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疽疫情控制应急预案
炭疽应急预案

一、预案概述炭疽是一种严重的传染病,由炭疽杆菌引起,主要通过接触感染动物的皮毛、血液、粪便等途径传播。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炭疽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炭疽疫情,包括皮肤炭疽、肺炭疽、肠炭疽等类型。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是炭疽疫情防控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炭疽疫情的防控工作。
2. 疫情防控小组疫情防控小组负责炭疽疫情的监测、报告、调查、处置等工作。
3. 医疗救治小组医疗救治小组负责炭疽患者的救治、隔离、转诊等工作。
4. 消防卫生小组消防卫生小组负责疫区消毒、隔离、垃圾处理等工作。
5. 交通运输小组交通运输小组负责疫区交通管制、物资调运、人员疏散等工作。
6. 信息宣传小组信息宣传小组负责炭疽疫情的宣传教育、舆论引导等工作。
四、应急响应流程1. 疫情报告发现炭疽病例或疑似病例,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
2. 疫情核实疾控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对病例进行核实,确认诊断。
3. 应急响应根据疫情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4. 隔离与治疗对确诊的炭疽患者进行隔离治疗,防止疫情扩散。
5. 疫情调查开展疫情调查,找出感染源和传播途径,采取针对性措施。
6. 消毒与防疫对疫区进行彻底消毒,切断传播途径。
7. 交通管制对疫区实行交通管制,限制人员流动。
8. 信息发布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9. 应急演练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应急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加强专业人员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物资保障储备充足的消毒剂、防护用品、医疗设备等物资。
3. 资金保障设立专项基金,保障炭疽疫情防控经费。
4. 信息化保障建立炭疽疫情监测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六、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预案由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3. 各级各类单位应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炭疽应急预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炭疽防治应急预案

一、背景炭疽是一种由炭疽芽孢杆菌引起的急性传染病,具有高度传染性。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炭疽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1. 成立炭疽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炭疽防治工作。
2. 设立炭疽防治指挥部,负责炭疽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3. 设立炭疽防治专家组,负责炭疽疫情的诊断、治疗和预防工作。
三、应急响应1. 疫情监测(1)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检疫人员、疾病控制人员、个体开业医生以及疾病监测信息管理工作人员为责任报告人。
(2)责任报告单位或责任报告人发现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城镇应于2小时、农村应于6小时内以电话或者计算机网络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疫情。
2. 应急反应标准(1)发生一例及以上的肺炭疽病例;(2)一周内同一个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三例及以上皮肤炭疽或肠炭疽病例;(3)一例及以上职业性炭疽病例。
3. 疫情处理(1)核实疫情:接到疫情报告后,当地疾控机构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对疫情进行核实,确定疫情等级。
(2)确定诊断:对疑似病人进行采样、检测,确诊后立即进行隔离治疗。
(3)封锁疫区:对疫区进行封锁,限制人员流动,防止疫情扩散。
四、应急处置措施1. 隔离治疗:对确诊的炭疽病人进行隔离治疗,防止疫情传播。
2. 流调溯源: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采样、检测,查找传染源。
3. 清洁消毒:对疫点、疫区进行彻底清洁消毒,消除传染隐患。
4. 预防接种:对易感人群进行炭疽疫苗预防接种,提高免疫力。
5. 健康教育:加强炭疽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五、保障措施1. 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炭疽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确保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2. 人员保障:加强炭疽防治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素质。
3. 物资保障:储备足够的炭疽防治药品、消毒剂、防护用品等物资。
4. 技术保障:加强炭疽防治技术研究,提高防治水平。
肺炭疽应急预案范文

一、预案背景肺炭疽是由炭疽杆菌引起的一种严重传染病,具有较强的传染性。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肺炭疽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肺炭疽疫情应对工作。
三、应急组织体系1. 应急指挥部:成立肺炭疽疫情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疫情应对工作。
- 指挥长:由卫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 副指挥长: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 成员:由卫生、疾控、公安、交通、民政、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 专业工作组:设立以下专业工作组,负责疫情应对的具体工作。
- 疫情监测组- 防控救治组- 交通运输组- 防护物资保障组- 宣传舆论组- 应急保障组四、应急响应1. 预警信息: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责任报告单位,发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2. 启动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或一周内同一集体单位发生三例及以上皮肤炭疽或肠炭疽病例,或一例及以上职业性炭疽病例时,启动本预案。
- 根据疫情严重程度,应急指挥部可决定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
3. 疫情处理:- 核实疫情:及时开展病例调查、流行病学调查,确定疫情范围和传播途径。
- 确定诊断: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进行及时诊断和隔离治疗。
- 封锁疫区:根据疫情需要,对疫区进行封锁,限制人员流动,确保疫情不扩散。
五、防控措施1. 隔离治疗:对确诊病例进行隔离治疗,防止病毒传播。
2. 密切接触者管理: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和随访,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3. 环境消毒:对疫点、疫区进行彻底消毒,切断传播途径。
4. 健康教育: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对肺炭疽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六、应急保障1. 物资保障: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充足,及时调配使用。
2. 人员保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保障疫情应对工作的人力需求。
3. 经费保障:确保疫情应对工作的经费需求。
医院炭疽应急处置预案

一、预案目的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炭疽疫情在医院发生和传播,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及医院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医院的正常诊疗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内发生的炭疽疫情,包括皮肤炭疽、吸入性炭疽和胃肠型炭疽。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1. 炭疽疫情应急指挥部(1)总指挥:由医院院长担任,负责全面指挥和协调炭疽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2)副指挥:由医院副院长担任,协助总指挥开展工作。
(3)成员:医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医护人员、疾控中心专家等。
2.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疫情监测与报告组:负责炭疽疫情的监测、报告和数据分析。
(2)隔离治疗组:负责炭疽患者的隔离治疗、护理和观察。
(3)消毒防疫组:负责炭疽疫情发生区域的消毒、防疫工作。
(4)物资保障组:负责炭疽疫情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保障。
(5)宣传培训组:负责炭疽疫情相关知识宣传和医护人员培训。
四、应急处置流程1. 疫情监测与报告(1)医护人员在日常诊疗过程中,如发现疑似炭疽病例,应立即报告疫情监测与报告组。
(2)疫情监测与报告组对疑似病例进行初步判断,必要时将病例送至上级医疗机构进行确诊。
(3)确诊为炭疽病例后,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
2. 隔离治疗(1)对确诊的炭疽患者,应立即将其隔离治疗,防止疫情传播。
(2)隔离治疗期间,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消毒、防护措施,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安全。
3. 消毒防疫(1)对炭疽疫情发生区域进行彻底消毒,包括患者病房、走廊、卫生间等。
(2)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必要时进行隔离治疗。
(3)加强医院内环境监测,确保空气、水质等指标符合卫生要求。
4. 物资保障(1)应急指挥部根据炭疽疫情需要,及时调配所需物资。
(2)物资保障组负责物资的采购、储存和分发。
5. 宣传培训(1)宣传培训组负责炭疽疫情相关知识宣传,提高医护人员和患者对炭疽的认识。
(2)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炭疽疫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肺炭疽应急预案

一、预案背景肺炭疽是一种由炭疽芽孢杆菌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播。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肺炭疽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提高对肺炭疽的防控意识,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2. 保障疫情信息的及时报告和有效处置。
3. 加强疫情监测,及时发现、报告、调查和处置肺炭疽疫情。
4. 做好疫苗接种和健康教育工作,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三、组织架构1. 成立肺炭疽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疫情防控工作。
2. 设立疫情监测、病例报告、防控措施、物资保障、宣传教育等专项工作组。
四、疫情监测与报告1.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肺炭疽疫情的监测,定期对病例进行排查。
2. 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应立即报告当地疾控中心,并采取隔离措施。
3. 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完成核实、诊断和报告。
五、病例处置1. 对疑似病例,应及时隔离治疗,并对其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2. 对确诊病例,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诊疗方案进行治疗。
3. 加强病例信息管理,做好病例的追踪和随访。
六、防控措施1. 加强疫情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肺炭疽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2. 严格管理传染源,对病人和病畜进行隔离治疗,其分泌物和排泄物应消毒。
3. 加强水源、食品、环境等的卫生监督,防止疫情扩散。
4. 加强劳动防护,对从事畜牧业收购、加工、兽医务人员和疫区人群进行疫苗接种。
七、物资保障1. 疾控中心负责储备充足的防护用品、消毒剂、疫苗等防疫物资。
2. 各级政府应加大对防疫物资的投入,确保防疫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宣传教育1. 通过多种渠道开展肺炭疽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能力。
2. 加强对医务人员、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等群体的培训,提高疫情应对能力。
九、预案实施与评估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预案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关于炭疽的应急预案

一、预案背景炭疽是由炭疽杆菌引起的一种急性传染病,主要通过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接触传播。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炭疽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建立健全炭疽疫情监测、报告、处置等制度;2. 提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对炭疽疫情的能力;3. 最大限度地减少炭疽疫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
三、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政府、医疗卫生机构、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应对炭疽疫情的情况。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炭疽疫情应急指挥部:负责炭疽疫情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设办公室、疫情监测组、救治组、保障组、宣传组等工作机构。
2. 疫情监测组:负责炭疽疫情的监测、报告和数据分析,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疫情信息。
3. 救治组:负责炭疽病人的救治、隔离和转运,组织专家会诊,确保救治质量。
4. 保障组:负责炭疽疫情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设备、药品等保障工作。
5. 宣传组:负责炭疽疫情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
五、疫情监测与报告1. 疫情监测: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炭疽疫情的监测,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
2. 疫情报告: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炭疽疫情或疑似病例,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并按照规定时限逐级上报。
六、疫情处置1. 确诊病例:对确诊的炭疽病例,立即隔离治疗,严格按照治疗方案进行治疗。
2. 密切接触者: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必要时进行隔离治疗。
3. 疫点消毒:对炭疽病例居住、工作、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
4. 流行病学调查:对炭疽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七、应急响应1. 一般疫情:启动二级响应,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2. 较大疫情:启动一级响应,全面开展炭疽疫情的防控工作。
3. 特大疫情:启动一级响应,启动应急预案,全面开展炭疽疫情的防控工作。
八、后期评估1. 应急指挥部定期对炭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完善预案。
2.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炭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炭疽病应急预案

一、总则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炭疽病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炭疽病疫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组织体系(一)应急指挥部成立炭疽病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炭疽病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三)专业工作组根据炭疽病疫情防控需要,设立以下专业工作组:1. 疫情监测组:负责炭疽病疫情监测、报告和数据分析。
2. 预防控制组:负责炭疽病预防、控制、消毒和隔离工作。
3. 医疗救治组:负责炭疽病患者的救治和医疗救援。
4. 信息宣传组:负责炭疽病防控信息的发布和宣传教育。
5. 物资保障组:负责炭疽病防控所需物资的采购、储备和供应。
四、应急响应(一)疫情监测与报告1.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炭疽病疫情监测,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
2. 疫情报告时限:城镇应在2小时内、农村应在6小时内以电话或计算机网络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
(二)疫情调查与核实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开展疫情调查和核实。
2. 确认病例后,及时将疫情信息上报应急指挥部。
(三)应急处置1. 封锁疫区:对确诊病例所在区域进行封锁,限制人员流动。
2. 隔离治疗:对确诊病例进行隔离治疗,防止疫情扩散。
3. 预防控制:对疫区及周边地区开展炭疽病预防控制工作,包括消毒、隔离、健康教育等。
4. 医疗救治: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进行及时救治,确保救治效果。
5. 信息发布:及时向公众发布炭疽病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
五、保障措施(一)物资保障1. 建立炭疽病防控物资储备制度,确保应急物资充足。
2. 加强物资采购、储备和供应,确保应急需要。
(二)人员保障1. 加强炭疽病防控专业人员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调集医疗、防疫、卫生等专业人员,组建应急队伍。
炭疽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炭疽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炭疽疫情的预防、监测、报告、调查、控制、处置和恢复等各个环节。
1.3 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快速反应,有效处置;(3)科学评估,精准防控;(4)信息共享,协同作战。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成立炭疽疫情防控指挥部2.1.1 指挥部组成指挥部由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教育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1.2 指挥部职责(1)统一领导和指挥炭疽疫情防控工作;(2)研究制定炭疽疫情防控政策和措施;(3)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应对炭疽疫情;(4)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炭疽疫情。
2.2 成立炭疽疫情防控专家组2.2.1 专家组组成专家组由传染病防控、公共卫生、医疗救治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2 专家组职责(1)对炭疽疫情进行评估;(2)提出炭疽疫情防控建议;(3)指导炭疽疫情处置工作。
2.3 成立炭疽疫情防控领导小组2.3.1 领导小组组成领导小组由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教育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3.2 领导小组职责(1)组织实施炭疽疫情防控工作;(2)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应对炭疽疫情;(3)负责炭疽疫情的信息收集、分析和报告;(4)组织开展炭疽疫情处置工作。
三、疫情监测与报告3.1 疫情监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炭疽疫情的监测,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
3.2 疫情报告3.2.1 报告时限医疗机构发现疑似病例,应在2小时内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2.2 报告内容报告内容包括病例基本信息、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诊断结果等。
四、疫情处置4.1 早期发现4.1.1 加强对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患者的监测,及时发现疑似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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炭疽疫情控制应急预案
炭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是由炭疽芽胞杆菌引起的一种人与动物共患传染病,主要存在于食草动物和牲畜群落之中,并能造成环境的广泛污染。
由于炭疽芽胞具有对外界环境极强的抵抗力,造成这种污染常持续存在。
人类主要通过接触患病的牲畜、进食感染本病的牲畜肉类、吸入含有该菌的气溶胶或尘埃,及接触污染的毛皮等畜产品而罹患本病。
包括皮肤炭疽、肠炭疽和肺炭疽,其中肺炭疽照比甲类传染病处理。
为保证在肺炭疽疫情发生和流行时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减轻肺炭疽疫情造成的危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一般预防措施
1、加强卫生防病的宣传教育,提高人们自我保护意识。
健全疫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对死因不明的牲畜,兽医未诊断前不剥食。
2、与畜牧部门及时沟通,做好牲畜检疫。
掌握当地发病情况,疫区范围和感染程度。
3、对有关从业人员,作好个人防范。
皮毛工厂作业车间要加强通风。
4、对皮毛等动物原料强调在收购站就地检疫。
可疑牲畜或从外地运来的牲畜要隔离、检疫五天。
5、预防接种:可对牲畜、人进行预防接种,一般半月后可产生抗体。
二、应急反应标准
发生1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或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皮肤炭疽或肠炭疽病例;或1例及以上职业性炭疽病例。
三、疫情报告
1、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责任报告单位;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检疫人员、疾病控制人员、个体开业医生及疾病监测信息管理工作人员为责任报告人。
2、报告时限:各责任报告单位或责任报告人发现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城镇应于2小时、农村应于6小时内以电话或计算机网络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疫情。
三、发生疫情时的处理
1>核实疫情,确定诊断,封锁疫区。
2、炭疽病人处理原则
(1)隔离
炭疽病人由做出疑似诊断时起,即应隔离治疗。
原则上应就地隔离,避免长距离运送病人。
(2)治疗
治疗开始前,首先采取标本以备确定诊断。
以抗生素治疗为基础,同时采取以抗休克、抗DIC为主的疗法,并根据情况辅以适当的对症治疗。
(3)病人污染环境消毒
病人的废弃物品必须焚毁,所有受到污染的物品也尽可能焚毁。
污染的环境和不能焚毁的物品使用有效方法消毒。
病人出院或死亡后,病人所处的环境应行终末消毒。
(4)病人尸体处理
炭疽病人死亡后,其口、鼻、肛门等腔道开口均应用含氯消毒剂浸泡的棉花或纱布塞紧,尸体用消毒剂浸泡的床单包裹,然后火化。
3、接触者的处理
对与病死畜有过接触的人,医学观察15天,并用青霉素预防性投药,皮肤有破损的人局部2%碘酒消毒。
4、感染来源的确定与处理
病人被确诊患炭疽后,均应尽力确定其感染来源,并加以适当的处理,以避免继续发生感染。
(1)采集流行病学资料
>
接诊疑似炭疽的病人时,须尽可能地询问其发病前的接触史,从而发现可疑的感染来源。
(2)确定感染来源
对可疑的感染来源应采样进行细菌学检验,以确定是否确为炭疽芽胞杆菌污染。
在动物组织标本中,镜检发现炭疽芽胞杆菌;或在各种来源的标本中分离培养获得炭疽芽彳包杆菌,可以确定为感染的来源。
(3)感染来源的处理原则
对已确定的感染来源,进行以下处理:
a隔离与治疗病人;
b处死或隔离治疗病畜;
c消毒炭疽芽胞杆菌污染的物体和环境;
d对在污染地区内或其周围活动的所有牲畜实施免疫接种,每年早春进行一次。
5、炭疽病畜及受到炭疽芽孑包杆菌污染的畜产品及环境的处理
(1)炭疽病畜处理
具有重大经济价值的家畜或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应严加隔离并由专人饲养治疗。
一般家畜应以“不流血”的方式处死,尸体经表面消毒处理后火化。
(2)炭疽动物尸体处理
严禁剥皮食用死于炭疽的牲畜,畜尸应按处理死于炭疽的人类尸体的方式完整地火化,不得肢解。
若死于炭疽的动物已被宰杀,则须将畜尸的剩余部分尽可能地搜集完全并焚毁。
(3)炭疽芽胞污染的消毒
a炭疽病人和牲畜的排出物消毒
■
炭疽病人和牲畜的排出物宜使用新配制的含氯消毒剂乳液消毒,可使用二倍量的20%漂白粉,或6%次氯酸钙(漂粉精)与排出物混合,作用12h后再行处理。
b污染表面消毒
污染物体的坚固表面,如墙面、地面,家具等,可喷雾或擦洗消毒。
可用含氯消毒剂如5%〜10%二氯异叙尿酸钠(优氯净)或氧化剂如2%过氧乙酸(每平方米表面8mL)o
c污染毛皮、衣物或纺织品消毒
低价值的污染物品应尽可能焚毁,可耐高压消毒者可用高压灭菌器灭菌,无法用高压处理者,可装入密闭的塑料袋内,每立方米加入50g环氧乙烷消毒。
d污染水体消毒
被炭疽芽胞污染的水源应停止使用,使用含氯消毒剂使有效氯浓度达200mg/L,待检查不再存在炭疽芽胞杆菌后方可恢复使用。
e污染土壤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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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被炭疽芽胞污染时应首先查明污染的范围,被污染的土地应避免耕耘、开挖和用于放牧牲畜。
土壤表面的污染消毒,可参照“污染表面消毒”方法处理。
如果炭疽芽胞污染已
渗入土壤之中,应使用20%漂白粉液每平方米1000mL, 待漂白粉液渗入地面数小时后,将地表土20cm挖起,坑内每平方米撒入漂白粉干粉20〜40g,再将挖起的土壤与20% 漂白粉液充分混合,填入挖出的坑中。
证明被炭疽芽胞杆菌污染的土地应尽可能移做它用,直至证明已消除了炭疽芽胞杆菌的污染。
如果在环境中检出的炭疽芽胞杆菌均缺失了决定毒力的质粒,d)和e)两条的规定可免予执行。
f病房终末消毒
病人出院或死亡,病房应以甲醛薰蒸处理.紧闭门窗后,按0. 8kg / m2甲醛加热蒸发,次日经通风处理后才能恢复使
用。
6、消毒效果考核
消毒效果必须通过取样进行细菌分离培养确定,连续三次取样,按A3至A5所规定的程序,不能检出具有完整毒力的炭疽芽胞杆菌时,方可认为已消除了炭疽芽胞杆菌的污染。
7、疫区解除
疫区内经严格消毒处理,在未例病人发病后15天再无病人、病畜发生,对疫区再进行一次终末消毒,消毒后采样检测做出消毒效果评价,报请有关部门解除疫区封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