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项目部计量结算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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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六局项目预结算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中建六局项目预结算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预结算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2012)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CHINA CONSTRUCTION SIXTH ENGINEERING DIVISION CORP LTD目 录1、 总 则 (1)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3、 项目预结算策划管理 (5)4、 工程总包预结算管理 (11)5、 工程分包结算管理 (16)6、 工程签证(索赔)管理 (21)7、 奖惩 (24)8、 附 则 (27)1 总 则1.1 为加强项目预结算管理,规范预结算管理程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精细化管理水平,降低工程成本,特制定本办法及实施细则。

1.2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局所属各单位的工程项目预结算管理。

1.3 相关定义1)工程竣工结算: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款结算。

2)最终结算额:是指经发包人、审计单位和承包人三方签字认可的工程最终审定造价。

不需要审计单位审计的,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最终签字认可的审定造价。

3)目标结算额:是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标价分离”的原则,结合项目风险抵押目标责任书履行情况,项目经营效益、目标成本和设计变更签证(索赔)的预期收入总额。

4)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修改。

5)工程签证:是承包商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清单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

6)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

2 组织机构与职责2.1 预结算管理组织机构2.1.1 为确保本《办法》的贯彻实施,工程局由成本管理部(或主管部门)牵头负责项目预结算管理的推动和实施工作,按照“系统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工程局、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三级项目预结算管理体系。

工程量结算规章制度

工程量结算规章制度

工程量结算规章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工程项目的计量准确无误,维护建设方、施工方及监理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工程量结算规章制度。

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计量与结算的单位和个人。

二、工程量计量原则1. 工程量计量应以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通知单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的计量标准执行。

2. 工程量的计量应当客观、公正,不得随意估算或虚构。

3. 对于隐蔽工程,应在覆盖前进行验收,并由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4. 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应及时反映在工程量计量中,并有相应的书面材料支持。

三、工程量结算流程1. 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编制初步结算报告,并提交给监理单位审核。

2. 监理单位应对初步结算报告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性。

3. 审核无误后,监理单位应出具审核意见,并与施工单位共同签署结算文件。

4. 建设单位在收到结算文件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四、争议解决1. 如在工程量结算过程中出现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行业协会或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

3. 若调解或仲裁仍不能解决问题,最终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监督管理1.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工程量结算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结算的公正性。

2. 对于违反结算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予以查处,并记入信用档案。

3. 鼓励社会公众对工程量结算活动进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行为均可举报。

六、附则1. 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规章如有更新,以最新规定为准。

结语:。

建七商[2012]143号-关于印发《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中间计量及结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七商[2012]143号-关于印发《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中间计量及结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四章 工程中间结算管理 第二十条 中间结算编制依据: 1、招投标文件; 2、合同及补充协议书; 3、施工图预算书; 4、施工图纸; 5、图纸会审记录; 6、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7、设计变更; 8、技术核定单; 9、材料领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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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价格核定单; 11、 各类经济签证及索赔资料; 12、 发包人签署有效的其它经济文件; 13、 月进度报表及其审批表; 14、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有效政策性文件及规定、定额、计 价办法及补充文件等相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 中间结算内容: 1、中间结算编制说明(包括工程进度、工程量计算依据、套用定 额及计价文件等); 2、合同内工程价款计算; 3、合同外工程价款计算; 4、变更价款计算; 5、签证价款计算; 6、索赔价款计算; 7、相关的工程量计算底稿及结算资料。 第二十二条 合同工期超过 1 年的工程,合同谈判应争取设置中间 结算节点,施工过程中应该争取进行中间结算;停缓建工程没有明确 重新开工时间的,要及时办理中间结算。 第二十三条 中间结算的其它要求 1、中间结算要按照承包合同的要求及时编制。 2、工程中间结算应在达到结算节点一个月内完成。 3、中间结算我方和发包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报送和批复,杜绝以电 子文档的形式报送和批复。工程合同价款中间结算确认报告(附表 2), 已完工程量及合同价款调整报告(附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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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发包人确认的中间结算要认真核对,当报送量和发包人审批 量有较大差异时,要进行对比和分析,及时和发包方进行沟通,保证 实际完成量和应计取的费用都能足额计取。
5、应注意按比例支付的费用,如措施费、公共费用的计取方式和 计算比例。
6、当发包人超过合同约定期限不批复中间结算时要及时预警并向 上一级主管领导汇报,同时向发包人发工程中间结算审核催告函,样 表见附表 1,提出相关索赔,对情节严重的发出停工通知。

项目结算实施管理细则-周五下午第三节

项目结算实施管理细则-周五下午第三节
结算推进会结束后各相关人员至现场进行踏勘、交流。
四、结算策划书、结算目标责任状
结算推进会开完后,在工程竣(交)工一个月前,完成项目竣工结算策 划书的编写和审批工作。
策划书内容包括:项目总成本与税费的分析、合同主要商务条款分析、 合同价款调整策略策划、现金流及应收应付款项分析、结算责任的落实、结 算目标的确定、未完工作或事项分析及其他,具体可参照局《项目竣工结算 策划书编制指南》。
项目部:项目竣工前两个月告知商务中心项目已进入结算准备阶段,并开始整理竣工图、结 算所需相关资料。
商务中心:在结算准备阶段委派项目结算负责人与项目商务对接,沟通结算准备工作。商务 中心负责人开始安排结算工作编制人员。
三、结算推进会
项目在竣工前两个月提前联系商务中心负责人,由项目经理牵头组织商务 中心、各专业联营方至项目召开结算推进会。
八、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及定案
工程结算书在报送给发包人后,项目经理应时时跟踪审核人员的工作进度,审核完成后及时组织商务中心人员与发包人或审核 机构进行核对,并进行有效沟通,在结算审核核对过程中,按审核要求及时补报有关资料,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核对过程中 存在的问题。
结算审结时限的要求:争取在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完成结算最终审结定案,最迟不得超过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确因客观或 特殊原因无法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内完成审结的,项目经理需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未审结原因、后续拟采取 的措施及预计审结的时间等,经公司商务管理部门批准后审结时限可延期,由公司属单位总经理与结算负责人重新签订工程结算责 任状,并将工程结算责任状报公司商务管理部门备案。
工程施工时因发包人原因致使部分工程未予施工,可与发包人协商进行甩项结算。对于甩项结算 部分,应安排专人负责,并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必要时提请上级主管部门参与协调解决。

工程量收方与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量收方与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量收方与结算管理制度一、前言工程量收方与结算管理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根据工程设计、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合同要求,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工艺以及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核对、测量和结算的管理工作。

这项工作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质量验收和合同履行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工程量收方与结算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工程质量、项目进度和项目成本的控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工程量收方与结算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 工程量收方与结算的基本原则(1)合同约定原则根据工程合同规定,按照约定的方式与标准进行工程量收方与结算管理,确保合同的执行和工程项目的完成。

(2)按照实际施工情况核定工程量工程量收方与结算管理要根据实际施工情况核定工程量,确保工程量的真实、准确和合理。

(3)审核与验收原则工程量收方与结算管理要根据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审核与验收,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工程量收方与结算管理的基本流程(1)施工前期准备在工程施工前,要对工程量的收方与结算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审查合同约定、技术图纸、材料要求和施工工艺等内容,明确工程量的计量原则和标准。

(2)施工过程中的核定与收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根据施工工艺、材料使用量和施工进度等情况进行工程量的核定与记录,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性。

(3)工程量的结算与支付在工程完成后,按照合同约定和标准进行工程量的结算,包括工程量核定、审核、验收和支付等程序,确保工程量的合理结算。

3. 工程量收方与结算管理的组织和实施(1)组织架构建立工程量收方与结算管理的组织架构,确定责任人员和具体分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2)技术标准和方法制定工程量收方与结算管理的技术标准和方法,包括工程量计量的原则、程序和标准,以及相关文件和记录的管理与保存。

(3)监督和审计建立监督和审计机制,定期对工程量收方与结算管理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审核,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结算管理办法一、项目部结算要求1、项目部管理人员不得出具违背合同条款,导致增加工程或分包结算费用的相关证明,否则所增加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2、结算原始凭据必须经项目相关部门负责人、分管项目副经理和项目经理审核后上报;原始凭据应明确工作部位、工作内容、工程量、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式等内容。

3、项目经理审核后提交分公司审核后报公司备查;无分公司的项目部直接报公司审核。

4、项目分包结算单必须在当月28日前结算完毕并报公司经营管理部审核(附原始结算凭证)。

7、项目预算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账,质量没达标、安全有隐患、工作内容没完成、造成返工等都要做出相应扣款。

(包括公司各部门的检查及要求上报资料等,详见公司各部门职责)8、未签定合同的分包,一律不能进行结算。

9、分包离场结算应办理经项目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签字的离场签证单方可结算,财务部门凭离场单办理结清付款手续报公司备查。

10、分包结算总价款应附分包结算说明,结算说明包括:结算内容,结算支出、工程与劳务结算工程量的收入与支出对比、计时工使用情况及数量、工程与劳务分包的奖与罚等内容。

11、分包结算书分为合同内结算和合同外结算,凡分包合同内的工作内容,一律不得额外结算,合同外的结算一律反映合同没有涵盖的工作内容。

二、公司各部门在计量支付和结算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一)资产财务部职责和权限1、审查分包方结算时提供票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2、依据合同和其他有效资料扣除和支付结算各种款项,防止超支、漏扣的情况发生。

3、依据合同和公司制度有权对分包方或合作方因未按时支付履约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进行处罚;4、部门负责人认真审核后签认审批表。

(二)人力资源部职责1、审查分包方是否按要求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依据合同和公司相关制度对其他处罚;2、审查分包方是否为员工办理“五险”,可以依据合同和公司相关制度对其他处罚;3、审查分包方是否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有权因劳资问题对分包方进行相应处罚。

工程变更及工程计量实施细则(3篇)

工程变更及工程计量实施细则(3篇)

工程变更及工程计量实施细则工程变更及方案审批流程管理办法(试行)咸阳亿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____年____月工程变更及方案审批流程管理办法(试行)1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成本控制,明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收方签证、施工方案、索赔(含工期及合同价款的索赔)的工作程序,需按下列规定执行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2总则2.1权利限制原则:建设单位对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现场签证、施工方案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2.2时间限制原则。

建设单位对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现场签证、施工方案及对应的经济签证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禁止事后补办。

2.3一单一算原则。

一个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现场签证、施工方案应编制一份经济签证单,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

2.4____月一清原则。

承包单位每月____日前向建设单位经营发展部报送上月实施完成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现场签证、施工方案及以上资料对应的经济签证,经营发展部在每月____日前审核完成。

2.5完工确认原则。

当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现场签证、施工方案完工后,流程规定的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必须在完工后____日内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履盖之前签字确认。

2.6原件结算原则。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经济签证(即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依据。

2.7二次审核原则。

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现场签证、施工方案的造价经建设单位经营发展部审核后,办理经济签证。

若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办理工程结算审核时发现经济签证有错误,以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和审计为准。

2.8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现场签证、施工方案都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

(见附件)2.9复核原则:设计变更、技术规定、现场签证、施工方案都必须事前确认,完工后,立即复核,以复核为结算依据,但必须保留确认和复核原件。

工程部进行工程量计量制度

工程部进行工程量计量制度

工程部进行工程量计量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本制度旨在明确工程量计量的基本要求、流程和方法,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无误,为工程款项的支付和工程进度的控制提供依据。

在执行过程中,应坚持公正、客观、透明的原则,确保所有参与方的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二、计量范围和对象工程量计量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各个阶段的所有工程作业。

计量对象为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项目,以及变更订单中新增的项目。

三、计量依据1. 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等。

2. 国家及行业标准: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3. 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以实际完成的合格工作量为准进行计量。

四、计量流程1. 施工单位提出计量申请,并提供相应的工程完成证明资料。

2. 监理单位对施工完成的工程进行检查,确认质量符合要求后,进行初步计量。

3. 工程部门审核初步计量结果,并进行复核。

4. 各方协商一致后,签署计量确认书。

5. 根据确认的计量结果,进行工程款项的结算。

五、计量方法1. 直接计量法:对于可以直接测量的工程量,如长度、面积、体积等,采用现场实测的方式进行计量。

2. 间接计量法:对于无法直接测量的工程量,如混凝土强度等级、焊接质量等,通过检测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进行计量。

3. 综合计量法:对于复杂的工程项目,结合直接计量和间接计量的结果,综合考虑后确定最终的工程量。

六、计量记录和报告每次计量完成后,应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工程部门的相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并将计量结果详细记录在案。

定期或根据项目需要,编制工程量计量报告,报告应包括计量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计量结果及存在的问题等内容。

七、争议解决如在计量过程中出现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依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或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八、其他事项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工程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灵活适用,并不断完善和优化计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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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城新区干橄路工程项目部
计量结算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本项目《采购及合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劳务用工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项目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计量、结算相关工作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和清正廉洁的作风搞好本项工作。

对违反相关制度、规定、流程,或敷衍塞责、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按本项目部《员工尽职廉洁规范》和人事管理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条、机具计量结算管理
1、机械设备进场后,必须在第一时间由机具负责人记录型号、开始作业时间、油量表数、计时表数(拍照)、机主名、机手名等相关信息,并及时上报综合部签定租用合同。

未提供进场时间及相关信息记录的,以签约时间为进场起点,此前的使用时间不予计量(机具设备记录台账表由机料部负责制作、填写备案)。

2、按月租方式计价的机具,在结算时须提供:
①进场记录复印件(机具负责人签字);②机具运行记录表(机械员、驾驶员、使用班组负责人签名)原件,并经项目部生产经理审签后方可进入结算;由项目部供油的,还需附经物资部负责人审签的加油记录,便于结算时扣除油费(机具运行记录表由机料部负责制作并填报)。

3、按时租(日租)方式计价的机具,在结算时须提供:
①进场记录复印件(首次结算须提供机具负责人签字);②进场时手机拍摄的计时读数表图片(或上月结算时计时读数表图片,机械员或负责人签字);
③每天使用时数记录单(载明始、终时点、小时数、作业部位或班组、是否
移机、是否中断作业或维修等内容,并必须在当日经机械员和使用班组负责人签字)原件,并经项目机料部审签后进入结算,由项目部供油的,也需附加油记录(机械每天使用时数记录单由机料部负责制作、填报)。

4、按合同约定需提供发票的,须附经财计部验证合格的发票。

5、机具结算工作由机料部负责办理。

流程:收款人提供结算凭证→机料部审签→造价部审签→财计部审签→项目执行经理审签→项目出纳付款。

各部门审签时,应重点审核进场时间、供油记录、当月运行记录表、每天使用时数记录单等凭证之间的联系和逻辑性。

第四条、劳务计量结算管理:
1、零星用工、临时用工、突击用工,无论是否签有合同,均须按项目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办理项目《用工签证单》,载明用工时间(小时或日)、单价(元/时或元/日)、用工部位、工作内容、人数(注明技工、普工及工效检查人),由用工申请人、出工人、调配负责人签字。

出工人凭项目调配负责人审签后的《用工签证单》按流程进入结算(用工签证单由工程部负责制作、填报)。

2、与本项目部签有劳务合同的施工班组,发生的临时用工在每月计量收方时须将经现场负责人当日审签的《用工签证单》单独统计列表,并附原件,随工程量一并结算,不单独计量付款。

3、专业分包班组、劳务分包班组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凭经劳务班组负责人、项目施工员、计量员、现场负责人签字后的现场收方单,并附原始收方计算表(班组负责人及项目计量员签字)按流程进入结算(现场收方单由造价部负责制作、填报)。

4、设计变更增加的工作内容,按上列程序收方计量并经项目总工审签后
按流程进入结算。

5、分包班组合同范围以外由项目部指令增加的其他工作内容,按上列程序收方计量,并经指令增加人审签后按流程进入结算。

6、各分包班组计量结算时,各审签人应将该班组的应扣款(如:预支款、借款、罚款、水电油费、材料超耗扣款、代购物资款、保证金及其他暂扣款等)在结算表中列明,并附相关凭证。

因审签人疏忽导致多支付且无法追回的,相关损失由审签责任人承担(结算表由造价部负责制作、填报)。

7、班组结算付款时必须按合同约定提供经项目部财计部验证的有效发票。

人工费部分,按项目部财计部要求额度提供规范的工资发放签领表。

8、分包班组及临时用工的计量结算工作由工程部负责办理。

流程:收款人提供结算凭证→造价部列表、审签→工程部审签→财计部审签→执行经理审签→项目出纳付款。

第五条、物资材料计量结算管理
1、任何物资材料到场时均应随货附有送货清单,由库管员、使用人验收并当日当面签字后作为供方计量结算的原始依据。

未提供双方签认的送货清单原件或补签送货单的,一律不得进入结算。

2、物资材料结算时,应提供:
①供货合同复印件或价格审核单原件;②当日签认的送货清单原件;③材料结算表(物资部编制审签);④经项目部财计部验证的合格发票;⑤退换货或因质量、数量、质保金扣款凭证;⑥扣预付款、订金凭证;⑦其他与结算支付相关的凭证。

3、爆破品的计量、结算,应按特别严格的安全计量程序进行:进场时,由物资部派人会同专职安全员双人清点炸药重量及雷管个数,并签字确认;
作业时密切监控使用数量;退场时,同样由此两人清点,并签字确认实际使用数量(和剩余退库数量)不得有丝毫差错。

爆破材料凭每次进出场实际使用数量记录表原件编制结算单(爆破材料使用记录表由专职安全员制作、填报,当日签认)。

4、油料的计量、结算分总量结算及分量结算两部分。

油料采购员及加油员由同一人担任的,必须由库管员复核进油量,按月进行总量结算。

当月购进油量与当月机具车辆加油量(用油量)之间短少率超过1%时,超额部分损失金额由采购员(即加油员)和油料库管员共同承担。

机具、车辆加油时由加油员、库管员、用油人当日共同签认计量,每月结算时凭双方签认的用油记录表办理租金或运费结算(用油记录表由机料部负责制作、填报)。

(参见第四条6款)
5、材料结算工作由物资部负责办理。

流程:收款人提供结算凭证→物资部负责人审签→造价部负责人审签→财计部负责人审签→项目执行经理审签→项目出纳付款。

第六条、土石方弃运计量结算管理
1、弃运车辆进场时,必须由专人负责测定每辆车实载方量并作好台账登记(台账由土石方弃运分包人制作、填报,机料负责人审签备案)。

2、车辆土石方载量由现场旁站监管人员和挖掘机负责控制。

凡在挖机未发出离场信号或明显未装满前,擅自启动离场的车辆,监管人员不得发放弃运票据,该车不计量;离场后未按现场要求倒入指定部位的车数也不予计量。

3、外运弃土按项目部统一印制的三联弃土票计量。

现场发票时,票面应记明日期时点,撕下两联(财务结算联、弃土场联)交司机,留下存根联。

司机弃土后持经弃土场盖章的财务结算联回项目部结算运费,项目部持存根、
结算联与弃土场结算堆放费。

三联未对证或结算联无双方盖章的运土票不得纳入结算付款。

4、场内转运弃土发票时,应按车型载量及运距(分500m以内、500-1000m 及1000m以上)作好标记,以免结算时发生争议。

场内弃土应当天统计并填写一份单车弃运数量记录单(记录单由工程部负责制作、填报,当日签认)。

5、无论外运内转,发票人员必须按票号顺序依次发票,严禁隔号发放。

如发现此种行为,对发票人按严重违纪处理。

一般情况下,当日发票人和收票人、统计报表人不能用同一人担任。

6、土石方运弃由分包人配合工程部办理结算,结算表上报前,分包人应将每辆车或每日运量记录表原始票据收齐,按发票号码(或记录表日期)顺序依次叠放装订成册附在结算表后;场内弃土结算时也应将每日弃运记录单按日期顺序叠好放在结算表后作为附件(相关表格由弃运分包人制作、填报,机料部按日审签作为结算原始依据)。

7、各部门审签时,应着重审核以下内容:①原始弃土票据中,有无日期、时点有疑问、未签字盖章、票联不符、同车连号、同时重复、过期、模糊残缺、污染难以辨认等问题;②编制的记录单、统计表、结算表是否清楚并与所附原件数据一致;③本月(次)结算票据或数据是否与上月(次)结算存在遗漏、交叉、重复;④计量过程中涉及的承运人、发票人、收票人、统计人、编报人等签认标识是否及时、合规、完整。

⑤原始票据必须是当时签认的,如系无证据的补签票据,造价、财计部门不予认定。

七、本实施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发布实施,并全文分发到项目部各部门、现场计量员、机械员、施工员、安全员及各施工班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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