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合集下载

麻醉药品管理岗位职责

麻醉药品管理岗位职责

麻醉药品管理岗位职责
1. 在药剂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工作。

2. 遵守国家麻醉药品管理的有关部门规定管理本室麻醉药品。

3.调剂处方时,审核处方填写项目是否完整,排除禁忌证,掌握限量,并按规定对处方进行逐项登记。

4.麻醉药品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每日填写麻醉药品逐日消耗表,做到日清日结,账物相符。

5.在规定时间内对药房和病区麻醉精神药品专项检查。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麻醉师工作职责

麻醉师工作职责

麻醉师工作职责
麻醉师是医院中的一种重要岗位,其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术前评估:麻醉师负责对患者进行术前评估,了解患者的病史、用药情况、过敏史等情况,以及对麻醉剂的耐受性和敏感度,从而确定最适合的麻醉方案。

2. 麻醉操作:麻醉师按照术前确定的麻醉方案,对患者进行麻醉操作,包括静脉麻醉、气管插管、止痛等操作。

在麻醉过程中,麻醉师需要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及时调整麻醉给药量,保证患者的手术安全。

3. 术后监护:手术结束后,麻醉师需要对患者进行术后监护,确保患者恢复正常生命体征。

特别是对于高危患者,麻醉师需要密切监护其生命体征,并在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措施。

4. 对手术室的管理:麻醉师也需要对手术室进行管理,包括检查麻醉设备的工作情况、配合护士管理麻醉药品、协调麻醉与手术之间的时序关系等。

总之,麻醉师在医院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工作内容涵盖了麻醉操作、术前评估、术后监护和对手术室的管理,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确保患者的手术安全。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实施细则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实施细则

目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实施细则 (2)第一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2)第二章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 (7)第三章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配、使用管理 (10)第四章其它管理制度 (16)第五章安全管理 (20)附录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1)附录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2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一条医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药剂科、医务科、护理部、保卫科、总务科、信息科组成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由药剂科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见附录1)第二条“领导小组”职责及分工(一)职责1.负责制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制度及操作规范;2.定期检查全院各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医院考核;3.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检查;4.负责审批各科室备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基数和二级库的库存量;5.定期对涉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药学、医护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培训。

(二)分工1.组长:全面指导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领导工作;2.副组长:全面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领导工作;3.药剂科: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具体管理工作,对药学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4.医务科:负责对医务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监督并指导正确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负责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调配权的审批;5.护理部:负责对护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监督检查护理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管理本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情况,做好使用记录;6.保卫科: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保卫工作;7.总务科: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防盗设施的完好;8.信息科: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使用等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岗位职责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岗位职责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岗位职责1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岗位职责1.1 为加强和规范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储存、使用和安全管理,设立由分管院长负责,医务处、药剂科、护理部、保卫处负责人组成的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

1.2 根据《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制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的各项制度。

1.3不定期组织对有关人员进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使用的相关法规和知识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1.4定期组织开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及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1.5 根据国家的相关要求,制定和印制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格式)。

1.6组织对执业医师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经考核合格者分别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和调剂资格,并将签名留样备案。

2 临床科室(护理部门)责任人职责2.1临床各科室应指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责任人。

2.2临床各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基数管理,固定基数应经过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审批,并在药剂科备案。

2.3临床各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必须交接清点,交接班应有记录,并出交接人签名。

2.4使用后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的空安瓿,贴剂的废贴应妥善保存,退交药房。

2.5临床科室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对未用完的最小包装剩余药液进行销毁,销毁应有两人在场,并做好销毁记录。

2.6临床各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只能供患者按医嘱使用,严禁外借,私自使用2.7临床各科室在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过程中发生丢失、被盗、被抢、被骗或被冒领时,应立即向医疗机构保卫部门报告,并按规定报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用专柜专锁,即用即锁。

2、做到班班交接,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记录本”和“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空安瓿回收、残余液销毁登记记录”表格的登记工作。

3、检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基数情况,检查药品的效期及质量。

4、每日根据处方发放,夜班根据基数与值班医师交接签字并登记,节假日按规定数量与值班医师交接。

5、每周一、三、五根据处方及回收的空安瓿及时到药房领取药品,并做好领药登记。

6、负责普通麻醉药品的请领、各手术间及复苏室的药品补充及库房药品的摆放、效期管理工作,制定、上报请领计划,做好账目登记。

7、协助做好急救药品车的药品检查、补充。

8、做好高危药品的摆放和使用管理。

浙江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实施细则

浙江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实施细则

浙江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实施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制订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及浙卫发[2005]320号文《关于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制订“浙江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稿)”。

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机构医疗机构应成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机构,人员组成:主管院长负责、医教(务)科、药剂科、护理部、门诊部、保卫科。

并指定专职人员(药剂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

工作职责:1.建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目标责任制并定期考核;2.建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3.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4.建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质量管理、不良反应报告、报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5.组织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6.定期对涉及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培训和考核;7.规定和审批临床使用科室的储备品种和数量;8.对过期、破损和回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办理相关的销毁手续;9.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病历管理规定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领用规定;10.及时报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其它特殊药品的数据信息;11.定期召开会议和修订相关制度及规定。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 采购员的岗位职责:①根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做好印鉴卡的申领工作。

②按有关规定到指定的医药公司采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由指定医药公司用专车送到药库,协助保管人员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有效期等并逐支逐盒检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质量和完整性。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关于下发《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各病区、科、所、室: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更好的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制度,特重新制定我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实施办法》,现予以下发,请认真组织学习。

2014年1月1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实施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制订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订我院《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实施办法》。

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机构医院成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人员组成:主管院长负责、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门诊办公室、保卫科。

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小组工作职责:1.建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目标责任制并定期考核;2.建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3.定期组织检查(至少每季一次),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4.建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质量管理、不良反应报告、报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5.组织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6.定期对涉及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培训和考核;7.规定和审批临床使用科室的储备品种和数量;8.对过期、破损和回收的麻醉和精神药品办理相关的销毁手续;9.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病历管理规定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领用规定;10.及时报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其它特殊药品的数据信息;11.定期召开和修订相关制度及规定。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采购员的岗位职责:①根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做好印鉴卡的申领工作。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和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为严格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医疗安全使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阿克陶县人民医院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为贯彻《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买印鉴卡管理规定》及卫生部颁发的《关于医疗机构购买、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特制订我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我院成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负责,医教科、药剂科,护理部,门诊部,保卫科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组织。

组长:阿迪力(主任医师)副组长:肖开提(副主任药师)成员:赵梅(主治医师)阿不力米提(麻醉医师)热孜万古丽(主管护师)吐尔地·图拉提(主治医师)库尔班江(药师,专职人员)艾克拜尔(库管)专职人员(药剂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一、建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目标责任制并定期考核;二、建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三、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四、建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质量管理、不良反应报告、报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五、组织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六、定期对涉及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培训和考核;七、规定和审批临床使用科室的储备品种和数量;八、对过期、破损和回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办理相关的销毁手续;九、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病历管理规定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领用规定;十、及时报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其它特殊药品的数据信息;十一、定期召开会议和修订相关制度及规定.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目标责任制度一、医院建立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采购员岗位职责
1、根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做好印鉴卡的申领工作。

2、按有关规定到指定的医药公司采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由指定医药公司用专车送到药库,协助保管人员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有效期等并逐支逐盒检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质量和完整性。

3、购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4、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

5、在验收中发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存在缺少、缺损现象的,应与保管员双人清点登记,报药剂科主任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二、保管员岗位职责
1、和采购员一起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工作,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有效期等并逐支逐盒检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质量和完整性。

2、认真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记录专簿及进出库专用帐册”。

3、门诊、病区调剂室领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时,保管员必须认真核对、检查,并请领用人员协助校对,数量当面点清,及时办理出库、入库手续。

4、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出库统计,报采购员及科主任,协助做好采购计划工作。

5、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日常养护工作。

三、门诊、急诊和住院药房专职管理人员职责
1、专人专锁,即用即锁。

2、做到班班交接,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登记专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逐日消耗专用帐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及废贴回收、销毁记录表”,“部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退库记录表”,“患者剩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凭证”等表格的登记工作。

3、检查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是否按规定要求书写。

四、各临床科室专职管理人员职责
1、专锁,即用即锁。

2、做到班班交接,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记录本”和“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空安瓿回收、残余液销毁登记记录”表格的登记工作。

3、检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基数情况,检查药品的效期及质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