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河南站
文物出入境管理相关规定

文物出入境管理相关规定
是指国家对文物出境和入境进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旨在保护和管理我国的文物资源,防止文物流失和非法出售。
以下为文物出入境管理相关的几个主要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是我国最基本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规定了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制度,明确了文物的归属、出境、入境和流动的管理规定。
2. 文物出入境管理办法:国家文物局制定的部门规章,具体规定了文物出境和入境的审批程序、管理标准和处罚措施,包括文物出境入境审批制度、文物申报、查验和鉴定制度等。
3. 文物出境入境手续办理指南:国家文物局发布的指导性文件,详细说明了文物出境入境的手续办理流程、申报材料要求和相关规定,供相关部门和个人参考和遵循。
4. 《进出境文物申报清单》:由国家文物局发布和修订,明确了文物的分类和申报要求,对于出境和入境文物的申报有具体的规定。
5. 文物出境入境许可证:是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核准文物出境入境的行政许可证,凡涉及出境和入境的文物都需要办理该证件,且须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这些规定和制度的实施,对于保护我国的文物资源、防止文物流失和非法出售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约束作用。
第 1 页共 1 页。
文物出入境管理相关规定

文物出入境管理相关规定文物出境管理指的是对文物出境进行监管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出境文物指的是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实物文物、彩色照片、古籍善本、古代书画等。
我将为您详细介绍文物出境管理的相关规定,内容包括出境文物的申报、审核和批准程序,出境文物的保护和安全措施,以及违规出境文物的处理和追索机制等方面。
一、文物出境管理的基本原则1.保护为主。
文物出境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以保护文物为核心,注重文物对国家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的继续传承。
2.公开透明。
文物出境管理应公开透明,依法进行,确保文物的安全和完整性。
3.合法合规。
文物出境管理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出境文物合法合规。
二、文物出境申报和审核程序1.文物出境申报。
任何单位或个人准备将文物出境,必须向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包括文物的名称、规格、历史背景、出境目的等信息。
同时,还需要提供相应的手续和证明文件,包括文物鉴定、出境许可证等。
2.文物出境审核。
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对文物出境申请进行审核,主要考虑文物的价值、状况和出境目的等因素。
审核结果应及时通知申请人。
3.文物出境批准。
经过审核合格的文物申请,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将批准文物出境,并出具出境许可证。
出境许可证是文物出境的合法凭证,申请人必须妥善保管,并在出境时向海关出示。
三、文物出境的保护和安全措施1.包装和运输。
文物出境前,必须进行适当的包装和运输准备。
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文物的安全和完整性。
运输时应选择专业的文物运输单位,并采取安全措施,例如,使用保险柜、保险箱等。
2.监控和防护。
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对文物出境过程进行监控和防护,确保文物的安全。
出境文物必须在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通道和设施下进行,不得私自交接、携带或转运。
3.文物保险。
文物出境前,申请人应购买相应的文物保险,确保文物在出境过程中的安全。
保险公司应对出境文物的价值进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保险赔偿。
河南省文物、博物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河南省文物、博物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申报条件第八条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以下要求(一)申报馆员任职资格者,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获得硕士学位,担任助理馆员职务2年以上;2. 大学本(专)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职务4年以上。
(二)申报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者,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馆员职务2年以上;2. 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馆员职务4年以上;3. 大学本科毕业,担任馆员职务5年以上。
(三)申报研究馆员任职资格者,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担任副研究馆员职务5年以上。
(四)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任职年限达到相应要求,可以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四章评审条件第九条馆员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一)专业理论知识要求1. 全面掌握本专业所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了解相关专业的理论与方法;2. 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专业工作经历与能力要求任助理馆员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从事田野考古工作的人员,须参与1个以上中型或2个以上小型考古发掘项目;2. 从事文物藏品与资料管理工作的人员,须熟悉分管的藏品或资料,本人直接管理藏品或资料500件(份)以上,能较确切地鉴定分管藏品,并独立完成编目制档工作;3. 从事博物馆陈列展览工作的人员,能独立完成小型陈列的整体或大、中型陈列的部分内容或形式设计工作,须参加2个以上陈列展览的内容或形式设计工作;4. 从事博物馆宣传教育工作的人员,须完成讲解工作300次以上,能编写展览讲解词和其它宣传资料;职称论文援助杨老师扣同微信17604051515. 从事文物藏品的保护、修复、复制工作的人员,能进行一般性文物的保护处理及修复、复制工作,须保护或修复20件以上或复制10件以上文物藏品或标本,能独立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6. 从事文物保护工程工作的人员,须参加文物保护规划、保护设计、工程施工、监理等项目3个以上,且通过国家相应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或验收;7. 从事文物鉴定工作的人员,须对某一类文物具有一定的鉴定水平,能够初步评判文物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并具有1000件以上的文物鉴定经历;8. 从事文物绘图、摄影工作的人员,须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考古绘图、文物摄影照片100个版面以上,作品准确、清晰。
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名单

增补6人:王海文(故宫博物院)王冠英(国 家博物馆该组召集人)朱凤瀚(国家博物馆)吴 镇烽(陕西省考古研究所)郝本性(河南省文物 考古研究所)高至喜(湖南省博物馆)
六、玉器组
云希正(天津艺术博物馆)田凤岭(天津文 物出境鉴定站)许勇翔(上海博物馆)张永昌(苏 州文物商店)杨伯达(故宫博物院)
也在等你去实现自己的梦了。只是孩子,你慢些长大,慢些长大,长大是个痛苦的历程
主任委员:傅熹年 副主任委员:史树青(去世)耿宝昌孙机 秘书处设于国家文物局博物馆司社会文物 处。秘书长一名,由该处负责人担任(现任秘书 长为该处处长王莉)。 一、书画碑帖组 刘光启(天津文物出境鉴定站)张慈生(天
津市文物)杨仁恺(辽宁省博物馆)杨臣彬(故 宫博物院)金维诺(中央美术学院)周绍良(中 国宗教研究所)钟银兰(上海博物馆)徐邦达(故 宫博物院)章津才(北京文物出境鉴定站)
也在等你去实现自己的梦了。只是孩子,你慢些长大,慢些长大,长大是个痛苦的历程
博物院该组召集人)张浦生(南京博物院)赵自 强(广州博物馆)曾土金(广州市文物总店)薛 贵笙(上海市文物商店)
增补3人:王莉英(故宫博物院)邵长波(故 宫博物院)穆青(河北物出境鉴定站)
五、铜器组
李学勤(清华大学)陈佩芬(上海博物馆)
二、现当代书画组(增设)
水天中(中国艺术研究院)冯远朱乃正(中 央美术学院)邵大箴(中央美术学院该组召集人) 郎绍君(中国艺术研究院)常莎娜(清华大学工 艺美术学院)靳尚谊(中央美术学院)雷振方(荣 宝斋)
三、古籍组 丁瑜(国家图书馆该组召集人) 增补5人:李致忠(国家图书馆)张志清(国 家图书馆)陈先行(上海图书馆)杨成凯(中国 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黄永年(陕西师范大学) 四、陶瓷组 汪庆正(上海博物馆)[去世]陈华莎(故宫
17家国家文物出境鉴定站

17 家国家文物出境鉴定站
1.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北京站(代鉴内蒙古自治区)
2.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天津站
3.国家文物出境鉴定上海站(代鉴江西省)
4.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广东站(代鉴湖南省、广西自治区、海南省)
5.国家文物出境鉴定辽宁站(代鉴吉林省、黑龙江省)
6.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江苏站
7.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浙江站
8.国家文物出境鉴定福建站
9.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安徽站
10.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山东站
11.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河南站
12.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湖北站
13.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四川站(代鉴西藏自治区)
14.国家文物出境鉴定陕西站(代鉴甘肃、青海省,宁夏、新疆自治区)
15.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河北站
16.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山西站
17.国家文物出境鉴定云南站(代鉴贵州省)
。
文物出入境管理相关规定范文(二篇)

文物出入境管理相关规定范文文物出入境管理是指国家对出境和入境的文物进行管理和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
文物作为国家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出入境管理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和法律意义。
为了保护和维护国家的文化遗产,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文物出入境管理规定。
我国作为一个拥有悠久历史文化的国家,对文物的出入境管理更加重视。
下面我将从文物出境管理和文物入境管理两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文物出境管理1.文物出境管理的法律基础我国《文物保护法》是对文物保护进行综合管理的法律依据,其第三十条明确规定了国家对文物出境实施管理,并对文物出境手续进行了规定。
此外,我国还签署了《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公约》,根据公约的规定,我国对出境文物的管理也有一定的义务。
2.文物出境管理的原则文物出境管理的原则主要包括:确权、保护、监管和合规性原则。
确权原则是指对文物的所有权进行明确,确保文物的合法性;保护原则是指在出境时要采取一系列措施,保护文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监管原则是指文物出境过程中需进行有效的监管和管理,确保文物不受损失和侵害;合规性原则是指遵守出境文物的所有法律法规,依法合规出境。
3.文物出境管理的程序和要求文物出境的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审批、证明、登记和发布。
申请是指文物出境的申请程序,需要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和证明文物合法出境的证据;审批是指文物出境管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证明是指出境文物需要具备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合法性和出境需要;登记是指出境文物的登记手续,主要是为了方便文物管理机构对文物的跟踪和回溯;发布是指文物出境管理机构对出境文物进行公告和信息发布,确保文物的出境可追溯和监管。
4.文物出境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文物出境管理的重点是对重要文物、珍贵文物和禁止出境文物进行特别管理和保护。
重要文物主要指代表国家、民族和地域文化特点的文物;珍贵文物主要指具有重要价值和稀有性的文物;禁止出境文物主要指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出境的文物。
(完整版)“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方案工作概述

“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工作概述朱晓东一、项目概况(一)项目背景我国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总体而言,还不能适应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需要,存在着底数不清,建档工作不完备,保护设施不达标,以及安全隐患、自然损坏等问题。
特别是我们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科技含量还不高,宏观管理力度不够,迫切需要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手段改进和提高工作水平。
针对我国文博事业的实际情况,自2001年起,财政部和国家文物局及时启动了“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并逐步扩展到山西、辽宁、河南、甘肃四省,2005年又扩展到湖北、湖南两省。
(二)项目目标文物调查项目的主要目标是以数字化手段调查、完善我国文物、博物馆领域的国情资料,建立并运行动态的文物数据库管理系统,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准确地掌握文物保护与管理状况,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充分发挥文物资源对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价值和作用,提供科学依据和可靠保证。
(三)项目意义文物调查项目是文物领域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不仅摸清了文物家底,而且促使文物工作在管理理念上发生重大变化,对于提高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提高执政能力,发挥文物的社会功能,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作用。
1、以数字化手段开展文物调查,在保护国家文化遗产、传承中华文明的过程中有着独特作用。
文物作为历史文明的传承载体,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作为一种物质存在传承历史,但其寿命逃脱不了自然界减法规律的制约;一是作为信息形态传承历史,这种传承即使在文物作为物质消亡后,其所蕴涵的信息生命仍然长存。
从这个角度讲,采用计算机技术复制文物信息,既是传承中华文明的重要方式,也是文物保护工作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2、建立文物数据库管理系统,是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各类文物收藏单位履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基本保证和有效途径。
正确履行《文物保护法》赋予各级各类文物部门的职责,不断提高文博工作者的依法行政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离不开对文物信息的掌握程度。
文物出境鉴定管理办法-文物发[1989]9号
![文物出境鉴定管理办法-文物发[1989]9号](https://img.taocdn.com/s3/m/4ac6b436443610661ed9ad51f01dc281e53a56ad.png)
文物出境鉴定管理办法正文:---------------------------------------------------------------------------------------------------------------------------------------------------- 文物出境鉴定管理办法(一九八九年二月二十七日文化部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物出境鉴定是指对申报出境的文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条及国家规定的文物出口界限和鉴定标准,进行鉴定、查验,决定其能否出境。
第三条凡一九四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中国和外国制作、生产或出版的陶瓷器、金银器、铜器及其它金属器、玉石器、漆器,玻璃器皿、各种质料的雕刻品,雕塑品,家具、书画、碑贴、拓片、图书、文献资料、织绣、文化用品、邮票、货币、器具、工艺美术品等;一九四九年以后,我国已故近、现代著名书画家、工艺美术家的作品等;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化石,都必须进行文物出境鉴定。
第四条文物出境鉴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文物出境鉴定组负责办理。
第五条出境文物包括:销售单位申报出境的文物;私人所有并携运出境的旧存文物;暂时进出境的文物。
第二章销售单位申报出境的文物鉴定第六条销售单位系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国家文物局批准经营文物的单位。
第七条销售单位申报出境的文物鉴定,必须在销售前进行。
文物出境鉴定组须在得到销售单位造具的清册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允许销售的批准文件后,按清册对照文物进行鉴定。
未经批准、未造具清册或未列入清册的文物,一律不予鉴定。
鉴定完毕后,该清册由文物出境鉴定组收存。
第八条经鉴定允许出境的文物,应按规定位置钤盖允许出境的标识。
第九条凡经鉴定不准出境的珍贵文物,文物出境鉴定组应登记拍照,备案存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钱燕
女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17
文物鉴定
68.5
006
陈有路
男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06
文物鉴定
66.5
007
于沛华
女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11
文物鉴定
66
008
杨匡
男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10
文物鉴定
65.5
009
包伟柯
男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08
文物鉴定
65
010
赵婧
女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14
文物鉴定
60
011
陈静
女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01
文物鉴定
53
012
任浩
女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15
文物鉴定
48
013
王佳涵
女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16
文物鉴定
41
014
杨浩淼
女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20
文物鉴定
30.5
注: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河南站
2014年度公开招聘考试成绩公示
序号
姓名
性别
学历
学位
考号
报考职位
笔试成绩
000
鲍君惠
女
博士
研究生
博士
文物鉴定
001
张羽
女硕士研究生来自硕士09文物鉴定
76
002
项文
女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18
文物鉴定
73
003
汪翔
男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12
文物鉴定
69
004
李静兰
女
硕士
研究生
硕士
03
文物鉴定
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