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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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请示_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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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请示_申报材料关于成立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请示_申报材料时间:20XX年X月X日关于成立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请示关于成立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办公室)的请示市领导: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XX】12号)精神及《大庆市人民政府推行透明政务、打造阳光政府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要求,大庆市政务大厅筹建工作已基本完成。

为确保市政务大厅的正常、高效能运转,拟成立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办公室),实行公务员管理,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行政管理模式。

一、建立市行政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必要性(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就是政治、经济民主化。

政府改变行政管理方式,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服务于民,是实现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

成立市行政中心管理办公室正是其重要的执行载体,是政府同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是为百姓办实事的平台。

(二)提高政府行政效能、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手段党的十六大提出深化行政体制管理改革:进一步改变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各级政府要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办发【XX】2号文件要求,把建设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和各类办事大厅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目前,我市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约560多项,每年受理行政审批事项60多万件,每个事项平均办理时限为13个工作日至90个工作日不等,切实存在办事层次过多、职能交叉、权责脱节、重复审批等现象。

急需成立市政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对全市审批服务事项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监督,提高办事效率,改变机关作风,拉近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为百姓做实事。

(三)成立市行政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大势所趋,迫在眉睫建立市行政服务中心完全符合党中央、国务院的改革精神,符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大趋势,符合于大庆市人民政府对于深入实施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最新】

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最新】

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提升政府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全面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服务中心,是实施政务公开、提供政务服务的平台,包括各级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部门行政服务窗口等。

第三条本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审改办”)负责本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制度研究,并组织、指导、协调和推进有关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

依法成立的管委会负责管理区域内的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坚持“精简、统一、效能、透明”的原则,实施需求导向和流程再造,具备行政审批、全程代办、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便民服务、投诉受理等功能。

第六条凡与企业和市民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包括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和相关收费等,应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双重管理部门和垂直管理部门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便于工作、加强服务”的原则,适合依托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可纳入当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探索在乡镇(街道)开展便民服务的有效形式,推进便民服务免费代办制度。

第七条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负责对进驻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组织部门窗口开展规范、高效、优质服务,并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受理行政相对人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效率等方面的投诉等。

第八条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应授权服务窗口依法开展业务咨询、受理申请、协调办理、制证、送达等事项。

行政审批按照规定不需要采取现场核查、检验、公告、听证、招标、拍卖、检疫、检测、勘测、鉴定、专家评审、集体讨论决定等审查方式的,部门可授权服务窗口依法直接办结,但依法应当场作出审批决定的,部门应授权服务窗口依法直接办结。

河北省农业厅关于成立河北省农业行政服务中心的通知

河北省农业厅关于成立河北省农业行政服务中心的通知

河北省农业厅关于成立河北省农业行政服务中心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农业厅
•【公布日期】2009.09.03
•【字号】冀农法发[2009]24号
•【施行日期】2009.09.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河北省农业厅关于成立河北省农业行政服务中心的通知
(冀农法发[2009]24号)
各市农业(畜牧、水产)局、厅属有关单位:
按照省政府、省纪委、省监察厅的要求,新的省农业厅行政服务中心已成立,并于2009年9月1日开始挂牌对外办公。

统一负责全厅(含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批运行、决定送达,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和信访接待工作。

新的农业行政服务中心成立后,厅原办理行政许可事宜的窗口即行关闭,不再办理行政许可事宜。

在秦皇岛办公的省渔政处、省船检港监处设立分窗口,按照职责权限负责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和送达工作。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96号
行政服务中心电话:*************、86213526
受理投诉、举报及监督电话:*************、86211336
附:省本级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河北省农业厅
二00九年九月三日
附:
注:第36项、37项、38项、39项、40项、41项、43项、44项由在秦皇岛市的省渔政处、省船检港监处办理。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或调整部分临时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泰政办发[2012]29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或调整部分临时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泰政办发[2012]29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或调整部分临时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泰政办发[2012]29号)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29•【字号】泰政办发[2012]29号•【施行日期】2012.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或调整部分临时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泰政办发〔2012〕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市政府决定,成立或调整部分临时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泰安市第十五届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成员名单名誉主任:李洪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主任:王云鹏(市长)常务副主任:徐恩虎(副市长)副主任:张平(市政府秘书长)刘连功(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张甲军(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王安全(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李学春(泰安军分区参谋长)高翔(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田书阳(市史志办主任)委员:蒋庆蓬(市纪委秘书长)孟永辉(市政协副秘书长)戴磊(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刘文明(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闫恂秋(市发展改革委主任)王光锋(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孙兰俊(市民政局局长)李诚实(市财政局局长)袁久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张广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刘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马纯勇(市审计局局长)亓利群(市统计局局长)吕继祥(泰山管委副主任)宗成泰(市档案局局长)戴冰(泰安日报社社长)亓涛(市委党史办主任)刘洪亮(市史志办调研员)周美广(市史志办副主任)高兴学(市史志办纪检组长)曹成义(市史志办副主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史志办,田书阳兼办公室主任。

泰安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王云鹏(市长)副组长:辛显明(副市长)成员:槐国栋(市公安局局长)张平(市政府秘书长)董树平(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建中(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侯衍奎(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王天宇(市政府法制办调研员)闫恂秋(市发展改革委主任)杨淑东(市监察局局长)孙兰俊(市民政局局长)杨传文(市司法局局长)李诚实(市财政局局长)袁久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刘相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张广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王天宇兼办公室主任。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修改请示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修改请示

尊敬的总经理:我谨代表公司行政管理部,就近期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进行修改的必要性及具体内容提出以下请示,恳请予以审批。

一、修改背景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和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原行政管理制度在某些方面已无法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

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优化工作流程,降低运营成本,增强员工凝聚力,特提出以下修改建议。

二、修改目的1. 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2. 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执行力;3. 规范员工行为,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4. 适应公司发展战略,提升核心竞争力。

三、修改内容1. 组织架构调整:- 成立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公司内部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设立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薪酬福利等事宜;- 设立信息部,负责公司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等工作。

2. 岗位职责调整:- 明确各部门及岗位的职责,避免职责交叉;- 建立岗位责任制,强化部门间协作与沟通。

3. 工作流程优化:- 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决策效率;- 优化会议制度,减少不必要的会议,提高会议质量;- 优化办公用品采购流程,降低采购成本。

4. 员工行为规范:- 制定员工行为准则,规范员工日常行为;- 建立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5. 员工培训与发展:- 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设立员工晋升机制,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通道。

6. 财务管理:-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加强成本控制,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四、实施计划1. 成立由总经理牵头的修改小组,负责制定修改方案;2. 组织各部门对修改内容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3. 对修改后的管理制度进行内部公示,收集员工反馈;4. 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正式发布并实施。

五、预期效果通过本次行政管理制度修改,预计将实现以下效果:1. 提高公司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2. 优化员工工作环境,提升员工满意度;3. 增强公司凝聚力,提升企业竞争力。

敬请总经理审批,并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或调整部分临时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泰政办发[2012]27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或调整部分临时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泰政办发[2012]27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或调整部分临时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泰政办发[2012]27号)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16•【字号】泰政办发[2012]27号•【施行日期】2012.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或调整部分临时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泰政办发〔2012〕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市政府决定,成立或调整部分临时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泰安市坚强智能电网发展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王云鹏(市长)副组长:辛显明(副市长)陈湘安(副市长)成员:槐国栋(市公安局局长)张平(市政府秘书长)闫恂秋(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高丽丽(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光锋(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李诚实(市财政局局长)刘相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张广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吕桂平(市规划局局长)邢长彦(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曹步山(市水利渔业局局长)韩志强(市农业局局长)周杰(市环保局局长)朱叙民(市林业局局长)董世武(市安监局局长)段爱华(市物价局局长)李建国(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王玉泉(市公路局局长)刘加国(泰安供电公司总经理)赵灵臣(泰安供电公司副总经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高丽丽兼办公室主任,赵灵臣兼办公室副主任。

泰安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名单主任:王云鹏(市长)副主任:周静(副市长)陈湘安(副市长)谭军(泰安军分区副司令员)张平(市政府秘书长)成员:杨福新(市委副秘书长)郑晓明(市政府副秘书长)朱京涛(市政府副秘书长)蒋永斌(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耀民(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敬泽(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闫恂秋(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姚霆(市教育局局长)郭向军(市科技局局长)亓子海(市公安局副局长)李诚实(市财政局局长)汪安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委书记)张广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吕桂平(市规划局局长)邢长彦(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曹步山(市水利渔业局局长)韩志强(市农业局局长)刘焕星(市卫生局局长)刘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周杰(市环保局局长)苏有森(市体育局局长)高勤(市旅游局副局长)XXX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王照星(泰安高新区管委副主任)赵传河(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万庆海(泰山管委副主任)刘晓明(市爱卫办主任)尤连春(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李建国(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翟立安(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张建东(市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总编辑)戴冰(泰安日报社社长)高玲(市工商局局长)刘运富(市质监局局长)闫新广(武警泰安市支队副政委)刘胜军(市总工会副主席)陈晓娜(团市委书记)王宝玉(市妇联副主席)赵斌(泰山区区长)张韧(岱岳区区长)于世玮(泰山火车站站长)泰安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王云鹏(市长)副组长:辛显明(副市长)陈湘安(副市长)成员:张平(市政府秘书长)董树平(市政府副秘书长)郑晓明(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安全(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侯衍奎(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闫恂秋(市发展改革委主任)王光锋(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姚霆(市教育局局长)郭向军(市科技局局长)杨淑东(市监察局局长)李诚实(市财政局局长)袁久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刘相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张广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邢长彦(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曹步山(市水利渔业局局长)韩志强(市农业局局长)于文龙(市商务局局长)刘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周杰(市环保局局长)卞同德(市国资委主任)亓利群(市统计局局长)程明(市旅游局局长)段爱华(市物价局局长)陈峰(市中小企业办主任)孙庆华(市国税局局长)葛明跃(市地税局局长)高玲(市工商局局长)刘运富(市质监局局长)刘加国(泰安供电公司总经理)张海清(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行长)高旺东(泰安银监分局局长)巩树本(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王太阳(市政府节能办主任)泰安市创建中国人居环境奖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王云鹏(市长)副组长:陈湘安(副市长)成员:槐国栋(市公安局局长)张平(市政府秘书长)郑晓明(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安全(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闫恂秋(市发展改革委主任)王光锋(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姚霆(市教育局局长)杨淑东(市监察局局长)孙兰俊(市民政局局长)李诚实(市财政局局长)袁久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刘相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张广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英玲(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吕桂平(市规划局局长)邢长彦(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曹步山(市水利渔业局局长)刘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刘焕星(市卫生局局长)周杰(市环保局局长)苏有森(市体育局局长)亓利群(市统计局局长)朱叙民(市林业局局长)董世武(市安监局局长)XXX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段爱华(市物价局局长)律云彪(泰安高新区管委副主任)赵传河(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万庆海(泰山管委副主任)张德臣(市老龄办主任)范为民(市地震局局长)高玲(市工商局局长)刘加国(泰安供电公司总经理)于传渭(泰安联通公司副总经理)李兆遂(泰安移动通信公司副总经理)杨金泉(泰安电信公司总经理)巩树本(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陈晓娜(团市委书记)吕乃文(市残联理事长)赵斌(泰山区区长)张韧(岱岳区区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郑晓明兼办公室主任,张广银、英玲兼办公室副主任。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或调整部分临时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2011)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或调整部分临时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2011)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或调整部分临时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2011)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23•【字号】泰政办发[2011]45号•【施行日期】2011.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或调整部分临时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泰政办发〔2011〕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市政府决定成立或调整部分临时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泰安市政府综合治税暨地方税收保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李洪峰(市长)副组长:李琥(副市长)刘卫东(泰安高新区管委主任)郑岐浩(市公安局局长)李际山(泰山管委主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张书盈(市政府秘书长)杨淑东(市监察局局长)李诚实(市财政局局长)任树凯(市金融办主任)孙庆华(市国税局局长)葛明跃(市地税局局长)成员:闫恂秋(市发展改革委主任)王光锋(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姚霆(市教育局局长)郭向军(市科技局局长)李生(市民政局局长)杨传文(市司法局局长)辛海明(市财政局副局长)张甲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刘相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牛玉忠(市规划局局长)邢长彦(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曹步山(市水利渔业局局长)赵明华(市农业局局长)于文龙(市商务局局长)袁久亮(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刘焕星(市卫生局局长)马纯勇(市审计局局长)周杰(市环保局局长)卞同德(市国资委主任)苏有森(市体育局局长)张韧(市统计局局长)程明(市旅游局局长)亓利群(市物价局局长)王玉泉(市公路局局长)张焕昌(市国税局副局长)李西坤(市地税局副调研员)高玲(市工商局局长)刘运富(市质监局局长)张海清(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行长)冯吉平(泰安海关关长)朱薪志(泰安供电公司总经理)赵斌(泰山区区长)王永征(岱岳区区长)刘学保(新泰市市长)张成伟(肥城市市长)尹晓民(宁阳县县长)赵德健(东平县县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李诚实兼办公室主任,辛海明、张焕昌、李西坤兼办公室副主任。

最新-关于成立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请示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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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市政务大厅的正常、高效能运转,拟成立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办公室),实行公务员管理,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行政管理模式。

一、建立市行政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必要性(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就是政治、经济民主化。

政府改变行政管理方式,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服务于民,是实现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

成立市行政中心管理办公室正是其重要的执行载体,是政府同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是为百姓办实事的平台。

(二)提高政府行政效能、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手段党的十六大提出深化行政体制管理改革:进一步改变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各级政府要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办发【2019】2号文件要求,把建设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和各类办事大厅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目前,我市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约560多项,每年受理行政审批事项60多万件,每个事项平均办理时限为13个工作日至90个工作日不等,切实存在办事层次过多、职能交叉、权责脱节、重复审批等现象。

急需成立市政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对全市审批服务事项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监督,提高办事效率,改变机关作风,拉近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为百姓做实事。

(三)成立市行政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大势所趋,迫在眉睫建立市行政服务中心完全符合党中央、国务院的改革精神,符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大趋势,符合于大庆市人民政府对于深入实施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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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请示
关于成立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办公室)的请示
市领导: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XX】12号)精神及《大庆市人民政府“推行透明政务、打造阳光政府”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要求,大庆市政务大厅筹建工作已基本完成。

为确保市政务大厅的正常、高效能运转,拟成立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办公室),实行公务员管理,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行政管理模式。

一、建立市行政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必要性
(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就是政治、经济民主化。

政府改变行政管理方式,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服务于民,是实现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

成立市行政中心管理办公室正是其重要的执行载体,是政府同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是为百姓办实事的平台。

(二)提高政府行政效能、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手段
党的十六大提出深化行政体制管理改革:进一步改变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各级政府要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办发【XX】2号文件要求,把建设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和各类办事大厅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目前,我市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约560多项,每年受理行政审批事项60多万件,每个事项平均办理时限为13个工作日至90个工作日不等,切实存在办事层次过多、职能交叉、权责脱节、重复审批等现象。

急需成立市政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对全市审批服务事项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监督,提高办事效率,改变机关作风,拉近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为百姓做实事。

(三)成立市行政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大势所趋,迫在眉睫
建立市行政服务中心完全符合党中央、国务院的改革精神,符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大趋势,符合于大庆市人民政府对于深入实施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目前,全国已成立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约XX多家,本省的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等地市已先后成立了市行政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办公室),省外天津、南京、南宁等一些地市也已先于我们成立,而且运行良好,效果显著,我市也正在积极的筹建中。

目前,我市政务大厅主体大楼已进入内部装修,硬件建设即将完工,行政服务中心的各项软件推进工作也已基本完成,成立市行政服务中心的主客观条件均已具备,大势所趋,迫在眉睫。

二、成立市行政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架构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确保行政服务大厅的运行,做好行大庆市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办公室)的组建工作,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及外地市的成功做法,特提出机构组建方案。

(一)组建遵循的原则
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目标,以改革审批方式、规范审批行为、强化便民服务为重点,着眼于体制和机制创新,推行集中审批,加强公共服务,提高行政效率,服务于建立和谐大庆的战略目标。

(二)行政管理模式及主要职能
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正处级,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实行公务员管理。

为确保运行的流畅,由大庆市监察局协管一年。

管理范围:市政务大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市产权交易中心、市土地交易中心;协调、监管未进驻政务大厅而单独设置服务窗口的市级政府部门的审批行为。

主要职能是:
(1)根据国家、省、大庆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部署,具体承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2)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审核行政审批事项的增减,并负责按有关程序报批、对外公告和组织实施等具体事宜;
(3)负责对进驻政务大厅的单位人员的审批及服务等业务进行管理;对其组织生活进行管理;对其业务行为进行监督;对其在本单位选拔任用提出建议。

(4)负责对未进驻大厅且独自运行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行为监督及绩效考核。

(5)负责制订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6)负责对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市产权交易中心、市土地交易中心的市场建设和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政策引导、业务
工作的管理。

(7)负责各公共资源四个中心的干部任免、录用、调配、培训、工资、考核、交流、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

(8)负责各政务大厅的资产管理,并对大厅的资产实行社会化经营运作。

(9)引导、监督、规范进驻大厅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业务中介机构的行为。

(三)机构设置及职责
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为正处级,人员共21人,实行公务员管理。

办公室设主任1名,正处级;副主任3名,副处级;纪检组长1名,副处级;内设综合科5人,正副科长各一名;公共资源管理科5人,正副科长各1名;信息科3人,正科长一名、监督投诉科3人,正科长1名。

1、业务综合科
主要负责中心综合协调、政务、督办、接待、人事、财务、后勤管理等工作,具体职责是:
⑴承担中心日常工作,联系落实中心内外事务活动。

⑵负责中心的公文处理工作。

⑶管理和使用中心的印章、介绍信。

⑷负责日常会议的会务准备、材料整理、文稿起草等工作。

⑸负责组织中心的政治和业务学习。

⑹负责中心的车辆调度。

⑺管理中心的人事、财务、工资和集体福利等。

⑻负责抓好中心后勤、卫生、安全保卫等事务。

⑼负责中心的档案管理工作。

⑽负责中心接待工作。

⑾负责各政务大厅的资产管理,并对大厅的资产实行社会化经营运作。

⑿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公共资源管理科
主要是负责对四个交易中心及进驻大厅单位的业务管理。

具体职责是:
⑴负责各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

⑵组织制订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并履行对各公共资源市场工作运行的管理。

⑶负责各窗口行政审批和服务项目的确定及项目管理办法的制定和调整。

⑷负责联办事项的组织协调和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检查落实联办结果。

⑸负责协调各部门现场办公及现场勘察。

⑹负责对中心业务人员的培训。

⑺负责中心人员的考勤,业务考核等项工作。

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监督投诉科
主要是受理对进驻中心单位及四个中心办事人员违反有关法规、条例等投诉的接办、调查、核实等项工作。

具体职责是:
⑴对进入中心的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管理、综合考评。

⑵负责对未进驻大厅且独自运行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行为监督及绩效考核。

⑶对各窗口单位审批事项进行全过程跟踪、督查,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⑷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对入驻中心单位及窗口工作人员、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查证后呈报中心领导。

⑸对中心行政审批、服务效能进行绩效考核。

⑹引导、监督、规范进驻大厅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业务中介机构的行为。

⑺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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