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清末新政研究述评
清末新政研究述评

作者: 田筱丹
作者机构: 榆林高等专科学校政史系陕西榆林719000
出版物刊名: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页码: 146-147页
主题词: 清末新政;中国近代史;清史研究
摘要: 198 9年以前 ,清末新政的研究是近代史研究中的薄弱环节。
对清末新政的评价走过了由一片否定到基本否定者居多的历程。
2 0世纪 90年代后 ,逐渐出现了一股颇具规模的研究热潮 ,呈现出若干崭新的发展趋势 :研究范围和规模扩大 ;许多传统观点和定论受到质疑和挑战 ;出现了多学科研究态势 ;清末新政的借鉴意义受到重视。
近年来国内清末新政研究概述

晚清社会的整个轨迹可以沿着封建统治者清王朝在面对内忧外患实施的三次重要的新政来追寻,即洋务新政、戊戌新政以及清末新政。
这其中,清末新政是规模最大,实效最显著的一次,就其背景而言,它处在近代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转型交汇点上;就其内容而言,清末新政涵盖了政治改革、经济改革、教育改革、司法改革等各个层面;就其作用而言,清末新政无疑推动了中国现代化的探索历程,其涉及到的改革措施对后世也产生了深刻而积极的影响。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对清末新政历史地位和作用影响的重新认识和定位,一批相关研究专著不断问世。
比较有代表性的如张连起的《清末新政史》(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4),侯宜杰著《二十世纪初中国政治改革风潮———清末立宪运动史》(人民出版社,1993),殷啸虎著《近代中国宪政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清末新政的研究呈现出一片繁荣的景象。
一、研究概况及评析近年来清末新政的研究主要侧重于以下几个方面,下面将分别作以概括和评析。
(一)清末新政与中国现代化诚如亨廷顿所总结的那样:“急进的现代化……不能产生政治上的进步,反足以造成衰落。
[1]”清末新政虽然失败,但其实行的各项改革实质上已经开启了近代中国政治、经济、教育以及社会现代化探索历程。
王洪涛从法制的角度化看待清末新政的积极作用,“清末的宪政改革在国家制度和政治法律生活中贯彻了民主原则和法制原则,并且取得了实效。
按照法制现代化的标准,民主原则中的分权原则、民权原则和法制原则及所包含的自由、平等都得到了体现。
[2]96-99”汪生太、程乃胜则是从动力来源分析了近代中国宪政现代化的模式,他们认为“近现代宪政是建立在商品经济基础之上的,其精髓是通过权力的分立的限制尤其是国家的最高权利,保障公民的权利。
[3]13-19”而梁严冰等人是在思考清末政治体制现代化历程后作出了如下的四点反思:“第一,在政治体制近代化过程中,处于改革前沿,掌握权力核心的政治领导人物和领导集团的主导意识、能力、素质及改革具体运作中所采取的策略、方法、手段等,直接决定着改革的成败。
20世纪90年代以来慈禧研究综述

慈禧是晚清历史的重要人物,学界对慈禧的研究大体可分为两个阶段。
20世纪90年代前,对慈禧的研究未能充分展开,对慈禧的认识也较单一,无外乎以祸国殃民等词以概之。
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近代史研究的深入,慈禧研究逐渐摆脱了脸谱化、道德化的评价而逐渐得以拓展、深化。
1研究的深入与细化慈禧与辛酉政变。
传统观点认为,咸丰死后,慈禧联合慈安及奕䜣发动了辛酉政变,夺取了顾命大臣肃顺等人的辅政权,确立了两宫垂帘听政体制,慈禧揽权从此开始。
现有学者对此提出异议。
陈潮认为“慈禧当时既无军队在握,又乏人事关系,且受时空条件的限制,显然没有理由成为策动辛酉政变的主谋”,策动辛酉政变的主谋当是“受到国内外力量广泛支持的奕䜣集团”,“辛酉政变是清廷权力失衡的必然结果,慈禧通过政变上台却是历史的偶然”[1]。
王开玺考察了慈禧发动辛酉政变成功的“决定性的深层次原因”,是“当时弥漫于朝野上下的正统皇权主义思想”,这种思想“使许多文武大臣及封建士大夫对肃顺等人赞襄政务、辅弼幼帝的合法性与可靠性表示出普遍的怀疑”,从而导致肃顺等人的失败[2]。
慈禧与洋务运动。
1991年姜铎在《历史研究》上撰文探讨了慈禧与洋务运动的关系,充分估计了慈禧在洋务运动中的地位,认为“没有慈禧的支持,开展规模那样大,时间那样久的洋务运动,根本是不可想象的”。
对此,作者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并认定慈禧是洋务派的首领。
作者也考察了慈禧自身的缺陷和她对洋务运动的消极阻碍作用,慈禧“是导致洋务运动破产的罪魁祸首”[3]。
何泽福、戴宏杰同样分析了慈禧对洋务运动的支持及其起到的积极作用,但并不赞同慈禧是洋务派或是改革家的观点,认为“终年避居深宫的慈禧,既没有近代化的科学知识,也没有近代化的思想意识。
她对洋务事业的支持与否,全凭其高度政治敏感性”,因而她对洋务派的支持是非常有限的[4]。
慈禧与中法战争。
刘子明对慈禧在中法战争中的战略指导进行了研究,指出中法战争中,“保全和局”是慈禧制定军事战略、规定战略行动目标的前提,在这一前提下,慈禧对中法战争的战略指导出现了以恫求和、以让求和、以战求和三个阶段。
第九章、清末新政

论述题
1、如何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中国近代的革命与改良运动 ? 2、评价清末立宪运动。 3、试论中国近代教育制度的变革。 4、论述近代中国向西方学习的历程? 5、论述中国民族资本主义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其特点 6、评价清末新政。 7、试析清末新政的性质。 8、试论清末新政的思想基础。 9、评价清末新政中的慈禧。 10、试论《钦定宪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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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制改革:
1902年5月,清政府派刑 部侍郎沈家本、出使美国大 臣伍廷芳兼取中西,修订律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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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奖励实业:
1903年设立商部,后改为农工商部, 并制订商律,先后颁行《商部章程》、 《奖励公司章程》、《公司律》、《破产 律》等一系列商法;提倡奖励实业,振兴 商务,鼓励私人出资兴办企业、交通等。
1、简析清末新政出现的背景。
2、简述清政府推行“新政”的主要内容。
3、如何认识清政府的“预备立宪”? 4、简述清末新政在中国近代史上的地位。 5、简析清末新政和戊戌变法之间的关系。 6、简述清末新政时期袁世凯势力的扩张。
7、简要介绍20世纪90年代以来有关清末新政的研究成果。
8、简述清末新政的军制改革。 9、简述清末新政初期所遇到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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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国之弱,在于习气太深,文法太 密,庸俗之吏多,豪杰之士少。文法 者庸人藉为藏身之固,而胥吏倚为牟 利之符;公事以文牍相往来,而毫无 实际,人才以资格相限制,而日见消 磨。误国家者,在一‘私’字;困天 下者,在一‘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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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年1月29日颁布上谕:‚着军机大臣、 大学士、六部、九卿、出使各国大臣、各 省督抚,各就现在情形,参酌中西政要, 举凡朝章、国故、吏治、民生、学校、科 举、军政、财政,当因当革,当省当并, 或取诸人,或求诸己,如何因势治兴?如 何因人才始出?如何而度支始裕?如何而 武备始修?各举所知,各抒己见,通限两 个月,详悉条陈以闻。‛
论清末新政失败的原因及教训

论清末新政失败的原因及教训清朝最后十年堪称中国历史上最为复杂的历史时期之一,也是值得深入探究的历史时期。
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战争,西太后挟光绪帝仓皇出逃,满清皇室威严丧尽,颜面扫地。
而1901年《辛丑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政府彻底沦为洋人的走狗,使国人对清政府更为失望,社会矛盾加剧。
在统治内外交困之际,慈禧太后不得不重新祭起改革的大旗,宣布实行“新政”,企图力挽狂澜,延续统治。
然而事与愿违,“新政”非但没有能够巩固清政府的统治,反而半路夭折,连累清王朝本身也在辛亥革命的风暴中垮台。
这不得不让人深思,为什么比洋务运动更能体现清政府学习西方的决心与实效更具有社会转型色彩的“新政”会失败,而成为清朝灭亡的助推器呢?就我理解,有以下四个方面原因:一、改革者魄力不足,“新政”具有欺骗性亨廷顿认为,“改革者必须比革命者具备更高超的政治技巧,一个成功者必须是一个一流的政治家。
”⑴细数世界史上改革成功的案例,德国有“铁血宰相”俾斯麦,俄罗斯有彼得一世和亚历山大二世,日本有明治天皇与伊藤博文等,而中国恰恰缺少这样的人。
主持这次改革的最高统治者是慈禧太后和摄政王载沣。
先看慈禧,虽不能说慈禧没有做过一点好事,但作为封建专制最高统治者的政治代表,她绝不是站在历史潮流的前头引导社会前进的人物。
她大半生都是在政治权力中度过,她关注的是如何维护自身权力,如何让清政府免于灭亡,至于救亡图存不过是为了应付眼前的危机。
她或许具有改革的意识,但是她并没有领导这场史无前例的改革的能力,而在国人心中,她只是个擅玩小聪明的权利狂,“但知权利,绝无政见”。
再看载沣,他比慈禧太后没有能力也没有手段还没有威望。
他主持所实施的一系列政策,如驱逐袁世凯、重用亲贵、成立皇族内阁、拒绝立宪派的请愿及实行铁路国有政策等,均激化了社会矛盾,起到了反面作用。
有这样的改革者,改革焉有不败之理?再者说,“新政”的主要目的是维护清王朝统治,并未从根本上触及封建根基,因而被斥责为“假维新”“伪变法”,陈天华曾说﹕“见从前守旧惹的祸来,才敷衍行了一段新政,不过是掩人耳目”。
第七讲 清末新政

第七讲早期现代化的深入——清末新政研究概言这一部分,长期以来我们是作为辛亥革命的背景来讲的,而且基本上给予完全否定,斥之为假维新、伪立宪。
这实际上是国民党人意识形态下的历史,是极其偏见和不公正的。
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我们对这段历史给予复原,实事求是的进行研究,我们发现,这是清政府在灭亡之前进行的一次深刻的改革运动,按现在比较时髦的语言来说,是中国早期现代化运动比较见成效的一次运动,其广度和深度,大大超过了洋务运动和戊戌变法,中国的社会面貌在20世纪初期得到较大的变化,是真正的中国社会的转型期。
这次改革在经济、军事、文化教育初见成效的情况下进一步向深入发展,准备在政治制度上发生大的变化,即由封建专制过渡到资产阶级的君主立宪,但由于改革的失误,破坏了自己的统治基础,在革命爆发后清政府迅速被推翻,请王朝从而结束了对中国268年的统治。
没有清政府的十年改革,决不会有后来的辛亥革命,所以讲辛亥革命,必须将清末新政搞清楚。
清末新政长达10年之久,在孙中山革命的同时,清政府一直在进行改革,改革的阶段性也是非常明显的,1901-1905年,主要是在经济、军事、文化教育方面的改革,1906-1911,在其他改革的同时,主要进行政治层面的改革。
因此,在新政的概念和术语表达上学者们还有不同的看法。
一种看法是,1901-1905称新政,1906-1911称预备立宪,这是狭隘意义上的新政。
一种是广义上的新政,即将1901-1911的十年都称之为新政。
我个人是从广义上称新政的,教材是从狭义上称新政的。
清末“新政”与辛亥革命的关系,是这一时期最大的一个学术问题。
过去我们否定新政,讴歌革命,现在反了过来,肯定新政而否定革命。
尽管革命者与“新政”的主持者清朝统治者是不共戴天的,但辛亥革命与“新政”是互相联系和互相依存着的,无法割断彼此之间的因果关系。
它至少表现在:第一,孙中山等人的革命活动逼得清朝统治者加快“新政”特别是预备立宪的步伐,后者以为惟有尽快推行“新政”,才能使“内乱可弭”;第二,预备立宪促使革命者加快革命的准备,使后者计划抢在宪法与君主立宪制确立之前推翻清朝,以免革命成为非法而爱新觉罗家族成为“万世一系”的合法统治者;第三,“新政”为革命者准备了可资发动的基本力量——新军与新式知识分子;第四,“新政”为革命者准备了自己的同盟军与合作者——资产阶级与君主立宪论者;第五,清末预备立宪期间关于民权思想的公开宣传与历次国会请愿运动的实践为中华民国的创建提供了条件;第六,清末的国库空虚,却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南京临时政府可资利用的经济资源,迅速面临财政危机,督抚专权的趋势则导致民国初期的军阀割据与混战。
洋务运动和清末新政评价

洋务运动和清末新政评价历史用一种静默的姿态述说着事实,独留下我们这些读史者唏嘘不已。
——题记我时常幻想,若我有一部时光机,我要穿越到哪个时代去大显身手呢?我要去春秋战国,观看百家争鸣的壮观景象;我要去三国,在那枭雄混战的年代,领略英雄气魄;我要去盛世唐朝,听诗人吟唱,看英明女皇如何运筹天下;我要去抗日战争,为中华人民的解放献上自己的满腔热血;我要去……可我唯独不想去的,就是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1937年抗日战争的这一段时期。
一个古老王国被一群年轻国家肆意践踏掠夺的经历,让我感到生生的痛。
尽管那是一个呼唤英雄的时代,可我去又能干什么呢?我还是站在一旁安静地看历史的发展,思考。
洋务运动历史书上说:洋务运动是清朝封建统治集团中一部分大官僚、大地主,为适应帝国主义和镇压农民革命的需要而推行的一场利用西方生产技术以挽救清朝封建统治的运动。
洋务派们主张以中国之道、用西方之器,以儒家伦常名教为原本,辅以西方富强之术,借用西方资本主义的甲胄以保护清朝封建主义的躯体。
这些蕴含深厚语文功底,言简意赅的句子我是写不出来的,我就用粗浅的语言说说我对洋务运动的看法吧。
性质和目的洋务运动“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思想在当时的中国还是很先进的,那时的普通百姓甚至一些官员还把西方的大炮舰船视为怪物、仙术,用他们的语言形容就是“奇技淫巧”,别说主动去学习了,躲避还来不及呢。
可是洋务派官僚们,很聪明地意识到了自己军队的落后,他们想着,如果把清军也装备上外国那样的大炮,打赢义和团应该是没问题的,还能加强海防、边防——对,我们就是要自己造大炮,造大船,生产先进兵器,创建新式海陆军队。
那些西方“蛮夷”能做到的事,我们肯定也能做到,还能做得更好,中国肯定会“自强”。
不过一想到资金问题,嗯,国家还需要有钱,没有money什么都做不成,所以我们还通过办一些民用企业来“求富”。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我们的责任是要精忠报国,要维护清王朝的统治。
当然,官僚们还会考虑自身的利益。
清末新政与现代化关系研究综述

清末新政与现代化关系的研究综述清末新政是20世纪初,清政府在其统治的最后十年(1901~1910)所进行的各项改革的总称,改革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军事、文化、教育与社会生活诸多领域。
新政上接洋务运动、戊戌变法之余绪,下起辛亥革命之肇始,是中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型社会的实质性拐点,有力的促进了中国现代化的进程,其历承上启下的历史地位不言而喻。
因此探究新政不仅要详察其历史大背景和政策措施,更要考量其社会效果和历史意义。
现就有关清末新政的研究现状概述如下:从纵向的时间经度来讲,以80年代末90年代初为限,在此之前的研究尚未摆脱阶级革命史思想的窠臼,新政的研究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有学者统计,1979年至1989年11年间国内发表的新政及与其相关的研究论文仅约百篇出头,而对于新政的负面评价居多,其中资料搜集始于60年代,出版于1993年,由韦庆远、高放、刘文源所著《清末宪政史》最具代表性,本书对清末新政中的预备立宪史的研究比较全面系统,为后来者的研究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但是其所持的历史观相对保守,对预备立宪基本持否定态度,认为清廷的立宪活动是一幕幕“丑剧”,预备立宪是一场“骗局”。
这种观点时至90年代后逐渐式微,但与其类似的保守型观点至今仍然存在,如彭成刚认为清末新政是“满清权贵主导的为了加强满洲贵族中央集权的改革,是怕失去政权而强行收权的一场政治运动。
”[1]因此,对末新政的研究的一个首要前提是要摒弃阶级分析法的谬误与不合理成分,回归理性与实证的研究方法,从宏观的争论向微观的实证转变,如此,才能能对晚清新政的变革予以理性的认识与评价。
进入90年代以后,由于对清末新政历史地位和影响的重新认识和定位,拓宽了人们治史的思思路,一批批有关清末新政的专著和论文相继发表,从而使得对清末新政的研究持续升温,乃至成为研究热点。
尤其是随着现代代化范式日益受到学界重视,对清末新政的研究有渐趋细化与深化之势。
李细珠先生在其著作《张之洞与清末新政研究》中,对有关清末新政的研究概况做了较为详实的叙述,笔者拾其牙慧,在这里将适当引用其文中的叙述体例,对近年来有关清末新政的研究做一简单的述评,而时于仓促,其中的著作未能遍览,只述其大概,由于笔者学年论文题为“防御性现代化的歧路——清末新政中的权威合法性危机”,因此本文的述评还将适度的述评有关中国现代化理论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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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动态·90年代清末新政研究述评陈向阳 进入90年代以来,清末新政研究逐渐升温,出现了一股颇具规模的研究热潮。
一批新成果、新观点脱颖而出,随之涌现出一些新热点或新领域,并呈现出若干新的发展趋势。
本文拟就清末新政研究中出现的这些新动向作一概略介析。
限于学识、资讯与篇幅,不当与不周之处,尚祈方家指正。
一、新成果、新观点 近年来,清末新政研究成果明显增多。
据笔者粗略统计,从1990年至1997年初约7年时间,国内共发表清末新政及与其直接相关的研究论文两百来篇,而此前从1979年至1989年11年间仅约百篇出头。
尤其是近年还出版了《清末新政史》(张连起著,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清末宪政史》(韦庆远、高放、刘文源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二十世纪初中国政治改革风潮——清末立宪运动史》(侯宜杰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及《晚清经济政策与改革措施》(朱英著,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等多部较有份量的研究专著,更是前所未有。
至于部分涉及清末新政内容的著述为数亦不少。
··297 大批新成果的出现,扩大了清末新政研究的规模和范围,也使清末新政研究的水平有了显著提高。
许多传统观点和定论受到质疑和挑战,大量新观点纷涌而出。
兹择要述之。
(一)关于清末新政的性质 长期以来,对清末新政的定性基本上是负面的,一言以蔽之曰:“反动运动”。
这一观点目前仍不时可见,但近年也出现了更多的新认识。
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否认清末新政的反动性质,转而给予较为正面和积极的评价。
具体表述又各有不同,主要有四种意见: 1、认为清末新政是带有资本主义倾向的地主阶级改革。
季云飞等持此论。
① 2、认为清末新政是资本主义或资产阶级性质的改革。
持这种观点的有蒋华志、王建科等人。
② 3、认为清末新政是一场近代化或现代化性质的改革。
如王守中认为“是清政府所领导的一次具有近代化性质的全面改革运动”③。
郭世佑和曹立前、郭大松等人也有类似看法。
④虞和平则认为是中国近代化“正式启动阶段前夕的准备阶段”⑤。
而萧功秦称清末新政“是中国现代化历史上一个重要的发展时期和阶段”⑥。
近来,持此论者颇众。
·298·《近代史研究》1998年第1期①②③④⑤⑥萧功秦:《清末新政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战略与管理》1993年创刊号。
虞和平:《试论中国近代化的概念涵义》,《社会学研究》1991年第2期。
郭世佑:《清末新政与辛亥革命》,《湘潭师范学院学报》1993年第5期;曹立前、郭大松:《清末新政与资产阶级革命力量的发展壮大》,《山东师大学报》1994年第1期。
王守中:《论晚清近代化的两个阶段——洋务运动和清末新政》,《山东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90年第5期。
蒋华志:《清末新政新论》,《乐山师专学报》(社科版)1990年第2期;王建科:《再论清末新政》,《学海》1993年第6期。
季云飞:《清末三次改革之比较研究》,《南京社会科学》1992年第6期。
(二)关于清末新政的历史作用 过去对清末新政历史作用的认识同样以“反动”概之。
不过,近年人们开始注意到清末新政既有消极作用,更有积极作用。
目前对清末新政积极作用的讨论相对多一些,概括起来有如下几点共同认识: 1、经济上,促进了民族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壮大了民族资产阶级的力量; 2、政治上,导致了政治体制改革开始实施; 3、思想文化上,造就了一个新型的现代知识分子群体,为民主革命思想的传播创造了条件。
① 此外,王守中还认为在外交上也“挽回了已失的部分利权”②。
张连起在其专著《清末新政史》一书中更是详细列举了清末新政在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等各方面所带来的十大变化和积极效果。
总之,清末新政“带来了新世纪的某些胚胎”,“对于推进中国近代化进程的历史作用不可低估”。
③ 至于清末新政的消极作用,张连起认为主要有如下表现:一是“强化了封建专政的国家机器”;二是导致了“袁世凯和北洋军阀的崛起”;三是筹集经费“增加了人民负担”;四是“某些经济政策……客观上也为帝国主义输出资本创造了方便条件”。
④ (三)关于清末新政的历史地位 由于以往对清末新政持基本否定态度,因此,清末新政一直未被赋予正面和重要的历史地位。
随着对清末新政性质和历史作用·299·90年代清末新政研究述评①②③④张连起:《关于清末新政的几个问题》,《北方论丛》1990年第2期。
余丽芬:《清末新政评议》,《浙江学刊》1991年第4期;刘平:《慈禧新政评议》,《学海》1993年第5期。
王守中前揭文。
参阅前引各论著。
的重新评估,人们开始为清末新政重新定位。
如张连起认为清末新政“属于中国近代史上的重大事件,按历史顺序应该排在义和团运动之后,辛亥革命之前”①。
对清末新政的重新定位更多地是通过对清末新政与其前后其它历史运动和重大事件的关系进行比较和重新评估体现出来的。
在清末新政与洋务运动关系问题上,王守中认为清末新政“实际是洋务运动的继续和发展”,但前者从“改革的决策领导、广度、深度以及结果来看”,都比洋务运动“提高了、深入了、发展了”。
②对于清末新政与戊戌变法的关系,蒋华志认为清末新政“是戊戌变法的深入和发展”。
季云飞、王守中等人也指出了二者在性质、特征及内容等方面的相同或相似之处,王守中还认为清末新政的成效“大大超过了”戊戌变法。
③一些学者还将清末新政与洋务运动、戊戌变法三者同时比较,认为清末新政无论在实绩、规模、影响和水平等各方面都远在洋务运动和戊戌变法之上。
④在清末新政与义和团运动关系问题上,郭大松指出,义和团运动的失败“致使民族危难进一步加深”,“增强了实行新政的力量”,且“清除了实行社会变革的最大阻力”,从而“为清末新政的推行开辟了道路”。
⑤廖一中也认为:“义和团运动激发了晚清新政的产生。
”⑥至于清末新政与辛·300·《近代史研究》1998年第1期①②③④⑤⑥廖一中:《义和团运动与晚清“新政”》,《历史教学》1991年第5期。
郭大松:《义和团运动与清末新政》,《人文杂志》1992年第2期。
郭世佑前揭文;陈向阳:《晚清三次变革与中国现代化的产生》,《社会科学研究》1996年第1期;周力:《简论晚清的三次“变法”》,《暨南学报》(哲社版)1996年第2期;周积明:《从洋务到辛亥:得失成败的再评估》,《天津社会科学》1997年第1期。
蒋志华前揭文;季云飞前揭文;王守中:《从甲午到清末中国两次改革运动研究中的几个问题》,《烟台大学学报》(哲社版)1996年第2期。
王守中前揭文。
张连起前揭文。
亥革命的关系问题,更是近年学术界讨论的热点,详情将在下节论述。
(四)关于宪政改革 宪政改革历来是清末新政研究的重点和热点,近年有关这一问题的讨论更趋热烈,产生了相当数量的新成果、新观点。
与以往不同的是,肯定的意见和正面评价占了压倒多数。
宪政改革从官制改革起步,学者们对此有赞有弹。
徐军肯定其“一方面扩大和完善了国家的职能,缩短了在国家职能方面中国同世界先进国家的差距;另一方面为后来中央和地方机构的设置提供了一定的借鉴依据”。
而在“选官制度方面废除捐纳制度,尤其是废除科举制度更是具有历史意义的事件”。
但又认为它“只属于方式、方法范畴的统治术改革,不是根本统治制度的改革。
①沈振群从结构分析入手,通过对表层官称、中层机构设置及深层机构运转三个层面近代化状况的剖析,肯定官制改革“突破了绵延千年的封建政体臼窠,开创了我国近代资产阶级政体的先河”。
②袁亚忠则认为它“加速了社会总危机的全面爆发”,“实为清末政局发生重大变化的转折点”,政治体制改革的成果最终亦付之东流。
③ 1908年,清廷颁布《九年筹备清单》和《钦定宪法大纲》,计划用九年时间完成正式立宪的准备工作。
这两个文献近年引起了人们较多关注,但存在明显的意见分歧,褒贬分明。
韦庆远、高放、刘文源等人批评《九年筹备清单》“是一个以欺骗为目的,从上而下强加给中国人民,缺乏任何真正的社会基础的扰民闹剧”,并总结了它的五个特点:一是“凑篇幅”;二是“拖延时间”;三是“绕开难题,·301·90年代清末新政研究述评①②③袁亚忠:《丙午官制改革与清末政局》,《山东社会科学》1996年第2期。
沈振群:《清末政治体制改革刍议》,《江西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95年第1期。
徐军:《试论清末官制改革》,《贵州民族学院学报》1992年第2期。
避重就轻”;四是“残缺不全”;五是“本末倒置,法理不通”。
①不过多数人持基本肯定态度。
侯宜杰认为该清单实际上“就是筹备立宪的总体规划方案”,“使预备立宪进入到一个实质性阶段”,也“使政府的筹备工作摆脱了过去摸着石头过河的盲目性,变得心中有数,各级官员有了措手之处”。
同时也指出其诸多不足,如一些因素没有考虑,“有些不分轻重缓急”,“有的缺乏可行性”等。
②多位学者讨论了立宪进程速缓问题。
董方奎指出:“实事求是地分析九年预备期的内容及实施方案,就会清楚地看到,清政府的预备立宪不仅不是骗局,而且是一个并非缓进的方案”,“还有许多过激之处”。
“九年之期不仅不长,而且过促”。
③季云飞从国情角度、曹晓君和余林南从国际比较角度也得出了类似结论。
④ 对于《钦定宪法大纲》,韦庆远等人持传统否定态度,但予以肯定的人越来越多。
侯宜杰认为它已“不是纯粹的封建主义性质,而是已经具备了以宪法和法律限制君权的君主立宪制度最基本的特征,初步体现了资本主义国家宪法的主权在民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三权分立原则和保护私有财产的原则,是立法权属于议会和君主的二元制君主立宪的宪法大纲”⑤。
王建科、曹晓君和余林南及张连起等人均有类似看法。
有关资政院、谘议局的评价也出现了与传统迥异的观点。
侯宜杰指出资政院虽“不是正式的议会”,存在许多可“非议之处”,如没·302·《近代史研究》1998年第1期①②③④⑤侯宜杰前揭书,第210、211页。
季云飞前揭文;曹晓君、余林南:《也谈清末的所谓“假立宪”》,《齐齐哈尔师院学报》(哲社版)1995年第3期。
董方奎:《论清末实行预备立宪的必要性及可能性——兼论中国近代民主化的起点》,《安徽史学》1990年第1期。
侯宜杰:《二十世纪初中国政治改革风潮——清末立宪运动史》,第211—212页。
韦庆远等:《清末宪政史》,第261—270页。
有“完全的立法权限”。
但它“拥有议决国家财政预算、决算、税法和公债的职权”,“拥有议决宪法以外各种新定法典及其嗣后修改的职权”,“是具有一定独立性的立法权限不太完全的立法机关,其结构成份、内部组织、纪律处分等等,均与立宪国家的议会雷同。
其会议程序、议事规则、表决方法及两届会议的实际表现,都证实它的独立性和民主性,说明绝不是封建专制机关”;“决不是政府控制下的咨询或御用捧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