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简答题论述题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和答案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和答案知识产权法是保护知识产权的一系列法律规定的总称。
它旨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创造者和持有人的权益,促进创新和发展。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知识产权法问题及其简答:1. 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人们的智力创造成果所拥有的法律上的权利。
它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
2. 什么是专利权?专利权是指对发明创造拥有的独占权,确保了发明人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发明享有专属权利,防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制造或销售该发明。
3. 什么是著作权?著作权是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独占权,包括文学作品、音乐作品、电影作品、美术作品等。
4. 什么是商标权?商标权是指对商标的独占权,确保商标所有者在一定地区和一定时间内以独占的方式使用其商标标识,防止他人在同类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似的商标。
5. 什么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企业的技术信息、商业计划、客户信息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信息,具有秘密性,并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6. 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包括立法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
立法保护通过制定特定的法律法规来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保护。
行政保护则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例如专利局、著作权局等。
司法保护是通过法院系统进行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
7. 违反知识产权法有哪些后果?违反知识产权法可能会导致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违法行为可能会面临民事诉讼、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
同时,被侵权方也可以向法院请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
通过了解和遵守知识产权法,我们可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和发展,维护市场秩序。
同时,建立一个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也是各国政府的重要任务之一。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论述题复习及答案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论述题复习及答案一、简答题1、什么是作品?符合哪些条件的作品可以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2、我国著作权法的主要原则是什么3、简述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及其含义。
4、如何理解专利申请日。
5、如何理解先用权。
6、应怎样区分职务发明创造与非职务发明创造?7、.我国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是什么?8、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哪些因素?9、简述我国法律对未注册商标的管理。
10、为什么我国新商标法要规定反向假冒为商标侵权行为?11、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12、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13、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14、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法定条件是什么?二、论述题1、试述知识产权的主要法律特征。
2、论专利权无效宣告。
3、论专利权无效宣告。
4、论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权利限制。
参考答案:一、简答题1、答: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保护条件有: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独创性;具有可感知性和可复制性;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2、答:我国著作权法的主要原则是:(1)保护作者权益原则。
保护作者权益,既指著作财产权,又指著作人身权。
(2)鼓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则。
(3)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
我国《著作权法》重视作者权益与公众利益的协调一致,在尊重和保护作者权益的前提下,又对其规定了一些必要的限制。
(4)与国际著作权法律制度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
3、(1)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2)人身权包括:①发表权,即决定是否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②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③修改权,即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④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4、答:专利申请日是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及其指定专利申请受理代办处收到完整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

二. 简答题1.简述知识产权的特征?(1)知识产权的法律确认性; (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3)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4)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2.简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所界定的知识产权范围。
答: (l)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2)关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录音和广播的权利;(3)关于人类在一切领域内的发明的权利;(4)关于科学发现享有的权利;(5)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6)关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的权利; (7)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8)其他--切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
3.简述《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所界定的知识产权范围。
答: (1)版权与邻接权; (2)商标权; (3)地理标志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5)专利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7)未公开的信息专有权。
4.简述中国己经参加的有关知识产权的国际组织和国际公约。
答:(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2)《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3)《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4)《关于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保护条约》 (5)《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6)《世界版权公约》 (7)《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日内瓦公约》 (8)《专利合作条约》 (9)《为商标注册目的而使用的商品与服务的国际分类协定》 (10)《专利国际分类协定》(11)《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5.简述中国己经制定的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 (7)《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8)《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9)《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10)《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11)《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12)《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6.简述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知识产权法-简答

4.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
答: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是指国家商标局对注册商标所有人使用注册商标行为依法进行管理,维护商标使用秩序的各项具体行为。其中包括:(1)对注册商标所有人是否自行改变其注册商标构成要素的管理;(2)对注册商标所有人是否自行改变其注册人名义、地址和其他注册事项的管理;(3)对注册商标所有人是否自行转让其注册商标的管理;(4)对注册商标所有人是否实际使用其注册商标的管理。
36.简述属于著作权法合理使用情况中的"对他人作品适当引用"的具体含义。
答:适当引用必须具备的条件(1)引用的目的权限于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应注明所引用作品的名称、出处、作者;(2)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不得损害被引用作品著作权人的利益。
37.简述职务作品及其著作权归属。
知识产权特征并阐述实际意义
(1).知识产权的法律确认性。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取得方式不同于有形财产权的产生和取得方式。由于智力成果内容的无形性,决定了他本身不能直接产生知识产权,而必须依照专门的法律确认或授予才能产生知识产权,例如人们发明创造要取得专利权必须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向国家专利主管机关申请专利,经依法审查批准授予专利权,并颁发专利证书予以确认。
但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并不是无条件取得原则。一个具体的表达形式能自动产生著作权的条件是:(1)该表达形式已经以某种方式表现出来,能被人们感知;(2)该表达形式属于著作权法规定之文学、艺术或者科学领域内的作品;(3)该表达式的原作者具有合格的主体资格。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论述题

三、简答题1.??简述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
1.客体和对象不同。
“无形”是知识产权的首要特征。
虽然作为抽象的概念,任何权利都是“无形”的,但是,作为知识产权首要特征的“无形”明显不同于物权的“无形”,知识产权的“无形”不仅指权利本身,而且也指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无形财产。
并且即使从权利自身的角度看,两者也是有区别的。
首先,从权利转让的角度看,除以占有改定的方式转让“物”的所有权等少数情况外,转让物权,必须转移作为物权客体的“物”,而转让知识产权,则一般不涉及“物”的转移。
因此,尽管物权也是“无形”的,但物权的转让,最终要体现在“物”之上而不仅仅是体现在抽象的权利之上,而知识产权的转让则必须体现在抽象的权利之上而不是体现在“物”之上。
其次,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无形的精神产品,而不是“物”。
当然,对“无形”不能简单地从字面上理解,亦即不能把“无形”理解为“没有一定的形状”。
强调“无形”,实质上是要把知识产权的客体与客体的载体区分开来。
以美术作品为例,美术作品固然要表现为一定的“形”或“体”,但必须把作为版权客体的美术作品与作为物权客体的美术作品载体——作品原件及其复制件——区分开来。
根据着作权法的规定,对作品原件及其复制件享有所有权不等于对作品享有版权。
其实,作为物权客体的“物”也不一定有确定的“形”或“体”,例如,电力就没有确定的“形”或“体”,但是电力可以用一定的物理手段去度量并且可以由权利人以事实行为予以控制,而知识产权客体则不可以用物理手段去度量,并且一经公开,权利人就不可能以事实行为予以控制。
因此,对物权客体之“有形”或“有体”也不能简单地从字面上理解。
所谓“有形”或“有体”,无非是指“物”一般具有直观性——即使没有直观性也能以自然力支配。
由于客体的不同,导致了知识产权与物权的不同,因此,尽管任何权利都是“无形”的,但是将“无形”这一知识产权客体的特征视为知识产权本身的特征亦未尝不可。
2.知识产权独占性、专有性、排他性弱于物权。
知识产权法问答论述题汇总

知识产权法问答论述题汇总隐藏帖此帖为回复帖,您已经回复过此帖隐藏帖具体内容1简述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
答: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其具体表现为:(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
由于智力成果不具有物质形态,不占有一定的空间,人们对它的占有不是一种实在而具体的占据,而是表现为对某种知识、经验的认识与感受。
(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智力成果的公开性是知识产权产生的前提条件。
由于智力成果必须向社会公示、公布,人们从中得到有关知识即可使用,而且在一定时空条件下,可以被若干主体共同使用。
.(3)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智力成果不可能由实物形态消费而导致其本身消灭之情形,它的存在仅会因法定保护期届满产生专有财产与社会公共财富的区别。
同时,有形交付与法律处分并无联系.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答:(1)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智力成果。
(2)对同一项智力成果,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例如,两个相同的发明物,根据法律程序只能将专利权授予其中的一个,而以后的发明与已有的技术相比,如无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也不能取得相应的权利。
3.试论知识产权的特征。
答: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1)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它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智力成果。
第二,对同一项智力成果,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例如,两个相同的发明物,根据法律程序只能将专利权授予其中的一个;而以后的发明与已有的技术相比;如无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也不能取得相应的权利。
电大本科知识产权法的论述题

第一编知识产权法总论论述题:1、试述知识产权法的立法模式和内容。
答:2、试述知识产权的特征并阐述其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意义。
答:答:1.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取得方式不同于有形财产权的产生和取得方式。
由于智力成果内容的无形性,决定了它本身不能直接产生知识产权,而必须依照专门的法律确认或授予才能产生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之所以必须根据专门法律直接确认或授予的原因是:第一由于同样的智力成果可能由不同的人同时完成或先后完成,而智办成果要求具有独创性,因此必须有专门的法律确认其中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完成人对其智力成果的独占性的权利。
第二、第二、由于智力成果的非物质性决定的。
智力成果的内容是没有形体的,不占有空间。
智力成果的完成人要推广应用其成果就必须公开其成果的内容,而一旦公开又容易被他人使用,因此就必须有专门的法律规范智力成果推广应用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关系,以保护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
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对期知识产权具有独占性。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A知识产权所有人独占地享有其他权利,这种权利受到法律保护。
没有法律许可,或者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智力成果,否则,知识产权所有人可指控其侵权,并请求排除侵权B同样的智力成果只能有一个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而不允许有两个以上或两个以上的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同时并存。
3.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并不是绝对的而只是相对的,因为:第一,许多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确认或授予智办成果完成人享有知识产权,独占其知识产权,知识意味着知识产权所有人有权派斥他人对期智力成果的非法侵犯、仿制、假或剽窃,而并不排斥他人经许可而使用其智力成果。
第二,许多国家为了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文学艺术繁荣,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在知识产权法律中还规定了对智力成果的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强制许可等制度,对知识产权所有人行使知识产权作适当限制。
4.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知识产权只在授权其权利的国家或确认其权利的国家产生,并且只能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受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而其他国家则对其没有必须给与法律保护的义务。
电大知识产权法简答题论述题

试论知识产权的特征答: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财产权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它具有以下基于特征:一,知识产权的国家授予性;二,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三,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是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四,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简述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的实质条件答:巴黎公约为专利权的国际保护规定了三大基本原则:国民待遇原则、优先原则、专利独立原则,以及要求成员国遵守的最低限度要求,但对于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实质条件未有规定;有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完整,完整最早是欧洲一些国家在讲座统一各国发明专利法中可专利性投机倒把过程中确定下来的;我国专利法第22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1、新颖性:是指中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以及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颂的专利申请文件中;新颖性是一个法律概念,对新颖性的判断所依据的时间标准、地域标准以及公开的形式,教师由专利法予以明确规定的;2、创造性:中国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裨性特点和显着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作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判断标准是:可实施性;再现性;有益性;简述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具备的实质条件中国专利法第23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1、新颖性:外观设计不同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和般只有在出版物上公开发表或者公开使用两种形式;我国采用申请日标准;2、独创性:将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与已经公开的进行比较,只要前者与后者不相同或是不相过似,应认为是具有独创性的;3、富有美感;4、适于工业应用;5、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简述着作权人享有哪些着作人身权利答:着作权人的权利,是指着作权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着作人所享有的专用权利;这些专用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着作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对其伤口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而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伤口完整权;1、发表权,即决定伤口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伤口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4、保护伤口完整权,即保护伤口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试述中国着作权法的主要原则答:一,保护作者权益原则;二,鼓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则;三,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四,与国际着作权发展趋势保持一致的原则;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试述不受着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种类答:不受着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指:1违背一般法律原则的作品;2违背社会公德和社会伦理的作品;3故意妨害公共秩序的作品;试述我国着作权法关于法定许可的规定答:我国着作权法规定了四种法定许可的情形:一,作品在刊登除着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规定向着作权人支付报酬;二,表演者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规定支付报酬,着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三,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己发表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但着作权人声明不得使用的不许使用;四,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规定支付报酬;着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而录像制品制作者不管是使用他人己发表的还是未发表的作品都必须经过着作权人的许可,同时按规定支付报酬;五,表演者为制作录像录像和广播,电视节目进行表演而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的,也属于法定许可使用;5.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答:实质条件包括:一,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是专利法第二条所指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二,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不是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那些对象;三,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不属于专利法第五条所指的那些发明创造;四,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所规定的条件;狭义的实质条件专指广义实质条件中的第四项标准;6.试述商标权终止的原因答:依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撤销的事由主要有以下几种:一,违法撤销,即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因而被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的情形;二,不当注册撤销,即商标注册不当,因而被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或者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的情形;三,争议撤销,即在先注册的商标对已经注册但核准不满1年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申请争议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注册商标的情形;7.试述布图设计专有权有限制答:布图设计专有权的限制包括:一,合理使用;为私人的目的或者单纯为了评价,分析,研究或者教学的目的而复制布图设计,不构成侵权;二,反向工程;运用反向工程对布力设计进行复制,不构成侵权,三,权利穷竭;四,善意买主;依据不知情不侵犯原则,凡不知道或不应知道其购买的集成电路产品含有非法复制的布图设计的善意买主,将该集成电路产品进口,分销或实施其他商业利用行为时,不承担侵权责任;五,强制许可;8、我国商标法第8条规定的禁止用作商标的文字,图形有哪些答:我国商标法第8条规定了艰下几种禁止用作商标的文字,图形;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4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5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6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图形;7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文字,图形;8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文字,图形;9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文字,图形;10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简述委托作品的着作权归属着作权法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着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着作权属于受托人;简述商标与商务标语的区别商务标语与商标的主要区别在于商务标语不具备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也不能为特定经营者独占使用;商务标语仅能作广告宣传之用,它无须注册,也不能产生专有性的权利;如何理解商标权的转让权商标的转让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行使处分权的一种方式;商标注册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无偿地转让给他人所有;同于商标保护、管理和注册制度的需要,商标注册人在行使转让权时须按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商标注册有在行使转让权后,其所拥有的商标权消失,其商标注册人、商标权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身分也随之失去;简述不授予专利权的项目有哪些一、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二、不可专利的项目:A、科学发现;B、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C、疾病的论断和治疗方法;D、动物和植物新品种;E、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简述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二、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其说明书未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了完整的说明,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其权利要求书未能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和保护范围;三、授予专利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其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其外观设计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四、授予专利的发明,不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五、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授予两项以上包括两项的专利;六、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七、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专利法第25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八、专利权未授予最先申请专利的人;此外专利权的归属不当,把个人的发明创造按照职务发明授予单位,或者合作开发的发明创造申请人未经其他共同开发人同意而申请专利等也可以申宣告专利权无效;简述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1、使用侵权;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类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2、销售侵权;指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3、标识侵权;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4、反向假冒侵权;指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5其他侵权;简述商业秘密权的法律特征一、商业秘密权的排他性、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二、商业秘密性的取得与专利权、商标权的取得根本不同三、商业秘密权的保护期不是法定的,而是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对此项秘密的公开简述我国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形式及其程序一、强制许可的形式主要有:请求实施专利示意获准的强制许可;国家出现特殊情况或为公共利益的目的进行强制许可;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二、专利强制许可的一般程序为:申请并提交证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通知专利权人,登记并公告;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有关强制许可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非法印制商标标识的行为有哪两类一、未取得印制商标单位证书而承接商标印制业务的行为二、未取得烟草制品或者人用药品商标印制资质而承印烟草制品或者人用药品商标的行为;根据商标使用对象为划分标准,商标的种类有哪些根据商标使用对象的不同,可将其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商品商标是指使用于商品之上的商标,根据使用者不同,又可将商品商标分为制造商标和销售商标;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渊源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渊源包括两个方面:1各国的国内法律规范;2各国参加的有关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区域性条约和双边协定;简述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有哪些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1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3缺乏显着特征的;上述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着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简述商标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1停止侵害;对于正在进行中的商标侵权行为,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以诉请法院下达禁令,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从事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2消除影响;商标侵权行为很可能损及注册商标所有人的注册商标声誉;如侵权人在自己的劣质产品上擅自使用他人驰名的注册商标,这无疑会导致该驰名商标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声誉下降,从而严重的损及商标注册人的利益;3赔偿损失;注册商标所有人因商标侵权行为而遭受损失的,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其损失简述对商标印制委托人的管理商标印制委托人委托商标印制单位印制商标的,应当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或合法的营业证明或者身份证明;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被学科人需印制商标的,应当出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文本并提供一份复印件;商标注册人单独授权被许可人印制商标的,除出示由注册人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签章的商标注册复印件外,还应当出示授权书并提供一份复印件;简述我国专利法规定的直接侵权有哪些直接侵权就是侵权人依靠他人的专利技术通过自己亲自实施制造专利产品、使用专利方法等直接获取他人利益的侵权行为;专利法列举的直接侵权有:1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产品的行为;3销售或许诺销售的行为;4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产品的行为;5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1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知识形态的产品;2智力成果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是他成为知识财富和知识商品的理论依据;3知识财富经过法律的确认或授予才成了知识产权,成为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知识产权为什么必须根据专门法律直接确认或授予知识产权之所以必须根据专门法律直接确认或授予的原因是:1由于同样的智力成果可能由不同的人同时完成或先后完成,而智力成果要求具有独创性,因此必须有专门的法律确认其中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完成人对其智力成果的独占性的权利;2由于智力成果的非物质性决定的;智力成果的内容是没有形体的,不占有空间;智力成果的完成人要推广应用其成果就必须公开其成果的内容,而一旦公开又容易被他人擅自使用,因此就必须有专门的法律规范智力成果推广应用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关系,以保护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简述逐一国家注册的程序逐一国家注册,是指申请人通过代理人、经销商或其他方式,到国外一个国家、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地区地逐一办理商标注册;一般而言,我国经营者可以到巴黎公约成员国或与我国签订有商标注册互惠协议国家逐一注册;申请逐一注册的商标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经销商或其他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事宜;如果我国申请人在巴黎公约任意一个成员国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同一种商品或服务上就同一商标向其他成员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可以声明要求优先权;如果申请人到非巴黎公约成员国申请商标注册,则这些国家与我国签订有商标互惠协议,并且协议规定有限权条款的,也可以声明要求优先权;简述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文件我国专利法规定,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文件,应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附图、权利要求书等文件;1请求书是申请人请求专利行政部门授予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书面文件;2说明书及附图;说明书是详细记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内容的文件;如有附图,应当有附图说明;附图是用来补充说明书中的文字部分,使公众能够直观地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每一个技术特征和整体技术方案;3权利要求书是申请人要求的并经专利行政部门确认的发明创造的保护范围的书面文件;4说明书摘要是对说明书公开内容的概括,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和所属技术领域,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主要技术特征和用途;驰名商标认定条件1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2为相关公众所熟知;3已经核准注册;简述知识产权的特征1知识产权的法律确认性;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3知识产权的地域性;4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商标的概念和特征我国商标法上的商标,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识别不同生产、经营者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由显着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可视性标志;商标的特征:1商标是标示商品或者服务的标志;2商标是一种识别性标志;3商标是由生产、经营者使用的标志;4商标是由显着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可视性标志;简述商标权取得的原则1使用原则;即使用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商标的首先使用而自然产生,商标权根据商标的使用事实而得以成立;2注册原则;即注册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注册事实而成立,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商标权;3混合原则;即折衷原则,是指在确定商标权的成立时,兼顾使用与注册两种事实,商标权既可因注册而产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简述商业秘密权的法律特征1商业秘密权的排他性、专有性不是绝对的;2商业秘密权的取得与专利权、商标权的取得根本不同;3商业秘密权的保护期不是法定的,而是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对此项秘密的公开;简述专利侵权行为的概念及其民事法律责任1专利侵权行为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也没有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专利权人的专利的行为;2民事法律责任有: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和赔礼道歉;简述知识产权涉及的法律关系1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方面的法律关系;2知识产权权利行使方面的法律关系;3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法律关系;4因侵犯知识产权而发生的法律关简述商标侵权行为的行政责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以下制裁措施:1责令被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3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4罚款;在处理商标侵权行为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防护商标的概念及注册防护商标的目的防护商标,也称为防御商标,是指经营者在不同类别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所注册的与其正商标相同的商标;注册防护商标的目的,就在于保护自己的正商标,防止其他经营者将其正商标或与之近似的商标用于与其指定不同的商品或服务上,引起消费者误人、混淆而损及该正商标的声誉;简述我国法律规定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1假冒或仿冒行为;2虚假宣传行为;3侵犯商业秘密行为;4商业诽谤行为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措施1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从而构商标法禁用条款规定的不良影响的,由商标局驳回其注册申请;已经注册的,自注册之日起5年内,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消,但恶意注册的不受时间限制;2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且会暗示该商品或者服务与驰名商标注册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可能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驰名商标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如何理解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具有创造性的脑力劳动可以称为智力成果或知识劳动;智力劳动完成的创造性劳动成果就是智力成果;智力成果是多种多样的;各种各样的智力成果一般都需要用物质的载体表示或显示出来,即将智力成果的内容通过物质载体固定或显现出来,才能使人们了解、掌握、应用、使用;但是,载体本身并不是智力成果,而只是固定或表现智力成果的物体;作为知识产权客体的智力成果的内容没有形体的,智力成果本身不是有形物;智力成果内容的无形性和它的载体的有形性,是智力成果与其他动产、不动产等有形物的最大区别;有形物是具有实物形态的产品,而智力成果是不具有实物形态的知识产权;简述着作权法规定了哪些着作财产权着作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是指着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而获得物质利益的权利;各项具体的着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表演权、展览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着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简述影视作品着作权的归属着作权法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着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遍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着作权;”简述着作权的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1作品的名称;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3转让价金;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5违约责任;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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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简答题
1. 简述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
1.客体和对象不同。
“无形”是知识产权的首要特征。
虽然作为抽象的概念,任何权利都是“无形”的,但是,作为知识产权首要特征的“无形”明显不同于物权的“无形”,知识产权的“无形”不仅指权利本身,而且也指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无形财产。
并且即使从权利自身的角度看,两者也是有区别的。
首先,从权利转让的角度看,除以占有改定的方式转让“物”的所有权等少数情况外,转让物权,必须转移作为物权客体的“物”,而转让知识产权,则一般不涉及“物”的转移。
因此,尽管物权也是“无形”的,但物权的转让,最终要体现在“物”之上而不仅仅是体现在抽象的权利之上,而知识产权的转让则必须体现在抽象的权利之上而不是体现在“物”之上。
其次,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无形的精神产品,而不是“物”。
当然,对“无形”不能简单地从字面上理解,亦即不能把“无形”理解为“没有一定的形状”。
强调“无形”,实质上是要把知识产权的客体与客体的载体区分开来。
以美术作品为例,美术作品固然要表现为一定的“形”或“体”,但必须把作为版权客体的美术作品与作为物权客体的美术作品载体——作品原件及其复制件——区分开来。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对作品原件及其复制件享有所有权不等于对作品享有版权。
其实,作为物权客体的“物”也不一定有确定的“形”或“体”,例如,电力就没有确定的“形”或“体”,但是电力可以用一定的物理手段去度量并且可以由权利人以事实行为予以控制,而知识产权客体则不可以用物理手段去度量,并且一经公开,权利人就不可能以事实行为予以控制。
因此,对物权客体之“有形”或“有体”也不能简单地从字面上理解。
所谓“有形”或“有体”,无非是指“物”一般具有直观性——即使没有直观性也能以自然力支配。
由于客体的不同,导致了知识产权与物权的不同,因此,尽管任何权利都是“无形”的,但是将“无形”这一知识产权客体的特征视为知识产权本身的特征亦未尝不可。
2.知识产权独占性、专有性、排他性弱于物权。
所有权是一种全面的物权,它的四项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中的后三项虽然为知识产权所具备,但知识产权人却不能对知识产品实施占有,因此知识产权不能与所有权相等同。
其二,除某些他物权——如担保物权——因具有物上代位性,担保物的灭失并不必然导致权利丧失外,物权的专有会随着作为物权客体的“物”的灭失而丧失。
而一般说来,除非知识产权的客体与其载体之间只存在惟一的对应关系,例如某作家创作的小说只有一部手稿,并且未以任何方式复制,也不能凭记忆再现该小说的内容及其表达,那么知识产权不会因“物”的灭失而在事实上丧失。
3.知识产权的实现需要以法律的保障,物权划分则可以通过事实的占有而实现。
4.发生冲突时,知识产权通常需要让位于物权。
例如,当知识产权和物权不在同一个人手中时,美术作品必须取得所有权人的同意才能被展出。
5.期限不同。
所有权的存在不受时间限制,是一种无期物权。
而知识产权不论是何种类型,法律对它们的保护都是有期限的。
相当一部分知识产权的专有是与法定时间性相联系的专有,而物权的专有一般不受法定的时间限制——自物权和大多数他物权没有法定的期限,只有少数他物权,如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有法定的期限。
但期限性并非适用于所有的知识产权种类,技术秘密便不具时间性,只要权利人能保守住秘密,这项技术甚至可以世代相传。
6.知识产权的保护具有地域性。
所有权的保护具有普遍性,不受地域限制,而知识产权不论为何种类,都是依照各国本国法进行保护的,在一国取得的知识产权,一般不会在另一国得到承认,除非依照当地法律另行申请。
7“.知识产权是一种具有人身性的财产权”。
知识产权具有人身性。
这一点物权没有。
8价值的体现不同。
知识产权的目的是保护知识创造者的知识成果和保障知识产品的传播和利用,保障知识和信息的扩散,从而促进经济发展和科学文化繁荣。
而物权的价值在于保护物的所有权,保障交易安全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或者说,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不动产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指不动产以外的物。
知识产权: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著作权)两部分。
如果说简单一点,就是知识产权是以“智慧”为基础产生的,而物权却不一定
2.商标与商品装潢的区别是什么
1)使用的目的不同
装潢的使用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商品、美化商品和宣传商品,引起人们对商品的美感和需求欲望;使用商标是为了区分商品,即把不同企业的同一种或类似商品区别开来;商标是表明生产者、销售者所生产、销售商品的标记。
以示同一种商品或近似商品的不同生产者和销售者。
2)专用性不同
商品装横是非专用的,亦无须注册,任何人都可根据市场和顾客的需要,随时加以变动或改进使。
但有时商品装横的包装图案作为其商标依法注册,则该商品装潢又有商标性质、具有商标专用性,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是专用来区别生产者或经营者及其商品的。
商标一旦依法注册,商标所有者便取得商标专用权,其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在同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近类的商标,否则即为侵权。
(3)表达的内容不同
装潢的立意在于介绍、渲染和美化商品内容,装潢的内容必须与商品的内容相一致;商标表示的形式为文字、图形、记号或其组合,并且须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商标必须使用在商品、或商品的包装、容器上,并行销于市场,商品上所使用的商标必须与所注册的商标一致,不得更改。
3.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形有哪些
答: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率先声明不许使用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
2、作品被报社、期刊、社刊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
3、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可以转载摘编。
4、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们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著作权人声明不得使用的除外。
5、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们已经发表的作品。
6、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
四、论述题
案例分析
北京某高科技公司完成了一项“一种滑动轴承的制造方法”的发明创造。
这种方法的使用不仅可以提高轴承的质量,而且还可以降低成本,提高产量。
北京某电镀厂完成了一项“微裂纹电镀方法”的发明创造,使用这种方法可以降低成本,减少污染.增强产品性能。
北京某科学研究所发明了一种“健脑抗衰老饮料”。
这种饮料是由多种营养成分组成,经提取、净化、过滤、灭菌而制成。
它能明显改善老年人的一些衰老指标,显示出良好的生理活性。
【问题】:
(1)以上三项研究成果是否可以向专利局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2)实用新型有哪些特征
(1)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以上3种研究成果均需通过发明专利进行申请。
(2)实用新型专利是形状和构造上的技术方案,必须满足实用性、新颖性和创造性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