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辩论赛资料-反方-不应该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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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中国应该推行以房养老一辩稿

当今中国应该推行以房养老一辩稿

当今中国应该推行以房养老谢谢主席。

我方认为:当今中国应该推行以房养老。

开宗明义,以房养老,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在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收回住房使用权的一种养老方式。

在此我方要强调,以房养老虽存在弊端,但因以房养老在中国仅初步试行,是与时俱进,可以不断完善,改革弊端的。

我方认为,当今中国应该推行以房养老,理由有三:一、以房养老可以实现个人对资源的优化配置,并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个人在工作期间取得的收入如住房等财产应当在其一生中包括养老期间予以合理配置,但对实物资产如住房的配置,如出售、出租等,风险性高、需要很高的操作性。

而以房养老以低风险有保障的实现住宅这种不动产的价值流动和变现,实现优化配置。

并且以房养老所带来的房子所属权转移,使房子不再是子女可以直接继承的财产,让年轻一代努力拼搏,促进人类文明的发展和进步。

二、以房养老能促进房地产和养老产业发展。

众所周知,现有的房地产市场趋向饱和。

据可靠计算,若开发由以房养老挖掘出的养老房产,每年平均新增建面积可占 2012 年住宅总销售面积 1.4%-13.3%,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房地产的发展。

并且发改委和民政部官员就《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解读,不仅意见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而且认为以房养老对于解决老年人的养老资金问题,盘活已有房屋资源,扩大保险公司业务都有积极意义。

三、以房养老能缓解养老压力。

当今中国人口老龄化严重,现有老龄人口超过1.6亿,养老问题严峻,具有失能化、空巢化的趋势。

《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2》显示:我国养老金缺口大且目前只能由政府补贴。

而作为养老机制的重要补充,“以房养老”由银行或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养老金。

不仅能让老人有保障地得到养老金,减轻“4+2+1”家庭模式的独生子女的压力,使老人度过幸福的晚年。

而且无需政府大量投入资金,就能弥补养老金缺口,减轻政府的经济压力。

是否应该推行全民义务养老的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推行全民义务养老的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推行全民义务养老的辩论辩题
正方观点,应该推行全民义务养老。

1. 社会责任,养老是每个人都会面临的问题,全民义务养老可以体现社会的责任感,让每个人都能够得到基本的养老保障。

2. 社会稳定,如果没有养老保障,老年人可能会面临贫困和社会排斥,这会导致社会不稳定。

全民义务养老可以减少社会不公平现象,维护社会稳定。

3. 经济发展,养老金的支出可以刺激消费,促进经济发展。

而如果没有养老保障,老年人可能会减少支出,导致经济不稳定。

4. 人道关怀,养老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全民义务养老可以体现社会的人道关怀,让每个人都能够在老年享受基本的生活保障。

反方观点,不应该推行全民义务养老。

1. 个人自由,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选择权,包括养老方式。

强制全民义务养老会限制个人的自由。

2. 经济负担,全民义务养老需要大量的财政支出,可能会给国
家经济造成负担。

3. 风险分担,如果每个人都依赖养老保障,可能会导致风险集中,增加国家的风险。

4. 社会道德,过度依赖养老保障可能会导致社会道德风险,让
人们失去自我努力的动力。

名人名句:
1. “养老金是老年人的生活来源,是社会责任的体现。

” ——李克强。

2. “养老保障是国家的基本职责,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 ——江泽民。

经典案例:
在欧洲和北美等发达国家,全民义务养老已经得到了广泛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提高,社会稳定得到
了保障,经济也得到了促进。

这些国家的成功经验可以为我们推行全民义务养老提供借鉴。

当今中国不应该推行以房养老

当今中国不应该推行以房养老

当今中国不应该推行以房养老当今中国不应该推行“以房养老”谢谢主席和评委们。

大家好今天辩论赛我方观点是“当今中国不应该推行‘以房养老’”。

俗话说“但存方寸地,留于子孙耕”对老人而言房子住了大半辈子,都有感情了,只有留给下一代才安心。

刚刚对方辩友已经解释过“以房养老”的定义,接下来我方将对辩题做进一步解释。

“推行”即为普遍实行。

我方认为“以房养老”并不能真正的对当今中国的养老制度进行补充,所以我方认为不应该推行,原因有以下几点:首先,从目前的国情来看,“安居养老”的实施存在很大阻力。

“老年人住房”要求老年人拥有自己住房的产权,并与子女分开居住,否则他们的子女在老年人去世后将无处居住。

而且房子所在地的地价应该很高。

你应该知道,银行不会亏本经营,这导致大多数老年人不能真正享受这项政策。

此外,“安居养老”的实施涉及民政局、房管局、银行等多个部门。

在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房地产估价不完善的情况下,如何确保这些部门和行业的公平、公正实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因此,面对实施对象缺乏、法律不完善的社会现实,养老保障制度的实施存在诸多障碍。

这样,我们如何补充养老金制度?其次“以房养老”的实施效果一般。

早在2021年上海就曾试推行过“以房养老”,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两年后被迫停办。

对于老人来说最大的风险是贷款期限短,比如中信银行最高期限为10年,如果贷款期限到了老人还未去世,此时老人是处于“没钱又没房”的绝境。

而中国推行的住宅70年年限是金融机构普遍担忧的问题。

当老人身故后,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大都已经不多了,而且中国楼市阴晴难测,金融机构面临着较高的风险。

可见,“以房养老”的实施并不能完善养老制度,相反对老人和金融机构来说都存在着相当大的风险,这样就更不应该推行了。

最后,“安居养老”能否真正实现国家对老年人的关怀?如今,中国的养老金缺口继续扩大,公共养老金保障体系覆盖率仅占总人口的15%。

“安居”不能解决这些问题,也不能妥善处理这些基本问题。

中国该不该推行以房养老政策(正方)

中国该不该推行以房养老政策(正方)

中国该不该推行以房养老政策谢谢主席。

敬爱的评委,对方辩友,各位观众大家好。

今天我们的辩题是:“中国该不该推行以房养老政策”。

我方持的意见是:中国该推行以房养老政策。

首先,为什么需要这样一个政策呢?(必要性)在整个老年人群中,有这样一部分人,他们有房产但是无子女来继承;或者他们有一套以上的房产,但是缺乏可支配的现金;他们的子女不需要继承他们的房产。

于是在社保体系中,政府兜底的养老金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他们便需要依靠房产来“养老”,即“以房养老”,来提高自己的养老质量,让自己安度晚年。

所以以房养老政策需要被推行。

那么以房养老的形式有哪些呢?。

广义上的以房养老是指老人依靠对于房子的处理得到一笔养老资金作为除社保等基本养老金外的补充,例如出租自己的房屋或者直接变卖等;而狭义上的以房养老,则是指其中颇受争议的“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倒按揭”:老人将房屋产权抵押给金融机构,定期获取养老金或接受老年公寓服务,最后房屋产权归金融机构。

这一“逆按揭”式的养老保险方式,是增加养老资金来源的金融创新产品。

其次,推行这样一个政策又可以带来哪些好处呢?第一,对于适合的人群来说,确实解决了他们的养老需求,可以有效的解决“现金穷人,不动产富人”的养老问题。

而且这种模式下,有了更多可支配现金,通过在医疗等方面提高生活质量,老人可以“放心花钱养老,愉快延长生命”。

第二,对子女来说,可以减轻四二一家庭结构下的赡养负担。

第三,对保险业等来说,在老龄化日益严重,养老产业急需扩大的今天,以及中国人口巨大的国情下,即使这只是个面对小众对象的产品,需求量依然很大,市场前景十分可观。

对于金融机构的利益驱动很大。

第四,以适度改善以往过度依赖政府的情况,可以适当缓解养老资金缺口严重的问题,减轻政府负担。

第五,从对社会的影响来说,“以房养老”能够部分缓解城市住房的供需矛盾,对扩大市场租赁房源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不论城市中选择“以房养老”的老年人以哪种方式处置房产,都可以让出一部分房子的使用权,能够适当增加市场上的房源。

是否应该推行全民义务养老的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推行全民义务养老的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推行全民义务养老的辩论辩题正方辩手观点:我认为应该推行全民义务养老制度。

首先,养老是每个人都会面临的问题,无论是富人还是穷人,老年生活都需要保障。

全民义务养老制度可以让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养老保障,避免因为老年而陷入贫困。

这符合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原则。

其次,全民义务养老制度可以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如果没有养老保障,老年人可能会成为社会的负担,需要依靠子女或者社会救助。

这会影响年轻人的生育意愿和创业动力,对经济和社会造成不利影响。

而有了养老保障,老年人就可以更好地享受晚年生活,同时也能释放年轻人的压力,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全民义务养老制度也可以增强国家凝聚力和社会和谐。

老年人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如果老年人得不到应有的养老保障,就会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因此,推行全民义务养老制度是维护国家和社会利益的需要。

反方辩手观点:我认为不应该推行全民义务养老制度。

首先,全民义务养老制度需要巨大的财政支出,而且难以保证资金的长期稳定。

如果全民义务养老制度实施后,财政无法承担,就会导致严重的财政危机,影响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

其次,全民义务养老制度可能会削弱个人的责任意识和积极性。

如果每个人都能够依靠国家提供的养老保障,就会减少个人为自己的养老做准备的动力,导致整个社会的风险意识降低,不利于社会的长期稳定和发展。

此外,全民义务养老制度可能会导致资源分配不公。

因为养老金的来源是来自纳税人的税收,而不是按照个人的实际贡献来确定养老金的数额,这就会导致一些人得到了不应有的福利,而另一些人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不利于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综上所述,我认为不应该推行全民义务养老制度。

我们应该鼓励个人自主养老,提高个人的养老意识,而不是依赖国家提供的养老保障。

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社会的长期稳定和发展。

名人名句:“养老不是国家的事,而是每个人的责任。

”——某知名经济学家。

当今中国,是否应该推行“以房养老”辩论赛 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

当今中国,是否应该推行“以房养老”辩论赛 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

当今中国,是否应该推行“以房养老”辩论赛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正方辩词一辩:尊敬的评委、各位听众,大家好!我代表正方,支持“以房养老”政策的推行。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我国老龄化问题日益严峻,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需要养老服务。

而“以房养老”政策可以有效缓解老年人的养老压力,提高其生活质量。

其次,“以房养老”政策可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老年人可以将房屋出租或者抵押,获取稳定的养老收入,同时也可以促进房屋的流通,使房地产市场更加活跃。

最后,我们要看到,这一政策的推行不仅可以促进老年人的养老,同时也可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促进经济的增长。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以房养老”政策是可行的、有利的,应该得到全面推行和落实。

正方辩词二辩:尊敬的评委、各位听众,大家好!我代表正方,进一步阐述“以房养老”政策的重要性和优势。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是一个全社会的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解决。

而“以房养老”政策正是一个全社会的解决方案。

其次,“以房养老”政策可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房屋出租或者抵押给老年人,可以有效避免房屋空置和闲置,提高房屋利用率,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最后,我们要看到,“以房养老”政策的推行可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如养老服务、保险等,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以房养老”政策是有利的、切实可行的,应该得到全面推行和落实。

正方辩词三辩:尊敬的评委、各位听众,大家好!我代表正方,进一步阐述“以房养老”政策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

首先,我们要加强政策宣传和普及,让老年人了解到这一政策的存在和优势,同时也要引导房地产企业积极响应和支持政策的推行。

其次,我们要建立完善的政策法规和监管机制,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和监督,同时也要加强养老服务的建设和提升,提高老年人的养老保障水平。

最后,我们要鼓励和支持相关企业和机构开展房屋租赁和抵押业务,为老年人提供稳定的养老收入。

是否应该推行全民养老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推行全民养老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推行全民养老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推行全民养老。

全民养老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政策,有利于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

首先,全民养老可以解决老年人养老难的问题。

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老年人口增加,养老问题日益突出。

如果不推行全民养老,老年人将面临养老金不足的困境,生活质量将大大降低。

其次,全民养老可以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建立全民养老制度,可以增加老年人的消费能力,刺激内需,促进经济增长。

此外,全民养老也有利于社会稳定,可以减少因为养老问题而引发的社会矛盾和冲突,保持社会的和谐发展。

反方观点,不应该推行全民养老。

全民养老虽然有其一定的好处,但也存在着诸多问题。

首先,全民养老需要巨额资金投入,对国家财政造成巨大压力。

目前我国的养老金缺口已经很大,如果再推行全民养老,将对国家财政造成更大的负担。

其次,全民养老可能会导致劳动力市场的紧张。

由于养老金的支出将会增加,企业可能会面临更大的成本压力,导致就业岗位减少,劳动力市场紧张。

最后,全民养老也可能会降低个人
的养老意识,导致个人不愿意积极储蓄和投资,对个人和家庭的长期财务规划产生负面影响。

名人名句:
“老有所养”——《论语》。

“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毛泽东。

经典案例:
日本的养老金制度是一个成功的案例。

日本实行的是全民养老制度,老年人的生活水平较高,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也较为繁荣。

这充分说明了全民养老的可行性和好处。

政府不应该推行以房养老四辩

政府不应该推行以房养老四辩

感谢对方辩友的精彩发言。

我方坚定认为政府不应该推行以房养老。

首先,以房养老会加大房地产的热度。

我国现有的状况大家有目共睹:房屋的市场价格已经远远偏离了其价值。

一套房子能用多少水泥,能用多少钢筋?但我们身边这座城市里,又有多少人为了“居者有其屋”这个简单的、甚至是基础的梦想从风华正茂奋斗到白发苍苍?这种价格结构已经是畸形的了,政府应当做的是限制、是冷却,而不是再加一把火。

本来一个人一生一套房,很好,多余的钱可以用来享受,用来提高生活质量,用来抚养下一代,可是现在,以房养老,用房子可以换取养老金,人的贪婪是无限的,谁不想晚年过得好一点,再好一点?那有多少人会响应国家的大力号召去投身买房的滚滚洪流中呢?这无疑加强了供不应求的情况,让房价进一步上涨,让那些缺乏原始资本积累的年轻人离“居者有其屋”的梦想更远。

其次,正如上所说,房屋在中国已经价格过高,脱离了它作为满足人需要的一种生活必需品,而成为了一种投资品。

投资品的基本特征是什么?那就是它的不确定性。

就像股市:它可以连续三个涨停板,也可以一路跌停。

但它又不是股市,股市可以一手一手的买卖,操作谨慎便难以撼动根本;而房价是一场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的豪赌。

银行赌输了不外乎是难看一点的报表,它还有贷款,还有融资;可是对一个老人呢?会选择以房养老的老人大多数已是现金不足,他们有的就是一套房屋——如果他们赌输了,那么谁来保证他们的生活呢?对方辩友不要说金融机构会保证——金融机构是盈利性质的单位,当老人的房子无法为其带来利润,他们绝对不会担负养老这项公益性的任务。

再次,以房养老为金融机构同样带来难以预知的风险。

国内房地产市场价格中长期走势、人均预期寿命等关键因素难以预测,不能预测会怎么样呢?金融机构会亏本吗?在未知性极强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将风险压到最低的最好方式无疑是从老人这里攫取利益,这样就将老人置于一个被剥削者的地位,试想,一个孤寡老人,怎么能与拥有强大精算团队与精通文字游戏的推销员的金融机构匹敌呢?老有所依,是一个国家政府应担负的责任,如果一个国家政府以房养老这种形式,榨取社会弱势群体本已不多的财富,将本应安度晚年远离纷争的老人又一次推向市场经济的狂风骤浪中,我想请问对方辩友,这样的事是我们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人民当家做主的政府应当做的事吗?最后,我们不想说国家,也不想说利益,我只想说说我们凝结在血脉里的爱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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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的辩论赛资料稿件(反方不应该)中国人的传统是“但存方寸地,留于子孙耕”。

许多老百姓辛苦一辈子也难以攒下一套房子,到老了又不得不将房子抵押给银行,以贷款养老,这怎么都让人感觉银行似乎在“抢钱”。

以房养老,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

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在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这种养老方式被视为完善养老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补充。

2013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引发舆论广泛关注,按计划“以房养老”政策会于2014年上半年试行推广。

养老的经济模式主要是子女赡养、退休金、社保金.
这种将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用于养老的方式,历经十余年讨论终于进入实践,但很难说在产权市场、法规上已经准备就绪,此时的政府更像是将养老责任推给市场的甩手掌柜而已。

以下为几点对其弊端及不利条件看法:
一、以房养老只让孤寡老人老无所依
2010年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数据显示,中国拥有自主产权住房的城市老年人为79.2%.,“遗产”与“养老”问题让中国两代人之间存在着彼此心照不宣的特殊权利义务关系。

“房产证上写的是老子的名,但房子肯定也是要留给儿子,不能丢掉。

”“如果老了没钱花,起码也有儿子养着。

”一旦老人加入“以房养老”后,子女或将一无所有,这将导致老人晚年难以获得子女们的情感关怀,多数老人认为这样的选择得不偿失。

二、银行对“以房养老”业务设置高门槛,有两套房的不需贷款,缺钱的没房抵押
中信银行于2011年10月在国内率先公布实施”以房养老”方案,考虑到风险的防控和按揭到期后的退出问题,该行的”养老按揭”要求老年人或法定赡养人有多套房屋,其中一套房屋用于抵押,便于房产处置,贷款期限也不得超过10年。

业内人士指出这样的高门槛实际很难找到合适的服务对象。

既然有两套住房为什么要抵押贷款呢,为什么不卖一套,拿现金养老呢?养老贷款只给十年,55岁开始办理住房抵押养老贷款,65岁就到期了,真的需要养老时,没有钱了,房子也归银行了。

一方面,对于那些退休待遇十分优厚的城市人口(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来说,依靠不菲的退休金便足以养老,根本就没有“以房养老”的必要;另一方面,对于那些没有自有产权住房如租住在廉租房、公租房中的城市低收入人口来说,虽然他们确实有养老之忧,但是又根本没有条件和资格奢谈“以房养老”。

也就是说,有房子的人大多不需要“以房养老”,没房子或者没产权房的人根本没办法“以房养老”,富家水浇不了穷家田,这是“以房养老”最大的局限性所在。

三、“居者有其屋”的传统让即使孤寡老人也很少愿意将奋斗大半生的房子抵押给银行
但即使这类老人也担心,一旦签订协议,即失去了对房屋的所有权,落入“没房也没钱”境况。

住宅70年使用权限制下,老人出售的房产使用年限将近到期,很难卖出好价格。

产权到期时老人将一无所
有。

当老人年迈将房产抵押时,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大都已经不多,而当老人身故后,房子的使用年限更是所剩无几。

将如此残缺的住房来出售很难卖出好价格,很可能会出现产权到期时,人还活着钱却花光了的尴尬情况。

四、房屋产权到期后自动续期是否无偿尚不明确,银监会此前调研认为“以房养老”难推
行。

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虽然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目前并没有任何规定能够明确,70年产权到期后,抵押房屋自动续期是否有偿,如果存在续期费,这对金融机构而言将是一个巨大的未知风险。

如果是房价上行期,保险公司或银行将房产收回后无非出租或出售,都可以获得相对稳定的现金流,“以房养老”问题不大;但在房价泡沫破灭的时候,租不出去或卖不出高价的情况也是可能发生的。

五、中国楼市风险高老人玩不起
中国楼市阴晴难测,房价涨太高养老者吃亏,房价持续下行金融机构不会做亏本买卖。

“以房养老”的预设基本前提是,当一个人年老刚还清房贷时,他的房子仍足够值钱,可以顺利地重新入市,并以高价出售给年轻一代的买房者,他才能拿到养老金。

即使不考虑房价下行的因素,中国泡沫隐现的楼市背景下,“以房养老”依然注定充满风险。

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一套房子动辄就上百万,很多人到60岁恐怕也还不上贷款,60岁之后“人养房”都成问题,别说“房养人”了。

六、养老金亏空变相鼓励老人自寻出路
养老金万亿缺口持续扩大,号召以房养老就是用民众私人财产来弥补政府支出的不足。

尽管各地在推进”以房养老”过程中,一直强调并不是替代目前的养老制度,只是作为辅助和补充,养老金也不会全部来自房屋的抵押贷款。

但在前述产权不明确、市场风险高、传统观念难改的现实下,冒然将养老体制改革推给市场,热衷处置公民本就微薄的私有财产,动机仍旧值得警惕。

由于1997年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时,政府没有承担相应的转制成本,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很多被挪用去发放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导致个人账户的空帐运行规模已超过万亿元大关,而且这一缺口仍在迅速扩大。

七、“以房养老”补不齐公共养老体系的窟窿,老人需要的不是“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
事实上,无论”以房养老”前景多么美妙,都不能脱离养老体制的改革和完善,也不能成为养老保险缺位的推辞。

因为全国养老保险基金在未来25年间将出现收不抵支的状况;养老金的收支困难阻力重重;公共养老保障体系的覆盖面只占人口总数的15%;这三大难题都不是”以房养老”能够解决的。

而这些基
本问题不能够妥善处理,”以房养老”的探索就会显得无关痛痒,空中楼阁。

毕竟,对绝大多数迟暮之年白发苍苍老无所依之人,他们需要的不是“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最靠谱也最应该负起养老责任的,除了有赡养能力的子女,就应该是政府出面担此重任。

以房养老要保证有房没钱的愿意抵押房产,同时又要保证靠银行贷款能安度晚年;既要保证能够买得起房,同时也要保证房价不往下降,这在中国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制定这样的政策就是想尽办法靠窥视民众钱包来填补养老亏空,基本和小偷没什么两样。

网上言论:
我有套房子,我自己就会养老了,还用得着专家想方法吗。

就算房子不贬值,内陆广大农村里有些还都是用土垒起来的房子,银行也要吗?那些无房的老人又该怎么办?
银行是企业,不是慈善机构,当你的房子无法给银行带来利润的时候,银行还会给你养老吗?
一套房子建成后,总能住几十年,现在使房价高位运行的主因,还是刚需,没有需求,或者需求已经即将达到饱和,你的房子除了居住功能,就分文不值了!在目前421结构下的家庭,再过十几二十年,房产饱和,完全是可以预见的事情,现在ZF不想着怎么尽打破双轨制,却在想着这种馊主意来忽悠百姓,实在是无耻!
以房养老能够推行有个先决条件:房价必须逐年上涨或者基本稳定,如果有大幅度的下跌的情况,恐怕那些老人不但被养老院赶出来,而且房子也会被银行收走,搞到最后钱房两空睡马路。

那谁能保证房价永远不会跌吗?
请保持理性。

不能一定情况下不等于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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