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管理体系审核时间(QMS、EMS、OHSMS)
合同评审作业指导书

1 目的和范围合理确定审核所需的人日数,保证审核的有效实施。
本原则适用于指导 ZSC 所开展的 QMS、EMS、OHSMS认证业务范围中单一或多体系审核的人日数确定。
2 引用文件CNAS-CC105 《确定管理体系审核时间(QMS、EMS、OHSMS)》;CNAS-GC02《管理体系结合审核应用指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CNCA2014 年第 5 号);CNAS-CC106《CNAS-CC01 在一体化管理体系审核中的应用》。
3 定义CNAS-CC105《确定管理体系审核时间(QMS、EMS、OHSMS)》的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审核人日数的确定原则4.1 关于质量管理体系4.1.1 下列情况可考虑增加审核人日:a) 组织的工作在多于一处的建筑物或地点实施,审核时需要复杂的后勤安排,例如必须对一个单独的设计中心实施审核;b) 员工使用多于一种的语言(需要翻译或妨碍单个审核员独立工作);c) 与人员数量相比,现场很大(例如森林);d) 受法规管制的程度较高(例如食品、药品、航天、核能等领域);e) 体系覆盖着高度复杂的过程或数量较多的互不相同的活动;f) 需要访问临时场所,以确认拟认证管理体系中的常设场所的活动;g) 外包职能或过程;h) 被划为高风险的活动。
4.1.2 下列情况可考虑减少审核人日:a) 客户不负责设计工作,或体系的范围不适用标准的其他标准要素;b) 与人员数量相比,现场很小(例如仅有综合办公区);c) 体系成熟;d) 对客户管理体系已有的了解(例如同一认证机构已依据另一标准认证了该客户);e) 客户为认证所作的准备(例如已经获得另一个第三方合格评定制度的认证或承认);注:如果审核依据CNAS-CC106实施,不能采用此项调整,审核时间的减少将由一体化程度计算。
f) 活动的风险或复杂程度低,例如:—过程仅包含单一的一般性活动(例如仅包含服务);所有班次都实施低复杂程度的相同的活动,且有适当证据表明所有班次的表现相同;相当一部分员工从事相似的简单职能;范围内包括重复过程(雇员从事重复活动)。
审核时间管理基本原则1范围本文件适用于国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含

1 范围本文件适用于国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含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审核时间的确定和管理。
2 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的引用成为本文件的条款。
以下引用的文件,注明日期的,仅引用的版本适用;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适用。
CNAS-CC01《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CNAS-CC11《基于抽样的多场所认证》CNAS-CC12《已认可的管理体系认证的转换》CNAS-CC13《高级监督和再认证程序》CNAS-CC14《计算机辅助审核技术在获得认可的管理体系认证中的使用》CNAS-CC15《管理体系审核时间(QMS、EMS、OHSMS)》CNAS-GC02《管理体系结合审核应用指南》CNAS-TR-004《建筑业组织审核指南》XQC-SC-06001《质量手册》3 术语、定义和应用本程序采用CNAS-CC01和ISO19011中的术语和定义,以及:审核时间审核时间是指按审核人日度量的实施审核活动所需的时间。
所有类型审核的审核时间包括在客户场所的现场时间,以及在现场以外实施策划、文件审查、与客户人员之间的相互活动和编写报告等活动的时间。
多场所审核时,每个拟审核场所的审核时间基于该场所有效人数计算。
3.2 审核人日一个审核人日通常为8小时,不包括旅途时间和用餐时间。
3.3 有效人数有效人数包括在认证范围内涉及的所有全职人员(含每个班次的人员)和兼职人员。
如果兼职雇员工作小时与专职雇员相当,应将兼职雇员人数进行折算计入组织有效人数。
3.4复杂程度类型(仅适用于EMS)对于环境管理体系(EMS),组织环境因素的性质、数量与严重程度对审核时间有根本影响。
对审核时间有根本影响的环境因素复杂程度类型为:高、中、低和有限(附件2)。
3.5风险级别(仅适用于OHS)组织危险源的性质、数量和风险程度对OHS审核时间有根本影响。
三种对审核时间有根本影响的风险程度类型为:高、中、低(附件3)。
如何确定审核时间

如何确定审核时间
9.审核时间与认证收费的关系 通常,认证收费项目包括认证申请费、审核费、(检验 费)、年金、认证注册费、认证标志使用费等。认证机构应 公开认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在认证协议中商定。其中, 审核费是审核人日数和每个审核人日收费标准的乘积。认证 机构依据合理确定并实际发生的审核人日数,按照公开的收 费标准计算应收审核费。 如果国家认证认可主管部门规定认证项目的初次认证审 核、监督审核、再认证审核时用于计算额定收费额的审核人 日数时,认证机构也宜根据审核任务的需要确定和安排审核 时间,不宜受收费额限制而不适当地减少审核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认证协议中商定的认证收费额不 是考虑应收费认证项目和依据审核费的计算结果后确定的, 而是认证机构与客户讨价还价的结果,认证机构只按照认可 规范有关审核时间指南以客户的有效员工数为基点选定审核 时间的下限,而不认真考虑对审核时间的影响因素,有可能 产生审核时间不合理和不充分的风险。
如何确定审核时间
3)认证机构应积极积累自身的审核方案 管理经验,在基于CNAS-CC01、CNAS-CC18、 CNAS-CC15等认可规范文件基本要求和主要数 据的基础上,设定更接近实际需要的通用审 核时间指导值,并针对特定认证项目,识别、 考虑有意义的影响因素,以便合理地确定审 核时间及其分配,达到审核时间的充分性与 经济性的完美结合,确保审核的有效性和优 化认证价值 。
如何确定审核时间
4.认证机构应建立确定审核时间的过程 1)认证机构应建立确定审核时间的程序,并形成文件; 2)认证机构宜参照CNAS-CC15和CNAS-CC18附录B或利用 自身审核实践积累的经验,分别编制各认证领域的通用审核 时间指导值表,以此作为确定单次审核时间的基本方案。 3)认证机构参与该过程的所有人员对过程本身都有着充 分的了解和一致的理解,包括应收集的数据和信息以及应做 的记录; 4)认证机构宜按照确定单次审核时间的步骤和要求 来 确定每次审核时间; 5)认证机构宜监视或反馈审核时间的合理性 ; 6)认证机构宜修正审核时间指导值表 ; 7)认证机构宜适应变化的情况,对审核时间安排的调整 和后续措施 。
合理确定审核所需的人日数,保证审核的有效实施.doc

1 目的和范围合理确定审核所需的人日数,保证审核的有效实施。
本原则适用于指导 ZSC 所开展的 QMS、EMS、OHSMS认证业务范围中单一或多体系审核的人日数确定。
2 引用文件CNAS-CC105 《确定管理体系审核时间(QMS、EMS、OHSMS)》;CNAS-GC02《管理体系结合审核应用指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CNCA2014 年第 5 号);CNAS-CC106《CNAS-CC01 在一体化管理体系审核中的应用》。
3 定义CNAS-CC105《确定管理体系审核时间(QMS、EMS、OHSMS)》的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审核人日数的确定原则4.1 关于质量管理体系4.1.1 下列情况可考虑增加审核人日:a) 组织的工作在多于一处的建筑物或地点实施,审核时需要复杂的后勤安排,例如必须对一个单独的设计中心实施审核;b) 员工使用多于一种的语言(需要翻译或妨碍单个审核员独立工作);c) 与人员数量相比,现场很大(例如森林);d) 受法规管制的程度较高(例如食品、药品、航天、核能等领域);e) 体系覆盖着高度复杂的过程或数量较多的互不相同的活动;f) 需要访问临时场所,以确认拟认证管理体系中的常设场所的活动;g) 外包职能或过程;h) 被划为高风险的活动。
4.1.2 下列情况可考虑减少审核人日:a) 客户不负责设计工作,或体系的范围不适用标准的其他标准要素;b) 与人员数量相比,现场很小(例如仅有综合办公区);c) 体系成熟;d) 对客户管理体系已有的了解(例如同一认证机构已依据另一标准认证了该客户);e) 客户为认证所作的准备(例如已经获得另一个第三方合格评定制度的认证或承认);注:如果审核依据CNAS-CC106实施,不能采用此项调整,审核时间的减少将由一体化程度计算。
f) 活动的风险或复杂程度低,例如:—过程仅包含单一的一般性活动(例如仅包含服务);所有班次都实施低复杂程度的相同的活动,且有适当证据表明所有班次的表现相同;相当一部分员工从事相似的简单职能;范围内包括重复过程(雇员从事重复活动)。
关于QMS、EMS、OHSMS+审核范围的确定

关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范围的确定审核范围规定了审核的内容和界限,明确了审核拟覆盖的对象。
GB/T19011-2003《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标准术语3.13“注”就审核范围的内涵提供了进一步的注释说明,给出了描述审核范围通常宜包括的要素,即实际位置、组织单元、活动和过程以及所覆盖的时期。
由此可见,审核范围是一个在所确定的时间范围内,与组织管理职能、活动、产品和服务,以及活动区域等诸多因素有关的、并由其构成的集合。
在构成审核范围的四项要素中,活动和过程作为其核心要素,为其它三项要素的确定提供了依据,即:● 组织单元:为实施和管理组织活动和过程所设置的组织结构;●实际位置:组织活动和过程所在的场所区域及所处的位置;●覆盖的时期:确定审核所覆盖的时间段。
因此,在界定审核范围时,宜围绕着受组织管理控制下的组织活动和过程这条主线,识别并确定与之相关的组织单元和实际位置。
由于不同管理体系所关注的对象和管理的内容不同,在界定审核范围时,宜结合每一个管理体系的特点,确定其适宜的审核范围。
一、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范围质量管理体系关注组织产品的质量管理能力,致力于组织质量目标的实现,因此,对于质量管理体系而言,该审核范围宜是一个在所确定的时间范围内,围绕着组织产品/服务及其实现过程、并由与之相关的管理职能和现场区域等要素组成的集合。
通常,在确定审核范围时,应根据受审核方申请的认证范围及其涉及的产品/服务实现过程,识别并确定:1、组织的产品/服务范围即组织拟申请或已认证范围内的所有产品和服务范围。
在确定其产品/服务范围时,宜结合组织从事相关活动须具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诸如许可、资质等级的范围或实际能力等确定。
2、组织的业务活动范围该业务活动范围包括在组织管理控制下的、与组织的产品/服务质量形成有关的管理活动、资源提供、产品实现、测量、分析和改进活动和过程。
3、组织的管理职能范围即承担组织业务活动和过程职能的组织机构及其权责范围。
管理体系审核时间修订说明

管理体系审核时间修订说明
一、文件修订工作背景
原《管理体系审核时间(QMS、EMS、OHSMS)》(CNAS-CC15:2009)作为专用认可准则文件配合CNAS-CC01共同使用。
文件分为两部分,其中第一部分等同采用IAF MD5:2009作为对QMS和EMS认证机构审核时间的要求,第二部分参照IAF MD5:2009制定作为对OHSMS 认证机构审核时间的要求。
2013年3月4日,IAF MD5:2013修订发布,CNAS将修订CNAS-CC15第一部分等同采用IAF MD5:2013新要求作为对QMS和EMS审核时间的要求,同时参照IAF MD5:2013修订文件第二部分针对OHSMS审核时间要求。
二、主要文件修订内容
通用和编辑性调整:
统一调整引用文件及引用文件年代与条款编号,如:CNAS-CC01:2007改为CNAS-CC01:2011及相应条款编号修改等。
删除和调整部分条款编号,如:(1.5.1/1.6.1/1.7.1/1.8.1,2.5.1/2.6.1/2.7.1/2.8.1等)内部不细分条款的编号删除。
个别词语及描述的编辑调整。
第一部分(对QMS和EMS):
1.修订非固定人员的解释;
2.修改除现场审核外活动时间占用的描述;
3.增加对倒班工作方式审核时间安排的注释;
4.对EMS,增加对倒班情况审核时间安排的要求;
5.修订QMS、EMS审核时间调整量与附录提供基准时间值的偏离要求,原不宜大于30%修订后为不应大于30%,增加对抽样现场偏离的审核时间计算要求的注;
6.增加明确认证机构应对每个客户审核时间的确定建立记录,并将确定值与附表基准值偏离(增加或减少)的理由建立记录的要求;。
CNAS审核人天规定

管理体系审核时间(QMS、EMS、OHSMS)
Duration of Management System Audit (QMS, EMS, OHSMS)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 年 04 月 28 日
实施日期:2009 年 05 月 01 日
CNAS-CC15:2009
发布日期:2009 年 04 月 28 日
实施日期:2009 年 05 月 01 日
CNAS-CC15: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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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CNAS 作为国际认可论坛(IAF)成员,等同采用 IAF 发布的强制性文件 IAF MD5:2009《强制性文件 QMS 和 审核时间》作为本文件第 1 部分,适用于质 量管理体系(QMS)认证机构和环境管理体系(EMS)认证机构;并参考 IAF MD5:2009 制定本文件第 2 部分,适用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认证机构。
1.0 引言
1.0.1 本部分为认证机构制定用于确定对不同规模、不同复杂程度、从事各类活动 的客户实施审核所需时间的程序文件提供了要求和指南。本部分旨在促进认证机构之 间在审核时间上的一致性,以及同一认证机构在相似客户的审核时间上的一致性。 1.0.2 认证机构应确定对每个申请方和获证客户实施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初次审 核、监督审核和再认证审核所需的审核时间。 1.0.3 本部分没有规定审核时间的最小值和最大值,但提供了认证机构程序文件中 应采用的根据拟审核客户具体情况确定适宜审核时间的框架。 1.0.4 宜注意,在认可评审中发现个别不符合本部分(包括本部分的附表)的情况, 并不自动导致对 CNAS-CC01 的不符合。但是,这种情况可能导致对审核完整性的进一 步调查。此时,宜特别注意调查偏离本部分的原因。 1.0.5 如果发现认证机构频繁地出现与本部分不一致的情况,则认证机构可能因不 能合理地确保为审核组提供充足的时间,以在认证过程中实施足够完整的审核,而构 成不符合 CNAS-CC01。
CNAS-CC105_2016《确定管理体系审核时间(QMS、EMS、OHSMS)》

1.1.1 管理体系认证方案 Management systems certification scheme 针对特定的管理体系,适用相同的要求、规则和程序的合格评定制度。
1.1.2 客户组织 Client organization 运行管理体系的实体或一个实体内有明确界定的一部分。
1.1.3 常设场所 Permanent site 客户组织(1.1.2)持续进行工作或提供服务的场所(有形的或虚拟的)。
1.0 引言
1.0.1 对一项初次认证审核(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确定正确的审核时间,是对任何 客户组织的申请评审中必要的组成部分。 1.0.2 本部分为认证机构制定用于确定对不同规模、不同复杂程度、从事各类活动 的客户实施审核所需时间的过程提供了要求和指南。本部分旨在促进认证机构之间在 确定管理体系审核时间上的一致性,以及同一认证机构在对相似客户确定管理体系审 核时间上的一致性。 1.0.3 认证机构应确定对每个申请方和获证客户实施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初次审 核、监督审核和再认证审核所需的审核时间。 1.0.4 本部分提供了认证机构在其过程中应采用的根据拟审核客户具体情况确定适 宜审核时间的框架。 1.0.5 尽管本部分为 EMS/QMS 认证设定, 但其中 许多元素也可以 用在基于 CNAS-CC01 的其他认证方案中,例如审核人日、有效人员等。 1.0.6 虽然本部分提供了指南,对特定审核仍宜分派充足的时间,以便策划并完成 一次对客户管理体系完整且有效的审核。
2016 年 01 月 20 日 发布
2016 年 06 月 09 日 实施
CNAS-CC105:2016
第 2 页 共 37 页
前言
CNAS 作为国际认可论坛(IAF)成员,等同采用 IAF 发布的强制性文件 IAF MD5:2015《强制性文件 确定 QMS 和 EMS 审核时间》作为本文件第 1 部分,适用 于质量管理体系(QMS)认证机构和环境管理体系(EMS)认证机构;并参考 IAF MD5:2015 制定本文件第 2 部分,适用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认证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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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1 月 01 日 实施
CNAS-CC105:2016
第 1 页 共 16 页
目次
目次 ........................................................................................................................ 1 前言 ........................................................................................................................ 2 0 引言 .................................................................................................................. 3 1 定义 .................................................................................................................. 3 2 应用 .................................................................................................................. 5 3 管理体系审核时间的确定方法 ........................................................................... 6 4 管理体系认证初次审核(第一阶段+第二阶段)............................................... 7 5 监督 .................................................................................................................. 8 6 再认证 ............................................................................................................... 8 7 个性化的第二个认证周期及其以后的认证周期 .................................................. 8 8 调整管理体系审核时间(QMS 和 EMS)的考虑因素........................................ 9 9 临时场所 ......................................................................................................... 10 10 多场所的管理体系审核时间............................................................................11 11 外部提供职能或过程的控制(外包)..............................................................11
本文件旨在确保 CNAS-CC01《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等同采用 ISO/IEC 17021-1)实施的一致性,并和 CNAS-CC01 共同作为 CNAS 对管理体系认证机构 的认可准则。
本文件中,术语“应”表示相应的 CNAS-CC105 条款是强制性的,这些条款, 反映了 CNAS-CC01 的要求。术语“宜”表示相应的 CNAS-CC105 条款提供了满足 CNAS-CC01 相应要求的公认方法,如果认证机构采用与 CNAS-CC105 等效的方法 来满足 CNAS-CC01 的要求,需要向 CNAS 证实该方法确实能达到这一目的。
CNAS-CC105:2016《确定管理体系审核时间(QMS、EMS、OHSMS)》2018 年 第一次修订发生的主要变化包括:
1)调整文件前言; 2)根据 IAF MD22 要求,删除“第 2 部分 OHSMS 审核时间”; 3)删除“第 1 部分 QMS 和 EMS 审核时间”标题,并调整第 1 部分条款编号; 4)将第 1 部分中“本部分…”更替为“本文件…”; 5)将 3.4 条中“综合考虑”修正为“检查”。 本文件代替了 CNAS-CC15:2013。
2016 年 01 月 20 日 发布
2018 年 07 月 01 日 第一次修订
2018 年 11 月 01 日 实施ຫໍສະໝຸດ CNAS-CC105:2016
第 2 页 共 16 页
前言
CNAS 作为国际认可论坛(IAF)成员,等同采用 IAF 发布的强制性文件 IAF MD5:2015《强制性文件 确定 QMS 和 EMS 审核时间》制定本文,适用于质量管理 体系(QMS)认证机构和环境管理体系(EMS)认证机构。同时,除 IAF MD22:2018 《ISO/IEC 17021-1 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中的应用》对确定职业健康安全管 理体系(OHSMS)审核时间特定要求外,在确定 OHSMS 审核时间时,认证机构也 将参考采用本文件适用内容(OHSMS 认证机构需优先满足 CNAS-SC125 即 IAF MD22 中针对确定 OHSMS 审核时间的特定要求)。
CNAS-CC105
确定管理体系审核时间(QMS、EMS、OHSMS)
Determination of audit time of management systems (QMS, EMS, OHSMS)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2016 年 01 月 20 日 发布
2018 年 07 月 01 日 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