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代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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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代理意见

民间借贷代理意见

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天津XX律师事务所接受XX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本案一审阶段的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

庭前我们依法调查和搜集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现又参加了今天的庭审,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被告应向原告返回欠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的规定,该案属于典型的民间借贷纠纷,被告向原告借款人民币XX元的事实清楚、过程简单、证据充分。

依据法庭的调查审理,以及原告举证欠条证据可知,原告筹集到了XX元人民币款项,交付被告,用于被告支付赔偿款。

被告于XX年X月X日在收到款项时给原告出具了一张总额为XX元人民币的收款欠据,并允诺X年X月X日前还款,否则愿意承担高额利息。

该欠条有被告本人签字并按手印,能确认此借款行为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不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关系,依据《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和我国司法实践中始终坚持的债务应当清偿的原则,被告依法应当立即偿还该欠款。

二、被告应向原告支付逾期偿还欠款的利息。

依据被告为原告打的欠条,被告愿意支付逾期偿还欠款的利息按每个月5分利计算。

依据《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我们认为,被告应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的利率向原告支付利息,计算方法是6.56%*4=26.24%*XX=XX除365*XX=XX(暂计算至2013年X月XX日)。

三、被告应向原告赔偿给原告造成的其他损失。

被告违反约定不履行还款义务,给原告除造成利息损失外,还造成了其他经济损失,包括律师费、交通费、快递费等在内总计XX元,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被告应当向原告赔偿。

四、被告应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及相关费用。

被告向原告借款后,理应遵守双方的约定及时偿还欠款。

因被告违约逾期未偿还,引起此纠纷,被告应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及相关费用。

综上,原、被告之间的欠款关系清楚,证据充分,依据《民法通则》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二百零六条之规定,被告应按向原告返还借款XX元人民币,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代理意见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代理意见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代理意见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代理需要注意以下一些意见,以确保案件的合法性和争端的公正解决:1.咨询专业律师:在涉及法律纠纷的情况下,最好咨询专业律师。

律师能够帮助您了解法律程序、权利和责任,提供法律建议。

2.合同核查:仔细核查借款合同。

确保合同中的条款清晰明了,包括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以便更好地理解案件的事实依据。

3.收集证据:收集与借贷事宜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合同、还款记录、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

这些证据可以作为案件的有效支持材料。

4.沟通和调解:在正式起诉之前,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沟通和调解。

有时通过协商可以达成和解,减少法律纠纷的时间和费用。

5.法律途径选择: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法律途径,包括诉讼、仲裁等。

在一些情况下,选择仲裁可能更加迅速和经济。

6.保护个人隐私: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保护个人隐私是非常重要的。

在法律程序中涉及到的敏感信息应得到妥善处理。

7.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在代理案件过程中,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和规定,确保案件在法定程序下进行,以保障争端的公正解决。

8.法院应诉:如果协商无果,可选择向法院起诉。

在法庭上,律师的专业代理将成为确保案件公正处理的关键。

9.诉讼成本评估:在决定提起诉讼之前,需要对整个诉讼过程的成本进行全面评估,包括时间、金钱和精力成本。

10.监督执行:如果胜诉后,对方未履行判决,可以采取监督执行等法律手段,确保判决得到有效执行。

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合法途径和专业律师的协助都是非常重要的。

最好能够在法律纠纷发生之初就谨慎对待,防患于未然。

庭后代理意见(民间借贷纠纷)

庭后代理意见(民间借贷纠纷)

庭后代理意见案号:尊敬的合议庭:张三诉李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五律师作为原告的代理人参加了开庭审理。

代理人现根据庭审中的举证情况,并针对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裁判时参考。

一、原告、被告之间成立借贷法律关系。

被告因为资金周期需要于2019年5月7日向原告借款20万元,约定利息按每月2%计算,还款期限为2019年12月1日。

同日,被告作为借款人向原告出具《借据》。

被告与原告达成借款20万元的合意。

原告当天向被告指定账号转账借款20万元。

原被告之间达成借款的总金额、时间与上述转账总金额、转账时间均一致,足以证明原告实际向被告支付出借款20万元。

且原告转账后通过微信向被告发送转账凭证,被告确认收到20万元借款事实。

在被告出具的《还款承诺书》中,被告再次对此笔借款总金额、借款时间予以确认。

综上所述,被告与原告达成借款合意,且原告实际向被告支付出借款项20万元,原告与被告的借贷关系成立有效,原告依法享有主张被告返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及承担律师费、诉讼费等权利。

二、原告有权依据被告出具的《还款承诺书》,要求被告归还本金、支付利息及承担违约责任。

(一)被告应当归还借款本金10万元。

经原告与被告核对还款情况,被告于2020年5月3日向原告出具《还款承诺书》,明确被告仍欠原告借款本金10万元。

因此,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归还借款本金10万元。

(二)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

被告于2020年8月13日出具的《还款承诺书》明确约定,利息按每月2分计算。

原告有权按照四倍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主张被告支付利息。

(三)被告应当承担原告因维权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

被告于2020年5月3日出具的《还款承诺书》中,被告同意若未按时还款,则承担起诉相关费用。

律师费用是原告提起诉讼确定必要支出的费用,原告诉请的律师费5000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在(2019)赣0502民初1635号案中,原、被告在《协议书》中同样作出“上述借款如未归还致使原告起诉,起诉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的约定,法院认定“原告主张由被告承担原告的律师代理费3000元,该费用《协议书》中已约定由被告承担,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代理意见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代理意见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代理意见
根据您的问题,我可以给出以下代理意见:
1.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面临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且需要代
理您的权益,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

这些机构可以提供法
律专业人士的意见和代理服务,帮助您维护自己的权益。

2. 寻找专业律师:如果您有经济条件,您可以寻找专业律师来
代理您的案件。

律师可以帮助您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提供法律意见
和代理服务,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3. 协商解决: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协商解决可能是一种有
效的方式。

您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寻求双方的共识和解决办法。

如果需要,您可以请律师协助您进行协商,并代表您与对方进行谈判。

4. 提起诉讼: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您可以考虑提起诉
讼来解决问题。

这需要您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雇佣律师代理您的案件。

在诉讼过程中,律师将代表您提出控告,并出庭应诉。

请注意,在任何纠纷案件中,特别是涉及经济利益的案件中,寻
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和代理服务是非常重要的。

这样可以确保您的权益
受到法律保护,并提高案件胜诉的机会。

民间借贷纠纷代理词

民间借贷纠纷代理词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代理词审判长:受本案原告的委托,******律师事务所指派本律师担任其代理人,通过庭前了解案情,调查取证,结合刚才的法庭调查,代理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原告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支持。

现根据本案的事实及争议焦点,依法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双方借款事实清楚,原告已向被告交付了借款;被告向原告借款的事实清楚,且有被告亲笔出具的借条为证,借条的内容明确写明了被告向原告借款的金额、用途及还款时间,双方之间关于借款的意思表示一致、真实,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属于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二、被告具有归还借款及支付利息的义务;原告按约履行了义务,向被告支付了借款,而被告从未支付过任何利息,也未偿还过借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之规定,原告要求被告归还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起诉之日止的利息,合法合理,被告应履行其作为借款人的义务。

三、本案不超过诉讼时效,原告的权利应当得到保护;该笔借款发生的时间是******,双方约定于****时间还款,借款到期后,被告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原告一直未间断的向被告催要,因此本案的诉讼时效一直处于不断中断之中,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

四、第二被告系第一被告的配偶,应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发生的债务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的除外”之规定,夫妻之间的身份关系决定其对外产生外表授权,形成表见代理,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夫妻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抗辩。

民间借贷纠纷案的代理词范文

民间借贷纠纷案的代理词范文

民间借贷纠纷案的代理词范⽂ 代理词是诉讼代理⼈在庭审过程中独⾃使⽤的⾮正式⽂书,代理词最重要的部分是质证和辩论。

⼀宗案件的代理词通常需要数⼩时甚⾄数天的时间来完成,尤其是民间借贷纠纷案。

下⾯是由店铺为你带来民间借贷的诉讼代理词。

民间借贷的代理词范⽂篇⼀ 尊敬的审判长: xx律师事务所律师丁秋艳接受某来某、某沅某的委托,担任其代理⼈,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根据《合同法》规定,⾃然⼈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出借⼈提供借款时成⽴。

借款⼈刘某某与出借⼈杨某某虽然签订了450万元的借款合同,但杨某某实际只交付了100万元,对此刘某某已经⽤房屋进⾏了抵偿。

因此,该债务已经全部清偿完毕,作为担保⼈的上诉⼈某来某、某沅某⽆需再承担担保责任。

⼀、借款的本⾦数额 (⼀)250万元与本案《借款合同》⽆关 1、250万元是否实际交付? 根据最新《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第九条及相关规定,⼤额资⾦交付必须提供相关交付凭证,仅凭借据或收条不能证明资⾦交付的事实。

除了交付100万元(8张承兑汇票)外,出借⼈杨某某没有提供任何⽀付凭证证明其实际交付了250万元,其提供的《借条》《收条》均不⾜以证明其就该250万元完成了交付。

2、250万并⾮借款。

根据出借⼈杨某某提供的《证明》(2013年6⽉10⽇)“2008年6⽉份53万船股转⼊借款...”,该250万元并⾮借款,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五条,对此250万元应该按照其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3、250万元并⾮发⽣在《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与本案⽆关。

根据出借⼈杨某某提供的《证明》(2013年6⽉10⽇),该250万元即使实际存在,也是发⽣在2013年6⽉10⽇之前。

(⼆)第⼆笔100万元的⽀付证据不⾜ 关于庭审结束后出借⼈出⽰的两张承兑汇票(账⾯⾦额为50万)疑点重重,在没有其他证据予以补正的情况下,不应被采信为交付100万的凭证。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代理词4篇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代理词4篇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代理词4篇篇1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代理词一、引言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法律纠纷。

由于民间借贷合同一般没有经过严格的法律规范,借贷双方之间容易发生纠纷。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选择委托律师或法律服务机构代理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围绕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代理词展开讨论,探讨在代理词中应该涵盖的内容和应该注意的问题。

二、代理词的内容1. 借贷关系说明:代理词中应该对借贷关系进行详细的阐述,包括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基本信息、借款金额、借款用途、还款期限等重要细节。

通过客观的描述,可以使法官更快地了解借贷关系的来龙去脉,为案件判决提供参考依据。

2. 合同约定分析:代理词应对借贷合同中的各项约定进行仔细分析,包括借款利率、还款方式、逾期违约金等条款。

通过分析合同约定,可以帮助当事人确定借贷关系的法律性质,为客观事实的表述提供支持。

3. 纠纷事实陈述:代理词应详细陈述纠纷事实,包括借款人是否按时还款、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出借人是否采取了威胁恐吓等不当手段等。

客观、细致的事实陈述可以使法官更好地了解案件的真相,为公正审理提供参考。

4. 法律依据引用:代理词应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案件的法律依据进行论证。

通过引用法律依据,可以丰富代理词的内容,增强其说服力,为当事人辩护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

5. 诉讼请求表述:代理词应明确陈述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包括索赔金额、追究责任人、调解方式等。

通过明确的诉讼请求表述,可以为案件审理提供明确的方向,为当事人取得胜诉提供帮助。

三、代理词的注意事项1. 事实真实性:代理词应基于真实的事实陈述,不得夸大或隐瞒事实,以免影响案件的审理结果。

律师代理人应保持客观、中立的立场,不应为当事人提供虚假证词或谎报事实。

2. 法律合规性:代理词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涉及违法、不道德的内容。

律师代理人应遵守法律职业道德,在代理词中要注重合规性和合法性,维护律师职业的声誉和形象。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代理词8篇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代理词8篇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代理词8篇篇1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本人作为原告(借款人)的代理人,就本案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发表如下代理词。

一、案件背景及事实概述本案涉及一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

原告与被告(借款人)之间存在明确的借贷关系,被告因个人需要向原告借取一定金额的资金,并承诺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归还借款。

然而,借款到期后,被告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导致原告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害。

原告在多次催款无果后,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法律适用及责任认定1. 双方借款合同的合法性: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达成的,合同内容合法,且已经实际履行。

2. 被告的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约定,被告未能按时归还借款,已构成违约行为。

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逾期利息、违约金等。

3. 原告的权利保护:原告作为出借人,其合法权益应受到法律保护。

被告的违约行为已损害原告的经济利益,原告有权要求被告立即归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及违约金。

三、证据材料及相关法律依据1. 证据材料:本案证据包括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款合同、转账记录、催款记录等。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主要观点及理由1. 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2. 被告的违约行为已严重损害原告的经济利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原告要求被告立即归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及违约金的诉求合理合法,应得到法院的支持。

五、总结及请求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明确。

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被告的违约行为已严重损害原告的利益。

因此,原告要求被立即归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及违约金的诉求应得到法院的支持。

在此,我们请求法庭公正审理,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同时,我们也希望双方当事人在法院判决后能够和解,以避免进一步的纠纷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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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代理意见)
案件事实是被告尚某某于20**年*月2日与原告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5万元,原告支付现金后,被告尚某某给原告打了借条。

合同约定借款利息为月息 1.8%,借款期限……
案情简介
案件事实是被告尚某某于20**年*月2日与原告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5万元,原告支付现金后,被告尚某某给原告打了借条。

合同约定借款利息为月息1.8%,借款期限自20**年*月2日至20**年*月1日,逾期违约金为一天1%。

还约定如借款人未按时还款,出借人为追索债权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借款人应予以赔偿。

被告陈某作为本借款合同的担保人签字摁印,借条中写明“如借款人到期未能偿还此款项,担保人承担连带到期还款责任”。

现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早已到期,但至今二被告仍未偿还。

本案债务的计算方法为本金15万元,利息为150000元×1.8%(月息)×22个月(从借款之日起至起诉之日止共计月份)=59400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另查明20**年借款当日半年银行贷款利率为年息6.10%,6.10%银行贷款利率×4倍÷12个月=2.03%,原被告双方约定借款利息为月息1.8%,未超出法律保护的范围,应予以支持。

违约金为150000元×(6.10%银行贷款利率×4倍÷12个月×130%=2.64%)×20个月(从约定还款日期起至起诉之日止共计月份)=79200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本案双方约定逾期违约金为一天1%显然过高,原告诉求逾期违约金金额按照实际损失及银行贷款利息四倍加上损失的百分之30予以计算,符合法律规定。

(从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开始生效,以新司法解释的规定为准)
▲办案思路及心得
本案在立案后,因为被告居住地址变更且手机已经换号,本律师经过多次调查,在被告原单位的工友处得知了其中一个担保人被告的地址,法院通过该担保人找到了另一被告借款人的地址。

经法院传票传唤后,开庭当天仅担保人出庭,借款人没有出庭,担保人不承认借款合同上担保人一栏的签名为其所签,并声称不记得有担保事实,也不记得按过手印。

法院向被告再三申明:如果认为合同不是本人签名,可以申请笔记和手印鉴定,不申请将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风险。

担保人始终表示不申请也不同意做笔记和手印的鉴定。

▲裁判结果
最终法院判决二被告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偿还原告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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