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办公电脑及个人自备电脑管理制度

公司办公电脑及个人自备电脑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更好的使用和维护公司的办公电脑及相关办公设备,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最大限度的延长电脑的使用寿命;同时为了充分利用各方资源,鼓励员工自购/自带电脑办公,使员工个人电脑得到充分使用,以及保证公司员工个人电脑的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及所有的电脑网络产品和附属设备,各类应用软件等。

3、2016年8月1日之前入职,该岗位确需配置电脑,现又正在使用公司办公电脑的人员,可以继续使用。2016年8月1日之前入职的人员,现没有使用公司办公电脑的和2016年8月1日(含8月1日)之后入职的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电脑的员工,公司不再配置电脑,由个人自带或自购电脑到公司。

4、公司授权于网络部负责对全公司的电脑进行统一管理及维护。

二、公司电脑使用规定

的学习,按规范要求正确操作使用,注意电脑设备的保养和维护,严防病毒侵入,保证正常运转,严禁非本部人员擅自使用,人为造成设备损坏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其维修费用从当事人工资中扣除。

2、电脑是公司员工上班期间处理信息和整理资料的重要工具,只能用于工作,严查在工作时间浏览与公司无关的网页,资料。严禁利用电脑玩游戏,

站。

3、QQ使用规定:QQ工具只能用来联系与工作有关的事宜,包括文件的传输,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沟通联系,信息的发布等,禁止利用QQ工具同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聊天等。

4、加强公司电脑设备的集中统一管理,未经领导批准,部门不得自行调换,拆卸,处理电脑及附属设备。设备的配备,更新,维修和报废都须按程序通知网络部,由网络部负责进行处理。

5、离开座位超半小时需关闭显示器以延长显示器的使用寿命和节约用电,下班后需按正确方法关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6、离职时应保证电脑完好,程序正常,文件齐全,接手人在确认文件无

误后,须找网络部检查电脑运行是否正常,未按上述程序操作而导致的一切

后果由接手人承担。

三、个人自带或自购电脑使用规定

1、员工自费购置的电脑(发票交行政部存档),其使用权归公司所有 (本人使用), 产权归个人所有,公司将不再提供公用办公电脑。

2、员工个人电脑由个人自行保管与维护,丢失和损坏责任自负。且不能由于个人使用或其他客观原因影响工作,出现故障时应及时维修,日常维护维修及增加配置的费用须由个人承担,维修时如需发票原件的,可报公司行政部给予提供。

3、在享受补贴期间,员工自购的电脑如因维修或遗失等原因无法使用,在条件允许下可借用公司的备用电脑临时办公,但累计不得超过 15 天,否则不予发放当月补贴。

4、个人若遗失或损坏后重新配置电脑的,只可接续剩余未到期享受的补贴部分;遗失或损坏后一个月内未配置的,需将原已发放的补贴退还公司。

5、如有特殊情况忘记带电脑而暂时使用公司电脑的,必须与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一个月内有 2 次未带电脑,停止发放当月补贴。

6、享受补贴期间员工若离职或公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时,补贴将从员工与公司正式解除劳动关系的当月停止发放。如入职时间不足一年,将已申请补贴的 50%退还公司。申请人离职时,相关公司资料需按公司人事管理规定进行备份或彻底删除,不得进行任何未经允许的备份。

7、享受补贴的电脑中存储的与公司有关的文档资料、技术秘密、经营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等其所有权均属于公司,申请人应严格遵守公司有关保密制度和协议的规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8、公司按照要求定期将申请人笔记本电脑中的与公司有关的数据进行备份时,申请人必须予以积极配合。

9、电脑的使用必须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若申请人违反本制度规定要求,或有不诚信的情况,经核实后公司将追回相关的电脑补贴款,取消补贴资格,并视情况予以警告、通报批评直至除名。

四、硬件维护要求

1、各部门要妥善保管、维护好电脑,做好防尘、防潮、防雷等工作。办

公室电脑的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以及电脑桌都必须定期进行清洁工作。

电脑桌上不得堆放无关资料;

2、电脑在使用过程中的维修统一负责,如发生损坏、丢失、替换相关的

电脑配件的情况,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进行赔偿;

3、未经同意,外来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办公室电脑;

4、电脑在不使用时应及时关闭,尤其是下班时间;

5、返还或收回的电脑必须处于完好和可用状态,否则使用部门必须负责

恢复到完好和可用状态。

五、办公设备使用监督

1、行政部负责对办公设备的使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2、行政部对违规使用办公设备人员有提请处罚的权力。

六、办公设备的盘点及赔偿

1、行政部负责对公司所有办公设备进行分类,并建立办公设备管理台账,

每季度盘点清查一次,做到账物相符。

2、在规定的使用年限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毁损,丢失,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

七、补贴原则:

公司通过报销的方式作为员工自带或自购电脑使用补贴(每月由行政部统一办理),资产归属员工个人。享受自带或自购电脑补贴者不得再单独报销维修费及硬件添置费用。

1、补贴标准:自带或自购电脑申请补贴额度不分岗位等,为统一额度。申请补贴以24个月为期限,每月50元。

2、若员工补贴期间离职,则补贴自员工离职当月起停止;自带或自购电脑归个人。但公司有权利要求和监督员工在离职日之前,公司有权在自带或自购电脑中

导出涉及公司相关资料文件留存,同时删除所有公司相关文件。

八、附则

1、凡自带或自购电脑的人员,必须与公司签立《员工自带/自购电脑补贴申请表》(见附件一)和《员工自带/自购电脑公用协议》(见附件二)。

2、本规定自2016年8月1日起执行,以往与之相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附件一:《员工自带/自购电脑补贴申请表》

见附件二:《员工自带/自购电脑公用协议》

甲方:(公司)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职务或岗位:

为了合理利用资源,使员工个人电脑得到充分使用,甲乙双方就自备电脑公用达成以下协议:

1、本协议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因工作需要,优先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经常需要使用电脑的员工和各部门经理。

2、所有员工申请自备电脑办公,均需要填写《员工自购/自带电脑补贴申请表》经部门主管领导及总经理审批后,交至公司行政人事部进行备案。

3、乙方自带个人电脑到公司办公,该电脑需经过公司行政部会同网络部检验,确定其能满足正常办公使用方可。

4、甲方分二年期给予乙方使用补贴,补贴额度为每月 50 元。

5、如乙方在享受补贴期内离职,甲方停止对乙方每月的补贴。一个月不满 15 天,按 0.5 月计算,15 天以上不足一个月,按 1 个月计算。如入职时间不足一年,乙方需将已申请补贴的50%退还公司。乙方离职时需将电脑中涉及公司业务的资料交接完毕,电脑所有权归属于乙方所有。

6、乙方使用的电脑作为日常办公设备应保证电脑的正常运行,电脑在使用期间如出现故障,电脑需要维修及保养等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为其提供电脑软件升级维护、厂家维修联系方面的服务。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严格遵守此协议。

8、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开始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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