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始设治河专门机构和官员——河道总督 张荣仁
漕运总督

也就是说他兼任一个巡抚,像一个普通巡抚那样管理一块地方。是因为在明代凤阳是皇帝的老家,虽然明明开府淮安,却不称淮安而称凤阳。但是,有时人们还是称他为“淮抚”,而不称“凤抚”。“等处”是指哪些“处”呢?是:淮安府、扬州府、凤阳府、庐州府,和州、滁州、徐州,总称四府三州。庐州府、和州、滁州在今安徽,庐州府即今之合肥。它包括了长江以北整个淮河中下游地区。虽然辖地与南直隶交叉着,但他仍然要对他所辖范围内的事务负责,明末张献忠烧了凤阳,漕督杨一鹏不就因此掉了脑袋了吗?所以淮安俨然是一个行省,漕运总督不光是一个专业官员,也是一个方面大吏,而淮安则是一个准省级城市。漕运总督要像其他督抚那样,总理全省军政事务,包括督理钱粮、操练兵马、修理城池、抚安军民、禁革奸弊等事项。如有战事发生,可以选将调兵,组织备战。对于才能不济或是不听命令的官员,文职五品以下,武职四品以下,都可以参究、拿问乃至以军法从事。至于上书弹劾,致某一下级官员被贬被杀,更是小菜一碟了。 其实,淮安有巡抚在前,有漕运总督在后。也就是说,在未漕运总督时,淮安就曾有巡抚了。《明史纪事本末》卷24“河漕转运”载:耿九畴,景泰元年(1450)10月由刑部右侍郎任巡抚凤阳。敕曰:“往者命尔巡治盐法,今特命尔兼巡抚凤阳、淮安、扬州、庐州四府,滁、徐、和三州,抚安兵民。”其范围与后来漕运总督所兼巡抚的范围一样。 漕运总督的事务本来就够已忙的了,还要巡抚这么大一块地方,经常忙不过来,所以经常单独另设一巡抚。如成化八年分设过,第二年就裁并了,正德十三年又分,十六年又合。嘉靖三十六年因倭寇骚扰,又单设巡抚,以李遂充任。倭寇平息后,四十年又裁并。崇祯十四年又分设,直至明亡。 还一些曾经有过的或者时不时兼任的头衔:
编辑本段性质
漕运总督于明代开始设置,有明一代称它们为总督漕运和总督(理)河道,后世又分别称其为总漕和总河 ,其中漕运总督设置较早。景泰二年(1451年),因漕运不继,明政府任命副都御使王竑总督漕运,驻扎淮安 ,标志着明廷设置漕运总督一职的开始。当时全称为“总督漕运兼提督军务巡抚凤阳等处兼管河道”,其主要 职能除督促涉漕各省经运河输送粮食至京师外,还有巡抚地方并兼管河道维护治理职能。成化七年(1471年)十月 ,鉴于河道淤塞,漕运时有受阻,需有专员统筹河务,朝廷便命刑部 漕运总督部院
清代职官制度

品级——顶戴—————————蟒袍————补服(文/武)一品——珊瑚—————————九蟒五爪——仙鹤/麒麟二品——起花珊瑚———————九蟒五爪——锦鸡/狮子三品——蓝宝石及蓝色明玻璃——九蟒五爪——孔雀/豹四品——青金石及蓝色涅玻璃——八蟒五爪——雪雁/虎五品——水晶及白色明玻璃———八蟒五爪——白鹇/虎六品——砗磲及白色涅玻璃———八蟒五爪——鹭鸶/彪七品——素金顶————————五蟒四爪——(溪鸟)鸟和(束力鸟)鸟/犀牛八品——起花金顶———————五蟒四爪——鹌鹑/犀牛九品——镂花金顶———————五蟒四爪——蓝雀/海马末入流—镂花金顶———————五蟒四爪——黄鹂/无官员的称呼大学士—————中堂太子少保————宫保吏部尚书————天官、冢宰礼部尚书————大宗伯户部尚书————大司徒、大司农刑部尚书————大司寇兵部尚书————大司马工部尚书————大司空左都御史————总宪左副都御史———副宪通政使—————银台御史——————侍御、都老爷郎中、员外郎——部郎、郎官主事——————主政总督——————制军、制台、制宪、督宪、部堂巡抚——————中丞、抚军、抚台、抚院、抚宪、部院河道总督————河台、河帅漕运总督————漕台、漕帅学政——————学台、学院、学宪布政使—————藩台、藩司、方伯、东司按察使—————臬台、臬司、廉访、西司盐运使—————盐司道员——————道台、观察知府——————太守、太尊、黄堂、五马同知——————二府、分府、司马通判——————别驾、三府知州——————牧、刺史州同——————州驾、州司马州判——————别驾、州司马知县——————明府、令、大令、宰、邑尊、邑宰、邑令、令尹、大尹学官——————教官、校官、学老师县丞——————左堂、二尹、捕厅主簿——————三尹吏目——————捕厅、右堂典史——————捕厅、右堂、廉捕、少尉、少尹、少府巡检——————捕厅、巡政、分司提督——————军门、提台总兵——————总镇、镇台副将——————协镇、协台其它:正一品——文官:太师、太傅、太保、大学士武官:领侍卫内大臣从一品——文官: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各部院尚书、都察院左、右都御史武官:将军、都统、提督正二品——文官: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省总督、各部院左、右侍郎武官:副都统、总兵从二品——文官:各省巡抚、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各省布政使武官:副将正三品——文官:都察院左、右副都御史、通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顺天府尹、奉天府尹、各省按察使武官:参将从三品——文官:光禄寺卿、太仆寺卿、各省盐运使武官:游击正四品——文官:通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各省道员武官:都司从四品——文官:翰林院侍读、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内阁侍读学士、各省知府武官:城门领正五品——文官:左右春坊左右庶子、光禄寺少卿、钦天监监正、六科给事中、各部院郎中、各府同知、直隶州知州武官:守备从五品——文官:鸿胪寺少卿、各道监察御史、翰林院侍读、侍讲、各部院员外郎、各省知州武官:守御所千总正六品——文官:国子监司业、内阁侍读、左右春坊左右中允、各部院主事、京府通判、京县知县、各省通判武官:门千总、营千总从六品——文官:左右春坊左右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直隶州州同、州同武官:卫千总正七品——文官:翰林院编修、各部院七品笔帖式、顺天府学教授、训导、京县县丞、外县知县、各府学教授武官:把总从七品——文官:翰林院检讨、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国子监博士、直隶州州判、州判武官:盛京游牧副尉正八品——文官:太医院御医、各部院八品笔帖式、外府经历、外县县丞、州学正、县教谕武官:外委千总从八品——文官:翰林院典簿、府训导、州训导、县训导武官:委署骁骑尉正九品——文官:各部院九品笔帖式、县主簿武官:外委把总从九品——文官:翰林院待诏、刑部寺狱、州吏目、巡检武官:额外外委未入流——文官:京县典史、外县典史、驿丞、河泊所所官武官:无仍以科举为选任官吏的“正途”。
第13课 清前中期的兴盛与危机 课件--2023-2024学年中职高一上学期高教版中国历史全一册

顺治
康熙
册封“达赖喇嘛” 册封“班禅
额尔德尼”
册封制度
雍正(1727) 设驻藏大臣
设立机构
乾隆(1751) ”金瓶掣签“制度; 颁布《钦定藏内善后章程》
颁布法规
贰 统一多民族国家的进一步巩固
4、管理东北边界 (1)雅克萨之战
17世纪中期,沙俄势力侵入我国黑龙江流域,在雅克萨和 尼布楚修筑城堡。清政府一再要求俄军撤出中国领土,俄军 置若罔闻,继续增兵,扩大侵略。
管理少数民族机构 ——理藩院 管理少数民族政策 ——因地制宜
(1)东南
1662 郑成功收复台湾 1683 清朝统一台湾 1684 清朝设台湾府,
隶属福建省
西
伯
利
庙屯 页
黑
黑中俄《尼布楚条约》岛 规定的待议地区
《广舆胜览图·俄罗斯人》
贰 统一多民族国家的进一步巩固
(3)西北、北方
①平定蒙古族准噶尔部叛乱 ②平定维吾尔族 大、小和卓 叛乱 ③在蒙古族设立盟旗制度 ④在新疆设立伊犁将军
(2)东北
① 17世纪清朝抗击沙俄 ② 1689年中俄签订《尼布
楚条约》,划定中俄东 段边界。
(4)西南
①册封达赖、班禅 ② 1727遣驻藏大臣与达赖、 班禅共同治理西藏
二、加强君主专制
壹 清朝建立全国政权
诸臣视朕如驾车之马,纵至背疮 足瘸,不能拽载,仍加鞭策……竟无一 人怜恤,俾其更换休息者。
康熙帝 雍正帝
4:00 7:00-12:00 12:00-15:00 15:00-23:00
朝祭,早膳,读圣训 处理政务 听学者讲解经史 晚膳,处理政务
万机综揽,巨细躬亲。
第13课 清前期的兴盛与危机
壹 清朝建立全国政权
【江苏·淮安】清晏园--昔日河道总署的后花园;今日河清海晏的见证者

【江苏·淮安】清晏园--昔⽇河道总署的后花园;今⽇河清海晏的见证者布裙荆钗难掩倾城丽质;洗净铅华光耀南船北马。
在鱼的眼中,淮安就是⼀座与古淮河有着深仇⼤恨的城市。
这座处在京杭⼤运河与古淮河的交汇点处的⽔城,光市区就有五条河流穿城⽽过。
南宋以前,这座城市与古淮河之间是和谐的。
这条河滋养了这⽚⼟地,“⾛千⾛万,不如淮河两岸。
”“江淮熟,天下⾜。
”可南宋以降,这千年时光⾥,“淮安”成了民众、朝廷共同的祈盼。
建炎⼆年(1128年)的黄河夺淮⼊海,使得这⽚⼟地年年有灾祸,粮仓变破窑......在鱼的眼⾥,淮安⼜是幸运的。
因为其特殊的地理位置,明清时期淮安已经是京杭⼤运河南北漕运交通枢纽,有“南船北马、舍⾈登陆”之誉。
伴随运河漕运、盐运的发达,淮安盛极⼀时。
也正是因为黄河夺淮⼊海,淮安被推到治⽔保家卫国的最前沿。
清代更是把河道总督府、漕运总督署设在这⾥。
那名冠神州⼤地的天下第⼆美⾷“淮扬菜”就是在这么个历史氛围下发扬光⼤的。
明代的户部分司,尤其是清代河道总督府在淮安的设置,⼜为淮安留下⼀座宝贵的“江淮第⼀园”--清晏园。
清晏园不同凡响,在于它是明清两代官衙的后花园,明朝永乐⼗五年(1417年),这⼉就是明代户部分司,主管天下粮仓。
那时候称作西园。
清代河道总督靳辅从康熙⼗六年(1677年)在此驻节,将西园改为淮园。
由是掀开了历任河督对此园的不断精⼼修建,终成“江淮第⼀园”。
清晏园建筑风格兼北⽅园林之雄伟,⼜融汇南⽅园林之秀丽,别具⼀格。
加之河道总督地位特殊显赫,交从甚⼴,上⾄帝王,下⾄过往的⼤⼩官员及⽂⼈墨客,⽆不弃船下马在此⼩住。
因此清晏园内留有许多珍贵⽂物古迹和名⼈诗画。
清晏园⼦的名字,也是在不断地改变。
嘉庆五年(1800年),当时河道总督吴璥,看到据康熙帝亲书的“澹泊宁静”勒碑时⼼有所动,将园⼦改名为澹园。
⼋年后,他由尚书任上再次来当河督时,因治河失误,被⾰去⼆品顶带,留任效⼒。
知耻⽽后勇的他再度成功,官复原职。
清朝地方机构

清朝地⽅机构在清代前期,总督、巡抚所辖省区还未⼗分确定。
中期以后,才确定设8督16抚。
督、抚的职权也随着时代⽽有不同。
前期督权远过抚权,总督兼辖区域有2-3省的,如两江总督辖江苏、安徽、江西;与总督同驻⼀城的巡抚与总督之间经常发⽣摩擦并相互牵制(如两⼴总督与⼴东巡抚同驻⼴州),巡抚仅守虚名,分省的军政、民事也由总督主裁。
咸丰年间,巡抚职权渐重。
光绪年间为解决督抚同城的⽭盾,裁撤了同城巡抚衙门,以总督兼巡抚职;但分省巡抚之权⼏乎等同于总督,所谓总督兼辖不过奉⾏⽂书⽽已。
宣统年间,军政、盐政集于中央,督、抚之权渐轻。
清代总督衔称与明代有异,如直⾪本不是省区名,⽽以直⾪总督为各省总督领袖;⼜如四川总督皆兼巡抚事,为有督⽆抚的省区。
⽽总督、巡抚带兵部、都察院衔,似乎是唐代观察使带台省官的遗制,但⼜有不同,唐代观察使是差遣,⽽清代总督、巡抚已变为实官,带部院衔是藉以表⽰为朝廷特派的部院⼤⾂,⾮此即不能兼辖⽂武,⾏使监察权,使地⽅官吏⼀律听其命令。
巡捕为总督、巡抚、将军的随从官,分⽂武两种。
⽂巡捕以本省佐杂官充任,武巡捕以本省低级武官充任,负责传宣、防卫。
钦差官如主考、学政也有临时的巡捕,由督、抚指派。
总督、巡抚衙门中草拟⽂牍、掌管档案的幕僚。
在“内签押房”(即机要办公室,签署⽂件)办公的,与长官关系密切,得预闻机要,称“内⽂案”。
⼽什哈为清代⾼级官员的侍从武弁,简称“⼽什”,满语护卫之意。
总督、巡抚、将军、都统、提督、总兵等官属下均设有此职。
(1)总督衙门清沿明制划全国为若⼲⼤区,每区设总督(正⼆品;加衔⾄从⼀品)1⼈,“掌厘治军民,综制⽂武,察举官吏,修饬封疆”(《清史稿·职官三》);乡试充监临官,武科充主试官;其属下⽂职道府以下、武职副将以下均由总督奏请升调免黜。
其官品⾼于巡抚,节制巡抚,但两者并⽆⾪属关系。
康熙31年定总督加衔制:由各部左、右侍郎授总督者,改兵部左、右侍郎衔(从⼆品);由巡抚授总督者,加兵部右侍郎兼右副都御史衔(正三品)。
清代河道总督的职责

清代河道总督的职责王娟【摘要】清代河道总督,也称总河、河督,于顺治元年(1644年)初设,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裁撤,是专门负责河务的最高军政长官。
清代河道总督的主要职责:一是对运河的管理;二是对黄、淮等自然河道的治理。
同时,河道总督也监管地方治安、赈济灾民等,这些职责在清朝初期立足未稳和晚期内忧外患之际所发挥的作用尤为明显。
%The Riverway Governor of the Qing Dynasty,also called Zonghe or Hedu,was initially established on the first year of Shunzhi's reign and cancelled on the 28-th year of Guangxu's reign.He was the highest military and administrative official in governing waterway.The Riverway Governor of the Qing Dynasty had two primary responsibilities:governing the Great Canal and fathering the riverway of the Yellow River and the Huai River.Besides,supervising and managing the local public security and reliving the disaster also fell into the governor's responsibility.These responsibilities played an obvious role in the early and late Qing Dynasty.【期刊名称】《淮阴工学院学报》【年(卷),期】2011(020)004【总页数】6页(P12-17)【关键词】清朝;河道总督;运河;职责【作者】王娟【作者单位】聊城大学,山东聊城252059【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K2480 引言自古以来,河患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
清朝的鼎盛与危机 课件PPT

无边患?明末我太祖统大兵长驱直入,诸路瓦解,皆莫敢当。
可见守国之道,惟在修德安民。民心悦,则邦本得,而边境
自固,所谓众志成城也。”
——摘自《清圣祖实录》
• 清朝在蒙古族地区设立盟、旗两级单位进行统治,任命蒙古王 公为盟长、旗长。
• 在新疆维吾尔族地区,由朝廷委派伊犁将军总领军政事务,基 层行政委任维吾尔族伯克进行管理。
一、康雍乾时期的君主专制
清朝皇帝康熙、雍正、乾 隆在位期间,出现了长达 100 多年的鼎盛时期,政 局稳定,经济繁荣,疆域 开拓并巩固,被称为“康 乾盛世”。三位皇帝都以 勤政著称,独断朝廷大政 方针,事必躬亲。
乾纲独断,乃本朝家法。自皇祖、皇考以 来,一切用人听言大权从无旁假。即左右亲信 大臣,亦未有能荣辱人、能生死人者。
在宫内设南书房,挑选翰林院学士入值。当 值的翰林院学士名义上是陪伴皇帝赋诗作画,实际 上参与机务,替皇帝起草诏令
影响: 形成议政王大臣会议、内阁和南书房三个辅政
机构,互相制约,最后集权于皇帝手中
皇帝
内阁
办理一般性的 日常公事
六部
吏户礼兵刑工 部部部部部部
军国大事
过 程
议 政 王 大 臣 会 议
皇权受限
郑成功首先迫使赤嵌 城的荷军投降,然后 对台湾长期围困并多 次打败荷兰海上援军
1661年,郑成功率 军从金门出发,横 渡台湾海峡,抵达 台湾岛南部
1662年2月,郑成 功发动总攻,荷兰 被迫投降,被占据 了38年的台湾回到
祖国怀抱
(2)概况
1683年
清军进攻台湾,郑氏军队战败
1684年
清朝设置台湾府,隶属福建省
直隶总督一人,辖分河北省及内蒙古一部分地区,驻保定,清 末轮驻保定、天津,以驻天津时多。 两江总督一人,辖江苏、安徽、江西三省,驻江宁(今南京)。 闽浙总督一人,辖福建、浙江、台湾三省,驻福州。 湖广总督一人,辖湖北、湖南两省,驻武昌,又称两湖总督。 陕甘总督一人,辖陕西、甘肃 、新疆三省,驻兰州。 四川总督一人,驻成都。 两广总督一人,辖广东、广西及南海渚岛,驻广州。 云贵总督一人,辖云南、贵州两省,驻昆明。
清朝官职与衙门的设置

清朝官职与衙门的设置⼀、清朝内阁与军机处的设⽴议政王⼤⾂会议的废除清统治者⼊关前,曾有“议政王⼤⾂会议”,由⼋旗的诸王和总理旗务⼤⾂组成,凡朝廷的军国⼤政,都要由它讨论和决策。
这说明,议政王⼤⾂会议是满洲贵族控制朝政、维护⾃⼰利益的特权机构,这必然同封建的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发⽣⽭盾和冲突。
所以清王朝统⼀中国后,封建皇帝便通过允许蒙、汉⼤⾂参加议政和设⽴内阁等办法,逐步削弱议政王⼤⾂会议的权⼒,并最终于乾隆五⼗七年(1792年)明令正式予以裁撤。
2、清内阁的设⽴清朝⼊关前,朝廷设有内三院,即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院,分掌记注皇帝起居、编⽴史册、撰写实录、草拟国书制敕及为皇帝进讲等。
内三院设⼤学⼠、学⼠等,可参预国家机要。
顺治⼗五年(1658年),清朝改内三院为内阁,设⼤学⼠,加殿阁头衔,满汉各半。
并且仿照明朝制度,规定凡各处官员上呈的奏章,先由内阁代拟批旨(替皇帝拟出⼏种处理意见),再进呈皇帝;对于皇帝的诏令,也由内阁下达六部等衙门执⾏。
开始时,由于规定⼤学⼠仅为五品官,⾄使内阁的权势反⽽低于原内三院。
但是由于清朝皇帝利⽤内阁抑制议政王⼤⾂会议的权势,使内阁的地位不断得到提⾼。
雍正时,内阁⼤学⼠的官位品级升为正⼀品,成为朝廷的最⾼级官员了。
不过,⾃军机处成⽴后,取代了内阁的许多职权,内阁官员也只是处理⼀些例⾏公事了,这时的“⼤学⼠”也成了⽂⾂的⼀种荣称。
3、关于南书房南书房在乾清宫的南庑,原是康熙皇帝读书之处,后来⼜选召翰林等官⼊内当值,称为“南书房⾏⾛”。
康熙皇帝在闲暇时,便由他们陪侍赋诗作画等,进⽽参预机务,秉承皇帝旨意,起草诏令,⼀度成为发布政令之所在。
不过,南书房只在康熙帝时才具有这种特殊地位。
4、军机处的设⽴雍正七年(1729年),正值清军在西北与准噶尔部作战,为了能及时处置军情,遂在内廷设军需房,直接转达前线军情及皇帝旨意,这样既可省去内阁的复杂⼿续,⽽且不易泄密。
后⼜称军机房,雍正⼗年(1732年)正式改称“办理军机处”,简称军机处,其职权也扩⼤为参预全部军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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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始设治河专门机构和官员——河道总督张荣仁我国历朝历代皆设置治理山泽,兴修水利的机构和官员。
元代,设都水监,置都太监(亦称都水监,秩从三品)。
明代,废都水监,并于都水清吏司(置郎中,秩正五品),简称都水司,隶于工部(工部尚书,秩正二品),为工部四司之一。
清代,仍设都水司(郎中,秩正五品),系工部(尚书秩从一品)四司之一;同时,清代又始设掌管黄河、淮河、运河和永定河等的堤防疏浚等事宜的专门机构和官员——“河道总督”。
清代,顺治元年(1644年),始设河道总督,又称“总河”,置总督一人,官阶为正二品,加尚书或都御史衔者为从一品。
河道总督衙门内不设属官,只设书吏二十余人,办理衙门内一应文牍事宜。
河道总督兼管节制,相关省属的管河道、府、州、县的管河官员——道员(正四品)、同知(正五品)、通判(正六品)、州同(从六品)、州判(从七品)、县丞(正八品)、主簿(正九品)、巡检(从九品)等等。
道员,亦称道台,其官署称“道台衙门”;同知、通判的官署称“厅”;州同以下则称“汛”。
山东设二道,所属有八厅,二十二汛;河南设二道,所属有八厅,二十汛;江苏设二道,所属有四厅,未分汛;直隶设五道,所属有十五厅,六十六汛。
管河同知以下各官,各掌所分属河道之岁修、抢修及挑浚淤浅等工程;同知、通判督率州同、州判以下各官,分汛防守。
顺治元年七月,杨方兴首任总河河道总督,驻济宁州——明代“总督河道部院署”旧址(今济宁城区院门口街路北)。
康熙十六年(1677年)靳辅出任“总河总督”,移驻清江浦(今江苏省淮安市);二十七年(1688年)王新命接靳辅任总河总督,还驻济宁州;三十一年(1692年)靳辅再任总河总督,又返驻清江浦。
雍正二年(1724年),设副总河一人(稽曾筠任),管理河南河务,驻河南武陟;两年后,黄河险段由河南逐渐下移至山东,朝廷又将山东与河南接壤的曹县、定陶、单县、城武等处河务交由副总河管理。
至雍正七年(1729年)河道分段管理,改“总河”为江南河道总督,改“副总河”为河南山东河道总督(稽曾筠为首任,初驻开封);八年(1730年),增设河道水利总督(亦称直隶河道总督)。
至此,河道为三督,官阶仍为正二品,兼兵部侍郎(正二品)或右副都御史(正三品)衔。
“总河”自顺治元年至雍正七年,历时85年,期间驻济宁州37年,驻清江浦48年。
据《清史稿·疆臣年表》载:有总河总督21任,17人。
其中,驻济宁州11任,9人;驻清江浦10任,8人。
《山东运河备览》则载:有总河总督20任,16人。
驻济宁州的“总河”河道总督,先后有:杨方兴,顺治元年7月——顺治14年5月任,任前职务为兵部侍郎;朱之锡,顺治14年7月——顺治16年12月任,任前职务为兵部尚书衔;杨茂勳,顺治16年12月——顺治17年6月任,任前职务为吏部右侍郎;白色纯,顺治17年6月——顺治17年7月署;苗澄,顺治17年7月——顺治17年12月任,任前职务为右佥都御史;朱之锡,顺治17年12月——康熙5年2月任,任前职务为加太子少保;卢崇峻,康熙5年3月——康熙5年11月任,任前职务为广东总督;杨茂勳,康熙5年11月——康熙8年9月任,任前职务为贵州总督;罗多,康熙8年10月——康熙10年2月任,任前职务为工部右侍郎;王光裕,康熙10年2月——康熙16年2月任,任前职务为左副都御史;王新命,康熙27年3月——康熙31年2月任,任前职务为闽浙总督。
驻清江浦的“总河”河道总督,先后有:靳辅,康熙16年2月——康熙27年3月任,任前职务为兵部尚书衔;靳辅,康熙31年2月——康熙31年11月任;董纳,康熙31年12月任,任前职务为江南总督;于成龙,康熙31年12月——康熙34年8月任,任前职务为左都御史;董安国,康熙34年8月——康熙37年11月任,任前职务为漕运总督;于成龙,康熙37年11月——康熙39年3月任,任前职务为左都御史;张鹏翮,康熙29年3月——康熙47年10月任,任前职务为两江总督;赵世显,康熙47年11月——康熙60年11月任,任前职务为山东巡抚;陈鹏年,康熙60年11月——雍正1年1月任,任前职务为坝昌道;齐苏勒,雍正1年1月——雍正7年3月任,任前职务为山东按察使。
河南山东河道总督,亦称河东河道总督,简称“东河”,管辖河南、山东等地黄河、运河的防治,驻济宁州——总河河道总督署旧址。
至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裁撤,历时173年。
《清史稿·疆臣年表》载:期间有东河总督91任,76人;《山东运河备览》则载为82任,75人。
“东河”河道总督任职者,先后有:嵇曾筠,雍正7年3月——雍正8年4月任,任前职务为兵部左侍郎;田文境,雍正8年4月——雍正8年8月任,任前职务为河南巡抚;沈廷正,雍正8年8月——雍正9年9月任,任前职务为云南巡抚;朱藻,雍正9年9月——雍正12年12月任;白钟山,雍正12年12月——乾隆7年12月任,任前职务为南河副总督;完颜伟,乾隆7年12月——乾隆13年3月任,任前职务为浙江巡抚;顾琮,乾隆13年3月——乾隆19年3月任,任前职务为南河总督;白钟山,乾隆19年3月——乾隆22年1月任,任前职务为永定河道;张师载,乾隆22年1月——乾隆28年11月任,任前职务为漕运总督;叶存仁,乾隆28年11月——乾隆29年6月任,任前职务为河南巡抚;李宏,乾隆29年6月——乾隆30年3月任,任前职务为淮徐道;李清时,乾隆30年3月——乾隆32年7月任,任前职务为淮徐道;嵇璜,乾隆32年7月——乾隆34年2月任,任前职务为礼部尚书;吴嗣爵,乾隆34年2月——乾隆36年8月任,任前职务为淮徐道;姚立德,乾隆36年8月——乾隆44年4月署,任前职务为山东按察使;袁守侗,乾隆44年4月——乾隆44年12月任,任前职务为刑部尚书;陈辉祖,乾隆44年12月——乾隆45年2月任,任前职务为湖北巡抚;李奉翰,乾隆45年2月——乾隆46年1月任,任前职务为南河总督;国泰,乾隆45年8月兼署,任前职务为山东巡抚;韩鑅,乾隆46年1月——乾隆47年7月任,任前职务为淮徐道;何裕城,乾隆47年7月——乾隆48年4月署,任前职务为淮徐道;蘭第锡,乾隆48年4月——乾隆54年2月任,任前职务为永定河道;李奉翰,乾隆45年2月——嘉庆2年9月署,任前职务为南河总督;康基田,嘉庆2年9月——嘉庆2年12月任,任前职务为江苏巡抚;司马騊,嘉庆2年12月——嘉庆3年任,任前职务为山东布政使;吴璥,嘉庆3年署4年11月实授——5年2月任,任前职务为河南巡抚;王秉韬,嘉庆5年2月——嘉庆7年8月任,任前职务为河南布政使;嵇承志,嘉庆7年8月——嘉庆9年4月署,任前职务为长芦盐运使;徐端,嘉庆9年4月——嘉庆9年12月署,任前职务为淮徐道;李亨特,嘉庆9年12月——嘉庆11年4月任,任前职务为江苏按察使;吴璥,嘉庆11年4月——嘉庆13年6月任,任前职务为仓场侍郎;马慧裕,嘉庆13年6月——嘉庆14年7月任,任前职务为河南巡抚;陈凤翔,嘉庆14年7月——嘉庆15年12月任,任前职务为永定河道;吉伦,嘉庆15年12月署,任前职务为山东巡抚;李亨特,嘉庆15年12月——嘉庆18年9月任,任前职务为永定河道;戴均元,嘉庆18年9月——嘉庆19年1月任,任前职务为仓场侍郎;吴璥,嘉庆19年1月——嘉庆20年1月任,任前职务为吏部侍郎;李鸿宾,嘉庆20年1月——嘉庆20年5月任,任前职务为东河副总督;李逢亨,嘉庆20年5月——嘉庆21年11月兼,任前职务为永定河道;叶观潮,嘉庆21年11月——嘉庆24年8月任,任前职务为永定河道;李鸿宾,嘉庆24年8月——嘉庆24年10月任,任前职务为漕运总督;叶观潮,嘉庆24河10月——嘉庆25年3月任,张文浩,嘉庆25年4月——道光1年7月署,任前任前职务为职务为淮海道;姚祖同,道光1年7月署,任前职务为河南巡抚;严烺,道光1年7月——道光4年11月任,任前职务为河南河北道;张井,道光4年11月——道光6年3月署,任前职务为开归陈许道;严烺,道光6年3月——道光11年9月任,任前职务为南河总督;林则徐,道光11年10月——道光12年2月任,任前职务为江苏按察使;吴邦庆,道光12年2月——道光15年5月任,任前职务为江西巡抚;栗毓美,道光15年5月——道光20年2月任,任前职务为河南布政使;钟祥,道光15年10月署,任前职务为山东巡抚;文冲,道光20年2月——道光21年8月任,任前职务为湖北按察使;朱襄,道光21年8月——道光21年9月任,任前职务为江苏淮杨道;王鼎,道光21年9月——道光22年4月署,任前职务为东阁大学士;慧成,道光22年9月——道光23年7月任,任前职务为兵部右侍郎;钟祥,道光23年7月——道光29年闰4月任,任前职务为闽浙总督;徐泽醇,道光29年闰4月署,任前职务为山东巡抚;颜以燠,道光29年闰4月——咸丰2年6月任,任前职务为淮徐道;陆应榖,咸丰2年6月署,任前职务为河南巡抚;慧成,咸丰2年6月——咸丰2年12月任,福济,咸丰2年12月——咸丰3年3月任,任前职务为奉天府尹;长臻,咸丰3年3月——)咸丰5年5月任,任前职务为奉天府尹;蒋啓敭,咸丰5年5月署,任前职务为河南河北道;李钧,咸丰5年5月——咸丰9年3月,任前职务为刑部右侍郎;瑛棨,咸丰9年3月署,任前职务为河南巡抚;黄赞汤,咸丰9年3月——同治1年7月任,任前职务为刑部右侍郎;谭廷襄,同治1年7月——同治3年7月任,任前职务为山东巡抚;郑敦谨,同治3年7月——同治4年4月任,任前职务为山西布政使;张之万,同治4年4月——同治5年8月任,任前职务为礼部侍郎;苏廷魁,同治5年8月——同治10年8月任,任前职务为河南布政使;乔松年,同治10年8月——光绪1年2月任,任前职务为仓场侍郎;曾国荃,光绪1年2月——光绪2年8月任,任前职务为陕西巡抚;李鹤年,光绪2年8月——光绪7年8月任,任前职务为闽浙总督;勒方錡,光绪7年8月——光绪7年8月任,任前职务为江苏按察使;梅啓照,光绪7年8月——光绪9年2月任,任前职务为兵部侍郎;庆裕,光绪9年2月——光绪9年12月任,任前职务为漕运总督;成孚,光绪9年12月代——光绪13年9月任,任前职务为河南巡抚;李鹤年,光绪13年9月署——光绪14年7月任,任前职务为河南巡抚革;李鸿藻,光绪14年7月暂署,任前职务为礼部尚书;吴大澂,光绪14年7月署——光绪16年1月任,任前职务为广东巡抚;倪文蔚,光绪16年1月署,任前职务为河南巡抚;许振袆,光绪16年2月——光绪21年12月任,任前职务为江苏布政使;裕宽,光绪19年11月兼署,任前职务为河南巡抚;刘树堂,光绪21年12月兼署,任前职务为河南巡抚;任道镕,光绪22年1月——光绪24年7月任,任前职务为山东巡抚;任道镕,光绪24年9月——光绪25年4月任;裕长,光绪25年4月兼署,任前职务为河南巡抚;任道镕,光绪25年——光绪26年2月任;裕长,光绪26年2月兼署;任道镕,光绪26年4月——光绪27年4月任;锡良,光绪27年4月——光绪28年1月任,任前职务为山西巡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