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罪”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
新制度经济学调研报告

新制度经济学调研报告背景新制度经济学是一门涉及法律、政治、社会等方面的经济学学派,旨在研究在制度环境下的经济行为与经济效果。
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和经济环境的变化,新制度经济学在中国的研究和应用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本次调研旨在了解新制度经济学在中国的发展现状及其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调研方法我们从学术论文、政策文件、新闻报道等各方面获取相关信息,并对调研结果进行分析、比较和总结。
新制度经济学在中国的应用政策制定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成果被广泛应用于中国的经济政策制定中。
比如,最近的几轮改革,例如“三去一降一补”、“放管服”等,对于优化市场竞争环境,消除投资壁垒等问题的解决,就涉及到新制度经济学的思维方式。
企业行为新制度经济学发现,企业行为具有充分的制度性因素,企业的经营结果与企业内部制度架构、环境因素等因素有着密切的联系。
因此,企业在经营和管理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秉持公正、透明的原则,以保证经济效益最大化。
制度建设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是任何经济社会活动的基础,并指出现有制度中的缺陷是导致许多问题的关键因素。
因此,在制度建设方面,需要更加注重制度的质量和有效性,充分考虑各方利益,最大限度地创造财富和利益。
新制度经济学的局限性虽然新制度经济学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取得了重要成果,但其仍然存在一些局限性:•缺乏对于制度传承和变迁机制的深入研究;•理论的具体实现仍然存在一定的难度;•制度的有效性并不是完全可靠的,制度外部的影响因素也需要充分考虑。
结论综上所述,新制度经济学在中国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并且被广泛应用于政策制定、企业行为和制度建设中。
但同时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其局限性,努力发扬其优点,克服其不足,以更好地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
新制度经济学分析方法介绍

共享办公空间的兴起
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帮助我们理 解共享办公空间在满足企业灵活 性和成本效益方面的优势。
讨论:新制度经济学的局限性与挑战
1 缺乏精确预测
新制度经济学注重描述和解释,但在精确预测经济行为和结果方面仍面临困难。
2 复杂性和变异性
通过比较不同制度的差异和相似之处,
案例研究法
2
分析其对经济行为和结果的影响。
通过深入研究特定案例,揭示制度变迁
和决策对经济行为的影响。
3
实证经济学方法
利用统计数据和实证分析,验证新制度 经济学的假设和理论。
实证研究在新制度经济学中的应用
公司治理
实证研究揭示了不同公司治理 结构对公司绩效和股东权益的 影响。
经济系统的复杂性和变异性使得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变得更加困难。
3 社会和文化因素
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未充分考虑社会和文化因素对经济行为的影响。
结Hale Waihona Puke 和总结新制度经济学提供了一种全新的经济学分析方法,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经济组织和制度对市场行为和经济结果 的影响。
市场竞争
通过实证研究,我们可以了解 不同市场结构和竞争策略对经 济效率和消费者福利的影响。
公共政策
实证研究可以帮助政府制定和 评估不同政策对经济行为和结 果的影响。
案例分析:新制度经济学的成功案例
电动汽车市场的崛起
新制度经济学揭示了政府激励措 施和产业组织对电动汽车市场的 发展起到关键作用。
线上购物的兴起
新制度经济学分析方法介 绍
新制度经济学是一种独特的经济学分析方法,专注于对经济组织和制度的研 究,以及它们对市场行为和经济结果的影响。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引言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是一门近年来在经济学界崭露头角的学说。
其主要理论观点是,不同的制度安排会对经济行为和经济结果产生深远的影响,而这些制度安排既包括市场机制,也包括非市场机制,如组织行为等。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并就其对当代经济的意义进行探讨。
市场的过度理论在传统经济理论中,市场机制被认为是最优的经济组织形式,可以自我调节和平衡。
然而,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提出了一项挑战:市场机制会存在着许多内在局限和不足。
例如,市场会存在信息不对称、外部性、公共物品等问题。
此外,市场机制还存在着激励和协调的问题。
这些问题使得市场机制并不能完全发挥其最优性。
反思政府干预的影响然而,过度的政府干预也会使市场失去优势。
例如,政府的管制、税收和补贴政策等,会对市场机制产生负面影响。
在经济活动中,政府的干预应该是在产权保护、政府规制、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进行,避免过度的政府介入。
制度的重要性新制度经济学理论认为,良好的经济制度有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保护人民权益。
制度是组织和实现市场交易的基础。
较好的制度不仅会提供稳定、透明、可预见的环境,而且还会减小市场中的信誉和风险等不确定性因素,并鼓励合作与创新。
因此,对制度建设的持续投入对于提升市场自组织性和社会福利具有重要的作用。
新制度经济学在企业内部的应用新制度经济学在理解企业行为上的应用也十分重要。
企业是一种非常规制的经济组织,由于企业股权、机制、规则等方面的不同, 往往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行为结果。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合理的企业安排应该尽量避免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等问题,加强高层管理和规则制定,以确保企业合法稳定地运营,降低各种不可预测风险的发生率,而且从总体上看,这种性能更优秀的企业安排还可以降低组织运营成本,提升组织执行效率。
总结新制度经济学提出了市场机制存在内在局限的理论,较为全面地评价了政府干预市场的积极作用和消极影响,深刻分析了制度对于经济行为和经济结果的重要影响,并在企业内部和外部实践中获得了成功应用。
新制度经济学

新制度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是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它对传统经济学进行了全面的批判和反思,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和观点,对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规制提供了有力的参考。
一、新制度经济学的起源和发展新制度经济学是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由美国学者奥利弗·威廉姆森等人提出的。
这一理论体系的基本思想是,经济活动不仅受到市场机制和产权制度的影响,还受到制度环境的影响。
因此,研究经济行为的制度安排和运作规则,较为全面地描绘和分析市场机制、权利制度和企业组织等方面的作用,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根本任务。
二、新制度经济学的主要理论新制度经济学主张,经济行为的制度安排是产生经济效能的关键因素之一。
制度环境会影响消费者和生产者的行为,进而影响市场效果。
新制度经济学的主要理论如下:1. 产权理论产权制度是构成市场经济的核心要素之一。
新制度经济学将产权界定为对各种可交易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处分权的摆脱搅乱的机制。
在市场经济中,准确的产权可以有效地配置和利用资源,同时也可以促进竞争和创新。
2. 契约理论契约是市场经济和组织效能的基础。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契约代表了就当事人如何协商并合作来完成交易所必需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共识。
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下,不同的契约安排可能会导致不同的合作行为。
3. 交易费用理论交易费用是实现一个交易所必须要付出的代价,包括信息搜索、协商、合同撰写和执行等环节。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交易费用的大小取决于市场环境。
如果交易环境复杂难以把握,交易费用必然较高。
三、新制度经济学对经济体制改革的启示新制度经济学为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和参考。
在中国,随着成熟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现代化已经成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由之路。
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也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一些具体的启示:1. 加快产权制度改革保护产权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保障之一。
如何做到产权保护的严格与有效,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所在。
新制度经济学的内容

新制度经济学的内容新制度经济学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兴起的一种经济学流派,它主要关注经济体制中的制度安排对经济行为和经济绩效的影响。
本文将从理论基础、研究方法和实证研究三个方面介绍新制度经济学的内容。
一、理论基础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可以追溯到奥利弗·威廉姆森(Oliver Williamson)和道格拉斯·诺斯(Douglass North)的研究成果。
威廉姆森和诺斯认为,传统的经济学理论忽视了制度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而经济体制中的规则、制度和契约对经济行为和资源配置有重要影响。
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强调了制度安排对经济绩效的影响,弥补了传统经济学的不足。
二、研究方法新制度经济学采用了多种研究方法,包括理论分析、实证研究和实验研究。
通过理论分析,新制度经济学试图解释为什么经济体制中的规则、制度和契约对经济行为和经济绩效有影响。
实证研究和实验研究则通过数据的收集和分析,用以验证理论模型的有效性,并提供实证证据支持。
三、实证研究新制度经济学的实证研究主要关注以下几个领域:产权和合约、机构和组织、市场和竞争等。
在产权和合约领域,新制度经济学研究了产权安排对资源配置和经济绩效的影响。
在机构和组织领域,新制度经济学研究了不同的组织结构对经济绩效的影响。
在市场和竞争领域,新制度经济学研究了市场组织形式、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对市场绩效的影响等。
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例如,在政府改革方面,新制度经济学为政府职能的重新规划和政府组织形式的改革提供了理论支持。
在企业管理方面,新制度经济学为企业组织形式和内部治理结构的设计提供了参考。
在市场竞争方面,新制度经济学为监管政策和市场机制的设计提供了借鉴。
总结而言,新制度经济学的内容主要包括理论基础、研究方法和实证研究。
它从制度安排的角度研究经济行为和经济绩效,填补了传统经济学的不足。
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成果对于政府改革、企业管理和市场竞争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为实践提供了理论支持和借鉴。
新制度经济学理解

新制度经济学理解一、新制度经济学概貌新制度经济学是一门以制度为研究对象、倡导经济自由主义的理论学说。
这一理论引起人们广泛注意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1991年和1993年,该学派代表人物罗纳德.科斯、道格拉斯.诺斯分别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使得新制度经济学声名鹊起。
目前,新制度经济学发展势头迅猛,理论影响波及世界各国。
新制度经济学近十年来之所以备受关注,主要基于三点原因:第一、与时代背景契合:首先是经济体制转型浪潮的兴起;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世界绝大多数计划经济国家纷纷向市场经济转型,理论上需要对计划经济制度下经济低效率作出说明,对于如何构建有效的经济制度,以及如何完成这样制度变迁作出设计.新制度经济学相关理论和分析工具对于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理论支持。
其次,市场经济运行所表露的各种矛盾更加突出,许多困扰的市场经济国家的老问题,如市场的外部性问题,市场的失范问题,企业的发展问题,在既有的经济学那里已找不到更好的解是,也找不到更好的解决办法,而新制度经济学恰好有一套新颖的理论见解和政策主张,满足了人们试图解决这些问题的需要。
尤其是在公司制企业的治理问题上,关于如何设计有效的制度处理委托代理关系,完善公司治理,成为七十年代以后的经济学研究的热点,新制度经济学的出现深化了企业制度的研究。
再次,具有不同于主流经济学的理论特色:从全新视角研究经济社会各种问题.以往的经济学都是研究既定制度的具体经济问题,即研究既定制度下厂商谋求利润最大化行为、个人追求效用最大化行为,研究市场配置资源机理,以及政府调控经济的经济政策,对于制度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并不涉及。
新制度经济学对于制度与经济发展关系的全面揭示,特别是提出制度能提高经济绩效这一命题,无疑拓展了经济学研究的视野,给人们以新的启示。
2、制度分析的理论演变严格说来,新制度经济学对制度的关注和研究,是对制度学派的历史传承。
早在19世纪,以凡勃伦、康芒斯为代表的一批美国经济学家就开始倡导对实际经济生活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在他们看来,经济研究不能撇开包含生产关系的社会制度,而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结构存在种种弊端,需要改造和纠正。
最新-深究中国新制度经济学 精品

深究中国新制度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内经济学家在研究中国经济问题时所运用的最早和最持久的理论依据和工具之一,经过近20年的模仿和局部创新之后,中国的新制度经济学研究似乎陷入了低谷,这一方面是因为其他经济学分支越来越强有力的挑战和转轨过程中经济现象的日趋复杂;另一方面则是和国内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的狭隘视野有关。
本文将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范畴这个似乎人所共知的问题着手,分别讨论新制度经济学在研究某个特定对象时内部出现的分野及相对的局限条件,着重指出国内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的落后并不是在所掌握的工具上,而是对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脉络和局限条件本身缺乏深刻的理解。
本文指出,中国的新制度经济学要走出低谷,和国际接轨,必须和国外的新制度经济学家站到同一个起点上,中国丰富的制度实验资料正是这一目标的保证。
一.边际成本的引入与作为经验科学的新制度经济学的兴起按照科斯的说法,新制度经济学这个名称是由威廉姆森提出的,目的是与早期康芒斯等人的老制度经济学相区别。
2新制度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在古典和新古典经济学中,政治、法律、货币、习俗等制度形式对经济体系的作用或多或少都得到认可,但是,这些传统的研究要么假定制度是外生给定的,或者假定制度不影响经济绩效,如新古典经济学;要么假定制度可以无成本地运行,或者没有专门的分析制度运行成本,如斯密、马克思的古典制度分析和凡勃伦、米切尔、康芒斯等的老制度经济学分析。
由于制度是不重要的,或者制度可以被无成本地生产与选择,所以,不需要专门的制度理论。
科斯在评价新制度经济学出现以前的经济理论时说得非常中肯,他在获诺贝尔奖时所作的讲演中提到,亚当斯密以后的经济学家主要致力于模型化那只"看不见的手","被研究的东西是经济学家心目中的、而不是现实中的体系。
我曾称之为黑板经济学。
企业和市场似乎都有名无实。
------更令人惊奇的是,在关注定价体系时,竟忽略了市场,或者说忽略了制约交换过程的制度安排3他进一步提到,"我在社会成本问题中说明,在市场中交易的东西不是像经济学家经常认为的那样,是物理实体,而是采取确定行动的权利和个人拥有的、由法律体系创立的权利。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新制度经济学是在传统的经济学理论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一种学科,它关注的是经济系统中的机构和制度对经济行为和结果的影响。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经济行为者在决策过程中受到制度环境的限制和影响,因此,经济制度是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的重要因素。
首先,在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中,机构的概念被提到了极为重要的位置。
机构指的是规范经济活动的规则和制度,包括形式化(如法律和契约)和非形式化(如习俗和社会约束)的规定。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机构对于经济代理人的行为和决策起着重要的引导和约束作用。
不同的机构会影响市场的效率和经济的运行状况。
例如,一个没有明确产权保护的国家可能会导致产权不安全,进而抑制创新和投资。
其次,新制度经济学关注的另一个重要概念是契约理论。
契约是经济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契约的设计和执行对于经济活动的有效性和稳定性具有重要影响。
完善的契约可以减少交易成本和风险,有助于市场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在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下,契约是经济活动的基础,也是推动经济增长和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此外,新制度经济学还关注了组织理论。
组织是协调经济活动的社会机构,包括企业、政府和非营利组织等。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组织的形式和内部制度对于经济效率和创新能力有着重要影响。
例如,企业的组织结构、治理机制和激励制度会影响企业的绩效和竞争力。
政府的组织结构和决策过程也将影响政府的执行效率和政策效果。
因此,在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下,组织的设计与经济绩效密切相关。
总之,新制度经济学是一种强调经济制度对经济行为和结果的影响的理论体系。
它关注机构、契约和组织等因素对经济活动的影响,揭示了经济行为者在决策过程中受到制度环境的限制和约束。
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为我们理解和解决实际经济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框架,对于改善经济制度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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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 “原罪”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沈联涛 肖耿 王沅1)在中国及其他新兴市场国家中,私营企业比国有企业总体上更有效率与活力。
私营企业更注重盈利,更能抓住市场机会。
中国经过20年的改革,私营企业现在每年创造的财富已经占到了国民生产总值的一半。
但私营企业的问题也很多,主要表现在利用改革时期社会的产权环境不清晰来谋取暴利。
有的私营企业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将国有资产变为个人或私营企业所有,有的通过逃税走私及经营赌博、吸毒、色情等非法活动获利,还有的通过上市及交易过程中的欺诈与市场操纵等获利。
这就是人们常常辩论的“原罪”问题。
原罪问题容易导致道德与政治的混乱,并成为经济与社会稳定发展的绊脚石。
中国下一步的改革不得不触及到如何解决历史上形成的、广泛存在的原罪问题。
如果私有企业家的原罪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私营企业的发展前景就不确定,也必将成为中国在法治环境下创造财富及建立公平社会的巨大障碍。
许多人认为有原罪的人一定要受到惩罚。
但如果十之八九的企业家都犯有原罪,将如何惩罚(法不责众)?也有人认为原罪可以通过大赦的方法一次性解除。
但笼统地饶恕所有原罪,不仅在政治上行不通,也于情理不符。
如果法律不能得到公平地执行,如何要求公众遵守法律?如何培育尊重法律与产权的文化?现在有关原罪的辩论往往极端化、情绪化、甚至政治化,我们认为有必要首先客观、理性、科学地剖析原罪的性质,然后根据原罪的不同性质,采取不同的处置模式。
由诺贝尔奖得主科斯(R.H. Coase)发明的交易成本理论只有不到五十年的历史,交易成本理论的应用与普及更不到二十年。
但这一理论和研究方法的突破,大大加快了发展中国家结合国情学习和引进先进制度的效果与速度。
交易成本理论也帮助我们更清楚地区分在经济制度转型期间出现的不同类型的原罪。
虽然原罪可以定义为利用法律的空子盗用国有资产获得财富的行为,但是从社会利益的角度,我们根据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产权及交易成本理论来划分出两类不同性质的原罪:一种是富有企业家精神的原罪(确切地讲并不是“罪”而是产权纠纷),而另一种纯粹是属于偷窃或寻租性质的原罪。
一、富有企业家精神的原罪(或称产权纠纷):在产权模糊不清的情况下,企业家不能合法地从市场上购买相关的国有资产产权。
为了避免产权模糊导致的过高的交易费用,企业家采取不正规或非法手段获得了国有资产。
但他们接管经营效率糟糕的国有资产之后,通过较好的私营方式治理,创造了更多的净财富。
如果这些企业家在偿付了国家及其他私营部门所承担的腐败财富转移成本及腐败的社会成本之后,仍然有净财富的创造,我们就认为这种原罪是富有企业家精神的原罪。
这种原罪也可以看作是一种产权纠纷,最好的办法是通过适当的赔偿而豁免。
如果对这种富有企业家精神的原罪进行严厉的惩罚,包括没收企业家累计的个人财富,将会打击企业家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对国家、社会及企业家个人都不利,也不利于经济增长和就业。
富有企业家精神的原罪—即产权纠纷—应该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可以通过适当的机制调和处置。
在西方法律体系中,这类问题往往属于民法中1所有观点均属作者个人,不代表作者工作单位观点。
本文初稿曾经在上海法律与经济研究所北京分部讨论。
作者感谢吴敬琏、高西庆、张军、周其仁、梁治平、宁向东、田晓安、刘俏、香港证监会同仁、香港大学同事及北京与国际金融界朋友对本文初稿的评论与讨论。
肖耿感谢香港研究基金拨款委员会及香港经济与工商策略研究所对本项研究的资助。
的债务纠纷(liability rule),处理的原则是合理的赔偿,以鼓励用最小的成本来创造最多的财富。
二、偷窃或寻租性质的原罪:若企业家的行为涉及到纯粹偷窃国有资产或其它寻租性质的行为,而没有创造财富,而且交易费用不高,其明显动机是利用产权界定不清、法规执行不严来犯罪,这类原罪就应该严惩。
如果不严惩偷窃与寻租性质的原罪,社会的总财富就会减少,对国家、社会、经济增长及就业都不利。
这类原罪与敌我矛盾相似,应该严肃处理以稳定经济与社会秩序。
在西方法律体系中,这类问题属于刑法中的侵权行为(property rule),处理的原则是通过严厉的刑事惩罚及相应的赔偿,来阻止类似的侵权行为。
区别以上两类原罪的关键在于交易成本的高低及净财富的创造。
由于中国还没有完善的产权基础设施来区别处理这两类不同性质的原罪,中国经济经历了无数“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的政治经济周期。
反腐败运动往往是一刀切,同时打击了两类不同性质的原罪,而导致财富创造的下降快过腐败社会成本的下降,引起经济滑波,反腐败也就不得不中止。
一旦反腐败运动过去,腐败的社会成本就重新上升,可是私营企业创造的财富也迅速上升。
回顾中国经济过去20年的发展,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主要得益于国家放开私营企业及市场经济。
很明显,总体上私营企业创造的净财富比腐败的社会成本高许多,也就是说,富有企业家精神的原罪比偷窃与寻租性质的原罪应该多很多。
只要私营企业创造财富的速度高于腐败的社会成本上升的速度,经济就持续增长。
但这并不说明我们应该对原罪听之任之,因为不正当、不合法的腐败行为会造成道德及经济秩序的混乱,直接影响到政治、经济、社会的稳定。
减少腐败可以降低交易费用,促进市场繁荣,改善经济,增加财富。
原罪在各个不成熟的市场中都存在。
除了社会产权环境不清晰,原罪的发生还受到其它因素的影响,包括:存在官商勾结的机会、缺乏明确的法律与规制、执法不严、陈旧的法规不能适应社会发展,导致每个人都在触犯法律。
带有原罪的企业家都希望他们的财富可以合法化,以便长久地安心地保存他们的财富。
不同的市场通过不同的法律与政治体系解决原罪问题,我们这里看一看美国的经验。
美国在19世纪曾经遇到过很严重的原罪问题2。
美国当时正经历大规模的自发的开发西部边疆荒漠地区的运动,几乎所有的移民都是非法占有土地或非法开矿。
他们的行为不受注册资格或契约的限制,大部分经济活动都是在当时法律框架之外展开。
这种基层民众普遍的非法(或在法律框架之外) 的活动,同历史上形成的法律框架有相当大的冲突。
美国法律的基础是英国的普通法,但当时千变万化的美国社会与相对稳定的英国社会相差太大。
普通法或判例法可以保护既有土地所有者不受非法侵犯,因为现有土地所有权是清晰的。
可是,在大量移民进入新大陆拓荒的情况下,大家都没有明确的地契,甚至连拓荒地区的边界在哪里也不清楚。
当时的美国法律不能有效地处理如何转让通过霸占得来的土地及可疑地契等问题,可偏偏这类非法(或在法律框架之外)的土地占有及转让是当时经济活动的重要内容。
2 本文有关美国处理原罪的历史经验主要参考秘鲁经济学家迪索托所著《资本的秘密》第五章:被遗忘的美国历史经验 (Hernando de Soto, The Mystery of Capital: Why Capitalism Triumphs in the West and Fails Everywhere Else by New York: Basic Books, 2000. Chapter Five: The Missing Lessons of U.S. History)在西部开发初期,原来的地主曾经试图重申他们过去的土地所有权,结果引起新移民土地占有者的强列反抗,并引发骚乱。
非法土地占有者造成的冲突几乎演变成一场政治运动。
美国政客们当时有三种选择:他们可以阻止或不理睬这些非法行为,或勉强地做些让步,或积极维护这些法外活动的权利。
美国国会选择了第二及第三,逐渐消除分歧,缓解了因传统土地法与现实差距太大而产生的冲突。
一旦新移民成为大多数,新的法律得以通过,承认了新移民占用土地的既成事实具有合法性。
例如,对于在国有土地非法采矿的案例,美国1866年制定的个人采矿合法化的矿业法,明确主张法律应该保护和鼓励资产增值的行为。
这种将非法转移或占用的财富合法化的法律机制是一种叫优先购买权(pre-emption) 的创新概念。
通过允许土地占有者以适当的价格优先购买他自己已经改良过的土地,从而使既成事实的土地霸占行为合法化。
将非法土地占有活动合法化后,西部各州的政府不仅在政治及法律上有了一个台阶下,还可以得到一笔以前得不到的收入,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双赢结局。
最后,这些综合整理成一部完整的产权法体系。
这个产权法体系成为美国成文法中有关平等的两个伟大原则的基础:(1)占有者拥有改良他们占有的土地的权利;(2)定居者对其私人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将得到保障,条件是在七年内其所有权不受任何挑战,或者只要在这期间付了税,不管当时的所有权是如何的不清楚,就可以有清楚的所有权证书。
正如迪索托的分析,“法律必须变革以适应大多数人的经济和社会需要。
逐渐地,西方社会开始承认自发产生并存在于官方法律之外的社会合约其实是法律的源泉,也找到了将这些合约吸收到正规的法律框架中去的方法。
”3 “美国政客们花了很长的时间才醒悟过来,在官方法律外,超出现存法律框架之外的社会产权合约已经得到普遍发展,并且已成为国家产权体系的核心。
为了建立全面的能够在全国范围内执行的法律体系,他们必须与时俱进,向那些正在界定产权、使用产权和分配产权的人民学习。
” 4总而言之,超出现存法律框架之外的产权的认可和整合是美国成为重要市场经济国家和世界主要的资本创造国家的关键因素。
美国过去的经历与现在的第三世界国家和经济转轨国家很相似。
例如,现在中国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及土地开发商进入产权地契还没有明确的城市边缘地区。
严格地说,他们占用的土地应该属于国家或集体,但现存的法律并不适合处理这类纠纷。
从概念上说,这里的土地产权问题与企业家原罪问题没有什么区别。
企业家采用不正规的和超出现有法律框架外的手段获得国有或公共资产,为自己及社会创造新价值。
如果有争议,如何处置?传统法律已经无法控制社会发展中衍生的超出现行法律框架的新事物和现象,法律只有反映人民的需要才能得到服从。
美国立法者和法理学家将西部开发时期出现的法外产权问题整合成一部正规的产权法律体系,他们实质上创造了更有利于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经济有效运作的制度体系。
直到今天,原罪问题在美国仍然存在,解决原罪的办法也在更新。
美国有一种“认罪从宽协议”(plea bargaining)的法律处理办法:被告与法官讨价还价,尽早认罪,换取较轻的处罚,并可以了结过去的罪行。
例如,美国法庭在调查证券分析师在2000年科技股泡沫后暴露的不正当市场行为时,对涉案的十家大型投资银行处以了14亿美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