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风自救系统建设标准、运行要求及使用管理规定
压风自救安装管理规定

马场煤矿压风自救系统安装、使用管理规定压风自救系统安装、管理规定为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水平,保障矿工生命安全,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结合我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我矿压风自救系统安装标准与管理规定。
一、编制依据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2、《煤矿安全规程》(第437条、第438条、第439条)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9号)第106条4、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MT390—1995)5、大方县安乐乡安益煤矿一采区安全设施设计二、安装要求1、空气压缩机应安装在地面。
空气压缩机在满足供气需要的同时,要至少有1台备用2、空气压缩机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要求的压力表、安全阀,油润滑、水冷压缩机必须分别装设断油、断水、超温等安全保护装置;压力表必须定期校准。
安全阀和压力调节器必须动作可靠,安全阀动作压力不得超过额定压力的1.1倍。
空气压缩机吸气口必须设置过滤装置。
3、使用闪点不低于215℃的空气压缩机油。
4、压风泵站内所有设备必须具有产品生产合格证,设备布置符合设计要求,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
5、压风管材应使用钢管,钢管规格满足区域供风强度和风量要求,压风量满足供风区域人员紧急情况需要(每人供风量不小于0.1m3/min)。
6、安装要求1)压风管路和阀门型号符合设计要求,连接紧密、不漏风;在管路安装的较低点,应安装油水分离器,定期排放。
2)矿井压风自救系统应当达到下列要求:①压风自救装置(标准见附件)安装在采掘工作面和避灾路线巷道的压缩空气管道上,间距不大于100m。
②在以下每个地点都应至少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距采掘工作面25~40m的巷道内、放炮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避难峒室以及回风道有人作业处等。
在长距离的掘进巷道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设置。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3篇)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为了提升矿井安全防护水平,确保压风自救系统的使用可靠,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井下采掘工作面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标准(包括管路直径、安装组数、每组个数、吊挂高度),随作业规程一并下发贯彻。
机电队负责管路的加工,各煤(岩)巷掘进工作面的压风自救系统由现场施工队负责安装。
2、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安装规格为:压风自救主管路(矿井一翼主压风管路)为φ150㎜;压风自救分管路(采区主压风管路)及岩巷掘进工作面为φ100㎜;煤巷掘进工作面、回采工作面为φ80㎜。
3、煤巷掘进工作面自掘进面回风口开始,每5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袋,每组自救袋数量为____个,靠近迎头一组不少于____个,并保持距迎头25-40m的距离;岩巷掘进工作面距迎头100-130m安装一组(____个)压风自救装置,向外每隔100m安装一组(____个)压风自救装置;放炮撤人地点要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____个袋)。
安装距离超过规定,对责任单位罚款____元,少安装一个压风自救袋对责任单位罚款____元。
4、回采工作面回风巷在距采面上安全出口以外25-40m范围内设置一组自救袋,自救袋个数为____个;向外有人固定作业地点安装一组(____个)压风自救装置;进风巷在距采面下安全出口以外50-100m 范围内设置一组自救袋,自救袋个数为____个;工作面回风巷反向风门外放炮警戒位置设一组(____个)压风自救装置。
安装距离每超距1m,对施工单位罚款____元,每少一个压风自救袋罚责任单位____元。
5、压风自救袋要安装在地点宽敞、支护良好、没有杂物堆积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要保持在0.8m以上,管路安装高度按距底板1.2-1.3m,自救袋的安装高度按自救袋的袋底距底板0.5m,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达不到要求,每处(____个为一组)对责任单位罚款____元。
掘进工作面的压风自救系统由在该区域施工的区队管理维护,丢失照价赔偿。
压风自救系统建设标准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根据安监总煤装【2011】33号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压风自救系统建设管理制度。
一、基本要求。
1.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立压风系统的基础上,必须满足在灾变期间能够向所有采掘作业地点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进一步建设完善压风自救系统。
2.空气压缩机应设臵在地面,空压缩机房管路出口总阀门处必须安装空气过滤净化器,并定期更换滤芯。
3.在压风各支线管路的入口处设臵阀门,在各用户管路终端安装排气阀门。
4.入井管路应在井口附近将管路进行不少于2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
5.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规格应按矿井需风量、供风距离、阻力损失等参数计算确定,但主管路直径不小于100毫米,采掘工作面管路直径不小于50毫米。
6.采区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管路,并设臵供气阀门,间隔不大于200米。
有条件的情况下,可设臵压风自救装臵。
7.掘进工作面应敷压风管路,并设臵供气阀门。
8.主送气管路应装集水放水器。
在供气管路与自救装臵连接处,要加装开关和汽水分离器。
压风自救系统阀门应安装齐全,阀门扳手要在同一方向,以保证系统正常使用。
9.压风自救装臵应符合《矿井压风自救装臵技术条件》(MT390-1995)的要求,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10.压风自救装臵应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和开关等功能,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得存在无风、漏风或自救袋破损长度超过5毫米的现象。
11.压风自救装臵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
避灾人员在使用压风自救装臵时,应感到舒适、无刺痛和压迫感。
压风自救系统适用的压风管道供气压力为0.3~0.7兆帕;在0.3兆帕压力时,压风自救装臵的供气量应在100~150升/分钟范围内。
压风自救装臵工作时的噪声应小于85 分贝。
12.压风自救装臵安装在采掘工作面巷道内的压缩空气管道上,设臵在宽敞、支护良好、水沟盖板齐全、没有杂物堆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应保持在0.5米以上,管路敷设高度应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规定(最新)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规定为了提高矿井安全生产,保障井下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水平,确保压风自救系统的正常可靠使用,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及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管路安装要求1、井下采掘工作面压风自救系统由施工队负责安装。
(1)管路规格:掘进工作面及回采工作面两巷的压风自救管直径不小于4寸,其它分散用风地点管径不小于2寸。
(2)管路敷设要求牢固平直,压风自救装置悬挂后应保证减压阀下端距巷道底板1.2-1.5m(坐姿)或1.7-2.0m(站姿),管路无漏气、袋面无破损。
前后5m无杂物,下部有水沟时必须有盖板。
统一用直径5mm的镀锌钢丝绳或铁链吊挂。
一组压风自救吊挂两处,接头用绳卡固定两头(折10cm、绳卡螺丝朝向主绳侧、绳卡固定在离绳头2cm处),一头一个,确保牢固,绳卡要统一,但在同一条巷道内的吊挂高度必须统一、整齐。
安装压风自救系统的场所前后5m范围内严禁放置工具箱、材料和设备,确保人员到达压风自救场所路线畅通,接头严密不漏风。
(3)压风自救系统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压风自救减压阀扳手要同一方向。
(4)气源接口处要有总阀门,便于压风自救的维护。
(5)袋式压风自救装置上设置气水分离器,保证供风清洁,防止自救袋喷头堵塞。
2、牌板的吊挂压风自救管理牌板要统一平行吊挂在压风管路右侧,且统一用“S”型钩吊挂。
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不得超出填写范围。
3、安装位置及数量(1)压风自救装置安装在掘进工作面巷道和回采工作面巷道内的压缩空气管道上;(2)在以下每个地点都应至少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距采掘工作面25~40m的巷道内、放炮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风道有人作业处等。
在长距离的掘进巷道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设置;一般情况下岩巷掘进工作面及无突出危险区,沿巷道掘进方向每10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突出危险掘进工作面沿巷道掘进方向每5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
(3)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应可供5~8个人使用,平均每人的压缩空气供给量不得少于0.1m3/min。
压风、供水制度

煤矿压风、供水自救系统管理制度为规范我矿压风、供水自救系统的管理与使用,确保压风、供水自救系统安全可靠、使用正常,更好的服务于安全生产,提高矿井防灾救灾能力,特制定本制度:一、压风、供水自救系统的基本要求1、压风自救系统空气压缩机应设置在地面,供水施救系统水源引自地面专用水池,地面水池应采取防冻和防护措施。
2、压风系统必须满足矿井在灾变期间能够向所有采掘作业地点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
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规格应按矿井需风量、供风距离、阻力损失等参数计算确定,主管路直径不小于100毫米,采掘工作面管路直径不小于50毫米。
供水施救系统应能在紧急情况下为避险人员供水、输送营养液提供条件。
3、矿井采区所有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供水管路,并设置供气、供水阀门,间隔不大于200米。
4、采煤工作面回风巷距工作面安全出口25~40米的范围内安设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后路回风巷道有固定人员作业的地点安装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
采煤工作面进风巷距工作面安全出口50~100米的范围内安设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后路进风巷道有固定人员作业的地点安装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
工作面安装自救装置数量应比该区域工作人员数量多2台。
6、岩巷掘进工作面距迎头100—130米巷道内安设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煤巷掘进工作面距迎头25~40米的巷道内安设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掘进工作面回风巷道有固定人员作业的地点安设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
长距离的掘巷道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压风、供水自救装置的组数。
工作面安装自救装置数量应比该区域工作人员数量多2台。
7、主送气管路应安装集水放水器,在供气管路与自救装置连接处,要加装开关和汽水分离器。
压风自救系统阀门应安装齐全,阀门扳手要在同一方向,以保证系统正常使用。
8、压风自救装置应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和开关等功能,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得存在无风、漏风或破损长度超过5毫米的现象。
9、避灾人员在使用压风自救装置时,应感到舒适、无刺痛和压迫感。
井下压风自救装置、隔爆水棚、防尘喷雾安装、使用及管理制度

井下压风自救装置、隔爆水棚、防尘喷雾安装、使用及管理制度煤矿井下压风自救装置、隔爆水棚、防尘喷雾安装、使用及管理制度一、压风自救装置的安装及管理井下压风自救装置,由通防科按照相关规定安装并经验收合格后移交使用单位成功进行维护管理。
(一)采煤工作面压风自救装置安装标准1、在采面机巷、风巷距工作面 25~40m 处各安装一组压风三套自救装置,每组压风自救装置为20 个呼吸袋,由采煤工区自己安装;采煤工区保证压风自救装置在距工作面25~40m 范围内并能正常添加。
2、在避难补救硐室内安装的压风自救装置,不少于8个;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交使用单位统一管理和日常集中统一维护。
3、在采面两顺槽施工钻孔需安装压风自救的,由瓦斯防治工区向生产和科汇报,由通修队需要进行安装,每组压风自救装置 5 个,并由通修队打钻人员随着钻机一并移动,必须保证压风自救装置安装位置距打钻地点的距离不得超过20m 并能正常使用。
钻孔施工完毕后及时回收。
4、采面需放炮的,在操纵放炮地点及站岗警戒地点安装压风自救装置,每组压风自救装置5 个。
5、在采面进回风巷内绞车处、固定排水点、运输摘挂钩点等有人固定工作的地点各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每组压风自救装置5个。
6、采煤工作面范围内的压风自救装置由采煤工区进行统一管理和日常维护,并随着采面的回采而要立即向外挪移,使用的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后及时回收。
发现损坏时必须及时处理修复。
(二)掘进工作面压风自救装置安装标准1、在每个掘进工作面距迎头25m—40m 范围内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并不得少于10 个呼吸袋;随着巷道掘进由使用单位及时前移压风自救装置,西南方始终保证压风自救装置距迎头在25m—40m范围内并能出现异常使用。
2、在每个掘进巷道回风流中的固定排水点、绞车处、运输转载点等有人固定作业作业地点各安装一组 5 个呼吸袋的压风自救装置。
3、工作面回风流中有人作业地点,放炮站岗警戒点、操纵放炮地点必须安装一组5 个呼吸袋的压风自救装置。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一、压风自救系统基本要求1、压风自救系统是指在矿山发生灾变时,为井下提供新鲜风流的系统,主要包括空气压缩机、送气管路、阀门、汽水分离器、压风自救装置等。
2、压风自救系统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得存在无风、漏风或面罩破损(自救袋破损长度超过5mm)的现象。
3、空气压缩机应设置在地面,并能在10min内启动。
压风自救系统可以与生产压风系统共用。
4、压风管路应采用钢质材料或其他具有同等强度的阻燃材料。
5、压风自救系统适用的压风管道供气压力为0.3~0.7MPa,在0.3MPa压力时,每台压风自救装置的排气量应在100~150L/min范围内,压风出口压力应为0.1~0.3MPa,供风量每人不低于0.3m3/min。
6、压风自救装置安装在压风管路上,通过防护袋或面具向使用人员提供新鲜风流的装置(包括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开关等部件及防护袋或面罩)。
压风自救装置应符合《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MT390-1995)的要求,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工作时的噪声应小于85dB(A)。
7、压风自救装置的外表面应光滑、无毛刺,表面涂、镀层应均匀、牢固。
8、压风自救装置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
9、压风自救装置配有面罩材料应符合GB2626的规定,配有防护袋材料应符合MT113的规定。
10、避灾人员在使用时,应感到舒适、无刺痛和压迫感。
11、压风管路应接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并设置供气阀门,接入的矿井压风管路应设减压、消音、过滤装置和控制阀,压风出口压力在0.1~0.3MPa之间,供风量每人不低于0.3m3/min,连续噪声不大于70dB(A)。
12、任何不得无故损坏装置,无装置或装置损坏的,对责任人处罚200元。
二、压风自救系统安装标准(一)、压风自救装置安装地点和数量及要求1.安装地点和数量(1)矿井主要轨道巷和主要皮带巷、采区轨道巷和皮带巷每20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每组装置内呼吸嘴数量不少于5个。
压风自救系统建设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压风自救系统建设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及平煤股份四[2011]25号、中平[2011]234号文件要求,确保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备、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以下压风自救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全矿井下与压风自救系统有关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相关设施的安装、维护、使用及管理。
第三条各相关管理部门和井下各使用单位,要利用各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压风自救系统的重要性,形成一个齐抓共管的局面,保证压风自救系统的正常运转,使其更好的服务于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装位置及数量第一条压风自救的安装原则:井下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有害气体波及到的采掘工作面、采区上下山区域,在此区域内有人工作的地方都必须安装压风自救装置。
压风自救的安装地点以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为主;第二条突出危险区域掘进工作面:自巷道回风口开始,每隔100米设置一组不少于五个自救袋,靠近工作面25—40m范围内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自救袋个数不少于15个,并且随工作面掘进及时往前移动;第三条突出危险区域采煤工作面:风巷距采面上出口25—40m 范围内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袋;机巷在采面下出口以外50—100m地点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袋,以上两处压风自救袋的数量分别按工作面最多工作人数及公司相关要求确定;第四条突出工作面回风巷道的皮带机头、绞车等固定的有人工作地点,专用回风巷有维修巷道施工地点,应安设一组压风自救装置,不少于5个;第五条非突出掘进工作面:距工作面50—100m范围内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不少于15个;第六条非突出采煤工作面:风巷距采面上出口50—100m范围内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数量不少于20个;机巷在采面下出口以外50—100m放炮地点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数量不少于20个;第七条变电所、皮带机头、绞车房、水泵房各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不少于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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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风自救系统建设标准、运行要求及使用管理规定(试行)燕煤公司机电部2011年3月26日根据《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要求及检查验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及中国煤炭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2010年11月编制的《压风自救系统建设标准》的要求,特制定燕煤公司压风自救系统建设标准、运行要求及使用管理规定。
一、基本要求1、压风自救装置应符合《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MT390-1995)的要求,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压风自救系统的防护袋、送气管的材料应符合MT 113的规定。
3、压风自救装置配有面罩时,面罩用材料应符合GB 2626的规定。
4、压风自救系统组成:空气压缩机、送气管路、阀门、汽水分离器、压风自救装置(包括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开关等部件及防护袋或面罩)。
5、在主送气管路中要装集水放水器。
在供气管路进入与自救装置连接处,要加装开关和汽水分离器。
压风自救系统阀门应安装齐全,阀门扳手要在同一方向,保证系统正常使用。
6、压风自救装置应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和开关等功能。
7、压风自救装置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
8、避灾人员在使用压风自救装置时,应感到舒适、无刺痛和压迫感。
9、压风自救系统适用的压风管道供气压力为0.3~0.7 MPa,在0.3 MPa压力时,每台压风自救装置的排气量应在100~150 L/min 范围内。
10、压风自救装置工作时的噪声应小于85 dB(A)。
11、压风自救装置的外表面应光滑、无毛刺,表面涂、镀层应均匀、牢固。
12、压风自救系统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得存在无风、漏风或自救袋破损长度超过5mm的现象。
13、压风管路应接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并设置供气阀门,接入的矿井压风管路应设减压、消音、过滤装置和控制阀,压风出口压力在0.1~0.3兆帕之间,供风量不低于0.2米3/分•人,连续噪声不大于70分贝。
二、安装要求(一)安装地点及数量1、煤巷掘进工作面:自掘进面回风口开始,距迎头25~40m的距离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其数量应比该区域单班最多工作人员数量多2台,在掘进工作面顺槽口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数量为5~8台。
2、岩巷掘进工作面:距迎头100~130m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其数量应比该区域单班最多工作人员数量多2台,在掘进工作面顺槽口和放炮撤人地点各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每组数量为5~8台。
3、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在距工作面安全出口以外25~40m范围内设置一压风自救装置,其数量应比该区域单班最多工作人员数量多2台,向外有人固定作业地点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其数量为5~8台;进风巷在距工作面安全出口以外50~100m范围内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其数量应比该区域单班最多工作人员数量多2台。
4、大巷: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间隔不大于200米。
在各水平、采区和上山巷道最高处安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
(二)管路及附属设施1、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规格为:⑴压风自救主管路(矿井一翼主压风管路)为φ150mm;⑵压风自救分管路(采区主压风管路)及岩巷掘进工作面为φ100mm;⑶煤巷掘进工作面、回采工作面为φ50mm。
2、附属设施⑴阀门压风自救系统阀门应安装齐全,阀门扳手要在同一方向,保证系统正常使用。
①入井压风管路上要设总阀门;②矿井一翼压风主管路上要设一翼总阀门;③进入采掘工作面巷口的进风侧要设有工作面总阀门;④采区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间隔不大于200米;⑤各水平、采区和上山巷道最高处安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⑥压风管路应接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并设置供气阀门。
⑵集水放水器、汽水分离器①在主压风管路的最低处要装积水放水器;②在主送气管路中要装集水放水器;在供气管路进入与自救系统连接处,要加装开关,后边紧接着安装汽水分离器;③在供气管路进入与自救装置连接处,要加装开关和汽水分离器。
⑶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开关①接入矿井的压风管路应设减压、消音、过滤装置和控制阀。
②压风自救装置应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和开关等功能;③接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的压风管路设置供气阀门;(三)安装注意事项1、空气压缩机采用地面设置一套空气压缩机(应一用一备),其供气量应能保证井下人员使用,并能在10min内启动。
2、压风自救系统安装在掘进工作面巷道和回采工作面巷道内压缩空气管道上,安装地点应在宽敞、支护良好、没有杂物堆积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应保持在0.8m以上,管路安装高度应距底板1.5m以上,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
压风自救装置下面如有水沟,水沟应有盖板,且盖板齐全。
3、井下压风管路应敷设牢固平直,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灾变破坏。
进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前20m的管路应采取保护措施(如在底板埋管或采用高压软管)。
4、管路敷设要牢固平直,压风管路每隔3m吊挂固定一次,岩巷段采用金属托管配合卡子固定,煤巷段采用钢丝绳吊挂。
压风自救系统的支管不少于两处固定,压风自救系统阀门扳手要在同一方向且平行于巷道。
三、管理与维护(一)图纸资料1、机电部负责对矿井压风自救系统图的绘制,每月更新;2、使用单位负责对压风自救装置日常检查,并填写管理牌板及管理台账等;3、机电科负责对购入的压风自救装置进行检查验收,并保管其原始资料(出厂合格证、矿用产品许可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等)。
(二)安装及拆除1、队组需安装或拆除压风自救系统时,由使用队组向生产调度提出申请,生产调度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维护队施工。
压风自救管路及压风自救装置均由安装单位领取(包括机电队进行加工的压风管路配件)。
2、维护队安装或拆除后,由使用管理队组进行验收。
3、安装完毕后,需先进行安装质量检查,首先检查是否按规定要求安装,连接件是否牢固可靠,连接处密封是否严密,然后送气,检查系统有无漏气现象。
再逐个检查送气器是否畅通,流量是否符合要求。
送气不畅通,流量小于规定值的自救装置需取下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再使用。
经检查、测试完毕,装置才可投入正常使用。
4、各地点安装后但不再使用的压风自救系统要及时拆除,拆除回收的管路要摆放整齐,压风自救装置要清洁卫生后妥善保存,不得吊挂于任何巷帮之上,不得拿压风自救袋铺垫进行坐卧,以免造成压风自救袋损坏。
(三)维护及管理1、压风自救系统管路及其附属设施,由维护队进行维护管理。
2、已交付使用的巷道和车场内的压风自救系统随巷道移交,由使用队组负责管理和维护。
3、掘进工作面贯通后,巷道移交时,两巷压风自救系统交与巷道接收单位进行管理;工作面安装完毕后进、回风巷压风自救系统随工作面一起移交采煤队管理,维护队按规定负责工作面回采期间进、回风巷压风管路移动、撤除、装置的维护等。
4、动力队要确保地面压风机的正常运转,如出现无计划停风,动力队要保证10分钟内启动备用压风机;5、维护队要保证井下抽放主管路上安装的汽水(油)分离器的良好性,避免压风自救系统内存水,影响系统的正常使用;6、使用管理队组必须于每班工作前,对压风自救装置作好检查、维护工作,以确保一旦发生灾变时能可靠使用。
每班工作前,打开汽水分离器排出孔,排除积存在内的积水与杂质。
每班要逐个打开自救装置,作通气检查,如发现气不足或无气流出,要立即更换,如有连接不牢和漏气现象,要及时处理,保证装置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压风自救袋上的煤尘要及时清理,经常保持清洁。
(四)一般规定1、巷道如需扩修时,施工队要采取措施保护压风自救系统,因扩修导致管路落地,扩修结束后要按原安装标准及时恢复。
2、运搬队往各采掘工作面运送物料时,不得将所运物料卸放在压风自救系统下面,运送物料时不得损坏压风自救系统。
3、各采掘工作面的压风自救系统需要停风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调度室、安全科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4、科队长负责组织本部门职工对压风自救装置使用技能的培训。
矿井每年组织一次压风自救系统使用演练,确保每位入井员工都能正确使用压风自救系统。
四、检查方法(一)压风自救装置检修流程对每组压风自救装置检修时,应按以下顺序操作:1、检查压风自救装置安装是否符合规定;2、检查单个压风自救袋是否完好,通气是否正常;3、同时打开每组全部压风自救袋检查气量是否符合规定。
如果以上内容均合格时,说明压风自救完好。
否则应进行处理,或调节供气量,以达到完好标准。
(二)袋式压风自救供气量检查方法:同时打开每组的全部压风自救袋,用双手握住需检查的压风自救袋下口,一边查数一边观察自救袋是否膨胀,以此判断供风量是否满足要求。
如果30s内压风自救袋全部膨胀,即可判断所检查的自救袋供气量符合要求。
(三)箱式压风自救供气量检查方法:打开箱体,同时打开所有口具阀门,观察需检查的口具的压力表读数,显示在0.5—0.7Mpa之间,即可判断所检查的自救器供气量符合要求。
(四)压风自救装置完好标准如下:1、压风自救装置正常供风,减压阀调节适当,供风量满足0.1m3/min(安全硐室内为0.3 m3/min),没有无风、失效现象,多组压风自救装置不得共用1根支管(25mm及以下),严禁随意拆除压风自救装置;2、减压阀、阀门手柄等压风自救装置部件齐全完好。
自救袋无缺损,压风自救袋表面清洁、无积尘;3、压风自救装置吊挂高度要统一(1.5~1.6m之间),吊挂平直牢固,阀门的手柄方向与主管调平,方向一致;4、连接胶管沿帮顺直吊平,跨巷处沿顶、帮敷设,无杂乱现象;5、压风自救装置控制阀门或接头连接处、胶管接头无漏风现象;6、压风自救装置实行挂牌管理,做到每日现场管理者巡检;牌板内容填写齐全、正确、清晰;7、箱式压风自救箱体表面整洁,各口具阀门、压力表、风管完好,摆放整齐,固定牢固,不漏气;8、压风自救装置安设地点及附近2m范围内平整清洁,无材料、设备存放,无杂物、积水现象。
9、使用科队安排人员负责日常检修与维护,做到每日巡查维护,并填写压风自救装置管理牌板。
10、符合基本要求及安装要求的规定。
五、使用管理规定为了提升矿井安全防护水平,确保压风自救系统的使用可靠,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压风自救装置安装距离超过规定,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少安装一个压风自救袋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2、压风自救袋安装地点、管路安装高度达不到要求,每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丢失照价赔偿。
3、机电队加工成的压风管路及附件,各相关单位领取时,必须到经营调度办理领取手续(一式二份),否则,机电队不得发放,无手续发放的,每次对机电队罚款50元,造成管路无下落的,按价赔偿。
4、进入采掘工作面巷口的进风侧要设有总阀门,中间每300m设置一个分阀门,每缺少一处阀门,罚责任单位100元。
5、管路敷设要牢固平直,压风管路每间隔3m吊挂固定一次,岩巷段采用金属托杆配合卡子固定,煤巷段采用钢丝绳吊挂,管路吊挂不符合要求,每处罚责任单位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