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知识产权法简答题7年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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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简答题和答案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和答案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和答案知识产权法是保护知识产权的一系列法律规定的总称。

它旨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创造者和持有人的权益,促进创新和发展。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知识产权法问题及其简答:1. 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人们的智力创造成果所拥有的法律上的权利。

它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

2. 什么是专利权?专利权是指对发明创造拥有的独占权,确保了发明人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发明享有专属权利,防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制造或销售该发明。

3. 什么是著作权?著作权是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独占权,包括文学作品、音乐作品、电影作品、美术作品等。

4. 什么是商标权?商标权是指对商标的独占权,确保商标所有者在一定地区和一定时间内以独占的方式使用其商标标识,防止他人在同类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似的商标。

5. 什么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企业的技术信息、商业计划、客户信息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信息,具有秘密性,并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6. 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包括立法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

立法保护通过制定特定的法律法规来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保护。

行政保护则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例如专利局、著作权局等。

司法保护是通过法院系统进行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

7. 违反知识产权法有哪些后果?违反知识产权法可能会导致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违法行为可能会面临民事诉讼、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

同时,被侵权方也可以向法院请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

通过了解和遵守知识产权法,我们可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和发展,维护市场秩序。

同时,建立一个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也是各国政府的重要任务之一。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论述题复习及答案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论述题复习及答案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论述题复习及答案一、简答题1、什么是作品?符合哪些条件的作品可以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2、我国著作权法的主要原则是什么3、简述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及其含义。

4、如何理解专利申请日。

5、如何理解先用权。

6、应怎样区分职务发明创造与非职务发明创造?7、.我国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是什么?8、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哪些因素?9、简述我国法律对未注册商标的管理。

10、为什么我国新商标法要规定反向假冒为商标侵权行为?11、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12、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13、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14、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法定条件是什么?二、论述题1、试述知识产权的主要法律特征。

2、论专利权无效宣告。

3、论专利权无效宣告。

4、论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权利限制。

参考答案:一、简答题1、答: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保护条件有: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独创性;具有可感知性和可复制性;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2、答:我国著作权法的主要原则是:(1)保护作者权益原则。

保护作者权益,既指著作财产权,又指著作人身权。

(2)鼓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则。

(3)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

我国《著作权法》重视作者权益与公众利益的协调一致,在尊重和保护作者权益的前提下,又对其规定了一些必要的限制。

(4)与国际著作权法律制度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

3、(1)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2)人身权包括:①发表权,即决定是否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②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③修改权,即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④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4、答:专利申请日是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及其指定专利申请受理代办处收到完整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

自考《知识产权法》简答题汇总

自考《知识产权法》简答题汇总
(4)两者的适用领域不同。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主要涉及文学、艺术领域。而专利权主要发生在工业生产领域,与产品的技术方案息息相关。
6.简述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
答:(1)权利属性不同。著作权是一种具有人身属性的权利,其著作财产权虽然可以因超过法定期限而丧失效力,但作者却永久享有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商标权则只是一种财产权,不具有人身属性,它可能因法定期限不续展而整体灭失,还可能因商标权人的违法行为而被撤销。
(3)除上述作品以外的,属于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其他职务作品,其权利归作者享有。但这类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10.简述著作权的原始主体即作者包括哪些主体?
(1)作者首先是自然人。作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作者是直接参与创作的人,即借助语言、文字、色彩、线条等进行创作,反映自己创作个性及特点的人;②确认作者的方法是,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即为作者;
4.简述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
答:(1)两者的标的不同。
所有权的标的是动产和不动产等有形物,所有权主要表现为对有形物的支配权。在一定时空条件下,标的物不能同时为许多人使用,因为物权人占有和使用其标的物时就排除了其他人同时占有和使用的可能。而著作权则不同,其标的是无形的人类精神与智力活动的成果,是思想或情感的一定表现,故著作权的独占性完全出自法律的规定,而不是由于标的物本身的性质。所以,著作权标的一旦公开,同一作品就可以同时被多数人使用,只要其不与法律规定相悖即不会构成侵权。由于著作权与所有权的标的不同,互不排斥,因此这两种权利可以同时存在。
(2)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是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知识产权的这一特点有别于有形财产权。一般来说,对所有权的保护原则上没有地域性的限制,无论是公民从一国移居另一国的财产,还是法人因投资、贸易从一国转人另一国的财产,都照样归权利人所有,不会发生财产所有权失去法律效力的问题。而无形财产权则不同,;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的以外,知识产权没有域外效力,其他国家对这种权利没有保护的义务,任何人均可在自己的国家内自由使用该智力成果,既无须取得权利人的同意,也不必向权利人支付报酬。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

二. 简答题1.简述知识产权的特征?(1)知识产权的法律确认性; (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3)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4)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2.简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所界定的知识产权范围。

答: (l)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2)关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录音和广播的权利;(3)关于人类在一切领域内的发明的权利;(4)关于科学发现享有的权利;(5)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6)关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的权利; (7)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8)其他--切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

3.简述《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所界定的知识产权范围。

答: (1)版权与邻接权; (2)商标权; (3)地理标志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5)专利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7)未公开的信息专有权。

4.简述中国己经参加的有关知识产权的国际组织和国际公约。

答:(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2)《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3)《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4)《关于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保护条约》 (5)《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6)《世界版权公约》 (7)《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日内瓦公约》 (8)《专利合作条约》 (9)《为商标注册目的而使用的商品与服务的国际分类协定》 (10)《专利国际分类协定》(11)《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5.简述中国己经制定的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 (7)《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8)《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9)《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10)《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11)《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12)《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6.简述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知识产权法自考试题及答案

知识产权法自考试题及答案

知识产权法自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 知识产权法调整的是()A. 财产关系B. 人身关系C. 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D. 财产关系、人身关系和知识产权关系2.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不包括()A. 发表权B. 署名权C. 保护作品完整权D. 所有权3.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专利权的客体()A. 发明B. 实用新型C. 外观设计D. 商标4. 商标权的取得方式是()A. 自动取得B. 注册取得C. 先使用取得D. 先申请取得5.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A. 作者终生加50年B. 作者终生加30年C. 50年D. 30年6. 根据《著作权法》,下列哪项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A. 文学作品B. 音乐作品C. 计算机软件D. 时事新闻7.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自()起计算A. 申请日B. 授权公告日C. 公开日D. 优先权日8. 著作权法中,对作品的合理使用不包括()A. 个人学习、研究B. 新闻报道C. 出版他人已发表的作品D. 课堂教学9. 根据《商标法》,下列哪项不是商标的构成要素()A. 文字B. 图形C. 数字D. 颜色10.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可以由()提出A. 专利权人B. 任何单位或个人C. 专利局D. 专利复审委员会11. 著作权法中,对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不包括()A. 教科书编写B. 广播电台播放D. 出版12. 根据《专利法》,下列哪项不是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A. 实施权B. 许可权C. 转让权D. 申请权13. 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A. 10年B. 20年C. 30年D. 50年14. 著作权法中,对作品的强制许可使用不包括()A. 翻译C. 制作录音制品D. 表演15. 根据《商标法》,下列哪项是商标权人享有的权利()A. 使用权B. 许可权C. 转让权D. 所有上述权利16.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为准A. 说明书B. 权利要求书C. 图样D. 摘要17. 著作权法中,对作品的邻接权不包括()A. 表演者权B. 录音制作者权C. 广播组织权D. 出版者权18. 根据《专利法》,下列哪项不是专利权无效的理由()A. 缺乏新颖性B. 缺乏创造性C. 缺乏实用性D. 专利权人未缴纳年费19. 商标权的注册原则是()A. 先申请原则B. 先使用原则C. 先注册原则D. 自动取得原则20. 著作权法中,对作品的保护不包括()A. 经济权利B. 人身权利C. 精神权利D. 社会权利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

一、知识产权总论(一)知识产权的特征1.无形性: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不具有物质形态的智力成果;2.私权性: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之一种;3.专有性: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依法享有独占使用智力成果的权利,他人不得侵犯;4.地域性:知识产权只在特定国家或地区范围内有效,不具有域外效力;5.时间性:依法产生的知识产权一般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有效。

(二)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1.对象不同:知识产权的对象是无形的知识,物权的对象是有形的物;2.排他程度不同:知识产权的排他程度明显弱于物权;3.实现方式不同:知识产权无法通过事实上的占有实现利益,只能通过法律实现对利益的控制;4.优先性不同:权利发生冲突时,知识产权的优先性弱于物权;5.期限不同:知识产权具有法定的期限,物权物法定期限;6.价值不同:知识产权的价值取决于使用价值的市场价格,物权的价值取决于人的劳动。

(三)知识产权的许可方式1.独占许可:被许可方取得在规定的地域内使用智力成果的权利,而且有权排斥包括许可方在内的其他人在规定的时间、地域内使用;2.排他许可:许可方只允许被许可方在规定的地域内使用智力成果,但许可方仍有权在该地域内使用;3.普通许可:许可方在规定的地域内许可不同的人同时使用智力成果,被许可方不能排斥其他人使用。

(四)侵害知识产权的民事责任1.全部赔偿: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2.法定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3.临时禁令: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或即将实施侵权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伤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4.诉讼时效: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已超过2年,而侵权行为一直处于持续状态,法院只支持从起诉时向前追溯2年内的侵权损失赔偿。

自学考试知识产权法简答题整理及参考答案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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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简答题1.简述知识的特征。

答:知识,作为一种形式,是非物质的。

非物质性这一本质,决定了"知识"具有如下特征:(1)不具有实体性,它必须依赖于一定的载体为存在条件。

知识所彰显的是反映一定思想和情感的信息。

信息如果不借助于一定的载体便无法存在。

以物质为载体的可感知的存在形式,才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知识”。

(2)在时间上具有永存性的特点。

(3)受其非物质性决定,它在空间上可以无限地再现或复制自己。

知识一旦被生产出来并予以公开,客观上就为人们提供了共占、共享该知识的可能。

当其他人获取或利用该知识时,并不导致知识的生产者失去该知识,他仍然拥有它,他可以与众多的人不受数量限制地、互不干扰地、同样地占有和利用该知识。

2.简述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

答:二者的区别主要有:(1)权利的对象或标的不同。

物权的对象是动产和不动产以及其他实实在在存在的物理上的“物”。

知识产权的对象则是不含物质实体的思想或情感的表现形式,是客观存在,是非物理的虚拟的“物”。

(2)物权与知识产权虽然同为绝对权利,但是在独占性、专有性和排他性上,知识产权显然要弱于物权。

(3)物权往往可以通过事实占有实现,知识产权则须仰仗法律的保障。

(4)当知识产权与物权发生冲突时,知识产权通常要让位给物权。

(5)知识产权的期限不同于物权的期限。

知识产权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一定的期限,期限届满,权利归于消灭。

物权则无此法律规定,物权的期限与物的自然寿命竞合。

(6)知识产权作为一种财产,其价值无论是质的规定性还是量的规定性,都不同于物权。

3.科学发现能否作为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为什么?答:知识产权理论认为,科学发现不宜作为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科学发现不同于发明创造。

简单地说,科学发现是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认识对象的现象,本质和规律是固有的,不是人造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故不应当为任何人所专有。

发明则是对客观世界改造的成果,它不是客观物质世界固有的,是人类的创造物,是智力劳动的成果。

知识产权法简答最全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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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总论思考题(1 至 3 题为重点)1、试述知识产权的概念。

答: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所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理解这一概念时应当注意以下要点:第一,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属于民事权利的范畴;第二,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第三,知识产权是一系列权利的总称,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等多项权利;第四,知识产权的取得必须有法律依据,未经法律规定的任何对象不能产生知识产权。

2、试述知识产权的范围。

答:a 关于文学、艺术和作品的权利(即著作权);b 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制品和广播节目的权利(即邻接权);c 关于人类的一切领域的发明的权利(即发明专利权及科技奖励意义上的发明权);d 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即发现权);e 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即外观设计专利权或外观设计权);f 关于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和标记的权利(即商标权、商号权);g 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即反不正当竞争权);h 一切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由于智力活动产生的其他权利。

3、如何理解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答:《知识产权协定》在其序言中宣示“知识产权为私权”以私权名义强调了知识财产私有的法律形式。

权利本体的私权性是知识产权归类于民事权利范畴的基本依据。

私权是与公权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指的是私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享有的各种民事权利。

所谓私权,即私的权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第一,它是私人的权利。

这里的私人,特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处于平等地位的人。

即使国家在某种情况下可以作为民事主体出现,但也与其他民事主体形成相互平等之关系;第二,它是私有的权利。

这里的私有,意指民事权利为特定民事主体所享有。

所有权是特定人直接支配所有物之权利,债权是特定人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之权利。

这说明,私权是特定人享有的私人权利,而不是一切人同享的公共权利;第三,它是私益的权利,这里的私益,也就是与公益相对应的个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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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知识产权的概念及权利类型。

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2分)具体包括:(1)著作权(含邻接权)(1分);(2)专利权(l分);(3)商标权(1分)。

简述知识产权的性质。

(1)知识产权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

(2)知识产权具有权利本体的私权性。

(3)知识产权具有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

简述知识产权专有性。

(1)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没有法律规定或者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知识产品;(2)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1分)简述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2知识产权不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永恒权利,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权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

简述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是指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除签订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的以外,知识产权没有域外效力,其他国家对这种权利没有保护的义务。

简述地理标志权的特征。

(1)地理标志权不具有个体专有的独占性。

(2)地理标志权不具有时间性。

(3)地理标志权不具有可转让性。

简要说明作者须具备的条件。

(1)作者是直接参与创作的自然人,即通过自己掌握的技巧、方法直接创作反映自己的创作个性及特点的人。

(2)确认作者的方法是,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为作者。

(3)作者通过创作产生了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

简述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以及作品类别。

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第3条将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分为9类:(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及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没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作品简述著作人身权的内容。

(1)发表权,即作者依法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和以何种方式公之于众的权利;(2分)(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1分)(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1分)(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1分)简述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

停止侵权,即责令正在侵害他人著作权的行为立即停止;赔偿损失,即责令侵权行为人以自己的财产弥补受害人因侵权行为而造成的损失;消除影响,即责令侵权行为人在一定范围内澄清事实,以消除对权利人或作品的不良影响;公开赔礼道歉,即责令侵权行为人在一定范围内向受害人公开承认错误,表示歉意。

简述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职务作品的种类及权利归属规则。

(1)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简述职务作品的作者仅享有署名权的情形。

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简要说明合作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及行使规则。

(1)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2)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3)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简述汇编作品与合作作品的区别。

(1)汇编作品的各作者之间不必具备创作合意,而合作作品要求各作者有共同创作的愿望;(3分)(2)汇编作品的各作者的成果是可以区分的,而合作作品以合作者的共同名义发表。

(2分)简述委托作品的概念及其著作权归属。

委托作品是指委托人向作者支付约定的创作报酬,由作者按照委托人的意志和具体要求而创作的特定作品。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简要说明我国如何确定著作权侵权赔偿数额。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踣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拫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简答邻接权的概念及其种类。

邻接权是指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即作品传播者享有的权利。

具体包括: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广播组织者权;出版者权。

简述表演者权的内容。

2(1)表明表演者身份的权利;(2)保护表演者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的权利;(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的权利;(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答出5点即可)简述我国著作权法中为教学与科研目的合理使用的条件。

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这种合理使用的目的一定是非营利目的,带有营利性的培训等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

简述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职能。

(2009年4月考过)(著作权集体管理:著作权人授权有关组织,代为集中管理著作权、邻接权的制度。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职能:(1)与使用者订立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许可使用合同;(2分)(2)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1分)(3)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1分)(4)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等。

(1分)简要说明发明的概念及种类。

(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我国《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有两种,即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

产品发明是人们通过研究开发出来的关于各种新产品、新材料、新物质等的技术方案。

方法发明是人们为制造产品或者解决某个技术课题而研究开发出来的操作方法、制造方法以及工艺流程等技术方案。

简述专利申请日的概念及其确定原则。

专利申请日,也称关键日,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或者其指定的专利申请受理代办处收到完整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

专利申请日的确定:(1)专利申请文件是通过邮局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但邮件上寄出‘的邮戳日不清晰的,除当事人能够提供证明的外,以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为专利申请文件的递交日,并以此日为申请日。

(2分)(2)专利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以优先权日为申请日。

(2分)简要说明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简述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善良风尚的发明创造。

(2)违法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简述专利权宣告无效决定的法律效力。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简要说明专利权无效宣告的法律后果。

2(1)一事不再理的效力。

(2)追溯力。

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的全部或者部分即视为自始不存在。

(3)对世效力。

对双方当事人和一般公众均有约束力。

简答发明专利应满足的实质条件。

依据我国《专利法》,发明专利需满足的实质条件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布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比较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对创造性要求的不同。

同现有技术相比,对于发明专利,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对于实用新型专利,应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两种专利的创造性区别在于“实质性特点”是否突出以及“进步”是否显著。

简述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人享有的独占实施权的内容。

独占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的专有权利。

简述我国专利法中外观设计的定义。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简要说明我国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实质条件。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1分)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1分)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1分)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1分)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己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1分)简述如何确定专利侵权的赔偿数额。

(1)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2)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3)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简述商标的含义。

商标是用于商品或者服务的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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