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验收、交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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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械交接验收制度

器械交接验收制度

设备(器械)交接验收管理制度
1、采掘新工作面安装所需要设备由机运区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编制设备布置图,经机电主管批准后到设备组办理手续,领取设备。

2、安装单位领取设备后按原设计进行安装,不得随意改变计划,如有变动必须经机电主管批准后方可进行。

3、工作面安装完毕移交时,由主管领导召集安装接收及设备检修等有关单位会同机电科设备组进行现场验收,并进行设备试运转,设备必须台台完好,否则接收单位有权拒绝接收,由安装单位(检修单位配合)进行限期整改。

4、新工作面移交必须办理“机电设备验收移交单",填写设备保管手册,并由双方签字方可生效,以后按保管手册回收消帐。

5、生产过程中损坏更换的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交回(按使用制度办理),生产过程中撤下来的设备部件由使用单位集中到指定地点交给运送单位(办理交接手续)。

由运送单位运送到副井井口交还给使用单位,使用单位负责交至检修单位,并开具收据。

凭收据到设备组消帐。

6、安装单位要严把三关(地面验收试验关、安装交接验收关、设备回收关)。

7、其它设备安装必须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进行试运转,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8、工作面采完回收时按设备移交单进行回收,原则上由使用单位负责回收,另安排组队回收的,根据移交单进行移交。

设备验收移交管理办法

设备验收移交管理办法

设备验收交接管理办法
1、在设备验收移交后,设备使用单位由于生产需要,进行设备更
替或裁减时,更换或减少的设备附件必须及时带出井内,交有关部门,以便注销在册,否则,发生丢失,损坏设备,均按有关文件执行处罚。

2、在设备验收移交后,使用设备的单位必须立即安排设备租赁,
定人、定点、定职责,五天内把包机合同交设备组。

各有关部门同时
要立即开展正常的考核与检查。

3、在设备停用阶段,闲置、在损坏待修复期间未能离开井并移交
给相关部门的人员,原使用单位负责维护看管,其设备同属检查考核
范围。

4、凡属批量领用设备或整体领用安装设备时,领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必须提前根据图纸制定设备领用计划,交设备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办理临时移交手续,作为接收单位或安装单位今后移交前的检查依据。

在此期间,发生丢失、损坏,按有关文件执行,安装单位领用没
移交前由安装单位负责,移交后由接管单位负责。

5、设备主管部门应发送所有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和电缆,应统一
编号。

下井设备无编号者,一律不准下井。

现井下设备应把编号逐步
补齐,做到帐、卡、物、图、牌板对口,并做日常的动态跟踪检查。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生产制度范文(4篇)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生产制度范文(4篇)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生产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工作,确保设备安全可靠投入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类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工作。

第三条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是设备投入使用前的重要环节,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确保设备的性能和质量满足要求。

第四条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工作的任务分工:设备供应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设备使用方负责设备的验收移交工作。

第二章设备安装调试第五条设备供应方应在设备到货后与设备使用方共同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第六条安装调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设备基础和支撑系统的搭建和调试;(二)设备的各项部件的安装和调试;(三)设备的电气接线和调试;(四)设备的工作流程和各项指标的调试;(五)设备的软件调试;(六)设备的保护装置的调试。

第七条设备供应方应制定安装调试方案,并与设备使用方签订安装调试协议。

第八条设备供应方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工作,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

第九条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记录,并通知设备使用方处理。

第十条安装调试工作完成后,设备供应方应与设备使用方共同进行设备性能测试。

第三章设备验收移交第十一条设备验收移交工作在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完成后进行。

第十二条设备使用方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设备验收工作。

第十三条设备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设备性能和指标的测试和检验;(二)设备外观和设备附件的检查;(三)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查阅;(四)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五)设备交接手续的办理。

第十四条设备使用方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验收工作,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

第十五条设备验证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记录,并通知设备供应方处理。

第十六条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使用方应与设备供应方共同办理设备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设备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设备交接单的填写和签字;(二)设备使用方对设备的确认和接收;(三)设备供应方对设备使用方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设备验收交接制度

设备验收交接制度

设备验收交接制度1、总则:设备无论是新建、大修、更新、单项购置,在投产前必须按照相关技术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并列入固定资产。

2、设备的验收程序:设备厂家按照《设备订购合同书》,在安装调试完毕自行性能测试合格后,向有关单位或部门提交试运行书面申请,有关单位或部门在接到申请后的合理时间内,组织验收人员按照技术规范书相关内容进行技术测试,并给予签字盖章确认。

测试合格后,设备投入试运行。

3、设备交接的文档: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厂家应按照《设备订购合同书》的相关要求,向有关单位或部门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

技术文件组成:(1)技术文件要求用中文编写,技术文件包括设计文件、系统设备文件和使用维护文件。

(2)技术文件应包括:a、系统设备平面布置图。

b、系统设备各功能的立体图和主要截面图。

(3)系统设备文件包括:a、系统设备工作原理及主要技术指标。

b、实时控制原理图及分布图。

c、电气接线表。

d、合同规定的其它文件。

(4)系统设备使用、维护文件应包括:a、系统设备操作使用手册。

b、系统设备维护及故障诊断手册。

4、设备验收后的售后服务:设备验收后,设备厂家应提供《设备订购合同书》规定的售后服务,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免费培训设备维护人员和设备使用人员。

5、设备交接:有关单位、部门或班组应按照合同的要求做好相关技术资料、文件、实物的交接,文件资料做好归档,实物交接要填写交接清单,双方签字确认。

实物交接后,有关人员要做好实物的入库手续。

6、附则设备交接后,应做到设备交接档案保管完好,设备交接材料齐全、完整、清晰。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生产制度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生产制度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生产制度一、概述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生产是指在生产企业引进新设备或进行设备更换、扩建等工作时,需要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和验收,并最终移交至生产生产部门使用的过程。

该制度是为了确保设备安装调试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性,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安全使用和生产质量的稳定性而制定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企业在引进新设备或进行设备更换、扩建等工作时,必须按照相应规定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并进行移交至生产部门使用的情况。

三、实施程序(一)设备安装1.设备到货验收,检查设备数量、型号是否与订单一致,设备是否完好无损。

2.确定设备安装位置和选定施工单位。

3.设定安装进度时间表,明确安装人员、质量检查人员、施工进度把握人员等职责。

4.施工方按照图纸,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设备安装。

5.安装完成后进行验收,确认设备是否已经按照图纸和技术标准正确安装。

(二)设备调试1.按照设备厂家提供的操作指导书进行设置、开机以及各项功能的测试等调试工作。

2.确认设备是否能够正常运行、设备的机械、电气等各项指标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三)设备验收1.设备调试完成后,进行设备的初试运行试验。

2.进行设备的最终验收测试,测试内容包括设备的强度、静音性、透光率、制冷效果、安全性等各项指标。

3.检查设备的保险、隔离及接地等各项安全装置的有效性。

4.验收合格后,向技术部门交接设备,并进行移交生产部门使用。

(四)设备移交生产1.生产部门接收设备后,在设备档案中进行相关信息的登记并签字确认。

2.生产部门进行设备的整体性能测试。

3.设备移交生产后,生产企业应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和维护,并做好相应的档案记录。

四、责任分工1.工程技术负责制定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生产的制度和流程,并对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移交生产质量负责。

2.财务部负责结算工程费用,并追溯无误之后支付。

3.施工单位负责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为设备的正常运行提供售后服务。

设备检修验收交接制度模板

设备检修验收交接制度模板

设备检修验收交接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检修工作的管理,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提高设备利用率和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设备的检修、验收和交接工作。

第三条设备检修验收交接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设备检修质量。

第四条设备检修验收交接工作应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章检修验收第五条设备检修前,使用单位应向维修单位提交检修申请,明确检修内容、要求和期限。

第六条维修单位接到检修申请后,应及时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队伍进行检修,确保设备检修工作按期完成。

第七条设备检修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环保和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安全、环保和质量。

第八条设备检修结束后,维修单位应组织验收,使用单位应参加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1. 检修项目是否按照要求完成;2. 设备外观是否整洁,部件是否齐全;3. 设备性能是否达到规定要求;4. 安全、环保措施是否落实到位;5. 相关资料是否齐全。

第九条验收合格的设备,由验收人员签署验收意见,双方共同填写《设备检修验收单》。

第十条《设备检修验收单》应包括以下内容:1. 设备名称、型号和编号;2. 检修项目及要求;3. 检修时间和期限;4. 检修单位名称及负责人;5. 验收人员及日期;6. 设备使用单位名称及负责人。

第三章交接管理第十一条设备检修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应按照《设备检修验收单》的要求接收设备。

第十二条使用单位接收设备时,应认真检查设备外观、性能和安全、环保措施,确保设备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使用单位应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要求,对检修后的设备进行试运行和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使用单位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向维修单位反馈,维修单位应根据问题情况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设备检修交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相关资料和信息的安全。

第四章责任与处罚第十六条各级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设备检修验收交接工作,如有违反,将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工程设备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设备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设备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设备验收管理,确保工程设备的质量和性能水平,保障工程进度和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程设备的验收管理。

第二章工程设备验收的基本要求第三条工程设备验收应当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在设备交付使用前进行,确保设备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四条工程设备验收应当由工程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验收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第五条工程设备验收应当按照公正、公平、严谨的原则进行,不得违规接受或索取任何利益。

第六条工程设备验收应当建立完善的验收记录,记录包括验收时间、验收人员、验收设备、验收结果等内容。

第三章工程设备验收的程序和要求第七条工程设备验收的程序应当包括以下步骤:(一)确定验收标准: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确定工程设备的验收标准。

(二)准备验收材料:准备验收所需的文件、资料和工具。

(三)组织验收人员:确定验收人员,包括技术人员、质量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

(四)实施验收:按照验收标准和要求,对工程设备进行验收。

(五)记录验收结果:记录验收过程中的信息和结果,形成验收报告。

第八条工程设备验收的要求包括:(一)工程设备的性能应当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二)工程设备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三)工程设备的安全性能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规定。

第九条工程设备验收的结果应当是合格或者不合格,验收合格的设备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条如需对验收结果进行争议解决,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诉或复核。

第四章工程设备验收的责任和义务第十一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负责组织工程设备的验收工作,并对验收过程和结果负责。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合工程设备验收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第十三条工程设备供应单位应当保证设备质量和性能,配合工程设备验收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第十四条工程设备验收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验收工作,如实如查记录验收结果。

变电站设备的交接验收制度

变电站设备的交接验收制度

变电站设备的交接验收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了确保变电站设备安全、顺利地交接和使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变电站设备的交接和验收工作。

二、基本要求1.交接和验收双方必须保持合理的沟通和配合,确保交接和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2.交接和验收工作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和技术标准进行,并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履行办理所有手续。

三、交接程序1.在变电站设备准备交接之前,原设备使用方需提供设备移交资料,包括设备清单、设备技术参数、设备运行记录、设备维护记录等。

2.设备接收方对提供的设备移交资料进行初步核实,并与原设备使用方确认无误。

3.设备接收方对交接设备进行检查和评估,确定设备的完好性和使用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4.若设备存在未解决的问题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由双方共同商议解决方案,并确定处理措施和时间。

四、验收程序1.设备接收方按照交接程序对设备进行验收,并记录验收结果。

2.验收程序包括对设备外观、功能、安全、运行记录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3.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设备,验收方需要向原设备使用方提出整改或退换设备的要求,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

4.验收完成后,双方进行验收结果确认,并签订验收报告。

五、验收标准1.外观质量:设备外观应该完好无损,没有明显的破损、锈蚀和变形等缺陷。

2.功能性能:设备必须符合使用要求,能够按照设计和技术标准正常工作。

3.安全性能:设备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包括电气安全、机械安全等。

4.运行记录:设备必须有完整的运行记录,包括运行时间、故障记录、维护记录等。

六、记录和归档1.交接和验收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必须记录并归档,包括设备移交资料、验收结果、整改记录等。

2.归档资料需妥善保存,以备后续需要查阅或证明之用。

七、责任和违约责任1.设备使用方必须确保设备交接和验收过程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设备接收方必须负责对交接设备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报告设备存在的问题,并参与解决。

3.若任何一方在交接和验收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导致交接和验收失败或产生其他损失,违约方需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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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验收、交接管理规定
1、检修前的交接:
①日常检修设备由检修人员落实设备缺陷情况并做好人员、工具方面的准备后,通知运行人员调整运行方式,对检修设备做必要的置换、解列处理具备检修条件后,交接给维修人员进行检修工作。

②设备在大、小修前,由机动科设备施工员与设备所在部门设备员、施工项目负责人一起落实设备缺陷情况。

设备停运后,由运行人员对设备进行必要的置换、解列处理后,交接给机动科,机动科安排施工人员进行检修工作。

③抢修设备由机动科设备负责人、设备所在车间设备员、检修负责人一起落实好设备缺陷情况后,通知运行人员进行调整,并做好必要的置换、解列处理具备检修条件后,交接给维修人员进行抢修工作。

2、检修后的验收:
检修后的设备,经检修人员检查合格并将卫生状况清除达到修前标准后,联系设备所在部门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①日常检修工作由岗位操作人员进行验收,确认检修质量合格且卫生合格达到修前标准后,在《设备缺陷记录》本上签字,该检修项目结束。

若岗位人员验收不合格或卫生未达到修前标准,则拒绝签字并要求返工直至检修质量合格或卫生未达到修前标准。

②进行大、小修的设备,外协检修项目结束并并将卫生状况清除达到修前标准后,由机动科施工员组织验收,外协项目负责人、维修车间人员(维修主任指派)、设备所在车间设备员、设备所在车间运行人
员(车间主任指派)、调度科技术人员参与,一起组织试车、试验,试车的具体操作由设备所在车间运行人员进行,各方均认为合格该检修项目才能视为检修合格,办理交工材料,并交接给运行岗位。

若有一方认为质量不合格则不得进行设备交接,必须进行返工直至合格。

③进行大、小修的设备,维修车间负责检修项目结束并并将卫生状况清除达到修前标准后,由机动科施工员组织验收,该项目维修负责人、设备所在车间设备员、设备所在车间运行人员(车间主任指派)、调度科技术人员参与,一起组织试车、试验,试车的具体操作由设备所在车间运行人员进行,各方均认为合格该检修项目才能视为检修合格,并交接给运行岗位。

若有一方认为质量不合格则不得进行设备交接,必须进行返工直至合格。

④设备抢修工作结束,并且负责施工人员将现场卫生清理达到修前标准后,由机动科设备负责人、抢修负责人、设备所在车间设备员、设备所在车间运行人员(车间主任指派)一起组织试车、试验,各方均认为合格则该抢修项目结束,并交接给运行岗位。

若有一方认为质量不合格则不得进行设备交接,必须进行返工直至合格。

⑤设备验收合格标准为:设备缺陷已完全消除并且设备现场卫生已清理达到修前标准。

热电分公司
2009-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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