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IAB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广州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IAB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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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

促进IAB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根据《广州市加快IAB产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年)》部署,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全面推动IAB(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主导产业发展,努力建成世界显示之都、中国软件名区、国际一流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区、全球生物医药创新中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大力实施IAB主导产业“8588”计划,即实现“8千亿产值”、实现“5个一批”、实施“8大工程”、给予三个“8项政策”支持。到2022年,培育形成世界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建设集聚集约集成、关联互动融合、高端高质高新的IAB主导产业集聚区,实现产业示范全国、引领亚太、领跑全球。全区IAB主导产业规模年均增长20%以上,总规模超8000亿元,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产业规模分别超5500亿元、1000亿元、1500亿元。

围绕上述目标,实现“五个一批”:

——打造一批价值园区。高标准建设国际领先的新一代

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价值创新园区,加快产业集群专业聚集发展,形成主导产业特色鲜明,融合生产、生活、生态于一体和产业配套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新型价值创新园区,成为产业创新主战场和开放型经济发展新高地。

——引进一批重大项目。深度融入“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国家战略,集聚全球创新资源和高端要素,提高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瞄准世界500强、大型跨国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深入开展靶向招商、以商招商、补链招商,大力引进一批高端IAB产业项目,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培植一批龙头企业。精心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倾力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造就一批行业单打冠军,打造一批国际知名企业和品牌。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参股等形式,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全球技术并购,加速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高端。

——聚集一批领军人才。全力推动IAB主导产业领域全球人才、技术、项目等深入交流与高端合作,健全人才与产业相互支撑、人才与企业需求高度契合、人才与市场高效对接的新机制,引进和培育一批世界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实现人才引领产业和产业集聚人才的互动循环。

——建设一批创新中心。加快建立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国家工业设计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IAB主导产业创

新型体系基本形成。重点攻破制造业与大数据、互联网融合关键技术,加快建设协同设计、大数据挖掘、云制造等创新应用的国家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

二、主要任务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领域:以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通信、基础硬件、物联网及车联网、云计算及大数据、互联网及软件服务、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为主要发展方向,集中力量重点促进“设计、封装、测试、材料和装备”等集成电路行业加速集聚,提升产业“核心动力”。

——人工智能产业领域:发展机器识别、深度学习、神经网络、自然语言处理、生物特征识别、新型人机交互、自主决策控制等核心技术,智能软硬件、智能机器人、智能运载工具、智能终端等智能产业,智能工厂、“人工智能+”制造等应用服务。

——生物医药产业领域:聚焦医药制造、精准医疗、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生物制药、化学药、现代中医药、体外诊断产品、高端医用耗材、先进治疗设备、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精准医疗、基因检测、高端医疗等。

围绕IAB主导产业发展领域及方向,实施8大工程:

(一)主导产业汇聚工程。借鉴国际一流高科技知识聚集区的发展经验,扎实推进IAB价值创新园区规划建设,科学定位产业方向,合理布局园区功能,彰显产业园区特色。

掌握全球IAB产业链和企业分布情况,编制全球IAB产业重点招商项目库,重点引进和壮大一批世界级龙头企业项目。依托广州知识城、广州科学城、广州国际生物岛等重大战略性平台,开展各具特色、优势互补、联动发展的主题招商。充分利用国际投资年会、达沃斯论坛、《财富》论坛、官洲国际生物论坛等高端平台,打造万商云集、名企汇聚的活力之区。

(二)知名企业培育工程。建立重点企业扶持清单,鼓励和支持高成长性IAB企业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新三板、创业板、中小板、主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引导产业基金重点推动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支持企业快速发展壮大。深入实施标准化、品牌发展战略,引导企业深耕质量、标准、品牌建设,支持企业“走出去”拓展海外市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本土跨国企业和国际知名品牌。

(三)创新资源集聚工程。加速推进一批IAB主导产业专业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建设,建设一批规模化综合性加速器。实施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计划,大幅提高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比例。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组建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协同创新联盟,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开展面向IAB主导产业的研发和技术转移,促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大产业领军人才创新创业资助力

度,鼓励知名企业牵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率先实现技术突破创新。

(四)深度融合应用工程。鼓励IAB企业开展以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为支撑的跨界融合。深化IAB 领域渗透融合,打造全国领先、国际一流的工业互联网重镇,开展智能制造应用示范、智能工厂培育试点,建设国家级“智能制造+智能服务”产业基地和全球智能制造示范引领区。发挥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在感知社会态势、畅通沟通渠道、辅助科学决策方面的重要作用,重点在城市交通、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社会管理等领域深化应用。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在司法、教育、医疗、社区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加强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全面提升民生服务水平。

(五)开放合作创新工程。对接“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广深科技创新走廊战略,全面深化中新、中欧、中英、中以合作机制。搭建一批国际研发创新合作平台,引进一批世界一流大学研发中心、实验室等国际高端研发机构。建立企业广泛参与的政府间合作机制,发挥硅谷、波士顿、特拉维夫等招商引才工作站的作用,积极拓展牛津大学、德国、北欧的创新资源。支持企业建立海外研发机构和产业化基地,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申请PCT专利。

(六)产业配套支撑工程。以“成片连片改造+微改造”模式,推动土地整理储备和低效用地盘活利用,保障IAB主

导产业发展的空间载体。以全球视野推动区域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改革,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激励创新保障作用。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完善产业基础设施与高品质生活配套,实行“上管老、下管小”人才服务体系。加快引进和建设国际学校、中小学,研究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布局,不断完善国际化教育服务体系。增加涉外医疗服务供给,鼓励发展多种形式国际医疗保险。

(七)降低企业成本工程。对重大IAB产业项目的工业用地优先考虑供地需求,实施土地出让底价综合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及土地市场评估价确定。鼓励IAB高成长性企业实行先租后让或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供应工业用地,降低企业前期进入成本。落实国家“营改增”税收政策,按规定执行降低企业制造业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优惠政策。降低产业化成本,抓好端到端的供应链集成等配套,加大对企业金融服务、创新研发、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推广售电侧改革试点,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和集中公示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八)审批效能提速工程。发挥国家、省级行政审批试点改革示范区的作用,打造针对IAB产业的主题式审批高速公路。清理投资审批事项,优化并联审批方式,推广信任审批、即时审批、不见面审批,建设网上审批“中介服务超市”。运用“互联网+”、区块链新技术,打造“一窗式一网式”政务服

务。推行商事主体设立“容缺登记”,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管理即时办结。整合商务、公安、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及住房公积金等部门相关证表,实现涉企事项“多证合一”,推进“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各领域互认互通。

三、政策支持

围绕IAB主导产业发展目标,对于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承诺10年内不迁离注册及办公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的IAB企业,专门给予三个“8项政策”支持。

(一)I(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8项政策

1.支持重大产业项目集聚。对新建立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重大产业项目,按项目投资协议、备案及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竣工投产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经认定,分别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2亿元奖励,同一企业按差额补足方式最高奖励2亿元。

2.扶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对新设立的集成电路设计或封测企业,实缴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的,经认定,按其实缴注册资本的5%给予奖励,最高奖励300万元。

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集成电路设计或封测企业,经认定,分别给予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按差额补足方式最高奖励5000万元。

对企业研发多项目晶圆(MPW)直接费用的80%给予补贴,对设计企业购买光罩(MASK)直接费用的40%给予补贴,对设计企业工程片、试流片加工费用的3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累计最高补贴600万元。

3.加快公共平台建设。对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联盟、机构联合上下游企业或用户单位建设公共服务平台的,经认定,按其设备购置费等平台建设费用的50%给予奖励,每个平台最高奖励500万元。

对平台提供或组织技术研发、检验测试、成果转化、组建专利池、知识产权服务、供应链服务、示范推广、电子设计自动化(EDA)等服务的,经认定,按其不超过实际投入或合同总金额的30%给予奖励,每个平台每年给予最高奖励300万元。

4.鼓励产品推广应用。对当年购买本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产品及服务达到200万元以上的,经认定,给予买方企业当年购买总额的5%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300万元。

5.加大融资扶持力度。对经认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

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按建设期间贷款项目实际发生贷款额的1.5%(年利率)给予贴息;在政府引导区域内的建设项目按实际发生贷款额的2%(年利率)给予贴息,补贴期限3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6.加速中小微企业成长。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中小微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每年择优遴选10家左右,采用直接股权投资的方式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补助500万元。

7.给予办公用房补贴。对新设立的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企业在区内租用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3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对购置办公用房且自用的,按购买房价的10%一次性给予补贴,最高补贴500万元。

8.支持重大推介交流。对主办高水平、高层次的产业峰会、重大论坛、创新大赛、学术交流等活动的,经认定,按实际举办费用的30%给予补助,每个活动最高补助100万元。对参加国内外专业展销会、博览会等大型宣传推介活动的,经认定,按实际支出的展位费、租赁费等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对在本区牵头成立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行业协会或联盟的,经区政府、管委会认定,每年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扶持。

(二)A(人工智能产业)8项政策

1.支持重大项目落户。对新建立的人工智能重大产业项目,按项目投资协议、备案及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竣工投产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经认定,分别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奖励,同一企业按差额补足方式最高奖励1亿元。

2.加快企业孵化培育。对企业众创空间、孵化器成功培育人工智能企业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按每家企业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在本区创办人工智能领域企业的高层次人才,注册资本可全部以技术出资,非货币出资比例不受限制。

3.扶持技术平台建设。对在本区建设运营人工智能工程实验室、培训中心、展示体验中心等为本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企业智能化升级改造提供研发、设计、生产、云资源租赁、技术交流等服务的,经认定,按其建设投资额的30%给予奖励,每个项目最高奖励1000万元。

4.鼓励技术应用推广。设立人工智能示范应用专项资金,每年评选10个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最高奖励100万元,奖励额度不超过当年企业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对获得国家级人工智能相关示范项目的,另行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本区企业使用经认定的技术平台服务的,按其使用费的3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

5.加大科技进步奖励。对获得人工智能领域国家科技进步奖等国家级奖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获得人工智能领域国际大奖的,给予获奖金额的100%奖励。

6.加大融资扶持力度。对开展相关行业或领域业务并购重组且控股的,按兼并重组时发生的法律、财务等中介费用的5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5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200万元。对获得商业银行机构一年期(含)以上并购贷款的,按贷款项目实际发生贷款额的1.5%(年利率)给予贴息,贴息期最长3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贴息100万元。

7.给予办公用房补贴。对新设立的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人工智能领域企业在区内租用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3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对购置办公用房且自用的,按购买房价的10%一次性给予补贴,最高补贴500万元。

8.支持重大推介交流。对主导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或修订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每年每家企业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最高奖励100万元。对主办高水平、高层次的产业峰会、重大论坛、创新大赛、学术交流等活动的,经认定,按实际举办费用的30%给予补助,每个活动最高补助100万元。对参加国内外专业展销会、博览

会等大型宣传推介活动的,经认定,按实际支出的展位费、租赁费等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对在本区牵头成立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行业协会或联盟的,经区政府、管委会认定,每年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扶持。

(三)B(生物医药产业)8项政策

1.支持重大项目落户。对新建立的生物医药重大产业项目,按项目投资协议、备案及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竣工投产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经认定,分别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奖励,同一企业按差额补足方式最高奖励1亿元。

2.鼓励企业研发创新。对获得新药证书或注册批件的,每个最高奖励1000万元。对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给予企业每个药品200万元奖励。

3.推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对获得新药证书和生产批件或II、I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本区产业化的,给予每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50%奖励,最高奖励5000万元。对在本区生产的药品或医疗器械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局(FDA)、欧盟质量指导委员会(EDQM)、日本药品医疗器械局(PMDA)、澳大利亚医疗用品管理局(TGA)等国际市场准入许可的,按年营业收入的1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

4.扶持技术平台建设。对经认定的重大生物医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符合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药品中试平台或有特殊专业要求的临床研究医院,按实际投入建设经费的3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对于通过CFDA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OECD(全球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GLP(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药物研发安全性评价平台,按实际投入建设经费的5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5000万元;每年按核定的平台对外服务累计金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每年按核定的使用平台实际发生费用的1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

5.鼓励产品推广应用。对承接无关联药品持有人授权委托生产的,按其生产该品种每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3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对采购本区生物医药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医疗机构,按采购额的2%给予奖励,每家医疗机构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6.支持企业并购重组。对企业并购重组且控股非关联的生物医药企业的,按企业并购实际交易额的5%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00万元。

7.给予办公用房补贴。对新设立的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生物医药领域企业在区内租用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3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对购置办公用房且自用的,按购买房价的

10%一次性给予补贴,最高补贴500万元。

8.支持重大推介交流。对主办高水平、高层次的产业峰会、重大论坛、创新大赛、学术交流等活动的,经认定,按实际举办费用的30%给予补助,每个活动最高补助100万元。对参加国内外专业展销会、博览会等大型宣传推介活动的,经认定,按实际支出的展位费、租赁费等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对在本区牵头成立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行业协会或联盟的,经区政府、管委会认定,每年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扶持。

对带动性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大的重点项目,经区政府、管委会同意,另行予以重点扶持。对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里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获得奖励的涉税支出由企业承担。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有效期届满或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发生变化,将根据实施情况予以评估修订。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实施,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黄埔区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实施。牵头部门

负责研究推进产业发展重大事项,着眼IAB产业的发展规律和中长期发展趋势,提前布局抢占产业制高点,协调解决政策推动、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资金和市场运作及相关专项工作。

(二)加大财政投入。通过对重点工程和专项的支持,集中财力投入到关键产业和细分环节、具有前瞻意义的投资项目,引导区域内企业科学发展。创新财政支持形式和途径,形成“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3个100亿元资金规模重点支持IAB产业发展,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创业投资、股权并购等各类扶持基金。

(三)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在开展国家唯一知识产权运用保护与综合改革试验中,重视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重点加强IAB产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支持企业加强IAB 产业领域的重点技术和应用领域核心专利培育,建立公共专利池,促进新技术的利用与扩散。探索建立IAB产业领域的专利合作授权机制和专利风险防控机制,推动知识产权成果加速转化。

(四)建立反馈机制。明确年度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建立完善IAB产业统计监测体系,研究分析产业发展情况,定期发布产业监测数据和分析报告。从2018年至2022年底,分组织实施、中期评估、总结示范三个阶段,推进和督促各项工作落实。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 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科技发展资金的管理,促进开发区的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加快创新型区域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广州市科学技术经费投入与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结合开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设立科技发展资金,纳入开发区年度财政预算。 第三条科技发展资金的使用原则: (一)科学论证、优化投向、支持重点、注重效益和专款专用; (二)采用资助、配套支持、补贴支持和奖励等方式,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进一步巩固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 第四条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是科技发展资金的主管部门,负责科技发展资金的管理、使用指导和协调,制

定科技发展资金的使用计划和日常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编报科技发展资金的预算、结算、办理资金审核、发放手续; 开发区财政部门负责将科技发展资金列入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预算,并检查监督其使用情况; 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科技发展资金用于支持对开发区科技事业发展有贡献的科技成果、活动、项目和企业。 第六条在开发区注册登记并在本区办理税务登记、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可以申请使用科技发展资金。 第七条科技发展资金重点用于如下项目和企业: (一)对列入区科技计划项目、专利技术标准化、重大科技成果(专利技术)转化与产业化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产业联盟建设、科技创新平台项目和专业行业协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项目的扶持,按照《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用于扶持创意产业项目的资助,按照《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关于加快重点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有关规定办理;

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排名

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排名 [复制链接] 1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9201971 17.03% 2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8860557 18.94% 3 苏州工业园区 8200000 22.39% 4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6413496 15.59% 5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6186840 5.10% 6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5332400 18.52% 7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 4796756 22.55% 8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4683258 21.76% 9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3734380 20.97% 10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3425003 13.52% 11 漕河泾新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3216480 12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 3182460 26.26% 13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2960506 28.28% 14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2862502 16.45% 15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 2765979 34.90% 16 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 2739120 99.21% 17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 2695616 22% 18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2557230 14.47% 19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 2461500 25.27% 20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2448310 26.07% 21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2329700 30.67% 22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292658 52.72% 23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2215000 36.31% 24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 2158000 36.04% 25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2133354 24.38% 26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130522 44.91% 27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2108408 31.78% 28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042709 21.59% 29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1990723 30.37% 30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 1982099 58.40% 31 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 1804278 34.22% 32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1406611 139.08% 33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1379815 13.40% 34 襄樊经济开发区 1364159 31.97% 35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1321500 31.54% 36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1264383 28.37% 37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1257811 32.25% 38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1205506 30.55% 39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1194004 38.67% 40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1136173 22.28% 41 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 1086680 20.51% 42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1055738 4.43% 43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 1052000 25.56%

广东省工业园区规划设计指引教程文件.docx

广州市工业园区规划设计指引(试行) 1、导则 1.1 为满足广州建设国际性区域中心城市的需要,实现新期广州市的产业发 展目标,科学的利用土地,促进经济发展更好的发挥城市效能,特制定本指引。 1.2 本指引使用范围为广州市行政辖区内工业园区规划及建设。有关发展规范 及规划标准的准则,应在规划新工业区时应用;如情况许可,该准则亦宜在现有 工业区内逐步施行,尤其应在现有工业用地重新整合调整时施行。 1.3 本指引是以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的有关规范及标准为依据,参照香港、 台湾和国内相关城市的同类标准及准则,结合广州市的具体情况,及历年来城市建设管理经验编制而成。 1.4 本指引主要针对工业园区规划设计的一般共性问题的建议引导,特殊要求的工业用地按相关专业要求执行。规划工业园区时,一般应采用上述设计原则,尽管每项具体设计都会受制于个别地块的环境及项目性质。 1.5本指引未包括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的有关规范及标准及 相关专业规范要求。 1.6 本指引应定期的更新以适应城市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状况的变化及相关 规范、工艺、技术的更新。 2、工业园区规划设计 2.1 工业园区的界定及分类 2.1.1 工业用途——本指引“工业用途”与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 用地标准》中所分类叙述的工业用地M用途一致。定义一般可表述如下:凡任何 处所、或建筑物、构筑物内( 不包括露天矿场用地 ) 用作进行物品的制造、更改、 清洗、修理、装饰、精加工、出售前改装、捣碎或拆除、进行物料的改变、包装, 或与上述程序项配套的贮存、装卸及有关的研究设计均属工业用途。 2.1.2 工业园区——本指引所指的工业园区为集中一定规模的城市用地用 来主要发展工业用途。广州目前情况,根据不同的管理关系,可大致分为国家级、市级、区级、镇级。 2.1.3 工业用地分类——工业用地一般指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 设施用地。本指引主要按国标( GBJ137-90)《城市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分类 标准》分类,结合新的发展形势和本市的实际情况,在国标现有三类工业用地的基 础上补充增加高新技术园区用地。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关于加快推进重点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以下简称开发区)重点创意的产业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设立广州开发区创意产业园,包括开发区创意产业大厦、广州科技创新基地、广东软件科学园、科学城信息大厦、广州国际企业孵化器以及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区内创意企业。 第三条在区科技发展资金中设立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由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四条本措施所称的重点创意产业是指从事软件(包括网络游戏、软件外包、数字内容和集成电路设计,下同)、动漫、工业设计、产品研发设计、建筑设计、策划咨询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其中所称的软件和动漫企业及产品,是指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和程序认定的软件和动漫企业及产品;工业设计是指制造工业产品所进行的设计和开发。 在开发区创意产业园运营并经区科技主管部门批准入园的,在开发区注册登记并在本区办理税务登记、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合法经营、从事开发符合本措施所指的重点创意产业的产品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人可申请使用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第五条落户本区的动漫和软件企业或研发机构,除可享受《广州市进一步扶持软件和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奖励外,本区再给予符合条件的重点创意企业以下奖励。

(一)对于进入本区软件企业、动漫企业: 投资额(按注册资本计)超过300万元人民币且上年度在区内完成营业总收入200万元以上,按注册资本现金实收资本的 2.5%比例奖励给其在开发区所设立的独立核算公司,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 (二)对于进入本区工业设计企业: 投资额(按注册资本计)超过100万元且上年度在区内完成营业总收入200万元以上,按注册资本现金实收资本的 2.5%的比例奖励给其在开发区所设立的独立核算公司,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 第六条鼓励区内招商单位引进重点创意产业企业,可参照区内引进内外 资科技企业办法给予引进创意产业的招商单位奖励。 第七条依据《广州市进一步扶持软件和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第六 条并结合本区实际,在广州开发区创意产业园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对重点创 意企业给予办公场地补贴。 (一)软件企业、动漫企业、产品研发设计、建筑设计、策划咨询企业注 册资本金在300万人民币或以上、工业设计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00万人民币或以上场地给予以下补贴:按其租赁场地面积每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享受1平方米用房补贴的原则,按每年每平方米补贴100元,共补贴3年,最高累计补贴不超过90万元; (二)软件企业、动漫、产品研发设计、建筑设计、策划咨询企业注册资 本金在300万人民币以下50万元以上(含50万)、工业设计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00万人民币以下50万元以上(含50万)给予以下补贴:按其租赁场地面积每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享受1平方米用房补贴的原则,按每年每平方米补贴100元,共补贴2年;

广州开发区企业名录

广州开发区企业名录 1. 杜邦应用面材(广州)有限公司刘克武广州市科学城南翔二路22号 2. 广州帕卡濑精有限公司万大双谢卡瓦高磊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布岭号3号 3. 比托西(广州)矿业有限公司何伟鹰邱小琼黄准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布岭路134号 4. 广州国马不干胶贴标系统有限公司许怀斌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科技园二栋二楼 5. 依利安达(广州)显示器有限公司杨江波岑建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宏明路4号 6. 轮泰科斯(广州)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钟运周熊盛艳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贤堂路8号 7. 迪爱生(广州)油墨涂料有限公司高智慧万鹏飞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庄二路77号 8. 广州南侨油脂有限公司冉长丰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联广路333号 9. 卡尔蔡司(广州)太阳镜片有限公司李涛黄晴宇胡奕琼 10. 国际香料(中国)有限公司岑泳延孟庆菊广州开发区金华二街9号 11. 广州恩华特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林文彬赖宇维广州市林和西路9号耀中广场3506-3510 12. 武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温伟艺王红枚孟晗广州科学城风信路 13. 广州海菱机电技术有限公司张玲张斯娜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夏港大道738号二楼 14. 广州迪森热能设备有限公司刘仁飞肖灵芝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沧联二路3号 15. 广州高露洁有限公司李玉兰罗燕环广州市萝岗区青年路338号 16. 广州寿藤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罗伟津张翼吴锦华 17. 广州日弘机电有限公司李家霍文裕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联广路189号 18. 卡尔蔡司光学科技(广州)有限公司曾志勇欧健蔚广州保税区保盈大道88号 19. 施耐德(广州)母线有限公司江伯强黎洁仪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骏业路85号 20. 广州拓鑫首饰有限公司周兴义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蓝玉四街科技园2栋5楼 21. 广州富士工具有限公司李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 22. 广州住友商事有限公司吴天东谭志忠广州天河北路中信广场3903 23. 卡尔蔡司光学(中国)有限公司赵琳万昌银广州市萝岗区九佛西路1389号 24. 提珂隆(广州)表面技术有限公司卢春青余春霞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贤堂路10号 25. 欧姆龙(广州)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朱俊姜辉曾其宾 26. 索尼电子华南有限公司谢渝 27. 阿雷斯提精密模具(广州)有限公司郑欣冯颖茹 28. LG化学(广州)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单人和李岩 29. 卡西欧(广州)商贸有限公司李欣

广州开发区产业规划.

广州开发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萝岗区重点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试行)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 (一)高端软件 1.面向通信、消费类电子等领域的嵌入式软件,高清数字电视和智能手机嵌入式软件 2.服务器、桌面操作系统、高性能海量数据库的开发及产业化 3.三维CAD设计软件、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辅助测试(CAT)、辅助制造(CAM)、辅助工程(CAE)系统开发生产,虚拟现实与平台 4.中文处理软件、中间件、信息安全软件、工业软件和行业解决方案 5.软件产品检验检测应用和服务 (二)物联网和云计算 1.基带芯片、射频芯片、天线、读写器、中间件等技术协同研发及产业化 2.传感器敏感元件、微纳制造和智能系统集成技术联合研发及产业化 3.物联网感知技术与无线射频(RFID)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4.无线传感器网络、移动通信网、互联网、专网等各种网络间相互融合技术研发 5.云计算基础服务设施、超算中心、云计算中心和服务平台 6.云计算操作系统、中间件等软件开发和应用 7.云计算资源自动调度管理 (三)网络通信(含移动互联网) 1.基于第三代移动通信的关键设备、终端产品研发和产业化 2.长期演进技术及增强型长期演进技术(LTE/LTE-Advanced)及终端产品 3.新型绿色基站、无线网络组网、无线网络节能减排等关键技术与产品研制 4.广域覆盖低成本宽带接入、超高速无线局域、面向专网应用的数字集群通信和数字对讲技术和产品研发 5.下一代互联网在科研、商业、政府事务、公共安全等领域中相关技术和产品的示范应用 6.数字移动通信、接入网系统、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及路由器、网关灯网络设备制造 7.新一代通信操作系统、业务平台及应用软件 8.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建设 (四)新型显示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重点建设项目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重点建设项目 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建设预备项目的管理、服务和保障,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广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2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范围内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建设预备项目。属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按国家、省、市管理规定执行,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区重点建设项目的优惠政策和服务。 第三条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区重点建设项目和区重点建设预备项目的统筹协调和计划管理,并组织实施本办法。 第四条纳入区重点建设项目和区重点建设预备项目,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中至少一项: (一)有利于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改善居住生态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和“三旧”改造项目;

(二)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促进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现代产业发展项目; (三)有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大型环保和节能减排项目; (四)有利于改善民生福利的大型社会事业项目; (五)对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大型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骨干项目。 (六)列入国家、省、市的重大专项建设规划的项目。 第五条列入区重点建设项目和区重点建设预备项目的建设项目投资规模要求: (一)社会事业项目投资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二)其他类型项目投资规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第二章项目确定 第六条区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各街镇、各园区管理机构和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于每年10月31日前向区发展改革部门提出下一年度区重点建设项目和区重点建设预备项目的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含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期限等; (二)经济和社会效益预测; (三)有关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文件; (四)下一年度投资计划和工程节点计划。

广州市南沙区(开发区)概况

广州市南沙区(开发区)概况 南沙区位于广州市的东南部,面积约544平方公里,处于珠三角的几何中心。南沙区既为国家级开发区,又是广州市新增设的行政区,享有开发区和行政区的双重优惠政策。近几年来,南沙区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建设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现代化滨海新城的目标,加大了开发建设的力度,经济社会发展很快,汽车、石化、钢铁等产业基地已初步形成,区内水电供应充足,交通网络顺畅,生活设施日趋完善。 实力雄厚的产业集群。目前,南沙区北部为汽车和重型装备工业、中部为高新科技产业、南部为港口物流和临港工业的总体布局已经初步形成;以汽车、钢铁、造船、重型机械装备、石化、高新技术产业及港口物流等七大产业已初具规模。同时,以大型骨干企业为龙头,注重发展产业聚群,使南沙的经济发展驶入高速增长的快车道。今天,南沙这块热土已经众商云集,美国通用、德国巴斯夫、日本丰田汽车、日本JFE钢板、名幸电子、三菱重工、瑞士龙沙集团等著名跨国公司,中船集团、东方电气、第二重型机械厂、越秀广纸集团、广钢集团等在中国有较大影响的国家级骨干企业以及东凌集团、立白化工集团等省市名牌民营企业,也先后在南沙落户。另一批世界500强企业正满怀希望地向南沙走来。 便利顺畅的交通网络。南沙区位于珠江出海口虎门水道西岸,距广州市中心50公里,距香港38海里,距澳门41海里,以南沙为中心,在60公里半径范围内有深圳、香港、澳门、东莞等14个大中城市,由这些城市组成的珠三角城市群,已成为世界制造业中心和经济增长最快的区域。由南沙港快速路、京珠高速公路和黄榄支线、江中高速公路等组成的骨干交通路网,使南沙与广州中心城区乃至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路网形成快速便捷的联系,充分发挥南沙作为珠三角交通枢纽的优势。广州地铁四号线从广州科学城,经广州大学城通达南沙新城区,使南沙到广州中心城区的时空距离大大缩短。南沙处于珠江出海口的咽喉要地,是广州通往海洋的唯一通道,水运交通非常发达,南沙客运港每天有多个航班直达香港。 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南沙水网密布,湖塘众多,自然环境优美,土地资源丰富;受亚热带海洋性气候影响,南沙气候温和,阳光充足,

广州产业园区-重点园区

已经挂牌的园区: 广州市电子商务(天河)产业园 广州市电子商务(荔湾)产业园 广州市移动互联网(越秀)产业园 ---------------------------------------------- 白云电子商务总部基地 番禺岭南国际网商创业园 知识城京东(微博)电子商务港 中国邮政EM S广州网商创业园 ------------------------------------------------- 从天河软件园、黄花岗信息产业园的一园多区,一区多产业,政企合作,分期推进 广州网商发展综合指数排名全省第一 “国家移动电子商务试点示范城市”、“中国电子商务应用示范城市”、“中国电子商务最具创新活力城市”。 以电子商务为主的生态产业园位于天河软件园高唐新建区(即天河智慧城) 荔湾区的广佛数字创意园和位于越秀区的移动互联网园区 电子商务(天河)产业园的企业主要是支付机构、网络营销服务商、网站建设服务商、行业协会、风险投资等机构,其特色是打通上下游资源,形成完整的产业生态。移动互联网园区顾名思义,旨在建设移动互联网的创新链、产业链和龙头企业培育。而支撑广佛数字创意园运营的主力军团则是“网商企业”。三大园区已经形成错位竞争。 十二五期间,广州市财政将每年安排5000万元的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电商企业还可申报科技资金、软件产业专项资金、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专项资金、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以及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认定等等。 广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010年,广州电子商务产业园在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的指导下,经天河软件园管理委员会大力支持,由天拓控股投资成立。 广州电子商务产业园是广州第一个以互联网为主的生态产业园,秉承“开放、分享、创新”的核心理念,重点发展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网络游戏行业,联合国内外著名互联网企业,共建软性服务平台。 广州电子商务产业园位于广州天河软件园高唐新建区,园区占地面积约1.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150平方米,区内配套设施齐备,公共交通便利,园区计划分三期开发,第一期将于2010年10月投入使用。 网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广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

序号单位名称序号单位名称 1 广州果子食品厂罗岗分厂45 广州东一堂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2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46 铃木住电钢线制品(广州)有限公司 3 广州花城玻璃实业公司47 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 4 广州天鹿锅炉有限公司48 广州珠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5 广州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49 广州西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6 广州恒运热力有限公司50 广州百特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7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东省中加混合化肥厂51 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8 广州明珠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2 广州堀硝子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9 广州市长安粘胶制品有限公司53 广州明治制果有限公司 10 广州市脯豉得食品有限公司54 广州钜东娱乐用品有限公司 11 广州市九佛金刚石工具厂55 广州明珠电力有限公司 12 广州白云兴利纸制品有限公司56 三菱电机(广州)压缩机有限公司 13 广州鸿达精细化工厂57 华芳烟用香料有限公司 14 广州市萝岗区自来水厂58 味可美(广州)食品有限公司 15 广州振隆药业有限公司59 仙妮蕾德(广州)有限公司 16 广东广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 国际香料(中国)有限公司 17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1 广州昭和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8 广州名大实业有限公司62 科顺(广州)脚轮有限公司 19 广州市华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63 三菱制药(广州)有限公司 20 广州优宝工业有限公司64 广州屈臣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21 广州恒运热电(C)厂有限责任公司65 广州艺爱丝纤维有限公司 22 广州市中禹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66 广州珠江气体工业有限公司 23 广州市昌伟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67 广州麦芽有限公司 24 广州康臣药业有限公司68 广州顶益食品有限公司 25 广州联合油墨有限公司69 李锦记(广州)食品有限公司 26 广州惠华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70 食益补(广州)有限公司 27 广州太平洋马口铁有限公司71 迪爱生(广州)油墨有限公司 28 广州六菱摄影材料有限公司72 广州新电元电器有限公司 29 广州帕卡濑精有限公司73 广州富斯乐有限公司 30 广州恒运热电有限公司74 世进(广州)电子有限公司 31 广州三兴精密模具塑料工程有限公司75 富乐(中国)粘合剂有限公司 32 卡夫广通食品有限公司76 吉百利糖果(广州)有限公司 33 广州迪施有限公司77 欧文斯一科宁(广州)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34 广州百乐饮料发展公司78 来实建筑系统(广州)有限公司 35 广州高露洁有限公司79 广州保税区广保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36 广州恒星冷冻机械制造有限公司80 广州将军机械有限公司 37 卜内门太古漆油(中国)有限公司81 西恩迪技术(广州)有限公司 38 广州环球自行车工业有限公司82 广州美标益丰搪瓷有限公司 39 广州汇侨电子有限公司83 广州上进化工有限公司 40 广州宝洁有限公司84 广州展科电路板有限公司 41 广州易整车料有限公司85 埃尔夫润滑油(广州)有限公司 42 广州羊城管桩有限公司86 广州明珠C厂发电有限公司 43 广州日华化学有限公司87 东华(广州)油墨有限公司

广州市餐饮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规划

广州市餐饮产业发展及空间布局规划 (初稿)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广州市商道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目录 一、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一)规划背景和目的 ................................... 错误!未定义书签。(二)规划范围和期限 ................................... 错误!未定义书签。(三)规划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四)规划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发展基础 ................................................ 错误!未定义书签。(一)发展历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二)现状特点............................................... 错误!未定义书签。(三)存在问题...............................................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发展环境和趋势..................................... 错误!未定义书签。(一)发展环境............................................... 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发展趋势...............................................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发展定位和目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一)发展定位............................................... 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发展目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产业发展策略......................................... 错误!未定义书签。(一)加强产业链延伸 ................................... 错误!未定义书签。(二)打造餐饮名企集群 ............................... 错误!未定义书签。(三)加强餐饮文化品牌建设 ....................... 错误!未定义书签。(四)满足差异化消费需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五)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广州东部地区产业发展规划任务书

广州市东部产业带发展规划任务书 广州市城市规划局 广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二○○三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规划原则 (1) 第三章规划内容 (2) 第四章规划成果要求 (4) 第五章规划成果审查 (5) 第六章附则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广州市中心城区产业布局调整,落实广州市城市“东进”战略,整体提升广州市东部地区产业开发、配套设施、公共服务及居住生活水平,合理确定该地区的发展定位与功能,使东部地区成为广州市乃至珠江三角洲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和科技创新基地,根据2003年广州市指令性城市规划工作计划,广州市决定开展《广州东部产业带发展规划》工作。 第二条受广州市城市规划局委托,广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负责本规划的编制组织工作,广州市科城规划勘测技术有限公司具体承接本规划编制工作。 第三条本规划工作规定期限为2003年11月30日至2004年10月30日。 第四条承接单位被视为承认本任务书所有条款, 并按本任务书规定的条款完成本项规划工作。 第二章规划原则 第五条规划需结合《广州市城市建设总体战略概念规划纲要》确定的广州市“东进、西联、南拓、北优”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结合广州市东部产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充分尊重目前该地区的城市建设发展现状和已经审批的相关规划研究成果。 第六条贯彻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统筹安排各项城市建设用地

和设施。 第七条贯彻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引导城市从粗放型向集约型发展模式转变,合理、有效地配置土地、空间资源。 第八条坚持重视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原则,合理利用现有自然环境资源,确定合理的城市活动容量,使城市开发建设与环境保持协调,创造高质量的人居环境。 第九条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协调,从区域整体上处理好与周边地区土地利用、道路交通、环境保育等方面的衔接。 第三章规划内容 第十条本规划项目规划区范围约490平方公里,涉及天河区、黄埔区、白云区、广州开发区和增城市;北边以天麓湖水库、木强水库、水生水库一线至永和开发区北部沿线,南以珠江、东江沿线为界,西至华南快速路一线,东至仙村镇,具体范围详见附图,规划应对周边地区进行必要的协调研究。 第十一条本规划成果深度要求为城市总体规划深度要求,对于重点研究分析的问题需要做深入研究,对于东部地区的公共配套设施、居住用地、生态廊道及绿化用地、综合交通网络等需要作专项研究;规划期限为2020年,近期为2010年。 第十二条规划要对规划范围内的自然地理条件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现状进行充分的调查分析,分析东部地区在用地结构、交通设施、环境状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发展的不足之处。 第十三条结合目前该地区已经编制完成的规划研究成果,重新定位该地区的产业布局结构和发展思路,并对其远期发展与开发建设条件进行

广州开发区:从经济功能区迈向新城区

广州开发区:从经济功能区迈向新城区 1984年12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广州市东缘奠基建设,规划面积9.6平方公里。此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国务院批准相继设立了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保税区和广州出口加工区。近年来,为进一步整合东部国家级经济功能区的资源,广州市委、市政府决策推动了四个国家级功能区的合署办公:1998年8月,经国家科技部、广州市委、市政府批准,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合署办公;2000年4月,广州出口加工区经国家批准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2002年6月,经广州市委、市政府批准,广州保税区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并。至此,广州开发区实现了四个经济功能区的“四区合一”,即一套管理机构,覆盖四个经济功能区,成为全国第一个“四区合一”管理模式的经济功能区,规划控制面积为61.32平方公里。 2003年,为加快实施广州城市发展“东进”战略,发挥开发区的辐射带动作用,统筹城乡发展,广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开发区周边的萝岗街(原属白云区)、笔岗村(原属黄埔区)、玉树村(原属天河区)、岭头农工商联合公司(原属白云区)、黄陂农工商联合公司(原属广州市农工商集团)委托开发区管理。自此,广州开发区的实际行政管辖和委托管辖面积由原来的30多平方公里扩大到215.5平方公里,代管萝岗、联合、东区、夏港四个街道,下设13个行政村、9个社区居委会,常住

人口为16.39万,其中城市居民2.59万人,农村居民4.74万人,外来人口9.04万人。 这样,经过20年的建设发展,广州开发区的功能已涵盖了工业园区和广大农村地区,产业层次涵盖了一二三次产业,管理事务也已经不再是单一的经济管理。成立20年的广州开发区,面临着从单一的经济功能区向新城区的转变。为此,2003年7月,广州开发区第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把广州开发区建设成为以现代工业为主体,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广州东部新城区,争当广州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排头兵。广州开发区也由此吹响了建设新城区区的号角。 一、广州开发区从经济功能区向新城区转变的历史选择 广州开发区从经济功能区转向建设新城区,是广州城市发展战略的要求。近年来,广州市率先在全国编制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确定了“南拓、北优、东进、西联”的发展战略。“东进”战略,是以广州21世纪中央商务区的建设拉动城市发展重心向东拓展,利用港口条件,在东翼大组团形成密集的产业发展带。从城市规划来看,随着城市轴心线的东移,以天河CBD为核心,向周边半小时车程范围均为城市中心区范围,而广州开发区是广州城市中心区东翼组团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东进”战略的核心区域,广州开发区及周边农村地区是广州未来的东部新城区。这必然要求广州开发区要调整发展功能定位,从经济功能区向新城区转变,通过加快推进周边农村地区的城市化进程,构建广州东部新城区。 广州开发区从经济功能区转向建设新城区,是广州市委、市政府对广州开发区的要求。经过20年的发展,广州开发区已经发展成为广州

广州开发区、新黄埔区“十三五”规划

广州开发区、新黄埔区“十三五”规划编制进展情况及基本思路初步成果 来源:发布时间:2015-07-08字体:[大][中][小] “十三五”时期是广州开发区、新黄埔区实现“两区融合,一体化发展”的开局期,也是我区转型升级,保持体制优势的攻坚期,更是我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实现“两个率先”目标的决胜期。做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对于推进广州开发区、新黄埔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地位和战略意义。 一、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管委会、区政府于2014年12月11日组织召开了全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动员会,对“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做了全面部署。按照国家、省、市对“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新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以及区有关单位新增规划体系的要求,我区规划编制工作由原萝岗片区和黄埔片区联合编制,“十三五”规划体系为“1+3+15+20”,即包括1个规划纲要为区“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3个园区规划主要是经开区、高新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规划,15个专项规划包括产业发展、科技发展、生态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等,20个专题研究包括区内外部发展环境和趋势及对策研究、财政收支、产业发展、城市空间发展和土地利用以及民生事业发展专题研究等。 自启动规划编制工作以来,我区已对全区“十三五”规划编制主要任务及阶段安排、规划编制要求和区划调整衔接工作等工作都作了具体部署,并全面开展编制前期工作。目前,我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总体顺利,20个重大专题研究已完成,3个园区规划和15个专项规划正按时间节点推进,“区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报告和基本思路”已形成初步成果,“十三五”规划纲要已启动编制工作。 二、区“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初步成果 谋划好我区“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对于今后一个时期我区抓住创新驱动发展的机遇,通过创新培育新增长点,通过创新推动传统升级,实现发展方式转型和发展动力转换,在区域、全国乃至全球发展格局中提升竞争力和影响力至关重要。根据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目前我区已基本形成了《广州开发区、新黄埔区“十三五”研究总报告》、《广州开发区、新黄埔区“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主要成果如下:(一)系统梳理了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以及存在的问题。经过“十二五”的发展,全区综合经济实力、城市综合竞争力整体迈上了新台阶,经济发展稳中有进,转型升级成效初显,改革开放不断深化,产城融合加快发展,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为“十三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产业结构不尽合理,高技术产业比重低,现代服务业发展不足,新产业新业态缺乏竞争力,产业内生可持续发展力不强;二是创新创业生态没有形成,创新资源未能充分发挥,创业孵化水平有待加强;三是中新广州知识城、广州国际生物岛开发建设仍需加快,没有发挥出预期带动效用;城市功能配套明显滞后,产城融合度不够,居住环境、商贸服务、轨道交通、骨干路网、商业、生活配套设施需要大力完善。 (二)全面分析了“十三五”时期国外、国内和区域发展形势。“十三五”时期,广州开发区、新黄埔面临形势复杂多变,既面临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爆发,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全面改革开放的战略机

广州开发区企业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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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产业区块名称列表

广州市产业区块名称列表 产业区块规划建设用地序号产业区块名称所属区(市) (单位:公顷) 1 黄埔新材料及高端装备产业园区黄埔区875 2 云埔工业区东诚产业园黄埔区421 3 黄埔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状元谷园区黄埔区45 4 机械谷智能产业园区黄埔区62 5 南湾节能科技园黄埔区124 6 双沙工业园区黄埔区80 7 南岗头工业园区黄埔区54 天河智慧城核心区(天河科技园高唐新建 天河区883 8 区) 9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萝岗区3031 10 广州出口加工区萝岗区273 11 广州保税区萝岗区140 12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萝岗区2866 13 中新广州知识城(知识城产业园区)萝岗区579 14 广州国际生物岛海珠区147 15 现代产业园番禺区591 16 石楼—化龙工业集聚区(含化龙工业园、化番禺区586

龙镇金湖工业区、跨国产业园、潮田工业区、 灵兴工业园) 17 番禺节能科技园番禺区142 18 石北工业区(含巨大创意产业园)番禺区244 石碁镇北部工业集聚区(含华创动漫产业 19 番禺区296 园) 20 沙湾镇工业集聚区(含珠宝产业园)番禺区153 21 南站地区南部工业集聚区(含古龙工业区)番禺区150 22 南车城市轨道车辆维修组装基地番禺区55 石碁镇中部工业集聚区(含永善工业区、福 23 番禺区425 涌工业区、石碁村工业区) 24 南村镇工业集聚区番禺区82 25 沙头街北部工业集聚区番禺区104 26 屏山工业区番禺区53 27 南村镇坑头产业园番禺区67 28 万宝工业园番禺区68 29 莲花港工业园番禺区29 30 新华工业区花都区1609 31 狮岭镇杨屋工业区花都区50 32 狮岭镇芙蓉工业区花都区125 33 狮岭皮革皮具产业聚集花都区333 34 联东U谷产业园花都区105

广州科学城总体规划

广州科学城总体规划 广州科学城是广州市以发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应用生产为主体,配套发展高科技第三产业(信息咨询、科技贸易等)的具有高质量城市环境,高效能城市基础设施的多功能的现代科学园区。 广州科学城的用地功能组成包括:管理服务科研中心组团、生物工程产业组团、微电子信息 产业组团、新材料新能源产业组团、环保产业组团、光机电一体化技术产业组团、其它高新产业 组团和大型居住组团。各个组团通过山林地和城市干道相互分隔,是一个环境优美、适宜创业的 新型城区。 广州科学城项目简介 广州科学城是广州开发区乃至广州市的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建设项目,其规划设计从总体规划 到中心区城市设计,再到首期、二期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并辅以中心区蓝轴绿轴的景观设计、区内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安置的一系列活动。可以说,现在呈现在人们面前的科学城是经过主管 部门与规划设计者的一轮又一轮的构思设计调整,边实践边提高的劳动结晶,其科学的精神、务 实的态度、高质量的建设,是值得其他产业园区规划建设者去学习的。 科学城总体规划简要说明 规划概述 1. 规划原则 1.1生态原则:科学城的开发要尊重原有地形地貌,保证原有生态系统不被破坏。 1.2弹性原则:为适应市场的需求,对土地利用要在功能分区明确的基础上有一定的弹性和灵活 性。 1.3相对独立的原则:为了保证科学城高质量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其用地和道路的规划要保持相 对的独立。 2. 规划目标 2.1培育创新环境,促进广州产业结构的调整。 2.2创造高质量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2.3建成21世纪华南地区的技术中心。 3 .规划要点 3.1发展性质 以高科技制造业为基础,推动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应用;以形成科学研究综合体为目标,培育创新环境,促进广州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发展;具有高质量生态环境,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高 效益的投资管理软环境,以产、学、研为主,辅以配套少量高级住宅的多功能现代新型城区。 3.2人口规模预测 到规划期末2025年村镇人口4000人,居住人口8.5万人,就业人口约为18 — 2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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