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企业事故监测与预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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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应急预案及程序

煤矿应急预案及程序

一、编制目的为确保煤矿在发生各类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企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和外资煤矿企业。

三、应急预案内容1. 事故预防与预警(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2)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建立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实时掌握矿井安全状况。

2. 应急组织体系(1)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全面领导和指挥。

(2)设立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3)设立应急小组,负责具体事故的应急处置。

3. 应急响应程序(1)事故报告发现事故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等。

(2)应急响应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小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应急处置应急小组根据事故类型和严重程度,采取以下措施:①人员疏散:立即组织受威胁区域的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②事故隔离: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防止事故扩大。

③应急救援: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救治受伤人员。

④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责任。

⑤应急物资保障:确保应急物资的供应,保障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4. 后期处置(1)事故善后处理:妥善处理伤亡人员家属,做好事故赔偿工作。

(2)事故调查与处理:查明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

(3)总结教训:对事故进行总结,吸取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四、应急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物资保障:储备应急物资,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技术保障:引进先进的应急救援技术和设备,提高救援效率。

4. 资金保障:设立应急专项资金,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资金需求。

煤矿预警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预警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预警系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煤矿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的煤矿预警系统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对煤矿生产过程中安全隐患的监测和预警,并采取措施加以应对,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矿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三、预警系统的建设和运行1.煤矿应当根据实际煤矿情况,建立完善的煤矿预警系统,包括预警设备的安装和运行。

2.煤矿预警系统应包括监测设备、数据采集装置、数据传输装置、预警终端设备等部分。

其中,监测设备主要包括瓦斯监测、温度监测、压力监测等设备,数据采集装置主要包括数据采集传感器和数据采集模块,数据传输装置主要包括数据传输线路和通讯设备,预警终端设备主要包括预警终端设备和应急通讯设备。

3.预警系统的运行应该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预警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预警系统的监测和预警1.煤矿预警系统应根据监测数据,实时监测煤矿生产场所的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和报警处理煤矿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

2.煤矿预警系统应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通过专业的预警算法,对潜在的安全风险进行预警。

3.煤矿预警系统在预警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发送预警信息,以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

五、预警系统的应急处置1.煤矿预警系统应根据预警信息,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措施,对煤矿生产场所进行应急处置,尽快排除安全隐患。

2.在进行应急处置时,应做好通讯联络,并组织煤矿工作人员进行疏散和避险,防范煤矿生产事故的发生。

六、预警系统的管理和维护1.煤矿预警系统应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日常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2.煤矿预警系统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健全的系统管理制度和维护计划,对系统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查,保证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准确性。

3.预警系统建设单位应制定完善的故障处理程序,对系统设备的故障进行及时的排查和处理,保证系统设备的可用性和稳定性。

事故监测与预警制度

事故监测与预警制度

事故监测与预警制度近年来,随着社会进展的不断加速,我们的生产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但同时也日益面临着一系列的安全隐患。

而这些安全隐患的存在方式、形式不尽相同,可能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很大的威逼。

因此,为了有效防备和掌控事故的发生,建立一套完善的事故监测与预警制度显得特别必要。

一、事故监测的必要性事故监测是指对一个地区、环境、企业或事故类型进行系统、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测,从而把握事件发生前、中、后的全部信息,精准取得事故发生的动态变化,明确事故本质和特点,为事故的防范、预警及处理供给最直接的数据支持。

1.事故监测有利于改善掌控路线科学的事故监测工作重要是对不同类型的事故进行讨论,从历史事故、纵向比对、横向比对等方面获得事故信息,并据此建立精准的推测模型,以此确定流行趋势,指明关键掌控点,全面论证设计方案的可行性,从而提高推测精准性和响应时效性,对于引导和改善掌控路线起到了紧要的作用。

2.事故监测有助于改善安全制度事故监测可以通过公开事故数据,定期分析事故形成的原因,进一步发觉各种事故发生的原因,指出实在的问题点,帮忙企业、地方政府和行业协会更好地建立一套安全制度体系。

同时,事故监测可以将企业、主管部门的管理与监管本领加以测试,促进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3.事故监测有利于提升整体社会安全水平无论是基于社会、学科或者商业讨论的角度,良好的事故监测模型和推测模型都可以为整个社会的安全保障供给价值。

在没有事故监测和推测的情况下,人们可能会秉承一种思想,在某些方面由于缺乏必要的品位而显现较大的事故,从而导致无法挽回的损失。

因此,良好的事故监测和推测,可以有效地加强社会安全的水平,同时也为各行各业的进展供给必要的保障。

二、事故预警的必要性当今世界上正趋于多而杂和变化多端的情况下,事故的预览本领显得尤为紧要。

一旦事故发生,造成的损失往往不可估量,因此提前预警事故变化,实行措施化解或者削减损失就显得尤为紧要。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制度范本(三篇)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制度范本(三篇)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了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预控煤矿安全风险,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从业人员,在煤矿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

3.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的目标是实现“零事故”、预防事故发生,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

二、风险评估与监控1. 煤矿应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对矿井、设备、工艺等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

2. 风险评估结果应及时通报相关责任人,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3. 煤矿应建立风险监控体系,对已识别的风险进行持续监测和评估。

三、预防措施1. 煤矿应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 煤矿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设施和应急管理系统,以应对突发事件。

3. 煤矿应加强设备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4. 煤矿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5. 煤矿应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矿井、设备等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责任追究1. 对于煤矿从业人员未按照本制度执行,造成事故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究责任。

2. 煤矿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相关责任人,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或纪律处分。

五、培训与考核1. 煤矿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安全操作能力。

2. 煤矿应建立考核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的考核,确保其达到相应的要求。

六、监督和检查1. 煤矿应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煤矿安全风险预控工作的有效实施。

2. 煤矿应建立安全问题的举报和投诉机制,对投诉和举报进行认真调查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在煤矿所有者和相关管理部门之间共同享有。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订,应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后进行。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制度范本(二)筠连县新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____年____月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以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事故监测与预警制度

事故监测与预警制度

事故监测与预警制度背景事故的发生会对社会及个人造成很大的损害,因此,建立事故监测与预警制度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事故监测与预警制度不仅可以帮助企业及政府及时发现潜在危险,避免事故的发生,同时也可以提供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方式。

事故监测事故监测的核心是建立事故数据统计分析系统。

这个系统的功能在于收集与整理事故信息,并通过数据分析得出潜在危险、事故的受害者、地点、原因等信息,以及预测可能出现的类似事件。

另外,该系统还可以对所收集的数据进行跟踪分析,以提高事故监测精度。

在系统建设过程中,需要制定完善的数据采集方法、数据分析方法及统计报告评估方法,并进行实时在线监测以及数据分析。

事故预警事故预警是通过事故监测系统预报可能发生的事故或危险,提前预警相关单位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事故预警与事故后应对预案密切相关,可以在预警时提供事故发生的背景、灾情、预计的人员伤亡情况及其他必要信息,以帮助受预警单位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预警信息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发布,如政府网站、手机APP、媒体数据共享等。

事故预警制度事故预警制度应该采取科学、完整、有效的制度体系。

制度的重点在于完善预警机制、明确预警责任以及正确利用预警信息。

应制定完善的预警流程,规范数据采集和处理,构建事故预警中心,建立预警信息发布制度,以及不断提高预警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同时,在建立事故预警制度的过程中,应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特点制订不同的预警标准及应对措施。

结论事故监测与预警制度的建立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政府及相关单位及时发现潜在风险与隐患、提前预防事故的发生、及时采取紧急预警措施、降低事故的损失和影响。

因此,应加大事故监测与预警制度的建设力度,建立完善的监测与预警制度体系,以提高防范事故发生的效果,保障社会的安全与稳定发展。

煤矿事故监测监控、预警管理制度

煤矿事故监测监控、预警管理制度

煤矿事故监测监控、预警管理制度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我矿事故监测监控和预警工作机制, 切实加强重大危(wei)险源的安全管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为确保事故监测、监控、预警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成立事故监测、监控、预警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副组长:党委书记、总工、生产、安全、机电副矿长、工会主席及各专业分管副总工. 成员单位:安全、调度、技术、机电、综合办、劳资、企管、财务、总务、仓库、工会、物业、医院、保卫等科室负责人及工区负责人。

二、事故监测监控方式方法及预防措施(一)矿井瓦斯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1)装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按规定配备瓦斯传感器实现 24 小时连续检测.(2)瓦斯检查员按规定检查瓦斯。

(3)有关人员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者甲烷氧 17 气两用检测报警仪随时检测.(4)放炮地点严格实行“一炮三检” 。

(5)瓦斯检测报警仪、瓦斯传感器等仪器仪表按规定周期校验和强检,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2.主要预防措施(1)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都应采用独立通风;(2)掘进巷道应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自动分风” ;(3)局部通风机禁止产生循环风;停工期间,不许停风等预防措施。

(4)建立完善井下防尘供水系统;(5)回采工作面采取煤层注水,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综采工作面支架按规定安装架间喷雾和放煤口喷雾,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安设一道净化水幕,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安设 2 道净化水幕;(6)掘进工作面防尘措施采用湿式打眼,严禁干打眼,放炮使用水炮泥,实施短壁静压注水,实行放炮喷雾,放炮先后对距工作面 20 米范围内巷帮周边进行冲洗,锚喷巷道必须安装水射流除尘风机;(7)各输送机转载点、煤仓口等必须安装喷雾装置;井下接尘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3。

事故预警的条件(1)安全监测系统自动报警或者井下管理、个体巡回检测、检修等井下工作人员发现井下作业地点或者途径巷道有瓦斯超限、自燃等预兆时.(二)矿井煤尘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1)按粉尘防治规范要求,配备专职测尘人员和仪器仪表,进行粉尘测定工作。

煤矿预警系统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预警系统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预警系统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预警系统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及中外合资企业等。

第三条煤矿预警系统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二章预警系统建设第四条煤矿企业应根据矿井规模、生产条件、地质构造等因素,合理规划预警系统建设。

预警系统应包括安全监测、人员定位、视频监控、火灾预警及自动灭火、应急救援等子系统。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选用先进、可靠、适用的预警系统设备和技术,确保预警系统的稳定运行。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预警系统维护管理制度,确保预警系统设备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新,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章预警系统运行管理第七条煤矿企业应设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机构,明确岗位职责,配备专业人员,负责预警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制定预警系统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职责,加强操作人员培训,确保预警系统正常运行。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预警系统数据管理制度,规范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和传输,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定期对预警系统进行检测、评估和优化,提高预警系统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预警系统信息共享与应急处置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建立预警系统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企业内部各部门、地方政府、行业组织等之间的信息共享,提高预警系统的协同作用。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预警系统发出的警报级别、应急处置程序和责任分工。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预警系统发出警报时,能够迅速、有效地组织应急处置,降低事故损失。

第五章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加强对预警系统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预警系统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定期对预警系统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五项制度

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五项制度

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五项制度安全生产一直以来都备受重视,尤其是在工业生产、建筑工程和矿业等行业中。

为了确保人员安全和生产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种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运而生。

而这些系统能够发挥作用,离不开严谨的制度和规范。

在本文中,我将探讨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五项制度,深入了解这些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它们如何帮助我们预防事故和保障安全。

1. 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让我们来谈谈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这一制度是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得以落实的关键。

按照惯例,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权利,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这意味着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每个员工都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从而将安全生产纳入日常工作之中。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还要求企业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监督、检查和考核,使得安全生产成为全员参与的工作。

继而,保障生产过程中的所有人员的安全。

2. 制度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我们要关注的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教育培训制度是确保员工具备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的重要手段。

企业应当建立全员参与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给予员工必要的安全生产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定特定的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并定期进行演练和培训,使得员工能够熟练掌握各种应急预案和自救技能。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最大限度地保障员工的安全。

3. 制度三: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制度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保障。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办法,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状况评估。

据此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激励和奖励那些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同时对那些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的人员进行惩戒。

通过这种方式,企业可以建立一个有效的激励和惩罚机制,督促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达到防范风险、保障员工安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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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企业事故监测与预警制度1.预警级别预警级别依据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事态,划分为三级:III(一般事故)预警、II(较大事故)预警、I(重大事故)预警,依次用红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按事故的类型具体划分如下:2.顶板事故根据冒顶范围的大小、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将事故应急预警级别分为III(一般事故)预警、II(较大事故)预警、I(重大事故)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II级预警:(1)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3以上;(2)掘进巷道冒顶长度3米以下、冒顶高度在1米以上;(3)在用巷道冒顶长度5米以下、冒顶高度在1米以上,为III级非人身伤亡事故。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I级预警:(1)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5米以上;(2)掘进巷道冒顶长度超过3米、冒顶高度在1米以上,为II 级非人身伤亡事故。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级预警:(1)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10米(含10米)、冒顶高度在1米以上;(2)掘进巷道冒顶长度超过5米;(3)在用巷道冒顶长度10米(含10米)、冒顶高度在1米以上,级非人身伤亡事故。

3.井下水灾事故按照水灾事故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应急预警级别分为III (一般事故)预警、II(较大事故)预警、I(重大事故)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II预警: 矿井水灾涉及单一采掘工作面或某一采掘区域安全,或造成三级非伤亡事故。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I预警: 矿井水灾涉及一个采区安全,或造成二级非伤亡事故。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预警: 矿井水灾涉及矿井安全,或造成一级非伤亡事故。

4.煤尘爆炸事故按照煤尘爆炸事故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应急预警级别分为III(一般事故)预警、II(较大事故)预警、I(重大事故)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II预警: 事故涉及单一采掘工作面或某一采掘区域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轻伤,或造成三级非伤亡事故。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I 预警: 事故涉及一个采区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2人重伤,或造成3人及以上轻伤,或造成二级非伤亡事故。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预警: 事故涉及矿井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造成3人及以上重伤,或造成一级非伤亡事故。

5.井下火灾事故按照井下火灾事故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应急预警级别分为III(一般事故)预警、II(较大事故)预警、I(重大事故)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II预警: 事故涉及单一采掘工作面或某一采掘区域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轻伤,或造成三级非伤亡事故。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I预警: 事故涉及一个采区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2人重伤,或造成3人及以上轻伤,或造成二级非伤亡事故。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预警: 事故涉及矿井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造成3人及以上重伤,或造成一级非伤亡事故。

6.瓦斯爆炸事故按照瓦斯爆炸事故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应急预警级别分为III(一般事故)预警、II(较大事故)预警、I(重大事故)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II预警: 事故涉及单一采掘工作面或某一采掘区域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轻伤,或造成三级非伤亡事故。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I预警: 事故涉及一个采区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2人重伤,或造成3人及以上轻伤,或造成二级非伤亡事故。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 预警: 事故涉及矿井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造成3人及以上重伤,或造成一级非伤亡事故。

7.瓦斯超限事故按瓦斯超限浓度,将事故应急预警级别分为III 级预警、II 级预警。

1)当局部瓦斯超限浓度高于1%并有上升趋势时,启动III 级预警由通风区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控制风流进行瓦斯排放。

2)当局部瓦斯超限浓度趋近于3%并有上升趋势时,启动II 级预警并立即停止工作面作业,由通风区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控制风流进行瓦斯排放。

3)当局部瓦斯超限浓度高于3%并有上升趋势时,启动级预警并立即启动瓦斯超限应急处理预案。

8.井下运输事故按照事故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应急预警级别分为III(一般事故)预警、II(较大事故)预警、I(重大事故)预警。

1)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II预警: 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1~2人轻伤,或造成三级非伤亡事故。

2)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I预警: 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1~2人重伤,或造成3人及以上轻伤,或造成二级非伤亡事故。

3)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预警: 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造成3人及以上重伤,或造成一级非伤亡事故。

9.矿井提升事故根据可能出现的提升事故大小,结合本矿防灾能力,将事故应急预警级别分为III(一般事故)预警、II(较大事故)预警、I(重大事故)预警。

1)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II预警: (1)过卷较大,其他装置未动作; (2)造成或可能造成1~2人轻伤,或造成三级非伤亡事故。

2)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I 预警(1)过卷较大,但其他装置未动作; (2)发生断绳,造成或可能造成重伤,或造成3人及以上轻伤,或造成二级非伤亡事故。

3)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预警 (1)发生断绳的提升事故; (2)过卷严重,造成钢丝绳断丝超限或严重变形或断绳; (3)井筒变形严重,造成或可能造人及以上死亡,或造成3人及以上重伤,或造成一级非伤亡事故。

10.矿井供用电事故根据可能出现的供用电事故大小、影响范围以及经济损失,结合本矿防灾、抗灾能力,将事故应急预警级别分为III(一般事故)预警、II(较大事故)预警、I(重大事故)预警。

1)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II 预警: 由于电气设备、线路故障或发生火灾,造成或可能造成1~2 伤,或造成三级非伤亡事故。

2)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I预警: 由于电气设备、线路故障或发生火灾,导致矿井大范围停电,造成或可能造成1~2人重伤,或造成3人及以上轻伤,或造成二级非伤亡事故。

3)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 预警: (1)虎岭变电站一回路、河里变电站二回路同时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全矿停电; (2)由于电气设备、线路故障而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及以上死亡,或造成3人及以上重伤,或造成一级非伤亡事故。

11.雷电事故根据可能出现的雷电事故大小,结合本矿防灾、抗灾能力,将事故应急预警级别分为 III(一般事故)预警、II(较大事故)预警、I (重大事故)预警。

1)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II预警: (1)电气设备、线路遭受雷击故障或发生火灾; (2)其他故障造成井下失电,以及其他雷击事故造成或可能造人轻伤,或造成三级非伤亡事故。

2)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I预警: 电气设备、线路遭受雷击故障或发生火灾,导致矿井大范围停电,造成或可能造成1~2人重伤,或造成3人及以上轻伤,或造成二级非伤亡事故。

3)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 预警: (1)6000V母线段遭受雷击故障,导致虎岭变电站一回路、河里变电站二回路失电;虎岭变电站一回路、河里变电站二回路同时遭受雷击故障失电; (2)其他雷击故障导致全矿处于停电状态; (3)井下中央变电所、主副井绞车房、通风机房失电短时间内不能及时恢复,可能会造成但无法及时修复,以及其他雷击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造成3人及以上重伤,或造成一级非伤亡事故。

12.主要通风机事故根据可能出现的事故大小,结合本矿防灾能力,将事故应急预警级别分为III(一般事故)预警、II(较大事故)预警、I(重大事故) 预警。

造成矿井通风影响时间不大于1小时,启动III预警。

造成矿井通风影响时间不大于10 小时,启动II预警。

造成矿井通风影响时间不大于24小时,启动I预警。

13.灾害性天气事故根据矿井灾害天气的严重程度和危害范围,将事故应急预警级别分为 III(一般事故)预警、II(较大事故)预警、I(重大事故)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II预警:(1)降雨频繁发生,地面积水量大,可能危及井口。

(2)雷雨交替,影响井上下正常生活、生产。

(3)红水河洪峰水位高于140m,洪峰水位(距工业广场较近区域) 将近矿井井口标高(+140.42m)时,红水河水位较高时。

(4)暴风雨、暴风雪,影响井上下正常生活、生产。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I预警:(1)高强度降雨频繁发生,地面积水量大,可能造成井口倒灌。

(2)雷雨交替,造成供电、通讯系统故障,影响井上下正常生活、生产。

(3)红水河洪峰水位高于140m,洪峰水位(距工业广场较近区域) 将近矿井井口标高(+140.42m)时,红水河水位达到警戒位置时。

(4)暴风雨、暴风雪,影响井上下正常生活、生产。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I预警:(1)高强度降雨频繁发生,且来势突然、猛烈,地面积水量大,成井口倒灌。

(2)雷雨交替,造成供电、通讯系统受损,严重危及地面生活,井上下供电、通讯系统、安全生产等。

(3)红水河洪峰水位高于140m,洪峰水位(距工业广场较近区域) 临界或高于矿井井口标高(+140.42m)危及矿井安全时。

(4)暴风雨、暴风雪,严重危及地面生活,井上下供电、通讯系统、安全生产等。

14.预警信息发布应急管理办公室通过对可能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收集和分析,经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必须立即发出预警信息,并利用无线电或矿程控电话等通讯设备第一时间发布到井上下各个工作地点,防止事故扩大化。

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应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防止出现应急时间不能及时沟通。

15.预警响应发出事故预警后必须有相应级别的响应,即: III级响应:由单位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负责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必要时请求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启动《河里洛山井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II 级响应:由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负责启动《河里洛山井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必要时请求矿长启动《河里洛山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I级响应:由矿长负责启动《河里洛山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要时请求公司、地方安全管理委员会救助。

16.责任追究与奖惩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生产安全事故征兆的重要情况或者在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工作中有其它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或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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