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基础价格编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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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07)

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07)

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水利厅文件川水发【2007】20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颁发《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厅直有关单位:为合理和有效控制我省水利水电工程基本建设投资,提高投资效益,由我厅水利基本建设经济定额站组织编制的《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已经审查批准,现予以颁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原四川省、重庆市与1997年颁布的《四川省、重庆市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7年颁发的《四川省、重庆市水利水电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及1998年颁发的《四川省、重庆市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同时废止。

此次颁布的定额及规定由四川省水利厅水利基本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函告四川省水利厅水利基本建设经济定额站。

四川省水利厅二00七年五月二十八日目录四川省水利厅文件 (1)四川省水利厅关于颁发《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 (2)总则 (1)初步设计概算 (3)第一章概算文件编制依据 (3)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 (3)第一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 (3)第二节概算附件组成内容 (4)第三章项目划分 (5)第一节概述 (5)第二节项目组成内容 (6)第三节项目划分 (9)第四章费用构成 (34)第一节概述 (34)第二节建筑及安装工程费 (36)第三节设备费 (42)第四节独立费用 (42)第五节预备费及建设期融资利息 (46)第五章编制方法及计算标准 (46)第一节基础单价编制 (46)第二节建筑、安装工程单价编制 (52)第三节分部工程概算编制 (58)第四节分年度投资及资金流量 (75)第五节预备费、建设期融资利息、静态总投资、总投资 (77)第六章概算表格 (78)第七章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费 (96)第八章环境保护工程 (97)第九章水土保持工程 (98)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 (100)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102)总说明 (102)第一章土方工程 (104)第二章石方工程 (106)第三章砌石工程 (110)第四章混凝土工程 (111)第五章模板工程 (114)第六章砂石备料工程 (115)第七章钻孔灌浆及锚固工程 (118)第八章其他工程 (120)附录 (121)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 (141)第一章土方工程 (141)第二章石方工程 (142)第三章砌石工程 (145)第四章混凝土工程 (146)第五章模板工程 (148)第六章砂石备料工程 (149)第七章钻孔灌浆及锚固工程 (153)第八章疏浚工程 (154)第九章其他工程 (157)总则一、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投资管理,统一设计概(估)算编制办法,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预测水利水电工程投资,根据建设部、财政部联合颁发的建标[2003]206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和水利部颁发的水总(2002)116号《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在原四川省水利电力厅颁发的川水建管(1998)379号《四川省、重庆市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多年实施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江西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江西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江西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发布《江西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及相应水利水电工程系列定额的通知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赣州市水保局、厅直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水电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提高投资效益,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西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试行)》及《江西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试行)》、《江西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试行)》、《江西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试行)》、《江西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试行)》、《江西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试行)》,现予颁发,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我厅于2003年颁发的《江西省堤防工程预算定额(新技术、新工艺部分)》、1999年颁发的《江西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同时废止。

本编规定和定额由江西省水利厅负责管理和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函告江西省水利厅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

第一章总则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江西省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管理制度,规范编制依据,提高概(佑)算编制水平,合理确定造价,根据国家及水利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江西省水利水电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编制规定。

本编制规定是编制和审批江西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是水利水电工程进行项目国民经济评价及财务评价、国家综合部门确定和控制工程建设投资规模、政府有关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稽查和审计、项目法人筹措资金和管理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编制江西省水利水电工程标底、投标报价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编制规定适用于江西省中小型新建、扩建、加固改造的水利水电工程。

中央项目和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水利水电项目,按水利部颁发的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编制规定按工程类别确定相应的费用标准。

工程类别系根据工程性质、工程规模、建筑物型式、施工技术的复杂程度和难易程度等因素进行划分的。

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费用标准_secret

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费用标准_secret

湖南省水利水电厅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费用标准一九九八年湖南省水利水电厅文件湘水电水建字[1998]第5号关于颁发《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费用标准》的通知各地、州、市水利水电局、厅直及各有关单位: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水利水电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合理确定水利水电工程投资,统一设计概算编制办法,提高设计概算编制质量,根据国家及水利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特点,并在《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湘水电农水字[1992]15号)通过试行的基础上,重新编制了《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费用标准》,现予颁发,自一九九八年七月一日开始试行。

原颁发的水利水电设计概算编制办法、《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湘水电农水字[1992]第15号)同时停止执行。

现颁发的《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费用标准》适用于本省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概算的编制。

由中央投资或参与投资并审批的工程项目。

按主管部颁发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附件: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费用标准一九九八年六月十日主题词:水电工程概算标准通知目录总则 (6)第一篇项目划分 (8)第一章概述 (9)第二章组成内容 (10)第三章项目划分 (18)第二篇费用构成 (40)第一章概述 (41)第二章建筑及安装工程费 (45)第三章设备费 (52)第四章其他费用 (53)第五章预备费及建设期还贷利息 (59)第六章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 (60)第三篇编制方法和计算标准 (62)第一章概述 (63)第二章组成内容 (65)第三章编制程序 (68)第四章基础价格编制 (70)第五章建筑、安装工程单价编制 (76)第六章分部概算编制 (80)第七章分年度投资编制 (95)第八章建筑物概算编制 (97)第九章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 (100)第十章工程总概算编制 (101)第十一章设计概算表 (102)总则(一)初步设计是水利水电建设程序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初步设计概算(简称设计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同时,必须编制设计概算。

水利2002工程概(估)算编制办法

水利2002工程概(估)算编制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02黄河水利出版社水利部文件水总[2002]116号关于发布《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水利建筑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及《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各流域机构,部直属各设计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中国水电工程总公司,武警水电指挥部: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投资,提高投资效益,由我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组织编制的《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及《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已经审查批准,现予以颁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执行。

原水利电力部、能源部和水利部于1986年颁布的《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88年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1991年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及1998年颁发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同时废止。

此次颁布的定额及规定由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函告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二○○二年三月六日主题词:水利工程建筑定额△通知抄送: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水利部办公厅2002年4月1日印发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技术顾问李治平王开祥主编宋崇丽副主编韩增芬黄土芩胡玉强编写胡玉强蔡萍目录总则 (4)初步设计概算 (5)第一篇总论 (5)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 (5)第一节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 (5)第二节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 (5)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 (6)第一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 (6)第二节概算附件组成内容 (7)第三章工程部分项目组成 (7)第二篇工程部分 (10)第四章项目划分 (10)第一节简述 (10)第二节项目划分 (10)第五章费用构成 (27)第一节概述 (27)第二节建筑及安装工程费 (28)第三节设备费 (31)第四节独立费用 (32)第五节预备费及建设期融资利息 (34)第六章编制方法及计算标准 (34)第一节基础单价编制 (34)第二节建筑、安装工程单价编制 (38)第三节分部工程概算编制 (42)第四节分年度投资及资金流量 (51)第五节预备费、建设期融资利息、静态总投资、总投资 (52)第七章概算表格 (53)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 (62)附录 (63)附录1 (63)附录2 (64)附录3 (66)总则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的有关规定,在水建[1998]15号文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基础上,并结合近些年水利工程自身行业特点,制定了本编制规定。

河南省水利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2017)-5计算标准

河南省水利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2017)-5计算标准

参与取费,预算价与基价的差值以材料补差形式计算,材料补差列入单价表中
并计取税金。
主要材料预算价格低于基价时,按预算价计入工程单价。
计算施工电、风、水价格时,按预算价参与计算。
表 4-3 主要材料基价表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1
柴油tLeabharlann 2汽油t3
钢筋
t
4
水泥
t
5
炸药
t
基价(元) 2990 3075 2560 255 5150
三、施工电、风、水预算价格 施工用电、风、水价格中的机械组(台)时费用应按调整后的机械台时费 定额和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基础价格计算,电网供电价格中的基本电价应不 含增值税进项税。 1. 施工用电价格 施工用电价格由基本电价、电能损耗摊销费和供电设施维修摊销费组成。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供电方式以及不同电源的电量所占比例,按规定的工 程所在地电网电价和规定的加价进行计算。 电价计算公式: 施工用电价格(元/ kW•h)= 电网供电价格(元/ kW•h)×电网供电比例 (%)+柴油发电机供电价格(元/ kW•h)×自发电比例(%)
定,并将结果汇总到工程总概算中。
第二节 概算文件编制依据
1. 国家、水利部、河南省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 2. 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3. 《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定额及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之《第二 册 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上册)》、《第三册 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下册)》等定额 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 4.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 5. 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 6. 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 7. 其他。
第一章 编制办法及计算标准

广东省水利工程编制办法及定额

广东省水利工程编制办法及定额

建筑工程单价=直接工程费+间 接费+企业利润+主要材料价差+ 税金
注意:①当工程单价需要多个定 额子目嵌套组合时,“从定额” 只计算到直接费然后合并到主定 额中。
②当项目为第三章土坝填筑的“外购填 筑物料”和第八章的“管道敷设”时, 应将其材料作为“未计价材料”放在上 述单价表列式的“税金”之前,参与单 价计算。
工程的设计概(估)算应按编制年的政策及 价格水平进行编制。
总论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概算划分为(Ⅰ)工程部分和(Ⅱ) 专项部分,划分如下: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水 工程部分 第四部分 临时工程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预备费

建设期融资利息

间接费(%)=人工费(%)× 间接费率
3、企业利润(%)
企业利润(%)=(直接工程费 +间接费)×企业利润率
4、税金(%)
税金(%)=(直接工程费 + 间接 费 + 企业利润)×税率
安装工程单价=设备原价×(直接 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金) (%)
注:人工费调整系数 = 本工程人工 预算单价/十类工资区人工预算单 价
四、施工机械台班费
——指一个台班中为使机械正常运 转所支出和分摊的各项费用之和。 由第一类费用的折旧费、修理及替 换设备费、安装拆卸费,以及第二 类费用的机上人工费和动力燃料费 等。
1、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中标示的机械 消耗用电量,包括机械本身和最后一级 降压变压器侧至施工用电点之间的线路 损耗。
(二)、费率形式的安装单价
——在现行设备安装定额中,以费 率形式表示(即以设备原价作为计 算基础,安装工程人工费、材料费、 机械使用费和装置性材料费均以费 率(%)形式表示)的定额有:水 力机械辅助设备、电气设备、通风 空调设备。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

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办法福建省水利厅2005年12月目录总则-------——---—-—-———---——--——--—----———---—-———-——-———----——---——-2第一章编制依据、组成内容———-————--——-——-—--—--———-—-——-—-—4第二章工程部分项目组成—-—---—--——-—--———-———-——-——----———--7第三章工程部分项目划分 ----——-——————--——-——---—--—-—--——---14第四章工程部分费用构成—----—-——----—-——-——-—---——-—--—-—--34第五章编制方法、定额采用—--------—----————-—-——--—-—--—-—-—46第六章基础单价编制 -———————-——-—--—---—-——————-————-——---—-—48第七章建筑安装工程单价编制 ---—--———-————-—--—--———-——--——56第八章分部工程概算编制 -—----————--——--—-—--—----—-———-—-—-61第九章独立费用编制 -—-----—-—----—---—----—————————---————--67第十章分年度投资计划—-—---—--—————-———-———----———--—--—-—73第十一章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74第十二章移民征地补偿费及环境保护专项费的编制—---—-———-—77 第十三章概算表格—--—---—---------——--—-——---—--—-——---—--—-—-—80第十四章投资估算 -—---———————---———-——--—-----—--——--———----———87附件 1 水工建筑物工程细部结构指标表-—-—--—-———--—---———--—89附件2 水利水电工程不同设计阶段工程量阶段系数表———————-90第一章编制依据、组成内容一、编制依据(一)国家和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二)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办法;(三)福建省现行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定额和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四)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五)工程设计文件及图纸;(六)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

水利规划编制工作费用计算办法(水利部水规计[2002]371号)

水利规划编制工作费用计算办法(水利部水规计[2002]371号)

水利规划编制工作费用计算办法(试行)(2002年8月30日水利部水规计[2002]371号)1 总则1.1 为规范水利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的计取和核定。

加强水利规划项目管理,制订本办法。

1.2 本办法编制主要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现行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1.3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由中央水利前期工作经费安排的水利规划项目。

1.4 本办法所指水利规划主要包括流域(区域)综合规划和水资源利用、防洪、除涝、供水、灌溉、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水力发电等专业规划。

1.5 本办法所指水利规划编制工作费用分为规划设计费、勘察费、资料购置费、专题研究费及咨询评估费五部分。

2 规划编制的基本要求2.1 规划编制要贯彻国家新时期的治水方针,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通过采取各种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实施水资源合理开发、高效利用、综合治理、全面节约、优化配置、有效保护和科学管理,达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目标。

2.2 规划编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加强调查研究,重视搜集、整理和研究分析有关气象、水文、地形、地质、土壤、资源、环境、社会经济等方面的资料;充分利用已有的相关规划和有关科研成果;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提倡公众参与。

2.3 编制规划应研究近期和远期两个水平,并以近期为重点。

水平年应尽可能与国家发展计划及长远规划的年份相一致。

规划应与国土整治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等相协调。

2.4 规划编制应重视采用现代的规划技术手段,以新思路、新资料、新方法、新技术进行有关分析计算和方案比较。

2.5 本办法所列规划项目的工作内容、深度等均按有关规定和规范执行。

2.6 规划编制最终成果按常规出版装订,规划报告、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专题研究报告及附图提交份数不少于30份。

3 规划设计费3.1 规划设计费指为完成规划设计及地质工作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现场查勘及交通差旅费、报告印刷费等。

规划设计费的计算公式为:规划设计费=基本定额工日×工日单价×规划类别系数×难度系数×附加系敷难度系数=各项难度系数之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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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基础价格编制办法
基础价格应按概算编制年的有关政策、规定及市场价格水平进行编制。

一、人工预算单价
(一)人工预算单价的计算方法
1、基本工资(元/工日)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标准(元/月)×12月÷年有效工作日
2、辅助工资(元/工日)
(1)施工津贴=津贴标准(元/人日)×365×0.85÷年有效工作日
(2)夜餐津贴=津贴标准(元/夜(中)班)×20%
(3)节日加班津贴节日=基本工资(元/工日)×3×10天÷年有效工作日×35%
3、工资附加费(元/工日)
(1)职工福利基金=[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
(元/工日)] ×费率标准(%)
(2)工会经费=[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 ×费率标准(%)
(3)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4)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 ×费率标准(%)
(5)工伤保险费=[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 ×费率
(6)职工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 ×费率
(7)住房公积金=[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 ×费率
4、人工工日预算单价(元/工日)=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
(二)人工预算单价的计算标准
1、有效工作时间:
年有效工作日235工日/人·年
日工作时间 8小时/工日
2、基本工资标准
根据水利部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水利水电工程特点,确定我省基本工资250元/人月,(其中,中级工按2/3,初级工按1/3计)。

折算日工资12.77元/工日。

3、辅助工资计算标准
4、工资附加费
按以上标准计算,我省人工平均预算单价为28元/工日。

二、材料预算价格
(一)、主要材料预算价格对于用量多、影响工程投资大的主要材料,如钢材、水泥、粉煤灰、木材、油料、炸药
等一般必须编制材料预算价格。

1、材料预算价格
一般包括材料原价、运杂费和采购及保管费等。

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1+采购及保管费率)
2、材料原价
钢材、水泥、粉煤灰、木材、油料、炸药等材料原价,一般应按工程所在地材料来源合理流向和运输方式的材料出厂价确定。

3、材料运杂费
包括运输费、装卸费、调车费及其他杂费等。

铁路运输,按铁道部现行《铁路货物运价规则》及有关的规定计算其运杂费。

公路及水路运输,按省交通部门现行规定计算。

铁路火车运输,货物重量按车辆标记吨位计算运输费,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所需货物特点,一般情况下要发生空载,因此计算火车运输费时,须考虑一定的装载系数,同时
还须考虑一定的比例的整车与零担。

汽车运输钢材、木材、水泥等材料一般情况下,均按所运货物实际重量计算。

炸药、汽柴油按有关规定考虑空载因素。

4、材料采购及保管费率,一般材料按运到工地仓库价格的2.5%,金属材料按1.5%计算。

(二)其他材料预算价格
应按工程所在地区就近城市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材料预算价格。

三、电、水、风预算价格
(一)施工用电价格
施工用电分为生活用电和生产用电两种、本电价计算范围仅指生产用电。

施工用电价格由基本电价、电能损耗消费和供电设施维修摊消费组成。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供电方式、供电电源以及不同电源的电量所占比例,按国家或工程供电所在地规定的电网电价和规定的加价以及供电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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