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自主验收工作方案试行

环保自主验收工作方案试行
环保自主验收工作方案试行

环保自主验收工作方案试行

为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和标准,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参照环境保护部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指引。

一、验收时间

建设单位需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期限一般为3个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需要调试的,验收可适当延期,但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9个月。

二、验收程序

(一)自行或委托编制验收报告。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需组织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报告。建设单位不具备编制验收报告能力的,可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建设单位对受委托的技术机构编制验收报告的行为负责,可通过合同明确受委托技术机构编制验收报告的义务并监督其依约履行。

验收报告要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环评批复文件等要求进行编制,主要内容应包括:前言、验收监测依据、建设项目工程概况、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环评主要结论及环评批复要求、验收评价标准、质量保证措施和监测分析方法、验收监测结果及分析、环境管理检查、公众意见调查、结论和建议等。

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的,或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未取得的,不得对该建设项目进行调试。调试期间,建设单位需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验收监测需在确保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际工况。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行业验收技术规范对工况和生产负荷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验收中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参照企业自行监测有关管理规定执行。(二)成立验收工作组。

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需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机构、验收报告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和专业技术专家组成。

验收工作组需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环评批复文件等要求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

(三)信息公开。

建设单位需在出具验收合格的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公开的期限不得少于1个月。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公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需登陆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注:该平台目前正在建设),填报相关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建设单位于填报验收信息后十日内,将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一式二份)报送原环评文件审批部门。

三、验收要点

建设项目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需进行现场检查及对验收报告内容进行审查,建设单位需对验收工作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合格后方可出具验收合格的意见。

(一)验收现场检查重点内容。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可以参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执行,重点关注以下问题:1. 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环评批复文件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2. 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问题;

3.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是否存在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的情况;

4.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生态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需要的是否配套衔接;

5.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是否真实可信,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缺项、遗漏,验收结论是否明确、合理;

6. 相关地方政府或部门承诺负责实施与项目建设配套的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功能置换、栖息地保护等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是否落实。

7. 是否存在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情况。(二)验收意见内容。

验收意见需包括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工程变更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验收意见(每一页)需由验收组成员签名确认。

四、验收资料归档要求

(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三同时”落实情况表。

(三)在市政集水范围内的,提供水务部门出具的排水证明(城市排水许可证)。(四)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情况说明及已挂“排污口标志牌”的现场照片(A4纸打印)。

(五)项目主体工程及环保设施现场彩色照片。

(六)涉及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的,提供双方签署的协议、接收单位的资质复印件及危险废物转移的联单复印件。

(七)环评文件批复意见要求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的,提供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八)环评文件批复意见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提供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备案证明。

(九)环评文件批复意见要求安装在线监测仪器的,提供在线监测仪器比对监测报告以及在线监测仪器与当地环保部门的联网证明。

(十)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

(十一)竣工相关图件(包括项目竣工图及污染治理工程图)。

(十二)其他相关材料。

五、不得通过验收的情形

建设项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

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的;

(二)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的;

(三)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

(四)验收报告不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的;

(五)存在其他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等情形的。

六、后续监督管理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或者建设单位未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的,将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

七、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企业自主环保验收流程资料

企业自主竣工环保验收流程 一、环保自主验收主要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修改,起施行);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发布施行);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 二、企业自主验收流程 企业自查(资料、设备、设施等齐全)——现场核查、提出整改意见——制定验收监测方案——验收监测——核对环评和批复——编写验收报告——梳理整改意见——整改(完毕)——组织专家等单位进行验收——整改意见——整改完毕——公示(1个月)——上传环保部自主验收平台 公示流程:公示一个月后,5个工作日内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网址为,并按要求填写验收报告相关内容,填完后上传验收意见(包括验收意见和验收人员签名单)。 建设单位于填报验收信息后10日内,将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一式二份)报送原环评文件审批部门。 注:不论在哪个网站公示,需要一个公示网站链接,保证能看到公示内容。 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编制机构、验收报告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和专业技术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环评批复文件等要求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 三、固废和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完成前,应依法由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因此,项目固废和噪声应按照原验收流程,提交相关材料交河南省环保厅单独验收。 整体项目验收流程见下图所示。

企业自主环保竣工验收网站公示流程

企业自主环保竣工验收网站公示流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使用说明 —建设单位用户 (V1.1 版, 12月12日更新) 一、系统使用须知 1、关于本系统 本系统为配合《建设项目竣工光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请建设单位使用前仔细阅读,依法依规履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相关责任。关于本系统要求见第十三条;关于建设单位相关公示要求见第十一条。 2、关于“备案号” 本系统仅对建设单位填报的相关信息进行记录,不做任何形式的“审查”、“审批”或“备案”等。本系统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备案号”,建设单位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后,由环保部门予以公开。 3、关于浏览器 为了获得更好的网站使用体验,建议使用IE9以上版本的IE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访问本系统,其它浏览器可能存在兼容问题。

4、关于提交 提交后,所有内容将不能修改。提交前,请务必认真核对。 5、关于账号 建设单位自行申请帐号;各级环保部门账户统一分发(或由上级环保部门创立),无需申请。 二、账户注册及修改 1、关于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的说明 建设单位可自行填报或委托相关技术单位填报相关信息,建设单位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建设单位自行填报或委托填报,皆应经过建设单位账户完成。 2、注册账户 每个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代码)只能申请一个账户。如申请账户时系统提示本信用代码已注册,请联系系统运维人员。 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都是指建设单位。 联系人为建设单位的相关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码、邮箱皆为建设单位联系人的相关信息。 3、修改账户信息

登录系统后,可在企业信息页面修改相关账号信息。其中,社会信用代码、法人、法人身份证三项信息不可修改,如确需修改请联系系统运维人员。 4、找回用户名、密码 需提供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姓名和法人身份证信息。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组长度为18位的用于法人和其它组织身份识别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国家标准委发布,并遵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法人和其它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该标准于 10月1日实施。 对于未更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沿用原有组织机构代码。 三、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提示信息 点击待填报数据框,系统弹出该信息的填报说明和示例。 部分提示信息较为复杂的,请点击数据框周边的i或?图标。 2、项目代码 指经济主管部门审批核发的唯一项目代码,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格式为 -130000-01-01-00001。 对于部分项目可能没有审批核发项目代码,此项填“无”。

专家和环保部给的自主验收需注意的相关问题

专家和环保部给的自主验收需注意的相关问题 时间:2017-10-06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以下简称验收监测) 是环境监测依法 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持、技术监督和技术服务的直接途径, 是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重要环节。 在验收监测中处理好以下问题至关重要。 1 资料的收集和研读 资料的收集和研读是能否顺利完成整个验收监测的基础。与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均在收集范围, 主要包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预审意见、环保部门批复意见和试生产批准文件、有关环保设施的初步设计要求和指标、企业基本概况、试生产期间能反映工程或设备运行情况的数据或参数、污染物排放管网图、环境保护管理和监测工作情况、项目周边环境情况等相关资料。在现场勘察前, 承担任务人员需认真研读, 尽可能弄清项目与验收监测的有关信息, 并制定详细的现场勘察清单, 这样既可防止现场勘察时遗漏, 也可发现工程实际建设与初步设计、环评报告及批复等要求不一致的地方。 2 现场勘察和生产负荷的确定 现场勘察主要核实所收集的资料, 调查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规模及布局、生产工艺及排污状况、主要原辅材料消耗及产品品种与产量、环保防治设施工艺及运行状况、与主体工程相配套的辅助工程、污染源排放管网和排放口位置

等。详细检查生产记录, 特别是试生产以来月生产情况和工况, 了解生产负荷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核实实际产品、工艺、生产规模与批复是否相符, 计算达到验收监测工况所需的生产能力。此外, 还应关注项目周围的环境敏感点、工程实际变更情况及相应的环境影响变化的调查, 对明显与环评报告和批复要求不相符处必须严肃指出, 并提出相应的意见, 确定是否具备验收监测条件, 如有异常情况, 需及时向环保主管部门做出书面报告。 3 监测方案的制订 监测方案是实施监测的指导书。在资料收集、研读、现场勘察的基础上,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制订项目的监测方案, 重点明确验收监测所需达到的生产负荷、环保治理设施运行工况、一类污染物的采样位置和质量控制手段等。告知企业做好开设监测孔、搭建监测平台等准备工作, 同时写明监测合同签订时间、现场监测时间、监测报告编写时间、提交监测报告时间和经费概算等。 4 监测与核查并重 验收监测不仅是对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及污染源达标情况的测试, 同时也是对“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情况等非测试工作的考核。在具体实施时, 对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排放口是否规范化及是否安装了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等内容十分重视,但也常常忽视一些必要的“软性”内容。如初步设计是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中的要求;项目建设中是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专

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效果评估技术指南

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效果 评估技术指南(试行) 1评估目的 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效果评估的目的是环境保护部门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落实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事中事后监管提供科学有效的技术依据。 2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主验收进行效果评估的原则、程序、方法、内容和评估报告的编写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生态环境部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主验收进行的效果评估工作。3评估原则 3.1为科学监管服务原则 对企业自主验收进行效果评估是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技术手段,在评估依据、程序、内容、方法等方面必须体现为环境管理科学监督服务的原则。 3.2客观公正原则 企业自主验收效果评估是评估机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主验收行为、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技术评估,为环境管理部门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程序和标准、确保验收内容不缺项、标准不降低提供技术支持,评估结论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3依据相同原则 对企业自主验收进行效果评估与企业自主验收采用相同的依据,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配套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等国家或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 3.4重点突出原则 根据不同行业环境影响特点,突出评估的重点内容和要求。可依据行业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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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使用说明 —建设单位用户 版,2017年12月12日更新) 一、系统使用须知 1、关于本系统 本系统为配合《建设项目竣工光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请建设单位使用前仔细阅读,依法依规履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相关责任。关于本系统要求见第十三条;关于建设单位相关公示要求见第十一条。 2、关于“备案号” 本系统仅对建设单位填报的相关信息进行记录,不做任何形式的“审查”、“审批”或“备案”等。本系统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备案号”,建设单位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后,由环保部门予以公开。 3、关于浏览器 为了获得更好的网站使用体验,建议使用IE9以上版本的IE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访问本系统,其他浏览器可能存在兼容问题。 4、关于提交 提交后,所有内容将不能修改。提交前,请务必认真核对。

5、关于账号 建设单位自行申请帐号;各级环保部门账户统一分发(或由上级环保部门创建),无需申请。 二、账户注册及修改 1、关于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的说明 建设单位可自行填报或委托相关技术单位填报相关信息,建设单位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建设单位自行填报或委托填报,皆应通过建设单位账户完成。 2、注册账户 每个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代码)只能申请一个账户。如申请账户时系统提示本信用代码已注册,请联系系统运维人员。 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都是指建设单位。 联系人为建设单位的相关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码、邮箱皆为建设单位联系人的相关信息。 3、修改账户信息 登录系统后,可在企业信息页面修改相关账号信息。其中,社会信用代码、法人、法人身份证三项信息不可修改,如确需修改请联系系统运维人员。 4、找回用户名、密码 需提供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姓名和法人身份证信息。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环保自主验收工作方案试行

环保自主验收工作方案试 行 RUSER redacted on the night of December 17,2020

环保自主验收工作方案试行 为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和标准,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参照环境保护部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指引。 一、验收时间 建设单位需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期限一般为3个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需要调试的,验收可适当延期,但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9个月。 二、验收程序 (一)自行或委托编制验收报告。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需组织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报告。建设单位不具备编制验收报告能力的,可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建设单位对受委托的技术机构编制验收报告的行为负责,可通过合同明确受委托技术机构编制验收报告的义务并监督其依约履行。 验收报告要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环评批复文件等要求进行编制,主要内容应包括:前言、验收监测依据、建设项目工程概况、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环评主要结论及环评批复要求、验收评价标准、质量保证措施和监测分析方法、验收监测结果及分析、环境管理检查、公众意见调查、结论和建议等。 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的,或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未取得的,不得对该建设项目进行调试。调试期间,建设单位需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验收监测需在确保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际工况。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行业验收技术规范对工况和生产负荷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验收中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参照企业自行监测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二)成立验收工作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 关于征求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保局,审批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规范全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对标先进省份,创新环评审批、环保验收监管机制,服务“放管服”审批改革,指导全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范、有序运行,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于10月28日前文字反馈省环保厅环评处(电子版传邮箱)。联系人:何素娟曹子洲87908515(传真)87802168电子邮箱: huanpingchu2017@https://www.360docs.net/doc/4f2206622.html,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0月20 日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

务院令第682号),规范全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指导全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范、有序运行,特制定本工作指引(试行)。第一部分建设项目环评价文件审批一、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行为,提高审批行为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制定本指引。二、本指引所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下简称“环评文件”),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三、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规定,建设单位须在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完成环评文件报批。四、环评文件依法受理后,遵循公开公正、限时办结原则,依法作出准予、不予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已经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包含具体建设项目的,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应当根据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予以简化。简化后的内容可包括:1、建设项目概况;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3、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4、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建议;5、污染物总量控制;6、评价结论。五、环评文件编制及公众参与。建设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委托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评文件,并在向审批机关提交环评文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工作的难点初探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工作的难点初探 摘要:建筑项目竣工验收中环保自主验收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其对于建筑工程环保方面有着决定性影响,是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完成的基础依据。文章主要对建筑工程竣工环保自主验收的工作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 关键词: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环保验收 引言 为减轻建设领域在快速发展时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加强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环保监测现在已经是建设项目竣工后十分必要的工作。通过分析建设项目的环保验收监测结果,能够多方位掌握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有无达标。在监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时,要从建设项目勘察阶段、编写监测方案与现场监测等方面着手,控制好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质量,给环保验收工作带来可靠依据。 1提升环保竣工验收工作质量对于建筑项目环评的意义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我国对于建筑项目制定的环境管理两大关键制度之一,对于建筑工程项目开展的环境管理工作有两个十分重要的渠道,一个是项目环评,另一个是环保竣工验收。项目环评就是在建筑项目设计和决策阶段评价和分析建筑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而环境竣工验收则是以项目前期环评资料为基础,对于建筑项目实际环境影响情况验收和检查。也就是说,环评和环保竣工验收工作是互相联系的项目环境管理措施,项目环评工作给项目竣工时的环保验收给予了资料依据和前期规划约束力,而环保竣工验收则是对项目环评的反馈和验证,所以必须加强环保竣工验收的管理力度,才可切实发挥出项目环评的价值作用,从而有效提高建筑项目的环保作用,如此一来,环保工作才可真正在建筑领域得到贯彻落实。 2竣工环保自主验收的难点分析 2.1启动阶段 启动阶段的普遍问题有:建设企业没有足够的自主环保验收意识,也不了解建设项目重大变更的内容与范围;在经历过重大变更后,无法及时重新履行报批手续这类的流程;建设企业没有很好地准备材料,还有严重的情况是建设企业提交的是不同版本的环评报告书或环评报告表与审批文件,出现了同样的建设项目,其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与产污防治措施发生较大变动,却没有及时报批

环保自主验收工作方案试行

环保自主验收工作方案试行 为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和标准,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参照环境保护部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指引。 一、验收时间 建设单位需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期限一般为3个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需要调试的,验收可适当延期,但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9个月。 二、验收程序 (一)自行或委托编制验收报告。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需组织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报告。建设单位不具备编制验收报告能力的,可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建设单位对受委托的技术机构编制验收报告的行为负责,可通过合同明确受委托技术机构编制验收报告的义务并监督其依约履行。 验收报告要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环评批复文件等要求进行编制,主要内容应包括:前言、验收监测依据、建设项目工程概况、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环评主要结论及环评批复要求、验收评价标准、质量保证措施和监测分析方法、验收监测结果及分析、环境管理检查、公众意见调查、结论和建议等。 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的,或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未取得的,不得对该建设项目进行调试。调试期间,建设单位需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验收监测需在确保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际工况。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行业验收技术规范对工况和生产负荷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验收中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参照企业自行监测有关管理规定执行。(二)成立验收工作组。 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需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

企业自主环保验收流程之欧阳家百创编

企业自主竣工环保验收流程 欧阳家百(2021.03.07) 一、环保自主验收主要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修改,2017.10.1起施行);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11.20发布施行);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 二、企业自主验收流程 企业自查(资料、设备、设施等齐全)——现场核查、提出整改意见——制定验收监测方案——验收监测——核对环评和批复——编写验收报告——梳理整改意见——整改(完毕)——组织专家等单位进行验收——整改意见——整改完毕——公示(1个月)——上传环保部自主验收平台 公示流程:公示一个月后,5个工作日内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47.94.79.251)填报相关信息。填报时需要注册账号,并按要求填写验收报告相关内容,填完后上传验收意见(包括验收意见和验收人员签名单)。 建设单位于填报验收信息后10日内,将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一式二份)报送原环评文件审批部门。 注:不论在哪个网站公示,需要一个公示网站链接,保证能看到公示内容。 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编制机构、验收报告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和专业技术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环评批复文件等要求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三、固废和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11.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完成前,应依法由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因此,项目固废和噪声应按照原验收流程,提交相关材料交河南省环保厅单独验收。 整体项目验收流程见下图所示。 图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基本流程 3、企业须准备的环保验收基础材料: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水、气、声、渣等);(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三同时”落实情况表; (3)在市政集水范围内的,提供水务部门出具的排水证明(城市排水许可证); (4)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情况说明及已挂“排污口标志牌”的现场照片; (5)项目主体工程及环保设施现场彩色照片; (6)涉及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的,提供双方签署的协议、接收单位的资质复印件及危险废物转移的联单复印件; (7)环评文件批复意见要求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的,提供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 (8)环评文件批复意见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提供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备案证明; (9)环评文件批复意见要求安装在线监测仪器的,提供在线监测仪器比对监测报告以及在线监测仪器与当地环保部门的联网证明; (10)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 (11)竣工相关图件(包括项目竣工图及污染治理工程图等);(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4)委托书。

实用!企业自主环保验收流程及注意事项 2018.9.30

实用!企业自主环保验收流程及注意事项 建设单位自主验收制度已经实行一段时间了,但是建设单位自主验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技术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同时还应如实记载其他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二、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机构、验收报告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和专业技术专家组成。(建设单位负责牵头)。

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需要调试的,验收可适当延期,但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个月。 四、建设单位应当对验收工作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合格后方可出具验收合格的意见。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才可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强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同时结合违规项目定点检查,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情况进行监督性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将建设项目有关环境违法信息及时记入诚信档案。 六、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在出具验收合格的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公开的期限不得少于1个月。公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登陆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环保自主验收简明步骤 注意事项

企业环保管理手册

企业环保管理手册 1、企业环保手续就是否合规 ?企业建设项目就是否依法履行环评手续及“三同时” ?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就是否齐全; ?企业现场情况就是否与环评文件内容保持一致:重点核对项目的性质、生产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污染治理设施等就是否与环评及批复文件一致;?环评批复5年后项目才开工建设的,就是否重新报批环评。 2、项目投运后,就是否进行了环保竣工验收,环保竣工验收手续就是否完备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要就是对环评文件及批复中提出的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因此对于部分建设项目(如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如在环评文件及批复中未要求建设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不含施工期临时设施),则不需要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单位在自主验收的验收报告中予以相应的说明即可。 ?水、气污染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建设项目水、大气污染物环境保护设施由建设单位自行开展验收。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建设项目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单位与个人处以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固废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中华人民共与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已启动修订程序,在法律修订完善前的过渡期内,应参照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3、废水处理设施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报告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20000辆/年报废机动车拆解回收项目 建设单位:淄博博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8年8月

淄博博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0000辆/年报废机动车拆解 回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7月16日,淄博博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组织验收工作组对20000辆/年报废机动车拆解回收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报告和检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根据《淄博博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0000辆/年报废机动车拆解回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现场检查了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性质、地点、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20000辆/年报废机动车拆解回收项目 建设单位:淄博博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果里镇张北路124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汽车拆解车间1座、废旧汽车存放区(设顶棚)1座,原料存放区1座,配套大型车、中小型车拆解线各1条,并配套建设其他相关设施,年拆解回收报废机动车20000辆。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淄博博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0000辆/年报废机动车拆解回收项目,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果里镇张北路124号。2018年1月企业委托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淄博博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0000辆/年报废机动车拆解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淄博市桓台县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5月14日以桓环许字【2018】125号文件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2018年6月,淄博博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委托淄博同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淄博同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

企业如何自主环保验收

企业如何自主环保验收 一、编写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以排放污染物为主的建设项目,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编制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对生态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编制验收调查报告;火力发电、石油炼制、水利水电、核与辐射等已发布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的建设项目,按照该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编制验收监测报告或者验收调查报告。 建设单位不具备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建设单位对受委托的技术机构编制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负责。建设单位与受委托的技术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受委托的技术机构应当承担的责任,可以通过合同形式约定。 需要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的,建设单位应当确保调试期间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污许可等相关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的,或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未取得的,建设单位不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 调试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验收监测应当在确保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际工况。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行业验收技术规范对工况和生产负荷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建设单位开展验收监测活动,可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利用自有人员、场所和设备自行监测;也可以委托其他有能力的监测机构开展监测。 二、验收意见整改

环保自主验收工作方案试行

环保自主验收工作方案试行 (总4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环保自主验收工作方案试行 为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和标准,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参照环境保护部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指引。 一、验收时间 建设单位需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期限一般为3个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需要调试的,验收可适当延期,但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9个月。 二、验收程序 (一)自行或委托编制验收报告。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需组织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报告。建设单位不具备编制验收报告能力的,可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建设单位对受委托的技术机构编制验收报告的行为负责,可通过合同明确受委托技术机构编制验收报告的义务并监督其依约履行。 验收报告要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环评批复文件等要求进行编制,主要内容应包括:前言、验收监测依据、建设项目工程概况、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环评主要结论及环评批复要求、验收评价标准、质量保证措施和监测分析方法、验收监测结果及分析、环境管理检查、公众意见调查、结论和建议等。 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的,或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未取得的,不得对该建设项目进行调试。调试期间,建设单位需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验收监测需在确保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际工况。国家和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程序及时间线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程序及时间线 (企业自主验收) 一、信息公开 1.建设项目取得环评批复。 2.企业开始建设主体工程及环保工程,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如2017年12月1日全部建成。【第一次公开】 3. 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如:环保设施于2017年12月1日全部建成,调试起止日期为12月10日至12月15日。则在2017年12月1日前公开调试起止日期。【第二次公开】 二、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4.调试合格后,建设单位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建设单位开展验收监测活动,可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利用自有人员、场所和设备自行监测,也可以委托其他有能力的监测机构开展监测,并编制验收监测报告。 三、召开验收会议 5.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完成后,企业可开始组织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可以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机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以及专业技术专家等组成,代表范围和人数自定。

6.组织验收工作组会议,专家提出验收组专家意见 7.企业根据专家意见进行整改完善。 8.形成验收意见。验收意见包括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工程变动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等内容,验收结论应当明确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是否验收合格。 9 9.组卷形成最终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包含: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三项内容)。 四、公示验收报告 10.公示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第三次公开】 五、录入验收信息平台 11 11.登陆验收信息平台。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环境保护部门对上述信息予以公开。 注意事项 01 验收期限 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期限一般为3个月。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自主验收意见

黑龙江陆玖矿业有限公司日处理6000吨铜矿石采选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自主验收意见 2019年3月16日,黑龙江陆玖矿业有限公司在龙江县组织召开了“黑龙江陆玖矿业有限公司日处理6000吨铜矿石采选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核查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黑龙江陆玖矿业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黑龙江元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及有关专家。核查组听取了黑龙江陆玖矿业有限公司日处理6000吨铜矿石采选工程的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进行了现场实地核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自主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黑龙江陆玖矿业有限公司六九山铜矿位于龙江县杏山镇,矿区面积1.268km2,矿区距龙江县城西南约47.0km。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依托矿山资源建设,采选联合。工程由采矿厂、选矿厂、排土场、尾矿库、矿区(包括工业级辅助设施)、生活区、取水井等组成。本项目采用露天开采方式,采矿及选矿规模均为6000吨/天,选矿采用浮选工艺、产品为精铜矿。项目设置一座锅炉房,内设2台4t/h的常压锅炉,一用一备,用于生活区供暖,仅供暖期运行。项目配套建设尾矿输送管线、尾矿回水管线、回水高位水池用于尾矿的输送及回用;设置一套HY-AO-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用于处理生活污水;设置一座锅炉灰渣暂存库房,用于暂存锅炉产生的灰渣;设置一座危废暂存间,用于暂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工程总投资98000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4504.272万元。 2013年11月,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以黑环审[2013]360号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工程于2014年8月开工,2015年4月完工。 二、工程变动有关情况 (1)矿坑涌水沉淀池由500m3调整为1200m3。 (2)露天排土场面积由70.2486hm2调整为32.6829hm2,排土平面由3个调整为6个。 (3)尾矿库占地面积由87.3260hm2调整为75.326hm2,尾矿库有效库容由1153.30×104m3调整为1036.98×104m3。 (4)尾矿输送管线由明设1条调整为明设4条。 (5)尾矿回水池由3座有效容积2000m3回水高位水池调整为2座有效容积2000m3回水高位水池。 (6)粗碎车间、中间矿仓、中细碎车间、筛分车间粉尘处理方式由分别经1台、2台、2台、3台褶式滤筒脉冲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1根21m排气筒、1根20m排气筒、1根21m排气筒、1根25m排气筒排放调整为分别经1台、2台、3台、4台DCZ480型机械回转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1根21m排气筒、2根20m排气筒、3根20m 排气筒、4根25m排气筒排放。粉矿仓粉尘处理方式由经1台褶式滤筒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30m排气筒排放调整为湿式除尘,厂房密闭。 (7)取消1台2t/h常压锅炉,2台4t/h的常压锅炉烟气处理

环保自主验收工作方案试行

环保自主验收工作方案试 行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环保自主验收工作方案试行 为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和标准,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参照环境保护部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指引。 一、验收时间 建设单位需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期限一般为3个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需要调试的,验收可适当延期,但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9个月。 二、验收程序 (一)自行或委托编制验收报告。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需组织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报告。建设单位不具备编制验收报告能力的,可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建设单位对受委托的技术机构编制验收报告的行为负责,可通过合同明确受委托技术机构编制验收报告的义务并监督其依约履行。 验收报告要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环评批复文件等要求进行编制,主要内容应包括:前言、验收监测依据、建设项目工程概况、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环评主要结论及环评批复要求、验收评价标准、质量保证措施和监测分析方法、验收监测结果及分析、环境管理检查、公众意见调查、结论和建议等。 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的,或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未取得的,不得对该建设项目进行调试。调试期间,建设单位需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验收监测需在确保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际工况。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行业验收技术规范对工况和生产负荷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验收中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参照企业自行监测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二)成立验收工作组。

建设项目环保竣工自主验收工作流程

一、建设项目环保竣工自主验收工作流程 根据环保部发布《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及省厅有关文件要求,按照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企业自主验收工作流程。 1、建设项目取得环评批复 2、企业建设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按环评要求建成后,可向当地环保部门申领广东省污染物排污许可证进行调试 企业应自行成立验收小组,对项目水、气有关环保工作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涉及噪声、固废的企业,应向环保部门申请现场检查 3、调试合格后,企业可进行验收工作,组织现场监测工作,监测机构出具验收监测报告(如企业排放污染物同时含有水、气、声、固废的,可统一编制验收监测报告),组织验收工作会议,专家提出验收组专家意见,企业根据专家意见进行整改完善形成验收意见。验收意见包括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工程变动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等内容,验收结论应当明确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是否验收合格。组卷形成最终验收报告。同时当地环保局对项目噪声、固废出具验收意见。 4、企业应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的少于20个工作日 5、公示期满后,应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备案,并向环保部门申领广东省污染物排污许可证 6、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 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 公示竣工日期 公示调试起止日期

二、申请建设项目投料调试环保“三同时” 检查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表 2、技术评估报告 3、环评批复 4、自查报告 5、投料调试申请 6、建设项目是否按照要求公示项目竣工日期 三、申请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治理 设施验收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建设项目验收报告(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组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治理设施申请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模板(2017年10月实行自主验收格式)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年×月×日,××单位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性质、产品、规模,工程组成与建设内容,包括厂外配套工程和依托工程等情况,依托工程与本工程的同步性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环评报告书(表)编制与审批情况、开工与竣工时间、调试运行时间、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有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与环保投资情况。 (四)验收范围 明确本次验收的范围,不属于本次验收的内容予以说明。 二、工程变动情况 简述工程与环评阶段对比是否有重大变动、是否存在变化情况、有重大变动的是否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存在变化情况的是否有变动说明。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废水种类、主要污染物、治理设施与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与主要污染物去除效率、废水回用情况、废水排放去向等。 (二)废气 有组织排放废气和无组织排放废气种类、主要污染物、污染治理设施与工艺及主要污染物去除效率、废气排放去向等。 (三)噪声 主要噪声源和所采取的降噪措施,项目周边噪声敏感目标情况。 (四)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的种类、性质、产生量与处理处置量、处理处置方式、一般固体废 物暂存与委托处置情况(合同、最终去向)、危险废物暂存与委托处置情况(转移联单、合同、处置单位资质)等。 固体废物贮存场污染物与治理设施建设情况(若有固体废物贮存场)。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简述危险化学品贮罐区、油罐区、其他装置区围堰尺寸,重点区域防渗工程、地下水监测(控)井设置数量及位置,事故池数量、尺寸、位置,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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