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工地建设管理办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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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办法

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办法

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办法(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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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

丽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

丽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丽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其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应达到全市先进水平。

第三条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评审工作由丽水市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和考核工作。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施工管理处做好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日常监管和初审工作。

第四条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主要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省、市有关规定等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规范。

第五条创建筑安全标化工地是建设工程全过程创优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和工程质量创优应具有一致性和互动性。

丽水市“九龙杯”优质工程应先获得丽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第六条申报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规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 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面积(以建筑施工许可证载明的面积为准,下同)5000平方米以上;工程所在地在县(市、区)的控制在3000平方米以上;功能有机联系的公共群体建筑10000平方米以上,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15000平方米以上;(二)建安工程量在5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管道工程、垃圾处置等市政公用工程;建安工程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隧道、轨道交通、堤岸工程、净配水厂、污水处理、城市广场等工程;(三)工程规模未达到上述规定,但在创建筑安全标化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工程。

第七条申报市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工程总承包企业或主承建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企业一个周期内(上年度10月1日至本年度9月30日,下同)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工程建设事故;在全国范围内未发生过工程建设事故死亡人数累计3人及以上的;(二)专业承包企业完成建安工程量占该工程总工程量20%以上的,可作为参建单位申报,但1个工地参建单位总数不得超过3家。

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建 设工地管理办法

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建 设工地管理办法

优良 □
合格 □
不合格 □
评审人员
- 20 -
项目经理
评分说明:
1.分项检查评分表和检查评分汇总表的满分分值均应为 100 分,评
分表的实得分值应为各检查项目所得分值之和;
2.当按分项检查评分表评分时,保证项目中有一项未得分或保证项
目小计得分不足 40 分,此分项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
3.检查评分汇总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值应按下式计算:
工程名称: 承建单位(公章): 申报地区(部门):
河南省建筑业协会 二O二O年制
- 14 -
安全文明标准化
建设工地名称
建筑面积
开工、竣工日期
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
工地承建单位名称
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工地
项目经理姓名、电话
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工地
安全负责人姓名、电话
项目地址
安全 监督单位
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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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
工地承建单位名称
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工地
项目经理姓名、电话
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工地
安全负责人姓名、电话
项目地址
安全 监督单位
工程概况
-9-
拟完成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工地主要内容 1、安全管理 2、文明施工 3.脚手架 4.基坑工程 5、模板支架 6、高处作业 7、施工用电 8、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 9、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 10、施工机具
第十七条 “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工地”项目评审按安全 文明标准化施工技术水平高低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 级,汇总表得分 85 分及其以上为优良;汇总表得分 75 分及其 以上,85 分以下为合格;汇总表得分不足 75 分为不合格。
第五章 激励机制 第十八条 凡通过“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工地”验收的项

《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

《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建质安字〔2019〕10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有关市水务(水利)局:现将《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7月3日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高施工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治理行动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72号)和《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十六条意见》(鲁政办字〔2019〕53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建筑施工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第三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省安全文明工地)的管理。

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有关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安排,做好本地区省安全文明工地管理的相关工作,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省安全文明工地培育检查相关辅助工作。

第四条省安全文明工地按照“企业自愿、总量控制、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培育确定,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省安全文明工地分别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为主要依据,结合建筑施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标准进行培育确定。

第六条省安全文明工地培育对象应为同一项目同期建设内容(同一标段不允许拆分培育),满足以下规模条件,且培育年度内主体工程形象进度达到50%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应在10000平方米以上。

培育房屋建筑群体工地的,建筑面积应在100000平方米以上,且不少于8个单体工程。

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办法(三篇)

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办法(三篇)

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安全、文明、高效地进行建筑工地的施工,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公众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建筑工地,包括土木建筑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工地的标准化建设和文明施工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管理规范;2. 设备和材料的标准化管理;3. 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4. 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5. 工程质量与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规范第四条工地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和安全管理流程。

第五条工地应设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工地应配备安全设备和工具,保证工人的安全操作。

第七条工地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工地应建立安全记录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处置并调查工地发生的安全事故。

第九条工地应采取安全物资和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和控制火灾、坍塌、电击等意外事件的发生。

第三章设备和材料的标准化管理第十条工地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的设备和材料,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工地应建立设备和材料管理制度,包括采购、使用、保养和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第十二条工地应对设备和材料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三条工地应加强对特殊设备和材料的管理,明确使用条件和操作规程。

第四章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第十四条工地应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第十五条工地应对水、土地、空气等资源进行合理利用,控制噪音、粉尘和废弃物的排放。

第十六条工地应建立环境监测制度,监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状况,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

第五章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第十七条工地应制定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保护工人的权益和健康。

第十八条工地应配备劳动保护设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第十九条工地应进行职业危害评估,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减少工人接触有害物质和环境。

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一、前言在现代社会,建筑施工行业发展势头迅猛,但伴随着施工过程中的隐患和事故频发,人们对建设工地的安全与文明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了确保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施工质量,提高建设行业的整体素质,必须通过推行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工地施工行为,有效减少施工事故和质量问题。

二、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的重要性1.保障工人安全:工地安全是最重要的,通过安全标准化建设,可以有效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减少施工事故。

2.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要求严格的材料和施工工艺标准,有利于提高工程的质量和可靠性。

3.减少施工时间: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要求合理的施工计划和组织管理,可以有效提高施工效率,缩短施工时间。

4.保护环境: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要求合理利用资源,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的基本原则和要求1.安全生产第一: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的核心基本原则是安全生产第一,即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建设工地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施工过程合法合规。

3.规范施工组织:建设工地要合理规划施工组织,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协调配合和顺利进行。

4.统一管理和监督:建设工地需要统一管理和监督,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保证。

5.加强培训和教育:建设工地要加强工人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减少施工事故。

四、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的具体措施1.施工工艺标准化:建设工地要制定相应的施工工艺标准,明确施工工艺和操作流程,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2.安全设施完善:建设工地要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防护网、安全带、安全标识等,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和安全保障。

3.绿色施工环保:建设工地要推行绿色施工理念,采用环保材料和工艺,减少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施工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三篇)

施工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第一节管理目标要求各施工单位依据GB/T24001-(xx)/ISO14001-(xx)环境管理标准和我集团环保手册,建立ISO14000环保体系,制定环境方针、环境目标和环境指标,配备相应的资源,遵守法规,预防污染,节能减废,实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达到环境管理标准的要求,确保施工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并最大限度地达到施工环境的美化,选择功能型、环保型、节能型的工程材料设备,不仅在施工过程中达到环保要求,而且要确保整体工程成为使用功能完备的绿色建筑。

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北京市关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项规定。

使施工现场成为干净、整洁、安全和合理的文明工地,使之成为北京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鉴于本工程特殊的周边环境,我们将重点控制和管理现场布置、临建规划、现场文明施工、大气污染、对水污染、噪音污染、废弃物管理、资源的合理使用以及环保节能型材料设备的选用等。

在制定控制措施时,考虑对企业形象的影响、环境影响的范围、影响程度、发生频次、社区关注程度、法规符合性、资源消耗、可节约程度以及对材料设备对建筑物环保节能的效果等。

第二节组织保证1、在项目经理部建立环境保护体系,明确体系中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并保持一套工作程序,对所有参与体系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2、施工现场必须严格管理,项目经理部成立10人左右的场容清洁队,每天负责场内外的清理、保洁,洒水降尘等工作。

第三节工作制度1、建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例会制度,总结前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2、建立并执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检查制度。

由监理单位组织各施工单位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施工单位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监理单位及各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

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高施工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治理行动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72号)和《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十六条意见》(鲁政办字〔2019〕53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建筑施工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第三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省安全文明工地)的管理。

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有关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安排,做好本地区省安全文明工地管理的相关工作,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省安全文明工地培育检查相关辅助工作。

第四条省安全文明工地按照“企业自愿、总量控制、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培育确定,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省安全文明工地分别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为主要依据,结合建筑施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标准进行培育确定。

第六条省安全文明工地培育对象应为同一项目同期建设内容(同一标段不允许拆分培育),满足以下规模条件,且培育年度内主体工程形象进度达到50%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应在10000平方米以上。

培育房屋建筑群体工地的,建筑面积应在100000平方米以上,且不少于8个单体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造价应在1000万元以上,且工期在3个月以上。

第七条省安全文明工地应具有较高的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水平,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达到全省先进水平,满足以下要求:(一)工程项目依法按程序组织实施,参建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相关信息已录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

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管理办法

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管理办法水利工程建设是保障人民生活和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创建管理办法是确保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和规范的重要措施。

下面是一个简要的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管理办法。

一、工地创建前的准备1. 编制工地创建管理规划,明确工地创建的目标、内容、要求和时间计划。

2. 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工地创建管理,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3. 完善工地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落实。

4. 安排必要的培训和教育,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

二、工地创建过程中的管理要求1. 工地内的临时设施和设备应符合相关规定,保证安全、可靠、便捷。

2. 施工人员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登记、资格审查和培训,保证其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

3. 建立安全警示标识系统,明确危险区域和安全区域,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4. 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和记录发现的安全隐患。

5. 严格控制施工材料和设备的入场检验,确保其符合质量要求和标准。

6. 制定施工工期安排和进度计划,确保工程的按时、按质、按量进行。

三、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1. 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2. 严格操作规范,禁止违章作业和违规操作。

3. 开展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使用符合质量要求的施工材料和设备,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5. 做好临时建筑物和设备的固定和加固,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6. 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提供紧急救助和救援设施。

四、工地创建后的检查和评价1. 每日、每周和每月进行巡查和检查,记录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2.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和标准化情况进行定期评价和检查。

3. 定期召开工地安全会议,交流工地安全经验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4. 对达到安全文明标准化要求的工地进行表彰奖励,激励施工人员积极参与安全工作。

通过对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管理办法的落实,可以有效提高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和规范程度,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安全和工程的质量。

2023年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办法

2023年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工地的安全标准化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建筑工地,包括新建工地、扩建工地、改建工地等。

第三条工地施工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保证施工过程的文明。

第二章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第四条工地施工方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和要求,并将其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五条工地施工方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和质量的安全设施和安全装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绳索、消防器材等。

第六条施工工地应当设立安全标志,并按照规定标志的位置和方式设置,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七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安全警示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并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管理。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监控设备,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三章文明施工管理第九条工地施工方应当建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明确文明施工的标准和要求,并将其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十条工地施工方应当划定施工区域,确保施工区域内的秩序和安全。

第十一条施工工地应当设置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保障施工现场的卫生环境。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封闭施工网,防止施工过程中的扬尘和碎屑飞溅。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当合理规划和使用临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食堂、宿舍等,保障施工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四章安全监管和责任追究第十四条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管由相关部门负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

第十五条工地施工方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及时进行应急处置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六条工地施工方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

第十八条本办法解释权归相关部门所有。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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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工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总体要求:管理有制度、施工按规范、工程进度快、质量创全优、安全达标准、效益求最佳。

第二条为了加强文明工地建设的管理,提高文明工地建设水平,使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文明工地,是公司对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各项工作都取得突出成绩的项目工点授予的荣誉称号;文明工地样板,是其最高荣誉称号;创建文明工地先进单位,是公司授予下属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的荣誉称号,每年评选表彰一次。

第四条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是企业两个文明建设的深化、细化和具体化;是组织和引导职工积极参与项目工点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项目工点整体文明素质,增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重要措施;是企业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进项目工点全面建设的有效载体,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各项目工点在工程一开工就必须开展这一活动。

第五条创建文明工地活动要在党委(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各级党政领导要把开展这一活动作为本单位、本工点两个文明建设的基本任务,列入议程,制定规划,纳入工作目标,作为考核领导班子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党政工团及各部门要齐抓共管。

各级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构要做好规划、协调、组织、指导和检查考核工作。

党委工作部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第二章文明工地标准
第六条现场牌、图标识文明标准:
⑴现场设置“六牌一图”,即工程简介牌、施工标牌、创优规划牌、安全生产措施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措施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⑵工程简介牌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主要工程数量、建设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等。

⑶施工标牌:主要内容是介绍项目经理部有关情况,项目部组织机构设置,包括各主要负责人姓名、质量检查工程师、安全员、治安保卫负责人及应急联系电话等。

⑷创优规划牌:主要内容是创优目标,创优组织技术措施等。

⑸安全生产措施牌:主要内容是确保安全生产采取的措施,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要求等
⑹消防保卫牌:主要内容是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安全保卫、门卫管理等措施及规定和要求,消防紧急措施等。

⑺文明施工措施牌: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现场生活设施、生产设施、卫生条件、环保措施、劳动竞赛等方面的布置要求及采取的措施等。

⑻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主要内容是展示施工现场总体布置情况,标明项目部和各施工队驻地位置,主要建筑物的位置及名称,施工道路及消防保卫设施位置等。

⑼以上图牌内容书写字体美观、正规、排放整齐有序。

工程简介牌、创优规划牌、安全措施牌、施工标牌、施工现场平面示意图、施工形象进度图排成一列,位于施工现场醒目位置。

建设单位有特殊要求的,要遵守其相关规定。

第七条文明工地标准:
一、班子坚强。

项目班子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重视创建文明工地工作,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工作勤奋,团结协作,廉洁奉公,作风民主,群众威信高,组织能力强。

党组织的核心、堡垒作用发挥好,执行上级各项规定、制度认真,落实措施有力。

二、队伍过硬。

思想过硬,日常学习教育落实,施工人员爱工地、讲道德、吃苦奉献思想树得牢;技术过硬,结合施工狠抓业务技术培训,施工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能;作风纪律过硬,管理规章制度健
各种教育,职工有较强的创建意识。

创建目标、措施和要求深入人心,创建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全员参与热情高,“创一流,争第一”意识强。

三、成效显著,业绩突出。

所有项目工点均开展了创建活动,没有死角,项目管理制度严格,管理水平较高,各项目工点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普遍较好,在公司内外创出良好信誉,管理处于领先水平的项目工点较多。

第十条各分公司、各项目经理部要根据文明工地标准,结合本单位和本工点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达标措施。

第三章文明工地的评选和命名
第十一条公司评选和命名的文明工地及文明工地样板,其工程规模要求为工程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评选范围为公司内各级各单位承建的单项工程;形象进度要求为工程开工后完成投资20%以上,申报评选时间为每年第四季度。

第十二条评选程序实行自愿申报、组织推荐和公司考核制,凡自认为达到文明工地标准并符合第九条要求的项目施工单位,均可在每年十月一日前向上级主管部门自愿申报,公司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考核组对申报项目工地进行考核,对符合文明工地条件的项目工点除向集团公司推荐表彰外,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命名表彰。

第十三条公司文明工地称号每年评选推荐一次,报公司党委常委会命名表彰。

第四章文明工地的表彰与奖励
第十四条对文明工地样板和文明工地实行“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奖励原则。

对评选为文明工地样板和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由党政发文通报表彰,授予奖牌,并对获得集团公司文明工地样板称号的项目工地奖励6000元,获得集团公司文明工地称号的奖励5000元,获得公
司文明工地称号的奖励3000元。

第十五条对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成绩显著的分公司和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部,公司每年将和文明工地一并通报表彰,并授予“创建文明工地先进单位”奖牌,发给奖金4000元,其中奖给党政主管各1000元。

第五章文明工地的建设和管理
第十六条各项目工点在开展创建活动时,要根据此办法,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每年初制定创建文明工地规划和各项具体标准,于三月一日前报党委工作部,并及时向参加项目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使之成为大家的共同任务和奋斗目标。

要通过开展文明班组、文明宿舍、文明职工、文明岗位、文明工作区等层层创建活动,使创建工作更加扎实深入。

要把创建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项目施工的每个人员,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七条所属各单位党委、党工委要加强对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领导,每年要制定创建目标,确定重点抓的先进典型,经常深入施工一线检查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树立先进典型,对文明工地建设中的问题要认真解决,把创建工作切实作为一件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第十八条文明工地和文明工地样板实行动态管理,对挂牌以后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工伤死亡事故、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火灾事故、严重经济犯罪、重大合同纠纷、重大经济亏损等问题的项目工地,公司将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奖牌,并予以通报。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公司党委工作部。

第二十条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创建文明工地考核评分标准(1/2)
一、创建文明工地考核评分标准(2/2)
一、“文明施工区”标准及考核办法(1/10)
(质量管理部分)表1
一、“文明施工区”标准及考核办法(2/10)
(安全防护部分)表2
一、“文明施工区”标准及考核办法(3/10)
(临时安全用电部分)表3
(机械安全部分)表4
施工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检查员签字:
(保卫、消防管理部分)表5
施工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检查员签字:
(现场管理部分)表6
施工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检查员签字:
(料具管理部分)表7
施工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检查员签字:
(环境保护管理部分)表8
(环卫卫生管理部分)表9
(现场宣传部分)表10
施工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检查员签字:
二、“文明办公区”标准及考核办法(1/1)
出现以下问题的单位不能参加“文明办公区”的评比:
1、机关职工违反党纪国法;
2、机关出现火灾事故、刑事案;
3、机关职工超计划生育;
4、机关职工违反《公民义务献血条例》
检查员签字:
三、“文明职工家属区”标准及考核办法(1/1)
检查员签字:
四、“文明民工生活区”标准及考核办法(1/1)
注:凡是发生行政责任亡人事故,发生违法乱纪被拘留、判刑和被报纸、电台曝光的单位,取消参评资格。

检查员签字: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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