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存在的问题、原因与对策
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问题分析: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人大作为国家的最高立法机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者和负责者,具有重要的责任和使命。
然而,人大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深入分析并加以解决。
1.1 缺乏议案、提案的广泛参与人大代表是人民的代言人,应当充分发挥代表性、倡导性和民主性。
然而,在现实中,有些人大代表没有真正履行其代表职责,无法深入基层调研,缺乏与选民的有效沟通和联系,导致议案、提案中缺乏真实反映人民群众利益的基础。
1.2 代表议事能力有待提高中国人大代表基数庞大,包括各行各业的代表。
然而,由于代表人数众多,代表之间的议事压力较大,导致部分代表在提案立法和决策过程中缺乏充分的专业知识支持和全面的信息掌握,影响了其发挥代表职能的能力。
1.3 监督机制不健全人大作为国家的监督机构,其职能之一是对政府的工作进行监督。
然而,在现实中,人大的监督机制存在不健全的问题。
一方面,由于与政府之间的利益关联,人大代表的监督力度不够,难以对政府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另一方面,人大在监督过程中缺乏专业人士参与,从而导致监督结果的准确性和实效性不高。
1.4 调研力度和效果欠佳人大代表的一个主要职责是深入基层进行调研,以了解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和问题。
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代表对于调研的重要性缺乏认识,仅仅停留在表面的调研,没有深入到实际问题的核心,这就导致了代表提出的议案、提案不够切实可行,并且不能真正解决人民群众的问题。
1.5 反腐败工作亟待加强反腐败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人大的职责所在。
然而,一些人大代表卷入了腐败行为,甚至出现了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违法乱纪现象。
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人大形象,对于人民群众来说,也丧失了大会代表的基本信任。
二、改进措施:解决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1 加强代表培训与管理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选出的代表,因此,加强代表培训和管理是解决人大工作问题的关键。
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的建议

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的建议一、问题存在的背景与意义人大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工作对于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人大工作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与挑战。
二、问题存在的原因1. 面临的任务过于繁重: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变革的加速,人大工作面临着越来越多、越来越重的任务。
这些任务包括制定法律、监督政府、选举产生国家领导人等,任务的复杂性和困难性不断增加,给人大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2. 反映问题的渠道不畅:对于一些社会热点问题和民生难题,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反映渠道不够畅通,民意的表达和问题的解决存在一定的困难。
这也导致了一些重大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影响了人大工作的实效性。
三、问题的解决方案1. 提高人大代表的素质和能力:为了更好地履行代表人民的职责,人大代表应该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和社会责任感,增强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
此外,还应加强人大代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履职水平和能力。
2. 畅通民意的渠道:建立健全人大代表与社会民众之间的沟通和联系机制,使其成为社会民众反映诉求和问题的重要渠道。
同时,要加强人大代表在自己所代表的群体中的联系,了解基层民意,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
3. 加强人大与政府的合作:人大应与政府密切配合,形成一体化工作合力。
人大代表作为联系人大和政府的桥梁,应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政府工作的监督与决策,并对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4. 完善人大工作机制:要通过制度建设来强化人大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建立健全人大代表行为规范,明确代表职责和权力,形成有力的制度保障。
此外,还要加强对人大工作的评估和监督,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保持透明、高效和民主的特点。
5. 提高人大工作的透明度:在人大工作中,要加强信息公开,推动决策过程的透明化。
为了方便社会民众了解和参与人大工作,可以通过建立人大工作网站或举办公众开放日等形式,提供人大工作的信息和资料,接受社会监督和建议。
乡镇人大代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乡镇人大代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近年来,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代表法的深化贯彻,乡镇人大始终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来抓,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不断改进和深化代表工作,拓宽代表履职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使乡镇人大代表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主体意识和主政能力日益增强,在推进依法治乡镇进程和提高视察、执法检查、评议质量,以及提出高质量建议、意见等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
但代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影响了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
主要有五个方面问题:(一)代表工作的“基础”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都认识到代表工作是乡镇人大工作的基础,并通过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执法检查、评议等活动,发挥代表的作用。
但由于缺乏对人大主席团工作与代表工作内在联系的深入思考,致使人大主席团议事决策与代表活动没有稳定而有机的联系。
有的乡镇虽也采取了邀请代表列席人大主席团会议、会前联系代表征求意见、结合议题组织代表视察或开展其它活动等方式,但这些做法,一是代表参与的广泛度较低;二是一些好的做法也因没有规范制度的保证而不能坚持。
因此,很难说代表工作已成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基础。
(二)具有地方特色的一些做法还很不完善。
近几年来,各乡镇人大在实践中虽然相继开展了建立代表活动专室、设立专题议政日、召开专题人代会、选民评议代表和代表评议“七所八站”工作等活动,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在专题议政方面,开展好的只是个别乡镇和代表小组。
有的议政活动议而不专,海阔天空,泛泛而谈。
还有一大部分只是定了制度并未坚持下来。
也有个别乡镇这项工作至今还没有开展。
召开专题人代会的地方存在的较普遍问题是议题过于单一,以至有的地方单纯成了政府解决修路架桥、集资建校等工作难题的工具。
选民评议代表工作还处于抓典型阶段,并没有大面积推广开来。
代表评议“七所八站”工作的评议对象有待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评议中涉及到的一些实质性问题,监督处理还不够有力。
制约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的因素及对策

制约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的因素及对策制约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的因素及对策安民镇人大代表团全国270万各级人大代表中,县乡两级基层人大代表占代表总数的90%以上,他们的履职情况在很大程度上表达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落实情况,表达着人民通过代表实现当家做主的诉求,因而值得重点研究。
我们代表团经过近两个月的调查和研究,深入了解代表的履职现状,查找其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给出相应对策。
一、人大代表履职现状〔一〕从中选情况看,代表主观意愿良好。
调查显示,代表中选情况比拟好,结构比拟合理,至少从代表本身来说,他们有意愿从事代表工作,并考虑到如何开展工作;从主观上来讲,基层人大代表履职不存在主观障碍。
〔二〕代表大会期间,相关业务知识欠缺导致代表作为有限。
调查显示,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履行相关职责的相关知识极度欠缺,导致代表在会议期间的履职成为一句空话,流于形式走过场。
因此,代表自身迫切需要“增加参政议政的能力和对《代表法》《选举法》《组织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和培训”。
〔三〕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相关保障欠缺导致代表不能为。
调查显示,在人代会闭会期间,代表几乎处于一种作为有限的状态,除了代表个人相关知识欠缺外,相关保障跟不上也是人代会期间代表履职的一个重大障碍。
二、人大代表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人大代表履职之所以出现以上问题,我们认为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县乡人大代表选举走形式致使代表履职没有约束力。
不少人大代表的选举依然不够标准,由此带来的结果是选举出来的人大代表缺乏责任意识,对上负责而不是对选民负责,履不履职、履职的情况如何与下一次选举没有直接关系,不受老百姓监督,因而缺乏约束力。
〔二〕保障机制不完善致使代表履职没有动力和积极性,更谈不上先进性和代表性。
《代表法》中对于人大代表履职保障的规定可分为四类,一是代表履职的法律保障,二是代表履职的时间保障,三是代表履职的物质保障,四是代表履职的组织保障。
这些保障措施多是一些事后补救措施而且阐述得很笼统,不是很具体,起到鼓励代表履职的作用不大。
人民代表大会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

论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摘要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自1954年我国确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来,在半个多世纪发展研究的过程中,党和国家为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国情的监督制度不懈努力,人大监督制度不断完善,对我国各部门的监督工作日益加强,人大监督对于各部门而言,是最高权力机关的监督。
但是,在实践中,人大的监督工作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相比较,还有不小的差距,这既有监督本身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的原因,也有体制、立法、人员等因素,致使人民对人大监督的满意度不高。
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新形势下,研究人大监督存在的问题,完善人大监督制度,并有针对性的寻求克服问题的方法,正确行使监督权力,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科学发展的重要步骤。
关键词: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制度;问题;原因;完善IAbstractOur country is the people's democratic dictatorship of socialist legal system country, determine the people's congress system in China since 1954, in the process of more than half a century of development studies, the party and the state to establish and improve the supervision system suitable for China's national conditions of unremitting efforts, improve the supervision of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system, the supervision departments in China is increasing, people's congress supervision for each department, is the highest power organ of supervision. However, in practice, the supervision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to work with compared with the authority of the constitution and the law, there is a big gap, the weakness of the existing supervision itself exists some of reason, there is also a system, legislation, personnel and other factors, lead to supervision ways and means to cause the people to supervise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satisfaction is not high. Therefore under the new situation of building a socialist rule of law society,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research of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supervision, perfect the supervision system of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and targeted to seek ways to overcome the problem, right to exercise supervision power, is the important step to realize scientific development of socialism in our country.Key words People's Congress Supervision system issuecause perfect第II页目录摘要 (Ⅰ)Abstract (Ⅱ)一、人大监督概述 (1)(一)人大监督的概念及其发展过程 (1)1.人大监督的概念 (1)2.人大监督的历史发展 (1)(二)人大监督的特点 (1)1.人大监督的民主性 (2)2.人大监督的法律性 (2)3.人大监督的权威性 (2)4.人大监督的制约性 (2)二、人大监督实施存在的问题 (3)(一)人大监督滞后 (3)(二)监督的法治不完善 (3)(三)人大监督的职权被弱化,缺乏独立性与权威性 (3)(四)人大自身对政府工作监督存在问题 (4)(五)人大对法院、检察院监督存在的问题 (5)三、人大监督乏力的原因 (5)(一)政治体制问题 (5)(二)法律完备程度不够 (6)(三)人大监督思想认识不到位 (6)四、对现阶段我国人大监督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可行性途径 (6)(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使人大独立行使监督权 (7)1.处理好党与人大的关系 (7)2.处理好政府与人大的关系 (7)3.处理好人大与其它监督体系的关系 (8)(二)完善监督立法,实现人大监督法制化 (8)1.细化人大监督法律内容,明确监督主体资格 (8)2.明确违反监督法的法律责任 (9)3.完善人大监督法律配套措施 (9)(三)完善人大对法院、检察院监督体制,限制个案监督 (9)(四)加强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 (10)(五)提高人大监督人员自身素质 (10)1.加强监督人员的学习和培训 (10)2.人大代表积极参与政府工作 (11)3.优化监督主体组成成员结构 (11)参考文献 (12)致谢 (13)第III页一、人大监督概述(一)人大监督的概念及其发展过程1.人大监督的概念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是指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为保证宪法和法律得到贯彻实施,预防行政、司法机关滥用权力,经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对由其产生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合理性、合法性检查的活动。
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一、问题背景近年来,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人大”)承担着重要的立法、监督和管理职责。
然而,人大工作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这些问题既有制度安排上的缺陷,又有运行机制上的瑕疵,严重影响了人大履行其宪法赋予的职责。
二、体制和程序问题1.过度集权:尽管宪法规定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织者和运行者,但实践中仍存在过度集权的现象。
部分地方人大对地方政府执行情况考核过于追求容易量化的指标,执法监督不够深入,缺乏有效地查办腐败案件等。
2.司法独立性不足:当前司法改革正在加紧进行,但仍面临着很多挑战。
人大在司法审判领域发挥作用时往往存在干预司法独立性的问题,特别是在高级人民法院系统内部。
3.立法程序滞后:虽然我国有许多重要法律和法规,但程序上存在一些滞后问题。
例如,人大容易意志疲软,无法及时调整立法议程以应对新的社会需求。
三、运行机制缺陷1.代表质量不均衡:当前人大代表的选拔机制仍然存在不公平现象。
一些领域专家和学者不易被选为人大代表,导致代表队伍中缺乏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2.监督机制薄弱:人大对政府部门的监督力度尚不够强大,并且由于部分地方政府与地方人大关系过于密切,导致监督效果受到一定程度的偏差。
3.信息沟通不畅:地方人大与中央人大之间的信息传递渠道仍然不完善。
地方议会与基层民众之间也缺乏有效沟通渠道,造成民意无法准确传达,在决策过程中产生偏差。
四、改革建议为了解决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1.加强权力制衡和分权原则:完善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地方人大与政府之间具有独立的立法、监督和决策能力。
增强司法独立性,避免人大对司法审判过程的不当干预。
2.优化选举机制:改进人大代表的选拔机制,加强专业化培训,提高代表质量。
引入社会组织和专家学者参与评议环节,确保代表队伍更加多元化、具备广泛的知识和经验背景。
3.提升人大监督效力:完善监督制度,加强对政府行为的监察与问责。
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存在的问题、原因与对策
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存在的问题、原因与对策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渠道,也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平台。
"代表法"公布实施以来,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容日益丰富,活动形式日趋多样,活动效果日益明显,较好地发挥了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作用。
为了开展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提高代表工作的整体水平,我们对近年来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情况进展了调查,认真分析了在闭会期间开展代表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开展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进展了思考,积极探索了闭会期间开展代表活动的新形式、新途径和新方法。
一、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从代表履职方面看,有些代表的代表意识不强。
目前,在代表中还在着几种角色“误区〞。
一是当“挂名代表〞。
少数代表对代表的性质、地位、作用和权利与义务缺乏深刻的认识,不知道如何执行代表职务。
二是当“会议代表〞。
少数代表片面地认为当代表就是参加人代会,把参加人代会视为唯一的代表工作,即使开会也是人云亦云,有代表之名,无代表之实。
三是当“荣誉代表〞。
少数代表把当代表看成一种政治荣誉,很少参加经常性的代表活动,不能较好地执行代表职务。
〔二〕从代表活动方式看,有的代表小组活动容不规。
主要表现在有的代表小组在制定年度活动方案时不够认真,既使制定了,也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很好地落实。
有的代表小组活动形式单调、活动方式不规,虽然开展了活动,但有时流于形式,难以发现深层次的问题,活动效果不明显。
〔三〕从落实效果来看,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得不到及时充分落实。
闭会期间代表在活动中往往会对政府部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尽管有关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了有关部门对代表所提建议必须研究处理并按规定期限负责答复,但实际工作中仍存在对代表建议办理不力的现象。
少数承办单位有“重答复,轻办理〞现象,答复容比拟简单,办理质量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代表提建议的积极性。
二、对存在问题原因的分析〔一〕局部代表履职能力不强。
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打算
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打算一、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1、缺乏有效的政策指导。
目前,人大工作的政策指导缺乏系统性,缺乏科学性,缺乏全面性,缺乏及时性,缺乏灵活性,缺乏可操作性,缺乏可持续性,缺乏可衡量性,缺乏可控性,缺乏可比性等。
2、缺乏有效的组织管理。
目前,人大工作的组织管理缺乏有效的组织结构,缺乏有效的组织机制,缺乏有效的组织管理,缺乏有效的组织激励,缺乏有效的组织控制,缺乏有效的组织计划,缺乏有效的组织实施,缺乏有效的组织评估等。
3、缺乏有效的资源配置。
目前,人大工作的资源配置缺乏有效的资源调配,缺乏有效的资源分配,缺乏有效的资源优化,缺乏有效的资源整合,缺乏有效的资源统筹,缺乏有效的资源管理,缺乏有效的资源利用,缺乏有效的资源保护等。
二、下步打算1、加强政策指导。
要加强政策指导,建立健全政策指导体系,完善政策指导机制,提高政策指导的科学性、全面性、及时性、灵活性、可操作性、可持续性、可衡量性、可控性、可比性等。
2、加强组织管理。
要加强组织管理,建立健全组织结构,完善组织机制,提高组织管理的有效性、组织激励的有效性、组织控制的有效性、组织计划的有效性、组织实施的有效性、组织评估的有效性等。
3、加强资源配置。
要加强资源配置,建立健全资源调配机制,完善资源分配机制,提高资源优化的有效性、资源整合的有效性、资源统筹的有效性、资源管理的有效性、资源利用的有效性、资源保护的有效性等。
4、加强信息化建设。
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体系,完善信息化服务机制,提高信息化应用的有效性、信息化安全的有效性、信息化支撑的有效性、信息化管理的有效性、信息化服务的有效性等。
总之,要加强人大工作的政策指导、组织管理、资源配置和信息化建设,提高人大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人大代表履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精简版)
人大代表履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人大代表履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当前人大代表履职存在的问题一是对代表职务认识不到位,不主动履行代表职务。
少数人大代表把代表职务看作是一种政治荣誉,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缺乏根本性认识,没有真正认识代表职务法律地位和作用,履行职务不主动。
二是履职能力不强,不会履行代表职务。
部分代表尤其是新当选的代表缺乏学习培训,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履职的相关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了解不多,了解不详,履行职务的能力不强,不会履行代表职务。
三是心存顾虑,不敢大胆履行代表职务。
代表在履行职务时,监督对象往往是领导,比自己级别高,怕自己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领导有看法,加之相当一部分人对代表的地位和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致使代表行使监督职权畏首畏尾,不敢大胆履行职务。
四是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效率不高,不积极履行职务。
一方面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不十分科学,另一方面承办单位对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力度不够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效率和质量不高,导致代表履行职务的积极性不高。
五是代表工作机制不够完善。
如代表闭会期间执行职务的载体不多、代表参加学习培训的平台单一、代表知政渠道不畅、代表履职保障力度不够、代表小组活动机制不够完善等。
二、提高代表监政议政能力的几点建议(一)强化思想宣传工作,增强代表履职意识积极打造宣传平台、拓宽宣传渠道,提高代表履职的思想认识。
县、乡(镇)两级人大应该做到《民声报》、《法治与社会》在代表中全覆盖,同时积极探索创办人大自身刊物,加强代表宣传工作,不断增强广大代表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一是制定培训规划。
制定届内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通过采取初任培训、履职培训、专题培训和实地考察等培训等方式,使代表培训覆盖率达100%。
二是转变培训方式。
按照实用性、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基本原则,立足各阶段工作实际,加快转变培训方式,逐步实现代表培训方式由集中培训向分批次分类别转变;由单向灌输式培训向双向互动式转变;由传统的请进来向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转变;由单一的理论培训向理论与实践活动相结合转变。
报告总结-浅谈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精
浅谈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平台,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重要渠道,是人大代表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基础和必要准备。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以下简称《代表法》实施以来,特别是近些年来,我区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范围逐步扩大,内容丰富多彩,形式新颖多样,效果日益明显,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作用。
但不可忽视的是,由于主观和客观等诸多因素,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尚不尽人意,代表作用的发挥与《代表法》的规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明显差距,必须加以改进和加强。
结合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在对近年来我区人大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查与思考的基础上,现就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谈如下一些看法。
一、代表活动的主要问题根据工作实践和调查了解,各级、各地区人大在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代表活动的积极性不够高。
一是各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比较被动,缺乏应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往往是常委会作了安排才去组织开展活动,有时活动起来也是应付了事;二是代表都是兼职的,一些代表以时间、精力、能力和所处环境条件有限为借口,不愿参加代表活动。
2、代表活动的参与面不够广。
一是常委会组织开展代表视察、检查等活动时,每次活动通知代表参加的人数有限,而且参加视察的代表往往是便于参加的代表,常是一些老面孔,代表参与的面十分窄小;二是各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时,有的代表常常缺席,如有的农民代表和企业代表,忙于农业生产劳动和生产经营,基本不参加集体活动,被群众称为荣誉代表;而担任要职的领导干部代表则忙于开会和应付繁重的事务,较少参加代表活动,被选民或选举单位称为特殊代表。
3、代表活动的形式不够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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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闭会期间
开展活动存在的问题、原因与对策
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渠道,也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平台。
《代表法》颁布实施以来,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内容日益丰富,活动形式日趋多样,活动效果日益明显,较好地发挥了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作用。
为了开展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提高代表工作的整体水平,我们对近年来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情况进行了调查,认真分析了在闭会期间开展代表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开展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进行了思考,积极探索了闭会期间开展代表活动的新形式、新途径和新方法。
一、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从代表履职方面看,有些代表的代表意识不强。
目前,在代表中还在着几种角色“误区”。
一是当“挂名代表”。
少数代表对代表的性质、地位、作用和权利与义务缺乏深刻的认识,不知道如何执行代表职务。
二是当“会议代表”。
少数代表片面地认为当代表就是参加人代会,把参加人代会视为唯一的代表工作,即使开会也是人云亦云,有代表之名,无代表之实。
三是当“荣誉代表”。
少数代表把当
代表看成一种政治荣誉,很少参加经常性的代表活动,不能较好地执行代表职务。
(二)从代表活动方式看,有的代表小组活动内容不规范。
主要表现在有的代表小组在制定年度活动计划时不够认真,既使制定了,也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很好地落实。
有的代表小组活动形式单调、活动方式不规范,虽然开展了活动,但有时流于形式,难以发现深层次的问题,活动效果不明显。
(三)从落实效果来看,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得不到及时充分落实。
闭会期间代表在活动中往往会对政府部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尽管有关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了有关部门对代表所提建议必须研究处理并按规定期限负责答复,但实际工作中仍存在对代表建议办理不力的现象。
少数承办单位有“重答复,轻办理”现象,答复内容比较简单,办理质量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代表提建议的积极性。
二、对存在问题原因的分析
(一)部分代表履职能力不强。
在当选的代表中,有少数是因获得各种荣誉称号、担任领导职务、或是满足代表结构比例而被推选的。
因此,虽然有的代表是本专业的行家里手,但缺乏议政能力。
有的代表文化程度和思想水平较低,提不出问题或不善表达,加之怕说得不合适,所以不发言。
有的代表缺乏为民行权、为民代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代表职务之看作是一种名份、一种荣誉,不能主动联系选民,
听不到群众的意见和呼声。
还有的代表是好人主义,觉得不好意思,认为提意见就是给领导找麻烦,因而不愿意说出自己的心里话。
(二)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不够畅通。
要真正履行好代表职责,就需要让代表对本地区的经济、社会、政治等各方面情况有较为全面的了解。
但从实际来看,目前“一府两院”工作的透明度还不够,人大代表要了解全部政务活动情况比较困难。
虽然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印发、寄送资料、开通电话专线、组织代表视察等方法,尽可能得让代表知情知政,但对于基层代表而言,光靠这些是不够的。
由于缺乏对全局性政务活动信息的了解,代表在分析问题、提出建议等方面缺少基础,一定程度上处于茫然状态,很难进行审议,也难以提出有针对性的、有见地的意见。
(三)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激励机制。
由于对代表履行职责的工作与活动缺乏具体的量化标准和要求,对代表履职的约束机制还不甚完善,致使代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受到影响。
近年来,虽然在加强对人大代表的监督方面有了一定进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处于初级阶段,对代表履职尚未形成一个有效的监督激励机制,这也是造成人大代表履行职责不积极的原因之一。
(四)代表结构不尽合理。
人大代表要履行好代表职责,必须具有较高的文化、法律知识水平,一定的社会实践
经验和调查、研究、分析问题的能力,能够对关系整体利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提出科学、合理化的建议。
但由于代表结构不够合理的问题,影响了代表整体作用的发挥。
一是领导干部偏多,给组织代表活动带来了困难。
人大对政府工作开展日常监督,代表中官员人数过多,既挤占了其他方面的代表名额,又难免有“自己监督自己”之嫌。
二是推荐代表候选人时,有时存在照顾因素。
照顾安排的人员有的是企业老总,有的是“先进工作者”等。
三、开展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对策
针对目前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应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代表培训要常抓不懈。
从每次换届选出的代表比例来看,新代表都在65%左右。
新当选的代表对人大制度、代表的地位、作用、职责了解不够。
只有加强代表培训工作,代表才会更好地履行职责,提出的建议才会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做好代表培训工作,重点应抓好以下三点:一是制度保障。
把代表培训工作纳入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议事日程。
应在摸清代表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建立详细的可操作性的、能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的培训机制。
二是重点突出。
重点培训如何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如何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使代表会提建议、提好建议。
三是方式灵活。
做到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以会代训与专题培训相结合,经常为代
表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并注重培训的长期性和时效性,统筹安排好培训。
(二)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要畅通。
调查中了解到,每年人代会上提建议的代表只占代表总数的20%左右,部分代表对本地区的政治、经济、教育等全局性工作知之甚少。
保障好代表知情权,是代表参政议政的前提,也是代表搞好调查研究,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更是代表提出数量多、质量好的建议的关键。
应确保代表所提建议具有“三性”:一是全局性。
所提建议事关本辖区整体利益或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合法性。
所提建议内容不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三是可行性。
所提建议不超过本地经济发展现状和人民群众的承受程度。
力求每年人代会所提出的建议都是老百姓企盼的事,人民政府该办的事。
(三)要在完善办理制度上有突破。
强化对代表建议的督办,是确保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的重要环节。
每年人代会后,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都要联合召开承办工作会议,将代表建议及时转交“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办理。
应注重做到“三要”:一要督促承办单位和部门提高认识,明确办理工作的责任制,规范办理程序和完善办理运行机制。
二要在办理过程中,采取多种形式与代表“面对面”、“零距离”接触,由过去的“文来文往”向“人来人往”转变。
三是要“走出去、请进来”,要办前找代表了解具体要求;办中邀请代表视察
现场;办后对代表回访征求意见,保证代表建议件件有回音。
(四)要提高活动质量,注重活动时效。
一是组织代表活动要有针对性,要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法律法规的实施和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
二是代表活动前,要让代表做好充分准备。
三是代表活动中,要让代表们充分发言,提出意见。
四是代表活动后,要真正研究代表反映的各种意见、建议和要求,督促政府部门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给予答复和解决,不断提高代表活动的实效性,增强代表的责任感。
五是要开展丰富多彩的代表活动,调动广大代表的积极性。
(五)加强对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宣传报道。
要在注重提高代表活动实效的同时,改进和加强宣传,比较充分地报道代表视察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报道有关部门的办理措施及成效。
同时还要加大对《代表法》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全社会对人大代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为人大代表执行职务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建立和完善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各种制度。
一是建立和完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接待代表制度,不断加强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二是建立和完善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制度,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三是坚持和完善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重大活动制度,定期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执法检查、视察或调研活动。
四是建立和完善常委
会组成人员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加强对各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
(七)完善对代表履职的监督和激励机制。
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目的就在于通过监督,对代表形成一种约束力,逐步建立起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有效机制,从而担负起人民赋予的责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
要继续开展好代表述职和争先创优活动,不断总结述职工作经验,促进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
要建立各种激励机制,使代表履职有动力、有压力、有活力。
对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要定期进行总结和表彰,既要表彰先进承办单位、积极提建议和提好建议的代表,又要对承办代表建议不力的单位、不提建议和建议质量不高的代表给予批评,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调动两个方面的积极性,使代表建议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建议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从而增强代表履职尽责的紧迫感和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