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重点时段空气质量保障方案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省调度令要求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通知-沧政办字〔2016〕128号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省调度令要求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通知正文:----------------------------------------------------------------------------------------------------------------------------------------------------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省调度令要求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通知沧政办字〔2016〕1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落实省大气污染1、2号调度令要求,应对目前大气污染防治严峻形势,经11月26日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当前严竣形势我市PM2.5平均浓度1-9月份为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7%;1-10月份为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9%;1月1日-11月24日为60.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1%。
从全市范围看,PM2.5平均浓度开发区1月1日-11月20日为77微克/立方米,远高于中心城区,其余县(市、区)除孟村、吴桥外,均在70微克/立方米以上,距全年目标66.5微克/立方米仍有较大差距,全市浓度值后三名为任丘、肃宁、开发区。
综合来看,我市距完成PM2.5平均浓度下降5%的年度目标压力很大。
截至11月21日,我市年度空气质量排全国倒数第十二位,确保不进入年度后十压力很大。
虽然已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艰辛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至年底还有不到40天时间,且处于冬季取暖期,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如不采取更为严厉的超常规措施,我市PM2.5完成年度下降5%的目标和全年不进入全国后十的“两条底线”面临失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面临更为被动的局面。
省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令也明确指出沧州市“与目标值有一定差距,有进入全国74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倒十的可能性”。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中心城区“抓重点解难点出成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中心城区“抓重点解难点出成效”深化精准治霾六个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沧政办字[2017]130号【发布部门】沧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9.30【实施日期】2017.09.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中心城区“抓重点解难点出成效”深化精准治霾六个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沧政办字〔2017〕130号)新华区、运河区、沧县人民政府,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沧州市中心城区“抓重点、解难点、出成效”深化精准治霾六个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30日沧州市中心城区“抓重点解难点出成效”深化精准治霾六个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按照《沧州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沧政字﹝2017﹞27号)要求,为扭转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不利形势,确保顺利完成全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决定以中心城区“一县四区”(新华区、运河区、沧县、开发区、高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为突破口,真正抓住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解决治理难点,切实提高全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整体成效,按照“统筹推进、分区划段、重点攻坚、精准管控、专项突破、压实责任”的原则,制定全市深化精准治霾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全面开展散煤整治、大型货车管控、工地扬尘整治、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整治、相关行业VOCs整治以及全民洁城等六个专项执法行动,坚持重点攻坚突破与日常执法监管并行,提升管理精细化与管理常态化并重,做到“加力度、提速度、出成效”,力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现新突破,运作机制实现新发展,长效管理实现新成效,确保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和显著性成效,有效改善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01•【字号】沧政办字〔2024〕11号•【施行日期】2024.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11月14日印发的《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沧政办字〔2019〕66号)同时废止。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4月1日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
完善沧州市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指导各县(市、区)科学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精准开展绩效评级,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加强区域应急联动,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沧州市境内发生重污染天气时,需要渤海新区黄骅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以下简称各县(市、区)〕组织开展的应急响应工作。
因细颗粒物(PM2.5)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有关规定积极应对。
因臭氧(O3)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同时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源的日常监管。
因沙尘、山火、局地扬沙、国境外传输等不可控因素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可视情采取加强扬尘源管控等措施。
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河北省委员会,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9.06•【字号】•【施行日期】2013.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直管县(市)委、县(市)人民政府:现将《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2013年9月6日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部署,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省实际,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标,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区域协作相一致、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着力解决以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突出抓好重点城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创新驱动、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到2017年实现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的总目标,为首都及周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作出重要贡献。
二、工作目标1、总体目标:经过5年努力,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
力争再利用5年时间或更长的时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让人民群众呼吸上新鲜空气。
2、具体指标:(1)到2017年,全省细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25%以上。
首都周边及大气污染较重的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和定州、辛集细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33%,邢台、邯郸下降30%,秦皇岛、沧州、衡水下降25%以上,承德、张家口下降20%以上。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4.17•【字号】冀政发〔2024〕4号•【施行日期】2024.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现将《河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2024年4月17日河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要求,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强化结构调整和管理挖潜,加强源头防控和面源治理,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推动经济绿色低碳转型。
到2025年,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2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所有设区的市空气质量排名稳定保持在全国重点城市“后十”之外;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
二、深化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一)严格环境准入。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
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
被置换产能项目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
(二)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和优化产业布局。
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逐步淘汰步进式烧结机和球团竖炉以及半封闭式硅锰合金、镍铁、高碳铬铁、高碳锰铁矿热炉。
加快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
沧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防治对策

2019年第16期广东化工第46卷总第402期·123·沧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防治对策王剑1,徐美1*,毛娜2,叶霞1,张文育1(1.沧州师范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河北沧州061001;2.沧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河北沧州061001)Ambient Air Quality Situation and Prevention Measures in Cangzhou CityWang Jian1,Xu Mei1*,Mao Na2,Ye Xia1,Zhang Wenyu1(1.College of Chemistry and Chemical Engineering Cangzhou Normal University,Cangzhou061001;2.Cangzhou Municipal Research Institute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Cangzhou061001,China)Abstract:In order to study the air quality characteristics in Cangzhou city from2014to2017,the air quality index(AQI)and the mass concentration of six pollutants,including PM2.5,PM10,SO2,NO2,CO,O3,were investigated and the environmental air quality was analyzed.The AQI and air pollution integrated index were used to evaluate the urban environmental air quality.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annual mean values of PM2.5,PM10,SO2and AQI showed a decreasing trend, while the annual mean values of NO2and O3showed an increasing trend.The seasonal variation characteristics of PM2.5,PM10,SO2,NO2and CO were similar, which showed the highest in winter and the lowest in summer,while O3was the highest in summer and the lowest in winter.PM2.5and PM10had the highest air pollution integrated index,and the combined contribution rate of the two indexes was59%~66%,showing a composite pollution characteristic dominated by dust pollution.Finally,in order to prevent and control pollution,we should speed up the adjustment of industrial structure,improve the energy structure,strengthen the control of urban dust pollution,and effectively deal with heavy pollution weatherKeywords:air pollutants;air quality;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asures;Cangzhou city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汽车保有量的增加,空气污染问题已成为中国许多城市面临的首要环境问题[1,2]。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重点县(市)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重点县(市)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沧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26•【字号】沧政字[2008]50号•【施行日期】2008.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重点县(市)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沧政字〔2008〕50号)任丘市、黄骅市、东光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驻沧节能减排重点企业:《沧州市重点县(市)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沧州市重点县(市)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我市3个重点县(市)和5个重点企业节能减排考核工作,按照《河北省“双三十”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一)市级考核重点县(市):任丘市、黄骅市、东光县。
(二)市级考核重点企业:沧州市节能减排重点工业企业共5家,分别是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天一化工有限公司)、河间瀛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沧州大地化工有限公司、吴桥县宏光纸业有限公司和泊头市玉晶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二、目标要求(一)重点县(市)目标要求1.任丘市(1)到2010年,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十一五”期间,所辖区域内节能重点企业完成节能量20.23万吨标准煤;“十一五”期间,所辖区域内节能重点企业主要产品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和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逐年降低;按要求关停、淘汰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能力和设备。
(2)完成各级政府下达的“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化学需氧量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18.2%,二氧化硫同比2005年削减11.8%。
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确定的重点治理项目任务。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沧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8.23•【字号】沧政字〔2022〕16号•【施行日期】2022.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正文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沧州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沧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8月23日沧州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冀政字〔2022〕37号),加快推进全市气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协同高效的气象科技创新体系、立体精密的智能气象监测体系、无缝隙全覆盖的精准预报业务体系、普惠精细的现代气象服务体系,沧州气象现代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到2035年,气象全面融入和支撑沧州高质量发展,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水平省内领先,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
二、重点任务(一)增强气象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1.加快气象服务关键技术攻关。
围绕数值预报、雷达产品释用、智慧农业、强对流、人工影响天气、防灾减灾等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
开展智能网格预报产品应用、重大天气精细化预报、偏振雷达产品释用、强对流天气短时预警、农业气象等方面的研究。
强化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与气象科研的融合应用。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2.建设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
实施气象行业人才荟聚计划,鼓励跨部门、跨行业开展气象科技联合攻关,注重高层次气象科技人才和骨干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加强纵向横向交流力度,培育壮大气象科技人才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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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重点时段空气质量保障方案
1. 方案目标
沧州市作为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也面临着严重的空气污染问题。
特别是在重点时段,如冬季供暖季节,空气质量问题尤为突出。
因此,制定一个全面的方案来保障沧州市重点时段的空气质量,是非常重要的。
本方案的目标是: 1. 确保沧州市重点时段的空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 提高市民生活质量,降低空气污染对健康的影响。
3. 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打造生态环保的城市形象。
4. 推动环境管理的创新和改进,提高环保工作的效率和执行力。
2. 实施步骤
2.1 分析现状
首先,需要对沧州市重点时段的空气质量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调研和分析,包括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污染物排放量的变化趋势、空气质量与气象条件等相关数据的收集和整理。
同时,还需要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和经验教训,为后续的方案制定提供依据。
2.2 制定污染治理措施
基于对现状的分析,制定一系列的污染治理措施。
这些措施应包括源头治理、过程控制和尾部治理等多个方面,具体措施包括: - 发布空气污染预警,提醒市民注意空气质量。
- 加强工业企业的排污管控,实施更严格的排放标准和监测手段。
- 推动清洁能源的使用,减少燃煤和高污染燃料的使用量。
- 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治理,推广新能源汽车和提高燃油车的排放标准。
- 提升建筑施工现场的环保要求,减少扬尘和VOCs排放。
- 加强农业的污染治理,减少农作物秸秆的焚烧。
2.3 完善监测和预警体系
建立一个全面有效的空气质量监测和预警体系,包括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站的布局和监测设备的提升,以及相关数据的采集、传输和分析。
同时,完善空气污染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方便市民采取相应的措施应对。
2.4 加强环境执法和监管
提高环保执法和监管的力度,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环境治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同时,加强环境执法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2.5 加强宣传和教育
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和自觉性。
通过多种媒体渠道、社区活动和学校课程等形式,普及环保知识,让市民了解空气污染的危害和自己的责任,鼓励市民采取积极的环保措施。
2.6 加强国际合作和经验交流
借鉴国际先进地区的治理经验,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吸纳和推广国际先进的治理技术和管理模式。
与其他城市和国际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应对全球环境问题,为沧州市重点时段的空气质量保障提供更多的参考和支持。
3. 预期结果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我们预期将达到以下结果: 1. 沧州市重点时段的空气质量明显改善,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要求。
2. 沧州市民对空气质量的满意度显著提高,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3. 沧州市生态环境形象得到改善,吸引更多的人才和投资。
4. 沧州市环保工作的管理和执行能力得到提升,为其他区域的环境治理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
5. 沧州市与其他城市和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得到加强,形成良好的合作机制和合作平台。
4. 可行性和效率
本方案的可行性和效率得到以下保障: 1. 方案制定基于充分的调研和分析,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 方案中的措施综合考虑了源头治理、过程控制和尾部治理等多方面,能够有效控制空气污染。
3. 监测和预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及时的数据和信息支持。
4. 环境执法和监管的加强,强化了治理的执行力度。
5. 宣传和教育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市民的环保意识和自觉性。
6. 国际交流合作的加强,为治理工作提供了更多的技术和经验支持。
7. 方案实施后,可以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效果的实现和持续改进。
因此,本方案具有可行性和效率,有望有效促进沧州市重点时段空气质量的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