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后备干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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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教育驻外后备干部的通知

关于选拔教育驻外后备干部的通知

驻外后备干部推荐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高
单位职务
最后毕 业院校
体重
籍贯
出生地

月于
专业修满
学历
(学校) 年毕(肄)业,获
系 学位。
照片
参加工作时间
外语 1. 语种 2.
入党时间
熟练 □精通 程度 □精通
□熟练 □熟练
健康状况
□可自用 □可自用(在适用项前打勾)
掌握何种工作技能 □中外文打字 □计算机操作 □汽车驾驶(在适用项前打勾)
3.请各单位于 2011 年 6 月 6 日前将推荐名单及《驻外后备干部推荐 表》(可复印使用)报送教育厅人事处。
联系人:林鑫德、张家精,邮箱:zjj3893@ 电话:0551-2831805(传真)、2814998 附件:1.驻外后备干部推荐表
2.教育驻外工作常见问题解答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常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代表团、驻欧盟使团教育文化处一秘及以下外交 官后备干部人选。
二、选拔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并熟悉教育和外交工作,对国家外交、教育方针政策等情况 有一定的了解,有一定的行政和外事工作经验。 3.组织纪律性强,廉洁奉公,团结合作,群众基础好。 4.语言与专业要求: ①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俄语、日语、法语、德语、朝鲜语、 阿拉伯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希伯莱语、丹麦语和瑞典 语等语种专业人选; 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英语语种专业人选,要求是外事干 部; ③其他专业,尤其是高新技术和教育研究类专业人选,要求有国外 学习或工作经历、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并且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以上 外语,语种不限。

教育部人事司关于选拔驻外后备干部的通知

教育部人事司关于选拔驻外后备干部的通知

教育部人事司关于选拔驻外后备干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5.06.02•【文号】教人司[2005]181号•【施行日期】2005.06.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人事司关于选拔驻外后备干部的通知(教人司[2005]181号)部内各司局、直属单位、直属高校,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加强驻外教育干部队伍建设,适应新形势下教育外事工作发展的需要,我部定于近期进行教育驻外后备干部选拔工作。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选拔范围和拟任岗位选拔范围为部机关司局、直属单位、直属高校、部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省属院校。

拟任岗位为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常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代表团一秘及以下外交官后备干部人选。

二、选拔标准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能够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一般为中共党员。

2、热爱并熟悉教育和外交工作,对国家外交和教育方针、政策和基本情况有一定的了解,有一定的党政和外事工作经验。

3、组织纪律性强,廉洁奉公,正确对待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善于团结合作,群众基础好。

4、语言与专业要求:①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英语、法语、德语、俄语、日语、阿拉伯语、意大利语、荷兰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希伯莱语、丹麦语、芬兰语、瑞典语、波兰语、保加利亚语、泰国语等语种专业人选;②其他专业,尤其是高新技术和教育研究类专业人选。

要求有国外学习或工作经历、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并且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外语,语种不限;③在省属高校的选拔仅限于非英语语种干部人选。

5、身体健康,相貌端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同时具备中共党员、非英语语种、有党政及驻外工作经验等条件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但不超过50周岁。

6、掌握机动车驾驶技术,有驾照,两年内可驻外工作者。

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选派后备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选派后备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选派后备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15•【字号】晋市组通字[2008]17号•【施行日期】2008.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选派后备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组通字[2008]17号)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有关单位党组(党委):现将《选派后备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的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根据该方案的有关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二○○八年三月十五日关于选派后备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的实施方案挂职锻炼是拓宽干部培养渠道、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党和政府切实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关心、支持、帮助基层工作的有效方法,也是组织部门检验年轻干部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

有计划地组织年轻干部到基层进行挂职锻炼,有利于年轻干部解放思想,开阔视野,转变作风,有效改进工作方法;有利于年轻干部积累基层工作经验,增长才干,提升自身政治业务素质。

为了进一步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促进年轻干部了解基层、熟悉基层、服务基层,丰富基层工作阅历,积累群众工作经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今年全市组织工作会议安排,经市委研究,决定从市、县两级选派一批有发展潜力、有培养前途的后备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街道)挂职锻炼。

为认真做好这项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选派后备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经受锻炼、积累经验、提高素质、增长才干为目的,通过到基层锻炼,使年轻干部更多地熟悉了解基层情况,学习管理知识,丰富基层工作经验,切实提高年轻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适应我市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

公开选拔副科级后备干部实施方案3篇

公开选拔副科级后备干部实施方案3篇

公开选拔副科级后备干部实施方案公开选拔副科级后备干部实施方案精选3篇(一)公开选拔副科级后备干部是提升干部队伍素质、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实施方案:1. 制定选拔标准:根据副科级干部岗位的要求和岗位胜任能力,制定明确的选拔标准,包括工作经验、岗位胜任能力、专业知识和素质等方面的要求。

2. 拟定选拔程序:详细规定选拔的程序和步骤,包括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公示和决策等环节。

3. 公告宣传:通过内部通知和公告,广泛宣传副科级后备干部的选拔计划,并明确报名条件、时间和方式,鼓励有意愿参加的干部积极报名。

4. 资格初审:对报名干部进行资格初审,确保参加选拔的干部符合报名条件,并对资格初审合格的干部进行通知和安排进入下一阶段的选拔。

5. 笔试和面试:组织笔试和面试,通过考察干部的专业知识和岗位胜任能力,综合评价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水平。

6. 组织考察:对通过笔试和面试的干部,组织进行实地考察,重点考察干部的工作实绩、组织人员关系、廉政风险等方面的情况。

7. 公示和决策:对考察合格的干部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反馈,并最终由相关领导决策确定副科级后备干部名单。

8. 培训和挂职锻炼:对被确定为副科级后备干部的人员,组织进行专业培训和挂职锻炼,提高他们的岗位胜任能力和领导才能。

9. 考核评价:定期进行副科级后备干部的考核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对干部进行激励和提升等。

10. 储备和使用:副科级后备干部要储备一批优秀人才,合理安排他们的工作岗位,逐步提拔使用,保障干部队伍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需要注意的是,实施公开选拔副科级后备干部的方案要符合组织纪律和程序规定,确保公平公正、择优选人,为干部队伍的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公开选拔副科级后备干部实施方案精选3篇(二)实施方案1. 前期准备首先,确定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的目标和原则。

目标是选拔具备较强专业能力和领导潜力的人才,能够适应工作需要的副科级干部。

关于做好后备干部推荐考察工作的通知,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后备干部推荐考察工作的通知,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后备干部推荐考察工作的通知,通知公告关于做好后备干部推荐考察工作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办、社区)党委、县委及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经县委同意,决定对全县科级后备干部进行集中推荐考察,进一步调整充实后备干部队伍库。

现就做好推荐考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这次推荐考察工作从2015年4月17日开始到4月30日结束,大致安排半个月时间。

二、后备干部的条件和资格1、后备干部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突出年轻化、专业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①正科级后备干部,一般应是任职满两年的副科级领导干部;②副科级后备干部应当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③后备干部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④正科级后备干部年龄原则上要求35岁以下,副科级后备干部原则上要求30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⑤身体健康。

2、下列人员不得推荐为后备干部:①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②在党纪处分期限内的人员;③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④不是本单位在册在编的工作人员。

三、后备干部的数量和结构1、正科级后备干部。

乡镇(街道办、社区)按领导班子党政正职编制职数1∶1的比例进行确定,县直部门、事业单位按正职编制职数1∶1的比例进行确定,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应有一定数量。

2、副科级后备干部。

乡镇(街道办、社区)按领导班子党政副职编制职数1∶1的比例进行确定,县直部门、事业单位按领导班子副职编制职数1∶1的比例进行确定,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应有一定数量。

部门有内设机构、非单独预算事业单位的,后备干部数量由部门提出意见,经考察组与组织部沟通后确定。

3、后备干部队伍专业知识结构。

要有比较熟悉党务、意识形态、政法、经济贸易、科技、农业、工业、财政金融和城建规划等方面的人选,又要有既懂党务又懂政务的复合型人选,形成合理的专业知识结构。

海南省公开选拔党政后备干部公告

海南省公开选拔党政后备干部公告

海南省公开选拔党政后备干部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2.08.31•【字号】•【施行日期】2002.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海南省公开选拔党政后备干部公告为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改善各级领导班子结构,经省委同意,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职务后备人选和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后备人选。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开选拔的类别和名额拟按比例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职务后备人选和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后备人选各30名左右。

二、报名条件和资格(一)基本条件和资格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2、年龄45岁以下(1957年1月1日后出生);3、身体健康。

(二)副厅级领导职务后备人选的报名条件和资格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在党、政、群、司法机关,事业单位,县(市)领导班子及中央驻琼单位担任正处级职务1年以上,或担任处级职务(含副处)4年以上的现职干部;省委或省企业工委管理的企业党政正职或任副职3年以上的现职干部。

(三)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后备人选的报名条件和资格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党、政、群、司法机关、事业单位及中央驻琼单位担任正处或担任处级职务(含副处)3年以上的现职干部,或省委和省企业工委管理的企业党政正职或任副职2年以上的现职干部;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现任县(市、区)领导班子成员。

三、工作步骤这次公开选拔工作分为宣传发动、公开报名、笔试、培训面试、全面考察和决定人选五个阶段。

四、笔试、面试笔试内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市场经济理论、行政管理、法律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科技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政策、法规。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对笔试入围人选进行封闭式培训。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大军区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现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1995年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建设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基础上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是我们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

《干部任用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保证党的事业的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一定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大力宣传《干部任用条例》,严格遵守《干部任用条例》。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办事,严格把关。

对本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不上会;对上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不上报;对下级报来的干部任用,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不审批。

要加强思想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以坚强的党性、良好的作风保证《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执行。

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增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法纪观念,带头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不允许个人说了算。

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照章办事,严格履行程序。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卫生厅厅直单位培养选拔县处级后备干部的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卫生厅厅直单位培养选拔县处级后备干部的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卫生厅厅直单位培养选拔县处级后备干部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5.12.21•【字号】辽卫党发[2005]21号•【施行日期】2005.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卫生厅厅直单位培养选拔县处级后备干部的意见的通知(辽卫党发[2005]21号)厅直各单位: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03]30号)和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全省市厅级后备干部培养教育和管理使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辽组发[2005]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厅直单位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厅直单位实际,特制定了《辽宁省卫生厅厅直单位培养选拔县处级后备干部工作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辽宁省卫生厅厅直单位培养选拔县处级后备干部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厅直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从组织上保证厅直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努力培养造就一批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年轻优秀、有发展潜力的后备干部队伍,结合厅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现就厅直事业单位培养选拔县处级后备干部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培养和选拔县处级后备干部工作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抓实抓好(一)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是培养造就党的执政骨干,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基础性工程,是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保证。

厅直各单位在全省卫生工作中担负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各项工作开展的好与坏,关系到全省卫生战线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

为此,要下大力气把厅直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领导集体。

要把这项工作做好、抓实,关键是抓好后备干部队伍的选拔和培养,切实做到后继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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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xx(人)字[xx]第3号
关于选拔xx年度后备干部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人才梯队建设,指引员工的职业发展规划,根据公司《后备干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在公司内部选拔2007年至2008年度的后备干部人选,欢迎表现优秀,有志愿承担管理责任的员工积极报名。

一、选拔条件:
1、选拔条件:
1)在公司连续服务满半年以上,并且未担任主管级以上管理岗位的员工;
2)大专以上学历;
3)在现任岗位工作出色、业绩优异、具备一定的管理和领导能力,有培养潜力;
4)认同公司的管理方式、企业文化理念和价值观。

对于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员工,可适当破格选拔。

二、选拔方式
部门或员工填写《后备干部推荐(自荐)表》,通过部门推荐或员工自荐的方式产生后备干部人选。

三、报名时间:
Xx年5月12日-5月31日
四、选拔流程:
1、公司各部门或员工本人在公司OA系统下载并填写附件《后备干部推荐(自荐)表》,将《后备干部推荐(自荐)表》填写相关内容后提交至人事管理科。

2、各运营区推荐或自荐的人选可以将填写好的《后备干部推荐(自荐)表》
发送至邮箱:。

3、人力行政部对后备干部人选的资格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公司审批,经批准列入后备干部的,人力行政部将为后备干部建立个人档案,并归档进入后备干部人才库。

并由人力行政部对后备干部的工作绩效和个人职业生涯的发展进行跟踪、管理、培训与考核。

在公司管理过程中,公司内部的管理岗位的员工将以后备干部为选拔主体。

培训发展科将针对后备干部进行专项的培训课程的开发,组织和管理,建立后备干部培训档案。

望符合条件的各位同仁积极自荐,参与竞聘,支持公司发展。

附件一后备干部推荐(自荐)表
深圳市xx发展有限公司
签署:
Xx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选拔后备干部通知
抄送部门:董事会
打印:郑万勇校对:赵琳琳
打印份数:拾壹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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