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JFD 02-2019食品包装用非复合膜、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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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食品用塑料膜(袋)

2019年广东省食品用塑料膜(袋)

2019年广东省食品用塑料膜(袋)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省级监督抽查,监督抽查产品范围为广东省生产领域的食品用塑料膜(袋)。

2 检验依据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 4806.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 4806.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GB 9683-1988《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 9685-2008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其他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3 抽样3.1抽样方法、抽样基数及抽样数量在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合格待销产品仓库内、在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包装物存放处,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证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同一型号、规格、颜色的相同批次产品。

产品抽样数量可根据样品的实际大小,在满足检验的条件下做适当调整;抽取的两份样品分别单独封装,一份作为检验样品,一份作为复检备用样品,留样封存于承检机构。

按规定填写抽样单外,应根据需要同时填写GB 4806.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之“附件”,由企业确认后签名、盖章,与抽样单一起提交。

在食品生产企业抽查食品包装物时需要对食品生产企业的采购信息进行登记、取证。

抽样数量见表1。

表1抽样数量注:需提供产品的标识或符合性声明。

3.2 样品处置抽样后,将所抽检验样品及备用样品应分别进行封样。

封装后加贴封条,在封条上面应加盖抽样单位公章,并由双方人员签字。

Q_LSH 099-2019食品包装用EVOH复合膜、袋

Q_LSH 099-2019食品包装用EVOH复合膜、袋

Q/LSH 漯河双汇肉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LSH099-2019食品包装用EVOH复合膜、袋2018-09-29发布2018-09-30实施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Q/LSH099-2018《食品包装用EVOH复合膜、袋》,与Q/LSH099-201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删除了D类;本标准由漯河双汇肉业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晓旭、田丽霞、陈松、丁淑华。

本标准于2017年11月首次发布,2018年4月第一次修订,2019年9月第二次修订。

食品包装用EVOH复合膜、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包装用EVOH复合膜、袋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EVOH共挤膜为阻隔层,与印刷(或不印刷)的聚乙烯薄膜(PE)、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BOPP)、双向拉伸尼龙薄膜(BOPA)、双向拉伸聚酯薄膜(BOPET)、流延聚丙烯薄膜(CPP)为原料,采用粘合剂(聚氨酯粘合剂、丙烯酸粘合剂)复合而成的食品包装用EVOH复合膜、袋。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037-1988塑料薄膜和片材透水蒸气性试验方法杯式法GB/T1038塑料薄膜和薄片气体透过性试验方法压差法GB/T1040.3塑料拉伸性能的测定第3部分:薄膜和薄片的试验条件GB/T2918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GB/T4456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T5009.60食品包装用聚乙烯、聚苯乙烯、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156食品用包装材料及其制品的浸泡试验方法通则GB/T6672塑料薄膜和薄片厚度测定机械测量法GB/T6673塑料薄膜和薄片长度和宽度的测定GB/T7707凹版装潢印刷品GB/T8808软质复合塑料材料剥离试验方法GB96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T10003普通用途双向拉伸聚丙烯(BOPP)薄膜GB/T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T16958包装用双向拉伸聚酯薄膜GB/T19789包装材料塑料薄膜和薄片氧气透过性试验库仑计检测法GB/T20218双向拉伸聚酰胺(尼龙)薄膜GB/T26253塑料薄膜和薄片水蒸气透过率的测定红外检测器法GB/T28117食品包装用多层共挤膜、袋GB/T27740流延聚丙烯(CPP)薄膜GB31604.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GB31604.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脱色试验GB31604.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总迁移量的测定GB31604.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食品模拟物中重金属的测定GB31604.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复合食品接触材料中二氨基甲苯的测定QB/T1130塑料直角撕裂性能试验方法QB/T2024凹版塑料薄膜复合油墨QB/T2358塑料薄膜包装袋热合强度试验方法QB2930.2油墨中某些有害元素的限量及其测定方法第2部分:铅、汞、镉、六价铬Q/LHL103食品包装用尼龙共挤膜3术语和定义3.1EVOH共挤膜EVOH共挤膜是以乙烯/乙烯醇共聚物(EVOH)、尼龙树脂、聚丙烯树脂、聚乙烯树脂、粘合剂树脂为主要原料,经多层共挤工艺制成的以EVOH为阻隔层的共挤膜。

64 《非复合膜袋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

64 《非复合膜袋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

非复合膜袋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1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膜类产品: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3卷,将每卷膜外层除去2m,每卷膜各抽取2.5m2,其中2份作为检验样品,1份作为备用样品。

袋类产品:每批次产品抽取3箱,每箱中各抽取20个(袋规格应不小于15cm×15cm),其中40个作为检验样品,20个作为备用样品。

保鲜膜类产品: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3卷,其中2卷作为检验样品,1卷作为备用样品。

2检验依据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1感官要求GB4806.7—20162总迁移量GB31604.8—20213高锰酸钾消耗量GB31604.2—20164重金属(以Pb计)GB31604.9—20165脱色试验(限添加了着色剂的产品)GB31604.7—20166特定迁移总量(以己内酰胺计,限PA材质)GB31604.19—20167氯乙烯特定迁移量(限PVC、PVDC材质)GB31604.31—20168邻苯类增塑剂特定迁移量(限PVC材质)GB31604.30—2016 9特定迁移量(以锑计)(限PET材质)GB31604.41—201610特定迁移总量(以对苯二甲酸计)(限PET材质)GB31604.21—201611特定迁移总量(以乙二醇计)(限PET材质)GB31604.44—201612阻隔性能(氧气)GB/T1038—2000 GB/T1038.1—2022 GB/T19789—2005 GB/T19789—202113阻隔性能(水蒸气)GB/T1037—1988GB/T1037—20211。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质量标准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质量标准

文件制修订记录
1.0目的
依据GB/T28118-2011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建立其内控质量标准,确保产品质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的采购、储存、检验的质量控制。

3.0职责
3.1供应链部负责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的采购,供方质量必须符合控制指标项下要求;
3.2库管员负责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的大小,“外观”等项目的验收;
3.3库房以供方质量证明或质量管理部检验报告单为依据办理入库等相关手续。

4.0质量标准
4.1外观:应平整,无皱纹,封边良好。

不得有裂纹。

4.2控制指标:
提供检验报告书。

4.4贮藏:干燥处,密封保存。

4.5复检期:12个月。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1.19•【字号】•【施行日期】2020.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市(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规定,按照《2019年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要求,2019年省局组织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食品用纸包装、容器,食品用洗涤剂等食品相关产品开展了省级监督抽查(以下简称“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依据《2019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食品用洗涤剂)监督抽查实施方案》,本次全省共抽查了72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抽取了100个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二、抽查结果分析(一)生产企业分布情况本次抽查食品相关产品主要为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食品用洗涤剂,生产企业涉及哈尔滨、绥化、大庆、双鸭山、牡丹江、鸡西、伊春、鹤岗、佳木斯、绥化等地(详见表1)。

(二)具体品种分布情况本次监督抽查100个样品共有7类品种,分别为:餐具洗涤剂(2个产品)、食品用塑料包装膜、袋(38个产品)、食品用塑料编织袋(5个产品)、食品用塑料容器(41个产品)、食品用塑料工具(11个产品),食品用纸包装容器(3个产品)各类样品分布情况详见表2。

三、下步工作要求本次抽检我省食品相关产品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总体较好。

要继续依法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管,加大检查品种范围,增加抽检频次,防范食品相关产品食品安全风险,提高我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水平。

附件:2019年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产品汇总表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月19日附件。

食品包装用多层复合膜、袋(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品包装用多层复合膜、袋(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品包装用多层复合膜、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包装用多层复合膜、袋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BOPP)、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镀铝薄膜(VMPET)、低密度聚乙烯薄膜(LDPE)、聚丙烯珠光膜(CPP)、流延聚丙烯薄膜(CPP)中的两种或三种为基材,经或不经印刷,后经干法复合、分切、熟化等工艺制成的食品包装用多层复合膜、及由该复合膜经制袋工艺制成的食品包装用多层复合膜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037 塑料薄膜和片材透水蒸汽性试验方法杯式法GB/T 1038 塑料薄膜和薄片气体透过性试验方法压差法GB/T 1040.3 塑料拉伸性能的测定第三部分薄膜和薄片的试验条件QB/T 2358 料薄膜包装袋热合强度试验方法GB/T 291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T 6673 塑料薄膜与片材长度和宽度的测定GB/T 8808 软质复合塑料材料剥离试验方法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9685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T 10004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T 23887 食品包装容器及材料生产企业通用良好操作规范GB/T 23887 食品包装容器及材料生产企业通用良好操作规范GB 31604.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GB 31604.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总迁移量的测定GB 3160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食品模拟物中重金属的测定GB 31604.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复合食品接触材料中二氨基甲苯的测定3 分类3.1 按材料结构按材料结构不同分为A类: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BOPP)/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镀铝薄膜(VMPET)/低密度聚乙烯薄膜(LDPE);B类: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BOPP)/聚丙烯珠光膜(CPP);C类: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镀铝薄膜(VMPET)/流延聚丙烯薄膜(CPP)。

Q_JJSD 001-2019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袋

Q_JJSD 001-2019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袋

ICSQ/JJSD 晋江盛达彩印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JSD 001—2019代替:Q/JJSD 001—2016 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袋2019–10–26 发布2019–10–30实施前言本公司生产的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袋,由于目前没有适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保证产品质量, 更好地组织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作为企业组织生产、经营和质量检验的依据。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和内容是根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及GB/T 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的规定进行编写的。

本标准代替Q/JJSD 001-2016《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袋》。

本标准与Q/JJSD 001-2016《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袋》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对范围进行修改,增加产品材质,将适用于“食品包装”改为适用于“食品、日化用品等包装”。

——对规范性引用文件进行修改,增加或替换部分最新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对产品分类进行修改,增加产品结构种类。

——对要求进行修改,对表2中长度偏差进行重新制定,对表4中水蒸气透过量和氧气透过量进行重新制定,对耐压性能进行重新制定见表6。

——对试验方法进行修改,对水蒸气透过量、氧气透过量、卫生性能的试验方法进行修改。

本标准由晋江盛达彩印有限公司提出并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晋江盛达彩印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荣生。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JJSD 001-2016。

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生产的以PET/LDPE、BOPP/VMCPP、PET/VMCPP、BOPP/VMPET/LDPE等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袋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双向拉伸聚丙烯(BOPP)、亚光双向拉伸聚丙烯(MOPP)、未拉伸聚丙烯(CPP)、聚酯(PET)、低密度聚乙烯(LDPE)、双向拉伸聚酰胺(尼龙)薄膜(BOPA)、真空镀铝未拉伸聚丙烯(VMCPP)、真空镀铝聚酯(VMPET)等为基材,经干法复合而制成的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袋(以下简称膜、袋)。

食品相关产品分类目录

食品相关产品分类目录
15.固体食品包装用纸板
16.液体食品包装用纸板
17.特定*♦食品包装用纸和纸板
食品用纸容器
纸袋
1.纸质袋
XK
2.淋膜纸袋
3.涂蜡纸袋
产品类别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备注
纸罐
1.纸板类罐
2.圆柱形复合罐
纸杯
1.淋膜纸杯
2.涂蜡纸杯
M
1.纸板餐具
2.淋膜纸餐具
3.纸浆模塑餐具
纸盒
1.纸板盒
2.淋膜纸盒
1.特定**食品用纸容器
XK
食品接触用竹木制品
竹木工具
1.竹砧板2.木砧板
NXK
竹木餐饮具
3.一次性竹木筷、杯、勺、碗、碟4.可重复用竹木筷5.冰淇淋挖勺等
其它类竹木制品
6.竹签7.冰棍棒8.咖啡棒等
压力锅
不锈钢压力锅
XK
铝压力锅
食品接触用金属制品
金属餐饮具
1.不锈钢保温容器2.其它金属餐饮具
NXK
食品接触用金属厨具
3.炒锅4.其它金属厨具
14.食品接触用特定复合膜、袋
片材
1.聚丙烯(PP)挤出片材
XK
2.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硬片、膜
3.双向拉伸聚苯乙烯(BoPS)片材
4.食品接触用特定片材
编织袋
1.塑料编织袋
XK
1.软塑折叠包装容器
2.聚烯烧注塑包装桶
3.聚酯(PET)无汽饮料瓶
产品类别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备注
容器
4.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
3.保鲜盒4.水瓶5.饮料瓶6.牛奶瓶7.酒瓶8.罐头瓶9.玻璃
产品类别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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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FD 峰达包装制品(嘉兴)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JFD 02-2019 食品包装用非复合膜、袋
2019-02-20发布2019-03-20实施峰达包装制品(嘉兴)有限公司发布
Q/JFD 02-2019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特制定本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和交货验收的依据。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峰达包装制品(嘉兴)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峰达包装制品(嘉兴)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明飞。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食品包装用非复合膜、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包装用非复合膜、袋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分别以双向拉伸聚丙烯(BOPP)薄膜、流延聚丙烯(CPP)薄膜、聚乙烯(PE)薄膜、双向拉伸聚酯(BOPET)薄膜等单层薄膜为原料,经印刷(或不印刷)、分切(或不分切)、制袋(或不制袋)等工艺制成的食品包装用非复合膜、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 1 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91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GB 480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 480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T 4456 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
GB/T 6672 塑料薄膜和薄片厚度测定机械测量法
GB/T 6673 塑料薄膜和薄片长度和宽度的测定
GB/T 7707 凹版装潢印刷品
GB 96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
GB/T 10003 普通用途双向拉伸聚丙烯(BOPP)薄膜
GB/T 10004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
GB 12904 商品条码零售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
GB/T 14257 商品条码条码符号放置指南
GB/T 14258 信息技术自动识别与数据采集技术条码符号印制质量的检验
GB/T 16288 塑料制品的标志
GB/T 16958 包装用双向拉伸聚酯薄膜
GB/T 17497.2 柔性版装潢印刷品第2部分:塑料与金属箔类
GB/T 18348 商品条码符号印刷质量的检验
GB/T 27740 流延聚丙烯薄(CPP)膜
GB/T 30643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标签通则
3 原材料
3.1 总则
原辅料应符合GB 4806.1规定,不得使用再生料和受污染的机边料。

3.2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应符合GB 4806.6规定。

3.3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3.3.1双向拉伸聚丙烯(BOPP)薄膜应符合GB/T 10003的规定。

3.3.2流延聚丙烯(CPP)薄膜应符合GB/T 27740的规定。

3.3.3聚乙烯(PE)薄膜应符合GB/T 4456的规定。

3.3.4双向拉伸聚酯(BOPET)薄膜应符合GB/T 16958的规定。

3.4 添加剂
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9685的规定。

4 要求
4.1 外观
外观应符合表1规定。

4.2 印刷质量
4.2.1 凹版印刷
凹版印刷质量应符合GB/T 7707的规定。

4.2.2 柔性版印刷
柔性装潢印刷质量应符合GB/T 17497.2的规定。

4.2.3 商品条码印刷
商品条码印刷质量应符合GB 12904和GB/T 14257的规定。

4.3 尺寸偏差
4.3.1 膜尺寸偏差
宽度偏差为±2mm,厚度偏差为±10%。

4.3.2 袋的尺寸偏差
袋的长度、宽度、厚度由供需双方商定,其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4.4 物理机械性能
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4.5 安全性能
应符合GB 4806.7的规定。

4.6 溶剂残留量
有印刷的非复合膜、袋,其溶剂残留量应符合以下要求:总量≤5.0mg/m2,其中苯类溶剂残留量≤0.5mg/m2。

5 试验方法
5.1 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按GB/T 2918规定的标准环境和正常偏差范围进行,温度为(23±2)℃,相对湿度为(50±10)%,状态调节时间不少于4h,并在此条件下进行试验。

5.2 取样方法
采用随机取样方法。

取样包装应完好无损,取样数量须足够完成试验的项目。

5.3 外观
在自然光线下目测,并用精度不低于0.5mm的量具测量。

5.4 印刷
5.4.1 凹版印刷
应按GB/T 7707的规定进行。

5.4.2 柔性版印刷
应按GB/T 17497.2的规定进行。

5.4.3 商品条码印刷
商品条码按GB/T 18348的规定进行,其他一维条码按GB/T 14258的规定进行。

5.5 尺寸偏差
5.5.1 膜、袋的长度和宽度偏差
膜、袋长度和宽度偏差按GB/T 6673的规定进行。

5.5.2 膜、袋的厚度偏差
膜、袋厚度偏差按GB/T 6672的规定进行。

5.6 物理机械性能
5.6.1 拉伸强度、断裂标称应变
按 GB/T 10003 中5.6的规定进行。

5.6.2 热收缩率
按 GB/T 10003 中5.7的规定进行。

5.6.3 润湿张力
按 GB/T 10003 中5.11的规定进行。

5.6.4 透湿量
按 GB/T 10003 中5.12的规定进行。

5.6.5 热合强度
试样从已热合好的非复合膜包装袋的每个热合部位裁取10条,至少从3个塑料薄膜包装袋上裁取。

试样展开长度为150mm、宽(15±0.1)mm。

将经过状态调节后的试样,以热合部位为中心,打开呈180°,把试样的两端夹在试验机的两个夹具上,试样轴线应与上下夹具中心线相重合,并要求松紧适宜,以防止试验前试样滑落或断裂在夹具内。

夹具间距离为100mm,试验速度为(100±10)mm/min,读取试样断裂时的最大载荷。

试验结果以10条试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受检样品的热合强度,以N/15mm表示。

5.7 安全性能
按 GB 4806.7的规定进行。

5.8 溶剂残留量
按GB/T 10004中6.6.17的规定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产品以批为单位进行检验,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同一工艺、同一原料连续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最长连续生产时间为不超过7d为一批。

膜的最大批量不超过50万平方米,袋的最大批量不超过150万只。

6.2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外观、尺寸偏差、拉伸强度、断裂标称应变、热合强度。

6.2.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中全部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
b) 正式生产后,改变生产工艺或使用新原料生产时;
c) 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d) 停产半年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6.3 抽样
外观要求按GB/T 2828.1规定的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一般检查水平Ⅰ,接收质量限(AQL)为6.5。

其他性能采用随机抽样方法,在每批中抽取足够试验用的样品。

6.4 合格判定
6.4.1 不合格项的判定
外观项目不合格,则该项为不合格。

除外观和安全性能外,其他项目检验结果中有一项不合格,应在原批中抽取双倍数量的样品,对不合格项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该项为合格。

安全性能若有一项不合格,则安全性能不合格。

6.4.2 合格批的判定
所有项目测试结果全部合格,则整批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7.1.1 产品的标志应符合G B/T 16288及GB/T 30643的要求。

7.1.2 产品外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标准号、商标、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数量、生产厂家名称及厂址、生产许可证标志及编号、“食品包装用”字样、运输及贮存注意事项和标志。

7.2 包装
包装应能保证产品在运输、贮存过程中,不受损坏,不受外来物污染。

7.3 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要防止重压、倒置、雨淋、污染及机械损伤。

7.4 贮存
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无化学品及有毒有害物品污染的仓库内。

用自生产之日起,贮存期限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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