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发文字号:安监总安健〔2012〕73号颁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法律效力:部门规章颁布日期:2012-05-31生效日期:2012-05-3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为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及《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1号)第六条的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录》是指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分类监督管理的依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目录》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指导建设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
二、《目录》是在综合考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和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的基础上,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对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主要行业进行的分类。
《目录》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期修订公布。
在实际运用中,如果建设项目拟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在《目录》中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有明显区别的,建设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可以通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作出综合判断,根据评价结果确定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
三、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目录》作出调整补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精选文档-----------------可编辑。
职业危害分类目录表

4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
5
有色金属铸造
√
6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
(二十)
金属制品业
√
(二十一)
通备制造业
√
(二十三)
汽车制造业
√
(二十四)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二十五)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二十六)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二十七)
仪器仪表制造业
4
玻璃制造
√
5
玻璃制品制造
√
6
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
7
陶瓷制品制造
√
8
耐火材料制品制造
√
9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十八)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
炼铁
√
2
炼钢
√
3
黑色金属铸造
√
4
钢压延加工
√
5
铁合金冶炼
√
(十九)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
2
贵金属冶炼
√
3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
√
(四)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
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
√
2
贵金属矿采选
√
3
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
√
(五)
非金属矿采选业
1
土砂石开采
√
2
化学矿开采
√
3
采盐(井工开采)
√
4
采盐(其他方式)
√
5
2021最新《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及修订内容解读

最新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及修订内容解读一、修订背景《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由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2年5月31日公布实施。
近年来,随着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广泛应用,部分行业风险分类存在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实际不相适应的情况,有必要进行适当调整。
2018年国家机构改革,将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整合到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等法律、法规和标准陆续修订,尤其是为了适应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新修订了《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简化为严重和一般两类。
为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有效衔接,我委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主要修订内容1.将《目录》的适用范围由“指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分类监督管理”拓展为“适用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分类监督管理和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频次确定”。
2.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由原来的严重、较重、一般三类简化调整为严重和一般两类,删除较重等级。
3.增加补充条款,“建设单位(或用人单位)所属行业存在职业病危害但未纳入本《目录》风险分类的,可根据职业病危害评价结果确定风险类别”。
4.根据最新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结合全国职业病报告数据、行业特点以及文献报道资料,纳入《目录》的行业领域补充了建筑业、农业、林业、渔业、开采专业及辅助活动、水产品加工、饮料制造、精制茶加工、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等行业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完善了需纳入管控的行业类别。
三、需要注意的事项1.如果一般风险行业的建设项目(或用人单位工作场所)采用的原材料、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在本《目录》中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有明显区别的,建设单位(或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职业病危害评价结果,确定该建设项目(或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目录》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指导建设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
二、《目录》是在综合考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和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的基础上,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对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主要行业进行的分类。
《目录》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期修订公布。
在实际运用中,如果建设项目拟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在《目录》中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有明显区别的,建设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可以通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作出综合判断,根据评价结果确定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
三、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目录》作出调整补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序类别名称严重较重一般号一采矿业(一煤炭开采和洗选业)1 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2 褐煤开采洗选√3 其他煤采选√(二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1 石油开采√2 高含硫化氢气田开采√3 其他天然气开采√(三黑色金属矿采选业)1 铁矿采选√2 锰矿、铬矿采选√3 其他黑色金属矿采选√(四有色金属矿采选业)1 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2 贵金属矿采选√3 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五非金属矿采选业)1 土砂石开采√2 化学矿开采√3 采盐(井工开采)√4 采盐(其他方式)√5 石棉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6 石英砂开采及加工√(六)其他采矿业√二制造业(一)农副食品加工业1 谷物磨制√2 饲料加工√3 植物油加工√4 制糖业√5 屠宰及肉类加工√(二)食品制造业√(三)酒制造业√(四烟草制品业√)(五)纺织业1 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2 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3 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4 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5 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7 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六)纺织服装、服饰业√(七)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1 皮革鞣制加工√2 皮革制品制造√3 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4 羽毛(绒)加工及制品制造√5 制鞋业√(八)木材加工和木制品业1 木材加工√2 人造板制造√3 木制品制造√(九)家具制造业1 木质家具制造√2 竹、藤家具制造√3 金属家具制造√(十)造纸和纸制品业1 纸浆制造√2 造纸√3 纸制品制造√(十一)印刷业√(十二)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1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2 炼焦√3 核燃料加工√(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1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 肥料制造√3 农药制造√4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5 合成材料制造√6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7 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8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十四)医药制造业1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2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3 中药饮片加工√4 中成药生产√5 兽用药品制造√6 生物药品制造√7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十五)化学纤维制造业1 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2 合成纤维制造√(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1 橡胶制品业√2 塑料制品业√(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 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2 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3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4 玻璃制造√5 玻璃制品制造√6 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7 陶瓷制品制造√8 耐火材料制品制造√9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十八)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1 炼铁√2 炼钢√3 黑色金属铸造√4 钢压延加工√5 铁合金冶炼√(十九)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1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2 贵金属冶炼√3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4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5 有色金属铸造√6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二十)金属制品业√(二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二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二十三)汽车制造业√(二十四)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二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二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二十七)仪器仪表制造业√(二其他制造业十八)1 日用杂品制造√2 煤制品制造√3 核辐射加工√4 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二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1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2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三十)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三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1 火力发电(燃煤发电)√2 核力发电√3 其他电力生产√4 电力供应√5 热力生产和供应√(二)燃气生产和供应业1 燃气生产√2 燃气供应√(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2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3 其他水的处理、利用和分配√四交通运输、仓储业(一)铁路、水上、航空运输业1 货运火车站√2 货运港口√3 机场√(二)管道运输业√(三)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1 装卸搬运√(四)仓储业1 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2 其他仓储业√五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一)研究和试验发展√六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一)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 固体废物治理√2 危险废物治理√3 放射性废物治理√4 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垃圾处理)√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一)居民服务业1 洗染服务√(二)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1 汽车、摩托车修理与维护√八农、林、牧、渔业(一)畜牧业√。
国家安监总局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

国家安监总局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
(2012年版)
佚名
【期刊名称】《化工安全与环境》
【年(卷),期】2012(000)023
【摘要】本刊讯近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出《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以下简称《目录》)。
【总页数】1页(P2-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92
【相关文献】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应用探讨 [J], 李璟珂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 [J], 姬安言
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 [J],
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文件解读 [J],
5.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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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安健〔2012〕73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为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及《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1号)第六条的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录》是指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分类监督管理的依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目录》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指导建设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
二、《目录》是在综合考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和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的基础上,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对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主要行业进行的分类。
《目录》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期修订公布。
在实际运用中,如果建设项目拟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在《目录》中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有明显区别的,建设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可以通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作出综合判断,根据评价结果确定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
三、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目录》作出调整补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

货运火车站 货运港口
机场 管道运输业 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装卸搬运
仓储业 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
其他仓储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研究和试验发展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固体废物治理 危险废物治理 放射性废物治理
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垃圾处理)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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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四 (一) 1 2 3 (二) (三) 1 (四) 1 2 五 (一) 六 (一) 1 2 3 4 七 (一) 1 (二) 1 八 (一)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其他水的处理、利用和分配
制造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
谷物磨制 饲料加工 植物油加工 制糖业 屠宰及肉类加工 食品制造业 酒制造业 烟草制品业 纺织业 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 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 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 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纺织服装、服饰业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皮革鞣制加工 皮革制品制造
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 羽毛(绒)加工及制品制造
制鞋业 木材加工和木制品业
木材加工 人造板制造 木制品制造 家具制造业 木质家具制造 竹、藤家具制造 金属家具制造 造纸和纸制品业 纸浆制造
造纸 纸制品制造
印刷业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 炼焦
核燃料加工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肥料制造 农药制造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7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为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及《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1号)第六条的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录》是指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分类监督管理的依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目录》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指导建设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
二、《目录》是在综合考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和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的基础上,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 ),对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主要行业进行的分类。
《目录》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期修订公布。
在实际运用中,如果建设项目拟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在《目录》中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有明显区别的,建设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能够经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作出综合判断,根据评价结果确定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
三、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能够根据本地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目录》作出调整补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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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及《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1号)第六条的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是指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分类监督管理的依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目录》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指导建设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
二、《目录》是在综合考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和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的基础上,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对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主要行业进行的分类。
《目录》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期修订公布。
在实际运用中,如果建设项目拟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在《目录》中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有明显区别的,建设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可以通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作出综合判断,根据评价结果确定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
三、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目录》作出调整补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
(2012年版)
序号类别名称严重较重一般一采矿业
(一)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1 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2 褐煤开采洗选√
3 其他煤采选√
(二)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1 石油开采√
2 高含硫化氢气田开采√
3 其他天然气开采√
(三)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1 铁矿采选√
2 锰矿、铬矿采选√
3 其他黑色金属矿采选√
(四)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 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
2 贵金属矿采选√
3 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
(五)非金属矿采选业
1 土砂石开采√
2 化学矿开采√
3 采盐(井工开采)√
4 采盐(其他方式)√
5 石棉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
6 石英砂开采及加工√
(六)其他采矿业√
二制造业
(一)农副食品加工业
1 谷物磨制√
2 饲料加工√
3 植物油加工√
4 制糖业√
5 屠宰及肉类加工√
(二)食品制造业√(三)酒制造业√
(四)烟草制品业√
(五)纺织业
1 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2 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
3 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
4 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5 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
7 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六)纺织服装、服饰业√(七)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 皮革鞣制加工√
2 皮革制品制造√
3 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
4 羽毛(绒)加工及制品制造√
5 制鞋业√
(八)木材加工和木制品业
1 木材加工√
2 人造板制造√
3 木制品制造√(九)家具制造业
1 木质家具制造√
2 竹、藤家具制造√
3 金属家具制造√
(十)造纸和纸制品业
1 纸浆制造√
2 造纸√
3 纸制品制造√(十一)印刷业√
(十二)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1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
2 炼焦√
3 核燃料加工√
(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2 肥料制造√
3 农药制造√
4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5 合成材料制造√
6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7 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8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十四)医药制造业
1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2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3 中药饮片加工√
4 中成药生产√
5 兽用药品制造√
6 生物药品制造√
7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十五)化学纤维制造业
1 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
2 合成纤维制造√
(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 橡胶制品业√
2 塑料制品业√(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 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
2 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3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4 玻璃制造√
5 玻璃制品制造√
6 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7 陶瓷制品制造√
8 耐火材料制品制造√
9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十八)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 炼铁√
2 炼钢√
3 黑色金属铸造√
4 钢压延加工√
5 铁合金冶炼√
(十九)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2 贵金属冶炼√
3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
4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5 有色金属铸造√
6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二十)金属制品业√
(二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
(二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
(二十三)汽车制造业√
(二十四)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二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二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二十七)仪器仪表制造业√(二十八)其他制造业
1 日用杂品制造√
2 煤制品制造√
3 核辐射加工√
4 其他未列明制造业√
(二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1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2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三十)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三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 火力发电(燃煤发电)√
2 核力发电√
3 其他电力生产√
4 电力供应√
5 热力生产和供应√
(二)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 燃气生产√
2 燃气供应√
(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2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3 其他水的处理、利用和分配√
四交通运输、仓储业
(一)铁路、水上、航空运输业
1 货运火车站√
2 货运港口√
3 机场√(二)管道运输业√(三)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1 装卸搬运√
(四)仓储业
1 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
2 其他仓储业√
五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研究和试验发展√六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1 固体废物治理√
2 危险废物治理√
3 放射性废物治理√
4 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垃圾处理)√
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居民服务业
1 洗染服务√
(二)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1 汽车、摩托车修理与维护√
八农、林、牧、渔业
(一)畜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