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复习重点
保险学重点复习整理

保险学重点复习整理一、保险学的基本概念1. 保险的起源和发展保险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国和古希腊时期。
在古代中国,人们用船舶互助来分摊船只被海难摧毁的风险;而古希腊则有风险平均法,通过汇集资源来帮助那些受到损失的人。
保险业的现代形式起源于17世纪的伦敦,当时商人们在咖啡厅订立契约来分散来自海上贸易的风险。
保险业在19世纪迅速发展,成为了重要的金融服务行业。
2. 保险的定义和特点保险是指一种通过互助方式,将多数人的保险金建立在种种风险上,对个人及财产的财务损失进行补偿的商业行为。
保险的特点包括共同风险、互助互保、合同约束和商业行为。
保险是建立在共同风险的基础上,通过互助互保的方式来分散风险。
保险合同是双方共同约束的法律文件,而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追求经济效益。
3. 保险的功能和作用保险的主要功能包括风险分担、保障和储蓄。
风险分担是指保险公司通过收取保费来承担被保险人的风险,从而将个人风险转移到集体风险上。
保障则是指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事件发生时给予被保险人经济补偿。
储蓄是指保险公司接受被保险人的储蓄,并通过投资运作实现财务增值。
保险的作用主要包括风险保障、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承担风险、提供保障和储蓄等功能,保险对个人、社会和经济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保险学的发展与分类1. 保险学的发展历程保险学作为一门学科,经历了多个阶段的发展。
最早的阶段是经验阶段,人们通过实践总结出一些经验。
随后进入理论阶段,保险学开始形成一些理论体系和模型。
今天的保险学已经进入应用阶段,通过数学、统计等方法来研究保险问题。
2. 保险学的分类保险学根据研究内容可以分为风险理论、保险市场、保险法律等不同领域。
根据应用对象可以分为人身保险学和财产保险学。
根据保险行为可以分为保险经济学和保险管理学。
三、保险合同和保险条款1. 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订立的法律文件,具有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的目的、内容、条件、义务和权利等。
保险学复习重点

保险学复习重点⼀、保险学导论(⼀)保险的起源1.思想起源:古代巴⽐伦2.海上保险:最早的商业保险3.中国保险历史---------第⼀家保险机构:“谏当保安⾏”第⼀家华商保险公司:上海华商义和公司保险⾏中国⼈民保险公司:1949.10(⼆)保险的概念1.保险的定义①经济⾓度:对灾害事故的损失进⾏分摊的⼀种经济保障制度和⼿段。
②法律⾓度:合同⾏为2.保险的构成要素①特定风险(对象)②互助共济(基础)③对风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补偿(⽬的)④合理的保险分担⾦。
3.保险与储蓄相同点:⼆者都是⽤现在的资⾦节余作将来的准备,⽽且都属于社会后备基⾦的组成部分。
区别:①从全部被保险⼈总体的⾓度,保险可以看成是储蓄。
从个体的⾓度,保户所交的保费与其所获得的赔款或给付并不对等储蓄⽆论是从总体还是个体的⾓度看,提款⾦额总是等于本⾦加利息②保户获得赔款或给付以保险事故的发⽣为前提储蓄提款不以灾害事故的发⽣为前提;③保险是⼀种互助⾏为储蓄是⼀种⾃助⾏为④保险分摊⾦的计算有特殊的数理依据储蓄⽆须特殊的数理计算⑤保险资⾦的运⽤被保险⼈⼀般⽆权⼲涉储蓄者可以⾃由⽀配储蓄的提取和使⽤4.保险的职能①分摊损失和经济补偿职能②防灾防损职能③融资职能5.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①保障社会再⽣产的正常进⾏②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③有助于推动科技发展④有利于对外经济贸易发展⑤保障社会稳定(三)风险:⼈们在从事某种活动或决策的过程中,预期未来结果的随机不确定性。
1.风险因素:风险条件(⾃然、道德和⼼理、社会)2.风险事故:损失的直接原因或外在原因3.损失:⾮故意、⾮计划和⾮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四)可保风险及其要件1.可保风险:被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可以向保险公司转嫁的风险。
⼀定要是纯粹风险。
2.可保风险的要件:①⼤量同质的风险存在(满⾜⼤数法则)②风险具有意外性与偶然性,⽽且不是投机性的。
③损失可以测定,⽤货币测量的。
④风险具有发⽣的可能性。
保险学备考资料

《保险学》复习资料一、简答题部分:1.风险管理与保险旳关系(P16)风险管理与保险之间无论上在理论渊源上,还是在实践中,均有着密切旳关系。
一方面,从两者旳客观对象来看,风险是保险存在旳前提,也是风险管理存在旳前提,没有风险就无需保险,也不需要进行风险管理。
另一方面,从两者旳措施论来看,风险和风险管理都是以概率论等数学、记录学原理昨其分析基础和措施旳。
再次,在风险管理中,保险仍然是最优先旳措施之一。
2.再保险旳作用(P350)通过再保险,可以分散风险,减轻觉风险对保险人旳压力;扩大承保能力,保证业务旳稳定发展。
分散风险:通过再保险,可以将巨额风险转化为小额风险,分散给其他旳保险人,从而由多家保险人来共同承当风险。
限制责任:1、限制每一种风险单位旳责任;2、限制一次巨灾事故旳责任合计;3、限制全年旳责任合计。
扩大承保能力,增进保险业旳竞争,形成巨额联合保险基金。
3.可保风险旳抱负条件(P21)第一,经济上具有可行性。
第二,独立、同分布旳大量风险标旳。
第三,损失旳概率是可以被拟定旳。
第四,损失是可以拟定和计量旳。
第五,损失旳发生具有偶尔性。
第六,特大劫难一般不会发生。
4.保险产品旳购买原则(P114)第一,进行风险评估,拟定购买计划。
第二,注重高额损失。
第三,充足运用免赔方式。
5.再保险与原保险旳联系与区别(P352)联系:从合同旳关系上看,再保险是以原保险合同旳存在为前提旳,因此,这两者之间有着密切旳联系:1.再保险人旳责任以原保险人旳责任为限。
2.原保险合同因故失效时,再保险合同也同步失效。
3.在签订再保险合同步,根据最大诚信原则,原保险人应当将原保险合同中旳投保人(被保险人)旳声明及保障旳内容如实转告再保险人。
如果原保险人因故意或过错漏掉、误报、隐瞒有关风险旳重要事实,再保险人可以以此为解除再保险合同。
区别:再保险又是脱离原保险合同而独立存在旳合同,并非原保险合同旳从合同,两者之间有着明显旳区别:1.合同旳当事人不同。
保险学期末重点复习(精)

风险构成要素:(1风险因素:自然、道德和心理、社会(2风险事故(shìgù)(3风险损失。
风险(fēngxiǎn)和保险:风险是保险产生和发展的基础,没有风险就没有保险,保险是最典型的风险管理制度。
风险管理与保险:同:(1研究(yánjiū)对象都是风险。
(2数理基础基本相同。
二者都要在准确估测预期损失率的基础上达到以最低成本获得最佳安全保障的经济目的,二者都要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等作为分析的基础和方法。
(3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风险管理的发展有助于提高风险意识,风险意识的提高,风险管理经验的积累和技术的进步都对保险有积极地意义;反之,保险公司通过提供保险,将风险管理经验和知识传授给经济单位,促进风险管理的发展。
异:尽管二者研究对象都是风险,但保险公司不是风险的唯一承担者,保险只是风险管理的一种重要的、常用的手段之一。
保险也不是对所有存在的风险都可以承保。
因此风险管理高于保险,范围也广于保险。
保险的基本特征:(1经济互助性:保险人用参加保险的众多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对其中少数人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提供补偿(bǔcháng),分担了个别单位和个人所不能承担的风险,从而形成了一种经济互助关系。
它体现了“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思想。
(2数理科学性:现代保险经营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fǎzé)等科学的数理理论为基础,保险费率的拟定、保险准备金的提存等都是以科学的方法为计算基础的。
保险经营的科学性是代表保险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3法律契约性大数法则:又称大数定律,当试验次数不断增加,事件发生的频率就会趋近于一个常数。
用在保险领域,含义是保险人承保的风险单位越多,实际损失的结果会越来越接近预期损失的结果,即损失的概率的偏差就越小。
反之,承保单位越少,损失概率的偏差越大。
可保风险条件:纯粹风险。
非投机。
偶然的、意外的。
风险的发生具有可能性,但发生的对象、时间、地点、原因和损失程度等都是不确定的。
保险学复习重点

保险学复习重点1.风险:引致损失的事件发生的一种可能性。
2.风险因素:引发风险事故或在风险事故发生时致使损失增加的条件。
3.风险事故:损失的直接原因或外在原因。
4.损失:非故意的、非计划的和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5.场所责任保险:承保固定场所因存在着结构上的缺陷或管理不善,或被保险人在被保险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因疏忽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且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6.产品责任保险:以产品制造者、销售者、修理者等的产品责任为承保风险的一种责任保险。
7.产品责任: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其缺陷而造成用户、消费者或公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当有产品供给方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两者关系:产品责任保险以产品责任为保险风险,产品责任以各国产品责任法律制度为基础。
8.人寿保险: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作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的一种人身保险业务。
9.意外伤害保险: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10.健康保险: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
11.成数再保险:原保险人将每一危险单位的保险金额,按照约定比率分给再保险人的再保险方式。
12.溢额再保险:由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签订协议,对每个危险单位确定一个由保险人承担的自留额,保险金额超过自留额的部分称为溢额,分给再保险人承担。
13.非比例再保险:以损失为基础来确定再保险当事人双方的责任。
14.保险经营效益:以尽可能少的保险经营成本,为社会提供尽可能多的符合社会需要的保险保障服务,取得最大的有效成果。
15.市场机制: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三者之间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
16.保险市场营销:以保险为商品,以市场为中心,以满足被保险人需要为目的,实现保险企业目标的一系列整体活动。
17.已赚保费:亦称已到期保费,指非寿险业务中,某一年度中可以用于当年赔款支出的保费收入。
《保险学》复习重点

◆风险:指引致损失的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风险的特征:客观性、损害性、不确定性、可测定性、发展性。
◆风险的三要素: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风险管理:经济单位通过对风险的识别、估测、评价,并选择适当的风险处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和妥善处理风险所引起的损失,期望达到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的管理活动。
◆风险管理基本程序: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选择风险处理技术、风险管理效果评价。
◆风险处理方式:避免:①含义:从根本上消除特定的风险或中途放弃某些风险活动,是处理风险的消极技术;②适用条件:双高风险,风险处理成本高于收益时;③局限性:有些风险无法避免,避免了某一风险有可能产生新的风险。
预防:①含义:在损失发生前,消除或减少可能引发损失的风险因素而采取的措施,以达到降低损失频率的目的;②适用条件:损失频率高而损失幅度低的风险。
③损失预防措施:工程物理法如防盗系统,人类行为法如安全教育。
抑制:①含义:在损失发生当时或之后为减少损失程度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②适用条件:损失程度高且风险又无法避免和转嫁时。
自留:①含义:风险的自我承担,经济单位将风险损失的后果依靠自身财务能力进行承担的风险处理技术;②形式:主动自留和被动自留;③适用条件:双低风险、损失短期内可预测及最大损失不影响经济单位财务稳定;④财务处理方式:由当前现金流量提供损失补偿:建立意外损失准备金;安排应急贷款。
转嫁:①含义:经济单位有意识地将可能发生的损失转嫁给另一单位或个人去承担的风险处理方式;②形式:保险转嫁、出让转嫁、合同转嫁;③适用条件:频率高、损失额大,频率不高、损失额巨大。
◆保险与风险管理的关系:①从对象上看,风险既是保险研究的对象,也是风险管理研究的对象;②从方法论上看,保险与风险管理都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为基础;③保险是风险管理过程中处理风险的手段之一;④风险管理的技术制约保险经营效益。
◆可保风险要件:风险非投机的,是偶然的,意外的,大量标的均有受损可能性,有发生重大损失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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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复习提纲第一章风险与保险一、掌握风险的观点、特色和性质1.风险的观点:风险的真实含义是引导致损失的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2.风险的特色和性质:(1)客观性: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
固然能够部分地遇到有效控制,可是,从整体上说,风险是不行能完好清除的。
(2)伤害性:凡是风险都会给人们的利益造成伤害。
(3)不确定性:空间、时间和损失程度的不确定性。
(4)可展望性:就风险整体而言,对一准期间内特定风险发生的频次和损失率,是能够依照概率统计原理加以正确测定的,化不确定为确定。
(5)发展性:人类创建和发展物质资料生产的同时,也创建和发展了风险。
3.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微风险损失( 1)风险因素观点:也称风险条件,是引导发风险事故或在风险事故发生时以致损失增添的条件。
分类:①本质风险因素(与人没关)②道德风险因素(重视人的歹意行为)③心理风险因素(重视人的大意行为)本质风险因素与人没关,也称为物质风险因素;后二者归并称为人为风险因素。
(2)风险事故观点:也称风险事件,是指损失的直接原由或外在原由,也即指风险有可能变成现实、以致惹起损失的结果。
(风险事故微风险因素的区分有时其实不停对。
判断的标准就是看能否直接惹起损失)( 3)损失观点:损失是指非成心的、非计划的和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分类:①直接损失:风险事故直接造成的有形损失,即本质损失;②间接损失:直接损失进一步引起或带来的无形损失,包含额外花费损失、收入损失和责任损失。
二、理解风险的分类对风险管理的意义1.风险的分类(1)按风险的环境分类:①静态风险②动向风险静态③风险与动向风险的差异: a 损失与否不一样; b 影响范围不一样; c 发生特色不一样;d性质含量不一样。
(2)按风险的性质分类:①纯粹风险②谋利风险③其差异在于: a 有无规律性; b 损失影响范围不一样; c 损失以致结果不一样(3)按风险的对象分类:①财富风险②责任风险③信誉风险④人身风险(4)按风险产生的原由分类:①自然风险②社会风险③政治风险④经济风险2.意义:人类社会所面对的风险是多种多样的,不一样的风险有着不一样的性质和特色,它们发生的条件、形成的过程和对人类造成的伤害是大不同样的。
保险学复习要点

保险学复习要点保险学复习要点保险学是一门研究保险的科学,它涉及到保险的原理、制度、市场、管理等多个方面。
作为一门专业课程,保险学的复习对于学生来说非常重要。
本文将从保险的概念、分类、原则等方面,为大家介绍保险学复习的要点。
一、保险的概念保险是指在合同约定的条件下,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承担某种风险,并给予保险金或保障的一种金融活动。
保险的本质是互助合作,通过集合保费,来共同承担风险,实现风险分散。
二、保险的分类保险可以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两种类型。
人身保险是指投保人为自己或他人的人身安全、健康及生命,而向保险公司购买的保险,主要包括寿险、意外险、医疗险等。
财产保险是指投保人为自己或他人的财产利益而购买的保险,主要包括车险、家财险、财产综合保险、责任险、信用保险等。
三、保险的原则保险法中规定了多项保险原则,其中包括以下几项:(1)订立合同自愿原则:合同的缔结必须是自愿的,不能违背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意愿;(2)基本利益原则:保险合同必须是基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利益而订立的,同时要遵循保险公平原则;(3)保险明确原则:保险合同应明确约定保险事故范围、保险金额、保费及其他重要条款;(4)损失减少原则:保险人在损失发生后,应采取合理措施尽力减少损失;(5)诚信原则: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中,应遵循诚实守信、互相信任的原则。
四、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签订的法律文件,是保险行业中的核心文书之一。
保险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几个要素:(1)投保人:购买保险的一方;(2)被保险人:保险的标的物所属的自然人或法人;(3)保险金额:保险公司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给予的赔偿上限;(4)保险费:保险公司收取的投保人支付的费用;(5)保险期间: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6)保险责任: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五、保险法律制度我国现行的保险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保险法》、《车辆保险条款》等,这些法律文件对保险的合同、销售、服务、监管等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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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复习提纲第一章风险与保险一、掌握风险的概念、特征和性质1.风险的概念:风险的真正含义是指引致损失的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2.风险的特征和性质:(1)客观性: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
虽然可以部分地受到有效控制,但是,从总体上说,风险是不可能完全排除的。
(2)损害性:凡是风险都会给人们的利益造成损害。
(3)不确定性:空间、时间和损失程度的不确定性。
(4)可预测性:就风险总体而言,对一定时期内特定风险发生的频率和损失率,是可以依据概率统计原理加以正确测定的,化不确定为确定。
(5)发展性:人类创造和发展物质资料生产的同时,也创造和发展了风险。
3.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风险损失(1)风险因素概念:也称风险条件,是指引发风险事故或在风险事故发生时致使损失增加的条件。
分类:①实质风险因素(与人无关)②道德风险因素(侧重人的恶意行为)③心理风险因素(侧重人的疏忽行为)实质风险因素与人无关,也称为物质风险因素;后两者合并称为人为风险因素。
(2)风险事故概念:也称风险事件,是指损失的直接原因或外在原因,也即指风险有可能变为现实、以至引起损失的结果。
(风险事故和风险因素的区分有时并不绝对。
判断的标准就是看是否直接引起损失)(3)损失概念: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计划的和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分类:①直接损失:风险事故直接造成的有形损失,即实质损失;②间接损失:直接损失进一步引发或带来的无形损失,包括额外费用损失、收入损失和责任损失。
二、理解风险的分类对风险管理的意义1. 风险的分类(1)按风险的环境分类:①静态风险②动态风险静态③风险与动态风险的差别:a损失与否不同;b影响范围不同;c发生特点不同;d性质含量不同。
(2)按风险的性质分类:①纯粹风险②投机风险③其区别在于:a有无规律性;b损失影响范围不同;c损失导致后果不同(3)按风险的对象分类:①财产风险②责任风险③信用风险④人身风险(4)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分类:①自然风险②社会风险③政治风险④经济风险2.意义:人类社会所面临的风险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的风险有着不同的性质和特点,它们发生的条件、形成的过程和对人类造成的损害是大不相同的。
为了便于对各种风险进行识别、测定和管理,对种类繁多的风险按照一定的方法进行科学分类是十分必要的,尤其对于保险的经营,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3.风险管理的概念:风险管理是指人们对各种风险的认识、控制和处理的主动行为。
4.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①风险识别②风险估测③风险评价④选择风险管理技术⑤风险管理效果评价三、掌握风险处理方式,并理解保险在风险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1. 风险处理方式:指通过采用不同措施和手段,用最小的成本达到最大安全保障的经济运行过程。
(1)避免:避免技术通常在两种情况下进行: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高时,或处理风险成本大于其产生的效益时。
(2)自留:有主动自留和被动自留之分,通常在风险所致损失程度和频率低、损失短期内可预测以及最大损失不影响企业财务稳定时采用。
(3)预防:通常在损失频率高且损失程度低时采用。
(4)抑制:通常在损失程度高且风险又无法避免和转嫁的情况下采用。
(5)转嫁:转嫁风险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即保险转嫁和非保险转嫁(非保险转嫁分为:出让转嫁、合同转嫁)。
四、掌握可保风险的条件1.可保风险的概念:可保风险即可保危险,指可被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或可以向保险公司转嫁的风险。
可保风险必须是纯粹风险,即危险。
2.可保风险的要件:(1)风险不是投机的(2)风险必须是偶然的(3)风险必须是意外的(4)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5)风险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第二章保险的性质和功能一、比较“损失说”、“非损失说”和“二元说”1. “损失说”保险产生的最初目的,是要解决物质损害的补偿问题。
从这个概念出发来阐述保险机制特征的,主要有以下三说:1 损失赔偿说:认为保险是一种损失合同。
2 损失分担说:强调在损失赔偿中,多数人相互合作的事实,把损失分担这一概念视为保险的性质。
从经济角度指出保险是多数被保险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即分担损失赔偿,阐明了保险的本质。
3 危险转嫁说:认为保险是一种危险转嫁机制。
2. “非损失说”二元说认为: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两者具有不同的性质,前者以经济补偿为目的,后者以给付一定金额为目的。
人身保险是非损失保险。
1 否定人身保险说:人身保险并不体现保险的性质,它是和保险不同的另外一种合同。
储蓄或投资。
2 择一说:承认人身保险是真正的保险,但主张把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分别以不同的概念进行阐明。
“二元论”只是强调了保险的种概念(种概念=属概念+种差),而不是在对保险这一属概念下定义。
3. “二元说”:①技术说欲望满足说②财产共同准备说③相互金融机关说二、理解保险的功能和作用1.保险的概念: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该危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
2.保险的本质:(1)保险的本质是指保险的社会属性,它与保险的自然属性不同。
(2)所谓保险的本质,即多数单位或个人为了保障其经济生活的安定,在参与平均分担少数成员因偶发的特定危险事故所致损失的补偿过程中形成的互助共济价值形式的分配关系。
(3)简言之,保险的本质是指在参与平均分担损失补偿的单位和个人之间形成的一种分配关系。
3.功能(1)保险功能说评介:①单一功能论②基本功能论③二元功能论④多元功能论(2)保险的基本功能:①分散危险功能②补偿损失功能(3)保险的派生功能:①积蓄基金功能②监督危险功能4.作用:保险的作用是指保险在国民经济中执行其功能时所产生的社会效应。
(1)对微观经济的作用①有利于受灾企业及时恢复生产。
及时得到保险赔偿。
②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
以固定的少量的保费支出替代不确定的巨额灾害损失。
③有利于企业加强危险管理。
借助保险公司丰富的危险管理经验,尽可能消除危险因素,达到防灾防损的目的。
④有利于安定人民生活。
家庭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是家庭危险管理的有效手段。
⑤有利于民事赔偿责任的履行。
如通过雇主责任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等。
(2)对宏观经济的作用①保障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
②推动商品的流通和消费。
③推动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④有利于财政和信贷收支平衡的顺利实现。
(3)保险在经济中的作用总结1 ①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保障社会经济的安定。
②发挥社会助动器的作用,为资本投资、生产和流通保驾护航。
三、商业保险的构成要素有哪些?1.概念:又称合同保险或自愿保险,即保险双方当事人(保险人和投保人)自愿订立保险合同,由投保人交纳保险费,用于建立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事件时,保险人履行赔付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商业保险是一种营利性保险,是当代保险经济活动的一种主要形式,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
2.构成要素包括:(1)专营机构(2)保险合同(3)保险利益(4)大数法则(5)保险基金四、保险商品交换的特点有哪些?如何认识它?保险商品交换的特点和认识:(1)契约性。
保险经营资本的独立化,掩盖了保险的本质,即被保险人之间的互助共济的分配关系,所见到的只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契约交换关系。
保险契约买卖是保险商品交换的唯一方式。
(2)期限性。
投保人购买保单后,一方面开始观念上消费保险的使用价值,另一方面,他作为保险人的或有债权人直至保单的自然终止或履约终止。
(3)条件性。
要求购买者(投保人)必须对投保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4)承诺性。
不同于一般商品的实践性交易,保险商品交易是承诺性交易,即保险交易双方是以合同条款的形式来约定彼此的权力和义务。
五、保险公司具有的功能有哪些?如何获得它?(1)组织经济补偿功能。
与保险的分散危险和补偿损失这两个基本功能相对应,并由保的这两个基本功能决定。
(2)掌管保险基金功能。
通过收取保费,建立保险基金,本质上是保险公司的或有债务。
保险公司的收入直接来源于保费收入的一部分,正因此,为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必须对保险经营实施严格的监管。
(3)防灾防险功能。
保险公司具有的为保障国家、经济单位和个人财产安全及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服务的能力。
(4)融通资金功能。
把补偿基金转化为生产建设基金资金的能力。
但需保证资产的流动性。
(5)吸收储蓄功能。
严格地说,只有寿险公司才具备该项功能。
另,“吸收储蓄功能”并非“储蓄功能”,储蓄是货币信用的范畴,既非保险的功能,亦非保险公司的功能。
六、商业保险与类似制度的比较1.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比较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为依靠工资收入生活的劳动者及其家属提供基本生活条件,促进社会安定而举办的保险。
主要险种有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三种。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不同在于:(1)实施方式不同。
商业保险一般是自愿保险,只有少数是强制性的。
而社会保险的险种均为强制性险种,体现社会公平,兼顾效率。
(2)举办主体不同。
专营的保险公司、等价有偿的商业原则;政府、以社会安定为目的的非营利性机构。
(3)保费来源不同。
社会保险费一般由雇主和雇员一起承担,基金不够,由财政补贴。
(4)保险金额不同。
社会保险的保额由国家统一规定,一般只能保证基本的生活费、基本医疗保健费用。
2. 商业保险与政策性保险比较分为社会政策性保险(即社会保险)和经济政策性保险,也就是政府为实现某项经济政策而举办的保险,如农业保险、出口信用保险。
(1)举办主体不同。
政策保险一般都是风险大、利薄、甚至亏本的项目,商业保险公司一般不愿承保。
经济政策性保险一般都由专门成立的专业保险公司承保,或由国家指定商业保险公司承保,同时给予优惠政策。
(2)经营目标不同。
商业保险公司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政策性保险公司虽然也要求经济核算,但必须兼顾,甚至注重社会的宏观经济效益。
(3)承保机制不同。
投保人可以根据一定的原则自由选择品种多样的商业保险产品。
而政策性保险有特定的险种、单一费率、还要求将政策性保险项目的所有对象都投保。
3. 商业保险与储蓄比较两者都可以作为处理经济不稳定的善后措施,尤其是储蓄性人身保险与储蓄几乎无差别,差异之处表现在:(1)经济范畴不同。
储蓄属于货币信用范畴,是货币信贷行为,可以单独、个别进行,是自助行为。
而保险必须依赖多数经济单位或个人才能实现,是一种联合互助的行为。
二者体现的经济关系不同。
(2)需求动机不同。
储蓄需求的动机一般是基于购买、支付和预防等的准备,这些需求一般在时间上和数量上均可确定。
而保险的需求则是基于特定事故发生与否的不确定性。
(3)权利主张不同。
储蓄是以存款自愿、取款自由为原则,谁的钱进谁的帐。
保险贯彻投保自愿、退保自由原则,但中途退保所领回的退保金将小于所缴保费总和。
(4)运行机制不同。
运行过程所受的影响因素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