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评选实施要点及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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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方案

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方案

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方案•相关推荐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方案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

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方案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管理机制,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学科教学方面具有影响力的骨干教师队伍,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是逐级晋升(首次除外)的三级梯次骨干教师,每2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校教务处、教研处负责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和管理工作,按照“认真遴选,合理分布、悉心培养、严格评定、动态管理”的原则,制定教师培养规划,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培养培训和评价、激励机制。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对象第四条评选的范围和对象是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五条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在教师、家长、学生中反响较好。

2.必须满教学工作量和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3.教坛新秀原则上为30周岁以下,教学能手原则上为40周岁以下,学科带头人原则上为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教师。

4.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学位的教师在评选时可以优先考虑。

5.学科带头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教学能手必须具有中级职称并聘任3年以上。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2)违反考试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3)搞有偿家教或其他与本专业不相关的第二职业的;(4)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的;(5)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2023年学校级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

2023年学校级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

2023年学校级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一、背景与意义学校级学科带头人是各学科领域的核心人才,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教育教学能力,能够引导学科的发展方向,带领团队进行学术研究和教学工作。

评选出合适的学科带头人,有利于推动学校学科建设,提高学科发展水平,促进学科交流合作,进一步提高学校的学术声誉和综合实力。

二、评选标准1.专业素质:包括学术造诣、科研成果和教学成果等方面,评估候选人在学科领域的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2.带头人才能:包括团队建设能力、带头人潜力和学科影响力等方面,评估候选人在学科带头人岗位上的能力和潜力。

3.教学质量:包括教学评估结果和学生评价等方面,评估候选人在教学方面的表现和贡献。

4.综合评价:综合考虑以上三个方面的评价指标,评估候选人在学科带头人岗位上的整体表现和综合实力。

三、评选程序1.提名阶段学校成立评选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学科带头人、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公示,并公开征集学科带头人候选人。

候选人可以自荐,也可以由同行推荐。

要求候选人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并能够在学科带头人岗位上发挥带头作用。

2.初评阶段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初步评估,初评结果纳入选拔池。

评估的内容包括候选人的学术成果、教学质量、专业素质和带头人才能等方面。

评选委员会会同候选人进行面试,并听取候选人的报告。

3.公示阶段初评结果公示,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的意见和建议。

评选委员会对公示阶段收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审查,并充分考虑。

4.终评阶段评选委员会对初评结果进行再评估,进行终评。

评估的内容包括候选人在学科带头人岗位上的表现、综合能力和学科影响力等方面。

评选委员会会同候选人进行面试,并考虑学生评价和教学评估结果。

5.结果公示阶段终评结果公示并公开,通知相关候选人和各相关单位。

评选结果将被纳入学校学术评价和管理体系。

四、评选保障1.评选公正公平评选委员会成员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评价能力,并经过学校领导团队的严格审核。

南京市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例

南京市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例

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评选条件一、评选对象已享有省特级教师、省市中青年专家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已被评为“南京市学科带头人”的教师;教学行政管理人员近三年内兼课在专职教师工作量二分之一以下者;男教师55岁(不含)以上、女教师50岁(不含)以上者,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生,明礼诚信,平等合作,勤学乐教,廉洁奉献。

在市、区县、校广大教师中堪为表率,具有较高的威望。

2、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

有系统、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及基础理论知识,精通本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材。

在本学科教学中对市、区县、校的广大教师能发挥示范、指导作用;在市、区县学科教研活动中能起骨干作用。

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且两年(含)以上。

3、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学科教学经验丰富,且形成一定的教学风格。

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在市、区县统一组织的教学质量检测中成绩优良,位居同类前列,推进率高。

所教学生对其教学评价良好,是学校公认的教学骨干,且在市、区县中具有榜样作用。

能承担选修课或校本课程的教学任务。

4、有个人的研究课题,或参与市区县级一项教科研课题的研究,或参与校以上(含校级)教育改革实验项目的实验研究,且取得研究成果。

经单位安排,有计划地指导至少1名以上的青年教师,被指导对象在教育教学等方面取得明显成绩。

5、获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以来,有教研科研成果材料3篇,其中申报学科的专业学术论文应不少于2篇(或1篇论文1篇案例),且至少有1篇必须是在省辖市及以上正式刊物独立发表或在省辖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三等奖及以上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6、担任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专任教师,还必须具有较强的实验操作能力。

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能方面的具体要求由市职教教研室拟订。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南京市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中教育先进个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南京市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中教育先进个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南京市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中教育先进个人”及“普通高中教学先进个人”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宁教中[2014]25号【发布部门】南京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4.08.11【实施日期】2014.08.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京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南京市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中教育先进个人”及“普通高中教学先进个人”的通知(宁教中[2014]25号)各区教育局、有关直属学校:为总结我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工作经验,宣传典型,表彰先进,促进我市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持续稳步提升,现将评选南京市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中教育先进个人”和“普通高中教学先进个人”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普通高中教育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限于2014届高三年级毕业班班主任;“普通高中教学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限于2014届高三年级各学科任课教师。

二、评选条件“普通高中教育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是:所带班级团结向上,学风正,班级常规管理规范;能协调好各学科教师,积极促进学生各学科均衡发展;教育教学质量高,本班学生对班主任和班级任课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满意度高。

“普通高中教学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是:遵循教学规律,讲究教学方法,教学效率较高,受学生、家长欢迎;积极参与市、区教学研究活动,在备课组及学科教研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教学能力受到同行和上级教研部门认可;积极配合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学科教学质量高。

三、评选办法与要求2013-2014学年度将评选出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先进个人”70名、“普通高中教学先进个人”195名,均实行等额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一。

区教育局根据评选要求,组织学校进行申报。

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各区教育局根据市下达的推荐名额进行初选推荐,各区初评时要向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好的学校倾斜。

直属学校直接向市教育局推荐。

凡被列为推荐对象的候选人须提供3000字以内的个人管理与教学工作总结。

学科带头人评选制度

学科带头人评选制度

学科带头人评比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进一步激励医院学科带头人的乐观性和创造性,提高学科建设水平,依据《医疗机构内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在本医院内订立学科带头人评比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的全部学科领域,包含临床科室、医技科室、科研机构等。

第三条定义1.学科带头人:是指在医学领域具有杰出专业水平、在本医院学科发展中具有紧要影响力的专家人才。

2.学科团队:是指由学科带头人率领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本领的多学科、多层次医务人员构成的团队。

第二章学科带头人的职责和要求第四条学科带头人的职责1.组织并领导学科团队,推动学科的整体发展;2.负责订立和执行学科发展规划和目标;3.负责引导和培养学科团队成员;4.引导并推动学科的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5.搭配医院行政管理,在学科相关事务上供应咨询和看法。

第五条学科带头人的要求1.具备博士学位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职称;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3.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学科带头人的威望和影响力;4.工作表现杰出,有在学科领域内具有肯定影响力的科研成绩;5.具备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协调本领。

第三章学科带头人评比和使用第六条评比程序1.学科带头人的评比由医院学科发展委员会组织实施,评比周期为两年一次;2.学科带头人评比包含提名、评审、确定三个环节;3.提名环节:学科团队成员及相关部门通过书面提名或介绍方式,将候选人名单提交学科发展委员会;4.评审环节:学科发展委员会成员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并进行综合比较评估;5.确定环节:学科发展委员会依据评审结果,确定学科带头人名单,并向医院行政管理部门报备。

第七条考核指标学科带头人的评比考核指标重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个人科研成绩和学术声誉;2.学科团队的学术成绩和影响力;3.学科发展规划和目标的完成情况;4.学科带头人在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中的表现;5.学科带头人的带教和培养学科团队成员的本领。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南京市第六批中青年行业技术学科带头人及后备人员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南京市第六批中青年行业技术学科带头人及后备人员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南京市第六批中青年行业技术学科带头人及后备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05.07.25•【字号】宁科[2005]155号•【施行日期】2005.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南京市第六批中青年行业技术学科带头人及后备人员的通知(宁科[2005]155号)各区县科技局,市有关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就南京市第六批中青年行业技术学科带头人及后备人员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在我市的企业和事业单位,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应用推广工作的重点人才,不受单位所有制限制,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鼓励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学科(专科)和骨干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人才和科研骨干积极申报。

二、申报条件(一)申报市中青年行业技术和学科带头人及后备人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2、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强的研究开发、技术创新和组织协调能力;3、有明确的研究开发方向,具备一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基础,近年来开展的研究开发课题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符合所在单位学科建设重点和发展方向;4、所在单位有中青年人才培养的措施和必要的支撑条件。

(二)申报市中青年行业技术和学科带头人,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并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殊行业、专业或贡献特别突出者不受此限),身体健康;2、在本单位和本行业已经发挥着行业技术和学科带头人作用;3、公开发表过有一定影响的专著,或在国内、省内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一定影响的专业论文,在本行业或技术领域有较高造诣,在全市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4、近五年内取得下列成绩之一:(1)在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应用推广等方面,特别是在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中贡献突出,成绩显著;(2)主持过市级以上重大工程、项目或课题,且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3)获得过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奖励,或市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两项。

2024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3篇

2024年度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3篇2024年度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一一、评选目的和意义学科带头人评选是为了表彰在学科领域取得杰出成就和贡献的优秀教师,促进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发展。

通过评选,激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发挥优秀教师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推动学校和学科的发展。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1.评选范围:全校所有学科的教师;2.评选对象:在职在岗的教师。

三、评选条件和标准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2.在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造诣,取得显著的学术成果和贡献;3.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优秀的教学成果,能够引领学科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团队管理能力,能够为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做出贡献;5.近五年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资助。

四、评选方法和流程1.发布评选通知:在学校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发布评选通知,明确评选目的、范围、条件和标准等;2.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交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介、学术成果、教学成果等;3.学院推荐: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标准,对申报教师进行初审,择优推荐至学校;4.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初步名单;5.公示: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初步名单,广泛征求意见;6.审批: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五、评选组织和监督1.学校成立学科带头人评选委员会,负责制定评选方案、组织评审和监督评选过程;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按照学校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3.学校将加强对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的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六、评选结果公布和表彰1.学校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评选结果,并向获得学科带头人称号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2.学校将组织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得学科带头人称号的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2024年度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二一、评选目的和原则1.目的:通过评选学科带头人,激励教师提高自身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发展。

江宁区学科教学带头人(含满三届)考核办法

江宁区学科教学带头人(含满三届)考核办法江宁区“学科教学带头人”(含满三届)考核办法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励我区教学带头人在教学、教研等方面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促进教师队伍的整体优化与提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法1.实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2.过程性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3.学校考核和区业务主管部门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程序1.成立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及教师代表组成,原则上不少于七人,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2.自我总结。

各类教学优秀教师对照“考核内容及量化指标”(见第四条)对一年的工作进行书面总结,认真填写“江宁区省级‘特级教师’年度考核表”。

3.材料展示。

学校将《江宁区“学科教学带头人”(含满三届)考核办法(试行)》公示;学校审核教学带头人填写的“年度考核表”并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展示,展示时间为一周。

4.学校初评。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结合各类教学优秀教师在学校发挥的作用,根据“考核内容及量化指标”,对其进行初评,认真登记汇总,于2019年1月10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教研室(邮箱:)。

同时将本校“学科教学带头人”考核表分学科送交教研室503室王莉老师处。

5.复核认定。

区教研室组织“教学带头人”集中进行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内容及量化指标1. 师德表现(10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于人民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0分)本考核部分为基本分值加奖励分值,基本分值为7分,奖励分值为获得教育教学类或综合类奖励,其中市级以上3分,区级2分,校级1分,加满至10分为止。

2.教学业务(30分)⑴工作量和课堂开放情况(4分)必须自觉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工作量饱满;实行开放式课堂教学,必须随时接受其他教师进课堂听课,积极参加教研部门组织的业务活动,学校应创造条件予以支持。

如有无故不开放课堂或不服从教研部门统一调配的,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命名南京市第六批中青年行业技术学科带头人及后备人员的决定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命名南京市第六批中青年行业技术学科带头人及后备人员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公布日期】2006.04.10
•【字号】宁科[2006]86号
•【施行日期】2006.04.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命名南京市第六批中青年行业技术学
科带头人及后备人员的决定
(宁科[2006]86号)
各区县科技局,市各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选拔培养一批进入国际国内科技前沿的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动自主创新型城市的建设,市科技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第六批中青年行业技术学科带头人及后备人员的评选工作。

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现决定命名陈斌等45名同志为南京市第六批中青年行业技术学科带头人;命名贾文宝等66名同志为南京市第六批中青年行业技术学科带头人后备人员。

希望全市各级科技部门、企事业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全市自主创新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大对中青年行业技术学科带头人及后备人员的培养力度,加快建设一支规模大、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的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为推动我市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建设自主创新型城市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附件:南京市第六批中青年行业技术学科带头人及后备人员名单
二○○六年四月十日
附件:
南京市第六批中青年行业技术。

2024国宁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

2024国宁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以下是2024年国宁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的一般参考。

实际评选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

1. 学术水平:学科带头人应具有扎实的学科基础知识,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研究水平,能够在学科领域内做出重要贡献,并被同行认可。

2. 教学质量:学科带头人应具备优秀的教学能力,能够有效地传授学科知识,培养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创新思维,取得良好的教学成果。

3. 科研成果:学科带头人应具有丰富的科研实践经验,取得过突出的科研成果,包括发表高水平论文、参与重要科研项目以及获得专利等。

4. 学术影响力:学科带头人应具备较高的学术影响力,能够在学术界产生较大的影响和认可,在学科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5. 师德师风:学科带头人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能够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具有敬业精神、求实创新的工作态度,以及与学生和谐的互动关系。

6. 学术团队建设:学科带头人应有一定的团队领导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带领学科团队,促进团队成员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动学科的发展。

7. 社会服务:学科带头人应积极参与学科相关的社会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学科方面的专业指导和服务,推动学科的应用与发展。

8. 其他因素:评选中还可以考虑学科带头人的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等其他因素。

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一般参考标准,具体评选标准还需根据国宁市的具体情况和教育部门的要求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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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属学校报送推荐教师基本信息表时,领取候选人笔试准考证。
各区县教育局、
市直属学校、
市教研室教务中心
2009年
11月20日
①市教研室在“南京教研”网站第六届“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评选专题中发布笔试考场安排、每位候选人的笔试准考证号及其它相关要求。
②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填发候选人笔试准考证。
各区县教育局、
市直属学校、
市教研室教务中心
2009年
11月29日
第六届“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候选人专业基础知识与教学基本理论水平考核(笔试)。
市教研室主任室、
教务中心
2009年
11月30日~12月4日
市教研室统计、汇总候选人专业基础知识与教学基本理论水平考核(笔试)成绩,确定通过考核(笔试)的候选人名单,并将通过考核(笔试)的候选人名单反馈至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2009年12月14日~2010年1月22日
市学科评审组依据评审条件,对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属学校)推荐的并通过专业基础知识与教学基本理论水平考核的候选人进行评审(申报材料审核、论文论著材料评审、课堂教学及实验操作水平考核)。
市学科评审组
2010年
6月5日前
专家组复审。
市教研室主任室、
教务中心
2010年
各区县教育局、
市直属学校、
市教研室教务中心
2009年
10月12日~10月23日
个人申报与学校推荐。(各学校于10月23日前完成向区县教育局报送候选人推荐名单和材料的工作)
各学校
2009年
10月26日~11月13日
区县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初评。初评结束后需完成下列工作:
①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属学校于2009年11月13日11:30前,按文件要求将本区县(学校)《第六届“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推荐教师基本信息表》报送至市教研室教务中心,电子稿发送到市教研室教务中心电子信箱(njsjysjgk@)中。
6月20日前
市第六届“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评选工作小组终评。
市教育局相关处室,市教研室主任室、
教务中心
2010年7月5日前
在“南京教研”网站上公示终评结果。
市教研室教务中心
2010年8月30日前
根据公示情况,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发布表彰文件。
市教研室教务局
说明:中等职业学校的评选工作由市职教教研室另行安排。
第六届“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评选实施要点及日程安排
(普教)
2009年9月29日
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部门
2009年
9月30日前
市教育局在“南京教育信息网”、“南京教研”网站上发布评选文件及要求。
市教研室教务中心
2009年10月9日
14:00开始
召开第六届“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评选文件解读、工作部署会议。
市教研室主任室、
教务中心
2009年
12月10日~12月11日
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属学校)由分管领导负责将通过专业基础知识与教学基本理论水平考核(笔试)的候选人的评审材料报送至市教研室教务中心,同时送交一份本届学科带头人评选情况综述备案。
市教研室教务中心收集并整理材料。
各区县及市直属学校报送材料的时间安排:
市教育局人事处、
市教研室
2009年
10月9日~10月11日
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向本区县(学校)教师传达“关于开展第六届‘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
各区县教育局、
市直属学校
2009年
10月12日
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安排人员到市教研室教务中心领取《第六届“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候选人推荐表》,同时将本区县(市直属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到市教研室教务中心备案。
12月10日8:30~11:30
市直属学校、雨花台区、秦淮区、建邺区。
12月10日14:00~17:00
下关区、沿江开发区、栖霞区、溧水县、高淳县。
12月11日8:30~11:30
玄武区、白下区、江宁区。
12月11日14:00~17:00
鼓楼区、浦口区、六合区。
各区县教育局、
市直属学校、
市教研室教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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