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交易规则培训-投资者教育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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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交易规则常识

科创板交易规则常识

科创板交易规则常识科创板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科创板,是中国资本市场的一项重要举措。

科创板于2024年7月22日正式启动,并于同年7月22日开始交易。

科创板的设立旨在促进科技创新类企业的发展,支持新兴产业的壮大,推动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

1.交易时间:科创板的交易时间与其他股票市场类似,早上9:30开始,下午3:00结束,每天交易时间为5个半小时。

2.价格波动限制:科创板对个股价格波动设置了一定的限制。

首日上市时的价格波动限制为±44%,从第二个交易日开始,价格波动限制为±20%。

3.交易机制:科创板采用集中竞价交易和连续竞价交易相结合的方式。

每日交易前15分钟为集中竞价阶段,其余时间为连续竞价阶段。

集中竞价阶段内的交易以均价成交方式进行,连续竞价阶段内的交易以最优价格成交。

4.成交量限制:科创板对个股的成交量也设置了一定的限制。

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以及后续3个交易日的成交量均不得超过发行股票的30倍。

超过限制的成交量视为无效成交。

6.交易费用:科创板交易的费用与其他股票市场类似,包括交易佣金、交易印花税、交易过户费等。

投资者在交易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费用。

7.交割规则:科创板的交割规则主要包括交收结算、股票持仓和股东权益等方面的内容。

交割后,投资者将成为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股东,并享有相应的权益。

8.停牌和涨跌停:科创板上市公司可以根据需要申请停牌,交易所也可以根据需要暂停交易。

当个股价格达到涨跌幅限制时,科创板采取临时停牌的方式,以保证市场交易的稳定性。

9.交易风险:科创板是一个相对较新的市场,与其他股票市场相比,其风险性可能会更高。

投资者在进行科创板交易时需要审慎决策,注意风险管理,具备一定的投资知识和经验。

10.信息披露:科创板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相对较高,以保证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上市公司需按照规定的时间、方式和内容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投资者可以通过信息披露了解上市公司的业绩、财务状况和经营策略等方面的信息,以便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科创板股票交易规则知识

科创板股票交易规则知识

科创板股票交易规则知识科创板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一项重要改革,旨在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融资渠道。

科创板股票交易规则是科创板运行的重要基础,对于投资者和企业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从科创板股票交易规则的基本框架、交易机制、风险防范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科创板股票交易规则的基本框架科创板股票交易规则的基本框架包括了股票的上市条件、交易方式、交易时间、价格限制、交易费用等方面的规定。

具体来说,科创板股票的上市条件要求企业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具有独立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同时需要满足一定的财务指标和市值要求。

交易方式方面,科创板采用了定价交易和竞价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定价交易主要用于新股发行、增发等情况,竞价交易则是日常交易的主要方式。

交易时间方面,科创板的交易时间与主板市场基本相同,分为上午和下午两段,但是在竞价交易时段还增加了一个集合竞价阶段。

价格限制方面,科创板股票的价格波动限制比主板市场更为宽松,单笔交易价格上限为20万元,涨跌幅限制为20%。

交易费用方面,科创板交易费用相对主板市场略高,但是对于一些小额交易,科创板也提供了更加优惠的费率。

二、科创板股票交易机制科创板股票交易机制是指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股票如何在市场上进行交易。

科创板采用了T+0交易制度,即当日买入当日可以卖出,同时还采用了T+1交收制度,即T日买入的股票,T+1日必须交付相应的资金和股票。

在交易方式方面,科创板采用了定价交易和竞价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定价交易主要用于新股发行、增发等情况,竞价交易则是日常交易的主要方式。

在竞价交易时段,科创板还增加了一个集合竞价阶段,主要是为了使市场价格更趋于合理,避免出现市场异常波动。

此外,科创板还采用了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两种交易方式,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适合的交易方式。

三、科创板股票交易的风险防范科创板股票交易的风险防范是指在交易过程中对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科创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防范市场风险。

科创板竞价交易规则

科创板竞价交易规则

科创板竞价交易规则1. 竞价交易概述科创板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支持和鼓励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发展。

竞价交易是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的主要交易方式之一。

本文将详细介绍科创板竞价交易规则。

2. 竞价交易时间科创板竞价交易时间分为两个阶段:开市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

•开市集合竞价:该阶段为确定开盘价格的过程,持续时间为9:15至9:25。

在这个阶段内,投资者可以提交买入或卖出委托单,并等待开盘价格的确定。

•连续竞价:开市集合竞价结束后,进入连续竞价阶段,持续时间为9:30至15:00。

在这个阶段内,投资者可以随时提交买入或卖出委托单,并以当前最优价格成交。

3. 竞价交易限制为了保证科创板股票市场的稳定运行和公平公正,设置了一些限制规则。

•单笔最大委托数量:对于普通投资者,单笔最大委托数量为1000股;对于特定投资者,单笔最大委托数量为10000股。

这个限制可以避免个别投资者对市场造成过大的冲击。

•单笔最大申报金额:单笔最大申报金额为500万元人民币。

这个限制可以防止个别投资者通过大额委托单对市场进行操纵。

•价格波动限制:科创板设置了不同的价格波动限制,根据股票的价格区间进行调整。

在连续竞价阶段,股票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在开市集合竞价阶段,涨跌幅度不得超过20%。

4. 竞价交易流程科创板竞价交易的流程如下:1.投资者登录交易系统,并进行身份验证。

2.在开市集合竞价阶段,投资者可以提交买入或卖出委托单,并等待开盘价格的确定。

3.开盘价格确定后,连续竞价阶段开始。

投资者可以根据当前行情提交买入或卖出委托单,并以当前最优价格成交。

4.成交后,交易系统将自动更新投资者账户余额和持仓信息。

5. 竞价交易的风险提示科创板竞价交易具有一定的风险,投资者应注意以下几点:•市场风险:股票市场的价格波动是不可预测的,投资者可能面临亏损的风险。

•盈利风险:科创板上市公司多为初创型企业,存在一定的商业模式和盈利能力风险。

科创板交易规则常识

科创板交易规则常识

投资者通过限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10万股。

投资者应当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审慎开展股票交易,不得滥用资金、持股等优势进行集中交易,影响股票交易价格正常形成机制。

可能对市场秩序造成重大影响的大额交易,投资者应当选择适当的交易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分散进行。

1、市价申报类型:(1)、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2)、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3)、本方最优价格申报(新增);(4)、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新增)。

2、单笔申报数量限价申报:200股≤单笔申报数量≤10万股市价申报:200股≤单笔申报数量≤5万股注:买入时,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超过200股的可以1股进行递增;卖出时,余额不足2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举例:买入: 可以200股、201股、205股…卖出:若有404股可以拆成两个202卖出或拆成200股和204股;若有203股,可以先卖200股再卖3股,不能先卖3股再卖200股,不能先卖199股再卖4股。

3、涨跌幅限制(1)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2)第6个交易日起涨跌幅限制为20%。

4、市价委托申报类型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普通股票和科创板股票均适用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普通股票和科创板股票均适用本方最优价格申报(新增)—仅限科创板股票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新增)—仅限科创板股票5、关于科创板市价委托保护限价(1)上交所拟规定,通过科创板的市价委托方式申报时必须输入“保护限价”,即买入不高于此价格,卖出不低于此价格。

保护限价允许输入的范围大于0、小于10000元。

(对于有20%涨跌幅限制的科创板股票,保护限价受涨跌幅限制,保护限价允许输入的价格区间应在涨跌幅范围内)。

(2)上交所交易系统处理市价申报时,买入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限价的价格不高于保护限价,卖出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限价的价格不低于保护限价。

科创板交易规则常识

科创板交易规则常识

科创板交易规则常识科创板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旨在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更好的资本市场支持,并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转型升级。

为了保证科创板市场的稳定运行,交易规则成为了重要的基础。

本文将介绍科创板交易规则的常识,以帮助投资者更好地理解和适应科创板市场。

一、基本交易制度1.交易时间:科创板的交易时间与主板市场相同,每个交易日上午9:30开市,下午3:00收市。

同时,还有一个集合竞价阶段,即上午9:15-9:25,用于接收委托和确定开盘价。

2.交易方式:科创板采用了限价交易方式,即投资者向交易所提交的申报价格必须是在涨停和跌停价格之间的合理价格。

3.涨跌幅限制:科创板上市股票的价格涨跌幅限制为首日和后续交易期的上下限分别为20%和10%。

二、交易环节和规则1.集合竞价:集合竞价是交易日的开盘环节,期间投资者可以提交买入和卖出委托,根据委托价格的优先级确定开盘价。

2.连续竞价:连续竞价是交易日的主要交易环节,期间的交易价格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

3.封单与集合竞价的关系:科创板针对涨停和跌停股票设有“封单”机制,即某只股票的委托申报价格达到涨停或跌停价格时,将无法继续申报买入或卖出委托。

封单只在连续竞价阶段适用,集合竞价阶段可以继续接受委托。

4.交易规则:科创板交易中存在的其他常见规则包括限制性交易、特殊处理等。

限制性交易是指股票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内为限制性流通期,只有特定对象可以交易;特殊处理通常用于市场异常波动时,交易所会根据需要采取暂停或调整交易规则的措施。

三、交易费用和结算1.交易费用:科创板的交易费用与主板市场的费用相同,包括交易佣金、印花税和过户费等。

2.交易结算:科创板的交易结算与主板市场的结算方式一致,采用T+1的方式,即交易后的1个交易日为结算日。

投资者在结算日当天可以收到交易所发出的交收对账单,以便核实交易成果。

四、投资风险和注意事项1.投资风险:科创板是创新企业的聚集地,具有高风险性。

科创板买卖规则详解

科创板买卖规则详解

科创板买卖规则详解科创板是中国证监会推出的新兴市场,为了保障投资者权益和市场稳定,科创板有一套独特的买卖规则。

以下是对科创板买卖规则的详细解析:一、交易时间1.开盘时间:上午9:30分。

2.收盘时间:下午3:00分。

二、价格限制1.涨跌幅限制:单只股票日内最高涨跌幅为20%。

2.竞价范围:每个交易日开盘前5分钟进行集合竞价,竞价期间没有涨跌停限制。

三、成交方式1.撮合成交:科创板采用撮合成交方式,在买方和卖方之间匹配订单并按照价格优先原则完成成交。

2.连续竞价机制:在集合竞价结束后,进入连续竞价阶段。

在此阶段中,投资者可以通过委托挂单或即时报价来参与市场活动,并且可以随时调整委托价格和数量。

四、委托类型1.普通委托(限价):指以特定价格向证券公司提交购买或出售某种股票的请求。

如果该股票当前市场价格低于或等于所设定的购买价格,则自动执行购买操作;如果该股票当前市场价格高于或等于所设定的出售价格,则自动执行出售操作。

2.IOPV申赎委托(基金申赎):指以IOPV作为基准来计算申赎金额,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当IOPV大于基金单位净值时,就需要支付溢价;反之,则需要支付折让费用。

五、风控措施1.T+0/T+1规则:T+0表示当天不能卖出持仓股份;T+1表示必须在第二个工作日将持仓转换为现金结算并清空账户余额。

这样做可以有效避免过度杠杆化风险和恶意操纵行为发生。

2.ST/PT标记机制:“ST”代表“特别处理”,“PT”代表“暂停上市”。

这些标记通常被应用到那些存在财务问题或经营不善企业身上,并且可能导致其面临退市风险。

因此,在进行相关投资决策时要格外谨慎小心。

(完)。

科创板股票交易规则

科创板股票交易规则

科创板股票交易规则科创板交易规则如下:1、涨跌幅限制:上市前5日不设涨跌幅限制,第6个交易日开始实施±20%的涨跌幅限制。

前五日虽然不设置涨跌幅限制,但设有临停制度:当日盘中股价较开盘价首次上涨和下跌达到30%、60%,各停牌10分钟。

2、交易时间:交易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其中开盘价和竞价时间为9:15-9:25,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间为15:05-15:30。

3、买卖原则:申报买入时: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如201股、202股等。

申报卖出时: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

余额不足200股时,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4、融资融券科创板上市首日的股票就可成为融资融券的标的股,所以投资者可以进行融资或融券。

一、科创板是什么?科创板是科技创新板的简称,是上交所新设立的股票板块,专门服务拥有核心技术、行业领先、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市场认可度的企业,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领域的企业。

二、科创板开通条件有哪些?1、投资者在最近的20个交易日的每日平均均资产在50万元以上;包括投资者持有的股票、债券、基金等理财产品,但是不包括融资融券。

2、投资者需要有两年以上的证券投资经验,科创板是一次有别于传统A股的创新尝试,有相当经验的投资者才能更好更快的适应这一市场。

这两个条件是开通科创板账户的必要条件,符合这两个条件的用户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开户手续,需要填写开户申请表,并进行风险测试,之后签订开通协议等就可以开通科创板账户了,但是要申购科创板新股需要持有市值1万人民币以上的沪市股票。

科创板交易规则培训-投资者教育宣传

科创板交易规则培训-投资者教育宣传

科创板交易规则培训——投资者教育宣传1、科创板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

《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

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使用沪市A股证券账户,投资者近20交易日均资产大于50万,并且有24个月以上的投资经验。

2、企业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科创板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第六天开始设限20%的涨跌幅限制。

科创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所涉及股票比例上限有所扩大,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3、科创板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退市程序更为简明、清晰,粉饰财务数据只要证据确凿即可退市,退市情形有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交易类强制退市、财务类强制退市、规范类强制退市等。

4、科创板股票自上市后首个交易日起可作为融券标的。

5、科创板采取T+1机制,投资者可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参与股票交易,与当前A股不同的是,引入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6、科创板股票限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10万股;市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5万股;收盘定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100万股;卖出时余额不足2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大宗交易申报股数最低最高范围参考上海A股大宗交易规则执行。

科创板网上新股申购,最高申购数量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

7、高管团队锁定期延长到36个月,36个月后仍然没有盈利的,最多再锁定2年。

董监高每人每年二级市场减持不超过总股数1%,非公开转让不受比例限制。

大宗接盘的,接盘方要禁售12个月。

8、投资者收盘定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11:30、13:00至15:30,15:05至15:30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间,当日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股票不进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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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交易规则培训
——投资者教育宣传
1、科创板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

《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

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使用沪市A股证券账户,投资者近20交易日均资产大于50万,并且有24个月以上的投资经验。

2、企业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科创板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第六天开始设限20%的涨跌幅限制。

科创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所涉及股票比例上限有所扩大,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3、科创板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退市程序更为简明、清晰,粉饰财务数据只要证据确凿即可退市,退市情形有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交易类强制退市、财务类强制退市、规范类强制退市等。

4、科创板股票自上市后首个交易日起可作为融券标的。

5、科创板采取T+1机制,投资者可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参与股票交易,与当前A股不同的是,引入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6、科创板股票限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10万股;市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5万股;收盘定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100万股;卖出时余额不足2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大宗交易申报股数最低最高范围参考上海A股大宗交易规则执行。

科创板网上新股申购,最高申购数量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

7、高管团队锁定期延长到36个月,36个月后仍然没有盈利的,最多再锁定2年。

董监高每人每年二级市场减持不超过总股数1%,非公开转让不受比例限制。

大宗接盘的,接盘方要禁售12个月。

8、投资者收盘定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11:30、13:00至15:30,15:05至15:30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间,当日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股票不进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通过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应当提交收盘定价委托指令,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顺序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撮合,并以当日收盘价成交。

9、科创板股票大宗交易成交申报的时间为9:30至11:30、13:00至15:30。

10、科创板上市企业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11、科创板施行注册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负责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中国证监会负责科创板股票发行注册,6-9个月审核,20个工作日注册,可以同股不同权。

12、科创板存托凭证在交易所上市交易,以份为单位,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计价单位为每份存托凭证价格。

13、交易所可以接受下列方式的市价申报:(一)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二)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三)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即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最优报价为其申报价格;(四)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即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最优报价为其申报价格;(五)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方式。

注:本方最优价格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无申报的,申报自动撤销。

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无申报的,申
报自动撤销。

14、买卖科创板股票,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二)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注:前款所称买入(卖出)基准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为最新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为前收盘价。

开市期间临时停牌阶段的限价申报,不适用本条前两款规定。

15、科创板退市整理股票的简称前会冠以“退市”标识。

与上交所主板一样,科创板公司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30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但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5个交易日。

累计停牌达到5个交易日后,上交所不再接受公司的停牌申请;公司未在累计停牌期满前申请复牌的,上交所于停牌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恢复公司股票交易。

16、投资者在科创板股票交易中实施异常交易行为的,上交所按照《交易规则》《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规定对投资者采取监管措施或者给予纪律处分。

17、科创板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证券交易价格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事项,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且信息披露文件应当材料齐备,格式符合规定要求。

信息披露内容应当简明易懂,语言应当浅白平实,以便投资者阅读、理解。

18、科创板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但设置了临时停牌制度。

当盘中股票价格较开盘价上涨或下跌幅度首次达到30%、60%时,都将分别进行一次临时停牌。

单次盘中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
为10分钟。

停牌时间跨越14时57分的,应于14时57分复牌。

盘中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撮合。

单个交易日内,科创板股票单向至多盘中临时停牌两次共20分钟,涨跌双向至多临时停牌4次共40分钟。

在开市期间临时停牌阶段的限价申报,不适用2%的报价限制。

19、根据投资者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条件且持有市值达到10000元以上的投资者可以参与网上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每一个新股申购单位为500股。

20、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不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相关规定。

21、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的属于异常波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异常波动:(一)连续10个交易日内3次出现同向异常波动情形;(二)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0%(-50%);(三)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70%);(四)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认定属于严重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22、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行为类型包括:虚假申报、拉抬打压股价、维持股票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自买自卖或者互为对手方交易、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

23、科创板首次对市价委托引入“保护限价”机制。

投资者通过市价申报方式买卖科创板股票时,应当填写买入保护限价(投资者能接受的最高买价)或者卖出保护限价(投资者能接受的最低卖价),否则
该笔申报无效。

24、发行人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应当充分、详细披露相关情况特别是风险、公司治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信息,以及依法落实风险、公司治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定的各项措施。

特别表决权股份按 1:1 的比例转换为普通股份自股份转换相关情形发生时生效。

25、科创板企业普遍具有技术新、前景不确定、业绩波动大、风险高特征,市场可比公司较少,传统估值方法可能不适用,发行定价难度较大,科创板股票上市后可能存在股价波动的风险。

科创板企业上市后可能还会存在无法盈利、持续亏损、无法进行利润分配情形,投资者应当关注投资风险,理性参与科创板交易。

2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以及其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

科创板上市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实现盈利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

27、符合相关规定的红筹企业可以在科创板上市。

红筹企业具有在境外注册、可能采用协议控制架构、公司治理、运行规范等事项适用境外法律法规等特点,投资者应关注相关风险,审慎投资。

28、在科创板新股认购过程中,网上投资者在提交科创板新股网上申购委托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在申购新股中签后,投资者应依据中签结果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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