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学复习题
山农成人教育 土地法学期末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专升本

《土地法学》复习题一、名词解释1、物权2、土地法律关系3、土地承包经营4、土地使用权抵押5、土地法律责任6、土地用途管制7、土地征收8、土地增值税9、土地行政执法10、土地登记11、土地法12、土地法律关系13、土地使用权划拨14、土地使用权收回15、土地用途管制16、法律事实1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18、土地行政执法19、土地行政强制执行20、土地增值税二、填空1、我国国家土地所有权由()代表国家行使。
2.某开发商准备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受让一宗土地用于综合开发项目,根据规定该地的最高出让年限为()年。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规划年限一般为()年。
4.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将原来的土地征用修订为()和()两种类型,分别涉及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转移。
5.根据法律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应当占本行政区内耕地的比例在()以上。
6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年。
7.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土地用途分为()、()、()三大类。
三、问答题1.试述土地法的概念、特征及调整对象。
2.土地法的渊源(借以表现的具体形式)有哪些?3.试述我国的主要土地权利有哪些?4.试述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具体条件?5.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取得方式、概念特征和权利内容等方面有什么不同点?。
6.比较土地行政复议与土地行政诉讼的异同点?7.如何建立统一的城乡土地市场?8.简述物权的效力。
9.简述土地立法应该遵循的原则。
10.试述我国土地用途管制的手段11.试述我国土地出让的最高年限。
12.试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原则。
13.我国土地财产法包括哪些?四、论述题1、论述一下保护耕地的重要性,以及我国为保护耕地都制定哪些政策、制度和措施。
2、论述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格局。
土地法学复习题

第七章
1、建设用地的概念和特征
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3、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地条件
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回的条件及特征
5、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概念
6、简述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范围
第八章
1、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原则和适用范围
2、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哪几种?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和解除的原因是什么?
第九章1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概念和方式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和程序3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概念和特征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概念和特征第十章1土地用途管制的概念和特点2土地用途管制的原则第十一章1耕地保护的概念2耕地保护的内容3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意义第十二章1土地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特点2简述土地违法责任的行政处罚措施3土地违法的民事责任及种类4非法占用耕地罪的概念和特征
2、简述土地违法责任的行政处罚措施
3、土地违法的民事责任及种类
4、非法占用耕地罪的概念和特征
5、试述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含义
6、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批程序
第五章
1、什么是土地征收?土地征收和征用有何区别和联系?
2、试述土地征收的程序及审批权限
第六章
1、土整理的内容
4、土地复垦的概念
5、土地储备的概念
6、土地储备制度建立的意义和作用
第九章
1、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概念和方式
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和程序
3、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概念和特征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概念和特征
第十章
1、土地用途管制的概念和特点
2、土地用途管制的原则
第十一章
1、耕地保护的概念
2、耕地保护的内容
3、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意义
全国2023年10月自考土地纠纷法学试题和答案

全国2023年10月自考土地纠纷法学试题
和答案
一、选择题
1. 下列关于土地权利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土地使用权是一种依法设定在土地上的不动产权
B.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不可分割性
C. 土地所有权包括支配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D.耕地、林地、草地等自然财产,属于国家所有
答案: D
2. 下列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是破坏集体经济的产物
B.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由承包人担保贷款
C.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流转的
D. 土地承包期限满后,经本人申请可以延长
答案: A
3. 下列关于土地制度改革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土地制度改革是完善所有制、建立市场经济的需要
B.土地承包制度改革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重要措施
C. 土地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领导干部管、农民享受”
D.土地承包制度改革从“包产到户”到“三权分置”再到“入股分红”答案: C
二、问答题
1. 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
答: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国家、集体或个人依法占有、使用和取得土地的经济权利,包括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2.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
答:土地使用权是指依法占有、使用土地的权利。
三、论述题
1. 请简要分析土地承包制度改革中“三权分置”改革的内容。
答:“三权分置”是在“包产到户”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的深化和发展,即将土地的承包权、经营权、流转权划分为三种不同的权利形式,由农民享有,落实“三权分置”,走出了一条农村集体经济保障与农民利益共赢的道路。
土地法学复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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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名词解释1.集体土地所有权答: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权的一种,是指集体组织及其全体成员对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
国家土地所有权答:国家土地所有权是国家对国有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本质上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在法律上的体现。
3.建设用地使用权答: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在该土地上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4.土地承包经营权答:指权利人对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依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享有的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的权利。
5.地役权答:是指通过约定使用他人不动产而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6。
土地抵押权答: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方人提供的、不移转占有而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土地使用权,在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可就该土地使用权折价或就拍卖、变卖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7.基本农田保护区答: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8。
土地用途管制答:是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环境的协调,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区域,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使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严格按照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
9。
不动产相领关系(邻接权)答: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10。
农用地转用答:是指按照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经国家规定的有审批权的单位审批,将耕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转变为可供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设用地的行为。
土地法学复习题修订稿

土地法学复习题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一、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1.土地法律关系:土地法律关系是由土地法律规范所调整的、人们在对土地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以土地为构成要素的各种社会关系,具有土地经济内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土地使用权相邻关系: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毗邻土地使用权人因对各自使用的土地行使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3、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主体根据土地承包合同所获得的对承包土地依法自主经营的权利。
4、土地利用规划:是指对一定区域未来土地利用超前性的计划和安排,是依照区域经济发展和土地的自然历史特性在时空上进行土地资源分配和合理组织土地利用的综合技术措施。
5、土地征用:是指国家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以合理补偿为条件,依法定程序强制使用土地,待特定公共事业目的完成时,仍将土地归还土地所有者的行政行为。
6、土地使用权出让: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7、土地用途管制:是指国家为了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分区,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的制度。
8、土地用途分区:将规划范围内的土地按基本用途划分为特定的区域,并规定不同的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以对土地利用实行控制和引导的措施。
9、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是指在某一行政区域内一定时期耕地增加和减少的数量相抵消,耕地总量不得减少。
10、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11、土地违法行政责任:由于违反土地行政法律规范或不履行土地行政法律主体追究行政责任的法律后果。
土地法学复习重点

土地法学复习重点一.单选(10×1=10’)二.多选(5×2=10’)三.名词解释(4×3=12’)四.简答题(4—5×8=32—40’)五.判断分析题(6×1=6’)(错误的说明原因)六.案例分析题(20’左右)重点:案例分析:结婚之后、死亡之后等情况收回土地承包权的情况。
1、土地的概念土地是由地球陆地表面一定立体空间内的气候、土壤、基础地质、地形地貌、水文及植被等自然要素构成的自然、地理综合体,同时包含着人类活动及其改造和利用的成果,它是一个自然——经济综合体。
2、土地法的概念土地法是调整以土地为客体而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包含三个层次的含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以土地为客体、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3、土地法的作用(P20)(1)土地法为国家土地管理部门依法管理土地提供了法律依据;(2)土地法为开发和保护土地资源提供了有力的保障;(3)土地法为人们从事土地经营活动提供了法律保障;(4)土地法对解决土地纠纷,保障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作用。
4、土地法律关系变更的条件和依据(P11)土地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土地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发生变化,包括主体变更、内容变更和客体变更。
例如:土地使用权转让使土地使用主体发生变化;同时土地利用的权利、义务内容发生转移。
条件:(1)土地法律规范,这是前提和依据;(2)权利主体:《1》所有权法律关系主体:.国家、国务院及各级人民政府、农民集体《2》使用权法律关系主体:<1>.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2>.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户和其他公民个人《3》土地管理权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4》土地审批权主体: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3)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定能引起土地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事实。
《土地法学》真题汇总

土地法学真题汇总一、单项选择题1、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重新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全法共()。
A. 八章八十六条B. 七章八十六条C. 八章八十五条D. 七章八十五条2、1994年10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是我国房地产开发、交易、管理的最基本的法律依据。
A.《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B.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房地产管理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房地产管理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土地法特征的是:()。
A. 内容的科学技术性B. 保护客体的普遍性C. 主体的广泛性D. 规范构成的综合性4、《土地管理法》规定:为“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A. 国家B.个人所有C. 国家所有D. 国家和个人所有5、()是土地法调整土地关系的结果。
A. 土地法律关系B.土地权属关系C.权利和义务关系D.土地关系和行为关系6、根据我国的人口国情的土地国情,我国采取的是世界上()的土地管理法律制度A.最重要B.最主要C.最公正D.最严格7、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成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
A.国家B.集体C.国家和集体D.个人8、土地所有权的处分权是土地所有权的()。
A.最重要的权能B.核心权能C.最重要的权利D.核心权利9、《土地管理法》规定:“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代表国家行使”。
A.国土资源部B.各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C.各级人民政府D.国务院10、集体所有的土地,一般只能由本集体及其所属成员享有使用权,其他单位和个人需要使用集体的土地,应当通过()依法取得。
A.签订合同B.土地征收C.登记D.签订土地协议11、《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B.乡级和县级人民政府C.乡级以上人民政府D.县级人民政府12、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2023年土地法律法规知识试题及答案

2023年土地法律法规知识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下列哪项不属于土地法律法规的基础文件?A.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法C. 国务院土地管理部门发布的规章D. 地方政府发布的地方性土地法规答案:C2. 以下关于土地使用权的说法,正确的是:A. 土地使用权属于国家所有B. 土地使用权是永久性的C. 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和抵押D. 土地使用权具有地域性限制答案:C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下列父母死亡继承其土地使用权的子女的说法正确的是:A. 法定继承人是继承其父母土地使用权的唯一人选B. 所有子女平分继承父母的土地使用权C. 子女可以通过协商决定如何继承土地使用权D. 子女需通过法院进行继承程序答案:A二、填空题1. 在土地法律法规中,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最长使用年限为____年。
答案:702. 所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转让需经过____程序。
答案:招标、拍卖、协议出让等法定程序三、简答题1. 请解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之间的区别。
答: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对土地进行合法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土地使用权属于国家所有。
而房屋所有权是指房屋实际所有者对房屋享有支配、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房屋所有权可以独立存在,但土地使用权需要与土地所有权配套存在。
2. 请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土地征收和土地拆迁的规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土地征收和土地拆迁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法律,土地征收必须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后必须用于公共建设或者决策规划的用途。
土地拆迁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且拆迁补偿必须合理、公正。
法律还提供了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当事人申诉和救济渠道。
四、案例分析题请根据实际案例分析如何合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并确保双方权益的案例。
答:待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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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1.土地法律关系:土地法律关系是由土地法律规范所调整的、人们在对土地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以土地为构成要素的各种社会关系,具有土地经济内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土地使用权相邻关系: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毗邻土地使用权人因对各自使用的土地行使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3、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主体根据土地承包合同所获得的对承包土地依法自主经营的权利。
4、土地利用规划:是指对一定区域未来土地利用超前性的计划和安排,是依照区域经济发展和土地的自然历史特性在时空上进行土地资源分配和合理组织土地利用的综合技术措施。
5、土地征用:是指国家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以合理补偿为条件,依法定程序强制使用土地,待特定公共事业目的完成时,仍将土地归还土地所有者的行政行为。
6、土地使用权出让: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7、土地用途管制:是指国家为了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分区,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的制度。
8、土地用途分区:将规划范围内的土地按基本用途划分为特定的区域,并规定不同的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以对土地利用实行控制和引导的措施。
9、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是指在某一行政区域内一定时期耕地增加和减少的数量相抵消,耕地总量不得减少。
10、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11、土地违法行政责任:由于违反土地行政法律规范或不履行土地行政法律主体追究行政责任的法律后果。
12、土地违法刑事责任: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情节、性质严重,而且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已构成犯罪并依法应当追究刑事法律后果的一种否定性评价。
二、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1、简要回答土地用途管制的特点答:土地用途管制是指在严格保护耕地,有效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集约水平等一系列的行为过程。
其特点表现为:1.将土地按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其它用地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政府管制土地用途的依据3.农用地转用审批是实现用途管制的关键4.用途登记是土地用途管制的权利保障5.法律责任是土地用途管制的强有力后盾2、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原则答: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2.提高土地利用率。
3.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5.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3、土地征用与补偿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1.坚持土地征用是国家行为原则。
2.兼顾三者利益的原则。
3.依法确定的原则。
4.妥善安排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
4、土地产权有哪些基本特征?1.产权是人与物的关系,是人对物的权利。
2.土地产权具有排他性,即土地产权的边界必须是清楚或明晰的。
3.土地产权客体必须是有价值的与客站用的。
4.土地产权要经过国家权力机构认证,给予保护,所有者或占有者对产权客体才具有法律效力。
5.土地产权具有排他性,但不是绝对的权利。
5、土地法学研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一)土地法学的主要理论的研究(土地法本土资源的研究;土地公有制学说的研究;土地法的生态职能与可持续发展的研究;现代物权制度理论的研究;土地自然特性的研究)(二)土地法律体系与法律关系的研究(三)土地地权与产权制度的研究(四)土地金融和市场交易的研究(五)土地租、税、费的研究(六)土地管理制度与监察制度的研究6、简述土地所有权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及其内容?答:土地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土地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土地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在土地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
1、所有权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
2、使用权关系的主体:主体双方都是特定的。
土地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关系的客体:土地土地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行为土地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土地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7.土地违法行政责任的特征是什么?答:1、违法主要是指违反有关《土地管理法》及有关土地方面的行政法规、规章。
2、土地违法的行政责任由土地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来承担,由土地行政主管机关来决定。
3、追究土地违法者行政责任的目的主要在于惩戒违法人,教育其他人。
8.哪些耕地应该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范围?答:(1)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2)有良好的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3)蔬菜生产基地(4)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5)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周边的耕地,应当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的耕地,则不应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9.土地用途管制应遵循哪些原则?答:(一)统一管理和分级管制的原则(二)保护耕地的原则(三)因地制宜的原则(四)动态平衡原则(五)公从参与原则(六)可操作性原则10.《土地管理法》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是如何规定的?答: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权的机关是:国务院、省级政府、经省级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政府。
1.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国务院批准2.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一百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
3. 由国务院批准以外的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上报,由省级政府批准。
4. 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省级政府授权设区的市、自治州政府批准。
三、论述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1、试述出让土地使用权与划拨土地使用权区别。
答: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国家依法按照一定程序将土地使用权无偿地转移给土地使用者,它属于行政行为,而非民事行为。
在划拨时,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但却设定了一定的限定条件,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
出让土地使用权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区别主要表现为:(1)取得方式不同。
出让土地使用权通过出让取得,有偿、有期限;划拨土地使用权通过划拨取得,无偿、无期限。
(2)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对于出让土地使用权来说,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的法律形式的界定,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使用权人具有法定范围内任意的处置权,如转让、出租和抵押等;对于划拨土地使用权来说,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没有明确的界定,使用权人在行使财产权利时要受所有权人的控制或干扰,还不能成为一种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物权。
2、土地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答:土地法的调整对象就是土地关系。
可以按照土地的双重属性(资源性、资产性)将土地关系分为两种类型。
(1)主体间权利义务对等的横向的土地财产法律关系。
这种关系是指国家地政部门、个人、组织相互之间就土地的开发、利用、交易所发生的财产性社会关系。
这类关系的特点是,一是权利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关系对等;二是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设定遵循诚实信用、自愿互利、等价有偿、协商一致等民法原则。
在这类关系中,政府部门和国家机关与土地受让人、承租人等公民和经济组织之间的法律地位也是平等的,应共同遵守民法原则和市场经济规则。
(2)主体间权利义务不对等的纵向的土地管理关系。
这种关系是指国家地政部门在依法履行土地管理监督职责时与个人、组织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在这类法律关系中,国家地政部门与其他当事人之间是一种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
两者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不对等的。
就是说,这类行政法律关系是否发生不取决于被管理者的意志,而是取决于法律赋予地政部门的职能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3、试述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用益物权,指对他人之物,于一定范围内,得为使用收益的定限物权。
具有如下特征:(一)用益物权为一种定限物权。
所有权是完全物权,所有人可永续地在法令限制的范围内发挥其无量作用;但定限物权却没有这样的效力,其权利在时间上和内容上都有一定的限度,因而,用益物权人也就只能在一定范围内,对标的物为占有、使用和收益。
(二)用益物权是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定限物权。
用益物权是就标的物的使用价值为单方面利用的物权,其目的在于对标的物为使用收益。
(三)用益物权原则上系就他人之物而成立的物权。
用益物权原则上系就他人之物而成立,故罗马法及现代民法理论称之为他物权。
(四)用益物权之享有和行使以物之占有为前提。
只有用益物权人对标的物予以占有,才有对标的物为使用收益之可能。
因此,用益物权同时包括占有、使用及收益三项权能。
(五)用益物权主要以不动产为标的物。
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一般是土地、建筑物等不动产;而对于动产,一般采取借贷或租赁等债的方式利用他人之物。
主要原因是,不动产具有固定性和恒久性,法律关系也容易规范;相反,动产的物理性质和法律关系都具有易变的特性,用不牢固但具有很大灵活性的债权关系进行规范,效率更高。
(六)用益物权为独立物权。
独立物权是指不以主体享有的其他民事权利为前提,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
用益物权人对权利之享有不以享有其他财产权为其前提,故用益物权为独立物权。
4、如何理解土地征用和土地征收?答: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依据公共利益的理由强制取得民事主体财产使用权的行为。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相同点:都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都要经过法定程序,都要依法给予补偿。
不同之处在于:首先,从法律效果上而言,征收主要是所有权的改变,由集体土地所有权变为国有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征用则是使用权的改变,征收征用则仅是紧急状态下的强制使用,一旦紧急状态结束,被征用的物体应如数返还给原权利人。
其次,征收、征用以后的补偿范围和标准是不同的。
在征用的情况下,因为所有权没有转移,如果标的物没有毁损灭失,就应当返还原物,而征收的情况下,不存在返还的问题。
由于征收是所有权的移转,对其的补偿更高一些。
第三,征收和征用的适用条件也不同。
征用一般是临时性的紧急状态和临时性公共用途中适用,而征收则是基于公共利益,即使不紧急状态,也要采用的。
第四,征收和征用的适用的程序也不同。
5、试述土地产权政策的运行机制答:在土地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这五项基本权利内容中,所有权可以包括后四项,因而土地产权的内容可以从土地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这四个方面加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