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成绩考核规定
中学年度考核积分细则

中学年度考核积分细则考核积分是评价中学生综合素质的一项重要指标。
它既能客观地反映学生在学业、素质、态度等方面的表现,又能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努力提升自身素质。
为了规范考核积分的发放和使用,制定本中学年度考核积分细则,具体规定如下:一、学业成绩(满分100分)学业成绩是评价学生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的重要依据。
学生根据考试、作业、课堂表现等方面的成绩获得相应的学业积分。
具体计分方式如下:1. 期末考试成绩(满分50分)期末考试成绩是学生学习的综合能力表现之一,按照百分制转换得分计算。
具体计分方式如下:90-100分:50分80-89分:40分70-79分:30分60-69分:20分60分以下:0分2. 作业质量(满分30分)作业是学生在课后巩固知识的重要方式,作业质量直接反映了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根据作业完成情况,分配相应的积分。
综合评判作业质量:满分30分3. 平时表现(满分20分)平时表现包括课堂发言、课堂纪律、作业主动性、对教学内容的实际运用等方面的表现。
根据教师的评估,分配相应的积分。
二、素质表现(满分50分)素质表现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
学生通过参与各项规定的校内外活动,展示自己的综合素质,获得相应的素质积分。
具体计分方式如下:1. 学科竞赛(满分20分)学科竞赛是提高学生学科能力的有效途径,积极参与学科竞赛能够锻炼学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根据学生在学科竞赛中的成绩,分配相应的积分。
2. 社会实践(满分15分)社会实践是培养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方面,学生通过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体验社会,提升自我素质。
根据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和表现,分配相应的积分。
3. 志愿服务(满分15分)志愿服务是培养学生爱心和责任感的重要载体,学生通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奉献社区,展现自身素质。
根据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和贡献,分配相应的积分。
三、日常积极表现(满分30分)学生在日常生活中的表现也是评价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学生通过遵守纪律、热心助人、团结协作等方面的表现,获得相应的积分。
中等职业学校关于学生考试及成绩管理的规定

XXXX中等职业学校关于学生考试及成绩管理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严肃考风考纪,端正学风,加强对学生品德、素质的培养塑造,树立培养品学兼优学生的教育理念,针对学生考试成绩作如下规定。
1、考查课:考试占50分,任课老师掌控50分,根据学生出勤情况,记笔记、做作业、尊敬老师程度,卫生情况,学生品德、素质方面综合打分,前50分是对学习方面的考查,后50分是对品德等方面的考查。
2、考试课:考试占70分,任课老师掌控30分,两者考查内容如上所述。
3、实训考核,由教务科指定考核项目,每项操作满分100分,实训考核均由教务科掌控。
另外设部分选修项目,每项满分50分,设若干拓展项目,每项满分30分。
4、选修科目含理论、实训两部分,重点科目成绩按考试课100分计入总成绩,一般科目按考查课50分计入总成绩。
5、考试管理:所有考试科目由教务科负责,要求单人单桌考试,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发现小抄没有实施者扣20分,有利用小抄、手机等任何方式进行作弊者,成绩记0分,不得补考,该门课程直接进入重修程序,两次以上作弊者,不安排实习,不安排就业,扣发毕业证。
考查科目可由教研组组织。
6、补考: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必须进行补考,补考试卷难易程度,考场纪律的要求同正式一样。
补考成绩低于60分者,进入重修程序。
7、重修:补考成绩低于60分,无故不参加考试,进入重修程序,由相关老师组织重修者对该门课程重新学习,分别按照考查、考试课要求对学生进行成绩管理,重修课程结束后由教务科统一安排补考,补考成绩仍低于60分者进入下一轮重修程序。
8、平时成绩,各学科任课老师按年级优秀20%,优良20%,及格40%,不及格20%的比例处理成绩,90分以上为优秀,80以上为优良,60分以上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成绩由任课老师、学科负责人、教研组长、教务科长签字后生效。
9、考查课成绩,各学科任课老师按年级优秀20%,优良20%,及格40%,不及格20%的比例处理成绩,90分以上为优秀,80以上为优良,60分以上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办法

XXXX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办法为加强学生学业成绩的考核和管理,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完善教学质量评价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绩档案管理各系为本系每名学生建立个人学业成绩档案,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学期末上报到教务处教务科存档。
二、学生学业成绩考核评定(一)平时成绩平时成绩由课堂提问、作业、课堂纪律得分、单元(章节)测验及其它形式的抽查、考查成绩组成。
(二)学期成绩学期成绩包括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三部分。
其计算方式是:学期成绩二平时成绩X20%+期中考试成绩义20%+期末考试成绩X60%。
若无期中考试成绩,其计算方式是:学期成绩二平时成绩X40%+期末考试成绩X60%。
(三)统考学科结业成绩1、技工类部分专业实行学分制考核按上级要求执行。
2、考证课程,以相关部门统一组织考核的成绩记入。
(四)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办法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自觉地听从任课教师的管理,遵守课堂纪律,按时完成课程的学习任务。
2、课堂纪律扣分标准(该项扣分由任课教师进行考核并计算在学生平时成绩内)(1)学生上课迟到、早退每人次扣1分,旷课每人每节扣3分。
(2)发现学生上课、自习课期间玩手机、电脑、睡觉每人次扣2分;下棋、打扑克每人次扣5分;私串教室每人次扣2分;说笑、打闹、随意走动、大声喧哗每人次扣1分。
(3)自习课如遇教室停电或其他特殊情况发生,学生必须服从晚自习值班人员的统一指挥,否则扣5分。
(4)上课、自习课期间没有特殊情况不得私自外出,否则每人次扣1分。
(5)实习课、体育课、上机课需在铃响前排队进入学习场地,否则每人次扣1分。
(6)实习期间,学生进入车间需工作服及劳保用品穿戴整齐,发现工作服及劳保用品穿戴不整齐每人次扣1分;在实习车间追逐、打闹每人次扣2分,打架斗殴扣5-20分。
(7)实习课不服从教师指导进行违章操作,每发现一次扣2-5分;因违章操作造成实习设备、设施损坏或事故,每人次扣5-30分,并进行相应赔偿。
学校考试成绩评估制度

学校考试成绩评估制度简介本文档旨在介绍学校的考试成绩评估制度,该制度是为了公平和客观地评估学生在考试中的表现而设立的。
考试评估方法学校考试成绩评估制度采用以下评估方法:1. 百分制评分:学生的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进行评分,根据学生的得分情况进行等级划分。
2. 考核标准:学校根据不同科目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以确保考试评估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3. 综合评定:考试成绩将与其他评估指标相结合,如平时表现、作业质量等,进行综合评定,以全面衡量学生的学业水平。
评估结果使用学校考试成绩评估制度的评估结果将用于以下方面:1. 学生评价:评估结果将反映学生在学业上的表现,为学生提供自我认知和改进的机会。
2. 学校评估:评估结果将用于学校对教学质量的评估,以便进行教学改进和调整。
3. 排名和录取:评估结果有可能用于学校内部排名或者升学录取的依据之一。
制度优势和改进学校考试成绩评估制度的优势包括:1. 公平性:采用客观的评估方法,确保评估结果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2. 透明度:评估方法和标准公开透明,学生和教师都能清楚了解评估的依据和标准。
学校考试成绩评估制度的改进包括:1. 多元评估:除了考试成绩,可以引入其他评估方法,如课题报告、实践能力评估等,以更全面地评估学生的能力。
2. 反馈机制:建立学生与教师之间的反馈机制,促进学生对评估结果的理解和改进。
结论学校考试成绩评估制度旨在为学生提供一种公正、客观和准确的评估方法,通过评估结果的使用和制度的优化改进,促进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对于学校和学生而言,该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学院学生成绩考核与管理办法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学生学习成绩考核与管理办法为规范学生学习成绩考核,加强学生学习成绩考核管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和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学习成绩考核范围,包括学习领域课程考核、社会能力项目考核、综合实训项目考核、校外顶岗实习考核等四个方面的考核内容。
第二条学生学习成绩考核,实行百分制或等级制记绩。
实行百分制考核的项目,考核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实行等级制考核的项目,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或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第三条在学生学习成绩考核范围内,考核合格的项目均赋予一定的学分。
学生毕业时,必须达到本专业规定的总学分和限定项目学分要求。
第四条学生学习成绩考核管理,实行院系两级分工负责制。
第二章学生考核的管理第五条在分管院长领导下,教务处负责学生学习成绩考核数据统计和宏观管理。
主要职责是:1、制定完善学生学习成绩考核规范和相关管理制度,并检查督导落实。
2、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巡视监督考试过程,检查抽查学生考试考核成绩。
3、统一组织全院公共课考试安排,督导协调各系部的考核考试工作。
4、研究提出在考试中违纪人员的处理意见,处理考试中作弊的学生。
5、负责学生考试考核成绩统计并定期公布,组织处理学生补考及学籍管理有关问题。
第六条在教务处的统一协调下,各系部负责学生学习成绩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主要职责是:1、设计制定各专业学生成绩考核范围内的课程或项目的考核形式,以及变更考核形式的审定。
2、组织开展考前动员,并进行诚信考试教育。
3、按照学校规定的统一时间,负责本系各专业课程考核的考试安排和考场管理,保证学生成绩考核工作井然有序。
4、按照学校《考试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审核试卷出题、印制、阅卷、分装和保管等方面的规范性。
5、完善考核管理,审查学生考核成绩,保证考核内容与培养目标的统一性,以及学生考核成绩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学校学生学期成绩管理规定范本

学校学生学期成绩管理规定范本1. 引言本学期成绩管理规定旨在确保学校学生的学业评价公平、科学、合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学生及相关教职员工,学校将严格执行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2. 成绩计算方法(1)平时成绩计算:平时成绩由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小组合作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并按照事先制定的比例计算得出。
(2)考试成绩计算:考试成绩根据学生的实际考试表现计算得出,考试形式包括笔试、实验、口试等,每种考试形式的权重事先明确。
3. 成绩登记与公示(1)成绩登记:各科目的成绩由任课教师按照统一的成绩登记表进行登记,并提交给成绩管理人员审核确认。
(2)成绩公示:学校将公示每个学期的成绩,确保学生成绩信息公开透明,供学生和家长查阅。
4. 学业警示与奖励措施(1)学业警示:学校将及时通知成绩未达标的学生及其家长,并制定相应的帮助方案,提供必要的辅导与指导。
(2)学业奖励:学校将根据学生的优异成绩,设立相应的奖励机制,包括奖学金、荣誉称号等。
5. 重修与补考规定(1)重修规定:对于成绩未达标的学生,学校将提供重修机会,学生可选择参加重修课程,通过考核后重新计算成绩。
(2)补考规定:对于某些特定课程,学校将设立补考机会,学生可选择参加补考,补考成绩和原始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得出。
6. 学生申诉与教师评价(1)学生申诉:学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将组织专门的申诉处理小组进行调查,并及时给予答复。
(2)教师评价:学生可以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教师本人及学校管理部门,以便改进教学质量。
7. 保密与信息安全(1)成绩保密:学校将严格保护学生的个人信息和成绩信息,未经本人或家长许可,不得向他人透露。
(2)信息安全:学校将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保障学生成绩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信息泄露和篡改的发生。
8. 违规与处罚(1)成绩作弊:学校将对成绩作弊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取消作弊者相应科目的成绩,并视情节轻重采取进一步的纪律处分。
学校规章制度学生成绩考核及作弊处理规定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生成绩考核及作弊处理规定1、学生成绩以学年度总成绩为准,成绩计算方法为:学期总评:平时成绩30%,期中考核占30%,期末考试占40%。
学年总评:第一学期占40%,第二学期占60%。
2、学生不及格科目由年级组每学年组织一次补考,补考成绩记入学生档案。
3、每学年进展升留级,留级率不超过3%,按学年总评成绩、补考成绩及操行评分由年级组决定升留级学生。
4、考试考察规那么:(1)学生不得缺考,如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应由学生申请,经教诲处批准给予补考资历,凡未履行此手续的缺考者,原那么上不得补考。
(2)考试预备钟声响后,须迅速在指定的座位上就座,坐势保持前后不断线。
(3)课桌上只准放必需的文具用品(不得使用计算器,数学用表)。
如在试卷上下垫放簿本或垫板,须经监考教师检查后方可使用。
(4)考试时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不准将试卷竖起,不准传递纸条或有其他作弊行为,一经发觉,试卷作零分处理,并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5)考试30分钟后方可交卷,迟到30分钟不得参加考试,离开教室后不得在走廊内大声喧哗或逗留。
5、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1)凡在测试中作弊或协助别人作弊的学生,考试成绩为零分,该学期学科平时成绩降低10分,并通知家长,共同加强教育,催促改正,如认识态度极差或妨碍极坏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凡在考试中作弊或协助别人作弊的学生,作如下处理:a、行政警告以上处分,记入学生档案,该学科考试成绩为零分,如是团员,团委进展批判教育,情节严峻的要给予相应的团内处分。
b、思想品德测评作降级处理,取消优秀干部,优秀团员资历。
c、不接受教育仍屡次作弊者,从严处理,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
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和管理的规定

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和管理的规定⼴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校⼴东省商业技⼯学校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和管理的规定根据教育厅的有关⽂件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成绩考核第⼀条学⽣学业成绩的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
每学期考试和考查的课程门数按教学计划的规定执⾏。
根据课程的特点和学⽣的实际情况,每学期⼀般安排2~4门考试课程。
第⼆条学⽣学业成绩的考核每学期进⾏⼀次。
凡⼀门课分⼏个学期讲授的,每学期均应进⾏考核评定学期成绩。
第三条考试分为期中、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组织,安排在该课程结束后或学期末,集中⼀段时间复习和考试。
考试的形式可⽤笔试、⼝试、实操三种。
笔试可分为闭卷考试和开卷考试,采⽤开卷考试的课程必须经教研室主任同意并报教务处批准⽅可实施。
笔试时间⼀般为90分钟,⼝试的准备时间为40分钟,答题最多20分钟,实操考试时间视考试内容具体确定。
第四条考查依据平时课堂提问、课堂作业、实际操作、单元测验等⽅法采集学⽣学习成绩。
每学期各种形式的平时考核不得少于3项。
第五条实习(教学实习、⽣产实习、毕业实习、基本技能训练等)、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结合专业的劳动以及单独考核的实验,均应进⾏考核。
⼆、命题管理第⼀条根据教学⼤纲规定的教学内容、教学⽬的和要求命题,试题的深度、⼴度适当,突出教学重点,能够反映课程的基本要求。
第⼆条组卷试题应有⼀定的坡度,难易⽐例适当,题量适中,考试成绩⼒求正态分布。
已考过的试卷不宜未作修改再⽤作下⼀次的考卷。
第三条使⽤同⼀授课计划、教学内容和进度相同的班级原则上采⽤同⼀试卷。
实⾏学分制管理的,可采⽤A、B制命题。
实⾏分层教学管理的,按分层教学⼤纲命题。
第四条对教学⼤纲和教材较稳定的部分课程实⾏教考分离,具体做法是:由不担任本课程的教师出题,或由若⼲任课⽼师各出⼀份试卷,再由不任课的⽼师拼题;流⽔作业改卷。
第五条每门课程期中考试要求拟定试卷⼀份,附命题表、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期末考试要求拟定⽔平、份量相当的试卷两份,附相应的命题表、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补考要求拟定试卷⼀份,附命题表、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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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成绩考核规定
1.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考核成绩载入成绩记分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2.考核分考试、考查两种,可采用笔试或口试,开卷或闭卷,部分开卷或部分闭卷等方式进行。
具体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提出并由系主任决定。
考试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在期末进行一次系统考试,每次不超过3小时。
测验只能随堂进行。
是否对学生进行平时测验由任课教师自行决定和安排。
考查课主要根据学生平时参加听课、完成作业、实验、课堂讨论、平时测验、出勤等情况综合评定。
3.体育课为必修课,补考后仍不及格者,应重修。
但不计人留级课程门数。
评分时应结合学生平时锻炼、课堂纪律、身体素质、基本技术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4.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必须事先向任课教师申请。
经系主任审核,送教务处同意备案,可以缓考,并在成绩报告单中注明“缓考”字样,缓考学生均在下学期开学前与补考学生一起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按正常记分,如缓考不及格,可再补考一次。
未经批准不参加考试者,参加考试未交卷者,其成绩按“0”分记载。
5.学生每学期不及格的课程,均可补考一次。
补考按规定时间进行,补考成绩只记“补考及格”或“补考不及格”字样,无故不补考
的以零分计,并要重修。
6.凡考试舞弊者,按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7.试题一般由主讲教师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拟定两题。
采用同一教学大纲、同一内容、同一进度的课程,教研室负责人组织有关教师统一命题。
试题应反映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注意考核学生的分析、理解与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有利于培养学生智能,内容要全面,难易要适宜,方法要灵活,不出偏题,不出怪题。
期末考试的范围是本课程全学期的教学内容。
一门课分几个学期讲授的,每个学期都应按教学计划规定进行考核,每学期均按一门课计算。
8.要严格考试命题手续。
考查课不得在期末考试周进行。
考试成绩的评定,考试课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课采用五级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考卷可采用百分制,然后折算到五级分制。
百分制和五级分制的换算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 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
各科考试学期成绩总评,平时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
考试课的平时成绩是指学生的平时测验、实验、课外作业、习题、课堂讨论、期中考核,以及平时听课表现、出勤等情况的综合评定。
9.学期末考试成绩及总评由任课教师填写在学生成绩记分册上,并由系主任签字后,于考后一周内将成绩报告单送教务处、班所在系
各一份。
不及格学生分数用红笔填写。
10.学生入学前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国家批准的高等学校单科成绩考试,可以申请免修免考。
11.思想品德课考查成绩应载入学生操行评定中。
12.调查研究和实习的成绩,由指导教师参考实习、调查单位的意见,本人写的调查报告或实习报告评定,采用“通过”、“不通过”记载。
毕业习作(包括论文、实习报告、调查报告等)由指导教师评定,系主任审核。
采用五级分制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