生工程变更,大部分工程变更都伴有经济签证,及时准确的处理工程变更显得尤为重要。

如果不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对工程变更进行明确约定,必将给后期工作造成麻烦。

实际中大部分发包人都不敢正视经济签证,一旦发生工程变更,造成经济签证,都是借故推迟或者不签,直到工程结算时所有的问题才暴露出来,再去补办手续。

不是因时间过长已经记不清楚,就是已经隐蔽而无法证实,结果是只能接受承包人的价格,给自己造成损失。

笔者认为发包人应该在工程变更发生后及时处理工程变更,如果发生费用,应及时提醒承包人办理经济签证。

同时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变更的计价方式或计价标准。

因为合同价款的计价方式或计价标准只是针对合同的承包范围,并不适用于工程变更价款。

如果不将工程变更的计价方式或标准约定清楚,后期结算肯定会出现分歧。

可以进行以下约定:①工程签证中量价都已确认,按签证中的约定执行。

②执行通用条款31.1(1)~(2)。

②除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致使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
款外,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承包人对工程确认的价格有异议时,委托到双方指定的中介机构确认后执行。

③工程变更价款的计价方法和标准与合同价款的计价方式和标准相同。

④变更工程数量增减超过原数量的一定比例(5%~8%),其增加比例外或减少后剩余的工程量由工程师重新估价。

索赔。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不能简单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因为通用条款第26.2.(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的约定含糊不清。

按照通用条款第26.2.(3)条的理解,发包人可以无限次的要求承包人去完善和补充资料。

这样,索赔会一直无法结束。

笔者认为,双方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除执行通用条款外,还应该注明:工程师要求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的次数只有一次。

这样可以避免上述情况出现。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价款问纠纷最为常见而且最多。

尤其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造价金额通常较大,合同履行期相对较长,可变因素较多,在客观上也确实存在价款难以确定或确定过程较复杂的情况。

只要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价款及其支付条款尽可能的约定清楚,尽量减少后期产生的纠纷,保证承发包双方合理的权利,避免承发包双方的经济受到损失。

只有这样,建设工程才能顺利进行,整个行业才能健康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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