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食堂管理办法

医院食堂管理办法
医院食堂管理办法

医院食堂管理办法

为加强医院职工食堂管理,确保食堂有序、高效运行,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工作就餐问题,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食堂管理

1、食堂由医院自主管理,以“保障供应、保证质量、优质服务”为宗旨,接受全院医务人员监督,为全院职工服好务。

2、建立食堂管理工作制度,加强食堂内部民主管理,建立食堂质量管理体系,确保食堂生活质量和就餐安全卫生。

3、成立医院食堂工作小组,人员由医院办公室及公卫科、食堂采购员、炊事员等组成,负责食堂物资的采购、计费、验收及食品加工。工作小组定期向医院领导及职工通报食堂管理情况,并征求意见和建议,制定改进措施。

二、食堂服务范围

1、服务对象:全体职工。

2、服务内容:为当日上班的职工提供早餐、中餐及值班人员晚餐;

三、食堂就餐管理

1、原则上职工实行签字就地用餐,餐后自觉清洗餐具,并放在指定地方,以备消毒。未用餐视为自动放弃。

2、食堂按实际消费结算,不予补贴。

就餐人员名册由医院办公室提供备案,作为依据;今后如有人员变动,需报医院院办公室审核备案,作为增发和取消就餐的依据

四、食堂就餐要求

1、就餐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堂规章制度,做到文明就餐,杜绝浪费。

2、就餐时保持餐桌整洁,用餐结束后自行将餐具放到指定位置。

3、自觉爱护食堂设施和餐具等,人为损坏按价赔偿。

4、各部门遇到集体性外出或就餐人数有较大变动时,应及时告知食堂。

5、就餐不得转借他人,仅限本人使用。

五、本管理办法自2011年3月8日起执行,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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