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物保价运输办法
铁路保价运输规则2019年6月1日

铁路保价运输规则2019年6月1日摘要:一、铁路保价运输规则概述二、保价运输的定义和作用三、铁路保价运输的相关规定四、保价运输的赔偿原则和计算方法五、保价运输的免责条款六、理赔所需单证及流程正文:铁路保价运输规则2019 年6 月1 日是我国铁路运输领域的一项重要规定,旨在保障货物运输的安全和货主的权益。
本文将对铁路保价运输规则进行详细介绍。
一、铁路保价运输规则概述铁路保价运输规则,是指在铁路货物运输过程中,为保证货物安全、防止货物丢失或损坏,货主按照一定比例向承运人支付保价费,当货物发生损失时,由承运人按照货物保价金额进行赔偿的运输规则。
二、保价运输的定义和作用保价运输,是指在铁路运输过程中,货主为货物购买保险,承运人负责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并在货物发生损失时,按照货物保价金额进行赔偿的一种运输方式。
保价运输的作用主要在于保障货物运输的安全,降低货主的经济损失。
三、铁路保价运输的相关规定根据铁路保价运输规则,货主在进行保价运输时,应按照货物的实际价值进行投保,承运人在接受货物时,应核实货物的保价金额,并在运输过程中,对货物进行妥善保管。
四、保价运输的赔偿原则和计算方法铁路保价运输的赔偿原则是,货物损失赔偿金额以货物保价金额为限。
赔偿计算方法为:按照货物实际损失金额与货物保价金额的比例进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货物保价金额。
五、保价运输的免责条款根据铁路保价运输规则,以下情况不属于保价运输的赔偿范围:1.货物本身的自然损耗;2.货物包装不良导致的损失;3.货主自行运输的货物;4.货物在运输途中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损失。
六、理赔所需单证及流程进行保价运输理赔时,货主需要提供以下单证:1.天地华宇签收单;2.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3.货物发票、购销合同或订购单;4.货损照片、损失清单等。
理赔流程为:1.货主向承运人提出赔偿要求;2.承运人核实货物损失情况;3.双方协商确定赔偿金额;4.承运人向货主支付赔偿金。
铁路货物保价运输办法

铁路货物保价运输办法
1.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通过铁路进行货物运输的企业或个人。
2. 保价定义
保价运输是指托运人在托运货物时,按照货物价值向铁路运输企业支付一定比例的保价费,以获得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失或损坏赔偿的权利。
3. 保价费率
保价费率由铁路运输企业根据货物种类、运输距离、风险等级等因素确定,并公布实施。
4. 保价限额
保价金额不得超过货物实际价值,且最高保价限额由铁路运输企业规定。
5. 保价程序
托运人应在托运货物时明确声明保价,并按照规定支付保价费。
6. 货物价值证明
托运人应提供货物价值的合法证明,如发票、合同等。
7. 赔偿原则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或损坏,铁路运输企业按照保价金额与货物实际价值的比例进行赔偿。
8. 赔偿程序
托运人应在发现货物损失或损坏后,及时向铁路运输企业提出赔偿要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9. 免责条款
铁路运输企业对于因不可抗力、托运人过错等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或损坏,不承担赔偿责任。
10. 争议解决
托运人与铁路运输企业之间因保价运输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 办法修订
铁路运输企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办法进行修订,并提前通知托运人。
12. 生效时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关保价运输的规定同时废止。
请注意,以上内容为示例性质,具体操作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铁路运输企业的正式规定。
铁路保价运输规则2019年6月1日

铁路保价运输规则2019年6月1日摘要:一、铁路保价运输概述二、铁路保价运输规则的具体内容1.适用范围2.保价费用3.保价办理流程4.赔偿标准与金额计算5.特殊情况处理三、注意事项与建议正文:铁路保价运输是指在铁路运输过程中,针对货物价值较高或性质较为特殊的物品,依据《铁路保价运输规则》进行的一种运输方式。
2019年6月1日起实施的《铁路保价运输规则》对保价运输的适用范围、保价费用、办理流程、赔偿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一、铁路保价运输概述铁路保价运输是一种安全、可靠、高效的运输方式,它能够为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提供安全保障。
根据《铁路保价运输规则》,适用于保价运输的货物包括:易损易燃易爆物品、珍贵文物、重要文件、高价值商品等。
同时,保价运输适用于各类铁路运输方式,如特快、快速、普通等。
二、铁路保价运输规则的具体内容1.适用范围铁路保价运输适用于我国铁路部门负责运输的货物。
根据货物性质、运输距离、运输方式等不同因素,保价运输可分为全额保价和部分保价两种。
2.保价费用保价费用根据货物价值的一定比例收取,不同运输方式和距离的保价费用率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保价费用越高,运输部门对货物的安全保障措施越严格。
3.保价办理流程保价办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货物托运时,发货人应向铁路运输部门提供货物详细清单,包括品名、数量、价值等信息。
(2)发货人根据货物价值选择全额保价或部分保价。
(3)铁路运输部门核对货物信息及保价金额,办理保价手续。
(4)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发生损坏、丢失等事故,铁路部门将依据保价金额进行赔偿。
4.赔偿标准与金额计算赔偿标准根据货物损失程度、保价金额等因素确定。
赔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赔偿金额=保价金额×损失比例。
当货物损失程度达到保价金额的100%时,赔偿金额为保价金额。
5.特殊情况处理如遇特殊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货物损失,铁路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
铁路货物保价运输管理办法-

铁路货物保价运输管理办法正文:---------------------------------------------------------------------------------------------------------------------------------------------------- 铁路货物保价运输管理办法(1991年3月26日铁道部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切实执行《铁路货物保价运输办法》,加强运输管理,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铁路内部对货物保价运输工作的基本规定和要求,不作为保价运输合同双方划分责任的依据。
本办法未规定事项,均按《铁路货物运输规程》、《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铁路货运事故处理规则》等有关规定办理。
铁路局在不违反本办法的条件下,可结合管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保价运输管理第三条为全面做好货物保价工作,正确开展保价运输业务,铁路部门建立各级办理保价运输工作专门机构。
第四条各级保价运输机构(以下间称“保价机构”)的职责如下:1.积极宣传保价运输的意义,开展货物保价运输;2.制定、实施保价运输防范措施,检查监督保价运输各项工作、保障货物运输安全;3.负责保价运输日常管理和货运事故调查、处理、赔偿工作,解决存在问题;4.全面负责保价费的收入、支出、财务、计划等管理工作;5.表彰先进,总结、推广保价运输经验;6.协调与铁路内部有关部门及与保险部门的工作关系。
第五条为加强对保价运输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应建立保价运输监察制度。
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保价机构的监察人员应按国家政策、法令和保价运输的有关规定,对所属单位的保价运输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其职责和权限如下:1.有权检查货物保价运输的办理及赔偿情况,被检查单位应如实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和单据;2.有权检查保价费用的核收、使用情况,发现错收、漏收或超出使用范围时,予以纠正。
铁路保价运输规则2024年6月1日

一、适用范围二、保价运输对象1.保价货物:指货主托运的具有实际价值的货物,包括有形货物和无形货物。
2.不可保价货物:指铁路规定不可保价的货物,包括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运输的物品和其他铁路明确规定的货物。
三、保价运输要求1.货物价值:保价货物的价值以货主声明的价值为准,货主应提供合理的货物价值证明材料。
2.保价金额:保价货物的保价金额为货物的实际价值,最高不超过货物的申明价值。
保价金额与实际运输费用无关。
3.保价费用:货主进行保价运输需要支付保价费用,保价费用按照一定的比例(根据国家政策和市场状况确定)计算,并在运费票据上明示。
4.保价责任:铁路公司对保价货物承担保价责任,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毁损、灭失或延误时,铁路公司应按照保价金额向货主赔偿。
四、保价运输申报和追索流程1.申报:货主在托运货物时需填写保价申明,并提供相关货物价值证明材料,同时支付保价费用,并在运单上明示。
2.追索:当保价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或延误时,货主可向铁路公司提出保价货物追索申请。
申请应包括以下材料:追索申请书、保价运输合同和票据、货物价值证明材料、运单和相应的货运记录等。
3.处理:铁路公司收到货主的追索申请后,应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核实,并根据事实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赔偿。
如果铁路公司认为申请不符合规定的,应及时通知货主并说明理由。
五、制度监督和维权1.监督:铁路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保价运输监督制度,加强对保价运输的管理和监督。
2.维权:货主在保价运输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可通过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
六、违规处罚对违反铁路保价运输规则的企业和个人,铁路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暂停参与保价运输等。
以上就是2024年6月1日的铁路保价运输规则的主要内容。
铁路保价运输规则的制定,旨在保障货主的合法权益,提高货物运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促进铁路货物运输的发展。
货主在进行保价运输时,应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并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铁路保价运输规则2019年6月1日

铁路保价运输规则2019年6月1日近年来,随着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铁路运输作为一种高效、安全的运输方式,受到越来越多企业和个人的青睐。
为了保障货物的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铁路部门于2019年6月1日发布了新的铁路保价运输规则。
一、保价运输的定义铁路保价运输是指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受保价运输服务合同约束,货物按照一定的价值进行保价的运输方式。
保价运输可以为货物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损失提供补偿保障,减少货主的损失风险。
二、保价运输的适用范围铁路保价运输适用于国内铁路运输的大宗货物和贵重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化工品、贵金属等。
对于一些特殊的货物,铁路保价运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特殊处理。
三、保价运输的计价方式铁路保价运输的计价方式主要有两种:按货物实际价值计价和按运输费用的一定比例计价。
货物实际价值计价是指根据货主提供的货物价值进行计价,货物价值越高,保价费用越高;按运输费用的一定比例计价是指根据货物运输费用的一定比例进行计价,运输费用越高,保价费用越高。
四、保价运输的责任和义务铁路保价运输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铁路运输部门的责任和义务,二是货主的责任和义务。
铁路运输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提供充足的保价运输服务,确保货物安全运输;在货物运输过程中,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货物丢失、损坏;对于货物运输中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货主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提供准确的货物信息和货物价值,确保保价运输合同的真实性;按照规定支付保价费用,确保保价运输合同的有效性;在货物损失发生后,及时向铁路运输部门提出索赔要求,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
五、保价运输的索赔和处理流程在保价运输过程中,如果货物发生丢失、损坏等情况,货主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向铁路运输部门提出索赔要求。
索赔要求应包括索赔金额、索赔原因、相关证据和信息等。
铁路运输部门在接到索赔要求后,将进行调查核实,如果确认货物损失属实,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铁路保价运输规则

铁路保价运输规则随着现代物流业的发展,铁路作为一种可靠且高效的运输方式,得到了各界的广泛应用。
然而,在物流运输中,货物的损失或损坏仍然是一个不能轻视的问题。
为了保护货主的权益和提高货物运输的可靠性,铁路保价运输规则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铁路保价运输规则,并探讨其对货主和铁路运输公司的意义与作用。
一、铁路保价运输规则的基本概念铁路保价运输规则是指货主与铁路运输公司在货物运输过程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货物进行保险保价的规定和制度。
其主要目的是确保货主在货物运输中的权益得到保护,一旦货物损失或损坏,货主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二、铁路保价运输规则的基本原则1.保价范围铁路保价运输规则通常适用于货物运输过程中的破损、丢失以及超额交接等情况。
同时,对于一些价值较高的特殊货物,货主也可以按照约定进行额外的保价。
2.保价金额货主在运输合同中可以约定货物的保价金额,通常是根据货物的实际价值进行确定。
保价金额的设定是货主与铁路运输公司之间的协商结果。
3.赔偿方式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或损坏时,铁路运输公司应按照货主约定的保价金额进行赔偿。
赔偿可以采取货物修复、价值补偿或其他方式进行。
4.保价费用铁路保价运输规则规定了货主在选择保价运输时需要支付的相应费用。
保价费用通常以货物的具体价值为基础计算,费用支付与保险公司的商业保险相类似。
三、铁路保价运输规则的意义与作用1.保护货主权益铁路保价运输规则的实施意味着货主的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一旦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损坏或丢失,货主可以通过铁路保价来获取相应的赔偿,从而减少经济损失。
2.提高货物运输可靠性铁路保价运输规则的适用,要求铁路运输公司增加货物运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这对于提高铁路运输行业的形象和信誉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3.促进物流发展铁路保价运输规则的实施,为货主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保障。
货主可以根据货物的特性和需求选择适合的运输方式,并通过保价运输规则来规避运输风险,从而促进物流业的发展。
铁路货物保价运输办法

铁路货物保价运输办法第一条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有关铁路货物实行保价运输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托运人托运货物时,根据自愿的原则,可向发站要求办理保价运输,并按本办法规定支付货物保价费。
第三条按保价运输办理的货物,托运人应以全批货物的实际价格保价,货物的实际价格以托运人提出的价格为准。
货物的实际价格包括税款、包装费用和已发生的运输费用。
第四条托运人要求按保价运输货物时,应在货物运单“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注明“保价运输”字样,并在“货物价格”栏内以元为单位,填写货物的实际价格。
全批货物的实际价格即为货物的保价金额。
第五条货物保价费用按保价金额乘以所适用的货物保价费率计算(货物保价费率见附表)。
货物保价费尾数不足1角时,按四舍五入处理。
货物保价费每批起码额零担、集装箱为5角,整车为2元。
对于有稳定条件的大宗货物,铁路局与托运人协商,可定期(日、旬、月)清算保价费用。
第六条按保价运输办理的货物,应全批保价,不得只保其中一部分。
保价率不同的货物作一批托运时,应分项填记品名及保价金额,保价费用分别计算。
保价率不同的货物合并填记时,适用于其中最高的保价费率。
以概括名称托运或品名、规格、包装不同,不能在货物运单内逐一填记的保价货物,托运人须提出物品清单(见《铁路货物运输规程》格式三)。
物品清单一式三份,加盖车站承运日期戳后,一份由发站存查,一份随运输票据递交到站,一份交托运人备存。
第七条发站受理保价运输货物时,应按货物运单或物品清单记载,检查托运人填记的货物价格是否清楚、齐全,如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要求托运人提出确定价格的有关依据,予以核实。
发现保价金额不符或涂改时,需更换货物运单或物品清单。
货物保价费在货票现付栏内记明,与运费同时核收。
但根据托运人要求,货物保价费也可以单独核收,在货物运单承运人记载事项栏和货票记事栏内注明“保价费另收”字样或加盖相同内容的戳记。
第八条保价运输货物变更到站后,保价运输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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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物保价运输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有关铁路货物实行保价运输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托运人托运货物时,根据自愿的原则,可向发站要求办理保价运输,并按本办法规定支付货物保价费。
第三条按保价运输办理的货物,托运人应以全批货物的实际价格保价,货物的实际价格以托运人提出的价格为准。
货物的实际价格包括税款、包装费用和已发生的运输费用。
第四条托运人要求按保价运输货物时,应在货物运单“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注明“保价运输”字样,并在“货物价格”栏内以元为单位,填写货物的实际价格。
全批货物的实际价格即为货物的保价金额。
第五条货物保价费用按保价金额乘以所适用的货物保价费率计算(货物保价费率见附表)。
货物保价费尾数不足1角时,按四舍五入处理。
货物保价费每批起码额零担、集装箱为5角,整车为2元。
对于有稳定条件的大宗货物,铁路局与托运人协商,可定期(日、旬、月)清算保价费用。
第六条按保价运输办理的货物,应全批保价,不得只保其中一部分。
保价率不同的货物作一批托运时,应分项填记品名及保价金额,保价费用分别计算。
保价率不同的货物合并填记时,适用于其中最高的保价费率。
以概括名称托运或品名、规格、包装不同,不能在货物运单内逐一填记的保价货物,托运人须提出物品清单(见《铁路货物运输规程》格式三)。
物品清单一式三份,加盖车站承运日期戳后,一份由发站存查,一份随运输票据递交到站,一份交托运人备存。
第七条发站受理保价运输货物时,应按货物运单或物品清单记载,检查托运人填记的货物价格是否清楚、齐全,如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要求托运人提出确定价
格的有关依据,予以核实。
发现保价金额不符或涂改时,需更换货物运单或物品清单。
货物保价费在货票现付栏内记明,与运费同时核收。
但根据托运人要求,货物保价费也可以单独核收,在货物运单承运人记载事项栏和货票记事栏内注明“保价费另收”字样或加盖相同内容的戳记。
第八条保价运输货物变更到站后,保价运输继续有效。
承运后发送前取消托运时,货物保价费用全部退还托运人。
货物在发送前如发生损失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时,货物保价费不再退还托运人。
货物保价费发生补退款时,补款使用“保价费补退款收据”(以《铁路货物运输规程》格式十三代用),退款使用“车站退款证明书”(见《铁路运输收入管理规程》)财政-16)进行补退。
第九条承运人从承运货物时起,至将货物交付收货人时止,对保价货物发生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
(二)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或合理损耗;
(三)托运人、收货人或押运人的过错。
第十条保价运输的货物发生损失时的赔偿额,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全批货物损失时,最高不超过保价金额;一部分损失赔偿。
则按损失货物占全批货物的比例乘以保价金额赔偿。
第十一条托运人或收货人向承运人要求赔偿时,应按批向到站或发站提出“赔偿要求书”(见《铁路货物运输规程》格式十二),并附货物运单、货运记录(或普通记录)和有关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托运人、收货人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有效期限为180日。
有效期限由下列日起算;货物灭失、损坏为承运人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货物全部灭失,未编有货运记录的,为运到期限期满后的第31日。
承运人在运到期限期满后,经过30天仍不能交付的货物,托运人、收货人可按货物灭失向到站要求赔偿。
第十三条对属于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货物损失,承运人要主动向托运人或收货人赔偿。
办理赔偿的最长期限,自车站接受赔偿要求书的次日起至填发“货运事故赔偿通知书”(见《铁路货运事故处理规则》格式七)时止:款额在5000元及以下的为10天;款额超过5000元未满5万元的为20天;5万元及以上的为30天。
逾期未能赔付时,每超过一天,处理站应向赔偿要求人支付赔款额1%的违约金。
违约金最多不超过总额的20%。
第十四条本办法未规定事宜,均按《铁路货物运输规程》及其引伸的规则、办法办理。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1999年7月1日起实行,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货物保价费率表
二、货物保价费率浮动审批表
附件一货物保价费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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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表所列货物品类及代码,均以《铁路货物运价规则》附件“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为准。
2.保价费率分为五个基本级,两个特定级:一级为1‰,二级为2‰,三级为3‰,四级为4‰,五级为6‰,特六级为10‰,特七级为15‰。
3.集装箱装运的货物,均按3‰(2431类课本按1‰)计算。
4.冷藏车装运的需要制冷的货物,均按该货物保价费率的50%计算。
5.超限货物均按该货物的保价费率的加收50%计算。
6.各铁路局结合管内具体情况,依本表规定费率可上下浮动,并报部备案,上浮幅度超过100%时,须报部审批后执行。
附件二货物保价费率浮动审批表
申请单位:编号:[ ] 001
注:本表由申报单位填发一式三份:铁道部、铁路局、站段各一分,编号由审批单位填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