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度个人申办引进在职人才指南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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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才引进服务指南

天津市人才引进服务指南

人才引进服务指南一、人才引进的条件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

此类人员以下简称青年人才。

说明:引进人才的条件中要求为本科学历的,应为普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下同。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此类人员以下简称专业技术人才。

3、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此类人员以下简称高学历人才。

二、人才引进准备材料1、同意调出函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同志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委托我中心办理,因工作需要,本人欲调往你处,我中心同意调出。

(公章)XX人才服务中心(即您原存档单位)2、本人的学历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

如属后取学历,请将原始学历一并拿来)3、本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4、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本人结婚证原件、复印件6、孩子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有房产、孩子随迁的人员提供)7、本人户口本原件和您本人页复印件、随迁人页复印件8、本人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和本人天津的房子所在派出所全称9、社保开具保险缴费证明10、劳动局出具劳动用工6号表11.相关信息(附A4纸上):落户人员身高、血型、工作单位;配偶身份证号、年龄、籍贯、政治面目、现工作单位、现住址、职称12. 一张一寸照片三、办理流程1、我中心人员向拟引进人员开具《商调函》将档案调至我处2、对方接商调函后,如同意调出,回复同意调出函3、我中心人员根据拟引进人员档案及所交材料制作《干部调动呈报表》(一式一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4.中心人员将办理所需材料及复印件上报市局5.市局符合条件同意调入的,开具调动通知书(也称调令)、《准予迁入证明》,(中心人员电话通知)6. 拟调入人员回原籍办理迁出手续:1.到调令的主送单位办理调出手续并开具材料:行政关系介绍信、工资转移单 2.回原籍公安部门办理迁出并开具材料:户口迁出证明7.将原籍开具的材料尽快交给我处,中心人员办理入津转接手续8. 办理完毕后电话通知。

人才引进申办常见问题及操作流程【模板】

人才引进申办常见问题及操作流程【模板】

人才引进申办常见问题及操作流程目录一、个人账号申办常见问题 (4)1.如何注册个人账号? (4)2.忘记账号/密码该怎么办? (4)3.引进申办提示:【已禁止再报,**年已办理引进在职人才业务,如需开通再次申报权限,请联系市、区人社部门引进人才对外服务窗口提交申请】。

(4)4.引进申办系统中的“引进单位”搜索不到现单位名称,该如何处理? (6)5.送审业务系统提示“申报记录企业代码丢失”,怎么办? (7)6.系统找不到单位名称,进行“新增/修改单位信息”时提示该单位已存在9位的机构法人码。

不是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不能办理业务吗? (7)7.通过“新增/修改单位信息”提交了申请,但单位系统管理员权限一直没有开通,怎么办? (8)8.找不到学历证上的专业和学校名称该怎么办? (9)9.个人登录人才引进系统最新审批状态显示空白怎么办? (9)10.用户使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引进入户申办系统办理入户业务,然而在广州市人事电子政务系统中人才引进系统未查到有注册信息和申报记录。

(9)11.人社局已审批完成(已公布)但没有入户卡和批复卡可下载。

(9)12.修改“用人单位电话”、“用人单位性质”。

(9)13.办理人才引进业务时怎样上传一些附件下拉框中没有的证明材料类型? (10)14.以职称申请引进人才入户,但系统没有相应的资格(工种)名称选项 (10)15.应如何填写原单位名称和引入单位名称。

(10)16.办理人才引进业务,已按系统要求上传完相关的资料,但附件列表没有显示任何材料或只显示身份确认自拍照。

(11)17.办理积分入户业务,无法在广州市政府信息共享平台查询到历史缴费记录。

(11)18.个人办理人才引进业务,发现引进单位选择错误,法人单位未审核情况下,如何更改单位名称。

(11)19.主管部门已在系统多次帮申报人提交资料,均未能进入下一步的流程。

(11)20.个人填写信息中存在生僻字。

办理人才引进的条件及程序申报材料

办理人才引进的条件及程序申报材料

办理人才引进的条件及程序申报材料人才引进的条件及程序一、条件1.本科毕业(第一学历),有学位证2.具备身份3.在天津有接收单位,接收单位为市内六区和开发区注册的单位4.35—40岁需具有中级职称,40—45岁需具有高级职称,夫妻双方同时办理引进的,需同时符合上述条件。

二、提供资料:1.档案中基本材料。

本科毕业生登记表,报到证,转正定级手续,中、高级职称评审表,同意调出函。

2.填报表并加盖公章。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调动呈报表(一式两份)。

3.如申请进津人员(或其直系亲属)在津具有自有产权的住房,须提供房产证(及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等相关证件;其它人员可以落入北方人才集体户口。

4.如因在津落户造成夫妻两地分居的,应附加情况说明。

三、程序:1.由XX省人才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

2.本人持调档函到原籍的人才中心办理调档手续。

注。

特别强调转正定级表和同意调出函必须提供。

档案必须是密封档案,个人不允许私自拆封档案。

3.档案调入后由XX省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审核,符合条件者填写相关表格,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盖章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本人所有学历证原件。

4.XX省人才服务中心将上述资料上报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批复。

批复时间为2至3个月。

5.本人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调令”,报送局,七个工作日后,局给予办理《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6.本人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调令和XX省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人才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调令带回原存档机构转移本人的人事关系,即开具人事关系介绍信和工资关系介绍信。

准予迁入证明带回现户籍所在地开户口迁移证回来。

7.本人持原籍开出的人事关系介绍信和工资关系介绍信,原籍局开出的户口迁移证回XX省人才服务中心报到,由XX省人才服务中心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局办理换信手续。

8.落户。

凡落我中心集体户口的人员,由我中心负责全程办理,届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两张一寸照片;凡自有房产人员,由本人持《准迁证》、《落户通知书》办理落户手续。

深圳在职人才引进 本科申请流程

深圳在职人才引进 本科申请流程

深圳在职人才引进本科申请流程深圳在职人才引进本科申请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申请人需要在深圳市人才引进网站或相关政府部门网站上查看最新的政策文件,了解深圳在职人才引进本科生的具体要求和申请流程。

其次,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通常包括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近期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本科毕业证书等。

具体材料清单可在官方网站上查看。

然后,申请人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在填写表格时,需要确保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并按照要求提交电子版或纸质版材料。

接着,申请人需要等待相关部门的审核。

通常,申请人的材料会被送交给专门的审核团队进行审查,审核过程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

最后,如果申请人的材料审核通过,将会收到相关通知,可以按照要求前往深圳人才引进相关部门进行面试或签署相关协议。

在面试或协议签署过程中,申请人需要准备充分,展示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以确保顺利通过。

需要注意的是,深圳在职人才引进本科申请流程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因此申请人在申请前最好再次查阅官方网站上的最新信息,以确保申请流程的准确性。

祝您申请顺利,加入深圳的人才队伍!。

深圳在职人才引进 本科申请流程

深圳在职人才引进 本科申请流程

深圳在职人才引进本科申请流程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深圳作为中国的创新之城,拥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无限的机遇。

在这个充满活力和潜力的城市,许多优秀的在职人才都希望能够在这里发展自己的事业和职业。

而深圳市政府也积极推动在职人才的引进工作,为他们提供更广阔的发展平台和更优厚的待遇。

在职人才引进工作主要分为本科生和研究生两个层面。

本文将重点介绍深圳在职人才引进本科申请流程,帮助有意向来深圳发展的在职本科生了解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

首先,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政策是面向全国范围内具备较高学历和专业技能的在职人才的政策。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正规本科学历的在职人员,或者经过认定具有相当于硕士学历水平的本科学历的在职人员。

而且,申请人必须在深圳市工作,并且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同时具有深圳市常住户口。

其次,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其中,学历证书需要经过教育部门认证,职称证书需要经过人事部门认证,工作经历证明需要经过雇主或单位认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需要缴纳单位出具,这些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另外,在申请流程中,申请人还需要经过深圳市相关部门的审核和评定,包括学历、职称、工作经验等方面的评定。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以获得在职人才引进政策的相应待遇,包括工作与薪酬待遇、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最后,在职人才引进政策是一个持续发展和完善的政策,在申请流程中,申请人需要及时了解政策的更新和变化,以保证自己的申请顺利进行。

同时,申请人也需要遵守深圳市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提供申请材料,确保自己的申请能够顺利通过。

总的来说,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政策为那些有志于在深圳发展的在职人才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优厚的待遇。

通过了解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申请人可以更好地把握申请的机会,实现自身的职业发展目标。

希望更多的有志之士可以通过在职人才引进政策来实现自己的梦想,为深圳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2018年度个人申办在职人才引进业务指南

2018年度个人申办在职人才引进业务指南

2018年度个人申办在职人才引进业务指南2018年度个人申办在职人才引进业务指南政策依据:《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2号)《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2017年)》(深人社规〔2016〕23号) 本指南是以个人申办方式通过委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申请办理在职人才引进业务操作指引(不包括引进留学回国人员)。

引进留学回国人员业务另见《留学回国人员引进业务办理指南》,可登陆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进入“网上办事”—“办事指南”—“留学回国人员引进”查询。

申请人可选择代理区域为本人社保缴交所在区的代理机构,也可以选择代理范围为全市的代理机构,详见《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名单》。

一、办理时间全年度工作日二、人才引进的条件(一)基本条件1.身体健康;2.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符合下款申办条件第1项条件的除外);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申办条件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1.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

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2023年国家级人才项目申报指南

2023年国家级人才项目申报指南

2023年国家级人才项目申报指南一、申报背景为了促进国家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发挥人才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国家设立了人才项目,旨在选拔和支持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人才。

2023年国家级人才项目将启动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指南公布如下。

二、申报对象1.具有博士学位或者相当水平的高层次人才;2.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和有较大发展潜力;3.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协调能力;4.对国家重大科技问题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解决能力;5.其他国家级人才项目所需条件。

三、申报内容1.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专业技术职务等;2.个人简历:包括学习经历、工作经历、项目经验等;3.科研工作:包括近几年的科研成果、论文发表情况、科研项目情况等;4.发表论文:包括国际、国内学术期刊论文情况;5.科研项目:包括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情况;6.荣誉奖励:包括获得的国家级、省部级以上的荣誉奖励情况;7.国外交流:包括参与的国际学术会议、交流访问等情况;8.团队合作:包括参与的团队项目、团队合作情况等。

四、申报流程1.申报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持续60天;2.申报方式:应由申报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线下递交;3.资格审查:由专门组织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资格审查;4.评审程序:分为初审和终审,初审由专家评审,终审由专家委员会评审;5.公示:对入选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6.形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形成入选人名单,由国家级人才项目办公室进行公布。

五、申报材料1.申报表:需填写详细个人信息及相关资料;2.学历证明:包括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证书;3.工作单位证明:包括工作单位出具的任职证明和在职证明;4.科研成果材料:包括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证明等。

六、申报政策1.入选者将获得国家级人才项目提供的资助和支持;2.入选者享有相关国家级人才政策的优惠;3.入选者将成为国家级重点支持的人才。

深圳市单位申请在职人才引进办理指南

深圳市单位申请在职人才引进办理指南

深圳市单位申请在职人才引进办理指南一、办理条件(一)单位条件已在人才引进系统中办理立户登记;且立户时选定市人社局为审批机构,选定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某分部为委托代理机构和档案保管机构,并在网上申报拟引进人员的基本信息。

(二)拟引进人员条件1、基本条件:(1)年龄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另有规定除外);(2)身体健康(需到区级以上医院体检);(3)已在深圳市办理居住证和缴纳社会保险(另有规定除外);(4)符合《深圳市经济特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5)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2、人才引进系统(https:///rcyj/)中测评的分值达到100分。

二、办理流程(一)网上申报1、用人单位与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某分部确认代理关系和档案托管关系后,登录人才引进申报系统选择在职人才引进业务,填报引进人员信息,填报时须认真阅读网页上的红字提示信息。

2、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开始测评”,系统将自动进行测评。

(二)业务受理属于招工的,可自行向审批部门申报,也可委托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某分部代理申报;属于调工和调干的,需要同时办理人事档案商调手续,须委托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某分部代理申报。

用人单位委托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某分部代理申报的:1、网上测评达到100分,选择提交给代理机构;2、单位经办人根据系统提示的材料清单提示(其中材料清单、呈报表、审查表、计生证明和校核表暂不需提供):带上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婚姻材料(已婚者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口本、身份证,有离异经历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及其他和积分有关的证明材料(房产证、义工服务证明、捐款收据、纳税证明、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材料)的原件、人才信息采集表,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某分部窗口确认信息;3、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将网上信息提交给审批部门,签订代理协议并缴费,属于调工或调干的,同时开具《商调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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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个人申办引进在职人才指南2012年度个人申办引进在职人才指南政策依据:《深圳市引进人才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2]4号)本指南是国内在职人才个人申请办理引进操作指引,所述引进在职人才是指从市外调入符合干部调配规定的国内在职人员(以下简称“调干”)。

个人申办引进在职人才是指符合我市当年度引进在职人才条件的国内在职人员,可以个人名义委托我市认可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办理引进手续,将户口及档案关系调入深圳。

我市认可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见本指南业务汇编第七部分:人才引进相关业务指南及其它。

一、办理时间(工作日)2012年4月12日—2013年3月5日二、申办条件基本条件(一)具有城镇户籍;(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正常工作;(三)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四)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并缴纳社会保险;(五)本人及配偶均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六)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

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并符合下列个人申办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个人身份申请人才引进,与我市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签订人事代理协议,委托其办理人才引进手续重要提示:根据《深圳市调入人员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规定》(深府〔2008〕180号),调入我市人员超过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起征年龄的,应按规定缴交超龄养老保险费。

对于需要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人员,须在代理机构、拟调入人员双方均明确知晓而且愿意按有关规定缴交超龄养老保险费的情况下才可以提出调入申请。

个人申办条件(一)两院院士;(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三)广东省和国家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四)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并在任期内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以下简称“高层次专业人才”),且不超过其对应的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最高年龄的;(五)具有经全国统考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认定有效的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六)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48周岁以下的;(七)获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八)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九)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2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十)留学人员直接来深创业、工作,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十一)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所在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人民币300万元以上的;(十二)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累计分摊企业已缴纳税额人民币60万元以上的;(十三)在本市就业的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人民币24万元以上的;(十四)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三、申报材料(一)《深圳市人才引进呈报表(调干)》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表中所填内容须真实准确,拟调干人员在“本人承诺”处签名,并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已婚人员配偶信息须如实填写,如届时配偶入户深圳,系统会自动校对已有信息。

(二)《深圳市人才引进审查表(调干)》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须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调出单位及调出单位审批部门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原单位,一份存入个人档案,一份报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须提供中专以上所有学历、学位证书。

2、最高学历为中专学历的,需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3、最高学历为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须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验证机构具体地点详见2012年人才引进业务指南汇编第七部分)4、境外学历须提供国家教育部指定机构出具的《境外高等教育文凭验证书》。

(深圳验证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一楼外国专家局业务受理窗口)(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职业(执业)资格证书(验原件,收证书照片页和等级页复印件)1.持有专业技术资格属于以下情况的还须提供:(1)全国统考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供含发证审批部门意见的考试合格人员发证登记表(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2)持有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含资格审批部门意见的档案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认定通知等)(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3)持有广东省外非全国统考取得的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提供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在市外考试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相应职业技能鉴定等级的综合水平测试。

3.持有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注:不以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作为申报条件的人员,如网上申报信息时在“专业技术资格等级”栏目选择了相应等级,须按照上述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五)人事档案由委托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负责商调。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严格遵守人事档案纪律,保证人事档案的完整和真实。

(六)投资纳税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2、注册登记信息查询单(收原件)。

可在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网上办事——信息查询——市场主体信息查询。

打印注册登记相关信息查询界面,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3年纳税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七)随军家属附加材料(收原件)驻深部队干部家属调入须提供市军官转业安置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出具的同意办理文件。

(八)其他资格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获得广东省、国家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深圳市高层次人才等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九)本人户口簿及身份证1.户口簿(验原件,收首页及相关人员信息页复印件);身份证(不验原件,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2.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须提供集体户口簿中相应户口页复印件(须加盖公安部门公章),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验原件、复印件)(具体样式详见2012年人才引进业务指南汇编第七部分人才引进相关业务办理指引及其它)。

3.如果户口簿上的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上的号码不一致的,须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户籍证明须说明出现两个不同身份证号的原因,并须明确一个有效身份证号。

4.属非正常升位的身份证号码变更,须先到深圳市社保部门更正参保身份证号码,再进行网上申报信息。

5、如配偶为外籍或者香港、澳门、台湾人士,须提供配偶的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十)随迁子女证明材料根据市公安部门入户规定,抚养权归属本人的18周岁以下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或者年龄在20周岁以下且仍在中学就读的子女可申请随迁,随迁子女户籍须与本人在同一户口簿上。

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可办理异地子女随迁。

所有随迁子女均须提供户口簿(含首页)(验原件,收复印件);随迁年龄在16—20周岁仍在中学就读的子女须提供在校学生证明书(收原件);异地子女随迁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十一)婚姻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1.已婚人员须提供结婚证,离异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如夫妻双方有前次婚姻的,需提供前次婚姻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2.未婚、未孕、未曾生育人员须提供《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收原件);已孕或已生育人员须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收原件)。

注:《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及《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有效期六个月。

详见本指南汇编第七部分《迁户过程中计划生育审核须知》。

(十二)《深圳市人才引进入户体检表》拟调干人员须到指定的体检医院体检,体检表须贴本人照片,并有体检结果,医生签名和体检医院盖章。

体检表一年内有效。

详见本指南汇编第七部分《深圳市人才引进入户体检指引》注:无须附各项检验结果单。

(十三)《深圳市人才引进信息校核表》(收复印件)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方可自动生成,表中所填内容须真实、准确,拟调干人员在“本人承诺”处签名。

四、办理流程(一)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个人申办的拟调干人员与我市认可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委托其办理调干手续。

(二)网上申报1、信息填报和提交:可由拟调干人员个人填报信息后经代理机构提交;也可由代理机构直接为调干人员填报信息后提交。

拟调干人员个人填报信息后经代理机构提交: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办事大厅”--“网上申办”--“深圳市人才引进(毕业生、调干、积分入户)测评与申报系统”,进入申报界面在个人用户登录处点击“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注册个人帐户。

注册成功后通过个人用户登录系统选择“调干”,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系统将判断所填报人员是否符合当年度政策并列出符合的政策条款。

点击选择符合的政策条款和代理机构后保存。

信息填报后,需跟代理机构经办人联系,经审核后,由代理机构在系统提交。

代理机构填报信息并提交:代理机构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办事大厅”--“网上申办”--“深圳市人才引进(毕业生、调干、积分入户)测评与申报系统”。

进入申报界面点击“代理个人信息申报”——点击“代理个人申报调干信息”——点击“新增人员”,输入姓名、身份证,点击“下一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

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

系统将判断所填报人员是否符合当年度政策并列出符合的政策条款,点击选择符合的政策条款后提交。

信息填报注意事项:1、如本人身份证号已正常升位为18位号码,系统申报时必须填写18位的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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