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交通运输局治超办关于政风作风纪律教育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公路治超站专项整顿活动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公路治超站专项整顿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厅•【公布日期】2015.07.23•【字号】豫交文〔2015〕368号•【施行日期】2015.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公路治超站专项整顿活动的通知豫交文〔2015〕368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7月15日,驻马店市正阳县发生超限车主因对流动治超人员处罚不满服毒自杀,是继永城“11·14”、民权“11·24”事件后我省发生的第三起类似事件。
目前,车主已脱离生命危险。
此事件的发生,暴露出我省公路治超中仍然存在执法不规范、不按程序执法、执法人员管理混乱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交通运输行业形象。
为深刻吸取正阳县“7·15”事件的沉痛教训,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查三保”活动,决定开展全省公路治超站专项整顿活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整顿时间2015年7月23日-10月23日为期三个月。
二、整顿内容(一)人员核查。
根据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全面核查辖区内治超站人员身份、进入程序等,严格按照35人/站的标准控制执法人员数量,整顿治超站超员严重、混编混岗等问题,对不符合执法人员标准的采取调离、转岗等安置措施。
(二)证件清理。
对现有的各类执法证件进行查验,弄清证件数量、发证机关、持证人员身份等,根据《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号)等要求,彻底整顿无执法资格人员上路执法等问题,对不符合规定办理的执法证件全部予以清理。
(三)执法程序。
依照《行政处罚法》、《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4号)等法律法规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流动治超工作的通知》(豫交文〔2014〕148号)要求,整顿随意确定处罚标准、只罚不卸、乱查乱罚等不按程序执法问题。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迎接交通运输部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省际互检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迎接交通运输部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省际互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厅•【公布日期】2017.10.30•【字号】•【施行日期】2017.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迎接交通运输部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省际互检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省际互检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17〕1554号)要求,部将于11月7日至18日组织有关省份对我省开展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检查。
为落实专项行动方案和迎检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省在本次检查中取得好成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迎接本次检查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2017〕130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执法服务大走访活动的通知》(交办公路〔2017〕133号)的部署安排,围绕省际互检评分标准和要求,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周密部署,充分准备,通过全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的共同努力,全面提升公路治超执法管理水平,力争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迎检工作的领导,成立全省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唐彦民副组长:魏金立马会成员:徐磊王勇张诚李江江涛龚全武胡连东常鹏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江涛同志兼任,负责迎检工作的全面协调和具体工作指导。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负责做好本辖区的迎检工作。
三、工作措施(一)明确责任,全面启动迎检工作。
各地要按照全省迎检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配合,迅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完善保障措施。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交办办〔2017〕181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交办办〔2017〕181号部内各司局: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新修订的《交通运输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17年12月5日交通运输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17年12月第一部分概述一、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交办办〔2016〕189号)二、目录数据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应该公开以下内容:1.名称。
发布信息的具体名称,一般为政府信息文件名称全称。
2.文号。
发布信息的文件编号,如无正式文件编号可略去。
3.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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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行业分类目录(见第二部分(二)行业分类目录)对信息进行分类,该信息所属的行业类目名称。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7.09.29•【字号】甘交政法〔2017〕63号•【施行日期】2017.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处罚,法制工作正文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省公路局、省运管局、省路政执法局、省水运局、省高管局、省交通质监局,厅机关相关处室: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精神,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清理规范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涉企收费的通知》(交法函〔2017〕648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交办法明电〔2017〕46号)的部署安排,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于9—10月组织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事项和行为开展全面排查和整治。
为组织开展好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清理规范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排查整治内容全面摸排和清理纠正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管理机构在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航道管理、港口管理、水路运政、海事管理、工程质量监管、安全管理等职责过程中,违反法定权限、法定程序设定和实施的各类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事项和行为。
包括:(一)是否存在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自行设定、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的情形。
(二)是否存在无法定授权、委托或超越法定权限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的情形。
(四)是否存在不按照法定种类和幅度作出处罚决定或者处罚决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明显不相当的情形。
(五)是否存在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不严格执行罚款收缴分离规定,罚款、没收财物不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罚款收据,将罚款截留、挪用、私分或变相私分的情形。
县交通运输局开展“衙门”作风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的情况报告

县交通运输局开展“衙门”作风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的情况报告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为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要求,县交通运输局开展了“衙门”作风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整治工作主要旨在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切实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执行力,为全局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本自查自纠报告旨在查看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评估整改提高效果,并针对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措施,以此推动全局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一、自查自纠工作情况(一)小组组建本局依据主管领导出具的通知安排,成立了自查自纠小组。
小组由全局11名中层干部组成,其中包括四名副县长、三名科长和四名处长级干部。
(二)整改方案制定自查自纠小组依据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纪委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利用“互联网+”手段,实行全员清单化、过程化自我监督管理,明确责任、落实考核的“三化”服务标准、加强自身管理、重视人文关怀的“三个加强”。
(三)自查自纠情况1、存在的问题(1)领导干部作风低劣。
有些领导干部工作不认真负责,处理事务不规范不规范,甚至漠视群众,执法不公。
(2)工作流程不清。
有些工作没有明确的流程,随意更改现有的工作程序。
(3)不尊重法律法规。
有些工作人员没有足够的法律知识,不了解和不尊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工作中存在不规范的现象。
(4)工作效率低下。
有些工作人员工作效率低下,甚至存在拖延工作进度、虚报工作量、意见不合理等问题。
2、整改措施(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领导班子成员要树立正确的思想,大力推动工作落实,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办事,保证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同时,把握好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工作计划,保证各项工作的按时进行。
(2)建立完善的工作流程。
一定要要做好各项工作的规划和指导,建立具体的工作流程,让全体人员都能按照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化的方式进行工作。
各部门要尽快建立完善的工作手册,并确定好各自的工作职责,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工作督查的通知(定稿

湘西自治州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州作办[2012]3号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工作督查的通知各县市作风办:为认真贯彻省、州作风建设会议精神,推动“服务基层解难题、优化环境促发展”作风建设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做好省督查组来州督导检查的准备工作,根据州委领导指示,州作风办、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联合组成督查组,定于近期对全州八县市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范围八县市,其中抽查部分县直单位和乡镇、街道。
二、督查时间3月13日—17日。
具体行程由各督查组与对应县市联系确定。
三、督查内容根据全省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督查方案要求,本次督查主要有以下内容:1、各县市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健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若干制度的意见》情况各级各部门有没有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没有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取得了什么成果;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有没有建立基层联系点,每个村(社区)是不是都有干部驻点联系、入户走访;每个机关和事业单位是不是结对帮扶了一个村、社区、困难企业等基层单位,有帮扶能力的党员是不是每人结对帮扶了一名困难群众;县市区在乡镇(街道)设立群众工作站、在村(社区)设立群众工作组及派机关干部驻群众工作站、工作组工作情况;各级领导干部按照规定坚持定期下访,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问题情况;乡镇(街道)建立民情台帐、乡镇干部记民情日记情况等。
2、省直和州直工作组深入基层开展活动情况有没有进行动员部署;有没有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要求;工作队员是不是按时进点到位,开展工作;如何落实活动方案,为基层、群众解决了哪些问题;有没有建立长效机制,跟踪问效抓好问题解决;是不是遵守“六要六不要”要求,当地党委、政府及群众对省直和州直工作组评价如何等。
3、县市及乡镇街道开展主题活动情况看领导班子重视情况,是否传达贯彻了省、州作风建设会议精神,是否成立了领导班子和办事机构,是否制定了活动方案,是否进行了动员部署,主要领导是否带头开展了“三联”工作;看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活动情况,是否派出工作人员深入基层排忧解难,是否为基层解决了实际问题,是否推进了重点难点工作;看配合省、州工作组开展工作情况。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集中整顿行政不作为庸懒散等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集中整顿行政不作为庸懒散等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厅•【公布日期】2014.09.05•【字号】豫交文〔2014〕610号•【施行日期】2014.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集中整顿行政不作为庸懒散等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交文〔2014〕610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集中整顿行政不作为、庸懒散等问题的实施方案》已经厅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集中整顿行政不作为、庸懒散等问题学习建议目录2014年9月5日集中整顿行政不作为庸懒散等问题的实施方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大力践行群众路线,加强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有力推动了全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
但是,行政不作为、庸懒散等问题在部分单位(部门)、一些干部身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把交通运输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推向深入,切实解决行政不作为、庸懒散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振全系统干部职工工作状态,提升工作效能,提高执行能力,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按照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两个责任”,以建设为民、务实、清廉、高效机关为重点,以加强全省交通运输队伍建设为关键,以保证人民群众便捷舒适安全出行为目标,全面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集中整顿作风不实、效能不高、纪律不严、履职不力等行政不作为、庸懒散的问题。
通过集中整顿,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求真务实、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队伍,为全省交通运输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关于转发省纠风办等七部门《关于开展纠三乱保畅通百日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庆阳市监察局关于转发省纠风办等七部门《关于开展纠三乱保畅通百日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区)监察局、纠风办、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牧局、林业局:现将省纠风办、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监察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农牧厅、林业厅《关于开展纠三乱保畅通百日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甘纠办20127号)全文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采取得力措施抓好落实。
为确保专项治理行动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现就抓好我市的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统筹协调。
在全省安排开展“纠三乱,保畅通”专项治理活动,是省政府、省纪委落实全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会议的重要行动,也是切实纠正全省公路三乱问题多发易发的有力举措。
各县(区)要以省七部门百日专项治理行动为契机,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要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纠风部门牵头,治理“三乱”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确保百日专项治理行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要明确治理内容,突出治理重点。
各县(区)要从公路“三乱”问题重点部门行业、重要路段站点、要害问题症结入手,认真调查研究,及时排查摸底,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同时,要对照省上的治理内容,结合本县(区)实际,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执法、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问题,进一步明确治理重点,突出治理的针对性、实效性。
各县(区)要将排查摸底和自查自纠情况于7月底向市纠风办专题报告。
三要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治理力度。
各县(区)纠风办要充分发挥牵头组织作用,各级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办公室、交通、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抓好实施。
要抽调专人组成联合检查组,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治理公路“三乱”有关业务知识,周密制定专项治理工作计划,明确治理的任务和具体措施,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要强化治理措施,加大治理工作力度,对重点公路执法单位、问题路段区域、违规收费站卡和社会群众反响大的上路执法行为实施重点监控,采取分片包干、跟踪督导、重点检查、反复督查等多种工作措施,坚决制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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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定县交通运输局治超办关于深入展开
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的通知
各站点、稽查队:
根据中国共产党平定县交通运输局总支委员会文件(平交发[2012]1号)《关于在全局深入展开纪律风整顿活动的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局总支委员会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治超执法队伍纪律作风思想教育,旗帜鲜明地弘扬优良作风、纠正突出问题、狠刹歪风邪气、惩处违纪典型,凝聚发展共识,达到思想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工作效能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的工作目标。
为此,治超办对这次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做如下安排。
一、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进一步凝聚发展合力
(一)加强学习宣传。
各站点、稽查队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袁纯清同志在第十次党代会上的工作报告和在省委十届一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王银旺书记在三级干部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的讲话,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大力但导求真务实之风、真抓实干之风、调查研究之风和令行禁止、雷厉风行的良好风气。
(二)弘扬优良作风。
各站点、稽查队要采取多种形式,
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大力传承和弘扬太行精神、吕梁精神、右玉精神,以优良的作风提信心、鼓干劲、促发展,切实把党员干部的心思和精力凝聚到谋转型、促跨越、保和谐上,使干事创业成为主旋律,使勤政善政廉政成为作风建设的核心要义。
(三)开展警示教育。
要坚持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干部职工。
各站点、稽查队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价值观严重扭曲、吃拿卡要、破坏发展环境”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片;在此基础上,各站点、稽查队对自身存在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方面的问题深入开展讨论,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拿出整改办法和措施。
(四)注重启发自觉。
各站点、稽查队要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平发[2011]24号)精神,严格执行“十个不准”规定,努力变“十不准”为“十自觉”、“十严守”。
二、开展集中整治,狠刹不正之风,进一步解决突出问题
(一)狠刹闲话生非的不良风气,拉拉扯扯的庸俗风气,吃拿要的恶劣风气。
特别对没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自以为是,搞不团结的人和事,各站点、稽查队要进行集中整治。
(二)坚决查处效能低下、懒政怠政、不负责任、执行
不力、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的人和事。
局领导组和治超办领导要对各站点、稽查队的办事效率进行明查暗访,重点检查有关办事公开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部门首长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及上下班、值班、卫生纪律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站、队职工在纪律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关于接到上级有关部门移交的问题、群众反映举报并查实的问题以及在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各站、队负责人拿出处理和整改意见并及时提交局总支、局务会研究进行严肃处理。
根据局总支委员会文件规定,除按照规定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处分外,凡出现上述问题一次的单位,当事人罚款500元,并和部门领导在本单位作出深刻检查,是执法人员的要调离岗位,全局通报批评;出现两次的单位,当事人罚款1000元,所在部门领导、单位党政领导和分管领导各罚款500元,所在单位领导在单位职工大会上作出检查,局分管领导在局务会上作出检查,全局通报批评;出现三次及以上的,当事人罚款2000元,所在部门领导、单位党政领导和分管领导各罚款1000元,局分管领导罚款1000元并在局务会上作出检查,局党政领导班子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对照检查。
当事人属于副股级以上干部的,罚款额度加倍。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治超办要召开专题会议提出处
理意见,并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作出严肃处理:
1. 违反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的;
2.因作风和纪律问题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3.玩忽职守,给单位或服务对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在单位酗酒闹事,故意滋事,严重损害机关形象的;
5. 人为因素闹不团结,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
6.利用社会不稳定因素,别有用心煽风点火,引发群体性上访等社会事件的。
三、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教育整顿活动取得实效,我治超办成立“纪律作风整顿活动领导组”。
组成人员如下:组长:王毅祥(治超办主任)
副组长:张胜年(稽查队副队长)
成员:白宝金(乱流超限站站长)
李智林(岔口超限站站长)
白志明(东回超限站站长)
穆田福(甘桃驿出省口站长)
张晓亮(稽查三队队长)
翟志平(稽查二队队长)
刘彦刚(治超办办公室办事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耿树山、岳星。
各站点、稽查队负责人是抓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各
站、队要把教育整顿活动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之一,统筹安排、统筹推进。
要成立纪律作风整顿活动领导组和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教育整顿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制度建设。
各站点、稽查队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规章制度,形成教育、监督、惩处有机衔接、相互配套的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切实把工作重点放在加强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上,努力推进作风建设的常态化。
特别是要注意把这次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总结出来,长期坚持下去,并用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推动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督促指导。
各站点、稽查队教育整顿活动要按照局领导组的统一安排,扎实推进纪律作风整顿工作。
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要重视查办典型案件,及时剖析整改;要注意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指导推动面上工作。
(四)狠抓工作落实。
治超办将把各站点、稽查队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的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平定县交通运输局治超办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