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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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证券公司如何做到有效合规管理

我国证券公司如何做到有效合规管理

我国证券公司如何做到有效合规管理摘要:在中国金融机构的合规建设方面,证券远没有银行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证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的提高成为证券公司最关注的问题之一。

本文首先分析了2012年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指引》,结合我国证券公司合规管理的实际运行情况,提出相应的措施提高我国证券公司的有效合规管理。

关键词:证券公司有效合规合规管理是证券公司正常运行的根本, 2008年4月,国务院颁布《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建立合规管理制度提出了要求,证监会于2008年7月发布《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对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做出了明确规定。

2009年,证监会推动行业健全完善合规管理制度作为工作重点,并将合规管理纳入了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的范围。

证券公司的合规管理建设在先后经历了试点、初建和推进三个阶段后,目前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制度建设、基本框架、各项工作循序、合规理念等诸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

但从有效性来看,许多证券公司不尽如意,没有真实、有效地执行已经设计好的内部控制体系。

一、《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指引》对证券公司进行有效合规提出明确的指引工作。

合规管理是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的基础。

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既是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使证券公司切实落实和完善合规管理制度的重要手段。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明确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对合规管理有效性的全面评估,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2012年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指引》,目的是要促使证券公司通过自我评估起到查漏补缺、提高合规管理水平的作用。

《指引》的颁布,仅仅是对证券公司的合规管理工作一个指引作用,合规管理的有效性的评估均还是由证券公司自主开展。

对于评估内容和评估流程应该具体化。

《指引》的推出,更加明确了有效的合规检查在证券公司中的重要性。

要使合规检查有效化,不仅需要制度的完善,合规流程检查的规范,更需要全体人员,特别是高层领导对于合规管理的高度重视,以及对合规管理人员一个合理的定位。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指引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指引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证券公司开展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有效防范和控制合规风险,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证券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引的要求,对合规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合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证券公司将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纳入内部控制评价的,其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工作应当符合本指引的要求,并单独出具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第三条证券公司开展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应当以合规风险为导向,覆盖合规管理各环节,重点关注可能影响合规目标实现的关键业务及管理活动,客观揭示合规管理状况。

第四条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分为全面评估和专项评估。

除特别指明外,本指引所称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均指全面评估。

第五条证券公司开展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应当由董事会、监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组织评估小组或委托外部专业机构进行。

证券公司委托外部专业机构开展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的,参照本指引的规定进行。

第六条证券公司每年应当至少开展一次合规管理有效性全面评估。

证券公司可以自主决定开展合规管理有效性专项评估;但在证券监管机构或自律组织提出要求,或公司内部发生重大合规风险事件时,应当开展合规管理有效性专项评估。

第七条证券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引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工作的实施办法,对评估组织形式、评估范围、评估内容、评估程序和方法、评估报告、评估问责等作出明确规定。

第二章评估内容第八条证券公司开展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应当涵盖合规管理环境、合规管理职责履行情况、经营管理制度与机制的建设及运行状况等方面。

第九条证券公司对合规管理环境的评估应当重点关注公司高层是否重视合规管理、合规文化建设是否到位、合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合规管理的履职保障是否充分等。

第十条证券公司对合规管理职责履行情况的评估应当重点关注合规咨询、合规审查、合规检查、合规监测、合规培训、合规报告、监管沟通与配合、信息隔离墙管理、反洗钱等合规管理职能是否有效履行。

C12019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指引解读-9页word资料

C12019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指引解读-9页word资料

C12008-《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指引》解读证券公司无需将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结果纳入公司管理层的绩效考核范围证券公司开展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应当以合规风险为导向证券公司自行组织实施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的,应由董事会、监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牵头组建评估小组证券公司整改责任部门在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后续整改阶段,应及时向管理层报告整改进展情况关于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的评估复核,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附件中的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参考表涵盖了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的全部评估内容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分为()和()关于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主体的说法中,错误的是合规管理环境评估底稿应当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署确认关于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风险信息收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证券公司应当开展合规管理有效性专项评估的情形包括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应当采取的方法有程序一般包括证券公司对合规管理环境的评估应当重点关注公司高层是否重视合规管理、合规文化建设是否到位、合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合规管理的履职保障是否充分等关于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与内部评价关系的各种说法中,正确的有关于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的评估复核,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D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与内控评价关系的各种说法中,正确的有BCD附件中涵盖了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的全部评估内容错误应当重点关注公司高层是否重视合规管理正确证券公司自行组织开展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的,应当按要求成立评估小组正确整改责任部门在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后续整改阶段,应及时向管理层报告整改进展情况正确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的程序一般包括ABCD开展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应当以合规风险为导向正确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分为()和()AC评估主体的说法B应当采取的方法有ABCD环境评估底稿应当有公司主要负责人签署确认正确风险信息收集的说法中ABD证券公司无需将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结果纳入公司管理层的绩效考核范围错误应当开展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专项评估的情形包括BCD程序一般包括评估准备、评估实施、评估报告和后续整改四个阶段正确评估原则中,要突出全面性、客观性和重要性正确证券公司的整改责任部门在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后续整改阶段应承担的责任有AB评估报告至少应包括的内容有ABCD评估准备,下列选项中准确的是BCD判断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是否有效,最终应看证券公司是否实现合规经营正确合规管理环境评估底稿应当由()签署C证券公司成立的证券业务子公司,如证券资产管理公司等,无需开展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错误评估人员可以按照(),从确定的抽样总体中抽取一定比例的样本ABD证券公司每年应当至少开展2次合规管理有效性全面评估错误证券公司对经营管理制度与机制建设情况的评估应当重点关注的是A合规管理职责履行情况评估底稿,应当由()签署确认A合规管理环境的评估应当重点关注的内容有ABC评估复核的说法中,正确的有有效性评估应当采取的方法有评估复核,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应当以合规风险为导向与内控评价关系的各种说法中,正确的有评估风险信息收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涵盖了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的全部评价内容环境评估底稿应当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署确认后续整改阶段,应及时向管理层报告整改进展情况程序一般包括评估主体的说法中,错误的是专项评估的情形包括9按照《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指引》规定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分为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3按照《》的规定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的程序一般包括评估准备、评估实施、评估报告和后续整改四个阶段√单选1、按照《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指引》的规定关于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的评估复核错误的是c评估小组成员可参与其所在部门或者分管部门的评估底稿的复核。

C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指引》解读答案

C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指引》解读答案

C12008《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指引》解读答案测试一一、单项选择题1. 按照《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指引》的规定,关于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的评估复核,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A)。

A. 评估小组成员可参与其所在部门或者分管部门的评估底稿的复核B. 证券公司应当对自评底稿进行复核C. 证券公司应针对评估期内发生的合规风险事项开展重点评估D. 评估小组成员对其所在部门或者分管部门的评估底稿的复核应当实行回避制度二、多项选择题2. 按照《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指引》的规定,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分为( C)和(D )。

(本题有超过一个的正确选项)A. 外部评估B. 内部评估C. 专项评估D. 全面评估3. 下列关于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与内控评价关系的各种说法中,正确的有(BCD )。

(本题有超过一个的正确选项)A. 证券公司必须单独开展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B. 合规管理的有效性程度是决定公司内部控制是否有效的关键因素C. 证券公司可以将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纳入公司内控评价之中一并进行D. 合规管理有效性程度是内控评价的重要内容4. 下列关于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主体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BC )。

(本题有超过一个的正确选项)A. 证券公司委托外部中介机构开展评估的,应要求中介机构选派具备胜任能力的人员B. 证券公司组织内部评估小组实施评估的,小组成员不应仅来自于合规总监分管的部门C. 证券公司应结合自身治理结构,选择由董事会、监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组织开展全面评估D. 证券公司可以将合规总监或合规部门作为全面评估的单一责任主体5. 按照《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指引》的规定,证券公司对合规管理环境的评估应当重点关注的内容有(ABC)。

(本题有超过一个的正确选项)A. 合规文化建设是否到位B. 公司高层是否重视合规管理C. 合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D. 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是否健全6. 按照《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指引》的规定,评估人员可以按照(ACD),从确定的抽样总体中抽取一定比例的样本,并对样本的符合性做出判断。

000728国元证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工作管理办法2020-11-17

000728国元证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工作管理办法2020-11-17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工作管理办法(经2020年11月16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公司开展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以下简称“合规评估”)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合规风险,实现公司持续规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和廉洁从业管理、道德风险防控工作,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因公司或员工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准则而使公司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采取监管措施、给予纪律处分、出现财产损失或商业信誉损失的风险。

本办法所称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是指公司授权相关内部部门或委托外部专业机构按照规定的原则、方法、程序和标准,对公司日常决策和经营管理过程中与合规管理有关工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合规管理中存在问题的系统性工作。

第三条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全面和专项的评估工作,系统评估各个层面的合规管理工作,推动公司合规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有效执行,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提高廉洁从业意识以及职业道德水平,防范和化解合规风险。

第四条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评估范围应涵盖公司所有业务,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层级子公司以及全体工作人员,贯穿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客观性原则。

评估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为准则,客观反映公司合规管理状况。

(三)重要性原则。

应当以合规风险为导向,重点关注可能存在合规管理缺失、遗漏或薄弱的环节,全面、客观反映合规管理存在的问题,充分揭示合规风险及风险隐患。

(四)独立性原则。

实施评估工作的内部部门或外部专业机构及人员应具有独立性,能够独立履行职责,独立作出判断。

公司合规评价体系评价指南有效性评估标准

公司合规评价体系评价指南有效性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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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指引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指引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指引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指引旨在提供一套系统性的指引,由各有关部门综合考虑合规风险因素,全方位地评估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为证券公司提供行政管理服务。

该指引将在合规管理的常态性运行中提供有效的制度和标准,并不断加强合规管理能力建设,以完善市场监管工作。

证券公司应当根据本指引组建合规管理机构,配备合规资源,建立合规章程框架和委托管理实施制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声明,落实问责制,实施监督检查。

中国证券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就《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指引》答记者问

中国证券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就《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指引》答记者问

中国证券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就《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指引》答记者问目前,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了《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协会有关负责人就《指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指引》出台的背景?答:合规管理是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的基础。

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既是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使证券公司切实落实和完善合规管理制度的重要手段。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明确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对合规管理有效性的全面评估,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为指导、规范证券公司开展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以下称委员会)起草了《指引》。

在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了行业和监管部门的意见,并根据反馈的意见进行了多次讨论和修改,几经易稿,形成本《指引》。

问:《指引》起草工作的主要指导思想是什么?答:在《指引》起草工作中,起草小组主要遵循以下指导思想:第一,制定《指引》的目的是要促使证券公司通过自我评估起到查漏补缺、提高合规管理水平的作用。

第二,《指引》应当与现有的监管制度保持一致,同时又为行业发展留出空间,允许一定的业务发展弹性。

第三,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主要由证券公司自主开展。

《指引》应当能够充分调动公司参与评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通过评估促进公司内部了解和熟悉相关合规要求,实现全员合规。

第四,《指引》应当细化评估程序和评估方法的规定,并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能够为证券公司起到指导和规范作用。

第五,《指引》应当建立综合评估、分层使用的制度安排,在评估内容、评估报告的格式设计以及评估底稿的设计上综合覆盖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和证券公司自身的关注要点,兼顾公司内、外部主体的不同使用需要,体现较大的灵活性。

问:《指引》有哪些特点?答:《指引》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将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定位为证券公司自我约束、自我修复和自我完善的重要手段,强化公司在评估中的主导地位,在法律、法规和准则允许的范围内,采用弹性条款,给证券公司发展留足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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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证券公司开展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有效防范和控制合规风险,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证券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引的要求,对合规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合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证券公司将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纳入内部控制评价的,其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工作应当符合本指引的要求,并单独出具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第三条证券公司开展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应当以合规风险为导向,覆盖合规管理各环节,重点关注可能影响合规目标实现的关键业务及管理活动,客观揭示合规管理状况。

第四条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分为全面评估和专项评估。

除特别指明外,本指引所称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均指全面评估。

第五条证券公司开展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应当由董事会、监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组织评估小组或委托外部专业机构进行。

证券公司委托外部专业机构开展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的,参照本指引的规定进行。

第六条证券公司每年应当至少开展一次合规管理有效性全面评估。

证券公司可以自主决定开展合规管理有效性专项评估;但在证券监管机构或自律组织提出要求,或公司内部发生重大合规风险事件时,应当开展合规管理有效性专项评估。

第七条证券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引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工作的实施办法,对评估组织形式、评估范围、评估内容、评估程序和方法、评估报告、评估问责等作出明确规定。

第二章评估内容
第八条证券公司开展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应当涵盖合规管理环境、合规管理职责履行情况、经营管理制度与机制
的建设及运行状况等方面。

第九条证券公司对合规管理环境的评估应当重点关注公司高层是否重视合规管理、合规文化建设是否到位、合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合规管理的履职保障是否充分等。

第十条证券公司对合规管理职责履行情况的评估应当重点关注合规咨询、合规审查、合规检查、合规监测、合规培训、合规报告、监管沟通与配合、信息隔离墙管理、反洗钱等合规管理职能是否有效履行。

第十一条证券公司对经营管理制度与机制建设情况的评估应当重点关注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是否健全,是否与外部法律、法规和准则相一致,是否能够根据外部法律、法规和准则的变化及时修订、完善。

第十二条证券公司对经营管理制度与机制运行状况的评估应当重点关注是否能够严格执行经营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是否能够及时发现并纠正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等问题。

第十三条证券公司可以根据合规管理有效性专项评估的目的和需要,确定专项评估的内容。

证券监管机构或自律组织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第三章评估程序和方法
第十四条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的程序一般包括评估准备、评估实施、评估报告和后续整改四个阶段。

第十五条证券公司自行组织开展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的,应当按照本指引第五条的要求成立评估小组,并对参与评估的人员开展必要的培训。

证券公司应当确保评估小组具备独立开展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的权力,确保评估小组成员具备相应的胜任能力。

评估小组应当制定评估实施方案,明确评估目的、范围、内容、分工、进程和要求,制作评估底稿等评估工作文件。

第十六条评估小组应当组织各部门开展合规自评,各部门应当如实填写评估底稿,提交评估相关材料。

合规管理环境评估底稿应当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署确认,合规管理职责履行情况评估底稿、经营管理制度与机制的建设及运行状况评估底稿应当由自评部门负责人和分管自评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确认。

第十七条评估小组应当收集评估期内外部监管检查意见、审计报告、合规报告、投诉、举报、媒体报道等资料,明确评估重点。

第十八条评估小组应当对自评底稿进行复核,并针对评估期内发生的合规风险事项开展重点评估,查找合规管理缺陷,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提出整改建议。

评估小组成员对其所在部门或者分管部门的评估底稿的复核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第十九条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应当采取访谈、文本审阅、问卷调查、知识测试、抽样分析、穿行测试、系统及数据测试等方法。

第二十条评估人员可以根据关注重点,对业务与管理事项进行抽样分析,按照业务发生频率、重要性及合规风险的高低,从确定的抽样总体中抽取一定比例的样本,并对样本的符合性做出判断。

第二十一条评估人员可以对具体业务处理流程开展穿行测试,检查与其相关的原始文件,并根据文件上的业务处理踪迹,追踪流程,对相关管理制度与操作流程的实际运行情况进行验证。

第二十二条评估人员可以对涉及证券交易的业务进行系统及数据测试,重点检查相关业务系统中权限、参数设置的合规性,并调取相关交易数据,将其与相应的业务凭证或其他工作记录相比对,以验证相关业务是否按规则运行。

第二十三条评估小组应当在评估工作结束前,与被评估部门就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的结果进行必要沟通,就评估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

被评估部门应当及时反馈意见。

第二十四条评估小组应当根据评估实施情况及评估反馈意见撰写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至少应包括:评估依据、评估范围和对象、评估程序和方法、评估内容、发现的问题及改进建议、前次评估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证券公司可以参照附件所列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基本格式编制评估报告。

第二十五条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应当按照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内部报批程序。

证券监管机构或自律组织要求报送的,从其要求。

第二十六条证券公司应当针对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和时间表。

整改责任部门应当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整改进展情况。

第二十七条证券公司管理层应当对评估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持续关注和跟踪,指导并监督相关部门全面、及时完成整改。

第二十八条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专项评估的程序和方法可以参照本指引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评估问责
第二十九条证券公司应当将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结果纳入公司管理层、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范围。

对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中新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证券公司应当及时对责任人采取问责措施。

第三十条证券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工作。

对在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过程中出现拒绝、阻碍和隐瞒的,证券公司应当采取相应的问责措施。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指引所称“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指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或实际履行前述职务的人员。

第三十二条证券公司在收集合规风险事项、评估合规管理环境、合规管理职责履行情况、重要业务的制度与机制的建设及运行状况时,可以参考附件所列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参考表编制工作底稿。

评估参考表未涵盖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的全部评估内容,证券公司可以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对表格内容加以适当调整和补充。

第三十三条本指引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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