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环境下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的研究

合集下载

试论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的完善

试论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的完善

品使用者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其衍 人 有权 为行使 各 项 版权 而 采用 技术 保 等 多媒 体 数 字信 息进 行 加 密 ,密码 加
生 的法 律 问题 直接 冲 击着 传统 的法律 护 措施 ,以限制 未 经其 许 可或 未 经法 密 技术 就很 难 胜任 了。 在 制度 。 网络环 境 中 , 在 如何 利 用 网络技 律 许 可 的行为 。” 现有 技术 条 件下 , 便捷 性 ,又能 维 护好 著 作权 人 的 合法 对 其著 作 权加 以保 护 :
权益 ?如 何在 强 调著 作 权人 的利 益 的 ( ) 字水 印技 术 。 字水 印是 在 4数 数
术发 展 带 给我们 的信 息传 递 和使 用 的 网络 服务 提供 者 可 采用 以 下技 术措 施 多 媒 体信 息 中嵌 入 一定 的可能 与原 信 息 有关 或 无关 的定 制 内容 ,这 些嵌 入
■ 刘 悦
试 论 网络环境 下 著作权保 护 的完善

1 技术 手段 。 据各 国立 法 实践 进 行 加 密 ,然后 把 加密 后 的密 文 发 给 . 根 来 看 , 术措 施 可 以分为 两类 : 制访 接 收 者 , 技 控 接收 者 收到 密文 后 , 用 解密 再
延 伸 至人 类活 动 的几 乎所 有 领域 ,成 问 的技 术措 施 和控 制作 品 使用 的 技术 密钥 将 密文 恢 复成 原来 的明文 。这种

用 。 术保 护措 施 , 指 版权 人 主动采 技术 是用 户 名 口令 和身 份验 证 。 技 是 取 的 、能有 效 控制 进 人受 版权 保 护 的
人 将 超 过 保 护 期 的作 品 继 续 加 以独
() 3密码技术。 该技术对信息的保 占 。 然不 承认 其 再享 有版 权 , 通过 纵 但

分析我国著作权法对互联网版权保护的措施

分析我国著作权法对互联网版权保护的措施

分析我国著作权法对互联网版权保护的措施我国著作权法对互联网版权保护的措施摘要: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著作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保护互联网上的著作权,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本文将从我国著作权法的立法方面、执法方面以及国际合作方面等角度来分析我国著作权法对互联网版权保护的措施。

第一、我国著作权法的立法措施一、完善法律法规:我国著作权法通过修订,完善了对互联网版权的保护,明确了互联网转载、转帖等行为需要获得著作权人授权或者支付报酬。

此外,新修订的《著作权法》还对数字化、网络化形式的传播予以了明确规定。

二、规定合理使用:为了保护互联网用户的合理利益,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一定范围内的合理使用,例如转载作品应当注明作者、作品名称等信息,已经复制的作品仅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者私人使用等。

三、推动版权登记机构建设:我国建立了版权登记机构,为互联网版权提供了便利。

著作权登记的作品享有优先权,可以更好地维护著作权人的权益。

第二、我国著作权法的执法措施一、建立版权保护机制:我国建立了相应的版权保护机制,对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进行打击。

相关部门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互联网上的盗版、侵权行为进行查处。

二、强化法律执法力度:我国加强对网络版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密切合作,加大执法力度。

相关部门对于网上侵权行为加强监管,并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三、建立举报机制:我国建立了针对网络盗版、侵权行为的举报机制,鼓励公民、企事业单位举报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提供线索,从源头上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

第三、我国著作权法的国际合作措施一、加入相关国际组织:我国积极参加相关国际组织,与其他国家进行合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二、签订双边和多边协议:我国与其他国家签订了一系列的双边和多边协议,加强知识产权的跨境保护。

三、加强国际执法合作:我国通过与其他国家加强国际执法合作,共同打击跨国知识产权侵权犯罪。

结论: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著作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

著作权的技术保护措施

著作权的技术保护措施

著作权的技术保护措施著作权是指个人在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时所享有的法律保护。

在数字化时代,互联网的发展给著作权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

为了保护原创作品的权益,技术保护措施成为了一种重要手段。

本文将探讨著作权的技术保护措施及其在数字化时代的应用。

一、技术保护措施的概念与作用技术保护措施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实施的对著作权作品进行保护的措施。

其主要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1. 防止盗版和侵权:技术保护措施能够有效阻止盗版行为和侵权行为的发生,保护原创作品的合法权益。

2. 提升作品的商业价值:技术保护措施能够保护作品的完整性和独特性,提升作品在市场上的商业价值。

3. 确保创作者权益:技术保护措施可以帮助创作者实现对自己作品的控制与管理,保护他们的权益。

二、技术保护措施的种类技术保护措施可以分为硬件性和软件性两种类型,具体包括:1. 数字水印技术:数字水印技术是一种在作品中嵌入特定信息的技术手段,一般是通过改变作品数据的一些细微特征实现的,以鉴别和追踪作品的来源。

2. 数字版权管理系统(DRM):数字版权管理系统是一种综合应用技术,通过加密、许可证、访问控制等手段,限制用户对受保护作品的复制、传播和修改。

3. 反盗版技术:反盗版技术旨在防止盗版行为,如加密、认证、封锁等技术手段,有效地保护作品的版权。

4. 数字指纹技术:数字指纹技术是一种基于作品内容的特征提取和识别技术,可以迅速识别和验证作品的真伪、完整性。

三、技术保护措施的应用在数字化时代,技术保护措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应用场景:1. 数字媒体内容保护:音乐、电影、视频等数字媒体作品往往成为盗版和侵权的主要对象。

通过数字水印、DRM等技术手段,可以有效保护数字媒体内容的版权。

2. 软件保护:软件作为一种重要的著作权作品,常常遭受盗版和侵权的困扰。

通过反盗版技术和数字指纹技术,可以有效保护软件的版权和商业利益。

3. 网络文学保护:网络文学作为一种新兴的文学形式,在传播过程中容易遭受盗版和侵权。

网络环境下著作权刑法保护研究

网络环境下著作权刑法保护研究

网络环境下著作权刑法保护研究一、概述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网络环境的开放性和共享性使得作品的传播变得更为便捷,但同时也加剧了著作权侵权的风险。

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刑法保护对于维护创作者权益、促进文化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传统著作权保护主要依赖于民事和行政手段,但在网络环境下,这些手段往往难以有效应对复杂的侵权行为。

加强著作权刑法保护成为了一种必然趋势。

刑法作为最为严厉的法律制裁手段,其介入著作权保护领域,不仅能够为创作者提供更为有力的法律保障,还能够对潜在的侵权者形成有效的威慑,从而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

网络环境下著作权刑法保护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和匿名性使得侵权行为的追踪和取证变得更为困难;另一方面,技术的发展使得侵权手段不断翻新,对刑法保护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如何在网络环境下有效保护著作权,成为了当前刑法研究的重要课题。

本文旨在探讨网络环境下著作权刑法保护的相关问题,通过分析当前网络著作权侵权的现状和特点,提出加强著作权刑法保护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文还将结合具体案例,探讨著作权刑法保护的具体适用问题,以期为完善我国著作权刑法保护制度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1. 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的重要性在当今数字化、网络化的时代,著作权保护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网络环境为作品的创作、传播和利用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同时也给著作权保护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深入研究网络环境下著作权刑法保护问题,对于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以及推动网络空间的法治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是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网络环境使得作品的复制、传播变得极为容易,但也使得侵权行为更加隐蔽和难以追查。

如果缺乏有效的著作权保护机制,著作权人的创作成果将面临被非法复制、传播和牟利的风险,从而严重损害其经济利益和精神权益。

试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侵权与保护

试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侵权与保护

Legal S y st e mA^d Soci ety试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侵权与保护李睿摘要随着近年来我国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原创文学作品著作权保护问题现实地摆在我们面前。

由于法律的滞后性,使得规范网络原创丈学的法律不完善。

对于网络原创文学来说,我国现有的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体系存在诸多不足。

本文分析了网络原创文学著作权的侵权形式、侵权特点和管辖关系,进而提出网络原创文学作品著作权的保护三个对策:一是著作权人应建立并健全技术性保护措施,二是完善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立法保护,三是建立通知——取消制度。

这样通过立法机构的努力,构建一个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配合著作权人自身的措施,为网络原创文学的繁荣发展创造一个好的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关键词原创文学网络著作权著作权保护中图分类号:D923.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2-133-02--4。

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互联网经历了迅速发展的过程。

伴随网络的迅速发展,网络原创文学也在迅速发展。

但伴随着网络原创文学的繁荣,网络文学作品被侵权的现象日益严重。

我国于2001年12月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05年3月1日国务院法制办颁布《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同年4月30日,我国第一部网络著作权管理规章《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发布。

这些法律、行政法规在各自的适用领域内均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相对于网络原创文学来说,我国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法律体系仍然存在诸多不足。

本文分析了近年来网络著作权的侵权形式和司法问题,进而思考网络著作权保护的几点对策。

一、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概念和特点所谓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就是指作品在网络传播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简称网络著作权。

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与传统环境下著作权相比,具有新的特点:(1)著作权的本质是专有权,而网络则是一个通过信息高速公路建立起来的全人类共用的开放性媒体,网络的开放性直接导致了大量“免费搭车”行为,极大削弱了专有权。

「数字化时代的版权保护问题研究」

「数字化时代的版权保护问题研究」

「数字化时代的版权保护问题研究」一、数字化时代版权保护问题的背景众所周知,在数字化时代,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使得知识产权的保护面临许多新的挑战,数字版权保护问题变得尤为重要。

数字化技术的普及导致了网络信息的广泛传播,进而带来了版权保护的问题。

数字版权保护不仅是受版权法保护的著作权人应该解决的问题,也是政府应对信息社会问题的基本职责。

二、数字化时代版权保护问题分析数字化时代网络上版权保护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数字化时代数字作品的保护难度增加随着数字化技术的不断深入,数字作品的传播以及数字作品盗版现象也不断加剧,这使得数字作品的保护出现了新的难度。

数字版权保护的现状是数字化作品在网络上存在大量盗版和侵权现象,使得版权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极大的侵害。

2. 版权保护意识不足数字化时代发展迅速,很多人对于数字版权保护的认识还停留在表层。

他们对于数字作品的传播和使用模糊,同时,数字作品的盗版与侵权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行为习惯,这使得版权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极大的侵害。

3. 境内外版权法制差异数字化时代特别是信息化时代的冲击,让全球版权问题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时代。

在现阶段,因为是全球性问题,各国在版权保护方面面临以下几种问题。

一是各国法制的不同,如著作权的保护范围、维权方式等方面的规定差异。

二是边境管制的困难。

由于数字时代的中心化与去中心化,使得国家的边境管制难度都在加大,使得版权保护难度更大。

三、数字化版权保护问题的解决方案1. 建立强有力的法律保护机制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版权保护,特别是针对数字版权需要作出相应规定,例如在线音乐、数字图书等高互联网版本需要加强管控。

应通过严厉制度和惩罚来保护作品的版权,通过此来增强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

2. 推行技术保护手段数字化技术本身就是版权保护的最有力工具之一。

数字水印、数字签名等在数字版权保护方面采用的技术手段可以起到保障版权的重要作用。

网络游戏著作权的法律保护问题研究

网络游戏著作权的法律保护问题研究

网络游戏著作权的法律保护问题研究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技术的发展,网络游戏已经成为了人们日常娱乐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随之而来的各种侵权行为也给游戏开发商和著作权持有人带来了一定的困扰,因此网络游戏著作权的法律保护问题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网络游戏著作权的概念、法律保护以及相关案例等方面进行研究探讨。

一、网络游戏著作权的概念对于网络游戏著作权的保护对象,主要包括游戏的代码、画面设计、角色形象、音乐、剧情等方面。

游戏开发商、游戏设计师和美术设计师等相关创作人员所创作的内容都应当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1.著作权登记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作品的著作权人可以向著作权局申请登记其著作权。

著作权登记可以作为证据,证明著作权作品的创作时间、著作人、权利范围等信息。

游戏开发商和创作者可以通过著作权登记来加强对网络游戏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2.技术保护措施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游戏开发商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来保护其游戏著作权。

采用加密技术,设置防破解、防篡改的技术措施,以防止他人对游戏进行盗版、破解或修改。

而《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于防止对著作权作品进行非法复制的技术手段,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享有著作权,其权利期限为五十年。

”游戏开发商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来加强对网络游戏著作权的保护,确保其合法权益。

3.法律维权如果发现他人对游戏著作权进行侵权行为,游戏开发商可以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可以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来要求侵权行为的停止,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1.《王者荣耀》侵权案2017年,一家公司因在其游戏中使用了《王者荣耀》中的游戏角色、地图和音效等元素而引发了侵权纠纷。

最终,法院判决认定被告公司的行为构成对原告公司《王者荣耀》游戏著作权的侵犯,并要求被告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

2.《我的世界》盗版案这些案例为游戏开发商和著作权持有人在保护网络游戏著作权时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论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侵权与保护

论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侵权与保护

论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侵权与保护摘要:现代网络飞速发展,虚拟的网络空间给现实社会带来了新的挑战。

网络时代,著作权保护面临着更加严峻的考验。

对此,需要采取多方面的措施和手段去保护。

关键词:网络侵权著作权保护引言伴随着数字和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作品信息通过网络传播已成为更普遍的现象。

然而这种崭新的传播方式在给公众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对传统的著作权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网络侵犯著作权的现象频频出现。

一、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主要侵权的形式本文依据侵权主体来划分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主要的侵权形式:(一)网络内容提供者的侵权此即网站的侵权。

主要可以分为两类:1.对其他网站的侵权。

商业网站通过发布信息吸引网民浏览,赚取眼球,增加点击量是其吸引广告进而实现盈利的重要方式。

对其他网站侵权主要存在两种情形:一是网页设计侵权。

网页的原创性主要体现在色彩、版式的编排和多媒体元素的独特组合上。

网页设计是网站美工、编辑努力工作耗费心血的成果。

一个符合用户习惯的优秀的版式设计是吸引用户的重要法宝。

而许多网站为了节省时间金钱,采用拿来主义,只将原创的网页改变辅助性的要素,侵蚀他人的劳动成果。

例如目前很多一窝蜂上线的团购网站,版式设计如出一辙,沿袭的痕迹时非常明显。

二是网络内容侵权。

由于各种资源的限制,刚创立的网站或者投资较小的网站往往面临着只有基本界面,内容空空的窘境。

想要短时间获得信息来填补充实网站只有将手伸向其他网站。

2.对网络原创作品的侵权。

网络作品是指首先发表在网络上的作品,创作主体大多是草根阶层,由个人创作或者几人合作的小型工作室创作发表。

近几年来,我国网络作品如雨后春笋,经数年沉淀,现已出现众多高质量的网络作品。

网络作品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是文字作品。

典型的代表就是网络小说,这部分著作权能较好受保护是与各大小说网站签约的网络写手。

另外还有是在个人主页、博客、微博上发表作品的个人,他们通常也是被侵权的对象。

二是音乐作品,很多耳熟能详的歌曲就是通过网络首发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目录摘要 (1)Abstract (1)前言 (2)第一章.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的的背景 (3)第二章.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的内容 (3)一、技术保护措施的综述 (3)二、访问控制技术措施 (5)三、使用控制技术措施 (6)四、其他技术 (9)第三章.著作权技术保护的发展趋势 (11)结语 (11)参考文献......................................... 错误!未定义书签。

致谢.. (13)摘要随着网络化时代的飞速发展,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多的便利的同时,也对著作权的保护带来了诸多的困扰。

在网络著作权保护的方面,法律保护方面也已作出了进一步的完善,网络化的不断发展对著作权的保护提出了严峻的考验,于是,寻求有效地保护著作权成为当下重要研究的课题之一。

结合当下的社会发展形态,对著作权进行有效地保护不外乎技术保护和法律保护这两种措施。

当然需要以正确的方式和比例,把技术手段和法律手段有效地结合起来,在充分认识到著作权维权意识的前提下,在公共领域对著作权进行合理使用的同时,采取有效地技术手段对著作权进行保护,辅助与法律法规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才能更加有保证的防止著作权的滥用与侵权行为。

本文针对著作权产生问题的基础上面来对著作权的技术保护层面进行维护。

关键词:网络;著作权;技术保护Abstract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network era, bring more convenience to people at the same time, it also brings a lot of trouble to the copyright protection. In the network copyright protection, legal protection has made further improvement, the development of the network of protection for the copyright posed a severe test,therefore, to effectively protect the copyright has become one of the important topics of current. Combined with the current social development, effectively protect nothing more than technical and legal protection of the two measures of copyright. Of course, need to be in the right way and proportion, the technical and legal means to effectively combine the premise, in the full understanding to the copyright protection consciousness, in the public domain for reasonable use of the copyright, effective technical measures of copyright protection, assistance and legal system to further improve the can be more, prevent abuse of copyright infringement and guarantee. Based on the copyright problems to technical level of protection for the copyright formaintenance.Keywords: network; copyright ; technical protection前言关于著作权保护一说,自从新中国成立开始,特别是21世纪以来,著作权的侵权案件屡屡发生。

在这个期间,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科学的进步,给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泛亚诉百度案”、“乐视网诉鑫洪案”,还有最近比较备受关注的“快播禁播案”,使得“著作权”三个字成为新闻、微博中出现频率较高的字眼之一。

从抄袭到印刷再到版权所有,还有就是新媒体的推波助澜,使得著作权的保护变得越来越困难和艰辛。

其实著作权保护的不是思想的本身,它是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这种表现形式。

因此,著作权实质上是有期限的保护权利,在这一定期限内,著作权保护作者的合法权利,除非得到作者本人的同意,还要符合“合理规定”,才可以利用。

一旦过了这一期限,任何人都可以自由的利用。

所以,这一期限的时间长短,是十分重要的。

当然,为了更好地保护著作权,我国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对著作权的侵权进行有效的规范,比如说《著作权法》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就其著作权的保护层面来讲,侵权案件的层出不穷的现象,间接地告诉我们需要来探究著作权的保护意义和制定出符合时代发展的保护对策。

一.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的的背景谈及到关于著作权的保护,就会联想到为什么需要“保护著作权”呢?其实,著作权需要保护是与互联网的发展息息相关的。

可以这样说,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互联网也发生了质的飞跃。

1969年,互联网在美国诞生了。

随后,我们就进入了一个新格局和新快捷的时代。

刚开始,互联网的产生和进一步得到使用,是由于军事的需求,是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署DARPA的前身ARPAnet1,同时这一投入使用也变成了现代互联网产生的标志。

进入到六七十年代,互联网又有一个新的身份,开始投入新闻事业的使用,提出了UUCP,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新闻组网络系统。

然后进入到八九十年代的时候,互联网的使用进一步得到运用,开始在研究部门、学校和政府部门等机关开始使用。

但是,使用的领域还是十分局限的。

我国互联网的投入使用还是十分晚的,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脚步,国家慢慢的也把改革的眼光投入到了互联网上面,其实,真正意义上的中国加入互联网是1994年3月,中国终于获得了加入互联网的资格,中国的互联网才开始步入正常的轨道。

1995年,张树新开办了中国大陆地区的第一家互联网服务供应商,这才标志着中国平民百姓开始真正意义上进入互联网的使用。

2000年初,终于中国的三大门户网站搜狐、新浪、网易成功地登上了国际的舞台,在美国的纳斯达克开始上市。

互联网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的覆盖的范围越来越来,迎来了一个又一个“春天”。

因此,著作权也就在网络发展中孕育而生了。

进一步,著作权的权利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保护著作权”的行程也就让越来越多的人备受关注。

二.网络下著作权技术保护的内容一、网络下著作权技术保护的综述(一)网络下著作权技术保护的定义关于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的定义,其实国内外并没有作出统一的定义。

追本溯源,我国2001年10月修改的《著作权法》将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才纳入了著作权体系中去,才开始关注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的发展,相比于国外,我国这块是比较滞后的,是落后于国外的。

直到2006年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才对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有了一个比较明确的定义。

其中比较普遍让众人接受和引用的说法是:《著作权法》条例中第二款规定“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是指用于防止、限制未经权利人许可浏览、欣赏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有效技术、装置或者部件”。

(二)著作权技术保护的动因由于著作权是由于作品的问世而自动产生的,其权利保护也是具有它的特殊性。

网络股环境上的传播具有时间上的即时性、空间上的虚拟性,同时借助于搜索引擎和链接功能,迅速自由地传播。

所以,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尤为棘手。

以网络作品著作权侵权为例。

当你用键盘输入“网络侵犯著作权”这几个字,不管你用什么样的网站,跳出来的界面永远有很多的侵犯著作权的案例。

举个例子吧,比如2008年的“浙江泛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诉百度公司侵犯著作权案”(以下简称“泛亚诉百度案”)曾经轰动一时,这个案件就是众多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侵权的典型案例。

该案件中涉及最关键的媒介就是搜索引擎。

众所周知,伴随着网络化时代的到来,搜索引擎现在已经进入白热化的阶段。

百度中提供的MP3 音频搜索引擎的功能。

通过搜索关键字:歌曲名、演唱者、甚至是歌曲中的某一句歌词,就可以简单方便地找到出处。

这次的案件与2005年的“步升诉百度案”、2007年判决的“七大唱片公司诉百度案”、“十一大唱片公司诉雅虎案”相比,其中有其相似之处,但仔细思考,“泛亚诉百度案”是与这些案件是有本质区别的。

其中涉及到的“空白搜索框”和“榜单”(百度中的“歌曲TOP500”和“歌曲列表”),用户通过以上这两个手段均可以找到指向歌曲的链接,通过点击链接就可以对该歌曲进行在线试听或者下载了。

从“泛亚诉百度案”中,“空白搜索框”其实只是一个中立的技术工具,而并非侵权,不能仅仅以搜索结果中含有大量指向侵权内容的链接,而推定服务者有帮助他人侵权的主观过错。

由此,为了保护和规范著作权侵权的责任归属,以防这种案件的频繁出现,我国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进行约束。

随后2001年又随即实施的新著作权法。

在这次新著作权法中,确立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为解决网络环境下引起的法律提供了依据。

现在,网络上信息泛滥成灾,网络环境下著作权面临越来越大的难度。

虽然有关规范著作权侵权的法律保护已经出台了,但是想要更好的保护著作权,还是需要技术保护的进一步升级。

(三)著作权技术保护出现的问题1、著作权归属问题如今,网络技术的发展已触及到人们生活的每一个领域,并且日益广泛地渗透到社会公众的日常生活,一方面大大拓宽了人们获得信息的途径,另一方面使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更加的变得难以捕捉。

在网络上发表作品,首先要把纸制的作品转化为数字化的作品。

这样一来,著作权在网络环境下的首要问题就产生了。

人们不禁联想到这样数字化的作品是否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权利?其他人如果没有得到著作权人的授权而对作品进行数字化的处理是否构成侵权行为?这是相对于传统作品无法比拟的,因为数字化作品可以任意的组合、增删,是一种综合处理功能。

所以大多数学者还是认为数字化作品也因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2、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管理问题正因为网络的不断普及,数字化的作品不断增多,所以怎么样对这样一类数字化作品进行归类也是一项工程。

在我国,基于现在的著作权保护的成熟程度,我国著作权管理采取集体权利管理制度和相应的机构,健全版权登记制度,建立一个可以覆盖所以著作权人和其作品的数据库,由集体权利管理制度来统一的协调著作权人与数字化作品之间的利益关系,这不仅便于数字化作品制作者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还能有利于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