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设计审批的手续规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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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地区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

初步设计审查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则,确保初步设计文件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标准、规范和政策要求。

二、审查组织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由_____(主管部门名称)负责组织实施。

审查工作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或专家进行。

成立初步设计审查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应包括相关专业的技术专家和经济专家,人数不少于_____人。

三、审查范围审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建设规模、内容、标准是否符合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

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3、总平面布置、工艺流程、设备选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设计是否合理、安全、可靠。

4、环境保护、节能、消防、劳动安全卫生等措施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5、工程概算是否准确、合理,是否符合投资控制要求。

6、对特殊项目,如涉及抗震、防洪、人防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四、审查依据初步设计审查的依据主要包括:1、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2、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规范。

3、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

4、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

五、申报材料建设单位应向主管部门提交以下初步设计审查申报材料:1、初步设计审查申请报告。

2、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图纸、工程概算等。

3、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的批准文件。

4、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

5、土地部门出具的土地使用证明文件。

6、环境保护、节能、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

7、其他相关材料。

六、审查程序1、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管理规定
/ 7 真实性和时效性负责。 集团公司根据建设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评审申请报告,组织工程技术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初步设计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后形成专家审查意见。 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按专家审查意见,逐条落实提出的问题并进行初步设计的修改和补充,形成初步设计文件修改版,报送集团公司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审批初步设计文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组建项目管理单位的批复文件。 (三)承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持有的与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勘察、设计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能够达到国家和有关行业编制深度规定及质量要求的初步设计文件、图纸。 (四)建设单位结合现场条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后提供的初审意见。 (五)经批准的建设工程用地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点、环境影响、水土保持、安全设施、工程场地地震安全等“三同时”评价报告等政府审批文件。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文件。 第十四条 经集团公司评审的初步设计由集团公司履
/ 7 工程初步设计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组织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煤炭产业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 7 行相关审批手续。 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应明确工程建设的规模、建设标准、使用性质、主要工艺与设备、总平面布置、公用辅助设计、生产及生活建筑面积、土地征用数量、劳动定员、建设工期、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等方面的审查内容。 由建设单位根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通知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修改与概算调整,并督促设计单位及时提交有关文件,并根据工期计划签定施工图供图协议。 第十五条 经批准后的初步设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设计的主要内容和概算不得任意修改,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和提高建设标准。 施工图设计如发生重大、重要设计变更时,建设单位应报初步设计的原审批部门批准同意,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建设工程如因使用性质、产品方案、主要工艺与设备等发生变化,涉及初步设计必须进行修改的,建设单位须将调整方案报经初步设计的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后,再办理有关修改初步设计的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 初步设计未经审查批准的建设项目,工程不得开工和拨付工程建设资金。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煤炭产业部是集团公司煤炭产业项目建设

初步设计审查文件及步骤

初步设计审查文件及步骤

初步设计审查步骤及有关资料目录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程序一、业主填写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资料:1、项目立项批文(原件)2、工程可行性报告批文(原件)3、建设用地批准书(国土使用证)(验原件留复印件)4、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验原件留复印件)5、规划设计要点(原件)6、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原件)7、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8、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原件)9、初步设计文件(含说明书、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工艺等专业初步设计图纸) 5份10、概算书 1份11、勘察、设计合同副本以及建设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建管站领表)二、初步设计文件预审建管站收到上述齐全资料后,3日内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预审。

1、检查勘察、设计企业资质与所承担的工程规模和内容是否相符。

2、初步文件是否按质量管理要求加盖行政章、出图章、注册执业资格章等,会签责任制是否到位。

3、检查初步设计的工程建设内容、规模和概算是否在计划立项批复、可研报告批复范围之内。

如发现与批复相悖,退回文件,由业主补办有关手续后再重新申报。

(经办人、科室负责人、主管局领导签署同意审查意见)三、审查工作通过初步设计文件预审的项目,建管站在10日内安排审查。

1、组织有关人员现场踏勘,收集资料,并阅读文件;2、确定会议时间、地点、与会单位和人员;3、审查内容:一般以初步设计审查会议形式进行,建设局主持,项目业主、政府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勘察设计单位参加。

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技术、经济审查,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1)、审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及规划部门的具体意见;(2)、审查工程勘察设计是否执行了国家现行有关勘察设计规范和标准,特别是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方面是否到位;(3)、审查工程设计文件内容是否满足国家规定的有关初步设计阶段的深度要求;(4)、审查有关专业重大技术方案是否进行了技术经济分析比较,是否安全、可靠;(5)、审查初步设计文件是否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定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6)、审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设计是否注明,是否合理;(7)、审查工程概算编制是否按国家和湖南省现行有关规定进行编制,深度是否满足要求。

初设审批程序

初设审批程序

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程序方案设计主要是指规划方案设计,用来办理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

初步设计主要是建委用来研讨方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图设计主是办理施工许可证。

一、基本报批程序:项目建议书审批(发改部门—玉发改社会【2015】556号)——选址意见书(规划部门)——用地预审(国土部门)——环评报告书(环保部门—江环审【2016】3号)——方案会审及批复(规划部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利部门)——建筑初步设计评审及批复(发改部门)——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供地(国地部门)——施工图纸审查(审图机构)——人防审查(人防办)——工程设计消防审核(消防部门)——防雷设计审核(气象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开工报告审批。

二、具体程序细分如下:(一)、项目建议书审批(由当地发改部门审核):1、项目建议书;委托相关单位做项目建议书,对项目建设的理由和依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总投资框算和资金来源渠道、原材料及水电气配套条件、三废情况及处理措施、项目达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进行分析,然后拿出建议;2、总平面规划图;需要说明的是,这个总平面图是拿来报废的,因为规划部门的设计任务书还没出具;(二)、选址意见书和选址通知书核发(当地规划部门)1、附项目建议书批复;2、按控规核发项目地块相关设计指标,即选址通知书;3、建设单位根据规划部门的规划要求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方案设计招标,选择建筑方案和设计单位;(三)、用地预审(国土部门)1、用地农转用手续相关资料;2、在用地现场公示,相关街道、村居出具证明;(四)、环评报告审批(环保部门)1、委托相关单位写环评报告书,然后由环保部门安排评审会,作修改后上报环保部门;2、环评公众调查表;3、环评报告项目现场公示程序;没有不良反映的话,再作环评批复;(五)、建筑方案会审及批复(规划部门)1、规划建筑方案设计招标;中间过程很长,发布标书到开标30日,顺利的话选择好设计单位及方案,然后进行修改,再由规划部门组织相关10多个单位进行评审,出具会议纪要;2、设计单位根据会议纪要作修改;3、图纸到审查中心做日照分析,如有不合规定,重新调整到满足为止;4、交通影响评价分析;业主委托专业设计单位作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成果交由公安的交警部门来会审并提出意见后修改;若车位不足或者车道等不满足当地要求,则总平面又得重新调整,到全部满足后再报批;5、规划建筑方案上报待批复,需要说明的是,审查时间都是前置的,等他们审查后认为可以上报才会接件,这时间不纳入部门办事承诺时段内;6、由当地规划管理机构上报到市级规划部门审批,单纯审批时间要20个工作日;(六)、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发改部门)1、委托相关单位做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内容及规模、地段和面积、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方式等作出报告,由发改部门召集相关单位来评审;2、缴纳散装水泥及新型墙材押金;3、发改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说明: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交通影响评估、日照分析等程序都需有资质的公司编制,都是收费的,且费用不便宜;(七)、水土保持方案(水利部门)1、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做出水土保持方案;2、由水利部门召集相关专家进行方案评审,提出各种意见后进行修改并上报等批复;3、建设单位须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和水域补偿费;4、缴纳弃土押金,并与意向弃土场签订意向协议;(八)、初步设计评审及批复(发改部门)1、建筑设计单位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书;2、发改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及单位进行评审,提出意见后修改;相关单位为:发改、规划、财政、国土、消防、电力、环保、审计、人防、燃气、供水、环卫、市政、房管、综合管线等;3、提供规划部门的建筑设计方案批复和环评批复;4、发改部门作初步设计批复;(九)、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1、缴纳基础设施配套费;2、提供相关资料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十)、办理供地手续(国土部门)1、提供相关资料到国土窗口办理供地手续;2、国土部门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和用地审批意见书;(十一)、施工图纸审查(图纸审查机构)1、委托相关的图纸审查机构进行图纸审查;虽然不少单位有此资质,但一般地方都有自己推荐的机构;2、图审机构提出不少修改意见,然后建设单位组织设计人员进行探讨并改进,修改后再报图审单位;3、如修改到位,则由建设单位缴纳一定的审图费用后,审图机构出具审查合格书;(十二)、人防审查(人防办)1、上报当地人防部门相关面积及地点核准表;2、进行人防施工图纸审查,该审查由市人防部门委托市图纸审查机构审查,再颁发合格书并收取费用;3、由市级人防部门核发行政许可书;(十三)、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部门)1、全套图纸报市级消防部门审核;2、消防部门会按照消防规范和各地相关的会议纪要等规定进行审核;3、出具审核意见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及修改;(十四)、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气象局)1、建设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到当地气象部门,办理防雷装置核准书;2、气象部门出具防雷装置设计评价意见书,设计单位根据意见再修改;3、缴纳相关防雷费用;(十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1、携带上述相关资料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十六)、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部门)1、业主单位通过招标程序选定施工单位;2、业主单位通过招标选定施工监理单位;3、提供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大纲;4、业主提供资金到位证明;5、施工现场“七通一平”;6、建设管理部门核发施工许可证;。

山西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

山西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

山西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山西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发布时间: -11-26(试行)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规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管理,保证建设项目投资效益的发挥,根据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的规定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固定资产项目管理流程图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是项当前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初步设计审批是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的一个环节,批准的初步设计是安排投资计划、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招投标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按照本办法规定应审批而未审批初步设计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设计依据和阶段第四条设计文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建设标准、技术规范等,按照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

第五条初步设计编制须依据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基础资料进行,包括: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形测量、资源勘察及相关设计依据。

第六条建设项目一般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设计。

对于技术复杂的项目可增加技术设计阶段,投资较少、项目简单的项目可用施工图设计代替初步设计。

第七条初步设计概算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投资10%的,原则上应重新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设计文件的编制第八条设计文件编制必须由持有勘察设计证书且具备相应等级资质的单位承担。

需要招标的勘察设计应当依据核准的招标方案经过招标确定勘察设计单位。

第九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深度,根据项目不同性质,按照国家各部委、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颁布的行业编制规定执行。

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指导施工图设计,工程招投标,主要设备与材料采购,征地与拆迁,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工期。

第十条初步设计中,应对厂址、工艺路线、关键设备选型、主要专业方案、主体工程设施等作进一步的优化比选,优化比选要贯彻设计全过程。

第十一条批准的设计概算,是指导控制项目建设的最高控制额,设计概算编制深度必须满足项目实施全过程控制投资要求。

建设工程报建流程及所需资料

建设工程报建流程及所需资料

建设工程报建流程及需要资料一、初步设计审查(5个工作日)1、申请书:2、计委备案通知或立项批复(复印件);3、规划批准方案总平面图(查验原件,复印件须盖建设单位公章);4、勘察、设计合同(复印件);5、初步设计文件:立面效果图小样两份、初设说明书一份、初步设计图一套(含总平面图1份、建初图1份、结初图1份、水初图1份、强电初设图1份、弱电初设图1份、暖通初设图1份等),另单备地下室平面图1份、给排水总初图1份、住宅项目电视广播系统初设图1份(无专门电视广播初设图,可用弱电初设图代替)、防雷图1份(建筑高度80m以上项目)、转输水箱(水池)所在楼层给水平面图、地勘报告1份。

6、初步设计文件电子文档一张,内容包括全套初设图纸、设计说明、效果图等;7. 住宅项目应报户型统计表二、建筑节能审查备案(5个工作日)建筑节能审查备案表建筑节能设计图建筑热工设计计算书三、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3个工作日)(一)、行政审查立项通知(复印件一份)消防、规划、环保、广电等部门出具的行政审查意见(复印件各一份)。

设计合同、资质证明正本(复印件各一份)勘察合同、资质证明正本(复印件各一份)(二)技术审查1、《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报告》原件3份2、《审查合格书》原件一份、《施工图审查报告》原件1份3、审查合同、资质证明正本(复印件各一份)4、《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原件一份5、建筑施工总平图一份(加盖审查机构章)(复印件一份)四、招投标监督备案(一)国家(政府)投资项目比选监督备案(即办)1、有效的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复印件)3、比选委托代理合同原件(委托比选的提供)4、工程量清单及参选控制价编制的委托合同(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5、比选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或参选邀请书(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6、资格预审报告完整一套(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7、资格预审暨参选邀请书或邀请参选书(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8、比选文件完整一套(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9、比选文件备案情况通知书(复印件)10、评选报告完整一套(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11、中选候选人告示材料证明12、中选通知书(另册)原件13、施工合同(另册)原件14、中先人的参选文件完整一套(另册)副本(二)国家(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监督备案资料(即办)1、有效的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复印件)3、招标委托代理合同原件(委托招标的提供)(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4、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控制价编制的委托合同(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5、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6、资格预审报告完整一套(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7、资格预审暨投标邀请书或投标邀请书(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8、招标文件完整一套(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9、招标文件备案情况通知书(复印件)10、评标报告完整一套(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11、中标候选人告示材料证明(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12、中标通知书(另册)原件13、施工合同(另册)原件1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完整一套(另册)副本(三)非国家投资项目中标备案资料(即办)1、有效的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原件)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复印件)3、招标委托代理合同原件(委托招标的提供)(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4、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控制价编制的委托合同(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5、招标委托代理资质证书(复印件)6、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7、中标人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招标人鲜章)8、中标项目经理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招标人鲜章)9、中标通知书(另册)原件10、施工合同(另册)原件(四)免予招标备案资料(即办)1、有效的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原件)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复印件)3、承包人的资质(复印件)4、承包项目经理资质证明(复印件)5、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6、免予招标报告(另册)原件7、施工承包合同(另册)原件五、新墙体材料审查意见(即办)1、施工图审查通知书六、报建费的核定(即办)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复印件)2、申请报建费减免的,建设单位还应提供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书3、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资料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监备案(即办)1、规划批准总平面图一份2、立项批文3、中标通知书:(1)国家(政府)投资工程;招标备案通知书、中标通知书(2)非国家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报告收讫回函、中标通知书(3)免予招标工程;免予招标备案通知书4、施工合同5、建筑材料检测委托合同6、消防审查意见7、监理合同8、设计合同9、勘察合同10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及审查报告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12、缴纳建设项目报建费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费通知单”或“关于新建项目手续办理统一收费”的函(开发区)八、安监备案(5个工作日)1、文明施工责任书1式2份(每栋)注:签订责任书日期由安监站填写2、安全监督备案表1式3份(每栋)注:登记日期由安监站填写3、施工安全条件审核表1式2份(每栋)4、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证(复印件)5、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和安全措施增加费协议1份6、安监备案工程信息表1份(每栋)7、备案完成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安全监督备案须知要求装备现场九、核发施工许可证(5个工作日)1、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项目业主单位盖章、2、中标通知书(原件)招标(备案)资料收讫回函通知书(原件)3、建设用地手续(复印件)4、建设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附件包括许可证副本和规划总平面图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和〈审查通知书〉(复印件)6、监理合同、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施工合同(副本原件)7、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会签盖章的施工组织设计会签表(原件)8、民工工资保证金或保函9、银行出具的建设工程资金到位证明(原件)10、建设单位预付工程备料款的银行进帐单(复印件)(注:预付工程备料款为年度工程用款的25%,年度为365天计)11、计划生育责任书(此责任书一式三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字盖章)1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注:施工押证;(1)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必须与中标及合同确定的项目经理一致。

报规报建手续及所需资料

报规报建手续及所需资料

规划手续办理流程及所需要提供的资料一、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1、建设项目选址的书面申请(2份);2、现状地形图纸及电子文件(需有测绘资质章);3、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复印件);4、环境评估报告及市环保局的批复文件(原件、复印件);5、土地权属证明(土地预审文件:原件、复印件);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设计方案审查阶段:1、方案审查书面申请(1份,附格式样本);2、现状图(测绘院盖章蓝图1份,附电子版文件);3、总平面图(蓝图,叠成A4大小、手风琴样式,留出装订线及露出图标,盖单位公章;附电子版文件);4、规划文本(包括彩色平面图、鸟瞰图及单体工程设计方案等内容及电子版文件);5、计委批文(立项批文,原件1份,复印件1份);6、土地预审文件或建设用地成交确认书(原件出示,留复印件1份);7、视项目性质及情况提供环评报告及批复原件(留复印件1份)。

(二)许可证办理阶段1、建设用地规划书面申请(1份,附格式样本);2、总平面图、竖向规划图、定位图、管线综合图、停车规划图;(总平面图、定位蓝图各6份,成套的蓝图2份,全部叠成A4大小、手风琴样式,留出装订线及露出图标,盖单位公章;附电子版文件);3、彩色平面图、鸟瞰图(打印A4彩图各一份,附电子版文件);4、土地出让合同(原件出示,留复印件1份);5、环评报告及批复原件(原件出示,留复印件1份);其它材料视情况根据要求提供。

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设计方案审查阶段:1、方案审查书面申请(1份,附格式样本);2、土地权属证明(出示土地证原件,留复印件1份);3、计划批文(复印件1份);4、建筑施工方案图(平、立、剖面图电子文件);5、所报单体效果图(电子文件);6、批准的总平面规划(电子文件);7、彩色平面图及鸟瞰图(电子文件)。

(二)许可证办理阶段1、建设工程规划书面申请(1份,附格式样本);2、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图各2份,并全部叠成A4大小、手风琴样式,留出装订线及露出图标,盖单位公章;附电子版文件);3、所报单体效果图(A4彩图1份);4、批准的总平面规划图(1份);5、彩色平面图及鸟瞰图A4彩图1份);四、办理建设工程开工验线1、开工验线申请书;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含复印件)。

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办法

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办法

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规范审批程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其相关活动的部门和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初步设计,是指有关单位和工程技术人员,在建设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可行性研究或核准备案后,从技术和经济上,对建设工程进行通盘设计和考虑,做出基本技术决定,初步确定大型材料、工艺设备和总的建设费用,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基本建设活动过程。

第四条初步设计审批实行分级管理。

除国家规定的交通、水利、民航、铁道等专业工程外,国家和省批准立项或核准备案的建设工程,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市州、县市有关部门批准立项或核准备案的建设工程,由相应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其中大型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初步设计审批必须具备的条件:(一)有关职能部门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核准备案文件、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和气象、水文、工程地质等基础资料,以及征地绒线、资金来源证明等;(二)初步设计文件;(三)承担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具有与工程建设规模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四)按规定进行了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的文件;(五)对超出国家现行规范、堆积所规定的适用高度和适用结构类型的高层建筑工程,以及体型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了超限高层抗震专项审查;(六)对工艺复杂的有特殊要求的项目,还需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提供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压覆矿产评估报告等相关批复文件。

第六条、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要求:(一)对大中型建设工程,以及历史纪念性建筑、重要旅游设施和工艺复杂的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对小型建设工程(以下简称限额以下建设工程),可以以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不要求另行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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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审批的请示
一、受理
(一)、资料:
1、建设单位关于向建委申请进行初步设计审批的请示。

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送审申请表(附表一)。

3、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复印件)。

4、规划局签发的总平面图(1/500)设计方案审核意见(原件)、规划设计要求及设计方案审核意见(一、二审)(复印件)。

5、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批文、附图复印件)及有关用地批准文件(包括《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复印件)。

6、1/500地形图。

7、权威部门核定的日照分析结论报告。

8、主要专业评审部门(卫生防疫、交警、环保、消防、民防、市容、绿化和认为需要征询的其他部门)和相关配套单位(市政、河道、供电、上水、电信、煤气、排水和认为需要征询的其他部门)关于建设项目方案阶段的初步意见。

9、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套初步设计文件(若为多家设计单位联合设计,应有总设计单位负责汇总的资料;若由国外或港、澳、台设计单位设计的项目,尚须提交国内设计顾问单位的咨询意见书)。

10、初步设计文件必须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市建委统一颁发的出图专用章,国
家注册建筑师、结构师执业章及签名。

11、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送审资料清单。

(二)、受理部门:
建设规划科
(三)、要求:
1、建设单位填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送审申请表》必须按规划核定的有关技术经济指标填写,相应数字应准确无误,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1/500总平面图,应含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等隐蔽工程以虚线表示)位置、名称、出入口、围墙的位置,其中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相互关系尺寸、名称、层数、室内设计标高;周围相邻现状建筑物的名称和层数,与相邻建筑物的距离;停车库(场)的车位布置,消防登高场地,绿化及美化设施的布置示意;指北针、风玫瑰;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说明栏内应有尺寸单位、比例及其他必要的说明,并加盖相应出图章等。

3、初步设计深度应符合DBJ08-64-97《上海市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标准要求。

4、文字说明纸张大小为A4纸。

二、内审:
1、建委的建设规划科、综合管理科、建筑业管理科为建委三个内部初审部门。

2、三个内审部门按各自工作分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限内对初步设计方案的有关专
业内容和送审资料进行审核。

内审时限为7个工作日,其中建设规划科受理、初审时限为3个工作日,综合管理科、建筑业管理科内审时限各为2个工作日。

三、评审会:
1、在完成内审后的1个工作日内,确定会议时间、地点。

2、会议通知提前发出,并由建设单位将会议通知、扩初征询表、设计文本一并送达各有关评审部门和单位。

四、审批:
1、建设单位送审各有关评审部门和单位的扩初征询意见(表、原件)
2、建设规划科拟文,报建委分管领导核准,建委领导签发,办公室打印,正式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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