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011)46号关于印发《北京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研究生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工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工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试行)根据《中国农业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工学院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审定推荐条件、分配推荐名额、审定推荐名单等。
二、普通类推免生推荐条件1.根据《中国农业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中农大教字〔2019〕5号),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0;②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列本专业前50%,综合测评列本班级前50%;③外语成绩达到国家英语四级425分以上。
2.学院推免最终排名规则:综合成绩=学分绩点(GPA)×25×60%+科技创新能力测评成绩×30%+思想道德素质测评成绩×10%,最终以综合成绩为准(详见第三节)。
3.凡获得推免名额者不得申请出国留学等其他项目,学院不再为其办理出国留学相关手续。
三、普通类推免生综合成绩考核方案2.科技成果产出主要由各类科技竞赛、学术论文、专利或软件著其中:1.科技竞赛①科技竞赛分为A 类和B 类,A 类为学院重点支持比赛;B 类为A 类比赛以外本科生院认定的科技竞赛。
其中,B 类累计分不超过5 分。
②同一比赛不同组别得分可累加,同一组别得分不得累加,组别判定以获奖证书上是否注明组别为准。
③设有团体奖项的比赛,团体奖得分平均分配、且不与个人赛得分累加。
2.学术论文①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单位为中国农业大学。
②学术论文得分均为正式发表,录用文章得分减半。
③录用文章需提供录用通知,会议EI 需提供检索证明。
3.专利或软件著作权①专利权人为中国农业大学。
②同类型成果得分不累加,如2 项软件著作权只记1 分。
③发明与实用新型同申成果得分不累加。
4.其他①上表给出分值为每项成果总分,个人得分由指导教师按实际贡献分配、且个人得分占比不得大于排名的倒数;分值只允许分配一次,分值分配表需由指导教师确认签字。
北京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根据国家文件精神,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推进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积极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坚持科学选拔,精心营造公平、安全的考试环境,推动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
一、培养目标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所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应用型创新人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所在专业技术领域坚实的基础知识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承担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了解所在专业技术领域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独立运用所在领域的先进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解决工程问题,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工程技术人才和工程管理人才。
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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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扩大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自主权、完善研究生招生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推免工作,更加充分地发挥推免制度在人才选拔中综合全面、公平自主的优势,健全多种录取方式相辅相成、协调发展的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推动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学发展,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着力提高推免生选拔质量。
各推荐单位和招生单位要进一步树立质量意识,把提高选拔质量作为开展推免工作的核心。
要不断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各推荐单位和招生单位要加强推免工作制度建设,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和完善推免工作办法,明确推荐、接收条件和程序,所有推免生均应符合所在高校推免资格条件并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名额。
二、加强推免生校际交流。
推免工作提倡不同高校学生交流融合,激发学生创新活力,鼓励学科交叉,推动复合型人才培养。
所有推免生均可报考其他招生单位,所有推免生名额均可用于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推免生的留校数量不得高于教育部下达的留校限额。
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条例(试行)

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北京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及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是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为宗旨,以引导学生为祖国建设勤奋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与各种实践活动和科技活动,勇于创新,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自觉锻炼成为品学能兼备的优秀人才为目的而设立的。
第三条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由学校统一设立并管理,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对本科生奖学金的评定进行监督、审核。
第四条各学院根据此条例制定实施本学院的本科生奖学金评选细则,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须符合本条例规定。
第二章本科生奖学金的评定第五条奖学金种类与等级(一)本科生奖学金分单项奖和综合奖两大类。
(二)单项奖奖励在某个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设学习优秀奖、文体竞赛奖、优秀学生干部、励志奖、突出事迹奖、校外科技竞赛奖、优秀毕业论文奖、基础课学习成绩优秀奖。
(三)综合奖奖励各方面表现突出、全面发展的学生,设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
第六条参评资格(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二)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三)在北京工业大学具有正式学籍,连续学习满一年的本科学生。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奖学金的评定:1.评选学年中违反校纪校规者;2.评选学年度所学课程考试(含所成绩单上计算加权课)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者;3.本人未提出申请者。
第七条评定原则奖学金评定工作须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综合素质为衡量标准,同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促使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真正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引导学生在思想、业务学习、实践、科研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第八条组织管理(一)学校本科生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是本科生奖学金管理评定的最高组织,各学院成立专门的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分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班主任及学生代表等组成。
北京工业大学教务处

北京工业大学教务处
工大教发[2007] 007号关于发布《北京工业大学认定的本科生科技竞赛项目名单》的通知
为配合《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科技竞赛管理办法》(工大发…2007‟11号)、《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工大教发 [2007] 005号)、《北京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工大教发 [2007] 006号)等文件的实施,现发布北京工业大学认定的本科生科技竞赛项目名单。
北京工业大学认定的本科生科技竞赛项目名单
本文解释权在教务处。
教务处、校团委、学生处、研究生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07年5月25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doc

感谢你的观看华北电力大学文件华电校教〔2017〕5号关于印发《华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的通知校直各单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对2012年12月印发的《华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版)》(华电校教〔2012〕26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华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已经2017年第1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3月1日感谢你的观看华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
做好这项工作,对我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管理,促进我校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推免生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择优选拔,确定推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者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增加选拔机会,但必须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在学生品德优良的基础上,既要注重对学生历年学习成绩的考查,又要注重对学生学习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其他特长等方面的考查。
学校将根据学生前三学年累计平均学分绩和创新实践成果分值,按一定比例进行综合考查,并依据综合考查结果择优确定。
二、组织管理机构(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的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拟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复审和确定推荐人选。
教学司〔2010〕24号-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0〕24号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各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重要的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为进一步发挥推免生工作在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以及推动高等教育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作用,2011年推免生工作要更加突出推免生工作机制创新,切实加强规范化管理,着力提高推免生质量、进一步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推免生名额确定有关高等学校要逐步建立健全与培养质量、学科水平、专业特色和创新人才等因素相联系的推免生名额确定激励机制。
在教育部确定的名额(见附件1)内统筹兼顾各学科专业和各专业学位类别生源情况,合理安排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类型推免生名额的分配,积极配合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
各有关高校要加强本校推免生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科学的评价体系、严谨的工作程序和细致的工作方案,要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尤其要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核,确保推荐免试生的选拔质量。
二、加强推免生的校际交流各有关高校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推免生校际交流和保障机制,鼓励和支持本校推免生到其他招生单位就读,不得干预推免生合理流动。
被多个接收单位接收的推免生,由考生自主选择去向。
2011年学术型推免生留本校最高比例不得高于我部文件的有关要求,各高校在发放推荐免试生表格时要做留校、外推的标记,以便省级招办检查核实。
专业学位推免生名额留本校比例暂不作规定,鼓励各校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三、关于新增开展推免生工作高校的确定最近,我司组织了新增开展推免生工作高校遴选工作,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并按规定进行公示,确定中央戏剧学院等50所高校(名单及名额方案见附件2)从2011年起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
请有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在推免生工作开始前对本省有关高校进行政策和业务专项培训,指导这些高校规范、有序地开展推免生工作。
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更好地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鼓励本科生勤奋学习,根据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本科教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入学时招生计划与注册年限计算,下同)不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我校按照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推免生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第二章推免生工作组织领导第三条学校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本科教学的校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监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招生办、考试中心和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第四条各学院应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推免生工作。
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教务处备案。
第五条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推免生工作的操作细则。
学院自定的细则应在本学院内公布并加盖公章报教务处审核、备案,未经教务处审核、备案的细则无效。
第三章推免生名额分配第六条全校推免生总名额由教育部每年度下达,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将名额分配至当前推免年度具有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院。
第七条学校在分配推免生名额时,将综合考察以下方面的因素: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数以及年度的研究生招生指标;各学院上一年度完成学校下达推免生指标的实际情况;各学院重点学科、交叉学科的数量和水平,以及本科教学改质量的情况。
第八条参加“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指标由计划单列,参照相关文件执行。
在名额分配时,由学校统筹安排,不直接下达到具体学院。
第四章推免生条件第九条所有参加推免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拥护领导,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学习成绩良好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经学院初审,在预定学制年限能正常毕业,在参加推免当年(截止为推免生工作报名时)没有需要重修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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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分依据 《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科技竞赛管理办法》(工大发〔2007〕11 号)、《北京工业大学“星火基金”管理办法》、《北京工业大学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 (二)学校承认的国际级、国家级、省部市级和校级科技竞赛名 单参见 2011 年《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科技竞赛项目认定名单》(工 大教发[2011]001 号)。 (三)加分细则 学生本人能获得的奖励加分多于一项时不叠加,按照奖励加分的 最高值计算。以下为加分细则: 获国际级或国家级科技竞赛特等奖、一等奖加 6 分; 获国际级或国家级科技竞赛二等奖加 5 分; 获国际级或国家级科技竞赛三等奖、省部市级科技竞赛一等奖加 4 分; 获省部市级科技竞赛二等奖加 3 分; 获省部市级科技竞赛三等奖、校级科技竞赛特等奖或一等奖加 2 分; 获校级科技竞赛二等奖加 1 分; 获北京工业大学“星火基金”优秀项目者,项目负责人加 2 分, 项目组成员加 1 分; 参加北京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并成功结 题者,项目负责人加 2 分,项目组成员加 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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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1 年 12 月 14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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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 3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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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3—
四、推荐办法 (一)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报志愿(学科及研究方向), 班主任初审后提交书面意见; (二)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科根据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条件进行复 审,并提出初步意见; (三)学生所在学院组织院级评审会,确定本学院推荐免试研 究生名单,经学院院长或教学副院长签字后报教务处; (四)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经教务处审核、公示后报学校批准 并公布。 五、其他推荐 (一)对于获得国际级、国家级科技竞赛前三名(或特等奖、 一等奖)的学生、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指《中国科技期刊引证 报告》和《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期刊和国外学术刊物) 上发表论文的学生(已被正式录用,署名单位为北京工业大学)、 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学生(专利权人 为北京工业大学),如按智育积分排序未能获得所在学院推荐、但 已完成前三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为前四学年)教学计划规 定的学分,则可经学生本人申请、3 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 所在学院批准后向教务处直接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校将从 当年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总名额中拿出 5%左右的名额,经专家评 审,单独择优选拔。
北京工业大学文件
工大发〔2011〕46 号 ———————————————————————————
关于印发《北京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为研究生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院、部、处、直属单位,后勤集团、投资公司: 现印发《北京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研究生
的实施办法》。请遵照执行。
北京工业大学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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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为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为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 读研究生,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名额 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生人数的 5%左右(以当年教育部下达指标 为准)。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完成前三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为前四学年)教 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智育积分在本专业名列前茅; (三)身体健康。 在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基础上,对于在校期间取得较高水平科 研成果(含论文、专利等)、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或取得其它突出 成绩的学生,予以优先考虑。 三、推荐排序办法 依据智育积分进行排序,择优推荐。智育积分为该生前三学年 (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为前四学年)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加权平 均分与科技竞赛奖励加分之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是指本专业教学 计划中规定的课程,课程成绩以第一次正考的成绩计算。科技竞赛 奖励加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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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校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用于从 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干部免试攻读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免 试攻读研究生的选拔条件、程序等由学生处另行发文公布。
六、取消推荐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资格。 (一)大学期间受到行政警告(含)以上处分者或政审不合格 者; (二)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者; (三)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优良者; (四)体检不合格者; (五)有其他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者。 七、附则 (一)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工业大学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 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北京工业大学推荐优秀 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三)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