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专项资金管理制度_1165
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

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专项资金使用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和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使用的所有专项资金的管理。
第三条专项资金是指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设立的用于特定目的的财政资金,包括但不限于科研项目经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奖励资金等。
第四条专项资金管理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加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单位、建设单位、管理单位等。
第六条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的制度和规范,确保专项资金使用规范、合法、安全。
第七条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明确专项资金使用目标、用途、范围,做到合理规划、严格管理、严谨执行。
第八条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的内部监督机制和管理审核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程序规范、流程清晰、责任到人。
第二章专项资金的管理程序第九条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当在专项资金使用前,制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并经相关部门、单位审批。
第十条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应包括专项资金使用的项目、资金数额、使用期限、使用方式、使用范围等内容。
第十一条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要求,及时申请专项资金,并进行资金管理。
第十二条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的档案和台账,实行定期核查和检查制度,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三条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当根据需要,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同级审核、中级审核、领导审批等程序,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当建立预算控制、审计监督、经费审批等制度,严格控制专项资金使用的费用,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
第十五条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合规,及时进行相关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告和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专项资金的管理责任第十六条专项资金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对专项资金使用的领导责任,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电子版(十篇)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电子版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三、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
四、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五、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六、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1]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电子版(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卫生____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____省省级财政____管理暂行规定》(粤府〔____〕____号),现结合实际,制定医院卫生____使用管理规定。
第二条卫生____指中央、省、市级财政为保障群众健康,促进卫生事业发展,安排的有专门用途的经费。
卫生____按项目进行管理(以下简称项目资金)。
第三条卫生____根据项目用途,按照统一分配,分级管理,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进行分配、管理、使用和考核。
按照“谁分配,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钱随事走,权责一致”的管理原则,实行资金分配责任制和资金使用责任制。
第四条卫生____应纳入医院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户或专账核算。
第五条医院统一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主要领导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
明确项目执行人员(包括负责人、经办人),项目执行人员应全面执行项目实施方案,完成项目任务,实现工作目标;定期报送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度统计报表,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规范使用资金,提供的经费报账资料应真实、有效;负责项目绩效考评。
第六条使用卫生____应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使用方案。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保证专项资金使用效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专项资金包括政府部门、机构或组织拨付给具体项目或事项使用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财政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并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条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当按照专项资金的用途和责任范围制定相关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机制。
第五条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当明确专项资金管理的责任部门,明确各级各类负有专项资金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专项资金管理范围第六条专项资金管理范围涵盖所有政府部门、机构或组织从财政拨款、资产处置、债务追偿等渠道获得的专项资金。
第七条专项资金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科研项目资金、教育经费、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文化事业经费等。
第八条专项资金管理应当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的具体用途进行分类管理,划分专项资金的各项收支科目。
第三章专项资金管理原则第九条专项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几项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
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财政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合法使用专项资金,不得挪用、套取或违规支出专项资金。
(二)用途合理原则。
专项资金必须用于专项资金规定的具体用途,不得超支、冗余或变相挪作他用。
(三)预算管理原则。
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制定专项资金预算,做到收支平衡,合理安排使用专项资金。
(四)审计监督原则。
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当接受财政部门的审查监督,定期进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接受内部审计或外部审计的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专项资金管理流程第十条专项资金管理流程包括专项资金的申请、拨付、使用、结余处理等多个环节,下面详细介绍:(一)申请环节。
专项资金使用单位需编制专项资金预算,报送财政部门进行审核批准后方可用于专项资金项目。
(二)拨付环节。
专项资金项目审批通过后,财政部门根据预算情况拨付专项资金到专项资金使用单位指定的账户。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精选13篇)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精选13篇)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篇1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资料,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状况,务必请示。
三、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资料和文件要求为准。
四、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五、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六、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篇2一、职责单位和职责人职责单位:黑河学院财务处。
职责人:承办人(A角、B角)、分管副处长、处长、分管副校长、校长、校长办公会成员。
二、权力行使依据经费支出审批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黑院政发〔2015〕91号)执行。
三、审批条件和标准(一)第四条“各类专项资金在学院统一安排下,由财务处负责资金管理和日常核算工作,项目资金务必按来源渠道和建设项目分别设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学校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二)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学院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学科建设(包括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包括网络建设、图书信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
”(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为完成该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支出。
”(四)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各种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发放各种劳务奖金以及与建设项目无关的其他开支。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合法性,提高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专项资金,是指各类专门用于特定项目、工作或业务活动的资金,包括政府的专项拨款资金、部门的专项资金等。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专项资金负责人,是指被授权管理相关专项资金的责任人。
第二章专项资金的设立与管理第五条专项资金需要设立的,应当经过相应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应当实行专人负责、专款专用、监督检查等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和高效使用。
第七条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资金的使用计划和预算编制实施方案,并经专项资金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九条专项资金负责人应当做好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和业绩。
第三章专项资金的监督和检查第十条上级主管部门有权对本单位的专项资金进行监督和检查,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报告,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
第十一条专项资金负责人应当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上报主管部门发现专项资金使用不当或存在其他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专项资金的正常使用。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具体事项由本单位负责人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人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本单位负责人拥有。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保障专项资金的安全、高效、合理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专项资金的管理。
第三条专项资金是指由上级单位或其他资金来源对本单位的特定事项提供的资金。
第二章专项资金的申请和审批第四条本单位的专项资金申请应按照上级单位或其他资金来源的要求进行。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范本(六篇)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范本____管理制度(一)____管理制度为切实规范____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____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资料,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____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状况,务必请示。
三、严格____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____审批程序,以该____审批表所列资料和文件要求为准。
四、____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五、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六、对____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____管理制度(二)一、职责单位和职责人职责单位。
黑河学院财务处。
职责人。
承办人(a角、b角)、分管副处长、处长、分管副校长、校长、校长办公会成员。
二、权力行使依据经费支出审批按黑河学院____管理办法(试行)(黑院政发〔____〕____号)执行。
三、审批条件和标准(一)第四条各类____在学院统一安排下,由财务处负责资金管理和日常核算工作,项目资金务必按来源渠道和建设项目分别设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学校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二)黑河学院____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学院____主要用于重点学科建设(包括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包括网络建设、图书信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
(三)黑河学院____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____主要用于为完成该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支出。
(四)黑河学院____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____不得用于各种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发放各种劳务奖金以及与建设项目无关的其他开支。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保障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所有涉及专项资金管理的工作人员和相关业务部门。
三、管理机构1. 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专项资金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专项资金的统筹管理、预算编制、资金分配、使用监督等工作。
专项资金管理机构应当由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
2. 专项资金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审核专项资金预算和使用方案、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专项资金的执行情况报告等。
四、预算管理1. 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年度专项资金预算,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执行。
2. 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应当符合科学合理、经济适用、合理安排和安全保障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效益最大化。
3. 预算编制工作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4. 预算执行情况应当定期向单位领导报告,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五、资金分配1. 单位应当根据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需求,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金分配,确保专项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2. 资金分配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
六、使用管理1. 专项资金使用应当严格按照预算和使用方案进行,不得擅自挪用或改变使用用途。
2. 专项资金使用应当公开透明,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3. 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布,接受监督和检查。
七、监督管理1.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制度,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2. 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有监督权,单位应当积极接受监督和检查。
3. 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全面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八、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单位应当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追究责任。
2. 违反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规定导致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经济损失的责任,并根据情况追究法律责任。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范文(2篇)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范文[单位名称]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单位名称]专项资金的管理,保证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监督,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名称]接受的专项资金的管理。
第二章专项资金的接受和管理第三条专项资金的接受[单位名称]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接受专项资金的手续,并及时将资金存入指定账户。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单位名称]应当建立专项资金的账务,做好资金的进出、划拨、使用等记录和凭证管理。
第五条专项资金使用的限制[单位名称]必须按照专项资金的用途和规定,严格控制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第三章专项资金的使用第六条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单位名称]应当制定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明确资金使用的具体项目和金额,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七条专项资金的划拨[单位名称]应当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要求,提出划拨申请,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及时进行资金的划拨。
第八条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当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要求,合理安排使用时间、地点和方式,确保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
第四章专项资金的监督和检查第九条专项资金的监督[单位名称]应当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资金的合规使用。
第十条专项资金的检查[单位名称]应当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接受监督和审计。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单位名称]所有。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前的相关规定不符合本制度的,予以废止。
[单位名称]负责人:_______________公布日期:_________________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管理专项资金,规范资金使用行为,保障资金使用效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责权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接受的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
第三条专项资金是指我单位接受的用于特定目的或项目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财政拨款、专项补助资金、项目资金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资料,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状况,务必请示。
三、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资料和文件要求为准。
四、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五、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六、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一、职责单位和职责人职责单位:黑河学院财务处。
职责人:承办人(A角、B角)、分管副处长、处长、分管副校长、校长、校长办公会成员。
二、权力行使依据经费支出审批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黑院政发〔2015〕91号)执行。
三、审批条件和标准(一)第四条“各类专项资金在学院统一安排下,由财务处负责资金管理和日常核算工作,项目资金务必按来源渠道和建设项目分别设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学校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二)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学院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学科建设(包括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包括网络建设、图书信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
”(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为完成该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支出。
”(四)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各种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发放各种劳务奖金以及与建设项目无关的其他开支。
”四、所需资料(一)项目申请书;(二)项目计划任务书;(三)黑河学院预算分配方案;(四)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受理专项资金支出受理时间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布时间确定。
承办人(A角、B角)对各部门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贴合相关规定,予以受理,要求经办人现场登记。
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资料。
不贴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六、核准与决定(一)受理后,承办人(A角、B角)按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后,报分管副处长;分管副处长同意后报处长审定,处长同意后报校长审定;(二)承办人(A角、B角)根据处长意见,确定专项经费支出日程,由分管副处长审核,处长审定,报请校长确定后,支付中心电话通知各部门经办人。
七、审批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在7个工作日内召开校长办公会组织审核,在审核后的一周内,正式通知各部门。
八、公开公示本管理办法在黑河学院印发的财务处工作管理条例中长期公布,专项经费支出将在校内办公网上长期公布。
九、监督检查按照《黑河学院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执行。
十、职责追究按照《黑河学院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职责追究办法(试行)》执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增强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资金是指本级财政安排、上级财政补助用于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本级财政预算内外安排、政府性融资安排、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的各类建设资金的所有部门和单位。
第四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是指对财政专项资金设立、分配、使用状况进行的管理、监督和绩效评价。
第五条县财政局管理全县财政专项资金,并会同各主管部门分别制定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办法,明确各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支持对象、补助标准、申报审批程序、验收检查、绩效评价等要求。
第二章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与申报第六条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准入制度,建立项目库实施管理。
第七条申报专项资金的项目准入条件为:基本建设类:指按国家关于基本建设的规定,经各级发改委批准立项纳入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项目。
包括:房屋建筑屋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其他基本建设。
其他项目类:指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实施的项目。
包括:房屋建筑屋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修缮、信息网络购建、大型会议(全县性的会议)、大型活动、专项业务活动(指各单位在日常基本事务外开展的专业性较强、涉及面广、耗时较长的专项工作项目)、其他。
第八条单位申报财政专项资金程序为:项目实施单位于每年10月底以前写出专题报告,并附财政专项资金审核意见表,报送县政府审批。
财政专项资金审核意见表由财政局统一制定。
第九条县财政局凭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审批文件,将项目录入项目库。
对纳入项目库的项目,根据财力可能,按照“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和“轻重缓急”的原则安排资金。
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县财政一般不得安排资金,对确需安排资金的,务必按规定程序先纳入项目库。
第十条向县以上部门申报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一般应在项目库中筛选,并以财政、主管部门联合文件形式申报。
如项目库未纳入的项目,务必按规定程序将项目纳入项目库后申报。
第三章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第十一条所有项目实施务必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凡在当年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及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务必实行政府采购,统一到县政府采购中心实行公开交易。
第十二条所有项目务必实施工程监理制,项目监理机构透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
项目监理机构按其职责对工程进度及质量等实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实施项目主管部门应严格实行合同管理,要与项目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订目标职责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职责。
第十四条项目实施完工后,项目承办单位应组织邀请相关项目管理职能部门参与项目验收,并构成规范的项目验收报告。
第四章资金拨付第十五条财政专项资金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财政专项资金要严格按预算、按进度、按程序拨付和使用,坚持先批后用,先审后用。
第十六条财政部门按照已确定的年度部门预算,将年度专项资金项目支出预算指标下到达项目主管部门和具体使用资金的单位。
第十七条项目单位根据下达的专项资金预算、用款计划、项目实施进度,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规定,向县财政局提出拨款(支付)申请。
县财政局审核后,由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将财政专项资金直接支付到项目成交商或劳务带给者账户。
第十八条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行保证金制度管理,以保证项目按计划、按预算实施。
财政在拨付专项资金时,按项目投资总额的10%预留作为项目保证金。
工程交付使用一年之后,项目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质量监督等部门进行复查,工程质量无问题的,项目质量保证金全额拨付;工程质量有问题的,财政将10%的质量保证金作为专项维修费,并按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相应处置。
实施的农、林、水、畜、环保等工程项目,按前中后三阶段检查验收,同时也按30%、40%、20%的比例分期拨款。
有偿资金工程项目在拨款前先在总投资额中预留20%的还款准备金,然后再按上述比例分期拨款。
第十九条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按项目实际支出列入当年财政支出。
项目单位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严格遵循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的原则,加强项目成本核算和资金管理。
第二十条项目的结余资金由县政府统筹安排。
项目结余资金主要包括以下四种类型:(1)项目当年已完工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决算后的结余资金;(2)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项目中止或撤消构成的结余资金;(3)项目当年已执行但尚未完成而构成的结余资金(包括项目需跨年度执行,但项目支出预算已一次性安排而构成的结余资金);(4)项目因故当年未执行,需要推迟到下年度执行构成的结余资金。
上述第(1)项、第(2)项规定的项目结余资金统称为净结余资金,净结余资金由县财政统一平衡使用。
第(3)项、第(4)项规定的项目结余资金统称为结转结余资金,实行县财政局审核备案管理,单位结转使用。
第二十一条县财政局在拨付专项资金或有关部门在监督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暂缓或停止拨款:(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资金的;(二)自筹资金未能落实,影响项目建设的;(三)资金未按本办法规定实行专款专用、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项目建设资料、截留、挪用项目资金或提高建设标准的;(四)不按规定向县财政局或主管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的;(五)拒不理解各级财政或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六)应纳入政府采购但未纳入,自行采购物资和设备的;(七)未按规定进行专账核算的;(八)不贴合合同条款规定的;(九)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十)结算手续不完备,支付审批程序不规范的;(十一)未按规定要求报送季度(分月)用款计划或信息资料严重失真的。
第五章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考核第二十二条县财政局、主管部门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预算审查制度。
主要评审项目资金管理执行制度状况,包括审查资金的到位是否与工程建设进度相适应;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转移建设资金;项目招标资金支付是否按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进行招标和拨付资金。
对虚报项目资料,夸大项目投资额的;配套资金不到位,留有缺口的;资金管理不力,上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差的;多头重复安排的项目,要坚决予以制止。
第二十三条县财政局和主管部门共同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跟踪问效,实行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的绩效评价制度。
对绩效良好的项目通报表扬,并对下年度的同类项目优先安排。
对绩效评价不合格的项目,暂停下一年度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申请资格。
第六章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第二十四条县财政局和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督管理,审计部门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五条财政、审计、监察部门每年应抽查财政专项资金投资项目不少于一次,抽查的面也不得少于当年立项的30%,其目的是遏制项目建设中的高估冒算、截留挪用、弄虚作假现象,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合规、有效使用。
第二十六条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的主要资料如下:(一)资金来源是否合法,配套资金是否落实到位;(二)有无截留、挤占和挪用;(三)有无改变项目资金用途;(四)有无计划外工程和超标准建设;(五)工程项目是否按规定采取招、投标并进行评估;(六)工程项目所购原材料和设备是否按规定纳入政府采购;(七)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八)是否建立并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九)其他违规、违法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