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情民意表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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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社情民意表达制度的指导意见

为及时掌握社区群众的思想动态、现实困难和情绪矛盾,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有序的形式表达诉求,解决问题,积极做好群众的思想情绪疏导和各种利益矛盾的协调化解工作,提出建立社情民意表达制度的指导意见。

一、社情民意表达的渠道方式

(一)社区党员、居民代表联系居民。按照社区所辖居民住户的范围,社区党员和居民代表采取包片、包户的联系方式,加强同居民群众的经常性联系,广泛听取居民意见,征询居民的需求和建议,并将征询的意见反馈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

(二)社区居委会联系居民代表。建立社区居委会与居民代表、地区单位代表经常性的联系制度,广泛听取居民代表和地区单位代表的意见。

(三)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征询居民意见。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居民意见征询会议,平时通过社区事务听证会、社区居民代表建议提案、党务、居务工作公开、社区事务通报,设立党员社情民意反馈岗、发放问卷调查和征求意见卡、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和收集社区各方面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社情民意的办理程序

(一)研究确定居民意见议题。社区居委会对收集到的居民意见进行整理分类,汇总分析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对居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涉及大多数居民利益的公共服务等公益性事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的意见,要给予高度重视,并最终确定研究议题,形成初步意见。

(二)讨论研究解决办法。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由社区工作联席会对社区居委会确定的议题和形成的初步意见进行研究讨论。对

于社区内能自行解决的问题提出具体解决办法,由社区居委会组织社区工作站、社区居民完成;需要街道和政府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

(三)反馈与公示。对于居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由社区居委会在一定的期限内统一给予居民答复,并在社区内通过宣传栏、公告栏和各种会议等形式对议题的办理情况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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