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环境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建和拟建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扩建、改建和迁建项目。
二、环保责任1.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环保工作负总责,确保环保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2. 设立环保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环保事务。
三、环境影响评价1. 所有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相应的环保审批文件。
2.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包括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预测、评估和建议的防治措施。
四、环保设计与施工1. 建设项目的设计应遵循环保原则,采用环保材料和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2. 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环保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粉尘、噪音和废水排放。
五、环保设施与验收1. 建设项目必须配备必要的环保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2. 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
六、环境监测与报告1. 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对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进行监测,并记录监测数据。
2. 定期向环保部门报送环境监测报告和环保工作总结。
七、污染事故处理1. 制定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2. 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污染扩散,并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
八、环保培训与宣传1. 对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环保知识和法规的培训。
2. 加强环保意识的宣传,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
九、监督检查与考核1. 定期对项目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2. 将环保工作纳入项目考核体系,对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个人或部门进行处罚。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环保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须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并及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请注意,这是一个简化的模板,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一、对于新、扩、改建项目, 在建设之前, 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估, 提出防治措施。
环境管理部门在工程筹建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筹建部门在对项目进行论证时必须考虑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防治措施, 采用评价中提出的或优于评价中的治理工艺。
二、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即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 其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1.工程设计阶段, 建设项目的工艺设计应该积极采用不产生或少产生污染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最大限度的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 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 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 尽可能在生产过程中把污染减少到最低限度。
2.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工艺设施尽可能采用国家推荐的技术工艺, 禁止采用落后的淘汰的技术设备。
3、工程施工阶段, 筹建处安排专人负责, 落实施工计划与进度, 保证工程质量, 安全环保处环保科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 要对项目“三同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以确保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4、工程竣工后, 试生产或试运行前, 由筹建部门申请, 督察室、安全环保处、设备机动处、设计管理处、安全科、生产使用单位等部门对设施进行验收, 方可进行试生产或试运转。
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 向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三、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应不低于国家规定。
四、未经安全环保处、设备机动处等有关部门的同意, 各单位对现有环保设施不得私自拆除、改动、改造。
五、对于投入使用的环保设施应按照设计使用说明书定期进行维护, 以保证其运行效果。
六、对于可能产生较大污染的部位、工艺, 要查找产生污染的原因, 改进工艺操作, 加强人员操作, 尽量避免污染。
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对环境的管理,规范相关管理措施,保护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质量的改善,保障国家、社会、公众的整体环境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承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基础工程、水利工程等。
1.3 公司认真履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秉承“绿色发展、文明建设”的理念,推动绿色工程建设,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给人们提供一个舒适、美好的生活环境。
二、环境管理责任2.1 项目经理是项目环境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项目环境管理的具体实施和效果评估,确保工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2.2 环境专员应根据项目情况制定具体的环境管理方案、监测计划等文件,并对环境管理工作进行全程跟踪。
2.3 各部门负责人应配合项目经理和环境专员的工作,切实履行环境管理职责,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环境管理措施3.1 项目前期环境评估:在项目启动前,必须进行环境评估,明确项目的环境风险和影响,提出相应的规避和改善措施。
3.2 施工过程环境监测:工程施工过程中,定期对环境参数进行监测,确保施工活动不对环境造成污染或破坏。
3.3 水、气、土壤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开展水、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做好污水处理、废气治理、土壤修复等工作。
3.4 废弃物处理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将施工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3.5 绿色建筑设计:推广绿色建筑理念,优先选择环保材料和技术,降低建筑对环境的影响。
3.6 生态保护:对施工区域内的生态环境进行保护和恢复,确保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四、环境意识培训4.1 公司员工应接受相关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培训,提高环境意识和责任意识。
4.2 定期组织环境管理培训,加强员工对环境管理工作的理解和重视,推动整个公司环境管理工作的开展。
五、环境管理考核5.1 环境管理工作应纳入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对环境管理绩效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
建设工程项目环境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环境管理制度
介绍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建设工程项目环境管理制度,以确保项目
在实施过程中能够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因素。
该制度
将涵盖项目环境评估、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监测和环境应急预案等
方面的内容。
环境评估
在项目启动前,应进行全面的环境评估,包括对项目所在地的
环境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风险评估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
环境评估结果应作为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并与各相关部门和
专家进行共同研究和论证。
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应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资源节约利用、减少噪音和污染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等。
项目各阶段应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
实施。
环境监测
项目应建立环境监测系统,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境状况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
环境监测结果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问题的整改和改进。
环境应急预案
项目应制定完善的环境应急预案,包括应急响应机制、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物资的储备等。
在发生环境紧急情况时,项目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公众,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对和处置。
审批和执行
本环境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得到全体人员的共同执行和遵守。
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环境管理制度的监管,确保其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
以上是建设工程项目环境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制定和执行该制度,我们能够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从而实现项目和社会的双赢。
工程建设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保护环境,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健康和工程质量,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三条主管部门工程建设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由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环境卫生管理组织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环境卫生管理组织,明确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人,并配备专职环境卫生管理人员。
第五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明确环境卫生管理目标、要求和措施,并进行记录和备案。
第六条环境卫生管理培训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环境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环境卫生管理能力。
第七条环境卫生检查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工地进行环境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第八条环境卫生考核主管部门应当对施工单位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处罚。
第九条环境卫生奖惩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成效对施工单位进行奖励,并对不合格单位进行处罚。
第三章环境卫生管理措施第十条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进行环境卫生管理评估,确定施工前期工作,制定环境保护措施。
第十一条施工过程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工地布局,建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卫生管理控制措施,减少环境污染。
第十二条施工完工阶段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完工后进行环境卫生清理,清理施工垃圾、材料残渣等,恢复环境原貌。
第四章环境卫生管理责任第十三条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定期检查环境卫生管理情况。
第十四条环境卫生管理人员环境卫生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协助整改。
第十五条施工人员施工人员应当遵守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弃物等。
第五章环境卫生管理监督第十六条主管部门监督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建设工程环境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环境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
第三条建设工程环境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二)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三)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监督有力。
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第四条建设单位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五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三)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分析;(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第六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建设单位方可进行工程建设和施工。
第三章施工现场环境管理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制度,明确环境管理责任,确保施工现场环境整洁。
第八条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施工现场围挡、遮阳、喷淋等设施齐全,防止扬尘、噪音等污染;(二)施工现场应设置垃圾收集点,及时清运垃圾,防止环境污染;(三)施工现场应设置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四)施工现场应设置废弃物回收设施,对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五)施工现场应设置应急设施,如消防器材、急救箱等。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环境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环境监测与治理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对施工现场环境进行监测。
第十一条环境监测内容包括:(一)大气污染物浓度;(二)噪声污染;(三)水污染物浓度;(四)土壤污染。
第十二条环境监测结果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治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制度,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未按规定进行环境监测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未履行环境管理责任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工程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种建设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
环保管理部门项目中设立环保管理部门,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制定环境保护措施、方案或计划,参与项目建设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并排除环境保护隐患。
•负责环境影响评价(EIA)报告编制及审批,制定监测计划并实施监测,定期发布环境监测报告。
•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培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危险化学品和有害物质的管理等。
•协助项目完成监测和评估、环境证明和环评文件备案等环境管理工作。
•接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有情况及时进行整改。
可行性研究阶段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
环保管理部门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详细说明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制定环保措施并提出环境保护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在项目的前期筹备期间按照要求向公众公示,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项目存在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其他方案和措施,并进行对比研究,选取对环境影响较小的方案。
设计阶段在工程项目的设计阶段,制定环保措施和方案,对环境保护要求进行落实和确认,并进行环境保护工程设计。
环境保护措施和方案应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为依据,并符合各项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和规范。
采用高新技术和新型材料的应在设计前进行环保技术审查,确保环保效果与技术指标符合国家的要求。
施工阶段在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实施环保措施和方案,确保施工过程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具体责任如下:•针对施工环节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环保措施和方案,确保施工活动的环境污染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完善施工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处理施工垃圾和污泥。
•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有害物质,采取措施防止泄漏或污染,并及时清理。
•对施工沉积的土壤,进行整改或污染修复处理。
•严格控制机械设备和工具的噪声、振动、尘埃等产生的环境影响而采取有效措施。
建设工程环境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环境管理制度前言建设工程环境管理制度是为了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而建立的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
它对于规范建设工程环境管理行为,保障环境质量,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因此,为了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环境管理制度。
一、制度概述1.1 制度目的建设工程环境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建设工程环境管理行为,保障环境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
1.2 制度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承担建设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1.3 制度内容建设工程环境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环境风险评估制度•环境监测制度•环境污染防治制度•废弃物管理制度•环境应急管理制度•环境监管和监督制度1.4 制度执行机构建设工程环境管理制度的执行机构为本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责任由相关责任人和工作人员承担。
1.5 制度执行和监督本单位主管部门对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实行制度执行情况监督制度,并对不执行或不合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
二、制度具体内容2.1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2.1.1 环境保护责任的界定建设工程项目中,各方应明确环境保护责任并认真贯彻执行,保证工程建设不对环境造成危害。
2.1.2 环境保护责任的承担主体1.建设工程项目承担主体应当对环境保护问题承担主体责任;2.施工单位应对建设工程环境安全管理负责;3.监理单位应对建设工程环境质量监督负责。
2.1.3 环境保护责任的具体内容1.环境保护与节能工作日常督导和考核;2.立即停止违规行为;3.当发生环境事故时,及时组织抢救和处理,并采取补救措施。
2.2 环境风险评估制度2.2.1 环境风险评估概述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运营等环节可能对环境造成危害,因此要及时开展环境风险评估。
2.2.2 环境风险评估主要内容1.识别环境风险源;2.对环境风险进行评价;3.制定环境风险防治措施。
2.3 环境监测制度2.3.1 环境监测系统在建设过程中,需要对环境进行监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工程项目环境管理制度
1.1 一般规定
1.1.1项目环境管理的目的是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组织的方针,组织员工保护好项目环境,节约使用资源。
1.1.2企业应根据《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GB/T 24001)》和企业的环境管理方针,建立环境管理体系。
1.1.3总承包人应组织建立包括分包在内的现场环境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在项目中各个层次的环境保护以及消防保安的管理责任, 并进行层层分解下达。
在施工过程中应经常进行检查评比,总结经验、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
1.1.4项目经理部应当按照要求, 结合企业的有关规定,制定项目的环境管理目标,制定相应措施,贯彻执行。
1.1.5项目经理部应将施工现场管理列入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内容,并与日常管理有机组合, 认真听取邻近单位、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反映,及时抓好整改。
1.2 环境管理
1.2.1承包人应制定项目环境管理的目标,进行环境因素的
识别,制定环境管理方案,明确环境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进行培训,并在运行过程中,进行检查,做到持续改进。
1.3 文明施工
1.3.1承包人应认真搞好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有序、整洁卫生、不扰民、不损害公众利益。
1.3.2承包人应在施工前向发包人了解经过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标出位置,加以保护。
施工时发现文物、古迹、爆炸物、电缆等,应当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按照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1.3.3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环境时,承包人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事
先告示。
在行人、车辆通告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覆盖物和标志。
11.3.4建筑垃圾、渣土应在指定地点堆放,每日进行清理。
高处施工产生的垃圾及废
弃物应采用密闭式串筒或其他措施清理搬运。
装载建筑材料、垃圾或渣土的车辆,应采取防止尘土飞扬、洒落或流溢的有效措施。
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机动车辆冲洗设施,冲洗污水应进行处理。
1.3.5除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化沥青和
焚烧油毡、油漆,亦不得焚烧其他可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味的废弃物,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1.3.6承包人应按照当地有关部门的文明施工标准和企业的要求进行定期评定。
评定后应进行总结,对评定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解决。
1.4 规范场容
1.4.1施工现场场容管理应建立在施工平面图设计的合理安排和物料器具定位管理标准化的基础上。
总承包人应根据有关部门和企业的有关方针目标,建立施工平面图的环境管理内容和现场物料器具管理标准。
对各分包人提出场容管理的要求。
1.4.2项目经理部必须结合施工条件,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认真进行施工平面图的规划、设计、布置、使用和管理。
1.4.3项目经理部应严格按照已审批的施工总平面图或相关的单位工程施工平面图划定的位置,布置施工项目的主要机械设备、脚手架、密封式安全网和围档、模具、施工临时道路、供水、供电、供气管道或线路、施工材料制品堆场及仓库、土方及建筑垃圾、变配电间、消火栓、警卫室、现场的办公、生产和生活临时设施等。
1.4.4现场入口处应设置总承包人的标志。
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应负责施工现场场容文明形象管理的总体策划和部署;各分包人应在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的指导和协调下,按照分区划块原则,搞好分包人施工用地区域的场容文明形象规划,严格执行,并纳入总承包现场管理范畴,接受监督、管理和协调。
1.4.5项目经理部应在现场入口的醒目位置,公示下列内容:
1 工程概况牌,包括:工程规模、性质、用途、发包人、设计人、承包人和监理单位的名称,施工起止年月等。
2安全纪律牌。
3防火须知牌,
4安全无重大事故牌。
5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牌。
6施工总平面牌。
7项目经理部组织架构及主要管理体制人员名单图。
1.4.6项目经理部应在施工现场周边按当地有关要求设置围档。
临街脚手架、临近高压电缆以及起重机把杆回转半径伸至街道上空的,均应按要求设置安全隔离设施。
危险品库附近应有明显标志及围档设施。
1.4.7施工现场应设置畅通和排水沟渠系统,做到场地不积水、不积泥浆,保持道路干燥坚实。
工地地面应做硬化处理。
施工现场泥浆和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
和河流、湖泊、池塘。
1.4.8施工物料器具除应按施工平面图指定位置就位布置外,尚应根据不同特点和性质,规范布置方式与要求,并执行码放整齐、限宽限高、上架入箱、规格分类、挂牌标识等管理标准。
1.4.9有条件时, 可对施工现场进行绿化布置。
1.5 消防保安
1.5.1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规定,建立和执行消防管理制度。
1.5.2现场必须有满足消防车出入和行驶的道路,并设置符合要求的防火报警系统和固定式灭火系统,消防设施应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在火灾易发地区施工或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承包人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可设吸烟室。
现场消防道路布置
1.5.3 施工现场的通道、消防出入口、紧急疏散楼道等,均应有明显标志或指示牌。
有高度限制的地点应有限高标志。
1.5.4现场应有动火管理制度。
1.5.5施工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必须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提供爆破器材的品名、数量、用途、爆破地点、四邻距离等材料和有关安全措施,向所在地人部门办理进行
爆破的批准手续,由具备爆破资质的专业队伍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1.5.6现场应设立门卫,根据需要设置警卫,负责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带证明其身份的证卡,其他现场施工人员宜有标识。
有条件时可对进出场人员使用磁卡管理。
1.6 卫生防疫及其他事项
1.6.1施工场区应有明确的功能区域划分。
施工现场不宜设置职工宿舍,必须设置时应尽量和施工场地分开。
施工作业区与办公区应分区明确。
1.6.2现场应准备必要的医疗设施。
在办公室内显著位置应张贴急救车和有关医院电话号码。
现场的食堂、厕所应符合卫生要求,根据需要采取防暑降温和消毒、防毒措施。
1.6.3承包人应与发包人明确有关建筑工程保险、自有人员和设备以及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人和投保条件。
1.6.4项目经理部应进行现场节能管理。
有条件的现场应下达能源使用指标。
1.6.5承包人应组织对现场管理的考评,考评办法应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